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保險法修法後影響與衝擊分析
第一節 訪談程序與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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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本研究除將分析此次修法可能對於銀行保險業務中各方經濟體產生之衝 擊與影響外,尚針對此次修法可能產生較模糊之地帶做一探討,詳細內容將於之 後章節討論。
第六章 保險法修法後影響與衝擊分析
第一節 訪談程序與資料整理
一、 訪談
本研究透過深度訪談之方式,以了解此次修法對於銀行保險市場之衝擊。本 研究共進行 5 次訪談,訪談方式採面對面、電話訪談與座談會三種方式併行。在 實施訪談之初,會先予以告知此次修法之情形,再請教受訪者對訪談問題之看法,
訪談時間約為 40 分鐘至 1 小時。而本次研究訪談問題之形成,主要係由前述章 節文獻回顧、報章媒體與每次訪談後所或得之新資訊所組成。主要訪談大鋼如下:
(一) 銀行與保經代公司之訪談問題
1. 針對這次修法,您覺得有何衝擊與影響?
2. 對於保經代員工之影響為何?(員工融入問題、晉用、淘汰、影響人數) 3. 是否對於銀行有稅賦上影響?
4. 目前保經代子公司之管理歸屬?
5. 您對於應採取單雙軌制之看法?
(二) 保險公司之訪談問題
1. 從金控公司下壽險公司之角度,保險法修改後,對現有銀行保險市場的衝擊?
2. 此次修法那對於壽險公司的談判力或競爭力有無影響?
3. 此次修法對是否為金控下之壽險公司會不會有差別?
(三) 學界之訪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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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您覺得目前設立保經代部應採雙管制亦或是單軌制?若採用單軌制,應如何進 行?是以一次到位或是分階段之方式?
2. 部門化後並無規定應設立保經或保代部門,那麼政策上比較鼓勵銀行做什麼?
3. 銀行法規是否有併同修改之必要?
4. 對於銀行保險部之組織架構是否應由政府規範?
二、訪談者背景介紹
由於各家金融機構之經營背景與條件皆不相同,為建立本研究之嚴謹性並產 生兼具廣度與參考性之見解,故本研究訪談目前市場中保險方、保經代方之高階 主管與學界之見解,以發掘此次修法可能會造成之影響與衝擊。依據受訪者之類 型,共有 9 位訪談人員如下,為尊重受訪者之意願,故本研究以匿名之方式陳述:
ㄧ、A 銀行保代屬於大型保代公司。為金控旗下之銀行百分之百投資之子公司,
而其所屬之金控公司下有銀行、證券、投顧、投信,受訪者為 A 保代公司之副 總。
二、B 人壽公司為金控旗下之保險公司。其金控公司母公司旗下尚有銀行、證券、
創投、資產管理與產險子公司,受訪者為 B 人壽公司保險代理部經理。
三、C 銀行保代屬於中型保代公司。為金控旗下之銀行百分百投資之子公司,而 其所屬金控公司下有銀行、證券、投顧、投信與資產管理公司等,受訪者為 C 保代公司之總經理。
四、D 銀行保代屬於中型保代公司,員工人數約 50 人左右。為金控旗下銀行百 分百投資之子公司,而其所屬金控公司下有銀行、證券、投顧、投信、管顧等子 公司,受訪者為 D 保代公司之董事長。(本次訪談有要求受訪者站在金控之角度 思考問題)
五、E 人壽公司與 B 人壽公司為同一間公司,受訪者為副總經理。
六、F 為其他專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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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我記得當初討論的時候,是說 原則上我們會傾向用單軌制,就是多 一個選擇,但是你要選另一個選項 時,你要轉換過來,所以雙軌的話,
會兩個制度同時存在可能就是過渡 期而已。
第一個我記得當初討論的時候,是說 原則上我們會傾向用單軌制,就是 多一個選擇,但是你要選另一個選 項時,你要轉換過來,所以雙軌的 話,會兩個制度同時存在可能就是 過渡期而已(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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