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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貳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群聚理論發展與類別 一、產業群聚的發展

產業群聚的理論可以從聚集經濟 (Agglomeration Economy) 的觀點作為研究的濫觴,聚集 經濟的概念由德國經濟學家Weber (1909) 首次由從工業區位理論出發,以「聚集法則」(the law of agglomeration) 一詞提出,並以微觀的角度去詮釋企業內部區位選址的決策,認為聚集經濟 來自廠商在技術革新、擴大生產後,平均成本隨之降低,最後達到規模化的聚集經濟效益,而 學者 Marshall (1920) 回應聚集經濟並將前者歸類為內部經濟,並指出廠商彼此因為空間上的 鄰近性,從而共享基礎設施、技術、資源與知識,降低生產成本與交易成本,亦即聚集經濟中 的外部經濟。

然而,群聚產生的經濟利益不僅止於成本的下降, Marshall (1920) 進一步說明廠商聚集 除了可以達成交易經濟 (transaction economies) 、產生知識外溢 (knowledge spillover)的效果外,

因為群聚也可以讓廠商得以互相學習提升生產力,並有更大的彈性分攤研發成本及風險,可以 提升新產品進入市場的效率,造就整體規模和範疇經濟 (economies of scale and scope),達到更 勝於規模經濟的產業創新效益。以此外部經濟的觀點出發,則能進一步規劃出吸引產業群聚的 具體發展政策 (Doeringer & Terkla, 1995)。

在空間與產業創新的群聚效應,Porter (1990) 將之分為透過買賣關係連結雙方產生的垂直 群聚,以及因為產商間彼此共享終端產品的市場,有相似科技技術,或有共同資源與需求形成 的水平群聚等兩個類別。除了透過產業上下游、廠商互動關係的觀點區分群聚效應類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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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en (2003) 則以微觀層、巨觀層與宏觀層三個分析的範圍層級,搭配「創新合作 (innovative efforts) 」與「生產連結 (production linkages) 」兩個群體的互動關係,歸納出六種產業創新與 空間群聚的關係類型,分別說明微觀角度廠商間的群聚,以及巨觀與宏觀角度中產業間的群聚 差異,並闡述創新擴散過程中的合作關係,以及形成生產價值鏈中產業與廠商的關聯性。

除了關注廠商互動與交易關係外,Saxenian (1994) 在美國加州矽谷 (Silicon Valley) 以及 波士頓進行的科技產業變遷的研究,點出社會文化網絡以及創新氛圍是產業群聚的關鍵因素。

至於如何形塑群聚以帶動整體的創新能力與競爭力, Schmitz and Nadvi (1999) 認為群聚並非 無中生有,其產生必定有其特定條件與發展潛力,並搭配得宜的政策措施方能促成。另一方面,

因為各區域的產業結構勢必有所差異,各個產業群聚並全然相同,而是有其特定的發展背景和 演化歷程 (Britton, 2003)。承接前述觀點,區域與企業間會存有差異,是因為地域不若組織有 主動反應與變異的能力,Boschma (2004) 企圖回應該問題,從演化的觀點切入,認為每個群聚 的形成有其獨特難以模仿的發展軌跡,故無「最適」模型一以貫之。

由此見得,群聚理論過去在不同分析維度及時空背景下受到學者廣泛討論與應用,若著眼 群聚帶來的效益,Porter (1998) 認為群聚使得廠商彼此間的競爭與監視,成為超越對手和自我 成長的動機;而廠商間經由互相學習與模仿,激勵整體群聚達到創新與效益。從過去研究成果 發現,群聚的產生及存續勢必與廠商的利益相吻合,此外,群聚發展過程通常也與當地的歷史 脈絡和自然優勢相關。 Evans (2010)分析過去大量的群聚理論研究結果,認為綜觀而言,群聚 效應所帶來的競爭優勢可歸納為:小型的廠商可以彼此結盟與連結網絡關係,且有利於專業化 服務與設施發展;群聚因空間上的鄰近性增加廠商間的競爭而提高標準,整體的吸引力更成為 外部投資的焦點和標的;此外,群聚得以其地域特性發展該地點的品牌,使得群聚內所有成員 受益等群聚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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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意群聚的發展

Landry (2000) 在《創意城市》中提出創意氛圍 (creative milieu) 便涵蓋空間的概念,說明 其具有激發創意點子與發明的基礎設施為先決條件,可能存在於一建築群中、城市的特定區域 甚至整個城市中。認為一個創意城市創意循環 (the cycle of urban creativity) 構成如下圖 1,共 由五個階段形成具有生命力的良性循環,並由此延續城市創意,讓城市發展生生不息。其概念 別於過去城市與群聚討論強調價值和效率的觀點,而是將城市視作可再生的資源,並提供一個 新的機制去評估與檢視各階段的組織原則及概念策略。

圖 1 都市創意發展循環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自Landry (2000)

對於城市的創意發展, Florida (2002) 的研究給予許多啟發,包含指出地方品質 (quality of place) 的概念,將環境、人物與事件三要件視為重點,使城市的規劃不再僅限於硬體設施,

建立觀念與 提高構想的

能力

實踐觀念或 構想

建立網絡與 流通 落實平台與促進

機制

建立市場與 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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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視生活風格、生活品質,視作當今城市競爭力的優勢所在。而後,美國文化經濟研究學者 Scott (2000) 同樣重視地方、文化、經濟三者間的共生 (symbiotic) 關係,提出「團塊化

(agglomeration)」的概念,描述文化創意產業在空間向度中的群聚現象,並在全球主要都市的 研究中發現,文化產業群聚的在地成長與擴散並不會導致文化的統一,反而提升了全球化層次 的多樣性 (Scott, 2004) 。

文化創意與群聚間的對話在過去的研究中各放異采,Schieb-Bienfait, Saives, & Brigitte (2018) 等學者彙整 1920 年至 2010 年間創意群聚理論框架,透過「經濟」與「知識基礎」兩個 觀點區分群聚進行詮釋,認為前者與Michael Porter 的群聚論點相符,且佔據研究主流地位,

對政策力量的介入影響深遠;而由後者所討論的創意群聚治理,則因豐富的知識與觀點,交織 複雜的社會動態特性而與前者大相逕庭 (Bahlmann & Huysman, 2008)。台灣學者亦將文化創意 產業與群聚進行了綜合討論,認為應考量聚集集經濟的效果在形成群聚的同時,會因文化創意 元素和類別的不同造成影響,而差異性高的文化創意組成,也在創意持續積累與交融的過程中 發揮綜效。(陳明惠、潘釔天、張佑宇、吳俊德, 2012)。

創意群聚並不容易完整的定義,但Evans (2010)則點出成功的群聚有其共同的特徵並受到 普遍的認可,包含:根植於本土的創意群聚面對全球競爭有較高的適應能力,經濟資本與競爭 優勢源自文化的多樣性;缺乏創意產業群聚的地區將流失創意人才與企業,而非知識型的企業 將自身定位於在地創意產業,作為其生存的關鍵策略。由此可見,創意群聚需要有文化與經濟 發展共同支持才得以建立,也預示了其與文化創意產業政策、全球經濟互動彼此的依存關係。

總體而論,群聚的形成往往源自企圖以文化帶動地方再生的想法或政策,而存在於經濟政策中 的文化氛圍則是支撐整體創意產業的力量 (Morteau,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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