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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傳統上,以民族國家為發展基石的老牌福利國家,在過去以傳統的家庭結 構、特定的社會階層、勞資位階關係與文化為發展其福利制度的土壤,如今也不 免受到全球化的挑戰。全球化將福利國家帶進競爭式的國際環境,對國家內部的 衝擊方面,企業角色不斷壯大並成為新的政策玩家,福利國家原有主掌經濟管制 與重分配等方面的權力,亦不再由單一方面的政府所決定,政府必須尋求社會成 員,即企業、第三部門等的協商與合作,發展彼此間的夥伴關係,尋求共識因應 快速變遷的外部變化。

另由於福利國家的能力因全球化的興起而相對被弱化,全球化也對國家的外 部環境產生衝擊,例如:國際組織的蓬勃發展與高度專業化的分層,使得許多過 去專屬於國家層次的事務,成為國際組織的治理範圍,經濟全球化更挑戰了國家 管理經濟的能力,而更多複雜的經濟事務於此刻進入了區域及超國家的合作與決 策層次。同時,全球化亦驅動了全球人民勇於挑戰以國家疆界為基礎所設定的福 利責任與權利。

當代福利國家演變至今,經歷了起源、發展、緊縮與改革,其中曾經迎接其 黃金十年,即1960 年代至 1970 年代的到來,使得福利國家成為世界民心所嚮往 的國家形態,但其間也發生福利國家無法承載外部危機,導致福利的大幅刪減與 緊縮,如:1970 年代末期的石油危機,與本文即將討論的重點,即 1980 年代起 以新自由主義為主要內涵的經濟全球化。然而截至目前為止,有關全球化對於福 利國家間影響方內,研究者迄今的看法仍為莫衷一是。一般而言,從社會學的角 度觀察,對於全球化的影響有四種不同的結論:弱化福利國家、質疑全球化影響、

中間路線、差異回應。(林萬億,2008)

培禮(Bruno Palier)與賽可斯(Robert Sykes)認為全球化對於福利國家不 僅具有經濟上的作用,更於福利國家的變遷中存在政治上及意識形態上的影響,

但其中的直接證據卻很難找到(Palier & Sykes, 2001:1-2)。

此外,他們也分別對於全球化之爭辯做出三種分類,首先,其認為全球化透 過越來越具有主導性的世界經濟體發展,對福利國家產生重大的衝擊。第二種 是:全球化對於福利國家只有相對有限的作用,透過皮爾森(Paul Pierson)對於 美國與英國等自由式福利資本主義經濟體的分析,其認為因為全球化等外部作用 而發生「拆解」福利國家的結果是不可能的(Pierson, 1996, 1998 & 2000)。

萊博費(Stephen Leibfried)與瑞格(Elmar Rieger)認為福利國家仍然能夠 自我調適因應全球化的發展,甚至在經濟全球化的趨勢下,國家對於福利制度的 維繫與福利保護的功能更扮演重要的主導性角色,國家能透由福利安排達到政治 上的衡平效果(counterbalance)(Leibfried & Rieger, 1998:63-66)。

第三種是承認全球化確實對於福利國家造成程度不一的影響,但其作用會因 為不同的國家制度結構與政策回應而產生不同的調節結果,他們認為艾斯平安德 森(Gøsta Esping-Andersen)針對不同福利國家體制的一系列研究即暗示著:不 同國家福利體系,具不同的勞動市場結構,自然會以不同的方式回應全球化

(Palier & Sykes, 2001: 4-10)。而戴麗(Mary Daly)則認為全球化具有不同的面 向,並對不同的福利國家產生不同的「壓力點」(pressure points),因為不同福利 國家的制度特徵顯然是各自具有其特殊性的(Daly, 2001: 83)。

本文選擇以歐洲福利國家─荷蘭為例,期望在研究荷蘭回應新自由主義發展 下的經濟全球化中,了解荷蘭如何在學界多數不看好福利國家的靈活度與反應性 狀況下,不僅順應著新自由主義邏輯下,將其可能弱化國家權力的挑戰轉化為改 革的優勢,並且藉由靈敏的反應外部與感應內部變化,以及利用新自由主義潮流 發展更具競爭力的經濟環境,同時,也維持著福利國家的基本使命─使得國民暴 露在全球化的高度市場風險下,透由設計一系列的社會計畫使其國民維持基本生 活的能力得以延續,並重整市場經濟所帶來的不平等現象。

對筆者而言,荷蘭於今日作為一個地理上的小國、經濟上的大國,其現狀來 自歷史的、制度的、結構的與策略的累積。在意識型態上,荷蘭人就其歷史經驗 與自然環境的教訓中,養成務實的生活態度,與福利國家最根本、最實際的精神

─致力於一國人民財富、活力與美好生活經驗的提升,是相輔相成的;並且這樣 的精神亦交織於荷蘭─作為一個荷蘭民族的福利國家上。

無論是經濟發展下的利益累積,或是為了弭平階級衝突而設計的福利計畫,

此兩者皆是以極大化國家與國民利益為目標,並且是以民族國家為單位的思考,

以此觀點來看,福利國家不也只是在關懷弱勢族群的美好道德性包裝下,隱藏著 真正民族主義式的圖強手段嗎?如同黃國清(2006:173)所言,民族國家以「合 諧、美好又具有正當性」的面貌而能達到國富民強的方式之一。

貳、研究目的

為何選擇荷蘭作為呈現當代國家邁向國富民強手段的案例?理由有三。第 一、新聞從業人員、自由作家甚至是具有公共事務背景的人無不肯定荷蘭作為一 個值得台灣借鏡的價值,無論從自由開放的經濟發展面向、多元包容並存的社會 面向或是實際上,荷蘭人快樂又富足的生活方式與生活環境的營造等等,都是國 土面積與人口數目不相上下的台灣可以學習的對象。(羅益強等著,2002:1-10)

因此,藉由本研究,可以檢證台灣人對於荷蘭美好經驗移植的想像是否被 過度誇大?期望本研究能讓讀者更深度了解荷蘭這個國家、制度、社會與其文化。

第二、就客觀的數據顯示,荷蘭確實存在傲人的經濟實力、國際競爭力、

令人稱羨的福利體系與富裕社會,不僅如此,除了物質面上的充裕外,荷蘭人在 精神生活面上,也認為自己是快樂的。由此可知,這是一個很特殊的例子,讓人 不得不去思考為什麼荷蘭可以做到物質與精神面的平衡發展?為什麼小國大業 在荷蘭成為可能?

第三、以荷蘭作為一個案例研究的價值在哪裡?首先,有關荷蘭的研究,

無論是國內或國外都很少被當作一個民族國家的實體來研究,也許因為荷蘭在國

際上的國家權力上並無足輕重,也許因為荷蘭無法單獨構成一個重要的國際行為 者等等,眾多的原因讓荷蘭,雖然是一個經濟上的大國,卻因為其為一政治上的 小國而受到忽略,因此,筆者期許以民族國家發展的途徑切入,視荷蘭為一個小 而富的民族國家,研究其如何兼顧經濟與社會福利的發展,在外部存在著全球化 時代的壓力與風險,以及內部存在後工業化時代的社會危機與產業轉型下,仍能 以平衡兩者的發展,守衛著人民的需求,使荷蘭成為其他小國欽羨而足以仿效的 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