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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理論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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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理論意涵

供應鏈管理領域中曾有一些研究提到跨階管理的實例和理由,但對於各變數 之間的關係及背後的理論邏輯,缺乏一個整體的理論架構。本論文所提出的概念 架構,完整地解釋了跨階的理由及所對應的跨階管理做法之間的關係。下表對照 個案的發現與第二章的文獻回顧結論。

表 5-8 理論貢獻彙整表

跨階管理文獻 三方關係文獻 論文發現

一階供應商的規模 統治(資源基礎) 一階供應商對二階供應商的權力不對等 (採購規模、品牌聲譽、既有關係) 一階供應商的專業能力 統治(資源基礎) 一階供應商管理二階供應商的能力及資

源 與一階供應商的資訊不對稱 結構(結構洞)

統治(交易成本) 一階供應商與焦點廠商間的資訊不對稱 一階供應商知識的相關性 統治(資源基礎)

統治(交易價值)

一階供應商對於焦點廠商與二階供應商 的任務互賴性

供應鏈中資訊和知識流通的 效率

結構(網絡鑲嵌) 統治(資源基礎) 統治(交易價值)

一階供應商對於焦點廠商與二階供應商 的資訊處理能力

結構(資源依賴) 一階供應商與焦點廠商間的權力不對等

由上表及個案分析的發現,本論文對文獻有以下的補充。

一、跨階管理的理論模式

本論文所建構的跨階管理理論模式將文獻中事例性的跨階管理理由和做法 加以豐富化及抽象化。有利於後續研究者在此議題上的進一步探討。

1.跨階管理理由:提昇了文獻中某些構念的抽象化層次,也補充了構念的內 涵。例如,文獻中提到一階供應商的專業能力不足,個案中發現一階供應商管理 二階供應商所需的管理能力、技術能力、和資源不足,都可能造成跨階管理。文 獻中提到的一階供應商的採購規模經濟不夠,在研究發現中,這是屬於一階供應 商的談判力不足的來源之一,其他的來源包括品牌聲譽和既有關係。文獻中提到 的一階供應商的知識的相關性,在研究發現更聚焦為一階供應商營運活動的任務 互賴性。本論文並進一步將跨階管理的理由分類至不同的交易關係中,因此可以 更清楚地與跨階管理做法相連結。

2.跨階管理的做法:在過去文獻中大部份是從個案中得到的實例,缺乏比較 高層次的分類。雖然 Lambert 與 Cooper(2000)曾提出跨階管理連結的類型包括 管理、監控、不管理。但這樣的分類又太概念化,無法連結到實際的做法。本論 文將跨階管理的做法分為兩類,一為焦點廠商介入一階供應商的供應商管理,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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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焦點廠商直接管理二階供應商。將此兩種做法作為更高層次構念「跨階管理」

的衡量水準。同時,本論文將供應商管理的活動分成協調、控制、協商三個元素,

作為拆解這兩種跨階管理做法的基礎。因此對跨階管理的細部內涵和抽象構念都 有著墨。此外,本論文形成供應鏈系統中不同關係間的互補替代模式,因此,可 以對跨階管理的運作方式有更清楚的了解。

二、供應鏈中的外包研究及供應鏈範疇研究

跨階管理的研究可以補充原來供應鏈管理中外包和供應鏈範疇的研究。

1.外包研究:焦點廠商將某些價值活動外包給供應商,同時也授權外包商管 理更上游供應商的權力後,不只是要關注如何管好外包商,還要調節外包商的整 合角色,必要時,焦點廠商要影響或收回一部份的整合功能。就如同組織設計中 的分權決策,事實上也是對於「整合」工作在各層級的分工比率,某些層級負責 主要的整合角色,其他層級扮演次要的整合角色,分工比率視各層級所擁有的整 合所需之資訊、知能、資源的豐富程度而定(司徒達賢, 2005)。應用在供應鏈當 中,焦點廠商也可以用同樣的原則調整各階供應商整合角色的比重。當焦點廠商 相較於一階供應商有較多整合二階供應商所需的資訊、知能、資源時,就應該負 責較大部份的整合二階供應商的功能。反之,則將整合工作授權下去,仰賴一階 供應商去整合二階供應商。

2.供應鏈範疇研究:跨階管理的研究讓焦點廠商在思考供應鏈策略的範疇 時,不只是考慮整合的幅度(整合到幾階的供應商),也不只是考慮是集權(自己 直接影響)或分權(間接透過一階階的供應商擴散影響力)的管理方式,而有一個 比較結構化的架構來思考,整個供應鏈中,如何選擇性地運用有限資源,針對重 點的對象,進行特定的整合行為。因為與二階供應商建立關係需要額外的管理成 本,企業的資源有限,要選擇哪些重點整合對象,是要在策略上做出選擇的(司 徒達賢, 2001)。

三、三方關係理論在供應鏈中的應用

過去供應鏈中的跨階管理研究僅止於描述,本論文引用三方關係的相關理論 解釋跨階管理的成因及與跨階管理做法間的關聯,因而延伸了這些理論的適用 性。以下分別說明各理論在跨階管理議題上的應用。

1.交易成本理論

(1) 混合統治模式的擴張

如果把跨階管理當成是交易統治模式選擇的決策,則跨階管理可以做為混合 (Hybrid)統治模式的一種類型。也就是一階供應商的投機行為引發了焦點廠商的 跨階管理。跨階管理代表焦點廠商必須要控制一階供應商對二階供應商的採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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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權,也可能會產生另一個交易關係-即焦點廠商與二階供應商的關係。這個發 現補充了交易成本的混合統治模式的內涵。混合統治模式不只是交易雙方間各種 正式契約或關係規範,也可能是控制對方的採購權,以及產生另一個交易。此外,

本論文由整體系統來考量成本價值,也擴張了統治模式的分析單位。因為組織間 關係的管理標的,不只是交易關係本身,也包括交易對象的內部。而一階供應商 的內部生產成本,有一部份來自於外購,而它的採購成本除了發票成本之外,也 包括和二階供應商之間的統治成本。所以混合的統治模式,不只是要減少一階供 應商與焦點廠商之間的統治成本,還要減少一階供應商與二階供應商之間的統治 成本。

(2)多重交易間的互動

交易成本理論的研究呼籲要投入更多的研究能量在多個交易的研究,而不是 只看單一交易(Rindfleisch & Heide, 1997)。與同一個對象的重覆交易可以降 低交易成本,因為長期交易合作之下,彼此資訊更透明,可降低因資訊不對稱帶 來的投機行為。又因為雙方預期未來有交易的機會,若現在投機,將會喪失未來 的交易,因而可抑制投機的動機(Dyer, 1997)。除了與原交易對手的多次交易,

焦點廠商也可以透過與其他第三方交易,解決或減輕眼前交易的風險。例如當第 三方對造成我方交易風險的對象是有影響力時,我方去強化與第三方的關係,使 第三方依賴於我方,可以間接地抵消原來交易關係中的受限程度(Gargiulo, 1993; Heide & John, 1988)。此外,焦點廠商也可以運用不同交易關係間的綜 效來創造價值。例如,加入另一個雙邊交易關係可以擴大焦點廠商營運上的規模 經濟;由一個雙邊關係得到的資源可運用到另一個雙邊關係(Kang, Mahoney, &

Tan, 2009; 王俊如, 2003)。這些方式都不是在原來的交易中以契約或關係等機 制解決交易成本問題,而是運用其他的交易關係來減少原來交易中的風險,或增 加整體而言對焦點廠商的價值。使得焦點廠商在無法設置適當保障(safeguard) 的情境下,仍然願意保留交易成本高的雙邊交易關係。由此可見,交易成本雖然 是一個經濟學的觀點,不考慮市場力、資源依賴或社會鑲嵌,但事實上把網絡中 其他的交易納入考量,運用不同交易間的互動影響,是可以相當地補充解決交易 成本的方法(Anderson, et al., 1994)。本論文的跨階管理,也是一例。

更進一步地分析,跨階管理事實上是不同交易關係間的互補和替代關係。這 也回應了過去交易成本學者提到的不同統治機制間有互補和替代的關係(Poppo

& Zenger, 2002),可以互相搭配產生綜效(Heide, 2003; Rindfleisch & Heide, 1997)。本論文提出的跨階管理,以焦點廠商和二階供應商的關係來彌補焦點廠 商與一階供應商的關係,以及替代一階供應商與二階供應商的關係。因此,本論 文可以補充不同統治機制間相互搭配的研究主題。

(3) 治理能力內涵的擴張

焦點廠商所擁有治理能力也是影響統治機制選擇的因素。本論文進一步擴展 治理能力的內涵,不只是有治理雙邊關係的能力,還包括了治理多個相互連結的 關係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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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資源基礎觀點

本論文的研究發現確認並補充了資源基礎觀點在統治問題上的應用。若把跨 階管理視為組織間因資源的異質化分布所造成的互助合作,則本論文的跨階管理 是把協助的範圍擴張到一階供應商對二階供應商的關係。資源基礎觀點對於組織 間協調成本和交易價值的主張也適用於跨階管理,即在焦點廠商和二階供應商之 間,一階供應商應具備居中協調的能力,若否,則會造成跨階管理的現象。

3.網絡理論

跨階管理是發生在一個上中下游三方的網絡結構中,所以許多行為及理由,

事實上和網絡理論的預測十分相符。例如,一階供應商因為其介於二階供應商和 焦點廠商間的中介地位,而能享有資訊和控制的利益(Burt, 1992),如命題 2、

3 所述。而在網絡中建立直接的連結,提高自己的接近中心性,就可以在資訊上 享有更高的自由度(Kim, et al., 2011),這也是命題 5 的意涵。因此,跨階管

3 所述。而在網絡中建立直接的連結,提高自己的接近中心性,就可以在資訊上 享有更高的自由度(Kim, et al., 2011),這也是命題 5 的意涵。因此,跨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