第六章 條約制度與「洋行」的操作策略
第一節 洋行作為保護傘
過去的研究者認為,在臺洋行必然與華商處於競爭關係。從前述章節已知,洋 行和華商實際互動,端視現實需要而定,有時須合作(如樟腦貿易),有時則對立
(如米穀貿易)。除了商品貿易的競合關係,洋行之於地方開發興衰,也有關鍵性 作用,北臺灣的商業中心由艋舺移至大稻埕即為一例。
英國副領事柏卓枝在 1862 年聲稱淡水口岸的範圍涵蓋至淡水河上游的艋舺,
雖然臺灣地方官並未同意此一說法,但是洋行仍利用買辦之名在艋舺租屋設棧。過 去研究認為,艋舺的郊商排外性較強,洋行甚難立足,1868 年發生了「寶順洋房 租屋案」,3 洋商遂將根據地移往新興聚落大稻埕,由於該地的郊商勢力尚未具規
1 Nevill Perkins, “Report on Formosa,” in Taiwan: Political and Economic Reports, 1861-1960, v5, pp.202-203.
2 Nevill Perkins, “Report on Formosa,” p.203.
3 黃頌文,〈清季臺灣開港前後英商杜德與寶順洋行的崛起〉,頁 57-86。
模,還無法抵制洋商進駐。4 然而,根據淡水英國領事館的檔案紀錄,顯示當時更 有可能是大稻埕的華商積極促成洋行遷入。
約在 1870 年,就有大稻埕人「陳悅豐」賣地給寶順洋行,黎兆棠道臺認為大 稻埕並非通商口岸,要求「給價贖回」。不過淡水同知周式濂聲稱經調查後,發現 並非洋商買地,而是寶順洋行(Dodd & Co.)買辦李春生所買,建成倉房後再租給 洋行囤放茶葉,屬「民買民業」,不違背條約,但要求陳悅豐在契約上註明「坐址 不在通商地界,不准轉賣洋人」。周式濂也召集大稻埕的紳士、總董、頭人和各姓 家長,要求他們具結承諾「嗣後不得將該處房屋空地私賣洋人起造行棧」。5
即便如此,大稻埕的開發者,即廈郊金同順的郊長林右藻,仍在 1871 年租地 給怡記洋行:
立稅佃字人業主復源號、佃戶怡記行,因復有瓦店壹座,計四坎,各兩進,
址在奎府聚下中街後,左至義發,右至捷昌,後至公路,前至大港內,門窗、
戶扇俱各齊全,外壹總埕,稅與英商怡記洋行,前去開設茶館等件生理。6 據知,林右藻建立大稻埕大街店屋後,百計邀集各商來此營業,或販什貨,或開商 行。7 顯然,他也積極邀請洋行遷至大稻埕。在數家洋行進駐後,英國駐淡水副領 事額勒格里於 1872 年照會地方官:「較艋舺尚近三里之大稻埕一處亦係通商界內,
前數年間生意無幾,洋行未在該處開張,今則茶葉生意頗旺,各洋商以大稻埕比艋 舺便當,均在大稻埕開行設棧,自應准行。」8 企圖爭取臺灣官方同意將大稻埕納 入口岸範圍,讓已開設的洋行「就地合法」。
雖然周式濂的答覆中,仍堅持滬尾之外都不是條約口岸界址,洋人不可租賃屋 地,但其實他仍如處理陳悅豐案一樣,留下了「只准買辦華夥另租民屋」的權宜之 計。應該可以說,臺灣官員和大稻埕商人達成默契,一方面堅持大稻埕不屬條約口
4 溫振華,〈淡水開港與大稻埕中心的形成〉,《師大歷史學報》6 期(1978 年 5 月),頁 245-270。
5 FO 228/946, “Inclosure in No.15, Taotai of Taiwan to Acting Consul Gregory, Tamsuy” 15 Dec. 1872, pp.45-47.
6 FO 678/3060, “Deed of lease, Fu Yuan Shop to Elles and Co,” 1874.
7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臺灣私法商事編》(文叢第 91 種),頁 28。
8 FO 228/946, “Inclosure in No.15, Sir Gregory to Haekawn, Tamsuy,” 14 Mar. 1872, p.43.
岸,另方面卻也暗示洋行可利用買辦名義租地。各洋行因此紛紛以買辦之名在大稻 埕設立分棧,9 林右藻引入洋行的策略奏效,茶葉貿易的成長確實帶動大稻埕發展,
取代艋舺成為北臺灣的商業中心。此一案例更凸顯地方的紳商、頭人,能在衡量效 益的情況下經由洋行買辦,和洋行達成互利合作模式,而非一味抵制、排斥。
本地人不止拉攏洋商合作,由第五章可知臺灣推行釐金制度時,華商還將「洋 行」當作保護傘。更進一步而言,在條約口岸開設洋行,已經成為一種可操作的 策略,被各式的人們多樣化運用。村上衛研究就指出,在廈門口岸常有持英國籍 的東南亞華人開設洋行,每每在貿易、債務、土地糾紛上,訴諸領事的保護。10 類似的操作手段也可見於臺灣,例如在 1886~1889 年間,淡水和打狗分別開設 了西班牙商瑞記洋行的分行,其總行在廈門口岸,土名寮仔後的港仔口街上(參見 圖六-1),為 Joaquin Malcampo(生卒年不詳,中文通常譯寫為「瑪甘保」)在 1876 年左右創辦。據《申報》報導:「日商〔按:此處日商係指日斯巴尼亞商,也就是 西班牙〕瑞記洋行係呂宋人某甲所開,近來生意繁盛,蓋因在臺灣南北、東洋各埠 開設分行,足見多財善買,以得忌利士公司輪船往來臺厦載運茶葉,各貨獨擅其 利。」11 此文給讀者的訊息是,來自呂宋的瑪甘保開設瑞記洋行,又在臺灣南北和 東洋的條約口岸拓展分行,特別在經營臺廈茶葉貿易上獲得相當利潤。
不過,仔細探索瑞記洋行瑪甘保的背景,可以發現所謂呂宋人瑪甘保,其實本 名為黃瑞曲,是福建同安縣錦宅村人(今中國福建省漳州市龍海市角美鎮錦宅村)。 1853 年,錦宅黃氏參與廈門小刀會事件,黃瑞曲可能也牽涉其中,在官方鎮壓之 際,走避呂宋一帶。黃瑞曲嗣後在呂宋經商,並取得西班牙籍。12 錦宅村的龍鷲堂 仍留有一方 1867 年的〈龍鷲堂重修呂宋捐題碑〉,由此碑可發現該村有大量的黃 氏族人移居呂宋,而其中捐款第三高額即「黃瑞曲捐英銀捌拾大員」,顯然其在該 地發展頗為成功。13
9 〈臺灣行政一班〉,《臺灣總督府檔案》,18 冊 1 號,文書門報告類,1895 年 9 月 22 日。
10 村上衛,《海の近代中国:福建人の活動とイギリス・清朝》,頁 401-413。
11 〈厦島零拾〉,《申報》,1892 年 3 月 24 日,2 版。
12 方文圖、張宗洽整理,〈揭發帝國主義在廈門掠賣華工罪行座談會記錄〉,收於中國人民政治 協商會議福建省厦門市委員會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編,《厦門文史資料第 1 輯》(廈門市:編 者,1963),頁 166。
13 鄭振滿、丁荷生編,《福建宗教碑銘彙編.泉州府分冊(下冊)》(福州市:福建人民出版社,
資料來源:《中國舊海關史料》,第 152 冊,頁 42。
2003),頁 1204-1205。
圖 六-1 廈門條約口岸圖(1880 年代)
1870 年代中期,黃瑞曲返回廈門,以西班牙籍身份瑪甘保開辦瑞記洋行,從 事貿易代理業務。村上衛研究指出,由於輪船航運、通信技術的發展,中國華南與 當時作為英、法、荷、西殖民地的東南亞區域往來更為緊密,人口、商品、資金的 交流也更為頻繁。不僅每年有超過 10 萬的華民移民往東南亞,亦有愈來愈多東南 亞華人回流華南,14 可知如瑪甘保一般回到廈門發展的外籍華人並不少見。
瑪甘保回到廈門,長期經營東南亞貿易。根據總理衙門檔案,如 1889 年瑪甘 保曾邀在泗里末(今印尼泗水)的姪孫黃風亮合夥,並匯銀 16,500 元請其代購貨 物,黃風亮卻遲遲未有回音。結果瑪甘保便控告黃風亮在廈門的弟弟黃風順,使廈 防同知管押黃風順,直到黃風亮將款項匯回才釋放。15 1905 年,瑪甘保也協助在 呂宋經商的姪兒黃連盆,稟官捉拿從呂宋回到廈門的林滿堂,因黃、林二人在呂宋 合夥經營,有財務上的糾紛。16 上述案件反映出瑪甘保藉著散佈在東南亞各地的 黃氏宗親,建立貿易網絡。
除了東南亞貿易,瑪甘保在廈門也和其宗親、姻親有密切的商業合作,特別是 在 1880 年代,瑪甘保的同族兄弟黃子德,及子德舅父歐陽瑞泉,也入股瑞記洋行,
由歐陽瑞泉掛名為買辦。也就是說,瑞記洋行其實是一個依賴漢人宗族關係經營、
集資的商行,卻因著瑪甘保的外籍身份,得以享有條約制度的保障。如同前述,遇 有商務糾紛時,瑪甘保慣請西班牙駐廈門領事照會廈門地方官處理。
瑪甘保、黃子德和歐陽瑞泉還充分利用瑪甘保的外籍身份,來處理各種債務。
例如,黃子德和歐陽瑞泉在廈門經營福和、逢其源兩家錢莊,兩店被人欠債約四、
五萬兩之多,也負債達六萬餘兩,兩相抵銷下仍是虧損,只得關店。為了能追討欠 款,兩人與瑪甘保商議,先設法將債權轉移至瑞記洋行之下,所以在 1888 年,由 瑪甘保先向西班牙領事控告職員歐陽瑞泉欠銀不還;領事據此照會廈防同知。當廈 防同知傳訊時,歐陽瑞泉趁機說明「開福和、逢其源兩號生理,因被人拖欠,以致 倒欠瑞記行銀項,請就伊號被欠帳簿送交瑞記行代收抵還」,廈防同知便依此將歐
14 村上衛,《海の近代中国:福建人の活動とイギリス・清朝》,頁 389。
15 〈福建全省洋務總局洋務交涉案(光緒七-十五年)〉,收於陳湛綺編,《清末民初通商口岸檔 案匯編》(北京: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複製中心,2009),第 1 冊,頁 322-323。
16 〈福廈二口交涉各案已末結清册(光緒廿五-卅一年)〉,《清末民初通商口岸檔案匯編》,第 1 冊,頁 824。
陽的債權轉移給瑞記。17 次年,瑞記洋行陸續稟請領事照會廈防同知,向源成號 曾一經、榮泰號歐陽錫育等人追討欠款,18 應該就是在執行此一債權,最後順利 追得一萬八千多兩。瑪甘保和黃子德平分此筆款項,且決定以此為本金,開設瑞祥 錢莊,亦由歐陽瑞泉掌理。另一方面,黃子德在香港擁有五座店屋,也擔心被債權 人追討欠款而遭官方查扣,便和瑪甘保立下假契約,名義上將此香港產業賣與瑪甘 保。19 由於財產轉移至「洋人」名下,受到條約制度保障,中國官方便無權扣押。
種種事例顯示瑪甘保相當善於利用外籍身份,來獲取條約制度的優勢。
除了廈門口岸外,瑪甘保和黃子德、歐陽瑞泉的合作,還延伸到其他口岸,他 們陸續往上海、香港、溫州、淡水設立瑞記洋行分行。20 瑞記洋行拓展分行並不是 瑪甘保、歐陽瑞泉等人自備本金前往其他口岸設行,而是尋找在當地已有經營基礎 的商人合股,通常也由當地商人掛名「買辦」一職,負責經營實務。例如上海分棧
除了廈門口岸外,瑪甘保和黃子德、歐陽瑞泉的合作,還延伸到其他口岸,他 們陸續往上海、香港、溫州、淡水設立瑞記洋行分行。20 瑞記洋行拓展分行並不是 瑪甘保、歐陽瑞泉等人自備本金前往其他口岸設行,而是尋找在當地已有經營基礎 的商人合股,通常也由當地商人掛名「買辦」一職,負責經營實務。例如上海分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