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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服藥情況下」的失眠嚴重度,另一是「未服藥情況下」的失眠嚴重度,結果發現 仍有許多受試者對於上述的區分表示疑慮,一些受試者認為「服藥情況下」指的是因為 失眠症狀嚴重所以才會服藥的情況,但另一些受試者則是認為「服藥情況下」指的是在 服完藥物後的睡眠狀態。上述在填答反應的混淆狀態可能不止會反應在失眠症狀的評估 上,也有可能影響情緒症狀的測量。因此,未來在藥物相關的研究上,需考慮藥物使用 狀態對症狀的影響,在結果推論上也需多加考量。
第五節、研究貢獻與在臨床及未來研究上的應用
本研究根據安眠藥物長期使用者的心理特質做出分類,三種使用型態相同的部分是 皆為安眠藥物長期使用者,且具備壓力下容易產生失眠的特質。而三種型態之間的核心 差異在於對藥物使用的態度與使用頻率。「過渡情態」者長時間、低頻率的使用藥物,
一旦失眠症狀緩解後即可停止使用,直到下次失眠或擔心失眠而計劃性的再次使用安眠 藥物。「矛盾控制」者對藥物使用充滿矛盾,因此使用藥物本身成為一種威脅性的刺激,
一種續發性的壓力,「矛盾控制」者越想要減少藥物使用,越容易在睡眠歷程中注意到 藥物,因此繼續在對藥物的矛盾態度與使用中循環。「慣性平衡」者視藥物使用為睡眠 的必需品,不使用藥物則會引發強烈的戒斷症狀,同時容易將失眠與戒斷症狀視為威脅 性刺激,導致非使用藥物不可。
本研究的結果可以分別提供臨床評估與治療策略上實質的建議。過去在臨床上,未 將安眠藥物使用型態做出區辨,在協助使用者減藥的處遇上,也缺乏貼近使用者心理現 象的細膩設計。因此,本研究對藥物使用的分類,在評估部分,研究所採用的相關問卷 可用以協助臨床工作者評估安眠藥物使用者的用藥型態,與相關用藥反應。在對藥物的 使用態度上,「安眠藥物計劃行為理論問卷」是一個實用的工具,不僅可以分辨出哪些 使用者的態度是屬於同時高正向與高負向的矛盾態度,亦可以從使用者的填答反應上了 解使用者周遭重要他人對他們服藥的態度,以及自己對服藥行為的控制力。而在藥物渴 想反應上,「助眠藥物渴想量表」可以協助臨床工作者了解使用者對藥物的期待程度,
進一步協助患者在後續減藥計劃上擬定。在臨床處遇的介入上,本研究發現在長期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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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使用者中,即便在藥物使用的情況下,失眠嚴重度仍高,且知覺到的壓力會影響到 失眠症狀進而影響用藥行為,因此,對安眠藥物長期使用者的處預計劃中,應包含「壓 力-失眠-藥物」三個向度的完整評估與治療處預。除了過去研究中多採用的「階層性減 藥模式」外,對於長期安眠藥物使用者的失眠症狀相關非藥物治療(例如失眠認知行為 治療),以及壓力因應相關治療等,都必須完整的合併於治療計劃中,才能有效的協助 患者減少進而停止藥物使用。
關於安眠藥物長期使用的定義,目前未有一致性的定論,參考過去研究,大多數採 用「一星期使用超過三次」且「使用期間超過六個月」來定義長期使用者。無論在使用 頻率與使用期間,本研究的樣本皆顯著地高於上述的定義方式,這樣的差異衍伸出一個 重要的問題,我們是否能根據過去對於安眠藥物長期使用的研究結果,來宣稱長期使用 安眠藥物是安全有效的?無論是連續使用或者間歇性使用,過去研究的期限為六個月至 一年,且藥物種類僅包含兩種BzRAs 藥物,與本研究所看到的現象相距甚大。從質性 訪談的過程中,許多使用者透露對於長期用藥可能會造成身心危害的強烈擔憂。這樣的 擔憂可能會演變成對於藥物的負向態度,且本研究結果發現,一旦對於藥物的感受是高 正向與高負向並存時,反而對於藥物更為渴望,且對睡眠的信念較為適應不良,失眠、
憂鬱症狀較為嚴重。一些受訪者表示臨床醫師建議他們「安心吃,睡不著比吃安眠藥的 影響更大」,但是這樣的說法並無實證研究支持,臨床上許多使用者仍是抱著戰戰兢兢 的心情服藥。根據本研究結果,對於服用藥物處於高度正向與高度負向的矛盾狀態者,
我們可以提供的說明是「都在服藥的狀況下,若認為自己需要服藥但同時對藥物持負面 看法時,則對於睡眠會有更強的適應不良信念,且失眠嚴重度較高,情緒較為憂鬱,結 果是更渴望服用藥物」。
過去關於安眠藥物長期使用的研究,特別是減藥相關研究,並未討論到不同使用型 態在減藥歷程與成效上的差異。在減藥研究中,研究者將符合收案標準的長期安眠藥物 使用者隨機分配至各類型的減藥策略中,探討不同減藥策略之成效與後續復發問題。依 照過去研究定義(一星期使用藥物在三次以上),被納入研究的使用者屬於本研究當中 的「矛盾控制」與「慣性平衡」兩種使用型態,由本研究的分配中推測,過去研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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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使用者大致上的分配可能是兩種型態各占1/3 與 2/3。此外,由本研究的結果推測,
「矛盾控制」者可能有較高的減藥意願,但由於失眠、憂鬱與頻繁地覺知到壓力,對藥 物的渴想較為強烈,在參與後退出的機率可能較高(高退出率)。而「慣性平衡」者在 一開始參與的動機可能較低(高研究拒絕率),進入研究後因為減藥導致平衡狀態被破 壞,因此治療成功率較低。若此推論成立,可以進一步思考如何根據不同藥物使用型態 的特徵,規劃出最適切的減藥策略。除了標準的減藥策略外,對於「矛盾控制」的使用 者,在治療過程中可以先進行認知治療,教導使用者「接受」目前需要用藥的事實,暫 時穩定的服藥,以使得症狀穩定、降低使用者對藥物的渴想反應。一旦使用者經驗到安 心的使用藥物時,即使在相同劑量下,失眠與情緒的改善程度較佳,則此時使用者對於 控制睡眠的自我效能感可能會提升,使得後續減藥的執行較為順利。而對於「慣性平衡」
的使用者,即便表達並不擔心服用安眠藥物,但對於無藥可用的憂慮感是潛藏的壓力。
同時,一旦出現了藥物耐受性,「慣性平衡」的平衡狀態就會改變。因此,對「慣性平 衡」者的治療策略,一個重要的關鍵是提高他們行為改變的動機,此時,可採用目前在 處理物質成癮行為治療中,經常合併執行的「動機式晤談法」,改變使用者對於當前服 藥行為的態度,進一步提高改變的動機以協助他們逐步地減少安眠藥物使用。
複雜的藥物使用態度與行為,在過去研究中未曾被討論。回顧過去研究,多關注「藥 物」對「人」的影響與效果,而忽略了是「人」在使用「藥物」,心理因素對於藥物使 用的型態與後續變化有著關鍵性的影響。過去研究支持安眠藥物能有效的緩解失眠症狀,
同時提升生活品質,但藥物本身並非是失眠的解藥,甚至因為在慢性失眠的病程中,安 眠藥物的介入使得慢性失眠現象變得更為複雜。本研究發現,使用頻率較為頻繁的「矛 盾控制」與「慣性平衡」者,其自評的失眠嚴重度仍達中度以上,也就是單純的藥物治 療實不足以協助長期使用者處理失眠問題。除此之外,一些失眠患者開始服用安眠藥物 後,就演變為長期使用的型態。對長期使用現象的了解,不只是需要了解長期使用的安 全性與有效性,而應該進一步了解使用者本身對於藥物的態度與使用方式,以「人」為 研究主體來理解安眠藥物長期使用的現象,進一步發展適切的減藥策略協助長期使用者 成功的減少或停止安眠藥物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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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結果釐清安眠藥物長期使用的現象,包含不同使用型態的特徵與相關因子,
同時提出了安眠藥物使用型態之循環模式。本研究的結果不但描繪出不同的使用型態,
更可以提供臨床上針對不同使用型態訂定更為適切的治療計劃,同時進行相關研究。本 研究是第一個關注並紮根於安眠藥物長期使用現象的研究,對於安眠藥物使用的了解,
不再是只有藥物本身的安全性、有效性等相關藥物端的議題,而是由使用者的角度來了 解使用者所面臨的問題與重要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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