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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經 驗 的 層 次 與 分 享

經 驗 在 杜 威 的 哲 學 思 想 中 佔 重 要 地 位 , 他 對 經 驗 是 持 肯 定 的 態 度 ,「 我 把 經 驗 看 做 有 機 體 與 環 境 交 感 互 動 ( i n t e r a c t i o n ) 的 表 現 , 這 是 我 的 起 點 。 … 唯 智 論 ( i n t e l l e c t u a l i s m ) 認 為 心 靈 是 被 動 的 接 受 , 感 覺 印 象 即 是 經 驗 的 假 設 , 與 經 驗 的 基 本 事 實 相 矛 盾 的 , 因 為 事 物 並 不 僅 僅 是 被 認 知 , 它 們 還 是 被 處 置 、 被 使 用 、 被 施 行 、 被 享 受 、 被 忍 受 的 對 象 , 它 們 先 作 為 被 領 受 ( h a d ) 的 對 象 , 然 後 再 作 為 被 認 知 ( c o g n i z e d ) 的 對 象 」。56

一 、 技 術 經 驗 的 層 次 性

扯 鈴 選 手 在 獲 得 扯 鈴 經 驗 的 途 徑 , 除 了 從 視 覺 接 收 影 像 的 認 知 外 , 還 從 觸 覺 動 作 進 行 領 受 , 真 真 實 實 的 與 扯 鈴 外 部 環 境 進 行 交 交 感 互 動,期 間 有 主 動 的 覺 察,嚐 試 建 立 行 為 的 有 效 性,也 有 被 動 的 感 知 , 覺 察 失 敗 的 結 果 , 在 本 章 第 一 節 技 術 學 習 模 式 中 業 已 詳 述 , 在 此 不 再 多 加 描 述 。

在 扯 鈴 技 術 的 知 識 轉 化 過 程 中 , 我 們 發 現 了 技 術 經 驗 的 層 次 性 , 雙 鈴 選 手 在 沒 有 穩 定 地 操 作 三 鈴 成 功 之 前 , 完 全 無 法 體 會 所 謂 成 功 三 鈴 經 驗 , 弔 詭 的 是 若 要 他 描 述 三 鈴 的 操 作 程 序 , 他 可 以 根 據 國 外 影 片 成 功 的 例 子 , 講 出 所 謂 的 操 作 程 序 , 他 自 我 學 習 的 經 驗 也 是 從 看 到 國 外 選 手 成 功 經 驗 影 像 後 , 反 復 觀 看 所 得 之 想 像 知 識 , 心 靈 確 實 是 被 動

56 喬 治 . 蓋 格 ( G e o r g e R . G e i g e r ) 著 ,《 杜 威 — 科 學 的 人 文 主 義 哲 學 家 》 ( 李 日 章 譯) ( 台 北 : 康 德 出 版 , 2 0 0 4 ) , 9 - 2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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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 受 但 感 覺 印 象 卻 是 假 像 , 因 為 毫 無 成 功 完 成 三 鈴 經 驗 。57

至 此 , 經 驗 告 訴 我 們 , 它 存 在 著 層 次 性 。 因 此 運 用 文 字 語 言 的 轉 化 就 失 去 宣 稱 「 正 確 」、 或 「 標 準 」 動 作 的 合 法 性 。

二 、 故 事 書 寫 成 教 科 書

對 扯 鈴 技 術 的 知 識 轉 化 , 最 初 的 目 的 是 能 夠 寫 給 一 般 人 都 看 得 懂 的 書 寫 文 字 , 但 在 進 行 的 過 程 中 發 現 , 要 達 成 此 目 標 是 有 困 難 的 , 這 個 困 難 的 根 本 因 素 就 在 於 經 驗 的 層 次 性 , 菜 市 場 盃 級 的 選 手 , 無 法 體 會 世 界 級 選 手 對 某 些 技 術 的 描 述 或 體 驗 感 受 的 說 明 , 最 後 調 整 策 略 , 讓 懂 些 扯 鈴 技 術 的 選 手 或 教 練 能 夠 憑 借 著 文 字 的 線 索 , 進 行 動 作 的 想 像 和 模 擬,因 此 符 應 現 實 面 的 狀 況,對 於 單 鈴 和 雙 鈴 的 部 分 多 所 著 墨 , 在 2 0 0 多 頁 篇 幅 內 容 裡 , 足 足 佔 到 一 半 以 上 的 內 容 , 而 參 鈴 和 直 立 鈴 合 起 來 將 近 4 0 頁 的 內 容 。

動 作 線 索 給 出 了 , 練 習 時 間 也 憑 著 教 學 經 驗 , 在 每 個 單 項 的 最 後 都 增 列 了 課 程 設 計 的 建 議 方 案 , 將 相 關 技 術 的 進 程 和 教 學 項 目 的 順 序 與 估 計 學 習 的 時 間 , 列 出 簡 表 , 提 供 教 練 、 教 師 和 選 手 參 考 。

把 原 本 想 要 寫 的 故 事 書 , 寫 著 寫 著 , 最 後 寫 成 了 教 科 書 , 非 我 所 願 , 這 涉 及 了 分 享 的 技 巧 , 故 事 書 是 吸 引 人 , 而 教 科 書 卻 是 讓 人 望 之 卻 步 , 故 事 書 的 吸 引 人 是 情 節 的 懸 疑 安 排 或 能 帶 動 移 情 角 色 代 入 的 效 果 , 這 真 的 需 要 會 說 故 事 的 人 , 進 行 安 排 。 把 學 習 者 和 何 和 技 術 搏 鬥

57黃 景 達 、 黃 光 獻 、 高 麗 娟 , < 探 索 迷 途 經 驗 — 三 鈴 技 術 學 習 的 反 思 > , « 運 動 研 究 » 2 2 . 2 , ( 台 北 : 體 院 ) , 3 2 - 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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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情 節 分 享 出 來 , 其 間 種 種 的 看 似 成 功 卻 是 失 敗 的 點 滴 , 透 過 文 字 進 行 分 享 , 將 可 吸 引 更 多 人 的 投 入 。

下 一 次 有 機 會 , 要 把 教 科 書 再 轉 化 成 故 事 書 。 就 如 同 日 本 漫 畫 中

《 天 才 小 釣 手 》、《 灌 籃 高 手 》… 等 除 了 有 吸 引 人 的 情 節 故 事 、 誇 張 的 動 作 表 情 外 , 還 有 關 於 該 項 運 動 的 常 識 介 紹 等 , 非 常 具 有 說 服 力 和 娛 樂 性 質 , 目 前 開 放 民 間 編 寫 的 教 科 書 , 可 以 考 慮 朝 這 個 方 向 邁 進 , 或 者 下 一 本 運 動 技 術 的 知 識 轉 化 可 以 思 考 或 付 諸 行 動 。

既 然 , 經 驗 告 訴 我 們 , 它 存 在 著 層 次 性 。 因 此 運 用 文 字 語 言 的 轉 化 就 失 去 宣 稱 「 正 確 」、 或 「 標 準 」 動 作 的 合 法 性 。 而 我 們 又 必 須 進 行 語 言 文 字 的 經 驗 分 享 , 用 「 有 效 」、 或 「 安 全 」 動 作 取 而 代 之 , 似 乎 找 到 了 可 替 代 的 理 由 , 有 效 及 安 全 動 作 的 宣 稱 是 選 手 或 實 踐 者 透 過 身 體 與 言 述 間 的 辯 證 所 得 , 它 建 立 在 行 動 之 後 , 因 而 無 法 予 以 反 駁 。

為 何 會 說 運 動 經 驗 因 為 具 備 有 層 次 性 , 因 而 透 過 文 字 或 語 言 進 行 知 識 轉 化 時 , 失 去 宣 稱 「 正 確 」、 或 「 標 準 」 動 作 的 合 法 性 呢 ? 小 學 體 育 教 師 的 動 作 示 範,對 小 學 生 而 言 或 許 接 近 理 想 或 所 謂「 標 準 」動 作 , 但 若 和 職 業 選 手 比 較 起 來 , 或 許 職 業 選 手 可 以 挑 出 3 或 5 個 缺 點 來 修 正 , 因 此 在 教 學 或 訓 練 場 域 中 , 我 們 不 能 再 說 我 的 動 作 是「 正 確 」、 或

「 標 準 」 的 動 作 。

而 以 「 有 效 」、 或 「 安 全 」 動 作 來 取 代 , 對 於 宣 稱 者 來 說 , 是 有 其 合 法 性 地 位 , 我 說 我 示 範 的 動 作 會 較「 有 效 」, 可 以 用 實 際 的 例 子 來 對 比 , 就 可 以 獲 得 答 案 , 至 於 「 安 全 」 動 作 , 當 然 可 以 用 較 不 會 受 傷 的 方 式 來 進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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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節

知 識 的 驗 證 與 重 構 — 本 章 小 結

本 章 開 始 就 針 對 運 動 技 術 的 一 般 性 理 解 作 說 明 認 為 , 運 動 技 術 創 發 之 初 可 能 是 有 意 或 者 偶 得 , 但 對 於 有 用 的 創 發 技 術 , 會 被 教 練 或 選 手 刻 意 保 留 下 來 , 漸 漸 形 成 該 項 運 動 的 基 本 動 作 技 術 或 被 設 計 為 基 本 動 作 技 術 , 讓 接 觸 該 項 運 動 的 新 手 , 能 夠 透 過 有 系 統 的 學 習 , 快 速 掌 握 該 項 運 動 , 進 而 能 實 際 上 場 比 賽 。 而 運 動 技 術 就 以 示 範 、 模 仿 、 語 言 或 文 字 等 諸 多 方 式 進 行 轉 移 或 轉 化 。 系 統 化 、 文 字 化 或 規 則 化 後 , 一 般 人 習 慣 將 其 稱 為 「 運 動 知 識 」。

運 動 知 識 的 本 質 具 有 某 種 含 混 、 關 鍵 又 無 法 分 析 的 實 存 體 驗 即 不 可 分 析 的 默 會 知 識 , 運 動 技 術 非 經 實 踐 無 法 獲 得 , 知 識 非 靜 態 而 是 不 斷 生 成 或 因 行 動 而 改 變 , 或 理 解 層 次 的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的 體 悟 。 透 過 分 享 、 對 話 產 生 共 鳴 , 利 用 適 當 的 隱 喻 或 類 比 方 式 將 其 外 化 , 產 生 出 觀 念 性 知 識 , 觀 念 性 知 識 又 藉 由 結 合 而 成 為 創 造 系 統 知 識 的 指 導 原 則 , 系 統 化 知 識 透 過 內 化 轉 變 為 操 作 性 知 識 , 這 種 知 識 轉 換 模 式 是 動 作 技 術 的 知 識 轉 化 可 採 行 的 模 式 。

言 述 具 有 默 會 的 成 分 , 所 以 在 操 作 知 識 轉 化 模 式 時 , 可 以 多 用 象 徵 、 隱 喻 或 類 比 方 式 , 讓 默 會 部 分 儘 量 能 體 會 , 而 言 述 又 具 有 雙 重 性 格— 即 單 一 和 多 重 。 之 所 以 單 一 , 在 於 言 述 一 次 只 能 說 一 件 事 、 一 組 程 序 、 或 動 作 , 所 以 多 重 , 在 於 言 述 的 多 義 性 與 默 會 性 , 同 一 組 語 詞 擺 在 不 同 的 脈 絡 會 產 生 不 同 的 意 義 等 。 故 而 在 使 用 上 既 要 兼 顧 單 一 的 清 晰 明 確 性 , 又 要 能 體 會 不 同 脈 絡 的 多 重 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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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於 言 述 的 單 一 所 以 傳 達 的 意 涵 就 顯 得 蒼 白 , 因 此 必 須 體 認 到 此 種 特 質 , 而 輔 以 視 覺 的 豐 富 , 用 圖 示 或 照 片 來 補 充 文 字 的 不 足 , 或 者 透 過 影 像 的 觀 察 、 分 析 、 比 較 或 歸 納 , 再 加 上 身 體 的 實 踐 , 會 是 一 種 不 錯 的 學 習 方 式 。

在 扯 鈴 技 術 的 知 識 轉 化 過 程 中 , 我 們 發 現 了 技 術 經 驗 的 層 次 性 , 因 此 運 用 文 字 語 言 的 轉 化 就 失 去 宣 稱「 正 確 」、 或「 標 準 」動 作 的 合 法 性 用 「 有 效 」、 或 「 安 全 」 動 作 取 而 代 之 , 似 乎 找 到 了 可 替 代 的 理 由 , 有 效 及 安 全 動 作 的 宣 稱 是 選 手 或 實 踐 者 透 過 身 體 與 言 述 間 的 辯 證 所 得 , 它 建 立 在 行 動 之 後 , 因 而 無 法 予 以 反 駁 。

如 本 研 究 第 三 章 所 述 , 知 識 論 的 取 向 已 從 傳 統 的 自 然 科 學 知 識 、 人 文 社 會 科 學 知 識 的 二 元 取 向 , 邁 入 多 元 取 向 的 發 展 , 扯 鈴 技 術 的 知 識 轉 化 , 運 用 描 述 、 詮 釋 、 批 判 和 反 思 等 方 法 , 形 成 了 三 種 原 創 性 知 識 ; 分 別 是 建 構 性 知 識 、 批 判 性 知 識 和 反 思 性 知 識 , 當 然 不 排 除 在 原 創 性 知 識 形 成 後 , 透 過 數 據 的 轉 化 進 行 驗 證 性 知 識 的 嚐 試 。

建 構 性 知 識 使 用 的 是 描 述 動 作 和 詮 釋 動 作 的 意 義 , 批 判 性 知 識 的 發 現 使 用 的 是 詮 釋 和 反 思 , 而 反 思 性 知 識 則 是 全 部 都 用 上 了 , 不 僅 是 對 動 作 技 術 本 身 , 還 考 察 了 身 體 線 索 及 文 字 所 建 構 的 意 義 層 面 , 更 透 過 上 述 的 各 種 面 向 , 疏 理 出 意 識 未 及 探 究 的 潛 意 識 層 面 。

在 此 動 作 技 術 透 過 語 言 、 身 體 經 驗 的 來 回 描 述 、 詮 釋 、 批 判 及 反 思 等 辯 證 之 旅 後 , 重 構 成 運 動 知 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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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伍 章 體 育 教 學 的 實 踐 知 識

可 以 想 像 一 下,如 果 運 動 場 上 擺 滿 了 玩 具,你 可 以 透 過 你 的 想 像 , 根 據 場 地 或 器 材 的 設 置 後 , 發 揮 你 的 創 意 , 你 想 怎 麼 玩 都 可 以 , 只 要 不 會 讓 自 己 或 別 人 受 傷 。 這 樣 的 小 學 二 年 級 體 育 課 , 一 定 會 讓 小 朋 友 愛 死 了 。 就 是 這 種 想 像 , 讓 我 有 了 第 一 次 以 研 究 者 的 立 場 進 入 到 小 學 的 教 學 現 場 。

另 本 研 究 主 題 是 重 訪 「 運 動 知 識 」 的 原 點 之 旅 , 為 何 會 提 到 體 育 教 學 的 實 踐 知 識 , 和 主 題 似 乎 沒 有 那 麼 契 合 ? 其 實 最 初 的 想 法 非 常 的 單 純 , 體 育 課 或 訓 練 場 , 當 然 是 傳 授 運 動 知 識 的 場 域 , 知 識 傳 授 的 第 一 現 場 , 在 重 訪 時 是 必 須 要 安 排 的 行 程 , 另 外 是 因 為 在 教 學 上 碰 到 問 題 , 修 教 健 康 與 體 育 教 材 教 法 課 程 的 學 生 , 都 會 面 臨 要 拿 什 麼 教 、 和 怎 麼 教 的 問 題。要 解 決 上 述 二 個 問 題,就 是 動 作 技 術 的 知 識 轉 化 問 題 , 只 是 教 師 或 教 練 要 考 量 的 永 遠 比 選 手 或 學 生 要 多 。

教 師 考 量 的 永 遠 比 學 生 還 要 多 , 學 生 可 以 只 想 自 己 不 足 的 地 方 和 要 加 強 的 地 方 , 而 且 只 考 慮 到 技 術 面 就 可 以 了 , 教 師 則 複 雜 多 了 。 除 了 單 純 技 術 的 轉 化 外 , 還 要 考 量 到 用 那 種 語 言 學 生 可 以 聽 的 懂 , 用 那 種 順 序 的 呈 現 可 以 得 到 更 好 的 效 果… 等 , 進 行 這 些 的 思 考 , 就 屬 於 實 踐 知 識 的 範 疇 了 , 教 育 現 場 的 實 踐 知 識 在 第 二 章 已 有 整 理 , 本 處 要 強 調 的 是 重 訪 知 識 創 發 的 現 場 , 看 到 了 不 僅 僅 是 動 作 技 術 的 知 識 轉 換 , 還 有 許 許 多 多 的 實 踐 知 識 的 體 悟 , 這 些 都 是 重 訪 之 旅 的 發 現 , 在 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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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將 會 一 一 呈 現 。 也 會 從 辯 證 的 立 場 進 行 對 話 , 和 想 像 中 的 重 要 他 者 對 話 、 確 定 性 和 想 像 性 對 話 、 實 然 和 應 然 對 話 、 馴 化 和 野 放 對 話 、 教 身 體 和 教 技 術 對 話 、 當 然 也 讓 為 比 賽 和 為 教 學 來 場 對 話 。

選 擇 國 民 小 學 二 年 級 的 學 生 作 為 研 究 重 訪 的 運 動 知 識 現 場 , 有 幾

選 擇 國 民 小 學 二 年 級 的 學 生 作 為 研 究 重 訪 的 運 動 知 識 現 場 , 有 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