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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五節 研究資料的處理與分析

四、撰寫報告階段

這個階段需注意理論飽和程度,關注研究結果中已飽和或尚未飽和之概念或 類別以作為下一個資料蒐集的參考;並且邀請協同分析者與研究者共同討論逐字 稿文本以提高研究的信實度。在這個咀嚼且來來回回的過程中,持續修正統整報 告以呈現研究結果。

綜上所述,可瞭解此研究程序是以紮根理論為基礎的一個研究循環歷程(如圖 3-1 研究程序圖),每一個階段皆由上一個階段累積循環而來,亦即理論抽樣是累 積性的、滾動式的循環。抽樣的事件乃根據先前的資料蒐集與分析而來,而後面所 抽樣的事件同時亦累計加入到先前的資料和分析中。

圖 3-1 研究程序圖

如同研究程序圖所示,四個階段:「研究前準備─資料蒐集─資料分析─撰寫 報告」是一個循環滾動過程。本研究預計進行兩階段的資料蒐集與訪談,分別在花 蓮、臺東等地區共八所國中小進行質性研究,並透過這樣的循環歷程進行資料蒐集 與分析。

•研究參與者招募與邀請

•協調訪談時間與地點

•研擬訪談大綱

•準備訪談用相關設備

研究前準備

•半結構式訪談法

•田野觀察

•訪談日誌暨田野觀察日誌

資料蒐集

•錄音檔編碼

•逐字稿謄錄與檢核

•逐字稿編碼

•理論抽樣依據

資料分析

•資料飽和

•協同分析者共同討論

•持續修正統整報告

撰寫報告

第三節 研究參與者

本研究之研究參與者供包含花蓮、臺東地區共八間學校之八位專任輔導教師、

十六位導師以及十七位學生,合計共四十一位研究參與者。本節呈現研究參與者的 選取標準與邀請訪談、研究參與者的基本背景和受訪的時間地點資訊。

一、研究參與者的選取標準

依據本研究之目的與問題,採取立意取樣方式篩選出符合以下身分規定之研 究參與者,並進行招募與邀請其參與訪談。

(一)輔導教師須具有「專任輔導教師」的身分。

(二)請該專任輔導教師推薦各兩名該學期曾進行雙師合作之「導師」,以及該導 師班上之「學生」。

(三)因此,每一間學校皆可蒐集到五筆訪談資料,分別為一位專任輔導教師、兩 位有合作經驗的導師、兩位導師班級內之學生(如圖 3-2 所列)。

圖 3-2 研究參與者架構圖

(四)專任輔導教師推薦之導師與學生名單,第一階段的兩間學校訪談推薦標準 為兩位導師位於「合作經驗較佳─合作經驗較不佳」之兩端;而該導師班上 有雙師合作介入之學生中,合作經驗較佳組導師則選取「進步或改變狀況較 多之學生」,反之,則選取「進步或改變狀況較不多之學生」(如圖 3-3 所列)。

(1)專任輔導教師

(2)導師 (4)學生

(3)導師 (5)學生

圖 3-3 第一階段:研究參與者選取標準

(五)專任輔導教師推薦之導師與學生名單,第二階段的六間學校訪談推薦標準 為兩位導師位於「合作效能較高─合作效能較不高」之兩端;而該導師班上 有雙師合作介入之學生中,合作效能較高組導師則選取「進步或改變狀況較 多之學生」,反之,則選取「進步或改變狀況較不多之學生」(如圖 3-4 所列)。

圖 3-4 第二階段:研究參與者選取標準

(六)兩個階段在研究參與者的選取在實務上會有其限制,這個部份將在本研究 論文第五章第一節「研究限制」中說明。

透過以上的最大變異取樣方式(鈕文英,2012),讓資料可以兩兩比對或比較 分析,以期從中找出相同或相異處。而第一階段較屬於雙師合作經驗的前導階段,

先力求探詢雙師合作經驗中好或不好的歷程概念,此階段的「合作經驗」意指輔導 教師與導師合作的歷程中,包含所有溝通或互動等接觸經驗;第二階段則希望回到 學生身上,探詢雙師合作對學生的幫助是什麼,該階段的「合作效能」意指輔導教 師再加入導師後,這個「一加一」所能發揮對學生的幫助功效有多少。

兩個階段在導師的選取標準上有所微調,是由於透過第一階段兩間學校的資 專任輔導教師

合作經驗較佳 之導師

進步或改變狀況 較多之學生 合作經驗較不佳

之導師

進步或改變狀況 較不多之學生

專任輔導教師

合作效能較高 之導師

進步或改變狀況 較多之學生 合作效能較不高

之導師

進步或改變狀況 較不多之學生

料蒐集與分析過程中初步發現,雙師「合作經驗」的好或是不好的較偏向個人主觀 感受,且兩人主觀感受下對學生幫助的效益難有所連結,本研究者有個想法是如果 雙師合作經驗很好但是卻很難得對隊學生是否有所助益的話會很可惜;因此第二 階段將焦點放在雙師對彼此的「合作效能」進行評估,其中仍會了解這個合作經驗 是什麼、並更進一步探討這樣的合作經驗對學生的幫助會是什麼。

二、研究參與者的邀請訪談

符合前個段落所述之研究參與者,由研究者透過 e-mail 寄送研究訪談說明暨 同意書(附錄一、附錄二),由於學生未滿十八歲因此同意書上增列家長簽名一欄。

同意書內容包含研究目的、研究實施方法與程序、隱私與保密原則、研究資料用途 等;待研究參與者瞭解研究目的並同意參與訪談,後續則協助其完成同意書的勾選 同意與簽名,並與之協調訪談時間與地點;在到校訪談一週前寄送訪談大綱(附錄 三、附錄四)以供研究參與者先行參考。

三、研究參與者的基本資料

本研究共招募到花蓮兩組、台東六組等共八組學校,每組包含一位專任輔導教 師、兩位導師、至少兩位學生。本研究共計訪談八位專任輔導教師、十六位導師以 及十七位國中小學生,訪談人數共四十一位。

八間學校中:兩間來自花蓮縣、六間來自臺東縣;一間來自國小,七間來自國 中;市區型學校五間、偏遠型學校三間;學校規模較大、班級數約四十到七十班之 間有三間學校,規模中等、班級數約二十班有兩間,規模較小、班級數約十班左右 有三間。學校背景資料表如 3-1-1 所示。其中 C 校是唯一一間國小,與其他學校皆 屬於國中則性質差異較大,但研究者考量 C 校專任輔導教師是臺東縣國小少數聘 用專任輔導教師之特殊案例,其他國小多為教師兼任輔導教師,C 校之雙師合作經 驗可增加此次研究資料之全面性與豐富性,在資料分析結束後研究者亦發現雙師 合作經驗在國中與國小間落差不大,故保留之。

表 3-1-1 研究參與者之學校背景資料一覽表

代號 地區 編制 區域性 規模 班級數 備註 A 花蓮縣 國中 市區 較大 約 50 班 學生學習成就表

現佳之學校 B 花蓮縣 國中 近市區 中等 約 20 班

C 臺東縣 國小 市區 較大 約 40 班 明星型學校,學 生多跨區就讀 D 臺東縣 國中 偏遠地區 較小 約 11 班

E 臺東縣 國中 偏遠地區 較小 約 9 班 學生百分之八十 以上為原住民 F 臺東縣 國中 近市區 中等 約 20 班

G 臺東縣 國中 偏遠地區 較小 約 13 班 體育班提供住宿

H 臺東縣 國中 市區 較大 約 67 班 明星型學校,學 生多跨區就讀

如上表所列,本研究所選取之學校樣本依據其「所屬地區」、「地區特性」及「規 模大小或班級數」等尚屬平均,以求資料涵蓋面向多元與全面;而各校研究參與者 之資本資料依據專任輔導教師、導師及學生等身分而呈現,如表 1-2、1-3 及 3-1-4 所示。

表 3-1-2 研究參與者之專任輔導教師基本資料一覽表

號 性 別

年齡 專業 背景

學歷 教學 年資

專輔 年資

本校 年資

其他

A1 女 40-44 B 碩士 2 2 1

B1 女 25-29 B 大學 7 3 1 兼輔 4 年

C1 女 30 A 碩士 2 1 1.5 行政 1 年

D1 女 27 A 大學 2 1 1 綜合領域教師 1 年

E1 女 41 A 碩士 18 2 12 行政認輔 14 年、兼輔 2 年、特教教師 4 年 F1 女 31 B 碩士 2 2 1

G1 男 25 B 大學 3 2 2

H1 女 25 A 大學 3 1 1 行政認輔 1 年 兼輔 1 年 備註:專業背景代號說明

A 諮商輔導相關系所 B 領有綜合輔導科教師證 C 輔導 40 學分班 D 輔導 20 學分班 E 無輔導相關背景

表 3-1-3 研究參與者之導師基本資料一覽表

號 性 別

年齡 輔導 背景

學歷 教學 年資

導師 年資

本校 年資

其他

A2 女 35-39 E 大學 10 4 1 A3 女 40-44 E 碩士 17 17 17 B2 女 30-34 E 碩士 8 2 8 B3 女 40-44 B 碩士 12 10 12

C2 女 40-44 D 大學 14 12 1 認輔 12 年、兼輔 5 年 C3 女 30-34 E 大學 10 1 1

D2 女 25-29 E 大學 5 2 2 認輔 2 年 D3 女 50-54 E 大學 23 23 23

E2 女 35-39 E 碩士 10 9 9 認輔 6 年

E3 男 55 以上 E 大學 29 20 20 認輔 10 年、行政 F2 女 30-34 E 碩士 5 5 2 認輔 2 年

F3 女 25-29 E 大學 4 4 1

G2 女 40-44 E 大學 23 10 2 認輔 4 年

G3 女 30-34 E 大學 7 7 1 認輔 1-2 年、高職 H2 女 35-39 E 碩士 10 7 2

H3 女 35-39 F 碩士 12 11 12 F 輔導必修 3 學分 備註:輔導背景代號說明

A 諮商輔導相關系所 B 輔導第二專長 C 輔導 40 學分班 D 輔導 20 學分班 E 無輔導相關背景 F 其他

表 3-1-4 研究參與者之學生基本資料一覽表

號 性 別

年級 家庭背景 問題主訴 其他

A4 男 國一 低收 A、B、C、D A5 女 國二 - A

B4 男 國二 原住民 D

B5 男 國二 原住民 A、C、D

B6 女 國二 - F F 抒發情緒 C4 男 小五 - A、D

C5 男 小五 - A、B、C、D

D4 女 國二 隔代 E、F F 與家人摩擦 D5 女 國二 單親、隔代、原民 F F 沉默、太配合 E4 女 國一 - E、F F 負向、壓抑 E5 女 國二 隔代、寄養 A、B、C、D

F4 男 國二 單親 E、F F 不善表達 F5 男 國一 單親 A、B、E

G4 男 國二 繼親 A、C G5 男 國一 單親、住宿 C、D、E H4 男 國二 - A

H5 男 國二 - A、B、D 備註

1.學生資本資料由導師填寫,家庭背景「-」表示無特殊情況 2.問題主訴代號說明:

A 情緒失控 B 不守規範 C 難接受要求 D 與人衝突 E 難與人合作 F 其他

四、訪談順序、時間與地點

訪談順序力求以專任輔導教師為優先,其次再安排導師及其學生;此順序在考 量以專任輔導教師訪談資訊為合作歷程的基礎之下,作為後續訪談導師及其學生 的訪談資料比較和追問之參照基準點。「把合作歷程的故事」追出來,這個順序可 幫助訪談員追問下一個研究參與者與上一個研究參與者彼此之間的落差訊息,並 試圖將合作歷程中的三方(專任輔導教師、導師及學生)之樣貌呈現出來。

此外,在訪談時間與地點的選擇上,專任輔導教師安排電訪或是選擇校外較具

此外,在訪談時間與地點的選擇上,專任輔導教師安排電訪或是選擇校外較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