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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演化與基因穩定性

第二節 自然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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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自然「想要」什麼樣的結果、自然的「目的」時,其實都只 是方便說明的譬喻。自然並不會思考。就如同蛋白質的例子,事情 只是如此因果地發生了。在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中,有一段對 此的說明是這樣的:

我們在這裡要談的是,遠在地球還沒有生命之前,透過一般的 物理或化學過程,分子的某種形式的初步進化現象可能就已存 在。沒有必要考慮諸如預見性、目的性、方向性等問題。如果 一組原子在受到能量的影響而形成某種穩定的模型,它們往往 傾向於保持這種模型。自然選擇的最初形式不過是選擇穩定的 形式並拋棄不穩定的形式罷了。這裡面並沒有什麼難以理解的 地方。事物的發展只能是這樣。4

是的,自然選擇從未「選擇」。相信個體也不希望如此。如果可 以的話,大家都會希望能活在伊甸園,永遠不乏食物、不需競爭、

不會老死。可惜自然不是那麼美好,事情只是這樣而已。

第二節 自然演化

對自然來說,「選擇」的發生只是自然而然地,是因果律之下

4 理查德.道金斯著,趙淑妙譯,《自私的基因》(台北:天下文化,2009),頁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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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事。也因此,這種選擇,其實不必然導致演化。這也是人們對自 然選擇長出現的誤解之一,以為生物的演化必然是為了求生。

演化這種事絕非有目標的。自然不可能會想說「怎樣的東西是 好的」因此讓物種往該方向發展;如果有這種事,就反而不可能呈 現如此廣泛的生物多樣性。物種的演化只是因為該地區有特殊的環 境,造成對該地區而言,「那樣」的特質是「適合的」;因此該地 區的生物就越來越適應該環境,如此而已。這對它們而言,可以算 是進化,也可以不算;進化與其只是人類給的定義。對它們而言,

它們只是「適應」了環境。它們並沒有變得更加「高等」。

也因此,自然選擇不會有方向性,也不會有後天知識的傳承。

雖然除了人類,也有些鳥類會有傳承歌曲的現象,或是其他社會性 文化傳承的例子,但那些現象並非天擇的範疇。文化傳承對物種的 發展,只有對人類(因為其文化足夠豐富)產生相當的影響力。其 他物種,文化傳承的影響力都不足以和天擇比擬。人類如此強大的 文化對其發展的影響,可以說是演化的特例,而且對演化而言,這 是一段過短的時間,還不足以讓演化發生實際的反應。

演化是一件非常花費時間的事。要讓一個特質出現,演化可能 需要花上幾萬年或幾十萬年;然而人類的文化出現不過是一萬多年 的事情。雖然對人類而言,它的影響力確實非常強大,但和遺傳演 化並無關連。這部分,可以將之分為文化演化與遺傳演化。

遺傳演化並無目的性,亦無意志的傳承。自然選擇發生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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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被選擇的單位是怎麼看待它的,它都會自然發生,而且絕對會 發生。如同前一小節所說,當資源不足時,能活下來的個體就是只 有那麼多。當環境改變時,原本無法存活的個體就是無法存活,無 論個體是否想存活都不影響這一點。當工業污染讓白樺樹變黑時,

原本在白樺樹上以白色做為保護色的蛾就會變得非常顯眼而容易被 天敵吃掉。白蛾因此死絕,剩黑蛾留下來。但這並非因為蛾想要存 活所以努力讓自己或自己的孩子變黑,只是白蛾容易被吃而黑蛾不 容易被吃,因此該地區的蛾漸漸只剩黑色種存活而已。

在描述演化過程時,我們常常會使用一些例如「個體為了存活,

必須要發展出如何如何的特質」之類的用語。但那其實只是為了方 便說明;在實際上,是因為擁有那些特質的個體才能在相應環境中 存活,或是擁有該特質的個體在該環境中相對有利,因此當環境資 源不足,對群體造成壓力時,該個體會優先存活下來,如此而已。

這也意味著,演化所發展出來的特質,不見得是為了求生或繁 衍。雖然主動求生和主動求繁衍的個體,在這兩方面會相對有利,

也因此當這種特性出現時,該生物也會有較高的優勢,因此我們可 以說這是演化「偏好」的特質。但其實,這種特質的出現,也只是 因為「恰巧出現、恰巧穩定、恰巧留下來」,並非個體為了求生而 發展出主動求生的特質。因為自然選擇其實是自然淘汰,因此,和 求生與繁衍無關的特質,如果對求生與繁衍並無妨礙,亦有可能留 下來。只是,天擇選擇的方式,便是藉由個體或群體是否存活而呈 現,因此在求生與繁衍兩方面,是最主要被挑選、也是演化論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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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會談論的特質,如此而已。這並非表示,演化就只是「為了」這 兩方面的特質而運作。

另一方面,藉由之前對於自然選擇的描述,應該也可以看出:

即使個體有強大的求生意志,這對自然選擇又有什麼影響呢?意志 力並不能讓個體突然出現有利的特質,也不可能用意志力來決定自 己的小孩會生成什麼樣子。蛾本身很可能沒有意志,根本不了解樹 皮變黑是怎麼回事,牠們亦無法因為想存活便改變自己的後代的顏 色。如果可以,我們人類馬上就會讓自己的孩子是俊男美女個個長 壽千萬年了。道金斯曾在《自私的基因》中這麼說:

我們認為,總的說來,進化在某種含糊的意義上似乎是件「好 事」,尤其是因為人類是進化的產物,而事實上沒有什麼東西「想 要」進化。進化是偶然發生的,不管你願意不願意,儘管複製 基因(以及當今的基因)不遺餘力地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莫 諾(Jacques Monod)在他紀念斯賓塞(Herbert Spencer)的 演講中出色地闡明了這一點。他以幽默的口吻說,「進化論的另 一個難以理解的方面是,每一個人都認為他理解進化論!」

畢竟,自然選擇的方式是如此單純。求生的意志與目的性,是 無法在這過程中被承載的。自然選擇靠的是遺傳和變異,既然如此,

意志與目的性,又如何能在這過程中被承載呢?被何者所承載呢?

文化演化並不能影響遺傳,而自然又無所意志可言。也因此,雖然 求生與求繁衍的特質會是演化所主要討論的對象,但並非代表演化 的目的即是為了求生;這點千萬不可倒因為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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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節 生物本能的無目的性

對個體而言,我們會有怎樣的本能想去做什麼事,確實是在演 化中產生的。然而我們並不是直接受演化的目的所影響,我們不是 為了繁衍而跟從本能。在面對問題時,我們不會每每考慮「這樣做 對我的基因留存機率有沒有幫助」,而只是依照基因告訴我們的「行 動方針」,也就是本能衝動去行動。

實際上來說,大部分的生物個體也沒有那個智力,可以完整地 考量所有的因素,判斷出對基因留存最有利的結果。更何況,這種 學習、思考能力,並不是演化的發展方式──演化只懂得適者生存。

如果能有生物恰巧地發展出了足以對情況進行判斷,並考慮各種因 素能夠做出對基因留存最好的選擇的智能的話,確實可以獲得極大 的成功。人類也最具有接近這種能力的智能;而人類在地球上,基 因留存有多成功,也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這不代表基因就會排除一切只追求智能。畢竟智能的出現 是巧合不斷累積的結果,如果沒有足以排除舊有生物性的巨大環境 變動存在,即使是發展程度較高的生物,也不會完全拋棄過去的生 物性。原因很簡單,因為自然選擇沒有排除它,如此而已。因此,

即使是人類,會依照基因所給的「行動方針」去行動,會以這些「行 動方針」為目標去思考,而非以基因的留存機會去思考,才是正常 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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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演化無法直接拿出高度智能來讓生物面對環境中的各種可 能困境,為了求生以繁衍,就必須給出一些行動方針,讓生物能避 開危險、尋找食物、處理危機。這些行動方針,可以說是生物的行 為傾向。如果要舉一些簡單的例子的話,像是動物會逃避痛楚、追 求安全和舒適等等。這些行動方針,在大部分的情況下,都可以增 加基因留存的機率,因此演化發展出了這些行動方針;然而,我們 很容易就可以想像,總會有些情況,面臨一些不會非常嚴重的痛苦 或不舒適,卻可以增加基因留存機率的情況。然後,即使偶爾有些 情況是那樣,一般動物卻沒有那個思考能力,只會依照天性的行動 方針去行事,因此錯失了那個機會。

這是因為基因必須考慮普遍情況,而非特殊情況。確實我們很 容易可以想到符合上一段所描述的例子,但是那些例子絕對只是少 數情形。對基因而言,只有普通情況會增加留存機率的特質才會留 存下來;因為它們追求的是在最多的可能中最大的存活機會。特殊 情況雖然偶爾會發生,但是在大量普遍情況的自然選擇中,對這些 特殊情況有利的特質將難以佔到優勢而留存下來。

這些留下來的行動方針,對個體而言,是它們會自然而然想追 求的事物──它們從不會認為,追求安全感是為了增加基因留存的 機率。以這點而言,個體是為了自己的目標而行動,而不是為了基 因留存的目標而行動。雖然,生物的目標,原本也是基因為了存續 而演化出來的;它們確實可以增加基因的留存機率。只是,對生物 個體而言,它們考慮的永遠只是這些行動方針──也就是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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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非基因的目的。

就好像人工智慧設計者和人工智慧本身一樣。當人工智慧被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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