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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Mill在精神危機之後的感想,人類理性的能力是改善社會的重要條 件,但光只有理性是無法幸福的,真正的幸福是要讓各種能力都可以平衡發 展。
本文認為幸福就是能在活動中「運用己力」,這個“己力”代表一個成 年人現有的心智能力,包括理性分析和感性關懷的能力,這些心智能力可能 是由家庭、學校或社會所培養的能力,不論這些能力是外在環境所給予,或 是由內在反思所形成,也不論這些能力發展的如何,一個人如果能在活動中 運用自己現有的能力,就是一種幸福,因為唯有運用現有的能力,自己未來 潛在的能力才有機會被開發出來。運用己力是一個前提,必須要先做到才有 辦法體會到高級樂趣,並在不同的生活試驗中做出最好的選擇。能透過運用 己力來主動地發展人類的高級能力,是Mill認為最有價值的幸福型式。
第三節 自由主義與幸福
能力如果要得到充分的運用和發展,那麼個人無論在私領域或公領域的 生活方式,都不能受到太大的限制。Mill觀察到當時的英國社會裡,知識份 子只會隨波逐流,迎合當時的主流論述;中產階級只想著如何賺錢過享受的 生活;工人階級永遠受到大環境的壓迫,無法改善生活。這些狀況讓他感受 到恐懼,因為長期處在這樣的環境中,不論是哪種階級的能力都無法有太大 的發展,無法妥善運用能力發展個性的人就不會得到幸福。於是Mill在《On Liberty》中說明了社會習俗和盲從的輿論對個性壓制,而在這樣的壓制下對 社會整體效益絕對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光靠效益原則無法充分讓公民精神得 到實現。《On Liberty》中的自由原則,就是要說明如何實現的部份。Mill的 自由原則是對於個人行為自由尺度的一個必要條件,他的行為自由唯有傷害 到別人的時候才可以受到法律和意見的限制(Riley, 1991: 6)。Mill稱其自由原 則為一個簡單原則,這個原則適用範圍主要是信仰與思想言論、個人品味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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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社會結合這三方面44
只有基於自衛的目的,人類才有理由,集體或個別地干涉他人行動的自 由。只有基於防止他為害別人,才能不顧其意願,正當地對文明社會中任何 一個人行使權力(CW, XVIII: 223)。
。他說:
一個簡單的結論,往往需要許多複雜的申論過程,先姑且不論Mill的推 論過程衍生出多少其他原則,他的自由原則一定有其主要目的。其自由原則 目的是要保護天才的能力運用和大眾的能力發展機會。為什麼自由原則這麼 重要?Mill從一個人性開始分析,這個人性不管是天才或是大眾都會有,他 說:
在每個人的心目中,都認為別人必須和他以及他喜愛的那些人所希望的 那樣行動。沒有人肯自我承認,他的判斷標準是基於一己的偏愛;但對某種 行為有意見而自己沒理由來支持,就視之為一個人的偏愛(CW, XVIII: 221)。
原因不論是成見或迷信、或是自己的欲望或恐懼,對他人的羨慕或嫉 妒,或是對自己知識的自大或傲慢。個人總是希望別人認同他的想法,不論 公開的做法或是潛在的想法。Mill注意到了這一點,而社會裡大眾人數總是 比天才多,如此一來天才無法運用能力,大眾的能力也會停滯發展,其實自 由原則也是希望讓大眾能力得以發揮的更好,在談論思想自由時,他說:
思想自由的需要,並不是專為或主要為了培養偉大的思想家。相反地,
為使一般人能夠達到他們的智識高度,思想自由更是不能少。...凡是留 存一種默認的慣例,不容許對各項原則加以爭辯,以及對於人類有最重大關 係的各項問題認為沒有討論的餘地,我們就不能希望找到曾經在歷史上某些 時期,具有特別顯著地精神活動的普遍水準(CW, XVIII: 243)。
Mill不斷提醒天才和大眾自由的重要性,唯有在思想言論開放的社會,
才可以自由運用和發展能力,在這個保障下獲得幸福。
不過前章中提到Mill的自由原則常被認為跟其效益主義有衝突,直到研
44 人人有發表意見的自由,包括在科學、道德、思想和感情方面等等;以及按照適 合自己個性的生活計畫來生活,為自己的生活負責。最後是自由結合或結成團體的 自由(CW, XVIII: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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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Mill效益主義修正時期的學者們如Fred R. Berger、John Gray等,對其理論 理解,加入了自主(autonomy) 和自我發展(self-development)的概念,認為Mill 對自我發展和道德進步的關注是串聯他的哲學的一個重要關鍵,其他觀念都 只是從屬的(Ryan, 1970: 255)。這兩種概念讓自由原則和效益原則得到了調 和,也讓自主和自主發展成為解讀Mill幸福論的一條新引線,值得去進行更 深入的討論,因此接下來將從Berger、Gray、Donner三人對Mill自由主義的 和幸福關係的解讀來進行討論。
Berger認為Mill的自由主義,目標就是當時民主社會的大眾意見,他覺 得Mill並不害怕大眾專制轉化成政治上的專制主義,這有其難度所在。真正 可怕的是透過公眾意見的力量控制個人的發展,因為當時的公眾意見是由社 會偏見和迷信所形成,決定社會事務的都是自私自利的意見。一個自由的個 人,在一般道德上的目標應該是要以理性原則為行動基礎,而不是建立在情 感上,或是專注在行為能帶來的財富利益上(Berger, 1984: 227-8)。受到公眾 意見的壓制就會不幸福。Berger主張Mill的幸福不只是所有快樂的總和這麼 簡單,他認為人類福祉需要一些特別的成份,尤其是那些聯結到我們稱為較 高級的天性,如自由的感覺以及自決等。幸福對於人們來講是一種人類的提 升能力,當這些能力無法提升的時候就會不幸福。這種發展能力是一種尊嚴 感,自由在此就成為人類福祉的一個必要成份。同時人類有追求永恆的進步 發展的趨勢,在這個過程中人類需要自由與平等來追求幸福,因此Berger認 為在Mill的幸福、正義以及自由的觀念是有互相連結的地方(Berger, 1984:
231)。Berger解讀Mill的幸福觀是人類高等能力的提高,熱愛自由和個人獨立 是這些高等能力的起源,因此自由是這些福祉的必要條件。在他看來Mill保 有自由就是保障幸福的源頭,自由是幸福的一部份。重要的是Berger認為自 是能力發展的前提,他把需要發展和用以形成性格的能力分成兩種:第一是 那些人之所以為人的能力,也就是《Utilitarianism》中提到的人類高等能力。
第二是每個個人不同於大眾的能力,人會有不同的欲求和發展關鍵在於此種 能力。人如何可以自主地讓兩種能力得到發展,培養出自己的個性才會有可 能幸福可言。最後Berger總結Mill的自我發展觀點為:第一,人的欲望和衝 動不只來自於社會的壓力,也包括自己的天性;第二,人的個性發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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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生活方式、愛好等,絕大多數是個人的判斷、反應、知識和個人經驗的選 擇;第三,人的獨特能力和潛能應該被發展和完成,或至少被發現和嘗試;
第四,人的性格如果要強化,就必須要抵抗社會相對的壓力(Berger, 1984:
233-8)。
Berger主要認為幸福就是「高等能力的提升」,大眾意見通常都是平庸 的,他們會對個人的能力提升產生壓制,讓人無法自主提升,因此需要自由 原則來保護。Berger的自由屬於消極保護作用,保護人可以有機會進行自我 提升,他較少談到自主可能產生的積極作用,是他較為不足之處。他把需要 發展的能力分成兩種,前者是人和動物之分,後者是人與人不同的個性。但 他沒有說明這兩種能力該如何發展?需不需要社會的協助?不過Berger清楚 地說明能力的自我提升與自由的關係,在於社會壓力減少會讓個性得到強 化,有更多機會讓個人能力發揮,是他的分析的一大貢獻。
根據Gray的觀點,自由和效益的關係必須從經驗論上來看幸福和自由的 關係,因此他特別強調經過自主的選擇(autonomous choice)後所進行的生活 試驗,對人類個性幸福的重要性。他認為Mill的自由主義強調個人的自主 (autonomy),個人能自主地對生活事物做選擇,是其自由精神核心所在。他 認為Mill所建立的幸福觀需要由自主和安全作為基礎(Gray, 1996: 70)。Gray 認為Mill的幸福觀具有發展的和歷史的面向,也就是一連串的生活試驗來達 到幸福,高級樂趣來自於一種由自己自主行動所創造出的生活方式,這種方 式是獨立且特別的(Gray, 1981: 112)。Gray認為最重要的概念是自主,自主含 有消極自由、自決、自足(autarchy)、自律這四種概念。一個人經過理性或自 我批判和關注的過程會決定他的欲求和計劃,展現他個性的真實性,在生活 試驗後得到屬於自己的知識(Gray, 1996: 77-9)。值得注意的是,Gray認為Mill 的效益主義本身有三個面向45
45 Gray認為Mill的效益主義分成三個面向,第一是將效益原則當成是一個價值論原 則,用來指定幸福為一個內在價值;第二是將效益運用於人類上,他的力量允許幸 福讓生活更加有品質和獨特性;第三是效益原則的應用反應文明人具有發展和自主
,自主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擁有的,他認為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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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的道德權利,不是所有人,而是那些已經擁有最小程度自主能力的人 (Gray, 1996: 55)。Gray認為Mill把小孩和野蠻人先排除在自由原則外就是因為 他們沒有最小程度的自主能力(Gray, 1996: 82)。懂得選擇,而且選擇是經過 深思熟慮的人才是有自主能力的。Mill將做選擇(choice-making)當作是幸福和
自主的道德權利,不是所有人,而是那些已經擁有最小程度自主能力的人 (Gray, 1996: 55)。Gray認為Mill把小孩和野蠻人先排除在自由原則外就是因為 他們沒有最小程度的自主能力(Gray, 1996: 82)。懂得選擇,而且選擇是經過 深思熟慮的人才是有自主能力的。Mill將做選擇(choice-making)當作是幸福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