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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原能會與台電公司網站內容分析

第三節、 網站電子參與機制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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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資訊架構層級,除即時說明、核電廠機組發電即時情況、核能安全專區、核 後端營運獨立網站4 項機制,未與標準相符,其餘皆在標準之內,尋獲度分析 上,共有5 項屬於不易尋獲的機制,占所有機制的 45%,但未有非常不易尋獲 之機制。

第三節、 網站電子參與機制析論

本文根據《政府網站服務項目表》規範,建構政府網站應加設之一般電子 參與機制,作為原能會以及台電公司網站電子參與機制的合法性評估。另也透 過文獻整理,建構國內外新型態的電子參與機制指標,檢視兩網站內一般電子 參與機制的情況。而本節將整合前兩節兩網站分析之結果,首先就兩網站一般 電子參與機制的陳設,是否合於法規規範以及是否與時俱進進行探討,而兩網 站所有機制之資訊架構與尋獲度編排情況,將於下一章進行討論。

一、合於法?─一般電子參與機制陳設分析

在《政府網站服務項目表》規範內有關電子參與機制之指標計有6 類,11 而本文依據國內外相關文獻,將此6 類機制設定至一般電子參與機制指標當 中,並發展為:RSS/電子報訂閱、佈告欄/即時資訊、分機號碼列表、電子郵 件、首長信箱、回饋表/留言板、電子調查、聊天室以及線上論壇等 9 項指標,

另加增Facebook 以及 Youtube 2 項指標,共計 11 項指標。

首先探討本文所發展之前9 項指標,透過原能會、台電公司一般電子參與 機制的評估結果比較中可以發現(如表18),在機制設列與否的合法性評估 上,原能會在分設的9 項指標當中,未呈現之機制有:電子調查、回饋表/留言 板、聊天室以及線上論壇4 項機制;台電公司則未呈現:分機號碼列表、電子

11 6 類機制分別為:電子報訂閱、最新消息、聯絡資訊、意見信箱、留言板/討論區/論壇、民意 調查/問卷調查等 6 項機制,

對政府的信任、凸顯政府的施政透明度(Song & Lee,2016),更可以成為民意 的發聲管道,讓政府進行輿情的觀察促進公共政策的參與(宋餘俠、蔡世田,

2011),如此也讓社群媒體成為政府加強與民眾溝通、促進參與的重要管道

(Haro-de-Rosario, Sáez-Martín, & del Carmen Caba-Pérez, 2018),故原能會以及 台電公司在其網站也將Facebook 以及 Youtube 之連結置於網站內,供民眾使用 與瀏覽,如此以補足在回饋表/留言板、聊天室乃至於線上論壇三項機制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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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8 一般電子參與機制陳設項目評估比較表(續)

一般電子參與機制 機制項目 原能會 台電公司

E-涉入 Facebook 1 1

Youtube 1 1

E-合作

線上會議 0 0

線上公民陪審團 0 0

電子辯論 0 0

E-賦能

電子請願 0 0

電子投票 0 0

說明:有該機制(1);無該機制(0)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繪製

二、更於時?─網站電子參與機制參與程度評估

除了根據《政府網站服務項目表》建立之指標外,本文亦參考國內外當前 透過ICTs 所設計的電子參與之機制與經驗,形成一般電子參與機制之指標,除 了在合法性上探討的11 項機制外,同時加入線上會議、線上公民陪審團、電子 辯論、電子請願以及電子投票5 項機制進行兩網站的評估,但研究結果顯示,

不論是原能會還是台電公司,皆未陳設此5 項機制於網站內,易言之,原能會 以及台電公司在一般電子參與機制的評估上,總共16 項的的一般電子參與機 制,皆僅呈現7 項(44%),顯示兩網站在網站內電子參與機制的設計與規劃皆 有可以更進一步的空間。而本文也依據原能會以及台電公司其施政報告,盤點 其針對核安議題所設置的電子參與機制,並依照電子參與程度進行機制的劃 分,發現原能會針對核安議題增設了18 項電子參與機制,其中有 16 項位於 E-告知程度,1 項位於 E-諮詢程度,另有 1 項設於 E-合作程度;台電公司則增設 了11 項機制,且全為 E-告知程度的資訊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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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參與機制的參與程度討論上,整體而言,兩者在一般電子參與機制當 中,其機制的參與程度皆達到E-涉入的程度,而未有更高程度的參與機制,而 在核能安全議題的機制當中,原能會雖有另設E-諮詢程度的核電廠除役公眾參 與,以及E-合作程度的公眾參與平台,但其他機制以及台電公司增設的項目皆 是以E-告知程度的機制占大宗,然而這也帶出一個問題,到底甚麼樣程度的參 與機制才適合核能安全議題?而原能會以及台電公司究竟應該陳設那些機制?

首先回歸到公民參與程度的討論,無論是在Arnstein、聯合國、OECD 以及國 際公眾參與協會近進行公民參與的程度分級時,皆是以資訊公開作為發展基 礎,而後延伸更深入的交流程度。

換言之,公民參與始於民眾能夠獲得議題的資訊,而在核能議題上,因議 題本身涉及較為專業的論述,更須注重資訊公開的程序,陳穎峰(2018)也曾 透過資訊公開此項指標,評估核安網站平台建構、資訊揭露與公民參與之間的 關係,而無論是原能會或台電公司對外的資訊公開與交換,都對實體的公民參 與產生正面的助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面對公民參與科技政策的過程,當然 最終還是得回歸到參與者自身的資訊挖掘以及整理分析能力,進而認識、參與 議題(范玫芳、邱智民,2011),而原能會以及台電公司的當務之急,則是需要 將在E-告知程度上的參與機制進行統整與重新建構,在逐步的往更高程度的參 與邁進。

三、小結

在一般電子參與機制的合法性,以及機制是否與時俱進進行更新的評估 上,原能會以及台電公司各自4 項未呈現於《政府網站服務項目表》規範規定 的機制,然而在這之中回饋表/留言板、聊天室以及線上論壇之機制,發現已有 被社群媒體取代的趨勢,然而這也代表著無論是原能會還是台電公司,除了網 站內的維護外,社群媒體的經營也是當今應須注重的課題。

在更於時的討論中,也發現到原能會以及台電公司,皆未呈現於國際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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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的機制:線上會議、線上公民陪審團、電子辯論、電子請願以及電子投 票,這也使得兩者網站的電子參與停留在E-涉入的程度,但透過文獻對話,雖 然兩者的一般電子參與機制無法讓民眾有E-合作以上的參與,但是促進公民參 與的基本,仍是完全的資訊告知,所以原能會以及台電公司,再設法提升整體 網站電子參與機制的功能、程度時,應從E-告知構面的機制開始著手,建立透 明而有效率的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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