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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論
由於臺灣營業稅已於 1999 年修法由地方稅改為國稅,中國大陸營業稅改 徵增值稅,未來也即將由地方稅改為中央稅或共用稅9,地方財政收入大為降 低,除了依靠上級政府財政劃分、財政補助外,地方政府如何尋找或創造地 方自有財源,同時可否以財產稅為兩岸地方政府主要的財源收入?以及現行 財產稅課稅規範有何缺失?又以財產稅的公平性(包括垂直公平與水平公平)
為主,判斷政府進行財產稅改革是否具正當性,為本研究之重點。
第二節 研究途徑與方法
壹、研究途徑
研究方法是一種追求真理與探尋事實之工具,同時也是研究人員的一種 思考方法。研究方法之重要性,在於其指引研究人員如何去構思、蒐集及分 析資料。10此外,就研究途徑與研究方法而言,研究途徑即選擇資料與問題之 準則;研究方法則是蒐集與處理資料之技術。本論文以政治經濟學途徑
(Political economy approach)作為主要分析架構,運用此架構定義兩岸財產 稅在制度面及財政面與公平之關係,並提出財產稅對地方政府財政功能與經 濟貢獻,以及對社會之影響。
另外,本論文亦以比較研究途徑(Compare approach)比較兩岸有關政策 對財產稅課稅制度是否有利。利用縱向與橫向的比較來觀察制度及財政面之 差異。所謂縱向比較,乃利用凍省與中國大陸 1994 年稅制改革後之 10 年間
(2003~2012 年)財產稅制度與稅收和支出作比較;而橫向比較則透過同一時
9 稅收由多級政府共用者。參見王建煊、吳嘉勳編著(2011)。租稅法(33 版)。臺北市:王建煊、
吳嘉勳,19。
10 吳安家編著(1983)。研究大陸問題方法(初版)。臺北市,幼獅文化事業公司,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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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財產稅比較之研究-以賦稅公平理論之探討
期與其他國家相關數據比較,將所得到的結果進行分析,藉以求證與檢驗是 否能相互佐證,尋得財產稅稅制與政策的關聯性,此一途徑屬於靜態面之研 究。
貳、研究方法
本論文之研究過程大致為確立研究主題、相關資料及文獻之蒐集、歸納、
研究分析、比較優劣異同並提出見解、綜合結論。研究方法上,主要是以「比 較研究法」來貫穿整篇研究,輔以「文獻分析法」及「歷史研究法」來加以 論述。
一、比較研究法
比較研究法向來是法學研究方法的重點之一,由於評估一個制度之優劣,
是相對於其他制度而言,故除運用文件資料解析歸納外,尚須透過比較的評 估。此種研究方法有助於瞭解不同地區法律歧異及相同之處,以達到截長補 短及論證釋疑的效果。本論文將參考國外租稅制度設計,並進一步比較兩岸 財產稅制度,來進行全面性分析探討。
二、文獻分析法
文獻分析法,是指對文件內容作出推論的一種方式,這些推論的消息,
是關於消息的接受者和傳送者或消息本身,而推論的方法,則隨著研究者本 身,對理論或實質研究的偏好而有所不同。11亦藉由已經公開的資料,加以閱 讀之後以邏輯推理與分析,並提出適當的描述,產生重要的推論結果。是以,
本論文將從國外、臺灣及中國大陸的法規、文獻與重要政策進行深入分析及 解讀,進而歸納及彙整,用以檢討兩岸財產稅制度現行的問題與挑戰。
11 林義男(主譯)(1989)。內容分析導論(1 版)(Robert P.Weber 原著),Basic Content Analysis。
臺北:巨流圖書公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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緒論
三、歷史研究法
社會科學中的歷史研究,即是從個別歷史事實的因果關係,去「重建過 去」(the reconstruction of the past)的一種工作。12換句話說,即從事物本身,
產生和發展的具體歷史過程層面,去研究和揭示它的發展規律的一種特殊研 究方法。13本論文將運用歷史研究法,針對兩岸財產稅制度的建立及隱含的租 稅原則進行歷史回顧,以探討整個財產稅制的形成背景。
12 易君博(1991)。政治理論與研究方法(1 版)。臺北市:三民書局,165。
13 亦玉廣編著(1986)。自然科學研究方法(1 版)。安徽: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出版社,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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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財產稅比較之研究-以賦稅公平理論之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