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自然觀在書法理論的審美意識

第四章 書法自然觀的實踐

第二節 自然觀在書法理論的審美意識

道家自然觀滲透到書法品評時,即常以自然界的物象作為描述,如錐畫沙、

屋漏痕等,而古代書家常以自然景象悟得筆意,在漢、晉時期即有蔡邕〈筆論〉

中對於為書之體有以「蟲蝕木葉」、「風行水上」作為書法取法自然之比喻。「其若 自然」也成為書家畢生的追求。從歷代對於書法的賞評中,亦經常可見將自然做 為書法審美之比擬,此外書家之中亦多從自然景象悟得書法筆意,歷代書家在評 價作品時,善於運用形象化的文字,將抽象的書法敘述得栩栩如生,如南朝‧梁 武帝以「書如雲鵠遊天,群鴻戲海」比喻鍾繇筆法,以「龍躍天門,虎臥鳳闕」 讚 譽王羲之書法;張懷瓘用「美人嬋娟,鉛華綽約」形容褚遂良書法等,均將書法 與自然萬物相互交融做為論述,而形成特殊的文化風格。

一、書法理論對自然物象的比擬

東漢末年可說是中國藝術萌芽時期。書法創作及相關的美學理論日益繁富,

此時期書法理論如崔瑗的〈草書勢〉、蔡邕的〈筆論〉、〈九勢〉及鍾繇的〈用筆法〉

等,已可見書家藝術覺醒及書法審美取向。近代學者熊秉明先生在《中國書法理 論體系》一書中將書法比擬自然的方式分為四大類:

一、描寫拆散開來的筆觸,如說:「點如高峰墜石」。

二、描寫一種書體,像(篆書勢)、(草書勢)...等文章中的描寫。

三、描寫某一個書家的風格,比如說王羲之的字:「如龍天門,虎臥鳳闕」。

四、把文字本身看作有生命的形象,談字的骨、肉、血、氣等。27

秦代完成文字一統後,文字也引領書法進入歷史上最早的規範化字體「篆體書 法」,28再由篆字演變為隸書,很長一段時間,書法始終依附文字實用之用,並隨 著文字載體的演變而演變。雖出土的甲骨文、金文已可見文字的大小、空白、對 稱等變化關係之變化已具書法形勢, 並隱約可見文字中的線條表現及章法佈局,

已呈現出一種美的意象概念,但此時書法發展尚處於一種混沌的啟蒙階段。

至漢代書家也大多為文字學家,因此在論述書法技藝時,開始出現大量以自

27 熊秉明:《中國書法理論體系》(臺北:雄獅圖書公司,1999 年 9 月),頁 16-17。

28 參考馬琳:《書藝珍品賞析‧書法簡史》(臺北:石頭出版公司,2005 年 12 月),頁 1。

然界萬物特徵來描述書法形、線之美的論述及各式擬自然之態的書法運筆理論,

如崔瑗在〈草書勢〉以自然物象比擬書法形象:

書契之興,始於頡皇。寫彼馬跡,以定文章……。觀其法象,俯仰有儀,

方不中矩,圓不副規。抑左揚右,兀若竦崎,獸跂鳥跱,志在飛移,狡兔 暴駭,將奔未馳。29

崔瑗在此用一系列生動活潑的自然形象,形容草書的自然形貌,他以觀其法象之 說強調書契之興的始源及取勢,此亦形成書法初始的法自然之象。崔瑗對文字興 起的生動比喻,來自他的文字學素養,也來自他對自然萬物形、質、意、理、勢、

態的形象的體現。崔瑗對草書物象的比擬,已不是單純的文字形擬自然,而是走 向心性自然之境界。如陳方既先生在《中國書法美學思想史》中所說的:

開始作書之時,人們只求畫出點畫,結構文字,絕無創造審美形象的意欲。

可是,這由點到綫,以點成綫的有節律的書寫運動,書者雖只是在結構文 字,可是依單音構成的一個個漢文字,書者不知不覺中接受了各種單個的 自然形體構成規律的暗示,也按這些規律運用點畫處理結構,從而使分明 只是抽象的文字元號,也有了嚴若某種自然生命的形體。30

草書的藝術性發展可說是文字審美自覺的開端,草書也因而構成文字在審美轉換 上的契機,使文字擺脫模仿而進入超功利實用的老莊藝術精神審美特徵。31在文字 由點到綫的書寫過程中,草書表體現了自然運作的規律,此後書論如〈篆勢〉、〈隸 勢〉等也均以取自然之形作為書法技巧的運用,而「勢」也成為書法作為一種藝 術的重要元素。

當人們從運筆結體中感受到“勢"的存在並感受到它的審美效果時,說明 書者已是有意無意把書法作有生命的形象來尋求它的效果了。32

此後的書法也漸與生命情感相互連結,成為書家用以抒發情感之藝術書法,蔡邕 於〈筆論〉曰:「書者,散也。欲書先散懷抱,任情恣性,然後書之」33在此已可 見書家創作之主觀意識的形成,蔡邕將書家主觀上的情緒與書法創作的客觀審美 結合,而不僅是將書法視為現實物體的模仿,此一論點在藝術理論尚未成熟的階

29 轉引自維基百科:https://zh.wikisource.org/zh-hant/草書勢_(崔瑗)

30 陳方既:《中國書法美學思想史》(北京:人民美術書版社、鄭州:河南美術出版社聯合出版,

2009 年 1 月,第 1 版),頁 45。

31 姜壽田:《中國書法理論史》(鄭州:河南美術出版社,2009 年 6 月),頁 10-11。

32 同上注,頁 44。

33 東漢‧蔡邕:《筆論》,收錄於《歷代書法論文選》上冊(臺北:華正書局,1997 年 4 月),頁 5。

段,實具有極高之藝術價值。蔡邕〈筆論〉曰:

為書之體,須入其形,若坐若行,若飛若動,若往若來,若臥若起,若愁 若喜,若蟲食木葉,若利劍長戈,若強弓硬矢,若水火,若雲霧,若日月,

緃橫有可象,方得謂之書矣。34

這種師法自然,對自然體察與總結的物象化的自然審美理論,從漢末至魏晉時期 皆非常盛行,書家將抽象的書法比擬成自然界人、事、物的具體形象,藉以描述 書法的藝術美感。在通過對具象自然界山川雲霧及日月星辰等的觀察後,借具象 以言抽象,並用以記錄對書法的審美認知和感受。

蔡邕書論中將書法結字比擬各種物象,其本意並非在指書寫過程中「應擬諸 客觀物象」,而是應從客觀物象中感悟到自然運動的規律,擬之諸形,象其物宜,

此不僅為文字結構意識,也是書法的深層自然美學意識。在《九勢》一文蔡邕更 提出「勢」的審美理論,將書法的形與勢相結合:「夫書肇於自然,自然既立,陰 陽生焉,陰陽既生,形勢出矣。」35書法是書寫漢字的藝術,書法自然既指文字書 法的起源,也指人們在書法創作過程中能符合自然之理,文字初創取法自然,書 法藝術表現也以自然為根本,書法之勢源於自然,在自然的基礎上進一步產生剛 柔、輕重、虛實等各種相對立的意態。

蔡邕之後鍾繇繼起,鍾繇除繼承蔡邕的書法理論,更提出筋和力的審美思想,

將筋和力作為審美標準,此外鍾繇曰:「用筆者天也,流美者地也」,在用筆上鍾 繇將天地高遠及人的自然審美意識相結合,此說涵概了天地的高遠及書法自然之 美,可說是將魏晉玄遠思想中,高度呈現在書法筆勢之中,此論也提供魏晉時期 書法藝術從不自覺走向自覺的審美意識。鍾繇之後西晉‧成公綏(231 年-273 年)曰:

爛若天文之布曜,蔚若錦綉之有章。或輕拂徐振,緩按急挑,挽橫引縱,

左牽右繞,長波鬱拂,微勢縹緲。工巧難傳,善之者少,應心隱手,必由 意曉。36

此論即透過自然物象的再現方式比擬書法的自然之美。東漢至魏晉時期對於書法 審美的論述與欣賞,可說是用了各種生動活潑的自然物象來描繪、比擬。唐代書 法理論家孫過庭在評論書家借物象述論書法時說:「諸家勢評,多涉浮華,莫不外 狀其形,內迷其理。」37可知其對於諸家善取法具象用以論述抽象書法,似乎不以

34 同上注,頁 6。

35 東漢‧蔡邕:〈九勢〉,收錄於《歷代書法論文選》上冊(臺北:華正書局,1997 年 4 月),

頁 6。

36 西晉‧成公綏:〈隸書體〉,收錄於《歷代書法論文選》上冊(臺北:華正書局,1997 年 4 月),

頁 9。

37 朱建新:《孫過庭書譜箋證》(臺北:華正書局,1985 年 7 月,初版),頁 54。

為然,但在他的〈書譜〉理論之中對書法的審美上,自也不免多處取法於自然界 的物象,如“觀夫懸針垂露之異"“奔雷墜石之奇"“纖纖乎似初月之出天崖"

及“落落乎猶眾星之列河漢"等,均以物象概念來解釋形容書法的用筆及佈局,

可見對於抽象的藝術,若純粹以技法論述,有時侯實難以表現其間之意境風格。

以物象作書法技法比擬的方式,即使到了近代仍不免取用。如清代學者康有 為評論南朝名碑「黌龍顏碑」:「下筆如昆刀刻玉,但見渾美,布勢如精工畫人,

各有意度,當為隸、楷極則。」38亦取法物象作為比擬解釋,取物象是意在言外的 一種表現方式,這種觀物取象的比較在藝術美學上是很普遍的,也可見它在書論 上的重要意義,而自然界的千變萬化,也確實提供了書法創作上的靈感。

書法在超越外在物像之後,所展現出來的一種具生命力的自然意象。書法以 自然做為審美依據,是源於哲學思想,事實上傳統中國學術是以經、史、子、集 做為分類,並沒有所謂哲學、美學這一類的名稱,但屬於中國的哲學思想及美學 理論早在先秦時期即已發靭,此後來自哲學思想的審美理論架構大致已備。

二、書家創作得之自然

中國文字蘊含著自然界的物象,因此對於抽象線條往往可意會而不可言傳,

書法的自然之美可說是道家自然思想在書藝上的滲透和影響,在以老莊為代表的 自然思想影響下,書法藝術家對自然風的追求,主要是以「道法自然」作為創作 美學,在法自然的基礎上,書法與繪畫的最大差異是書法不做對自然事物的描寫,

但在書家在創作過程中,卻常可見受自然事物啟發之例。

唐代書家褚遂良(596-658)於《論書》中首先提出「用筆當如錐畫沙,如印印 泥」,錐畫沙意指錐鋒畫進沙裏,沙地形兩邊凸起,中間凹成一線,形成自然而有 力的畫痕,如同中鋒用筆起止無跡,筆力勻整而不露鋒芒,筆毫雖軟卻能運使如 錐(圖 4-4)。印印泥則以古代寄物之時,包裝封口糊上特製的紫泥,並在泥上面加 蓋印章,形容書法的藏鋒與下筆的筆功之穩。39唐代天寶年間蔡希綜在《法書論》

唐代書家褚遂良(596-658)於《論書》中首先提出「用筆當如錐畫沙,如印印 泥」,錐畫沙意指錐鋒畫進沙裏,沙地形兩邊凸起,中間凹成一線,形成自然而有 力的畫痕,如同中鋒用筆起止無跡,筆力勻整而不露鋒芒,筆毫雖軟卻能運使如 錐(圖 4-4)。印印泥則以古代寄物之時,包裝封口糊上特製的紫泥,並在泥上面加 蓋印章,形容書法的藏鋒與下筆的筆功之穩。39唐代天寶年間蔡希綜在《法書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