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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第一節 研究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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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設計

本章自研究問題與相關文獻探討後,提出研究設計。第一節首先說明本研 究之分析架構與理論,接著介紹本研究的研究方法與研究對象,第三節畫出本 研究之研究流程步驟,最後一節指摘本研究可能有的侷限。

第一節 研究架構

學者 Ansell 與 Gash 以四個關鍵變項建構出一有效協力治理模型,本研究 以該模型為研究架構的基底,綜合上一章文獻檢閱結論、初步訪談內容以及個 案本身特性組織而成本研究架構,如下圖四。

本研究架構可分為五個部分,如同協力治理模型,協力過程變項乃本研究 之核心,此一部份容後論述。本研究架構與 Ansell 與 Gash 的協力治理模型差 易在於本研究乃先於定位大二結社區為傑出社造團隊及成熟社區個案,從大二 結社區導回分析其社區資產、社區行動、社區營造成果等內涵,即「初始狀 態」、「制度設計與催化領導」、「協力過程」,並考量我國社區營造相關政策的發 展特性,為強調社區的協力治理夥伴而另立一部份探討分析,包括「中央政 府、地方政府、其他組織」。此外,本研究架構自上而下為其時間先後順序意 義,社區在投入每一階段的協力治理事件,會依各時間點形成各個「初始狀 態」,並在事件發生時投入「協力過程」,而「制度設計、催化領導」、「中央政 府、地方政府、其他組織」會對「協力過程」產生影響力;每一次的「協力過 程」會再反饋回「初始狀態」,是為社區投入下一次協力治理事件的基礎。這一 個反饋體系經過多次協力治理事件後,形成目前的「社區營造政策成果」。

Ansell 與 Gash 的協力治理模型為單一協力治理事件的分析,本研究架構以社區 個案為主體,其社區營造為持續性行動,爰酌予修正以因應社區個案在社區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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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另開一段,說明「社區資產」在研究架構無法呈現的位置與重要 性。個案的「初始狀態」包括社區內外網絡各項既存現狀,即「社區資產」,而

「社區資產」與「權力與資源關係」、「參與的誘因與限制」、「歷史關係」均有 或多或少的交集部分,但又未完全重疊,故全納入「初始狀態」內容;換言 之,本研究因研究現象特性需要,乃將學者 Green 與 Haines、Ansell 與 Gash 提出之概念、要素整併於一。然而,依本研究設計,「社區資產」雖然未完全 涵蓋「初始狀態」,但其觸角卻延伸進入第二部分(制度設計、催化領導)與第 三部分(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其他組織),如「催化領導」粗略對應到「社區 資產」的人力資本、社會資本、政治資本等。惟本研究基於架構繪製之侷限將

「社區資產」置於「初始狀態」已為綜合考量之最佳表述,且目前僅能點出

「社區資產」與架構其他要素具有關聯性,供閱者理解「社區資產」不限於

「初始狀態」,意即「社區資產」除了存在「初始狀態」,也會經由箭頭滲入下 一層次,至於關聯的程度與部分則有待進一步研究探討。

第四部分,經由本研究初步訪談與實地參與觀察所得文獻,將大二結社區 的社區營造成果定位為成熟關鍵個案。由此一定位回溯該社區營造的協力過 程,希冀從錯綜繁紊的現象中抽理出本研究所欲研究現象,以全觀綜合歸納出 個案傑出與成熟的關鍵要素。該部分尚猶提及文化公民權概念,這是本研究對 研究成果的期許。

第五部分,協力過程為該架構的中心要項,它在初始狀態、制度設計與領 導、參與者的匯集下發生,內部形成一個由信任、承諾、分享、小成果與對話 組成的行動循環,每一個階段緊密連結,是本研究針對社區個案何以產出成果 分析時的重點。

本研究架構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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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 本研究架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繪製。

協力過程

建立信任 對過程承諾

面對面對話

中間成果 理解與分享

初始狀態

社區資產、權力與資源關係、參與的誘因與 限制、歷史關係

社區營造政策成果:

傑出社造團隊與成熟社區

影響 制度設計 催化領導

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 其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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