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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性別執行文官的故事

第二節 科室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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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科室挑戰

2007 年 5 月 4 日女委會第 6 屆第 1 次會議提及,為因應國際性別議題發展趨勢,讓 性別觀點得以潛移默化至市政架構中,以達促進性別平等之目標,提案討論臺北市政府 各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草案,女委會 2007 年 9 月 14 日第 6 屆第 2 次通過該草 案,由臺北市政府於 2007 年 10 月 3 日函頒各局處,啟動了臺北市政府性別主流化業務,

因為是一項新的業務,爰此,該項業務究應歸屬機關哪個單位,出現科室角力現象,本 節分為分文爭議、額外業務、對業務不熟悉及性別主流化政策推動困境說明。

一、分文爭議

各局處接到性別主流化業務,一開始,對於業務歸屬於哪一個科室有爭議,如 受訪者指出:

有些局處,他/她可能因為不知道性別平等業務跟局處有甚麼關係,所以,就連

﹝業務﹞分工科室都會吵架……○○局告訴我們性別平等要從那邊推,啊!我

○○業務跟性別到底有甚麼關係?……啊!那這個跟性別到底有甚麼關係。

(受訪者 01)

而處理分文爭議,其實,可以透過協調或由長官處理後達到共識,如受訪者提 及:

一些業務分工難有明確或大家覺得不一定是自己負責的,長官就找兩邊一起來 開會啊,就討論出結論出來。……什麼單位來負責,講到性別﹝主流化業務﹞,

可能第一印象就先來人事室,再看公文性質啊!是否有細一點的分工,各科室 就協調一下。(受訪者 09)

不過,性別執行文官也表示在其機關,其實,處理性別主流化業務並沒有太大問題,

性別專家亦提出相同看法,如受訪者指出:

有關性別主流化公文都是我們科在收,我們科就是……○○○法的負責科,所 以,只要不是人事要收的,譬如說有些關於員工,員工一定要人事收,沒有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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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可能,我們局剛好就是有這塊業務,所以,長官比較有概念,……全力配 合。(受訪者 02)

有些局處,在推性別主流化的業務時,覺得很順,因為它的業務本身就是這種 性別,社會局、衛生局對他/她們處理一點難度都沒有,因為,他/她們本來就 是要去處理這些性別的問題,性別在他/她的業務本來就是很重要的一環。(受 訪者 10)

顯示,對於性別主流化業務分工並無疑義,文官彼此仍有合作空間,此時有助於該 業務推動;而探究該受訪者持不同的看法,發現其業務本來就要去處理性別議題,同時 其業務包括有性別議題相關法規(如性別平等教育法)。

二、額外業務

各局處對於性別主流化業務,普遍現象是認為額外的工作,也因此,產生心理抗拒,

如受訪者提及:

他/她們會覺這個﹝性別主流化﹞是額外的工作。(受訪者 02)

這﹝性別主流化﹞都不是主要的職責,變成是額外加的工作。(受訪者 12)

甚至,性別專家亦認為性別主流化業務是額外業務的想法,如受訪者指出:

我還是一直覺得性平業務,給我的感覺還是額外的業務,它應該跟它的業務融 在一起的。……在推動業務時,我就需要把性別的東西放進來的。……性別平 等課程應該跟每個科目連再一起,而不是額外再去開性別平等的課。(受訪者 10)

性別執行文官認為性別主流化業務非其本質,係額外業務,產生政策執行的抗 拒,性別專家亦指出性別執行文官抗拒現象,如受訪者提及:

現在只是一個行政的措施或只是一個命令或是一個首長,我覺得沒有辦法馬上 翻轉。其實,大家都在抗拒嗎!交作業,大家在抗拒,沒有真的想要去做。(受 訪者 10)

三、對業務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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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執行文官開始推動性別主流化業務時,也表示對於性別主流化概念,其實是模 糊,顯然需性別主流化專業知能,如受訪者指出:

我一開始在推這個﹝性別主流化﹞業務的時候,其實是空白啊!(受訪者 03) 剛開始,我們……對性別主流化,其實,也是很模糊。(受訪者 06)

可能有時他/她﹝業務單位﹞會不太清楚,你到底要他/她做甚麼?你可能要定 義清楚這個工作由他/她們來做最適合。(受訪者 09)

我不知道怎麼去做啊!到底做哪些是對的,也沒有標準啊!也問不到答案。(受 訪者 12)

對於業務的不熟悉,似乎也因此形成性別執行文官盡可能不要接觸性別主流化業務,

如受訪者也指出:

還是很多公務員希望不要碰﹝性別主流化業務﹞,其實,他/她之所以不要碰,

並不是說他/她懶,而是他/她真的不夠了解。(受訪者 03)

對性別主流化業務的不了解,除了性別執行文官於開始推動時的普遍現象,性別督 導文官亦同理該的看法,如受訪者指出:

他/她﹝各機關人員﹞處理的業務裡面,並沒有這樣的概念,對他/她來講是會 很陌生的啊。(受訪者 01)

四、承辦人的性別主流化

性別執行文官遇到較大的困境,就是性別主流化業務落在其(性別議題聯絡人等)

身上,如受訪者指出:

我是覺得它﹝推動性別主流化﹞分工部分,是落在承辦人身上,……承辦人員 或許覺得重要、或不得已他/她覺得重要。(受訪者 05)

你叫我們怎麼推,我們又沒有相關權責,講的話也不是這麼有份量。(受訪者 05)

我們﹝性別議題聯絡人﹞因為沒有甚麼權力,所以,﹝推動性別主流化﹞過程 很辛苦。(受訪者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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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專家亦指出上述性別主流化業務落於承辦人身上類似情形,無法落實到機關各 單位,受訪者就指出:

這些聯絡人,基本上,他/她擁有的權力其實很有限。所以,變成最後,很多工 作都是聯絡人在做,聯絡人基本上沒有辦法去指揮各個科室的主管,所以,變 成是說,反正要做啊,我就是把這些東西彙整一下。基本上,他/她沒有辦法去 主導各個機關。理論上,聯絡人是請大家配合,但是,大家可能會有一些抗拒 或是大家本身業務就可能很多,所以變成聯絡人在做,而不是他們要去做,導 致性別可能沒有主流化,只有這些聯絡人在做,只有聯絡人在做、處理性別的 議題。(受訪者 10)

性別主流化業務落到聯絡人/承辦人員身上的問題,其實,於 2008 年 1 月 11 日女 委會第 6 屆第 3 次會議就曾提案討論:提升各局處性別議題聯絡人層級案,係鑒於部分 局處性別議題聯絡人為第一線工作人員,且所有性別議題相關業務由該名工作人員承接,

權責與職能卻有局限,很難將性別概念推廣到各科室當中。但是,情況似乎並無改善,

形成承辦人員負責大部分性別主流化政策執行責任。不過,女委會為鼓勵承辦人對於性 別主流化政策執行,曾於 2009 年 2 月 27 日女委會 6 屆第 6 次委員會為鼓勵工務局、交 通局、警察局、教育局及衛生局試辦單位積極配合推動性別主流化工作,通過給予該局 處酌予承辦人員 2 次嘉獎。

當然,也有性別執行文官配合態度受到性別專家讚許,性別專家表示性別執行文官 態度是最重要,如受訪者提及:

你跟他/她提,他/她就做了,這只是你有沒有意願去做。(受訪者 08)

四、性別主流化政策推動困境

承辦人/聯絡人在推動性別主流化業務困境裡,最常見到是是未獲機關重視,如受 訪者指出:

推行起來真的蠻困難的,那個困難對我來說,就是不能光是我們承辦人覺得它 是重要的,我發現其實對其他相關的、不是主要承辦這些業務,不管是主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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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相關科室,對他/她們來講是個負擔,他/她們或許也沒覺得那麼的重要。……

其實相關的局處首長真的太忙,尤其,像我們那種業務量比較大的局處,是真 的擠不出時間……因為它(性別議題)的重要性,對各局處首長又不是這麼高;

因為,有更緊急的很重要的業務,就擺在前面,你要怎麼卡進去。(受訪者 05)

他/她﹝承辦人﹞可能覺得被夾在中間,外面委員比較積極,外面委員很積極或 女委會會提供很多建議,但是,機關的這些長官未必是很重視。(受訪者 10)

我們局長,完全不會在乎這些業務,他們是業務掛帥。(受訪者 12)

其實,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亦看到此現象,受訪者指出:

機關的首長未必是很重視﹝性別主流化﹞,未必很重視的原因,我的理解是機 關有太多事情要處理,未必會把這個排在那麼優先的順序。……每個機關本身 要處理的業務就很多,這個性別﹝主流化﹞也許在他/她們覺得沒有那麼急迫性,

不是那麼急迫性,所以,他/她們在處理上可能不是那麼積極。……(受訪者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