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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資訊公開對政府資訊揭露 網站資訊公開對政府資訊揭露 網站資訊公開對政府資訊揭露 網站資訊公開對政府資訊揭露、 、 、 、績效衡量與課責的效用 績效衡量與課責的效用 績效衡量與課責的效用 績效衡量與課責的效用

第二章 文獻檢閱 文獻檢閱 文獻檢閱 文獻檢閱

第六節 網站資訊公開對政府資訊揭露 網站資訊公開對政府資訊揭露 網站資訊公開對政府資訊揭露 網站資訊公開對政府資訊揭露、 、 、 、績效衡量與課責的效用 績效衡量與課責的效用 績效衡量與課責的效用 績效衡量與課責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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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運作的現況與問題。最後,專業課責,則可檢視網站規劃、建置與維 護過程中組織內部專家涉入的程度。然而,各政府機關於網站資訊公開實 務過程,對外展現過程可控制和結果可控制的課責性,以及主要展現出何 種課責系統的特質則須透過經驗性研究予以檢證。

無論依民主治理與代理理論的內涵,民主治理中政府課責實踐的關鍵 是以政府資訊公開為基礎,使民眾可取得與衡量政府代理過程和成果績效 資訊,藉此以確立民眾對政府機關與文官代理決策與行動的控制。此符合 代理理論的觀點,即委託人可憑藉行動過程和成果取向兩種契約及管理機 制,約束政府必須充分地展現並公開兩種績效資訊,並據以要求其對代理 過程和成果績效負起責任以體現課責。

在電子治理時代,各界強調透過政府網站資訊公開機制的運作,可提 升高層次治理目標—政府課責的實踐。盱衡當代迥異的政府科技運用觀點 可發現,政府結合電子化與資訊公開對於課責的影響,實為一種條件式的 間接關聯。在公開政府目標的實踐過程,政府課責的實施與其成效乃鑲嵌 於既有的組織、文化與制度系絡之中。因此,在政府網站資訊公開實施過 程,不同代理條件與條件的政府機關,可能形成迥異的資訊公開運作實務 與成效,而形塑了不同課責資訊的公開運作,並呈現與實踐不同的政府課 責類型。因此,在當前治理關係裡,釐清哪些關鍵的因素可呈現與影響政 府代理績效資訊揭露、績效衡量,以及政府課責的實踐。

綜上,提出待檢證的「研究問題 4」,網站資訊公開對政府課責和課責 資訊公開的影響程度與現況為何?

第六節 第六節 第六節

第六節 網站資訊公開對政府資訊揭露 網站資訊公開對政府資訊揭露 網站資訊公開對政府資訊揭露 網站資訊公開對政府資訊揭露、 、 、 、績效衡量與課責的效用 績效衡量與課責的效用 績效衡量與課責的效用 績效衡量與課責的效用

壹壹

壹 網站資訊公開體現民主治理效益的潛能網站資訊公開體現民主治理效益的潛能網站資訊公開體現民主治理效益的潛能 網站資訊公開體現民主治理效益的潛能

在新公共管理理念與代理理論的觀點之下,無論是實體政府再造或電 子化資訊公開的推展,關鍵仍是來自於民眾所委託與讓渡的權力(Osborne, 1998: Verhoest, 2005; Pan et al., 2006),使政府一切的代理活動具正當性。

然而,當代社會大眾對政府施政的不滿與低度信任不再僅是單向途徑,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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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實體政府體系內部運作與表現可單獨地解釋(Bovens & Zouridis, 2003;

Shiang, Naiyi & Jin, 2007; Verdegem & Verleye, 2009; 羅晉,2008a)。

近年來,政府網站資訊公開被視為可強化民眾授權賦能,並增加其對 政府課責和信任的新途徑(Demchak et al., 2000; Tolbert & Mossberger, 2006)。伴隨著政府治理電子化所展現資訊傳佈的效益,可提高民眾對政 府公開性與績效的關注(King, 2006),並不時驅動著廣大社會對政府更 多課責的期望與需求(Barata & Cain, 2001)。電子化資訊公開可使民眾更 瞭解政府的政策方向和施政績效(Torres et al., 2006; Wang, 2002),並可 體現民主治理的課責目標(La Porte et al., 2000; Mulgan, 2000; La Porte, 2002; Wong & Welch, 2004; Pina et al., 2005; Pérez et al., 2008; Scott,

2006)。網際空間政策研究團體(Cyberspace Public Research Group, CyPRG)

即指出更佳的資訊公開與有效的政府課責攸關(La Porte et al., 2002;Wong

& Welch, 2004)。因此,政府網站公開性的意義在於政府機關與文官藉由 網站的運作充分公開其代理績效資訊予民眾,並透過網站即時互動回應性 展現課責。

相關研究成果顯示(Thomas, 1998; Moon, 2003; Norris, 2003; Torres et al., 2006),政府藉由網站促進資訊公開與回應性可提升民眾對於整體政 府和電子化政府的評價,從而增加民眾其對政府施政的信任(La Porte et al., 2002; Wong & Welch, 2004 ; Thomas, 1998)。其一,透過更多資訊的即時 且充分地提供,能賦予民眾更監督和控制政府績效的能力,以建立民眾對 制度信任。其二,憑藉網路即時互動效益可提升民眾對政府的課責,並敦 促政府必須更即時與充分地回應個別民眾的期望與需求,以增加民眾對施 政過程的信任。

貳 貳

貳 網站資訊公開疑慮與困境的詮釋和突破網站資訊公開疑慮與困境的詮釋和突破網站資訊公開疑慮與困境的詮釋和突破 網站資訊公開疑慮與困境的詮釋和突破

如同科技樂觀與悲觀主義的兩極爭論一般(Gil-García & Helbig, 2006;

Yildz, 2007; Heeks & Bailur, 2007; Helbig et al., 2008),部分論者對政府運 用ICTs與政府網站公開資訊對課責與民主治理之效益抱持著懷疑與悲觀 的看法。此類論點指出公共組織中的資訊科技應用僅是提升技術面的效 率,增強政府機關代理「既有優勢」的傾向,並未顯著地改變組織和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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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的本質(Kraemer & Dedrick, 1997; Heeks, 1998; Heintze &

Bretschneider, 2000; Barata & Cain, 2001)。在此觀點之下,政府機關於傳 統威權與父權專制主義(Parentalism)的特性,會傾向於操控政府網站來 界定、控制資訊的近用與監督民眾活動,藉以強化與鞏固對既有政權的控 制。此種論點也符合本文以代理理論對政府代理問題與風險態度的討論。

依理論角度觀之,政府機關及文官對ICTs的運用存在著不同的動機和 誘因,政府網站作為透明化課責機制的可行性,終究繫於代理方所鑲嵌之 制度結構、組織架構與文化系絡,其效益反映在行動者的決策與行動結果

(Heeks, 1998; Barata & Cain, 2001; Roberts, 2002; Scott, 2006; UNDP, 2008)。Heeks(1998)檢視五個公部門ICTs運用與貪腐的關係,發現雖 然科技可協助偵測並改善部分貪腐。但有時卻無效,淪為機關與文官另闢 貪污的蹊徑,主要因為貪腐已深植於公部門的文化、政治經濟環境裡。

Barata與Cain(2001)指出於理論上假定憑藉電子化可增進資訊公開從而 提升政府課責性有可能過度地簡化兩者的關聯。研究發現,ICTs的資訊傳 遞效率與課責之間仍潛在著衝突。此外,政府機關最常見財政課責的失 敗,主要因為既有制度和結構本質常被研究與政策實務所忽略。Scott

(2006)的研究指出透過政府網站能使已具較高政治知識的民眾更便利地 近用政府資訊與監督政府代理程度。但研究也指出,並無充分的證據顯示 美國政府運作網站之目的是支持民眾更直接獲取資訊與民主參與的。正如 同實體資訊公開的困境一般,主要源自於:政府機關顧慮資訊互動渠道可 能衍生的政治責難與風險,機關內部缺乏監督和管理網站機制與能力,以 及機關回應外部民眾資訊公開之需求與社會輿論的能力不足等。

綜上可知,民眾與政府於治理中存在著多重的委託代理關係與問題,

欲檢證政府網站資訊公開做為治理關係管理機制可體現政府代理資訊揭 露、績效衡量與誘因,以及控制機制的可行性與有效性。實務上,必須從 政府體系治理內部與外部代理關係來檢視代理人特質、組織自主性、個人 與組織間的目標一致性、績效衡量可衡量性,以及組織特質與制度環境等 因素。另一方面,這些要素也會反過來決定民眾對當前網站資訊公開機制 的評價、使用以及政府機關施政與績效。因此透過網站資訊公開藉此得以 從中檢視各代理關係行動者涉入機制與制度規劃與運作過程涉入的程度。

整體而言,前述迥異的論點與觀察成果,除了可供本研究後續檢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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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實務制度現況與問題外,更凸顯長期以來各界對政府運用ICTs於推動資 訊公開的爭論仍未定。因此,唯有更務實的透過經驗性調查的檢證,以具 體釐清政府網站體現代理資訊揭露,有助於衡量政府績效衡量與彰顯誘 因,以及體現政府課責甚至信任等治理目標的現況與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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