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傳統與統包採購制度對營造專案效率之影響
5.1 傳統與統包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之模擬與測試
5.1.3 統包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之說明
一、 模式之組成結構設計
依據圖4-14統包採購制度之營造專案效率因果環路圖,將其轉換成 系統動力學模式。本模式內共包含35個因子,如圖5-13所示,模式內所 有的變數與參數設定將一併在下個階段予以詳細說明。由於此系統動力 學模式結構之組成關係,同樣大部分與第四章所介紹之統包採購制度營 造專案效率因果環路圖並無不同,所以在此不再重複敘述,唯一不同的 是,增加一個營造專案效率改變之延滯因子,將在下個階段介紹變數時 予以說明。在後續的研究過程中,為更有效的找尋槓桿解,本研究將所 有影響營造專案效率的因子區分為五個部份,包含採購制度、工程效 率、統包商、監造廠商以及業主等。其餘相關的模式組成結構設計,與 5.1.1節所介紹之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相同。
圖 5-13 統包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
二、 模式之相關變數與參數設定說明
統包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所有影響營造專案效率的變數當 中,如有與傳統採購制度之系統動力學模式內的變數同義,在此則不再 重複說明。接下來將繼續說明統包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包含採 購制度、工程效率、統包商、監造廠商以及業主等五個部份內,各個變 數之意義與參數之設定,茲分別說明如下:
1. 採購制度部份之相關變數與參數說明 (1) 廠商投標價格占決標之權重
本研究初步假設統包工程皆採用最有利標,並以非固定價格 之總評分法為決標方式。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十四條規定:「…,
價格納入評分者,其評分方式應載明於招標文件,且所占全部評 選項目滿分合計總分數之比率不得逾百分之五十。」亦即是價格 占總評分之權重不得超過百分之五十。本研究初步將廠商投標價 格占決標之權重設定為最高50﹪,使其與最低標之決標方式最接 近。
(2) 投標廠商投價格之競爭性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義。
惟投標廠商投價格之競爭性不再是100﹪,將由廠商投標價格占決 標之權重而決定,當廠商投標價格占決標之權重為最高50﹪時,
投標廠商投價格之競爭性即為50﹪,故最有利標投標廠商投價格 之競爭性最多為50﹪。
(3) 低價搶標發生之機率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義,
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
(4) 統包商投標價格之合理性
指統包商投標的價格是否在正常合理的範圍內。統包商投標 價格之合理性以0~1的區間量化,值越大則代表投標價格越趨合 理。
(5) 工程參與者權利與義務訂定之明確度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義。
惟統包採購制度已由兩紙契約簡化成單一契約,可較明確訂定工 程參與者的權利與義務,且較不易互相推卸責任,因此本研究將 其設定為0.8。
(6) 契約訂定之完整與公平性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義,
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
2. 營造專案效率部份之相關變數與參數說明 (1) 營造專案效率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義,
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
(2) 營造專案效率改變之平均延滯時間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義,
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
(3) 每單位營造專案效率的改變量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義,
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
(4) 統包商彼此間對營造專案效率之重視程度
指統包商彼此間對工程效率之重視程度。統包商彼此間對營 造專案效率之重視程度以0~1的區間量化,值越大則代表其對營造 專案效率越重視。而參數的設定與傳統採購制度之系統動力學模 式相同。
(5) 統包商之履約績效
履約績效指的是履約紀錄、經驗、實績、法令之遵守、如期 履約效率、履約成本控制紀錄、勞雇關係或人為災害事故等情形。
統包商之履約績效以0~1的區間量化,值越大則代表其履約績效越 佳。
3. 統包商部份之相關變數與參數說明 (1) 統包商研發與創新之投資量
指統包商將得標工程所得到之利潤投入在研發與創新的投資 量。統包商研發與創新之投資量以0~100的區間量化,值越大則代 表其研發與創新之投資量越多。本研究假設統包商將以合理利潤 之5﹪投入研發與創新。
(2) 投標廠商之綜合技術能力
指投標廠商的專業技術、管理、過去履約績效以及財務計劃
等能力。投標廠商之綜合技術能力以0~100的區間量化,值越大則 代表其綜合技術能力越高。
(3) 優質統包商得標之機率
優質統包商乃指以正常合理的投標價格所得標之統包商,其 得標後將完全確實遵照設計圖說與施工規範之要求,且有高度的 配合與執行意願並注重營造專案效率。優質統包商得標之機率以 0~1 的區間量化,值越大則代表優質統包商得標之機率越高。本 研究將優質統包商得標之機率設定為圖表函數,如圖 5-14 所示。
X 軸為投標廠商投標價格之合理性與綜合技術能力之總和,Y 軸 則為優質統包商得標之機率,當投標廠商投標價格之合理性與綜 合技術能力之總和為 0.3 時,本研究假設優質統包商得標之機率 為 30﹪,當投標廠商投標價格之合理性與綜合技術能力之總和逐 漸升高至 0.51 時,優質統包商得標之機率也將隨之升高為 60.5
﹪,最後當投標廠商投標價格之合理性與綜合技術能力之總和為 最高 1 時,優質統包商得標之機率將變成 100﹪。
圖 5-14 圖表函數-優質統包商得標之機率
(4) 劣質統包商得標之機率
劣質統包商乃指以不正常合理的投標價格所得標之統包商,
其得標後將不完全確實遵照設計圖說與施工規範之要求,且無高 度的配合與執行意願以及不注重營造專案效率的統包商。劣質統 包商得標之機率的量化區間與優質統包商相同,且劣質統包商得 標之機率與優質統包商得標之機率相加剛好為1,即表示優質統包 商得標之機率若為20﹪時,劣質統包商得標之機率則為80﹪,其 它同樣依此類推。
(5) 統包商之履約能力
指得標之統包商的專業技術、管理、過去履約績效以及財務
表其履約能力越高。由於統包商必須全權負責設計與施工,參與 統包工程之廠商其履約能力之要求必須較傳統工程高,且由於目 前市場上大多數的廠商都沒有承攬統包工程的實務經驗,亦即是 真正有能力可以擔任並執行統包工程之廠商並不多,因此,本研 究將現有統包商之履約能力初始值設定為5。
(6) 符合設計與施工規範之要求
指統包商於設計與施工時,能依據設計與施工規範作設計及 施工,並符合其要求。符合設計與施工規範之要求以0~1的區間量 化,值越大則代表統包商於設計與施工時,越能符合設計與施工 規範之要求。而參數的設定與傳統採購制度之系統動力學模式相 同。
(7) 工地之安全狀況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義,
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
(8) 工安事故發生之比例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義,
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
(9) 施工之不確定性
指統包商於現場施工時,所面臨之不確定性因素,而此處所 稱之不確定性因素,皆為可控制因素。施工之不確定性以0~1的區 間量化,值越大則代表施工之不確定性越高。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 義,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
(11) 設計圖說之完成度
指工程發包前,統包商已完成的設計圖說與應完成設計圖說 之比值。設計圖說之完成度以0~1的區間量化,最高為100﹪,最 低則為0﹪。設計圖說之完成度乃由業主所決定,不同的業主可 能有不同的要求,本研究為求一致,將設計圖說之完成度假設為 20﹪。
(12) 設計圖說之正確性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 義,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
(13) 重疊併行作業之重疊程度
指設計作業與施工作業重疊的程度。重疊併行作業之重疊程 度以0~1的區間量化,最高為100﹪,最低則為0﹪。重疊併行作 業之重疊程度將直接受到設計圖說之完成度所影響,當設計圖說 之完成度為20﹪時,重疊併行作業之重疊程度則為80﹪,其它同 樣依此類推。
(14) 變更設計發生之比例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 義,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
(15) 設計圖說修改之彈性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 義。設計圖說修改之彈性以0~1的區間量化,值越大則代表設計 圖說修改的彈性越高。本研究將設計圖說修改之彈性設定為圖表 函數,如圖5-15所示。X軸為設計圖說之完成度,Y軸則為設計圖 說修改之彈性,當設計圖說之完成度為0﹪時,設計圖說修改之 彈性為最高1,當設計圖說之完成度為50﹪時,設計圖說修改之 彈性則逐漸減少,只剩0.195,最後當設計圖說之完成度為100
﹪時,設計圖說修改之彈性將變成0。
圖 5-15 圖表函數-統包採購制度設計圖說修改之彈性
(16) 設計時之假設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義。
由於統包採購之設計圖說在發包前尚未全部完成,設計作業與施 工作業重疊,設計作業是在不明確的工程範圍以及不充足的資訊 下完成,故本研究假設當設計圖說之完成度為20﹪時,設計時的 假設為80﹪,其它則依此類推。
(17) 公害污染發生之比例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 義,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
(18) 驗收合格之比例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 義,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
(19) 工程糾紛發生之比例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 義,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
(20) 材料設備短缺發生之比例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 義,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
(21) 勞力調度不良發生之比例
此變數與傳統採購制度系統動力學模式內之相同變數同 義,且參數的設定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