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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資本的構成包括兩個重點:網絡成員之間的連結(tie),以及網絡成員能否 在此結構中佔據有利位置(position)64。Burt 便指出,若組織擁有的網路結點越多,

不但可使組織獲取更多資訊與知識,且資訊與知識可發揮更大的作用更大65

本文之「組織資源移轉」即以「組織知識移轉」概念為參考,認為知識與資訊即 屬於組織資源的一部分,而組織的其他資源形式,特別是人員的流動,亦可以類似知 識移轉的方式,在組織間以社會資本的形態進行流動。其所依循管道,即是憑藉組織 間的社會資本的重點:網絡成員之間的連結(tie),以及網絡成員能否在此結構中佔 據有利位置(position)。

本文係以「組織資源移轉」的概念,作為對黨政機構一旦決定介入行業協會與商 會時,所採取的「行動方式」的描述。從理論的觀點上,本文在論及中國的「國家-

社會」關係時,並不試圖提出新的理論看法,而是試圖就實地觀察與訪談的心得,描 繪出現在中國的地方黨政機構,在面對企盼更大自主性的社會組織時,其真實的反應 為何?實際的治理內容又是什麼?以及我們能不能從這些互動實況中,看出未來中國 國家與社會之間的可能走向。

第五節 研究架構與章節安排

一、分析架構

本文在分析架構上,是以「制度的路徑依賴與組織的理性選擇」為基礎,以田野 調查的資料為依據,從制度、組織、行動者三個層次進行觀察。

64 Ronald S. Burt, The Contingent Value of Social Capital, Administrative Science Quarterly, Vol. 42, pp.

339-365.

65 Ronald S. Burt, Structural Holes: The Social Structure of Competition, 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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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2 本文分析架構──幹部責任制下的地方黨政機構的治理選擇

本文主旨在探討地方黨政機構對當地社會組織的治理行為,以及黨政機構是基於 何種因素決定治理行為。在理論方面,本文將以「統合主義」結合「國家能力」作為 工具,用以觀察中國現階段在地方層面,黨政機構與社會組織互動的動機與形態。在 制度層面,本文認為,中國目前的國家與社會組織關係,是處於國家統合主義的大架 構之下,亦即不論是社會組織的處境,或地方政府對社會組織的治理行為,其實都是 在國家已設定的單一、強制、非競爭性、階層秩序、功能有別的社會組織環境裡進行。

而在組織與個人的行動者層面,本文提出,地方官員在進行對本文關注的經濟性社會 國家統合

加強 治理能力

延伸 治理邊界

行業協會 (組織創造)

商會 (組織改造)

組織資源移轉

+ 社會資本 組織資源移轉+ 社會資本

地方黨政機構治理

幹部責任制

(政府) (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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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進行治理時,最主要的理性來自於官員自身政治前途,即是否能達到上級政府的 要求,而這即是現今的「幹部責任制」66的內容,促使地方黨政幹部在求取政治前途 所導致的理性下,為達到上級政府所訂定的經濟指標──如「經濟增長」及「財政收 入」──而會產生「增強治理能力」和「延伸治理邊界」兩種動機,且在此處,「黨」

與「政」的角色開始分化,所謂「增強治理能力」主要是地方政府選擇是否創造一個 社會組織的動機,而「延伸治理邊界」則為地方黨組織面對已存在的社會組織,決定 是否納入管制範圍的動機,前者是經濟性的動機,而後者則是政治性的動機。綜言之,

地方黨政幹部會在「幹部責任制」的壓力(亦是來自國家)下,分別決定對不同的行 業組織採取社會組織的創造、或治理邊界擴張的治理方式。

所謂「組織改造」與「組織創造」的區別在於,當地方黨政機構決定對某行業採 取治理行為時,該行業是「已有」或「未有」行業組織?如果在決定採取治理行為之 時,該行業還不具有能整合業界的行業組織,地方黨政機構便會以創造組織的方式達 到對該行業的治理;若是已有行業組織,則地方黨政機構便設法將其納入治理邊界 內,而這對該組織而言是相當大的改變。在微觀的行動層面,不論「創造」或「改造」, 其具體方式都是以組織間的「資源移轉」,將黨政機構的資源移入社會組織,而完成 國家統合主義式的「國家-社會」關係圖象。而政黨機構一旦對社會組織進行資源移 轉後,雙方即開始產生各種社會資本的連結,讓其後的治理行為更加順暢。又因社會 資本的雙向流通特性,故治理的結果是雙方各蒙其利,這可使地方黨政機構與社會組 織形成更緊密的利益連結,進一步鞏固國家統合主義式的「國家-社會」關係。

本文認為,在國家統合的架構下,中國各級政府對社會組織的成立及發展與否,

擁有絕大的影響力,面對改革開放以來數目迅速增加的社會組織,國家既不可能給予

66 「幹部責任制」係中國共產黨沿用自前蘇聯的一系列對領導崗位的任命實行控制的制度。在這個制 度下,黨委對高級官員的任免、提升和在行政等級上的級別奱動擁有權力,下級要對上級負責,而 上級能對下級進行評估,而評估的標準則在於下級幹部是否達成包括「軟指標」、「硬指標」和「優 先指標」等一系列的考核。見Maria Edin, State Capacity and Local Agent Control in China: CCP Cadre Management form a Township Perspective, The China Quarterly, No. 173(2003), pp. 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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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社會組織發展所應具備的資源,也不會有意願給予所有社會組織一視同仁的幫 助,這時黨政機構的「選擇」就成為形塑治理圖象最重要的因素。黨政機構是如何做 出「選擇」,將其有限的資源投注在它有意願幫助發展的社會組織?即是基於「有助 於增強治理能力」以及「有必要納入治理邊界」兩項標準,作為「創造」或「改造」

市場性中介組織的依據。

更進一步來看,將上述兩項標準置於國家能力的角度檢視,本文認為,現今中國 各級政府對於社會組織的統合,除了擴大黨國對非公有制經濟的掌控程度外,更能夠 加強中國政府長期以來較為欠缺的「基礎能力」,這對於改革開放以來,「專制能力」

不斷衰退的黨國組織來說,將是未來在市場經濟不斷深化的情勢下,國家對社會採取 的互動策略。

至於圖中虛線則表示,這兩種不同途徑下獲得發展的社會組織,彼此之間亦會基 於背後的黨政部門本位的利益,而出現競爭的情況。以現實情況觀察,以民間企業自 主成立且活力較強的商會為主要治理對象的工商聯,由於其背後的支持力量為黨組織 系統,因此經常會呈現出更強勢的作為,將由政府主動成立、活力較弱、但卻擁有較 大合法性的行業協會爭取至工商聯的動作。

最後應說明,本文並未討論組織註銷,主要是因為在中國的國家統合體制中,經 濟性組織的取消,多是因為合法性問題(未成為正式登記的社會組織),或在黨政機 構的選擇標準中,不具備治理必要性而未給予任何資源所致,鮮有黨政機構強制介入 取消的例子,故略予不論。

二、研究方法

本文所採取的研究方法以文獻分析(documentary analysis)和田野研究(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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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es)為主。前者的來源主要是中(台灣與中國大陸所出版)英文書籍、期刊論文、

地方年鑑、網路資料、中國相關法令及新聞報導;而後者則為本研究實證資料的主要 來源,包含以下數次前往中國進行實地調查訪談:

(一)調查時間及地點:本研究前後共計進行三次田野調查,第一次為2005 年 8 月,在江蘇省無錫市進行。第二次於 2006 年 2 月間,赴浙江省溫州市。第三次則為 2008 月 4 月,再次前往無錫市,就中介組織管理體制的變動一事進行追踪訪問。

(二)訪談對象:

1.黨政幹部:無錫市與溫州市兩地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後簡稱「發改委」)、

「經貿委」及無錫市黨委統戰部門等單位的黨政幹部。

2.社會組織:兩地區「工商聯」幹部,以及近三十個行業協會與商會之工作人 員(多為會長或秘書長)。

3.企業人士:兩地區參與行業協會及商會之企業主管。

4.學界人士:從事中國行業協會與民間商會相關研究的專家學者。

在研究對象的選取上,係基於行業協會與商會目前是中國合法登記的社會組織 中,在數量和就業人數均為最大群體67;加上其經濟組織的特性,同時具備經濟、政 治、社會等多重觀察角度,又能顯示地方政府的治理考量,對觀察中國大陸「國家-

社會」關係演變而言,實為最具指標意義的社會組織類別。

在研究地點的選擇上,目前中國的市場性中介組織在發展分布上,呈現出南北差 異不大、東西差距很大的特色68,這是因為東部沿海市場經濟發達,與市場經濟相關 的行業協會及商業的發展亦就特別蓬勃。本文即以市場經濟改革過程中,採取「蘇南

67 目前在中國,行業協會及商會在數量上,佔全國社會組織的 34.4%,同時其就業人口佔全國社會組 織的50.4%,見中國統計年鑑 200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統計局編。

68 鄧國勝,2002 年中國社會團體的現狀及發展,發表於「社會暨健康政策的變動與創新趨勢:邁向多 元、整合的福利體制」國際學術研討會(2002 年),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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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的江蘇省無錫市,以及採取「溫州模式」的浙江省溫州市分別為代表,這兩個 地點除了都處於經濟發達的江浙地區、因而擁有發展良好的行業組織之外,在市場經 濟發展過程中,又分別曾經採取過中國最重要的兩種發展模式──集體企業為主的

「蘇南模式」和私營企業為主的「溫州模式」,因而造就出兩種不同的「地方政府與 中介組織」的關係模式,本文試圖從這兩者之間,觀察出是否仍具有相同的互動內容。

最後要註明的是,本研究的田野調查範圍雖涵蓋江蘇省無錫市及浙江省溫州市兩

最後要註明的是,本研究的田野調查範圍雖涵蓋江蘇省無錫市及浙江省溫州市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