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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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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當指摘傳媒表現與論及傳媒之社會效果時,「傳媒的社會責任」(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press)無論在報章雜誌或學術論述,實為耳熟能詳。所 謂社會責任,指的是傳媒對於社會整體負有促進「公共利益」之責。然 而,如何達成?如何使傳媒的社會功能良好發揮?一向都為論者所關 注。「社會責任論」一辭與概念源於美國,由批判商營傳媒競逐利潤之 表現出發,其內涵過去數十年來,隨傳媒變遷與社會發展,亦遭受挑戰。

時過境遷,傳統社會責任論之論述,是否已非當代傳媒情境所能符合,

或仍是行動指標,在歷史發展傳遞中,透過當代傳媒論述分析,尋找維 繫傳媒表現之條件與因素。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大眾傳媒伴隨著商業化與新科技的發展,以多元面貌浸透人類社會生活 的各個層面,不僅席捲私領域的休閒逸樂,在公共領域的政策行動過 程,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新科技肇興,雖使傳播管道多樣,然當代人 們接收每日信息的主要管道,仍是幾世紀以來,累積可信度與建立閱聽 眾收視習慣的報紙與廣電媒體之「大眾傳媒」。台灣有四家全國性日報 共約二十多家報紙、無線及有線電視台共超過一百個電視頻道,包括八 家二十四小時不停輪播的新聞台。

數量上的多寡並不代表質量上的多元,民主政治認為傳媒應當要提供公 眾成為「自我主人」所需之充分資訊,以便公眾進行選擇。資訊充分與 否,則繫於傳媒在意見市場的表現。產製社會真實最具影響力之媒體生 產部門—新聞事業,卻有「新聞公害」之稱。1整體而言,更有所謂「弱 智媒體」、「媒體誤國」、2媒體為「社會亂源論」等批判論述。3這些有 關傳媒的「罪狀」指陳傳媒的自甘墮落、道德淪喪,情願為利潤所收買,

成為社會發展與進步的最大阻礙。

當代台灣商營傳媒之掙扎,許多論者指向「收視率」惹的禍,將新聞商 品化推向了極致。就方法上來說,收視率機制疑點重重,但卻是每日電 視製播必需在小數點以下兩位追逐的依歸,因為這些數字就代表了廣告

       

1 林元輝(2006)。《新聞公害的批判基礎—以涂醒哲舔耳冤案新聞為主例》。台北:巨流。

2 楊瑪俐(2002)。〈弱智媒體,大家一起來誤國?〉。《天下雜誌》,2004 年 1 月。列舉台灣傳媒 九大亂象:眾聲喧囂、真相模糊;新聞聳動、強化對立衝突;社會新聞比重過高;重負面、八卦 報導;缺乏深度;有聞必錄、查證不足;過度強調本土,缺乏國際視野;缺乏文、教、社區新聞;

推波助欄社會現象,如:樂透解牌。這些亂象造就了「白癡文化」。

3 〈2001 年電視新聞亂!亂!亂!〉(2001 年 12 月 27 日)。聯合報,第 2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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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投標的意願,關係著傳媒的生計。4然而,傳媒直指收視率害人害己 卻又身不由己,讓傳媒連最基本的新聞學原則、倫理道德也得棄之不 顧,則當社會疾呼傳媒的「社會責任」、「道德良知」在何處的同時,這 樣的呼籲,其實早沈痾已久。

探究傳媒功能不彰的途徑之一,求諸於傳媒工作者本身,即針對編輯與 記者無法實踐自律公約之失德進行批判。諸如Pulitzer 身後於 1911 年捐 款哥倫比亞大學成立新聞院校時,希望透過教育,提升媒體人的專業與 道德,使其「不僅只是一個商人」。5美國新聞院校也於 1920 年大量蓬 勃發展。加強規範性(normative)方面,傳媒與記者的「應然」守則。

另一種途徑,指向傳媒本身在商業化脈絡下受到壓迫。傳媒的意義不再 是一人一台機器生產的手工產業,在自由放任的環境中,如同其他工商 產業一樣,商業化傳媒尋求獨佔的市場地位與利潤,資本主義的信條控 制著新聞室,主導了編採政策。各種追求廣告主青睞的手段出爐,傳媒 的內容只要能夠追求「銷數」與「收視率」,就是正確的選擇。

當代認知的傳媒社會責任即肇始於對第二種語境批判之中。源自二十世 紀中期美國,時代(Time)集團傳媒大亨 Henry Luce 捐助成立的新聞 自由委員會(Commission on Freedom of the Press),又稱霍金斯委員會

(Hutchins Commission)(以下簡稱「委員會」),於1946 年(另一說以 隨《財富》(Fortune)雜誌之特刊出版,則為 1947 年)出版《一個自 由而負責任的報業》(A Free and Responsible Press)總報告(以下簡稱

《總報告》),考察美國傳媒現況後提出傳媒道德面向之社會責任概念;

1956 年,Illinois 大學的 Schramm、Seibert 與 Peterson 三位學者以政治 哲學概念為基礎,對傳媒在不同社會制度下進行分析的《報業的四種理 論》(Four Theories of the Press)(以下簡稱《四論》),以委員會的思想 為基礎,進一步闡釋並提出「社會責任理論」(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ory)

一辭。

不過,物極必反使傳媒與社會責任的思想,在傳媒發展歷史過程中,皆 有其足跡。在美國報業史中,十八世紀下半葉政黨報業時期,黨報相互 攻訐,Mott 稱為美國報業的「黑暗時代」;十九世紀三零年代,由於印 刷技術的帶動,「一分報」(penny daily)出現,此即美國報業商業化的 開端,為求取最大多數閱聽眾,主題偏向人情趣味與犯罪,變本加厲的        

4 對收視率的批判,如林照真(2009)。〈電視新聞就是收視率商品:對每分鐘收視率的批判性解 讀〉,《新聞學研究》,99: 79-117。

5 林元輝(2006)。頁 3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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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是,1840 年美國社會各界發起「道德戰爭」;隨著報團的日益壯大,

報業競爭在十九世紀Pulitzer 與 Hearst 的「黃色新聞」(yellow journalism)

達到顛峰,更有論者稱黃色新聞是美西戰爭、總統遇刺推波助瀾的兇 手。6在Pulitzer 以教育拯救新聞事業做出呼籲之前,十九世紀末在密蘇 里報業協會遊說下,成立新聞學院。1920 年所謂注重犯罪、社會與娛 樂等的「爵士新聞」(jazz journalism)出現, 迫使年美國報業編輯協 會(ASNE, American Society of Newspaper Editors)在 1923 年頒佈報業 信條。7

社會責任論指出,若傳媒要能發揮民主社會中應有的任務,關鍵在於「傳 媒自律」、「新聞界應該自覺承擔起公眾利益服務的責任」。傳媒之所以 必需負有社會責任,在《四論》中,Peterson 指出:「自由與責任相伴 而生,傳媒位於政府之下,擁有特權,在當今社會具有大眾傳播的重要 功能,因此傳媒有義務承擔社會責任」。8

但是,社會責任論半世紀來,實踐效果不盡如人意。舉例來說,其中建 議設立「獨立評議機構」針對傳媒表現每年提出評估、報告與建議,但 是,對於提出社會責任論的美國來說,並非立刻得以實踐。9而台灣從 1973 年設立新聞評議會到 2006 年的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的 自律綱要,在缺乏實際制裁力量之下,成效有限。

更重要的是,社會責任論明顯地在傳媒的經濟面向有所關切,在總報告 中,對於媒介產權集中,連鎖報團甚至跨足其他傳媒領域的「傳播帝 國」,不僅是報業、雜誌圖書、廣播、電影,以及對報社供應稿件的通 訊社,皆是如此,雖然語氣保留,但表達出自由的意見市場(marketplace of ideas)恐遭危害。10 對於傳媒經濟基礎有所憂心,社會責任論的呼 籲似乎並非觸及變異核心。也之所以,社會責任論提倡半世紀,許多對 傳媒的批判卻不斷重複。

隨著傳媒變遷與政治經濟環境日益複雜,其概念也進一步由後人所補        

6 林元輝(2006)。頁 27-29。

7 Picard, R., & Brody, J. (1997). The newspaper publishing industry. Boston: Allyn & Bacon./周黎 民譯(2004)。《美國報紙產業》。北京:人民大學出版社。頁 73-75。

8 Siebert, Peterson & Schramm.(1956). Four Theories of the Press. Urbana, Illinois: University of Illinois./戴鑫譯(2007)。《傳媒的四種理論》,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頁 62。

9 在「社會責任論」出現後,首個成立新聞評議會機構的 1946 年的日本,最早成立傳媒自律組 織的是瑞典,於1916 年。來自於李瞻(1968)。〈社會責任論的發展〉,《新聞學研究》,2: 54-109。

顯現自律機制並不是委員會首開先例或突發奇想。

10 Commission of Free Press(1947) .A General Report on Mass Communication: Newspapers, Radio, Motion Pictures, Magazines, and Books. A Free and Responsible Press.p37-50。/展江、王征、王濤 譯(2004)。《一個自由而負責的新聞界》。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頁 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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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11社會責任更常作為評價傳媒的方式,直接表述或以各種關鍵字現 形。如「社會公器」、「公眾的知權」、民主政治「第四權」等。又如2009 年六月中時中天股權變更風波,旺旺中時集團董事長蔡衍明以中國時報 社論發出之聲明「媒體之所以能夠以小御大,肩負沉重的『社會責任』,

就在於『公正、關懷』四個字」;蔡先生則「力爭…『公平』…捍衛…

『道德』與『人格』。」,「公正、關懷、公平、道德、人格」十字也正 是講述社會責任論的訴求。12

社會責任論就理論與實踐上之闕漏,近代以來也多有提示。是否能夠作 為一個「理論」,以及實踐機制是否適當有效,都在找尋社會責任論主 宰新聞學專業意理之「失靈」的原因。從而,由對社會責任論的矛盾與 批判出發,並基於傳媒與社會責任論在台灣發展的脈絡,透過傳媒本身 論述,檢視影響傳媒表現之因素與可能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