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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占有型的生命情態

第四節 父權式權威

佛洛姆成長學習的過程,Bachofen 對於母權的詮釋深刻地影響他,

Bachofen試圖把家庭作為一種社會組織,科學地寫出它的歷史和心理結構的人

(陳秀容,1992:29)。Bachofen 的理論使佛洛姆了解父系社會中愛的從屬行 為,了解父系社會中兒子與父親的關係既是服從又是反抗,而且這種關係本身 就包含了無法解決的問題(Fromm, 1955/2012: 46)。佛洛姆認為在父權社會 中,孩子是男人不需要工作就可以獲得的財產,生養孩子是女人的重責大任

(Fromm, 1976/1997: 58)。即便是處於最貧困階級的男人都可以是財產的擁有 者,父權可使男人在跟妻子、兒女與動物的關係中,感到自己擁有絕對的主 權。佛洛姆闡述:

父權社會中不可否認的是對婦女權益的蠻橫剝奪,男人將妻子與孩子視為 私有財產,認為女人本該撫育小孩。即便在孩子年幼時,母親擁有對孩子 的所有權,但孩子成年後便脫離母親,開始占有其他與自身相關的事物。

這種循環是無盡且惡性:夫剝削妻子→妻子剝削小孩→年輕男人成年後加入 年長的男人行列,剝削女人和小孩(Fromm, 1976/1997: 58)。

傳統社會的兩性關係中,丈夫擁有絕對的權力,權力越大,決策權就越 大,妻子相夫教子、生兒育女是一種無條件的積極義務(李瓊雯,2011:41)。

筆者認為佛洛姆所談及父權社會中父親角色的權威似乎可呼應德國社會學家 Max Weber權威統治類型中的傳統權威,傳統權力的基礎在於大家尊崇過去傳 遞下來的文化習俗或典章制度,認為傳統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因此一個領導者 的權威是承襲了某種尊榮的地位,而理所當然的受人服從或是強迫他人服從。

父權的權威似乎對家庭造成莫大的不公平與剝削,父親的角色握有主權並利用 他的威權迫害家中的女性與小孩,不讓他們有自由抉擇的主張或負責機會的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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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這種強行剝奪和壓迫他們個人的自由的行為 ,正是佛洛姆占有型生命情態 的表現。

跳脫傳統父權社會的權威,筆者更深入討論父愛與母愛對孩子的占有。佛 洛姆在《愛的藝術》談到母愛或父愛時,他所說的是Max Weber 所謂的「理想 型態」或Jung(1875-1961)所謂的「原型」,並不意味每一位母親或父親皆 是如此,主要探討父性與母性的原則概念(Fromm,1956/2006 : 38-39)。社會學 家Talcott Parsons(1902-1979)對於性別角色差異是抱持正面看法,家庭與社 會要求男性為工具性(instrumental)角色,是負擔家計、經營管理的一家之 主;而女性為情感性(expressive)角色,是透過教養及情感慰藉帶給全家人幸 福感(李瓊雯,2011:40)。母親與父親的態度與兒童成長的需求是相符應的,

母親可以使兒童在生命中獲得安全保障,父親則可以教導他,引領孩子面對問 題(Fromm,1956/2006 : 40)。

先以母愛的角度切入,佛洛姆從Bachofen 的理論了解個人發展中對母親情 感的意義,以及個人對母親互相聯繫的中心涵義。他認為母愛是無條件的,母 親愛她的小孩並不是因為孩子履行了某種特定條件或實現了任何的期望

(Fromm,1956/2006 : 39、46)。母親對孩子的愛從不以他們的優點為出發,也 不會以孩子有缺點而拋棄他們,母親愛孩子只是因為他們是她的孩子(吳光 遠,2006:29)。母愛是對兒童的生命和兒童需要無條件的肯定,孩子與母親的 關係從本性上就是不平等的,一個需要一切的幫助,另一個則給予所有的幫助

(Fromm,1956/2006 : 47)。雖然母愛絕大部分都是不求回報的,但在人性之下 仍有特例的情感型態出現,佛洛姆發現:

母親若是受到自戀的心理因素影響,母親會感覺到嬰兒依舊是自己的一部 份,對於嬰兒的愛和迷戀便是自戀的一種滿足方式,或是母親具有對於權 力或占有慾的願望,她會認為嬰兒是無助的,可以受到她的意志支配

(Fromm,1956/2006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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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以父愛的角度討論,孩子與父親的相處方式相較於母親與孩子的關 係是非常不同的。佛洛姆認為:

母親是我們從何而來的家鄉,就如同大自然、土壤、海洋一般,母親是嬰 兒、兒童的全部。然而,父親的形象則不像這種自然的家鄉,父親代表著 思想世界、代表著人為與人造的事物、代表法律、規律與秩序、代表旅行 與冒險(Fromm,1956/2006 : 39)。

父親,因為他不懷孕且不負起養育孩子的責任,因此孩子對於父親的關 係,不如對母親那樣強烈,父親愛孩子是因為他們順從他、長得像他(吳光 遠,2006:29;陳秀容,1992:29)。佛洛姆認為父愛是有條件的愛,他的原則 是:「我愛你,因為你符合我的期望,因為你完成你的任務,因為你像我

(Fromm,1956/2006 : 40)。」父親的愛是以原則及期望為導引,一方面需要具 有耐心與容忍,一方面還必須遠離威脅與獨裁,給予成長中的兒童一種逐漸增 強的能力感,最終使孩子擁有自己的權威,進而免除父親附加於他的權威

(Fromm,1956/2006 : 40-41)。

父母的照顧與關懷意涵著愛的層面,對孩子具有一種責任,可是如果在付 出的過程中缺乏愛,責任很容易變質為控制或占有(Fromm,1956/2006 : 26)。 雖然父母對於孩子的付出通常是不求回報的,但家長在孩子身上所付出與其對 孩子的期望是呈正比的(吳惠強,2003:57)。父母親給予孩子的達到超常狀態 時,氾濫的親情與關懷會使孩子覺得自己身處於壓力環境,讓孩子感受到自己 被剝削,父母的期待就如同枷鎖,禁錮孩子的靈魂,占有孩子的自由思想。

時至今日父權式權威影響依然存在這個社會,例如一個網路事件:親子教 養作家Eliza 在臉書粉絲專頁分享的一篇育兒文章。她提及自己的三個兒子因家 中訪客的小朋友無故闖進他們的房間而感到心火難平,認為自己的隱私權被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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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即便她與先生不斷解釋、道歉仍無法安撫兒子的情緒,面對孩子的情緒再 也忍不住的她脫口而出:

「等一下,你們搞錯囉!這不是『你的』房間,這是『爸爸的』房間。」

「嚴格來說,這個房子是爸爸買的,你没有出一塊錢,媽媽也没有出一塊 錢,所以你們和媽媽都没有擁有權。」

「是爸爸愛我們,所以願意辛苦工作買房子,又把這個空間劃給你,讓你 可以享受。」

(擷取自臉書:Eliza,2018)

這位親子教養作家的這番言論雖讓孩子立刻安靜,讓孩子釋放委屈的情緒 並心情好轉,恢復良好的親子關係,但是這番言論卻遭受到許多網友的討論,

正反面意見的論戰。筆者在此先不針對個人的教養方式討論,著重在父母親對 於孩子個人空間的論述,從這番言論中似乎可得知現今社會的父權式權威依然 存在,父母親因掌控經濟資本,所以在家中握有主權、擁有家中的所有權,孩 子就必須全然接受「自己的」房間不是自己的,而是「爸爸的」房間,是父母 親給予孩子的恩賜,這位作家也在文章的親自回應:「私有空間和隱私不是小孩 的權利,是福利,是恩典(Eliza,2018)。」抱持著這種思想的家長會認為自己 的孩子是屬於自己,但其實孩子屬於他自己的。父母教育子女的根基,是一種 發於情、出於愛、導之以理,化之以禮之教育,作為父母如果能夠更清楚自己 的角色,必能更清楚如何教導子女方式(蔡玉欽,2012:22-23)。但是,這個 案例中家長們所抱持的思想仍是以傳統父權式的權力為中心,運用自身的威權 剝奪孩子的權利,筆者認為這是一種父權式權威的占有,這次類型的父母將自 身的角色放置於父權式權威,這似乎也是占有型生命情態的展現。

父母若懷有占有型的生命情態,就會將孩子視為私有財產,把自己的意念 強加在孩子身上,一心只求收穫,希望孩子照著自己的理想標準發展。而且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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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為了達成的自身期望,也許會給予孩子過高的期待,賦予超乎孩子能力的 要求與規定,造成孩子失去成長自主權,成長受到侷限,甚至會影響子女的價 值觀,孩子可能會受到父母身教、言教潛移默化的影響,將父權式權威繼續賦 予給下一代,造成占有型生命情態的無限循環。家長的權威是可以帶領孩子走 向更開闊的人生,權威是具有正面意義的,可以帶領孩子到達未來的目標。家 庭教育中,家長會希望孩子實踐自己所教導,然而家長的權威與子女的關係之 間本具有自然的根基,家長們無需擔心如何建立權威,應著眼於保持權威並善 用原本的權威,並且向孩子表現自己的立場,讓子女們感受到父母無條件的愛 及與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