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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前言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圖 1-1-1 研究背景示意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

第二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透過前一節的研究背景,可以清楚的瞭解本研究之撰寫,是以發展、建構嘉 明湖國家步道生態旅遊協力治理發展策略為最終目的,並以里山倡議精神為導 向,里山倡議三摺法為行動方針,在地產業經濟發展和公私協力治理為基礎,期 望實踐嘉明湖國家步道、海端鄉在地布農族居民與環境共生、自然資源得以永續 發展的理想願景,並提供國家步道管理單位未來在經營管理、維護在地居民生態 旅遊產業和周邊環境生態保護這三大構面上的參考文獻。以下接續就本研究之動 機、研究目的分別詳述如次。

一、研究動機

隨著文明及科技的發展,人類取之於自然者不再僅為滿足其口腹,而是為了 遊憩需求、自我理想與成就感的追求,在欠缺保育和生態系永續經營觀念的過往 時代,人們單純地基於本身欲望,不斷地向自然環境索求,長久下來,不只野生 動植物棲地環境遭受破壞,也漸漸使得部分原生動植物面臨滅絕的危機。依據國 際 自 然 保 育 聯 盟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 IUCN)資料顯示,造成原生物種滅絕的原因有 67%來自原始棲地遭受 人為干擾或破壞(鍾孟瑾,2014);而臺灣政府機關為保護及保育珍稀動植物族群 之永續發展,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和森林法,就野生動植物族 群分佈和種類,以及氣候環境等物候條件的不同,於各地劃設了自然保護(留)區,

期望能夠藉由自然保護(留)區之設立,減少人為活動對環境生態的干擾與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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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標的-嘉明湖國家步道即位處於「關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內,

是臺灣東部面積最大的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其重要保育物種包括臺灣黑熊、

熊鷹、水獺、百步蛇、帝雉、藍腹鷴等多種瀕臨絕種保育類及 59 種珍貴稀有或 應予保育的動物。然而現階段管理作為之法源僅能依據管理單位自訂的行政規 則,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的法律位階不及文資法公告的自然保留區及森林法劃 設的自然保護區,無法限制人民的行為及活動,考量自然資源具有「公共財」性 質,需仰賴管理單位、地方政府機關及民間組織等「協力治理」,以兼顧多元利 害關係人權利。

在全球各地面臨資源長期耗用、極度枯竭之際,各國對於自然資源的永續利 用愈來愈關注,逐漸重視「永續發展」議題。再者,隨著地球環境破壞、氣候變 遷、激烈天氣頻繁發生之下,大型的工業開發已日漸式微,不再是人們追求經濟 成長的唯一手段,其後因休閒旅遊活動的興起,世界各國便開始發展以「無煙工 業」為口號的「生態旅遊」綠色經濟。另外,日本在 1980 年代後期至 1990 年代 初期發生經濟泡沬化之後,許多人放棄城市難以維持生計的生活回到鄉村地區,

發揮日本傳統的里山精神,利用生活中的閒置資產,活化社區使之逆轉復活,並 適當地使用在地自然資源,營造一個可以自體循環、永續使用環境資源的生態體 系,發展出有別於城市中大型工業的綠色經濟型態。在這樣的時代背景與環境變 遷因素下,「永續發展」、「生態旅遊」和「里山」精神這些提倡人與環境和諧共 生的理念,正受到人們重視與發展。

日本對於里山環境的復育已行之有年,2010 年 10 月在名古屋舉辦的聯合國 第十屆生物多樣性公約大會中,主辦國更進一步提議建立「國際里山倡議夥伴關 係網絡」(The International Partnership for the Satoyama Initiative,IPSI),里山倡議便 開始在國際間醱酵,各國的實踐案例也愈來愈多。本文研究者因工作緣故而接觸 里山倡議,觀察到臺灣的實踐案例多以水梯田和濕地復育為主,但里山倡議的願 景其實是與「永續發展」的理念一致,都在尋求環境永續發展,且同樣的期望在 生態、社會和經濟發展三者之間找到平衡點,不應將其發展侷限於水梯田和濕地 復育的框架中,而應做為自然環境資源管理上的標竿和準則;里山倡議不應只是 產品或口號,而應該落實於日常生活當中,成為人人實踐的國民運動。

在研究者體認到嘉明湖國家步道經營管理上遭遇之困境後,便開始思索里山 倡議能否成為嘉明湖國家步道未來經營管理和地方生態旅遊產業相競合困境解 套的方案?是否能嘗試跳脫框架之外反思及檢討,並將里山倡議精神升華、擴 張,因為就里山倡議保育和維護生物多樣性的意涵而言,應不單只是野生動植物 原生自然環境的保護而已。發源自日本山村的里山倡議,是希望能顛覆過去認為 保育就是不要擾動原生動植物生存環境的刻板印象,而是適當的利用與經營。我 們必需承認,人類自古以來持續不斷的利用與管理草生地、次生林、濕地、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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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自然環境,已形成並維持了所謂的「半自然環境系統」,在此半自然環境中有 許多物種已經適應,甚至依賴這樣的半自然環境而生存,我們應正視這樣人與自 然環境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共生關係。

透過前述觀點,本研究將探究如何能將「里山倡議」的精神推展至公私部門 的協力關係當中,使得保護區能與周邊部落接軌,藉由公私部門橫向合作,減緩 人為活動造成的衝擊、抒解土地因人為活動承受的壓力,並讓保護區外的部落因 保護區的設立而受益,進而協力合作擴大保育效益,這樣的想像和願景,即為本 研究的動機,為方便讀者瞭解,簡要條列如下:

(一)如何借鏡里山倡議友善環境、尊重在地文化與多元利害關係人權益、經濟與 生態均衡發展理念,做為行動準則,運用在高山步道生態旅遊的協力治理策 略架構之上。

(二)「公共財」之治理因涉及多元利害關係人之權益,需仰賴公、私部分及第三 方組織共同協力之方式進行。然而,臺灣公部門目前的委辦係由管理機關單 方以招標、委外等方式進行,不若其它國家有著私部門直接申請「特許經營」

的方式,能夠更有彈性和貼合專業技能之供需,臺灣未來在辦理方式上能否 有策進之空間。

二、研究目的

藉由前段有關研究動機的說明,可以瞭解本研究在文獻蒐集的領域中,將透 過綜整「里山倡議」、「步道系統的發展與管理」、「生態旅遊與永續發展」、「公共 財理論與協力治理」等政策、理念的發展脈絡及實質意涵,釐清目前嘉明湖國家 步道在協力治理關係上遭遇的操作面向問題,用以推演出行政管理機關未來在發 展多元利害關係人共同利益的經營管理模式。

在現今社會大眾期望和輿論壓力之下,各級政府機關希望藉由生態旅遊等觀 光產業的發展,振興地方文化與經濟,然而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單向策略卻忽略 了自然環境的容許承載力和生態干擾等問題,而使得許多的生態旅遊景點面臨著 過度開發所導致的環境保育和地方文化遭受破壞的困境,且長久累積的實務經驗 告訴我們,管理單位的經營管理策略和在地居民利用自然資源的方式仍有諸多法 令規章和民俗文化活動相衝突的部分,而本研究所引用的里山倡議實踐案例則提 供了自然環境資源這類「公共財」經營管理策略的跨域思考模式,即自然環境的 保護,不應一昧的禁止開發和利用,而應當進行適度的管理及經營,生態環境、

社會和經濟應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三個互依系統,需要均衡的發展與兼顧。

臺灣政府機關因應國際間提倡永續發展及里山倡議的思維與潮流,以林務局 為首,其他包括水保局、農業改良場、國家公園管理處等行政機關,於 201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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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著手導入里山倡議,期望為臺灣鄉村居民建構人與環境共存共生、永續使用 環境資源的行動方針,林務局所屬各地林區管理處亦開始積極盤點和檢視各地推 行里山倡議的機會及可行性,在人與環境密不可分的理念下,各自發展符合里山 倡議精神的地景經營與公私部門的協力治理關係。但令人惋惜的是,臺灣自推行 里山倡議以來,諸多實踐案例其最終皆演變成以實體產品產銷為目的,框限了里 山倡議的可能性和多元發展,環境永續成為產品行銷的包裝與口號,且在公部門 挹注之資源抽離後,常有產業難以持續,在地居民及社區團體無法延續辛苦建立 的經營管理模式,長期推行友善自然經濟發展模式瞬間潰散之情形發生。因此,

如何更根深柢固地發展鄉村產業和環境永續發展的策略架構,將是未來幾年臺灣 在推行自然保育、鄉村產業發展兼顧的重要課題。另將本研究之目的條列如下。

(一)探討高山步道協力治理策略借鏡里山倡議精神的可行性。

(二)瞭解里山倡議、永續發展和生態旅遊等抽象概念間之關聯性。

(三)探究海端鄉與嘉明湖國家步道的里山架構。

(四)嘉明湖國家步道目前經營管理策略分析。

(五)釐清嘉明湖國家步道管理單位、海端鄉在地協作組織及其它相關單位在嘉明 湖國家步道協力經營管理的參與角色,其未來策進、實踐里山精神的機會與 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