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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二節 研究方法:內容分析法

徐振國(2012) 引用 Berelson(1952)的定義:認為內容分析是一種研究技術,

以客觀、系統、量化的方式,來描述溝通內容。Weber (1989) 則認為內容分析法 (content analysis)是一種研究方法論,係指對文件內容做出有效推論的一組程序。

這些推論的消息和消息的接收者與傳送或消息本身有關。其功能是反映出團體、

機構或社會的文化模式,顯露個人、團體、機構或社會所關切的焦點,描述溝通 內容的趨勢。Weber 並提出內容分析法的優點,例如:內容分析是針對社會主要 的互動項目─溝通,所產生的文件或抄本進行分析,在分析的過程不會產生「非」

干擾量數」(unobtrusive measures),也就是說消息的傳送者和接受者都不會感受到 自己正在被分析,因此,研究本身不會產生改變的力量去干擾到資料。又例如:

透過一段長時間的內容分析,可以建立出文化指標,對經濟、社會、政治和文化 變遷之間的相互關係做量性的評估。因此,Weber 也特別強調最佳的內容分析是 對文件同時使用量性與質性的運作(qualitative and quantitative operation)。

Krippendorff(2014)提出:內容分析是一種研究技術,可以從文本(或其他 有意義的東西)做出可重複及有效的關於使用文本的文脈的推論。在此,他定義內 容為「研究者針對一個特定文脈分析文本的過程」,其焦點是內容分析的過程,研 究者承認文本對研究者自身和其他人都有意義,但研究者要看穿文本的物理特性 (例如;媒介、特徵、像素或形狀),去檢視人們如何「使用」文本。同時,他也 鼓勵研究者用批判的眼光來閱讀文本的其他意義,重視文本之外的東西,並同意 文本的意義是被建構的,特定的文脈(理論)會解答特定問題,研究者可以透過系

統性的分析文本,理解社會大眾如何被文本影響。故本研究選擇使用內容分析法 作為研究方法。

每個研究都需要依照選用的研究方法設計研究,徐振國(2012)詳細的說明內 容分析的六個步驟,分列如下:

一、依據經驗理論界定出可操作定義:

(一) 說明經驗理論之性質、來源、概念

(二) 將經驗理論之核心概念操作化成分類範疇與分析單元 二、資料建構和取捨

(一) 界定母全體:內容分析會將龐大的書面原始資料是為母全體。

(二) 抽樣:通常是運用隨機抽樣或分層抽樣的方式來選擇、建構資 料。

三、界定分類範疇和分析單元

(一)分類範疇:運用核心理論概念建立分類範疇,繪製樹枝狀,建立分 類架構,製作標準編碼架構。

(二)分析單元:以報紙新聞為例,一則新聞是一個分析單元,作為量化 統計的基礎。。

四、執行人工編碼

(一) 訓練編碼員:解說分類範疇和標準編碼架構,讓編碼員能正確辨識 分析單元內容之屬性,給予正確的編碼。

(二) 進行前測並修正標準編碼架構:依據第一次前測結果修正標準編碼 架構,再次前測,再修正標準編碼架構,重複若干次,直到編碼員 對標準編碼架構之理解與操作都十分熟悉。

(三) 正式編碼:前測後,編碼員的一致性達一定程度以上,才可正式開 始編碼。

五、檢驗信度和效度

(一) 信度:

1. 研究資料的歸類要達到完全包容和相互排斥原則

2. 重視編碼員的一致性,要計算兩兩之間的同意度,以此為基礎 再計算所有人之間的同意度。以編碼員 ABC 共 3 人為例,要 分別先算出 AB、AC 與 BC 兩兩之間的同意度。再以此為基礎,

算出 ABC 全體的同意度,即為信度,信度要達 0.8 以上算符合 檢驗標準。

3. 公式一:兩位編碼員皆同意之同意度

= 2�兩位編碼員� × M�兩人皆同意之鑑定則數�

N1(第一位編碼員鑑定之則數) + N2(第二位編碼員鑑定之則數)

4. 公式二:全體編碼員皆同意之同意度=信度

=n(參與編碼之人數) × �(A1 + ⋯ + An) × 2

n(n − 1)� �兩位編碼員皆同意之平均同意度� 1 + �(𝑛𝑛 − 1) × (A1 + ⋯ + An) × 2

n(n − 1)�

(二)效度:多從同類研究互相比對,或不同型態但有相同目的的研究之 間相互印證。

六、統計分析和推論

(一)描述性統計:以次數、百分比呈現分類範疇的資料分配的頻次和比 例。

(二) 分類範疇之差異的分析:以卡方檢定驗證分類範疇間關聯性之差 異。

第三節 研究設計

由附錄一彙整過去國內外相關身心障礙者形象研究,參考其研究成果,進行 研究設計的說明。

一、研究樣本與分析單位:

(一) 報紙的選取:

臺灣解嚴前,《聯合報》與《中國時報》是台灣民眾閱讀率最高 的兩大報(陳志軒,2013)。1988 年 1 月 1 日起報禁解除後,台灣的 報紙由原本的 31 家,至 1990 年增長至 300 多家,但從 1960-1990 年間,《聯合報》與《中國時報》都是台灣報業的龍頭,分別占市場 的 31%與 30%(陳致中,2016)。

1990-2000 年進入報業競爭最激烈的時代,最重要的事件是《自 由時報》的崛起,1987 年由《自由日報》正式更名為《自由時報》,

其運用市場化、商業化的手法,大量贈報、提供發行管道商教高的 回扣,較低的發行價格與廣告價格。順利的在 2000 年初自稱是台灣 最大發行量的報紙,成為三大報鼎立的時代(陳致中,2016)。

2000 年以後,進入 21 世紀,因為 2003 年《蘋果日報》登台,

再次衝擊台灣的閱報習慣。蘋果最大特色是重圖片及視覺化的圖表,

加上全版都是彩色印刷、以及低價策略,大量的搶占台灣的市場。

依據 2008 年臺灣報紙發行量稽核機構(ABC)分析,當年第一大報是 蘋果,其次是自由,聯合、中時則位居第三(陳致中,2016)。在 21 世紀電子媒體、網路媒體的興起,報業除了蘋果仍增長外,其他都 呈現下滑的局面,故 2008 年《中國時報》賣給旺旺集團,改稱「旺 旺中時集團」(陳致中,2016)。

但研究者在 2016 年 3 月 13 日至國家圖書館試用「新聞知識庫 2.0 版」關鍵字「身心障礙」或「身障」搜尋發現,蘋果日報因為報 導則數過少,不列入考慮,在 2016 年 4 月進行試抽樣,結果發現自 由時報的新聞標題有重複計算的系統問題,無法進行抽樣分配的工 作,向國圖反映後,國圖表示系統修正需要一段時間,故研究停滯 一段時間。後於 2016 年 11 月 24 日再次確認資訊系統已改版修正,

故製作四大報的身心障礙新聞則數,如表 3-1。但因聯合報與聯合報 地方版的新聞總量過大,會壓縮其他報紙的抽樣數,故決定刪除極 端值聯合報地方版(最多數)與蘋果日報(最少數),選用聯合報、自 由時報與中國時報三報作為分析母體,如表 3-2。

表 3- 1 四大報身心障礙新聞則數 年度 聯合報 聯合報

地方版

聯合報 小計

蘋果日報 中國時報 自由時報 小計

2007 213 582 795 22 196 86 1,099

2008 169 542 711 13 144 76 944

2009 149 613 762 14 93 88 957

2010 178 486 664 32 119 78 893

2011 219 514 733 45 147 108 1,033

2012 222 615 837 45 184 286 1,352

2013 537 1,255 1,792 51 151 289 2,283 2014 507 1,165 1,672 43 109 239 2,063 2015 512 1,017 1,529 26 99 318 1,972 總計 2,704 6,789 9,493 291 1,242 1,568 12,594

研究者自行彙整(2016)

表 3- 2 三大報身心障礙新聞則數

年度 聯合報 中國時報 自由時報 小計

2007 213 196 86 495 2008 169 144 76 389 2009 149 93 88 330 2010 178 119 78 375 2011 219 147 108 474 2012 222 184 286 692 2013 537 151 289 977 2014 507 109 239 855 2015 512 99 318 929 總計 2,704 1,242 1,568 5,514

研究者自行彙整(2016)

(二) 時間的選取:

本研究的時間選取是以 2007 年至 2015 年。由 2007 年開始,是 因為該年度修法改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政府對身心障礙者 的定義有根本性的翻轉,並新增了禁止歧視的法規,故希望了解 2007 年以來媒體對於身心障礙者的形象建構是否有所改變。本研究的假 設為:不同報紙間報導身心障礙者形象有差異。

(三) 抽樣設計:

依年度與報導則數,進行分層抽樣,由表 3-2 得知 2007-2015 年 間三報關於身心障礙的報導總數共 5,514 則,因為徐振國(2012)在 內容分析的抽樣數量上建議量須達 1,200 則,在統計上會比較有意義,

故以抽樣 1,200 則為目標,計算各年度各報報導數佔全體的比例,將 該比例乘以目標樣本數 1,200 則,四捨五入後,得到各年度各報所需 抽樣的數目,最後再按系統隨機抽樣,抽出該年度的樣本。以下是 三大報抽樣分配表 3-3。

表 3- 3 三大報抽樣分配表

年度 聯合報 中國時報 自由時報 小計

2007 38 41 19 98

2008 36 32 17 85

2009 32 20 17 69

2010 35 20 17 72

2011 43 30 23 96

2012 46 37 56 139 2013 98 31 58 187 2014 108 22 42 172 2015 107 20 63 190 總計 543 253 312 1108

研究者自行彙整(2017)

二、建構類目 (一)基本資料

1. 樣本編號 2. 編碼者

3. 年份:報導出現的年份

(二)誰在說話?(who) 1. 聯合報 2. 中國時報 3. 自由時報 (三)說了什麼?(what)

1. 障礙的類型

依照是否可辨識,區分成可辨識類、不可辨識類,並依研究分 析需要,新增心智功能類、未說明、多重障礙者等 3 類。

(1) 可辨識類包含:視覺障礙者、平衡機能障礙者、肢體障礙 者、顏面損傷者、植物人、 可辨識多重障礙者:出現兩種 以上可辨識障礙者。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因罕見疾 病而致身心功能障礙者。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 障礙者。

(2) 不可辨識類包含:聽覺機能障礙者、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 障礙者、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頑性(難治型)癲癇症者、

不可辨識多重障礙者:出現兩種以上不可辨識障礙者。

(3) 心智功能類包含:智能障礙者、 失智症者、自閉症者、慢 性精神病患者。

(4) 未說明:只說是身心障礙者,未詳述是哪一種障礙類型。

(5) 多重障礙者:混和(1)-(3)各種類型的障礙者。

2. 備註欄:專門記錄形容身心障礙的字彙之質性資料欄位。

3. 障礙歸因

(1) 醫療模式:個人或家庭的悲劇,歸咎於遺傳、基因或生理 的影響。

(2) 社會/文化模式:認為身心障礙者是社會的產物,環境的壓 迫。或指出社會對身障者的態度有偏見、歧視,身障者具 有權力的主體。

(3) 混合模式:同時出現以上兩個模式。

(4) 未歸因:例如敘述身障者的疾病名稱,並未對其成因多做 解釋。

4. 歧視事件:新聞主題是否報導歧視相關事件。

5. 障礙形象

(1) 負面形象:描述身障者是罪犯、行為異常、被害者、遭遇 壞事、可憐、無法獨立生活形象,或是家人因照顧身障者 有沉重壓力。

(2) 倡議形象:主張身障者的權利,要求避免歧視或要求相關 議題倡議,例如:無障礙環境改善。

(3) 正面形象:身障者和一般人一樣可以參與社會。

(4) 慈善形象:要求捐助、救助或協助等訊息。

(5) 混和形象:出現兩種以上形象。

6. 圖文類目:是否出現圖片。

7. 圖片類目:圖片是否為輪椅使用者。

(四)如何說?(how)

1. 出現的版面:紀錄新聞出現的版面位置,若刊登的文章,並非 新聞,或涉及置入性行銷內容,則捨棄不抽樣。

(1) 全國版/政治/要聞/焦點/話題/

(2) 地方版/綜合/社會脈動/社團公益/地方/都會萬象(台北)/

社會(新聞)/犯罪

(3) 醫藥/保健/養生/健康生活

(4) 體育 (5) 影視綜藝

(6) 生活/藝文/民意論壇 (7) 國際/寰宇

(8) 其他 2. 呈現性質

(1) 純新聞

(2) 特寫/專欄/評論/特稿/社論

(2) 特寫/專欄/評論/特稿/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