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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第一節 研究動機

農業,係指土地、勞力、資本的投入以轉換為食物生產的形式。(Bowler and Ilbery,1987:324)自新石革命以來,農業始出現於人類舞臺之中,且逐漸成 為人類生活不可或缺之一。若無農業,可能就沒有人類數千年來輝煌的成就與文 明。因此,要了解一地之發展,農業便成為重要的立足點。

而土地利用(land-use)則是指透過人類活動,轉變自然地景;抑或是將土 地改變為受人類控制的方式。(Foley 等,2005:570)在早期的土地利用中,農 業扮演極為重要的角色。因此,透過一地的農業土地利用情形與其變遷,得以重 建出該地原始的樣貌,與其今日為此地景之因。國內學者陳國川曾云:「一區域 的當代景觀,是過去某一景觀的連續變化過程反映;故只有透過過去及其變遷過 程的探究,才能真正獲得目前景觀的理解」。(陳國川,2006:175)根據以上所 述,欲探究今日農業土地利用情形時,須從過去農業土地利用著手。

就整個彰化平原而言,在有文字記載以來,一直扮演臺灣重要的農業生產重 鎮。例如從民國99 年(2010)中的農業相關統計資料可以發現(如表 1-1):彰 化縣從事農業的人口數為各縣市之冠;除此之外,其耕地佔總土地面積的百分比 更是達到了59.04%(99 年),在全臺各縣市之中,僅次於雲林縣。由此可看出 農業對此地之重要性——是此地大部份人所從事的就業活動。另外,在各項農產 品種植面積方面,首先,從稻米種植面積來看,本區的稻米種植面積為全臺之首,

是臺灣該年度極為重要的稻米生產地。而在其他作物方面(雜糧、特用作物、蔬 菜、園藝作物)本區的種植面積雖不如全臺其他縣市(例如:雲林縣、臺南縣…

等地),但其種植面積亦占全臺不可或缺之一部分。由此可明顯看出:彰化縣是 臺灣一個相當重要的農產品供應地。更特別的是,本區的花卉種植面積不僅為全 臺首位,更遠遠超過其他縣市,佔臺灣花卉供應量的 37%。也就是說,臺灣約有 將近四成的花卉,是種植在彰化平原之中。

由以上諸點皆足以顯現彰化的農業在臺灣農產品生產中的重要性。因此,本

文以彰化平原作為論述之對象,針對彰化平原的農業土地利用變遷與地區差異進 行一系列的調查。其中,令筆者好奇的是:彰化平原的環境有何優越之處,得以 種植如此大規模且各式各樣的作物?彰化平原除了稻米的種植外,亦有其他作物 的栽培,這些作物間又是呈現什麼樣的分布情形?以及其產生的土地利用方式又 為何?為了釐清上述問題,以下針對相關問題進行相關文獻探討,並提出具體研 究目的。

表 1- 1 民國 99 年(2010)農業相關統計資料

單位:人/公頃

務農人口數 耕地面積

耕地占總土地 面積百分比

稻米種植面 積

雜糧種植面 積

特用作物種 植面積

蔬菜種植面 積

園藝作物種 植面積

花卉種植面 積 臺北市 22,245 3,221.15 11.85% 505.35 85.00 159.18 1,985.28 284.41 118.30 高雄市 27,166 532.99 3.47% 60.02 5.00 0.40 43.79 175.19 0.13 臺北縣 106,598 31,093.72 15.15% 196.77 576.55 2,043.00 6,386.99 1,865.65 325.28 宜蘭縣 112,956 27,140.49 12.66% 9,381.64 201.29 306.85 3,854.72 2,761.68 267.28 桃園縣 184,312 37,187.81 30.46% 11,085.55 129.90 920.10 4,752.45 609.49 334.10 新竹縣 121,328 28,655.92 20.07% 7,113.14 303.76 616.67 1,771.77 4,310.98 114.92 苗栗縣 167,355 33,351.75 18.32% 9,605.32 910.67 801.05 3,573.65 7,437.30 197.07 臺中縣 243,711 48,250.89 23.52% 26,211.19 1,431.22 643.48 4,103.13 19,773.26 957.88 彰化縣 374,517 63,427.43 59.04% 47,161.67 4643.40 2,237.47 13,095.05 6,284.77 4,884.25 南投縣 181,731 65,507.73 15.95% 4,855.97 405.09 8,562.88 9,270.24 27,722.73 1,225.83 雲林縣 271,535 80,849.60 62.63% 43,734.54 2,3617.59 3,552.61 38,311.31 5864.95 339.21 嘉義縣 190,711 74,209.74 38.98% 25,463.47 7,112.75 5,848.15 16,052.44 19,376.50 1,352.06 臺南縣 284,794 91,553.01 45.41% 14,401.57 4,356.56 3,378.25 13,236.03 25,741.44 776.80 高雄縣 206,794 47,604.46 17.05% 4,555.85 1,881.01 1,038.91 9,037.37 18,507.33 824.21

屏東縣 240,934 71,093.29 25.61% 6,650.91 5,002.57 423.26 14,709.40 36,035.39 1,056.57 臺東縣 55,029 47,292.51 13.45% 12,417.88 878.84 2,806.41 2,350.56 13,440.88 41.91 花蓮縣 61,998 45,389.69 9.81% 15,818.45 1422.7 850.10 6,251.79 7,986.46 100.70 澎湖縣 23,637 5,682.91 44.80% 0.00 313.55 9.31 348.10 24.12 0.00 基隆市 2,349 735.30 5.54% 0.00 12.27 1.90 145.93 21.38 4.91 新竹市 21,529 2,482.62 23.84% 1,259.19 39.59 1.90 119.24 155.43 7.81 臺中市 31,691 2,890.21 17.68% 1,614.77 60.08 3.85 392.95 501.77 53.75 嘉義市 17,353 2,049.19 34.14% 1,414.05 8.01 12.00 200.30 599.65 139.67 臺南市 33,287 2,923.12 16.64% 354.98 364.45 285.51 1,506.72 176.94 58.07 合計 2,983,560 813,125.53 24.61% 243,862.28 53,761.85 34,503.24 151,499.21 199,657.7 13,180.71

資料來源:《99 年統計年報》,http://www.coa.gov.tw/view.php?catid=23771,行政院農委會,下載日期:2012.09.19。

第二節 文獻回顧與研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