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研究論理
第三節 研究方法敘說
我只要能信得過我看的眼,能感受我的心,
我就有我的話說。
~徐志摩
敘說(narrative)是生命經驗的闡述,也就是說故事。以故事的形式來呈 現一個人的生命歷程,其形式無所不在的包含了我們的社會和文化(曹孟光,
2013)。在敘說研究中,資料的蒐集是以一種故事的方法取得,由說故事者去賦 予其經驗意義,從中發現完整的情境脈絡與細微之處。
自我敘說研究的起點之一是研究者自身的經驗敘說和研究者的自傳,建構經 驗故事對敘說研究來說是核心工作,說出一個好故事是困難的,但如何去說出一 個容許未來能繼續發展與改變的故事更難(蔡敏玲、余曉雯,2003)。
身為探究者,我們在過去、現在、未來遇見我們自己,明確的說,在思考敘 說探究時,我們使用的詞彙結合了個人與社會(互動)、時間(連續)和地點上 的概念(情境),建立一個三度敘說探究空間,所有的記憶故事都為我們的未來 提供可能的情節發展。Clandinin 和 Connelly 認為,任何一項研究都是由這三度空 間所界定的,所以在研究中須把焦點放在以下所說的四個面向中(引自余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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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一、 向內(內在的狀態):情感、希望、審美反應、道德傾向等。
二、 向外(存在的情況):生活環境。
三、 向後(現在的時間性):過去。
四、 向前(現在的時間性):未來。
在建構經驗的敘事時,我們從一個生活的故事,用口語說出一個生活的故 事,最後在故事中重新去體驗這一個故事,在這些不同動作間,其實彼此具有互 省的關係(蔡敏玲、余曉雯,2003),是一個多層次螺旋循環的過程,如同 Flick 所提出的「再現歷程」:
「經驗我」是生命經驗,透過「文本我」將經驗我做文本化的呈現,特別指 以書寫的形式,而「詮釋我」是把文本我詮釋理解,將意義將歸入生命經驗的理 解中,再成為生命經驗中的一部份(賴誠斌、丁興祥,2003)。
研究者無法直接進入另一個人的經驗,我們所能做的僅僅是以談話、文本、
互動、解釋來作經驗的再呈現,其研究過程大致上可分為關注、訴說、轉錄、分 析和閱讀五個層級,這五的層級非完全獨立劃分,在層級間有滲透的現象,在處 理尚須加以注意,分就五個層級說明如下(王勇智、鄧明宇,2003):
(一) 關注經驗(attending to experience):
文本我
經驗我 詮釋我
自我形構
再現 2
再現 3 再現 1
圖 2-1:FLICK「再現歷程」
資料來源:引自賴誠斌、丁興祥(2005)
當我們關注到某些經驗,也就是從意識中關注傾聽,從反思、回憶、觀看中 篩選出原始經驗中的某部份,而那些不被注重的經驗即被忽略處理。在研究者的 主觀思考中,建構了屬於研究者的真實。
(二) 訴說經驗(telling about experience):
即敘說的展現,將故事說給別人聽,並在某種程度上加上觀點來條理化,面 對他人的傾聽與詢問下,研究者受到影響文化脈絡,對自己的故事加油添醋,依 序重新形成事件來回應傾聽者,藉由說和聽,共同產生了一個敘說。
故事在說給不同特定的人聽,聽眾不同,故事的版本可能也會有所不同,研 究者非在中立者的角色呈現經驗,訴說經驗時研究者也是在創造一個自我,經驗 的呈現也就是一種自我的再呈現。
但在使用語言來傳遞經驗之間有個不可避免的縫隙,因為語言並不能穿越研 究者的想法之上,語言除了本身,無法傳遞任何事物,但是若沒有話語、聲音,
經驗的意象也就停止了存在,是語言使它們成為真實。
(三) 轉錄經驗(transcribing experience):
錄音和錄影是最常用來記錄的方式,但不管使用何種方式都無法捕捉完整的 對話,因為最後都將必須以某種文本呈現它,但文本較不能表達出語氣、聲調、
表情等現場的情緒,轉錄的過程就如同前面的層級一樣,是不完整、部份的和具 有選擇性的。研究者必須檢視哪些經驗需要被登錄、保護、排除,在檢視的歷程 中已經加入了研究者的價值觀與知覺,就像一個攝影師用鏡頭和影像修飾來引導 觀看者的眼睛,詮釋的部份已經滲入。
(四) 分析經驗(analyzing experience):
研究者對蒐集來的資料進行分析,將原來敘說的順序與結構特徵重新加以剪 裁,但須尊重研究對象原先敘說的建構,不將資料剪成碎片斷章取義,從敘說中 針對轉捩點或主關節加以敘事化。分析的挑戰就是要辨別出這些時刻的相似性,
使它成為一個報告或書面的內容,並試圖理解和創造張力,分析者也就是創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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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閱讀經驗(reading experience):
文本的意義來自於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歷程,不同的人讀同一本文本會各自詮 釋出不盡相同的意義,即使是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空讀同一文本,也會產生不同 的解讀,因此研究者建構出的真實是由他們自己的角度賦予意義,也只對特定的 詮釋團體或社群有意義,所有文本的意義都處在變動之中。
沒有人可以完全的為另一個個體代言說話,研究者只能以自己的方式詮釋,
代表的是自己的理解,當然,每一個閱讀文本的讀者也都可以依照自己的方式去 理解和詮釋,所以不會只有一種主要的敘說。
將此五個層級結合 Flick「再現歷程」來看,「經驗我」是開始關注經驗,藉 由訴說再現經驗,轉錄成文本形成「文本我」,透過分析經驗和閱讀經驗來「詮 釋我」,最終形成一個循環的過程。
文本是敘說從經驗中有意識地挑選,寫下關於過去某特定事件的故事。亞里 斯多德(Aristotle)曾說,一個敘說有起始、有中段、有結束。每一個故事在敘 說時總會有個脈絡安排,在敘說的次序上,Riessman(1987)整理出三種不同的 次序方式,說明如下(王勇智、鄧明宇,2003):
(一) 編年式的次序(chronological sequence):
由 Labov 和 Waletzky 主張,事件的順序是依照線性時間的方式移動,一個敘 說總是在回答「然後,後來發生了什麼?」
(二) 後結果式的次序(consequential sequence):
由 Young 主張,一個事件在敘說中導致了另外一個事件,這之中的連結未必 一定是編年式的。
(三) 主題式的次序(thematic sequencing):
一個情節式的敘說被主題所縫串在一起,而不是以時間為主。
基本上,敘說研究並沒有固定的標準,但是針對敘說研究中文本分析與資料 閱讀的模式,Lieblich, Tuval-Mashiach 和 Ziber 分別提出了整體(holistic)和類別
(categorical)、內容(content)和形式(form)兩個向度:
(一) 整體與類別取向:
整體取向是把人的生命故事視為一個完整脈絡,部分的文本會在整體敘說的 故事脈絡下做權勢,類別取向是將文本劃分為段落並歸類,研究者根據所感興趣 的部分來研究。
(二) 內容與形式取向:
內容取向重視的是故事的事件,形式取向關注的是從敘說者的故事中找出隱 含的內容和比喻,藉由詢問故事的意義,進一步了解故事中所傳遞的個人特質、
動機,或是故事中某些特定的情節意義為何。
以此四個向度交叉配對,形成四種敘說的分析模式,分為分別說明如下(引 自余莉莉,2008):
整體-內容 類別-內容
整體-形式 類別-形式
圖 2-2:敘說分析模式矩陣圖 (一) 整體-內容
像是「個案研究」,將個體完整的生命故事做為分析的焦點,理解故事的整 體意義,即使必須擷取故事中某部分,也會將部分的意義放在整體故事的脈絡中 來看。
(二) 整體-形式
分析的焦點在於故事的情節或完整生命故事的架構,有時研究者也會尋找故 事中的高潮、轉捩點等來強調整個故事的發展歷程,主要分析故事的結構面而不 是內容面。
(三) 類別-內容
類似於「內容分析」的模式,將研究的主題類別界定清楚,而文本故事被摘 錄、分類。研究者可能只取出整體故事中的某個事件來作為分析的重點,其資料 有時也會以量化的方式處理。此模式比較不注重故事的整體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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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重點放在故事中的抽象敘述、特定風格或語言特徵,像分析故事中敘說者 所使用的隱喻、主動或被動,或是在生命重要事件如何呈現情感等,不作故事的 整體脈絡,也不重視故事內容。
在使用上述的四種模式的時候,須考慮到研究議題、搭配的文本、研究對象 等問題,而且此四種模式的劃分不是那麼絕對,在一個生命故事中,形式難以從 內容中完全獨立出來,類別的相關結論對於理解整體也相當重要。在使用此四種 模式時,須小心謹慎。
敘說研究運用在教育上是一種可謂是專業實踐,如蕭恩(Schon,1983)提 出的行動中反省(reflection-in-action)的觀點,當事者運用許多深奧的知識來處 理工作事務,但卻未能察覺,直到透過再度地反省,這些深奧的知識得以被重新 整理掌握,進而提升專業素養(引自余莉莉,2008)。運用在教育場域上,透過 敘說的方式,讓現場的教育工作者能有發聲的管道,蒐集教師對於教育的想法,
傾聽和理解教師,對於教育改革來說是重要的。即便是教師自身,透過自我敘說,
從教學經驗中有意識的萃取、歸類、分析,再實踐於教學上,不啻也是專業實踐,
提升教師自我的專業素養。
本研究將循著研究的主題,將文本依主題式的次序做編寫,分類敘說,藉由 關注、訴說、轉注、分析、閱讀五個步驟反覆循環,建構一地的教育現況敘說,
除作為研究者的自我覺察與省思外,另聆聽教師的聲音,研究做為發聲的管道,
提供教育思考方向,實現專業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