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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如同小說《白色巨塔》的意象:一個站在絕對光明卻處在絕對黑暗的醫院,

每個人總對它有著許多想盼,也從它那得到許多幻滅。

現代社會中,科技帶來進步文明,貌似無所不能,表面上一切就這樣理所當 然進行著。醫師把人醫治好為應該,醫師不會犯下錯誤亦為應該,因為經手的每 一位病患都是一條寶貴的生命啊。然而,日新月異的科技也無法準確地給我們一 套關於人際關係往來的標準,而身為一個人,也不可能為一完人,當患者與醫家 之間有預期落差時,爭端就會因此產生,而紛爭處理要如何因應多變的社會、資 訊快速化、國際化的要求,已成為重要課題。

醫療糾紛的處理,以往多仰賴法院訴訟,由司法機關介入私人爭端,然而面 對醫療案件的複雜性,司法程序多半複雜冗長,欠缺效率,使當事人在訴訟中疲 勞奔命,權益不能獲得保障,加上醫療的專業性,法官欠缺專業知識致人民對司 法無信賴感,難以達到定紛止爭之效。從而若能透過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以補缺,

尋求更有彈性、更符當事人需求的管道,相信可以更有效率弭平爭議。

調解成為相對於訴訟,當事人更可利用的程序,惟現今醫療調解程序礙於未 有一致性的統一法規,本文欲以院內關懷調解、雙調解委員與調解中的鑑定程序 為三大重點,檢視外國法調解鑑定模式與差異,分析我國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 故補償法草案(下稱「醫糾法草案」,條文詳附件一)的相關問題,期能拋磚引 玉,引起對醫療糾紛調解機制之通盤檢討。

第二節 研究範圍與方法 第一項 研究範圍

我國調解種類十分多元,除鄉鎮市調解、法院調解、仲裁法上之調解外,針 對各種特殊爭議亦有不同的調解規範,可見調解於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中,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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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重要之角色,並發揮一定的功能。然而關於醫療糾紛的調解,並未有專法規 範,故先開展我國的醫療糾紛現況,輔以外國立法例,並以醫糾法草案為縱軸,

臺中地方法院醫療試辦制度為橫軸,二者交織下,分析調解程序之設計規範,探 討制度之問題與改進之道。

第二項 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上將以「文獻研究法」為主,透過文獻的蒐集(與主題相關之國內 外書籍,亦包括網路提供的線上資料、期刊、學術論文等)、分析、研究來獲得 所需資料,並對文獻客觀而有系統地描述,釐清內容中的事實背景、理論、發展 狀況。再以「個案研究法」為輔,將「臺中地方法院醫療試辦制度」進行深究,

借用外國法例與台灣法制相互綜合比較、歸納並分析,針對論文題目擬定相關章 節所欲討論的問題,最後試圖提出醫療糾紛起訴前之紛爭解決機制的問題點與解 決方案,找出適合台灣運作的模式,並為現行制度提出建議與改革方向。

第三節 研究架構

本文自第二章起從目前醫療糾紛的現狀出發,分析為何醫療糾紛有特殊性、

成因為何,並輔以數據,認為除了興訟外,發展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也係解決醫 療糾紛的途徑,甚而,提出我國關於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的模式與優缺點相互比 較後,訴訟外的紛爭解決機制比法院訴訟更能平息爭端,行文重點將放置於調解 程序,也指出若能建立符合當事人追求真相的平台,一併改革鑑定程序,將更能 使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發揮效用。

第三章與第四章為法制論述,前者介紹各個國家關於調解結合鑑定的法制,

除了探究運作狀況與實行成效以外,也試圖找出其中優點作為我國借鏡的方向,

最後歸納出程序面向與實體面向的特點,供我國參考。後者為我國法制,關於醫 療糾紛調解的專法在台灣一直未通過,直至 2017 年底,將擱置醫糾法草案的補 償問題,以《醫事爭議法》再度闖關立法院,故本文以醫糾法草案為核心,點出 調解中的重點機制,討論未來立法方向與相關問題。

第五章為臺中醫療試辦制度的介紹與實踐改革,承接前兩章的討論,導因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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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無法制規範,故目前台灣調解模式都係由地方各自發展,本文希望藉由檢視此 制度,將可以結合我國未來法制的規範,並納入外國法制的優點,期能改善現制,

展望未來。

第六章為總結,紛爭消弭的方式,可以更加有彈性與多元,可以將調解的程 序往前推移至紛爭開始的院內階段,搭配調解專業的法律、醫療專業委員,於當 事人有追求真相的需求時,可以依當事人的意願移送鑑定,倘仍不能弭平爭議而 進到訴訟程序中,則輔以諮詢委員與醫療中心的鑑定,整套流程須建立一套法制,

將訴訟外紛爭解決之調解模式由地方主導回歸到政府主導,上行下效,共同推廣 各模式的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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