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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軾寓言與儒家

在文檔中 蘇軾寓言研究 (頁 52-59)

第三章 蘇軾寓言與各家學術

第一節 蘇軾寓言與儒家

蘇軾於烏臺詩案前,乃為朝廷所重用,因此其儒家積極用世之一面甚為顯著,

論事直切而無畏,立身中正而不隨,如其早年為應舉所作的文章,便具有濃厚的 儒家正統思想,而奏議一類尤是;幾於同時期所作的史論,亦多以孔孟之仁義禮 智作為評斷標準。當時為了樹立儒術之正統,故而抨擊佛老云:「聖人之所為惡夫 異端盡力而排之,非異端之能亂天下,而天下之亂所由出也」、「後世之學者,知 申、韓之罪,而不知老聃、莊周之使然」(〈韓非論〉)3,直將申、韓之禍歸咎於老、

莊,又「昔王衍好老莊,天下皆師之,風俗凌夷,以至難度。王縉好佛,捨人事 而修異教,大曆之政,至今為笑」、「今士大夫以佛老為聖人,鬻書於市者,非老 莊之書不售也」、「使天下之士,能如莊周齊死生,一毀譽,輕富貴,安貧賤,則

1 曾棗莊、曾濤《蘇軾彙評》,文史哲出版社,1998.5,冊(四)輯王十朋〈集百家注分類東坡先生 詩序〉,頁 2078。

2 孔凡禮點校《蘇軾詩集》,中華書局,1996.11,頁 2813。

3 孔凡禮點校《蘇軾文集》,中華書局,1999.7,頁 102。

人主之名器爵祿,所以礪世摩鈍者,廢矣。陛下亦安用之。」4(〈議學校貢舉狀〉) 當時蘇軾認為佛老盛行,非但於治無補,反有流弊,儼然以儒者自任,為政治作 了廓清的工作。

元祐時期,他再度被朝廷起用,雖然經歷了烏臺詩案,然此時儒家用世的心 態復萌,同樣是放言無畏,獨立不隨,縱使於黃州時期大量接受了佛老思想所給 予的慰藉,但論政仍然對佛老有所微詞,故云「晉以老莊亡,梁以佛亡」5(〈六一 居士集敘〉)。由此可見,蘇軾終其一生,在政治上乃以儒家思想為主,其中又特 別強調民心的重要,其曰:「民者,天下之本」6(〈策別訓兵旅二〉),又云:「天下 歸往謂之王,人各有心謂之獨夫。由此觀之,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7(〈上神 宗皇帝書〉),明顯承繼自孟子的民本思想,也因為重民,故蘇軾對「仁」特別重 視,而「仁政」更是他對朝廷的期許。

〈刑賞忠厚之至論〉8可說是蘇軾儒學思想的代表作品,也是他早年應舉之作,

說明遇疑當以寬仁為上。該文的思絡是將刑賞之道導源之於愛民,再以對功、罪 之疑所採取的刑賞輕重,來體現君子長者忠厚之心,從而「使天下相率而歸於君 子長者之道」,天下皆歸於忠厚,故曰「忠厚之至」。

文章一開始就以縱橫家的氣勢指出古代聖王賢君的刑賞之道是「待天下之以 君子長者之道」,刑賞之道的出發點是「愛民之深,憂民之切」,因此,賞善罰惡 僅僅是一種手段,而非是目的,所以,「有一善,從而賞之,又從而咏歌嗟嘆之,

所以樂其始而勉其終。有一不善,又從而哀矜懲創之,所以棄其舊而開其新。」

由此可知,雖同言刑賞之用,然其目的卻不同於韓非,韓非說「聖人之治國,不 恃人之為吾善,而用其不得為非也。」9(《韓非子‧顯學》)以為人性之善是不保

4 同註 3,頁 725。

5 同註 3,頁 316。

6 同註 3,頁 277。

7 同註 3,頁 730。

8 同註 3,頁 33-34。

9 陳奇猷《韓非子集釋》,復文圖書出版社,1991.2,頁 1097。

障的,而法的明確性與強制性才是最為可靠的,因此根本上否定了人性之善對政 治的影響力,又何況韓非以為人性本惡,好逸而惡勞,本不須言教化感悟,因此,

據刑德二柄以役使臣民,必使「明君無為其上,羣臣竦懼乎下」10(《韓非子‧主 道》),才是韓非心中最便捷無虞的方法。

蘇軾的析理論辯文章,常常會有本末思維在其中,用以調和兩者看似矛盾之 處。既曰愛民,何故又用刑,蘇軾以本末釋之,認為刑賞對聖王賢君而言,只是

「末」,使人民感化而復其本性才是「本」;既已用刑賞來公平裁決功過,又何須 賞疑從與、罰疑從去,以本末觀之,刑賞決功過只是「末」,使天下相率歸於忠厚 才是最終目的,這才是「本」。這種崇本而不廢末的方式,往往能起到調和矛盾的 作用,也因此常常成為不同思想流派之間彼此援引的手段。

以上是該文的結構脈絡,也是以邏輯推理的文字部分。而文中值得注意的,

便是在議論中突出的這一段寓言:

當堯之時,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

三。故天下畏皋陶執法之堅,而樂堯用刑之寬。四岳曰:「鯀可用」,堯 曰:「不可。鯀方命圯族」,既而曰「試之」。何堯之不聽皋陶之殺人,

而從四岳之用鯀也?然則聖人之意,蓋亦可見矣。

其後則點出寓意:

《書》曰:「罪疑惟輕,功疑惟重,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嗚呼,盡 之矣。可以賞,可以無賞,賞之過乎仁。可以罰,可以無罰,罰之過乎義。

過乎仁,不失為君子;過乎義,則流而入於忍人。故仁可過也,義不可過 也。

本寓言借儒者心中的聖君賢相,來演出蘇軾所欲寄託的忠厚之旨。古代聖君

10 同註 9,頁 67。

賢相的言行,對於儒者而言,其說服力相較於邏輯推論的文字來說,無疑是更為 有力。在漢代常有據《春秋》以決刑獄之事,《春秋》尚且如此,況乎聖人之言行;

在重文輕武,崇尚儒術治國,與士大夫共治天下的宋代,君王莫不以堯舜為期許,

而大臣莫不以伊尹、皋陶等賢相為理想,是以聖人言行若本是如此,則不待文字 論述便已心暗許之,故寓言與議論兩者相形之下,前者似乎更為直接有力。而在 闡明寓意時,蘇軾對仁與義亦有一番新的見解,將「功疑惟重」比於「過乎仁」、

「罪疑惟重」歸於「過乎義」,功疑惟重猶不失為君子,但罪疑從重則流於忍人,

有失君子長者之道,於是乃呼應《尚書》所云:「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之不誤。

以仁義來詮釋功罪之決疑,正是蘇軾自出的新解。

此外,本則寓言的使用,還可見到縱橫家與道家莊子的影子。

縱橫家為干時主,常誇大虛設故事並設以懸念,使時主為之吸引而聽之,或 以嚴重之勢態、亡國之徵兆來震撼人主心神,使其聳懼而願聽之,因此,「危言聳 聽」乃是戰國策士言辭的一大特色。蘇軾於此文中,亦假借古代聖君賢臣之形象 虛構一事,雖非危言,然而其事不見古籍經傳,對遍覽群書的考官而言,必然足 以「聳聽」,故考官初見果為之驚喜,加以其後論述精當,層層推進,又為此虛構 之事設下合理的依據。此文言之成理,持之有故,虛實相用,是以歐陽修讀之大 為讚嘆而欲擢為第一,故本文之成功,實有得力於縱橫策士強於說人之風。

《莊子》有所謂重言式寓言,即虛構聖賢名人之言行所寫成的寓言,蘇軾借 重堯與皋陶之事以述其「賞疑從與,罪疑從去」的「忠厚」之旨,正合於《莊子》

者。故此寓言乃以縱橫之風,挾《莊子》重言、寓言之體,言儒家仁德之道。

值得一提的是,在蘇軾之前亦有針對「賞疑從與,罪疑從去」而發的寓言,

此見於劉向《新序》「梁嘗有疑獄章」11

(梁王)召朱公而問曰:「梁有疑獄,卒吏半以為當罪,半以為不當罪,

11 石光瑛校釋《新序校釋》,中華書局,2001.1,頁 553-558。

雖寡人亦疑。吾子決是奈何?」朱公曰:「臣,鄙民也,不知當獄。雖然,

臣之家有二白璧,其色相如也,其徑相如也,其澤相如也,然其價一者千 金,一者五百金。」王曰:「徑與色澤相如也,一者千金,一者五百金,

何也?」朱公曰:「側而視之,一者厚倍,是以千金。」梁王曰:「善。」

故獄疑則從去,嘗疑則從與,梁國大悅。

朱公藉由璧之厚薄,曉諭梁王當以厚德待臣民,其旨同樣亦是「獄疑則從去,嘗

(賞)疑則從與」,然而表現的方式卻不同。朱公說璧乃是靜態的比擬,以璧厚 則價倍,說明君德以厚為貴,蘇軾則是動態的呈現,藉由堯與皋陶的言行來凸顯 忠厚之旨,其一靜一動,顯然蘇軾所虛構者較為生動而有情節張力,同時皋陶的 反對,也才能同時彰顯對刑罰之不苟,而忠厚亦非無原則的寬宥,起到崇本而不 廢末的效果。

再看蘇軾的〈記先夫人不殘鳥雀〉,其所言者在鳥,而所悟者在人;所見為 周遭之瑣事,而所明乃「苛政猛於虎」之治方:

少時所居書堂前,有竹柏雜花叢生滿庭,眾鳥巢其上。武陽君惡殺生,兒 童婢僕,皆不得捕取鳥雀。數年間,皆巢於低枝,其鷇可俯而窺。又有桐 花鳳,四五日翔集其間。此鳥羽毛至為珍異難見,而能馴擾,殊不畏人。

閭里間見之,以為異事。此無他,不忮之誠信於異類也。有野老言,鳥雀 巢去人太遠,則其子有蛇鼠狐狸鴟鳶之憂,人既不殺,則自近人者,欲免 此患也。由是觀之,異時鳥雀巢不敢近人者,以人為甚於蛇鼠之類也,苛 政猛於虎,信哉!12

人不欲殘鳥雀,則鳥雀自近於人,蘇軾則由此反悟向之「鳥雀巢去人太遠」,當是 人害甚於蛇鼠,在人與蛇鼠的利害對比下,從而體會出「苛政猛於虎」的道理,

由此可見,蘇軾仁民愛物的情懷終究使其未能忘情於社會,而尊主澤民的懷抱則

12 同註 3,頁 2374。

使其終始以朝廷興仁為念,雖與政無涉之事亦能連類思及。

大自然包羅萬象,其所蘊藏的經驗與智慧自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蘇軾之 所以能成為北宋大家,除了善讀書、善用書之外,更得力於對周遭事物之留心,

與隨事悟理之聰慧,惟其能留心於自然,故自然乃不吝惜於給予,世界含藏無盡,

其所予者自當遠超書中百倍。

以上兩則寓言都旨在說「仁」,然就寓言創作來說卻有明顯不同,前一則寓 言乃穿插於議論之中,是蘇軾自己虛構創作;這一則則是獨立成篇的寓言,取材 則來自現實生活。夾敘夾議,虛構為之,此當得於先秦縱橫與莊子,氣勢雄健,

虛實相間,觀之心神為攝,可謂子書之流裔;由現實發端,繼而領會道理而獨立 誌之,則應承自柳宗元〈辨伏神文〉、劉禹錫〈儆舟〉、〈昏鏡詞並引〉之屬,

讀來親切自然,寓意雋永,頗有哲理小品之意味。

讀來親切自然,寓意雋永,頗有哲理小品之意味。

在文檔中 蘇軾寓言研究 (頁 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