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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肆章 Mill 論參與的教育功能
上一章裡提到了Mill理想中的公民應該具備何種精神,他對於如何培養 出一個具備公民精神的公民,有一套培訓的計劃,他的公民教育與其民主理 論互相結合,有別於邊沁和其父的保護式民主,Mill的民主模式是發展式的,
民主社會鼓勵每個人可以發展屬於他自己的能力。如何鼓勵每一位公民都可 以在社會發展自己的能力呢?這就牽涉到Mill的教育思想,對他來說教育扮 演一個相當重要的角色,民主國家裡公民精神能否得到提升的關鍵就在教 育。Mill有一套獨具特色的公民培訓方式,不過他本身卻沒有寫過一本關於 教育的著作,因為對他來說教育的意義非常廣,Collini在Mill選集第二十一 集的介紹裡就說:「對Mill來說,任何事都是教育。」(CW, XXI: xlviii)。Donner 認為Mill所談的廣義的教育就是不限於學校和大學裡,在生活上每天的事 物,不論是家庭還是社會,都是教育的一環,狹義的教育就是學校裡的教育 (Donner, 2007: 261)。本章將討論Mill的教育思想,以及他民主理論中參與的 公民教育意義。
第一節 Mill的教育思想
教育的對象是人,目的也是要讓人得以成長,所以在談論教育思想前要 回到Mill人性科學中的性格論,因為公民性格的培養必須以性格論為基礎。
聯想主義提供Mill心理學一個框架,包括他對幸福、欲求、意志等等的分析。
但光只有對個人心理學的分析是不夠的,人是生活在群體社會中,人性是會 受到制度所影響,必須找到對人限制最少,又可以教育和發展人們潛在性的 制度。所以Skorupski認為Mill為了要在變動性很高的社會制度和人性科學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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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變的聯結規律中作一個平衡,因此從Comte的實證科學裡得到靈感,發明 了性格學,它代表了人性的歷史性(Skorupski, 1989: 264),性格論代表一種 教育發展的過程,本節將先從性格論開始說明。
一、 Mill 的性格學
Mill的性格學論點在《On the Logic of Moral Sciences》中的第五章有 簡單的敘述,但是他僅僅提供一個草圖,並沒有一個完整的論述,因此這段 要對Mill的性格學完成一個完整的推論過程。Mill在《On Liberty》中對於人 性的看法,他說:
人性不是機器,不能用同一個模子去製造,要它去做指定的工作;而是 像一棵樹,需要依照那些使它成為一個生物的內在力量傾向,向各方面自行 成長與發展(CW, XVIII: 263)。
這種看法顯示出Mill與其父親的最大不同之處,其父認為的性格發展是 機械力學式的,只要用對方法,就能讓對象往一定的目標發展。但是Mill的 心理化學說認為,心理現象有類似化學變化的現象,必須考量到這一點,不 能單純用物理力學的方法來進行研究,所以本段對Mill性格學的推論將從他 區 分 機 械 式 (mechanical) 和 化 學 式 (chemical) 這 兩 種 不 同 的 原 因 構 成 方 式 (composition of causes)來談起。
(一)化學心理說
化學心理說是Mill開創的一個新名詞,他在自傳裡曾經提到少年時喜歡 讀有關化學的書,後來更加以應用到政治哲學上(CW, I: 167)。Mill區分了機 械式的組成和化學式的組成這兩種不同的原因構成方式。機械式的是一種力 學現象,是一個物體(body)對另外一個物體所產生的干涉,或是兩者之間的 互相干涉影響,這兩者間的干涉,可能會產生加總或是抵消的效果。比如說 一顆球正在往下滾,如果從它後面用力一推,它會往下滾得更快,如果把它 往上抵住,它就會停住靜止。有關於化學式的構成就沒有這麼簡單,它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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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更複雜的結合55。機械式和化學式兩者最大的不同之處在於,前者只是單 純現象的加總或減少,但是後者卻可能產生一個全新的結果,比如兩種液體 混合所產生的化學變化,可能產生一個全新的物體。Mill認為心理現象的產 生有類似於化學方式的部份,在1869年Mill註解其父的作品《Analysis of the phenomena of the human mind》56
生活法則從來不會只是僅僅只由規律成份中演繹出來,而是從許多相對 地簡單的一些生活法則去演繹出複雜驚人的生活情況,這時候法則就會開始 互相調和,具有物理和化學的成份(CW, VII: 374)。
有提到,不論是視覺、嗅覺或觸覺刺激到我 們產生的感覺,都有化學變化的成份在(Mill, 1869: 9)。要注意的是,Mill並 不完全否定機械式的構成方式,他只是認為化學式的構成方式常被忽略,但 兩者其實常常同時發生,或是先後產生(CW,VII:373-4)。化學式的構成方式,
會讓不同實體間,不管是物體或是心智產生一種互相影響且不可演繹的規律 (Skorupski, 1989: 258)。Mill稱這個規律叫做“雜感的法則”(heteropathic law),物理和心理法則間的關係互相以交雜的方式產生化學變化。雜感的法 則可以從最基本的成份開始,在不那麼複雜的狀態下演繹出一些基本規律,
也就是生活法則(The Laws of Life),他說:
生活法則的構成方式是具有機械式和化學式的,所以不能認為Mill提出了 心理化學說,就認為他研究個人和社會的方式完全採用化學方式。他認為性 格的產生雖然類似於化學作用,但是卻不能用化學的實驗方式來研究,因為 性格形成過程太過複雜,物理和化學的法則都有,而且並不是一個必然結 果。如果用做實驗的方式來進行研究,也可能因為不同實體內的屬性而產生 不同的變化,所以不能認為把兩個人丟進同一個環境用同一種方式去進行教 育實驗,一定會產生出完全相同的人。Mill認為性格不會有必然的結果,因
55 Mill用舌頭來當例子,乍看之下舌頭只是一個物體,但是它內部的蛋白組織搭配 了分泌出的唾液,竟然讓我們產生了味覺(CW, VII: 372)。
56 《Analysis of the phenomena of the human mind》是由James Mill於1822年出版的作 品,共有兩卷。Mill在其父去世後,進行重新編輯並加入自己的註解,在1869年出 版,Mill的一些心理學思想在註解中可以找尋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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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認為人的自由意志所產生的影響,所以接下來就要看他怎麼討論自由意 志。
(二)意志的自由
人類的行為是否一定是必然的,或是像宿命論者所相信的,任何將要發 生的事都是不可避免的結果。如果真是如此,人類的行為都只會產生一定必 然的結果,那麼人的自由意志是否能改變這個結果?性格的養成是需要透過 自由意志來展現,所以Mill首先要討論人的性格是否有必然性(Necessity), 他 認為必然性運用在人類行為的因果關係容易會有錯誤的聯想。Mill的說明類 似於Hume,以及大多數的經驗論者(Ryan, 1979: xvi),否定用必然這個術語來 表達因果性的簡單事實,而且更不可以運用到意志之上,如果運用到意志上 會產生強大的排他性和不可抵消性。所謂必然只不過是如果沒什麼事阻止的 話,就肯定會發生某種後果(CW, VIII: 839)57
Mill把宿命論分成兩種,一種是純粹的宿命論,另外一種則是修正式的 宿命論。前者主要論點是,我們的希望和欲求,都會被一個優先的力量和一 種抽象的命運給駁回,迫使我們遵循它們行動。對於德性的培養是徒勞無功 的。修正式的宿命論,主要論點是我們的行為是由我們的意志所決定,意志
。如果人的性格培養是必然的結 果,那麼一個人接受什麼樣的教育,在什麼樣的環境底下長大,就必定產生 同樣的結果,這當然是Mill所否定的。一個人會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困惑,或 是對自己的性格無知,最後只好把這些都歸於必然的結果,這是對於自己意 志的不信任。Mill雖然承認人的特質先天是有差異的,但透過後天的培養,
是有可能改變的。他認為把人性明顯差異歸諸於天生的和大部份不可以改變 的,是阻止人類進步的一個最大絆腳石(CW, I: 270)。而這種想法的根源正是 直覺形上學和宿命論者,所以他進一步要挑戰的就是宿命論者對於性格的看 法。
57 Mill舉的例子是,中毒會讓人死亡,這是一個必然的結果,但如果用解毒藥或是 洗胃器,有時候可能會改變這個結果(CW, VIII: 839)。有些必然存在的物理次序沒 錯,但不能運用到人的意志決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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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我們的欲求產生,這些欲求是我們性格的展現,這種性格是為我們形成 的(made for us),而不是由我們自己形成的(made by us)(CW, IX: 465)。性格 的鑄造來自於教育和環境,自己任何的努力都不可能阻止它,我們的性格是 一種注定的形成,比如天生就生長在權貴人家,受到菁英教育,長大一定就 會有較良好的性格。一種宿命為我們塑造出一定的性格,我們沒辦法自己形 成自己的性格;和我們可以由憑自己努力形成的性格,這兩者的區分是Mill 性格論很重要的部份。Mill反對這兩種宿命論式的說法,他說:
他的性格是為他而形成的,而不是由他形成,因此他別的欲求是沒有什 麼用的,他沒有力量改變它。這是大錯特錯的。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種改 變其性格的力量。...如果我們願意,我們完全能形成自己的性格,就如 其他人為我們形成我們的性格一樣(CW, VIII: 840-1)。
Mill區分意志和欲求,認為意志是一種主動積極的表現,欲求是感知的 被動狀態(Berger, 1984: 16),欲求需要意志主動的表現,可是有時候意志無法 主動出擊的原因,在於我們的習性,如果我們的行為受到習慣和性情的掌 控,就算是有欲求,但是無法實踐,還是沒辦法控制我們的性格。所以具備 掌控自己習性美德的人,才是真正的自由(CW, VIII: 841)。能脫離自己的習 性,才有辦法讓意志自由,這是一種類似精神修練的說法,如同Berger所言,
個性發展是一種自我教育和訓練自己意志的過程(Berger, 1984: 17)。在這裡會 產生一個問題,如果我們需要自由意志讓自己創造出性格,但是這個意志要
個性發展是一種自我教育和訓練自己意志的過程(Berger, 1984: 17)。在這裡會 產生一個問題,如果我們需要自由意志讓自己創造出性格,但是這個意志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