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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未來研究建議

第一節 結論

一、結合里山倡議與協力治理模式

里山倡議的意涵和協力治理機制有高度相關性,兩者都強調各方權益關係 人共同合作,在自然資源管理上形成互助的夥伴關係。然而本研究所蒐集之里 山倡議文獻,少有討論原住民族與政府之間長期的土地、資源管理問題,而有 關協力治理的研究則較少聚焦於部落生活、生計的問題,本研究認為里山倡議 和協力治理是未來可以融合到政府與部落共管國有林地資源的架構當中。里山 倡議與協力治理的結合,具有以下幾點優勢。

(一)里山倡議「社會-生態-生產」地景的營造,有助於在海端鄉居民與嘉明湖國 家步道管理單位在協力治理過程中凝聚共識,協力治理夥伴關係的發展過程 中,經常發生社區居民與管理單位的目標和願景不一致,社區居民往往以生 活和生計為前提,希望取得傳統生活領域當中自然環境資源的自主管理,而 管理單位則強調自然環境資源的保護和使用管理。若能透過里山倡議的精神 內涵,在協力治理架構中提倡在環境承載力限度內的資源使用方式,而資源 使用者也具有參與生態的監測及保育的責任,如此將有機會讓政府的生態保 育目標和地方的生活、生產需求共存。

(二)里山倡議涉及社區培力及社區文化價值的重要性,讓社區居民參與協力治 理更具可行性,海端鄉布農族居民優越的高山活動能力,結合其傳統文化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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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知識,已開創一種屬於當地的特有文化,雖然協作治理的制度尚待完善 建立,但不可否認的,未來人們在探討其過程演進時,會將之視為在地傳統 文化之一,近年來由於社區人口流失,有不少人對於原住民部落在傳統生活 知識、社會規範的流失擔心,認為部落中傳統文化己漸式微,並擔心社區及 部落尚未準備好足夠的能力及組織規範來參與協力治理,里山倡議的願景之 一即為落實在地傳統及文化的重要性,並著重在人與土地關係的恢復,更重 要的是從中重建或強化社區內部共同解決問題的集體力量與共識的凝聚。

(三)里山倡議著重傳統智慧和現代科技的融合,讓自然環境資源的管理及使用 更具適應性,里山倡議的內涵並非要讓社區回到過去的傳統生活,而是能因 應當代社會及生態需求,在自然環境資源的管理和使用上做適應性的調整。

因此除了重視傳統生態與山林知識的保存外,也鼓勵社區將傳統知識與現代 科技融合,學習現代自然環境資源管理方法(如利用高科技產品進行生態調 查和監測工作),確保資源使用的永續性。

(四)政府機關與社區的協力治理夥伴關係,可支持里山倡議精神的穩健發展,

社區推動永續自然環境資源利用,發展兼顧生態保育及經濟發展的地方產 業,在此過程中需要結合各種專業技術及資源,而社區對於自然環境資源的 適當經營或利用,也需要政府機關法令規章的與時俱進與修訂,除了提供社 區適法性的實質操作可行性外,也要杜絕不當的遊憩行為或人為活動對於地 方社區及當地環境造成干擾或破壞,若政府機關未來能在政策法規、專業技 術及資金溢注上給予支持,將有助於里山精神在地方的穩健發展。

二、海端鄉的里山架構芻形

承上所述,海端鄉的里山架構需透過協力平台,用以整合機關、民間組織及 學術研究單位資源,以推動社區發展未來能自主管理及經營之生態旅遊,將里山 倡議精神落實於綠色經濟發展、責任旅遊及友善環境作為當中。依據訪談及多重 資料分析推演之海端鄉里山架構對應里山倡議五項行動指標之執行策略與方法 如表 6-1-1。

表 6-1-1 海端鄉里山架構對應里山倡議五項行動指標之執行策略與方法 行動面向 執行策略與方法

在環境容許力 之限度內使用 資源

藉由嘉明湖國家步道周邊物候調查及監測,建置區域內環境承載 限度資料,如在地原住民族部落因傳統祭典需用申請獵捕野生動 物數量、步道每日開放人數等。

循環使用自然 資源

以自然資源全材利用為原則,相關工程、硬體設施、步道修復等 工材儘可能使用在地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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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山難事件等諸多正面效益,但總量管制政策實施以來,仍然偶有未經申請 進入、以團體方式挾帶超量登山客,或是原訂單日往返行程卻強行留宿山屋等 情事發生,而目前總量管制之實施係依據臺東林管處公告之行政規則,尚無法 源依據,一但發生民眾違反規定事件,僅能以在一定期間內停止其申請山屋之 權利進行嚇阻,行政機關無法做成實質的行政處份,對當事人較無警愓作用,

依本研究蒐集之文獻及訪談分析,贊成以法律位階之實體法來規範民眾登山行 為及山屋申請事宜,似乎是比較符合實際操作上需求的作法,本研究綜整其理 由如下:

(一)嘉明湖國家步道範圍,屬於野生動物保育法所公告之關山野生動物重要棲 息環境,因此為避免野生動物受到人為登山、露營等活動影響(排遺、廚餘、

廢棄物、驚嚇及餵食),而規範承載量,目的在於維護自然生態與人類活動 的平衡,希望能達到環境資源永續發展。

(二)嘉明湖國家步道沿途設有 2 座山屋及營地,每日可容納住宿人次為 176 人,

即是以該步道周邊環境的容許承載量下進行規劃,尤其嘉明湖山屋設置位置 僅距嘉明湖 1.5 小時路程,目的即為帶給前往嘉明湖一覽高山湖泊風景的登 山客能不需背負重裝、露營裝備等,減少對該地區環境及生態的破壞,且減 少山域事故的發生機率。

(三)因為嘉明湖國家步道範圍,即是黑熊、水鹿、黃喉貂等重要野生動物的棲 息環境;且嘉明湖、向陽大崩壁、玉山圓柏等,也是重要自然地景,有必要 加以保護,亦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等具強制力之實質法律 劃設為自然保護區的價值,也因為如此重要,行政管理機關有責任做好管 理;也因為嘉明湖國家步道是一條有歷史意義、民眾體驗自然生態的最佳場 所,因此行政管理機關應該用更審慎的態度來看待嘉明湖地區,而要達成登 山教育及生態保育兼顧之永續使用,便有訂定嘉明湖國家步道使用規範及承 載量管制之需要。

五、嘉明湖國家步道協力治理之可行策略

本節最後,依據研究結果分析所得,以及臺東林管處所定之「嘉明湖國家 步道山屋管理及住宿利用申請作業須知」、「嘉明湖國家步道山屋及露營地收費 基準」及「臺東林區管理處嘉明湖國家步道管制措施」等現行嘉明湖國家步道 經營管理之行政規則,歸納綜整出未來協力治理策略之建議。

(一)保障在地協作員工作權,發展協力合作機制

基於共同維護嘉明湖國家步道生態旅遊與兼顧步道安全及永續發展之原 則下,且考量應避免高山協作之工作機會造成壟斷,管理機關應研擬未來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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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國家步道與海端鄉高山協作員使用山屋床位之相關配套措施,以提升嘉明湖 國家步道健康的生態環境及永續生態旅遊之發展。

(二)培力在地種子教師,持續加強登山安全宣導、推動無痕山林

培訓在地協作員,提升其專業知能,落實山友進入嘉明湖步道時,提供血 氧濃度測試,以及 7 分鐘高山症預防短片。提醒山友應有負責任的旅遊行為,

做好萬全準備。為降低人為活動所影響野生動物棲息,以無痕山林之「適當處 理垃圾、維護環境」守則,提升山友對環境議題的認知與使命感,加強宣導不 留廚餘、廚餘垃圾帶下山活動,響應活動山友並提供兌換宣導品獎勵活動。

(三)委由在地組織改善步道及山屋設施、提升步道旅遊及山屋住宿品質

依據「嘉明湖國家步道整體檢核發展計畫」辦理各項改善工作,如山屋住 宿設備整修或更換、步道本體改善(排集水系統之整體性改善)、指標與解說系 統整合,相關工作並委由在地組織辦理,利用其地域熟悉及高山優越活動能 力,以促進機關與在地原住民族協力合作政策目標。

(四)強化管理單位與在地社區協力與共管機制,落實步道及山屋管理

嘉明湖位於臺東關山事業區 16 林班,海拔 2,300 公尺至 3,400 公尺,管理 單位實施總量管制及採收費制度後,山屋需增派人員前往管理與取締違法行 為,因 2 座山屋路程遙遠且位於高山地區,工作人員必須背負重裝備並就地住 宿,高山工作環境嚴峻,又因管理單位員額配置緊縮,面臨現場人員派遣執行 管理及取締工作之困難。因此,為落實嘉明湖國家步道人數管制及提升山屋服 務品質,未來向陽、嘉明湖山屋應委請在地專業團隊執行步道維護及山屋管理 工作,除辦理入住遊客身分查核外,亦可協助提供遊客住宿服務與諮詢,減低 管理單位的經營成本及人力不足壓力。

另外,嘉明湖國家步道及周邊山域係屬開放空間,雖設有步道入口但仍無 法全面掌握遊客的入山路徑、活動範圍和行為規範,為了保全公共財提供生態 旅遊服務的永續經營及保護關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加強步道及山屋管 理、取締違法行為及不定期辦理各項查核工作、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實屬必需且

另外,嘉明湖國家步道及周邊山域係屬開放空間,雖設有步道入口但仍無 法全面掌握遊客的入山路徑、活動範圍和行為規範,為了保全公共財提供生態 旅遊服務的永續經營及保護關山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加強步道及山屋管 理、取締違法行為及不定期辦理各項查核工作、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實屬必需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