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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者形象在媒體研究中的再現

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五節 障礙者形象在媒體研究中的再現

資料來源:參考沈雅婷(2010),研究者再自行修訂(2016)

由西方障礙理論的歷史脈絡演進,回觀第一章研究者在臺灣實務經驗到的政

上一節,討論障礙是社會建構的概念與演進。本小節要回顧國內外相關研 究,並討論再現、障礙形象的媒體再現等議題。

回顧國內外的相關研究,大致可分兩大類:一是身心障礙者相關的內容分析 研究,小計共有 15 篇,其中又可分為兩個次主題:一是研究身心障礙或各類障礙 類別的形象,例如:精神障礙、智能障礙、視覺障礙、肢體障礙及自閉症,小計 有 11 篇(Auslander、Gold,1999;王美珍,2004;沈雅婷,2010;周平、郭峰 誠,2008;張恆豪、王靜儀,2016;陳志軒,2013;潘炳光,2011;蔡欣哲,2006;

鄭蓓芬,2015;鍾筱郡,2015;羅如君,2015)。第二個次主題則是分析教科書中 的身心障礙者意象,共有 4 篇研究(Gonzalez-Palomares、Rey-Cao&Taboas-Pais,

2015;Taboas-Pais、Rey-Cao,2012;紐文英,2013;張恆豪、蘇峰山,2009)。 第二大類是有關傳染病、健康相關的報紙內容分析研究,共計 3 篇(李絜,2001;

徐美苓,2001;秦美婷,2007)。

第一大類的第一次主題的分析標的大多是以報紙為主,11篇論文中有10篇都 對報紙進行內容分析,只有1篇是針對網路的笑話文本。9篇之中有1篇輔以深度訪 談法,增加質的分析(羅如君,2015),另1篇除了報紙作為分析標的外,也分析 論文、期刊、電影、社會政策及其他資料(沈雅婷,2010),藉由多元的分析標的 增加其效度。在研究設計中,則分為3種設計,一是不同報紙間的內容比較分析,

例如:比較三大報如何報導視覺障礙者(鄭蓓芬,2015)。二是針對特定障礙類型 進行,長時間或是兩個時段的內容比較,例如:陳志軒(2013)2001年至2010年 智能障礙者新聞報導形象之分析、鍾筱郡(2015)智障性侵事件新聞報導內容分 析─以2005-2006年及2008-2009年新聞為例。第三種設計是針對「殘障」、「身心 障礙」2組關鍵字進行長時間比較,或是針對兩個國家的身心障礙新聞進行跨國的 比較,例如:張恆豪、王靜儀(2016)從「殘障」到「身心障礙」:障礙標籤與論 述的新聞內容分析,Auslander and Gold (1999)Media Reports on Disability: a Binational Comparison of Types and Causes of Disability as Reported in Major

Newspapers。在類目建構上,都是自行設計為主。在研究結果方面,Auslander and

Gold(1999)發現媒體在形塑公眾意見有極重要的角色,但大部分的媒體都在加 強對身障者的負面印象,特別是精神議題或後天性發展的身心障礙者。雖然加拿 大和以色列的報導有一些差異,但希望進步的觀點的浪潮可以擴散到更多國家。

張恆豪、王靜儀(2016)則發現法律上身心障礙者已轉為社會、權利模式,但在 媒體再現上,仍是慈善模式的論述。改變標籤對於媒體論述的效果有限,因為要 複製國外身心障礙者運動的論述、觀點不容易。2008年後愛心慈善議題再現,推 測社會環境因素有一政府推動公辦民營制度,二民間團體大量增加,三中央身心 障礙預算減少,轉移至地方政府,三種因素影使得服務性組織需要運用媒體報導 募款活動以增加經費來源,故有許多慈善運動會、音樂會或身障者表演活動等。

第一大類的第二次主題:教科書中的身心障礙者意象,其分析標的則分為一 般教科書課文和體育教科書內的圖片兩種。在研究設計中,Taboas-Pais and Rey-Cao(2012)是分析 10 個出版社出版的 3,616 本教科書中的 3,316 幅照片。

Gonzalez-Palomares, Rey-Cao, and Taboas-Pais(2015)則是分析 2006 年至 2012 年 巴西的國小和高中體育教科書中 929 張照片。兩者共同的結論為身心障礙者在體 育教科書中幾乎是看不見且是有偏誤的,特別是針對身心障礙的女性。若有出現 在書的身心障礙者則會顛覆傳統對身心障礙者的印象─都是輪椅使用者的刻板印 象。同時,呈現被隔離於日常生活之外,只能從是有限的活動,是競爭的、菁英 的體育代表。而兩篇一般教科書的研究設計則非常不同,張恆豪、蘇峰山(2009)

是檢視 1952 至 2003 年國立編譯館藏中心所收藏之國小教科書,以國語課本的「課 /章/節」作為分析單位。紐文英(2013)則是運用後設分析(meta analysis)分析了 11 篇國內外文獻。兩篇研究的共同結論為:一、身心障礙者出現在課本的比率非 常少,無論臺灣或美國皆然。在臺灣出現最多的障礙類別是肢體障礙類,缺乏隱 性障礙的描述。二、對障礙的觀點都是醫療模式而非社會模式,也就是說,把問

題定義在個人而非環境身上。三、兩極化的身心障礙者意向,不是可憐、需要幫 助的,就是勵志的勇士或成功名人。

第二大類有關於傳染病、健康相關的研究,則分析了愛滋病、肺結核、SARS、

禽流感及更年期的報紙報導分析。在研究設計上,徐美苓(2001)是分析 1995 年、1996 年 11 月 1 日起,至次年 3 月 31 日止,為期各 5 個月的 11 家報社之新 聞。秦美婷(2007)則是分析 1985-2005 年民生報有關於肺結核、愛滋病、SARS、

禽流感議題的報紙內容分析。李絜(2001)則分析了 1996 年至 2000 年中國時報、

聯合報有關更年期報導的分析。

回顧國內外的研究,可以發現社會上的角色每天都被媒體重新定義、塑造、

生產、改寫以及創造。倪炎元(2003)說媒體是訊息傳遞的機制。是意義爭霸的 場域。社會上所有角色都在這個場域中被定義、被塑造、被生產、被改寫,以及 被創造。故部分學者將建構的過程與建構的內容稱之為再現(representation)。而 Croteau&Hoynes(2001)則提出媒體不只是反映(reflect)世界的價值觀,他還再現 (re-present)、再造(reproducing)這世界某處(out there)的現實(reality)。也就是說再現 (representation)意味著選擇與呈現、建構和塑造,使事情產生意義。從上述學者的 定義,可以發現再現是一種選擇過程的結果,而真實世界和媒體所呈現的世界之 間的落差,而這落差正是媒體研究的重要問題。

另一方面,新聞呈現的通常是報導中上階級關注的事件,也就是說新聞再現 了中上階層的世界觀,舉個例子來說,美國的財經新聞很重視債卷市場的報導,

但美國家庭只有 1/5 擁有債劵(Croteau、Hoynes,2001)。但有趣的是媒體研究重 視種族、性別卻很少關注階級、身心障礙等議題。

倪炎元(2003)又指出對研究者而言,再現是一組內容、一套符號、一個過 程,也是一種實踐。由傳播研究的角度,再現是媒體研究關注的焦點是因為它對 於社會上不同群體類目之間差異的辨識,特別是結構上屬於少數、邊際、外來、

弱勢等族群。因為上述族群在再現操作的過程被塑造成他者(the other),媒體就由

辨識他者,來鞏固我群認同、確立我群支配的正當性。由此角度來看,關注障礙 族群的媒體再現有值得研究之處。

有關於他者在媒體再現,有兩個學者提出不同的理論。其一是 Roland Barthes 的符號學視角。他認為文化與語言會將「他者」自然化成一種迷思(myth),即一組 符號的隱示義扭曲了符號的表面內容,換成其他意義。另一個學者是 Michel Foucault 的系譜學視角,他認為「他者的再現」是各種勢力交鋒的一種體現,是探 討知識權力如何生產有關他者的各種論述(倪炎元,2003)。而 Croteau&Hoynes

(2001)也有類似的描述,他們說媒體文本是文化意涵之爭,是實力不等的不同 觀點在媒體文本的鬥爭中狹路相逢。

由傳統的再現觀點,是「鏡像的再現觀」,它假設語言如一面鏡子可以如實的 反映真實世界。但在 1960 年代後期,語言學轉向(the linguistic turn)的思潮變化(徐 振國,2012),開始產生質疑,認為可能語言只是一面哈哈鏡,扭曲了真實世界。

故哲學家 Richard Rorty 說語言學的轉向,最重要的結果是人們對作為外部世界再 現的語言,失去了信心(倪炎元,2003)。

Michel Foucault 的「建構再現觀」不同於鏡像再現觀認為有「語言世界」與

「真實世界」的二元分類,他不否認有真實世界的存在,但不認同「真實世界」

先於並獨立於「語言世界」。Foucault 認為世界本身就是語言建構的產物,有關這 個世界記述,都是經過觀察者用語言所生產出來的,而觀察者本身會影響真實世 界如何被描繪,所以我們所經驗到的世界都是經過文化加工、轉型過的世界,是 被語言與社會建構的。因此,我們建構實體的同時,也建構了自己,是互為影響 的概念(倪炎元,2003)。

整體而言,媒體再現是在建構世界,無論是語言要素的組合,或是特定規則 安排的論述,都呈現社會的潛在意識形態,或背後的動態權力運作。而好的媒體 研究,是研究媒體所言和其文本中的矛盾,也就是文本和媒體說出來的可能有不 一樣的觀點,和意識形態的的衝突(Croteau、Hoynes,2001)。故,社會群體的

差異政治透過媒體再現而實現了。藉由分析新聞媒體如何再現身心障礙者的形象、

我們可以推斷新聞媒體如何建構、形塑身心障礙者。也可以理解社會大眾是如何 形成對身心障礙者的刻板印象、偏見,甚至是歧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