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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土地利用的分區變化

第四章 戰後的農業土地利用與變遷

第一節 農業土地利用的分區變化

筆者根據表4-1 之各年度作物組合雜異化情形,分別繪製出該年度之作物組合類型 圖(如圖4-1、圖 4-2、圖 4-3、圖 4-4、圖 4-5、圖 4-6、圖 4-7)。整個作物組合類型,

可以說是延續日本時代的發展,在昭和10 年(1935)時,農業土地利用之雜異化程度 有提升的趨勢。因此,戰後的整個農業土地利用為雜異度先提升後再下降的過程。

而整個戰後的農業變化極為劇烈,以耕地面積為例,整個彰化平原的耕地面積在民 國59 年(1970)達到高峰點,在此之前,耕地面積逐年提升;但在此之後,耕地面積 逐年下滑,流失情形相當嚴重。至民國99 年(2010)止,在此 40 年間,共流失了約 12,720.69 公頃的耕地(如表 4-2)。

另外,從上表中(如表4-1)可清楚的發現,戰後的作物具有以下特徵:

一、 水稻種植面積比例逐漸提升

戰後初期,大批農民投入農作物生產的行列之中──這從耕地面積的 增加中可略知一二(如表4-2)。因此,在戰後初期時,其他作物與水稻 相互競爭下,相對壓縮了水稻的種植比例,使得水稻種植比例相較於後期 來得低。尤其是該時期以農產品外銷政策主導下,現金作物成為此時種植 之作物,使得雜異度大為提升。在此影響下,也讓戰後初期的彰化平原農 業土地利用,呈現較為多樣化的利用型態。而後期,在耕地面積大幅流失 後,水稻的栽培依然維持一定的面積,這也讓水稻地種植比例相對於前期 提升許多。

二、 甘藷、小麥等普通作物種植比例逐漸下滑

在戰後初期,甘藷與小麥都曾經是不少地區作物選擇的第二順位──

尤其是甘藷。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甘藷的重要性逐漸降低,逐漸淡出本區 的重要作物之中。而小麥的情形更甚,在民國39 年(1950)時,小麥為 不少地區的第三種作物,但到了民國59 年(1970)以後,小麥以不復見。

同樣的情形亦發生在其他的普通作物上,只是情形較為緩和,不若甘藷、

小麥劇烈。

三、 花生、亞麻、樹薯等特用作物重要性逐漸降低

在民國39 年(1950)時,花生、樹薯常出現在縣內各區的作物之內。

而在 10 年後(1960),樹薯便消失在作物的行列中,而作物也轉換為亞 麻,但在 20 年後(1980),亞麻等特用作物亦逐漸在榜上除名,僅有花 生仍在此地佔有一席之地,但其重要性也不復以往。

四、 園藝作物從鳳梨轉為番石榴、葡萄、龍眼、荔枝

戰後初期,鳳梨為彰化平原境內最主要的園藝作物。從日本時代延續 下來的鳳梨罐頭工廠以員林為核心持續發展,(夏鑄九,1988:286)也 讓附近農民紛紛選擇種植鳳梨。但伴隨著鳳梨罐頭外銷市場的蕭條、工廠 的沒落,使得本區的園藝作物亦產生變化。部分地區轉為種植龍眼、荔枝 等果樹。除此之外,番石榴與葡萄也逐漸影響彰化平原的部分地區,甚至 形成了地方的農特產(例如:大村巨峰葡萄、社頭番石榴等,皆是以該地 為名的品牌)。

這主要反映整個園藝作物市場的轉變,在戰後初期,由於鳳梨罐頭工 廠的復甦,使得以鳳梨罐頭為主的食品加工業成為當時主要的出口項目。

不過,隨著產品的競爭優勢逐漸被取代、國內之外銷政策的轉變,使得食 品加工業漸趨沒落,園藝作物的種植也趨向滿足國內市場。

五、 蔬菜從蘿蔔、甘藍、荷蘭豆三種逐漸轉向多樣化

戰後初期,本區農民所種植的蔬菜多為蘿蔔、甘藍與荷蘭豆三種類型。

此三種作物多為冬季裡作,為水稻輪作下的產物。而後期除了蘿蔔、甘藍、

荷蘭豆外,又逐漸出現白菜、蘆筍、葉菜類、根菜類等,最後又出現胡蘿 蔔、西瓜等作物,顯示出本地農民在蔬菜的選擇上更趨向多樣化,農民的 選擇也與本地市場波動更為密切。

六、 雜異度呈現的變化趨勢

從上表(如表4-1)中可明顯的看出整個彰化平原土地利用的變化趨 勢:從以水稻為主的多種(通常為七種類型以上)複雜土地利用型態逐漸 趨向以水稻為主、其他作物為輔的單一或二種作物組合類型。雜異度從高 轉低。

即使是同樣一種作物,在整個戰後的 60 餘年間,隨著時間的改變,亦具有不同的 性格。以水稻為例:水稻作為糧食作物,在戰後初期扮演非常重要的食物來源及政府獲 取農業利潤的重要工具,在「田賦徵實」政策的影響下,農民為了繳稅,幾乎都種植水 稻,除了繳稅給政府外,又用以提供家庭糧食,滿足家庭需求,經濟性相對而言較低。

而隨著時間的發展,隨著從事農業的人口不斷的降低,水稻亦逐漸擺脫原本的糧食作物 的角色,轉而投入市場之中,提供廣大的都市居民日常生活之需求,相對而言經濟性較 高。

而根據上述諸項,可歸納出彰化平原的作物變化趨勢,同時也反映了整個臺灣農業 活動環境的改變——從糧食作物逐漸轉換為經濟作物——不再以「填飽肚子」作為農民 選擇作物的主要考量。相反的,以一些蔬菜、園藝作物等具有較高經濟價值、能獲利作 為本地農民的選擇依據。

不過,即使知道作物的變化趨勢,對釐清彰化平原內部農業土地利用變遷與是否有 地區差異的情形仍較少幫助,因此,後文根據前文所述作物組合類型,針對彰化平原內 部區域之共同性進行分區,企圖透過其各區域內一致,區域外有所差異,而判定自我與 他者間的農業土地利用與差異。

由於整個戰後的農業土地利用呈現極大的變化,原本日本時代所劃分的農業土地利 用分區已無法精確表達戰後的農業土地利用形態,故筆者將在以下進行農業土地利用分 區調整。

在民國69 年(1980)以前,整個彰化平原的作物組合,呈現極為多種作物組合的 土地利用情形,因此分區較不明顯。不過,自民國79 年(1990)以後,漸漸趨向單一 化的作物組合,整個作物組合的雜異化大為降低,此一現象與水稻的種植面積比例大為 提升有極大的關係。且這個提升僅集中在部分地區,也讓本時期作物組合的區域性分布 逐漸明朗化。

因此,由圖4-5、圖 4-6、圖 4-7 中可清楚的發現:扣除彰化平原境內唯一位於八 卦山麓的芬園鄉,以及位於八堡圳的分界點二水鄉之外,可分為:北部有一以水稻為主 的單一作物組合區,其範圍包括:線西鄉、伸港鄉、和美鎮、鹿港鎮、秀水鄉、花壇鄉;

中部水稻多種作物組合區:大村鄉、埔鹽鄉、溪湖鎮、埔心鄉、員林鎮、社頭鄉、永靖 鄉;南部水稻單一作物組合區,包括:田尾鄉、田中鎮、北斗鎮、埤頭鄉、竹塘鄉、溪

州鄉;西南部水稻高雜異度作物組合區:福興鄉、芳苑鄉、二林鎮、大城鄉,共四區(如 圖4-8)。而此四區皆有其特性與其發展脈絡值得進一步探討。因此,以下就各分區做 一深入論述。

第二節 北部水稻單一作物組合區之區域特色與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