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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競逐立法績效:提案與加碼

第一節 立委個人爭取立法功勞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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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競逐立法績效:提案與加碼

選區因素是立法參與度的重要變項,已於前章檢證及分析,本章再進一步解 析立委積極參與立法的行為態樣。立委提案的來源,與其支持選民有直接關係,

地方選民陳情、利益團體遊說都可能轉化為提案內容。立委為了爭取立法績效或 功勞,會以大量提案的方式,創造及累積提案業績,故「搭便車式」(free riding)

提案成為普遍現象。而搭便車的模式也非常多樣化,一類在簽署程序時搭便車,

共同提案是常見情形;另一類在內容模仿上搭便車,加碼提案即普遍案例。就立 法技術而言,搭便車提案的議題,通常較受社會關注,三讀通過的機會比較高,

立委宣稱功勞的效果更好,因此,立委競相追逐這類型提案。本章除以學理方式,

解釋這些立法行為態樣,並以農會、水利會等組織法案,及老農津貼法案為例,

藉實務運作現象檢證相關推論。

第一節 立委個人爭取立法功勞的途徑

立委要藉由立法提案,以便向選民邀功或宣稱貢獻,最好的方式即是將選民 服務延伸到提案內容上。大多數選民服務,不一定需要透過立(修)法,只要與 管轄的行政機關溝通,即可解決問題。但若需要提案修法,也是一舉兩得的機會:

不僅可以向服務的選民宣稱功勞,更可以創造更多的立法績效。筆者訪談的大多 數對象,當問起提案的材料來源,最多的答案即是「地方上選民的陳情案件」, 另外有些利益或壓力團體,也是透過陳情的方式,讓立委轉化為提案內容:41

如果剛開始,會以委員政見相關的啦!因為他當初選舉,一定會提一些政見 嘛!……我們幕僚會去看委員當初的政見,有哪些可能要透過修法……。那 另外就是說,選民的陳情……。再來就是說,平常我們也會收到公會什麼的,

41 另有訪談者 D 表示:發動提案,主要是選區因素,其次是壓力團體遊說(訪談者不便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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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也會來建議啊!說穿了,有點類似我們政治學所講的利益團體遊說(訪 談者 G)。

一般會變成我們的提案,有幾方面的情形:一是社會大眾、媒體關心的重大 議題……;另外一個,就是針對我本身的專業……;第三個,就是經由人民 大眾的陳情,……有時候有社團給我們反映、陳情(訪談者 H)。

有兩個階段(註:前階段是不分區立委的助理,後階段是區域立委的助理),

前階段跟社會脈動比較有關係;現在是地方型委員,他會跟選區的互動比較 有關係,就是地方的需求,……通常是狀況先發生,再去推敲與哪個法條有 相關(訪談者 J)。

我覺得大概有 60%是有這個需求,這個需求大概來自民眾的陳情,譬如說委 員在地方上跑的時候,遇到一些民眾的困難,這些困難必須修法解決,委員 就會交代我們,……他會指導我們方向(訪談者 K)。

兩種情況,一種是有團體來遊說,就是利益團體來遊說,那這種是最多的;

第二種就是我們選民服務遇到的。或者,應該更正講一下,選民服務遇到的 最多,第二種是利益團體遊說(訪談者 L)。

選民或特定團體的陳情案件,轉化為法律提案,因為涉及選民服務是否能夠 達成的問題,立委通常會特別關注。尤其是陳情民眾或團體,是立委的重要支持 者(或樁腳),則立委不僅會提案,還會較積極推動、完成立法:

他跟樁腳力量綁比較緊,譬如跟建築師公會、跟什麼公會綁比較緊,這些公 會一直找你啊!你在選舉又需要他們幫忙,那你就要積極推啊!(推動完成 立法)……樁腳其實對我們滿重要的,他是政治命脈的延續……(訪談者 G)。 除了陳情案件的來源外,立委因為本身的職責所在,也必須在立法推動上,

展現一些成果或績效。此立法業績,在民間評價國會的團體(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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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後,立委也有感受一些壓力,在量化績效上不能太難看:

(搭便車提案)這個東西從哪裡來:公督盟!公督盟它有設一些評分標準,

那提案才算,連署不算;就提案數嘛!那共提(共同提案)也算,……跟這 個(公督盟)也有關係(訪談者 G)。

(立法)業績,最主要是之前有公督盟,可是因為公督盟後來其實,我覺得 也做得不是很好;因為他們的評分標準,到後來這一個會期來講,已經非常 得不公平了!所以,其實委員他們也都知道(訪談者 K)。

另外,立委本身為了下次選舉,可以作為競選時宣傳績效的材料,也必須實 際提出一些「讓選民有感」的提案:

我們需要給農民知道的是:我們是怎麼樣照顧你們的,讓農民淺而易顯地、

很容易知道、去了解政府照顧他們的德意,這個就叫做「有感」嘛!你講很 多理論,他不知道嘛!錢這樣子給他,他也不知道啊(訪談者 M)!

因此,除了追求提案的量化績效,立委也會主動關注地方上選民感受得到的 議題,並轉化為法律提案:

我們有沒有做事,民眾是有感的,……他(委員)對立法這一塊,主要還是 處理選服(選民服務),……他在立法院的修法,主要還是跟選服有關(訪 談者 K)。

委員自己也會主動去關心地方,……區域立委對地方上的問題都滿了解 的!……他當上立委,腦中就知道,有幾個地方是要修法的(訪談者 L)。

不論農業區或非農業區的立委,都會期待自己的立法貢獻,可以讓選民看 到、感受到。而要讓農業區選民可以感受得到,則提出農業利益分配的法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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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讓選民了解(如同競選宣傳中「簡單議題」42 的道理),又因對選民有實質 利益,當然較容易感受到。此乃農業區立委為何汲汲營營、競逐於這類型提案的 原因;此類提案,不一定需要選民陳情,立委會主動爭取提出,特別是在大選之 前,這種案例非常多(詳參後述案例)。

還有兩類型的提案,立委也會主動提出,皆與競選活動有關。一種是立委承 諾的政見,這部分一定要有立法動作,否則下次選舉,會成為對手攻擊的話柄:

要看委員政治生涯的一個規劃,……他要準備繼續選,……他會用力 push

(推動)的一定是與政見相關的,因為那個必然是下一次他會被對手拿來檢 驗的;你提了嘛!那你有沒有做到?……這個關係他當初的選舉承諾:「沒 過,就退出政壇!」比較硬的(講法),那這個他要用力推(訪談者 G)。

另一種是立委很在意個人的「專業形象」,所以,為了塑造某種專業形象,會比 較主動、積極提出某一類法案:

針對我本身的專業,因為我本身是國防、戰略、外交的專業,針對國防、外 交的事情,我們對國際現況的發展也比較了解,……我們國家的法律如果有 不足的部分,那我們也會在這方面作相對的提案,要求我們比照先進國家的 制度,跟國際接軌。……我又負責政黨外交、國會外交這個部分,接觸面也 比較廣,……我在○大教書,我有很多學界的教授,都是我的顧問,……我 會跟他們針對特定的議題,請這些專業的教授,大家一起討論,討論的結果,

我們就會作成具體的文字,提成法案(訪談者 H)。

以上各種提案來源、素材、或類型,除了塑造專業形象的提案,不一定與選區直 接相關,其餘類型的提案,皆與立委個人選區息息相關。

42 「簡單議題」(easy issues)相對於「困難議題」(hard issues),前者必須符合三個要件:(1)

不管技術細節,只重視象徵意義;(2)比較不管政策方法,重視的是政策目的;(3)在政治議程 中,是比較長久討論的議題(Carmines and Stimson, 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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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競逐立法業績,盡可能多提簡單的法律修改案,43 是快速累積數量的 方法。當然,以立委個人的資源及助理、幕僚的專業背景,期待提出較複雜又多 元化的提案,似乎強人所難。偶而,可見到立委提出條文數比較多又複雜的提案,

據說是立委背後有一些專業顧問(例如教授群),或利益團體幫忙草擬出來的:

(利益團體)他們就請委員提對案,……也是透過這樣陳情的方式,來遊說 立法,甚至他們就提出自己的版本,請委員……講難聽,就照抄嘛!他們沒 有提案權嘛!就希望委員幫他們(訪談者 G)。

一般法案助理,若要增加提案業績,被迫找一些不影響原意,但隨著環境變 遷,已改變法律文字用法的修正案,例如:「左列」改「下列」;「禁治產」改「監 護與輔導」。雖然這樣的修正方式,已成為笑談,但法案助理承認,確實有類似 現象存在:

他會挑比較容易的(提案),我們有很多法案,你會發現,其實過的,都是

「統一法律名稱」,這哪有什麼爭議!沒爭議啊!……或者廢掉,或刪掉一 些不合時宜的,這都有共識啊!都可以過,……像這個簡單的,可以推啊!

也不用太大力(訪談者 G)。

我以前會追業績,……但「左列」改成「下列」那個(受訪者笑聲),我不 會(提那種案)!……確實、事實上有這種的!但是我的委員應該不會願意 簽(訪談者 K)。

儘管立委本人會在簽署時,作一些把關工作,以維持提案品質,畢竟提案內 容會影響立委自己的形象、專業性(訪談者 K);但提案內容及品質暫且不論,

立委個人提案以單一條文修改的比例占最多數,卻也是事實,顯見增加提案業績 數量的用心。根據盛杏湲(2010)研究第六屆立法院的所有提案,立委提案僅有

43 自 1989 年以後(立法院第一屆增額委員最後一期),立委提案大幅增加,儘管重大提案仍以 行政院提案為主,但立委也會提一些規模較小的修正案,因為他們要凸顯自我,以便向選民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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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一條文數的比例約占 55.6%。筆者亦統計本文篩選後列入研究的 14 個農業法 案,自第一屆增額立委時期至第七屆止,所有立委個人提案條文數的分析,如表 5-1 顯示,單一條文數的提案平均占 60.5%;若以 3 條以內來統計,則更增至

單一條文數的比例約占 55.6%。筆者亦統計本文篩選後列入研究的 14 個農業法 案,自第一屆增額立委時期至第七屆止,所有立委個人提案條文數的分析,如表 5-1 顯示,單一條文數的提案平均占 60.5%;若以 3 條以內來統計,則更增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