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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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在字裡行間可感受到作者咬牙切齒之感。但從充盈著民族情感的文字中,雖 可看出俄人從中國所得甚多,但由此似乎無法看出其外交態度手法。只能認為或 許俄國之外交官特別優秀,能夠在兵不血刃之下為國家獲取最大利益。雖然從中 國之角度看是損失慘重,但從國際外交與國家利益論,向鄰近國家謀取土地與經 濟利益,若合乎國際法理,客觀視之似乎也難以非議。而其外交官之談判手法與 方針步調,能以此獲取巨大成果,也未始沒有可觀之處。
是以本研究希望透過較多不同角度的資料判讀,將俄羅斯政府於辛亥革命時 期之外交作為統整,除了客觀史實之釐清外,亦將從俄方與其友邦日本與英國之 相關外交檔案中,試圖描繪出俄國政府主觀之企圖與目的。最後綜合其主觀之外 交企圖、行動和客觀達成之戰略成果,從國際地緣政治的觀點,來分析俄國與此 研究時期的對中外交,究竟係為俄國所獨有之「積極性」所致,抑或只是在兩國 地緣戰略考量下,為謀求國家利益而進行的合理國家政策行為。
第二節 研究背景
十三世紀初,蒙古西征,進入俄羅斯,建立欽察汗國,至十四世紀下葉逐漸 衰敗,俄羅斯貴族重拾自主權。伊凡三世(Ivan III)於 1480 年在烏格拉河畔擊退金 帳汗國的阿克馬特汗(Akhmat Khan)後,正式擺脫韃靼人的統治權與宗主權。其後 自十六世紀中期,開始積極向東方開拓,進入西伯利亞地區。1567 年,哥薩克 人彼得羅夫(Petroff)與雅里西夫(Yallysheff)到北京,適逢明穆宗隆慶帝即位,是中 外記載最早的俄人來華記錄2。1617 年起有俄國商隊出現於北京,1618 年來華之 裴德林(Ivan Petlin)與蒙多夫(Ondrushka Mandoff)二人明神宗萬歷皇帝之國書。兩 國雖略知對方之存在,但並未正式建立外交關係。
在清順治與康熙初年,俄國之拓邊先遣軍民與清政府東北方之邊防人員多次 衝突,終於在 1683 年引來中央派遣之軍隊大舉圍剿驅離。然而東北邊地畢竟地 廣人稀,且中國政府無意引人屯墾,只望維持邊地現況,保存當地現住民之漁獵
2 明驥,《中俄關係史(上)》,(台北:三民書局,2006),頁 5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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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場域,俄人則在莫斯科政府的官方指導下,有意識的進入此地,以圖占領,
驅之不去。在 1689 年,雙方簽訂尼布楚條約,畫定雙方邊界,開放貿易互市,
東北之紛爭暫止。喀爾喀蒙古地區之邊界,亦於 1727 年,簽署布連斯奇界約、
阿巴哈依圖界約、色愣格界約等三個界約劃定,並於 1728 年簽署總括以上三約,
並規定俄人在華通商、傳教和外交辦法等條的恰克圖條約。兩國之邊界,由東至 西為以外興安嶺至額爾古納河、額爾古納河上游沿山河設立鄂博,大至直接向西 至恰克圖、再由恰克圖往西,沿西北西方向各山嶺,至沙畢達巴哈山(薩彥嶺)而 止。外興安嶺以東至鄂霍次克海間的烏地河地區,兩國同意日後再議。沙畢達巴 哈以西,當時為準噶爾的控制範圍,故不在兩國的劃界範圍之內。
尼布楚條約簽署後,該年 11 月,俄國政府即發給商人來華貿易證書,從尼 布楚出發,經額爾古納堡至嫩江進行貿易3。1693 年,獲准以朝貢使團的形式,
每三年派 200 人「使團」至北京,並可「順便」進行貿易,並予免稅待遇。進京 貿易路線尼布楚出發,在額爾古納堡進入中國,途經嫩江,由喜峰口入關,經通 州而進入北京。兩國的貿易在之後隨邊境關係緊弛而時停時行,大致上分成北京 的定期商隊和恰克圖的邊境貿易。恰克圖城因地處俄國之色愣格城至蒙古之庫倫 道路上之兩國邊境,於 1728 恰克圖條約簽訂當年即由俄方立約使節薩瓦(Sava Vladislavich)於當地安排新築一寨堡,中方境內則由華商自立市集為「買賣城」, 由理藩院派遣監視司官一人,於當地駐紮,後再改由庫倫大臣直接管理4。
北京的商隊貿易由於中方限制,難與由恰克圖邊境市場競爭,逐漸衰落,至 1762 年後完全中止,兩國之商務遂集於恰克圖一城5。另按恰克圖條約,亦於尼 布楚附近的祖魯海圖闢有市場,但由於交通位址不若恰克圖,始終未能發展起來
6。俄方在派遣來華的使團國書中,也邀請中國派遣商隊與使團至莫斯科進行貿
3 米鎮波,《清代中俄恰克圖邊境貿易》,(天津:南開大學出版社,2003),頁 11。
4 明驥,《中俄關係史(上)》,頁 279-283。
5 李齊芳,《中俄關係史》,(台北:聯經,2000 年),頁 105。
6 明驥,《中俄關係史(上)》,頁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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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但中方以向無對國遣使貿易之例拒絕7。
俄方對中方,自 1656 年起,即為各種事務派遣多次兼具外交性質的使團,
而中方向俄國派遣之使節團,有記錄者僅有三次。第一次為 1712 年(康熙五十一 年),派遣圖理琛出使自十七世紀即由塔爾巴哈台地區移牧裏海北岸、伏爾加河 下遊的蒙古土爾扈特部,此次出使為報聘行性質,主要任務為要求過境俄羅斯管 理下的貝加爾湖與西西伯利亞地區以前往土爾扈特部,與可能為對抗準噶爾之潛 在盟友阿玉奇汗交通。雖然原亦有計劃前往面見俄國沙皇,但因未攜國書,斯時 彼得一世(Peter I)亦正進行大北方戰爭,故終未前往。圖理琛使團於 1715 年返國,
撰有《異域錄》一書,並繪有西伯利亞及中亞地圖8,為中國早年對俄外交的重 要史料。
雍正年間,以報賀俄羅斯新沙皇彼得二世(Peter II)與安妮(Annan Ivanovna)即 位為名,分別於 1729 年遣托時、1731 遣德新至莫斯科報聘,兩使節團均獲女皇 接見(托時使團抵俄時,彼得二世已逝世),致送禮物。兩使團並針對準噶爾問題 與俄國參政院進行溝通與意見交換。托時使團並在俄國同意下,分遣一團至土爾 扈特汗國。但兩使節團赴俄的記錄,在乾隆朝平定準噶爾後,遭到銷毀隱晦,現 主要只存於俄方的記錄上9。
1715 年起在中國政府同意與協助下,在北京建立永久性質之「俄羅斯東正 教駐北京傳道團」。此傳道團與當時中國境內其他傳教組織之差異在於其成員純 為俄國官方所派出,故而兼負有情報與外交性質,雖然日後雍正乾隆期陸續將各 派傳教士驅逐,但北京城內的「羅煞廟」傳教團卻保留了下來。傳教團之官方性 質與使命在 1861 年俄羅斯正式派遣駐華使節後告終而回歸單純宗教性質,教團 本身於清末民初時經歷興衰,於 1956 年方由莫斯科教廷命令召回全部在華俄籍 神職人員而完全告終。
1856 年,克里米亞戰爭結束,俄羅斯南向之擴張受到援助土耳其之英法聯
7 同上,頁 174。
8 同上,頁 220。
9 李齊芳,中俄關係史,頁 11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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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阻止而止於黑海北濱。西方之擴張亦於早年大北方戰爭取得波羅的海沿岸土地,
拿破崙戰爭後與普奧兩國議定瓜分波蘭而得到滿足,東方之擴張行動再度受到重 視。1847 年被任命為東西伯利亞總督的穆拉維約夫(Nicholas Muraviev)積極拓邊,
透過軍事移民與砲艦政策大舉進入黑龍江北地區與烏蘇里江地區。其間並藉由中 國遭英法聯軍之役與太平天國之亂內外交迫之實,軟硬兼施與中國簽訂璦琿條約 與中俄北京條約,取得黑龍江以北與烏蘇里江以東濱海之地。西北地區則在 1758 年準噶爾汗國滅亡之後,派遣軍役人員或武裝探勘隊滲入中亞地區,侵吞兩國之 間原為中國外藩之哈薩克、浩罕等兩國之間緩衝國至科布多、塔爾巴哈台、伊犁 等中國控制區域。後再於同前中俄北京條約與中國西北回變之際,透過實力進占 與「勘定邊界」等等手段,與中國簽訂數個界約而逐次進占西北地區。
1895 年中國對日本戰敗簽訂馬關條約,約中割讓台灣與遼東半島,後者之 割讓影響俄國在滿洲之利益,故其與德法共同出面干涉,最後使清政府得以增加 賠款的方式是贖回遼東。趁此兩國戰時交好之時期,於 1896 年,兩國簽訂「禦 敵互相援助條約」(中俄密約),兩國針對東亞新強日本對中俄兩國可能之侵占建 立軍事互助同盟。此一條約雖名為中俄兩國共同防禦協定,然而於開戰時雙方除 應出動軍隊、接應糧草之外,中國尚須對俄國開放境內海港與鐵路等交通線,甚 至於平時亦允許俄國通過滿州地區之鐵路運兵,而俄國境內之各地卻無任何對中 國開放之條文。此約簽訂之後,陸續簽訂此時尚未築成之鐵路線(中東鐵路)與附 屬支線之建造與區域開發合同以及旅順大連軍港之租借等約,俄國取得滿州境內 鐵路線之獨占修築權、管理主導權、沿線土地開發與礦產開採權、沿線「護路軍」
以旅大要塞之海陸軍駐守,不論軍事或工商勢力皆深入滿州地區,幾成國中之 國。
1900 年庚子拳亂,俄國除以保護京津使館區租借地等而與列強共同出兵之 外,並派兵進占滿州全境。1901 年辛丑和約簽署後,列強軍隊除保留使館區駐 軍外,陸續退出中國,俄國卻仍以滿州地區仍不平靜為由,據而不退,並提出多 方要求。其後於 1902 簽訂「中俄交收東三省條約」,預定分三階段逐步退出遼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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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山海關、奉天與吉林、以至黑龍江省。然而俄軍在 1903 年又再度借故停止撤 軍,並重新進佔奉天各地,終於於 1904 年與日本於滿州與黃海地區爆發戰爭。
俄軍戰敗後將南滿之各項權益,包含鐵路、旅大租借地等讓與日本,但仍維持北 滿之權益。
日俄戰爭失敗後,俄國對中國之侵入稍微收斂,不再謀求獨占,改與日本協 商瓜分滿蒙地區以及長城以北之權益,但對於滿洲、蒙古、與新疆之影響投入,
仍以鴨子划水之步調前進。1911 年十月,俄國駐北京之公使為廓索維慈 (Korostovetz, Ivan J.),中國駐聖彼得堡之公使為陸徵祥。
第三節 研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