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節 研究動機

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係參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於「文化產業」,以及英國對於

「創意產業」之定義作為本國創意產業定義與分類依據,自 2010 年通過後施行迄今,文化部 持續朝向完善相關法令,落實政策推動之目標邁進 (文化部,2018a),至 2019 年《文化基本法》

歷經多年研擬、召集諮詢會議及公聽會,在凝聚文化與專業共識後正式公布施行,以保障文化 與價值內涵多樣性與包容性為核心、期望能保障創作與文化參與之權利、提升文化國力。

伴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出之「文化循環 (culture cycle)」概念,及其 2018 年出版的報告

4,將文化循環的定義由傳統的線性轉為網狀模式,將「內容」視為網狀模式的核心關鍵。我國 文化部2018 年依循該觀點發表文化政策白皮書,提出跨部會協力(包含:教育部、經濟部、

財政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建構內容產業生態系、積極推動文創園區轉型,加強中小型、

個人創意與藝術工作者以較優惠的條件進駐,成立五大文創園區交流平臺會議促進資源整合。

起初創意文化園區之設置,係結合財政部菸酒公賣局民營化後所閒置的「工業文化遺產」, 包括台北華山、花蓮、嘉義、台中、台南等五地酒廠活化再利用以期發揮創意集聚、擴散、示 範等功能,將園區結合綠地、創意設計展示中心,整修現有廠房後,以優惠的價格出租給創意 工作者、藝術設計者等作為工作室,希望匯集創意人才促進文創產業交流,達到活絡創意文化 園區、提升國民生活美學需求、開拓創意服務市場與提升文創產業附加價值之目標。

而創意文化園區的設置原型,係來自過去產業群聚相關研究中,科技產業因為地理位置的 鄰近性、社會互動學習網絡關係,形成特殊產業聚集現象 (Audretsch & Feldman, 1996),其中 最知名的便是以美國矽谷 (Silicon Valley) 的高科技產業園區為研究對象,Saxenian (1994) 將 矽谷區域成功關鍵因素歸因於,政策與空間規劃配合下所造就的產業環境。台灣政府亦以美國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加州矽谷經驗為借鏡,於1980 年成立新竹科學園區,開啟台灣產業創新的紀元,不僅使產業 大量集中,也帶動產業聚集經濟效益與整體的經濟發展 (林季蓉, 2009)。

除了新竹科學園區,台灣對於群聚現象的形成與影響已有諸多研究成果,過去針對群聚現 象之分析對象主,要以製造業與科技業為主,有以探討產業群聚效應對企業經營績效之影響 (袁建中、陳坤成、虞孝成、王明妤, 2005),分析竹科與南科等高科技產業聚落之聚集經濟效應 (林季蓉, 2009),並進一步將產業群聚研究範疇,由聚集經濟效益擴及至組織績效與知識互動 (陳忠仁 & 張陽隆, 2006),以及透過人力資本,進行產業動態外部經濟現象之研究 (陳協勝、

吳濟華、王翔煒, 2008)。

此外,在第二級與第三級產業之外,全球知名競爭力大師麥可·波特 (Michae Porter) 教授 則認為,在全球競爭時代,持久的競爭力來自於高度的本地化,並強調當世界經濟越趨複雜、

越以知識作為創新基礎時,文化、地理與機構鄰近性所產生的緊密關係、本地參與 (Engaging Locally)、知識匯流與創新生產力的優勢更為顯著 (Porter, 1998)。其後,學者逐漸由企業競爭 關係,轉向關注非貿易的相互依存關係、企業間的知識共享,包含非正式交換的知識,及關於 知識含量、資訊交流量在建立群聚優勢的研究 (Tallman, Jenkins, Henry, & Pinch, 2004)。

其後,針對知識創新產業的研究發現,經濟與知識活動的創新行為多仰賴空間的鄰近性 (geographical proximity)、學習網絡關係等,並觀察廠商聚集度與各創新者間的地理關係,發現 資源集中度與其創新表現確實呈現正面影響力 (Feldman & Florida, 1994) ;此外,在針對 25 個 歐盟國家 (EU-25) 的區域經濟研究亦發現,鄰近性對於經濟生產知識的傳播極具影響力 (Rodriguez-Pose & Crescenzi, 2008)。欲以文化立國的韓國,其坡州出版城及 Heyri 藝術村便以 建置規模化的文化創意產業群聚,企圖提升整體文化產業創新能耐與國際競爭力 (徐聯恩 &

樊學良, 2007)。

由此可見,對於產業群聚之相關應用,由傳統製造業與高科技產業,擴展至文化創意產業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群聚,以創意與知識密集為特色的文化創意產業,其競爭力特別仰賴地方產業創新擴散的動態 變化,然而,過去複製科學園區成功經驗,以活化閒置空間而設置的五大創意園區,主要作為 示範基地與資訊平臺,在政策制定上傾向以形成廠商群聚、消費需求導向為主,而非創作的生 產面,就園區發展現況觀察,整體對於藝文產業的發展與扎根幫助有限 (葉晉嘉 & 謝佳琳, 2014)。因此,文化政策在擬定時應如何順應地方空間發展,發揮最大效益,並提高未來的發展 潛力,對地方而言至關重要。

目前台灣的文創產業群聚研究標的主要集中於六大都會區5,台北以華山及大稻埕為主要 研究對象 (吳盈瑩, 2009; 羅意嵐, 2018);台中則有以忠信市場、台中創意文化園區以及草悟道 街區進行城市創意群聚與創意資本的相關研究(朱茜儀, 2012; 汪志忠 & 陳美甜, 2013; 劉佩姍, 2018);台南亦有以神農街等街區進行的群聚研究(葉晉嘉 & 謝佳琳, 2017; 謝佳琳, 2015) 探討 政策影響與外部性。反觀當前文化產業群聚研究在都會區以外的研究標的著墨甚少,因此,在 政策制定時較無得以參考的研究成果與建議。

據此,本研究選擇六都以外的屏東市作為研究場域,並以近年逐漸在諸多全國性活動嶄露 頭角、成為在地居民與遊客的熱門景點之一的屏東市「勝利星村創意生活園區(V.I.P Zone)」

為個案。因為產業聚集帶來的外部經濟效果,為政府在推動產業園區設置、增進地方經濟發展 的主要手段之一,對促進地區的持續成長、提升國民生活品質,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吳濟華、

李亭林、陳協勝、何柏正 , 2012) ,因此地方政府在推動創新產業群聚、期望帶動區域與都市 發展時,能有系統性地了解產業情況,評估產業聚集地理鄰近性的必要性與成效,以避免產生 錯誤的資源與空間配置。

5 根據搜尋結果行政院主計總處之定義:「大都會區」係指其區內人口總數達一百萬人以上者;「次都會區」係指其 區內人口總數達三十萬人以上,一百萬人以下者。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