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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1 設計與設計產業

2.1.3 設計產業之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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隸屬文建會)所出版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均用表2-4 來定義設計產 業之範疇,其可算是較為普遍被學術界所運用的產業範疇。

設計服務類別 應用範疇

主要範疇 產品設計 工業產品設計、電腦輔助設計、包裝設計、流行時 尚設計、工藝產品設計

服務設計 CIS 企業識別系統設計、品牌形象設計、平面視覺設 計、廣告設計、網頁多媒體設計

關聯範疇 產品設計 機構設計、模具設計

服務設計 遊戲動畫軟體設計、動畫設計

活動設計 展演活動企劃、公關活動企劃、產品展銷企劃 空間設計 景觀設計、室內設計、展場設計、舞台設計、建築

設計、櫥窗設計、照明設計

表2-4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定義之設計產業範圍

資料來源:台灣創意設計中心(2006)

綜合以上各政府部門對設計產業範疇之劃分與定義的情況,不難發現目前 設計產業的行業標準編碼與範疇定義是無法直接對照的,而產業的標準行業分 類亦不夠精細,構成了實證研究的一大困難點。該產業定義與實證資料編碼的 不易連結,讓研究者難以正確的解析及區隔產業,僅能以籠統的方式進行,讓 實證研究缺乏可信度。另一方面,以業務內容來看,設計產業之應用範圍仍可 被持續大幅擴展,導致其界線模糊與過於廣泛,這也是造成研究上的困難因素 之一。為達學術上的統一性,本研究以較普遍被使用之台創中心的設計產業範 疇定義為本研究主要的設計產業範疇劃分,然而,在該產業分析之章節論述中,

主要是以財政部統計處所提供的數據為主,故以其設計產業之範疇定義為輔。

2.1.3 設計產業之特性

本研究必須先了解設計產業之特性為何,才能了解這些特性對設計產業創 業者的影響為何,並如何影響創業精神之體現。由經濟部工業局所編制之<2005 年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中提出,設計產業之特性有:

1. 深度美學與知識力密集

設計是將美學、技術知識與創意構想結為一體,從而讓創意視覺化具體化 的一種過程。設計可涵蓋於不同產業,設計師除了本身所具備之設計專業能力 外,也必須具備委託產業之相關知識技術,且還需具有深度的美學素質及各種 創意思考來將工作完成。由此,設計產業可說是具有高度整合專業知識特性的 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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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高度消費者導向性

設計產業之商業模式多屬專案式接單服務,其與其他產業主要不同之處在 於其需依個別客戶之需求提供高度客制化服務。除了將委託客戶視為主要考量 因素外,還需瞭解最終消費者之特性,並將其特性列入考量,是具有高度消費 者導向之產業。

3. 具高度加值型特性

設計產業是個以設計思考活動為核心的產業,主要的價值在於提供客戶創 新性的概念與知識,並將創新概念具體化及產品化。設計服務所提供的產品是 具有高度附加價值的創意,是一種無形知識,而此往往是需要知識的整合及經 驗的累積才能產生的無形知識。

4. 具統合性與差異性

設計產業是知識力密集之產業,需要設計師高度的統合性來將創意、美學 及技術整合起來,同時在面對各種不同產業客戶之際,也需將該產業的不同技 術作整合。此外, 其所提供的產品主要特徵是具有高度的差異性,面對不同客 戶需求時提供客製化服務,所產出的產品差異性通常都非常大。

5. 具質化產能的特性

設計產業之管理模式也較一般生產產業有所不同,它所提供的產品是設計 及創意之構想,屬於質性產能,一般無法以量化的標準來衡量,創意之產生過 程也並非如一般生產流程可被衡量評估。

由於,設計產業乃屬文化創意產業之內,所以藉由瞭解創意產業之特性我 們可窺探出設計產業之特性。其中,較為學術界廣為接受的有,學者Caves

(2003)提出的創意活動所具備之七項基本經濟特性如表 2-5 所示。

經濟特性 內容

需求之不確定性 由於創作者難以實際在消費者面前創作,且創作者 對作品創作過程過於投入,造成對等的無知

(symmertrical ignorance)致使無法掌握消費者對 其創作的評價。

創意工作者重視其作品 藝術家與工匠的差異在於對藝術真實的追求,此外 創作者的品味與偏好亦會影響創作表現,因此對企 業家而言,創意工作者的僱用條件與其創作的產品 特性必須同時協議,但實際上有困難。

創意商品需要多元技能 大多數的創作需要眾多不同專業的工作者完成,某 些產品,甚至每位投入者必須在場工作或至少以熟 練的在某個端點執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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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隔性產品 消費者評價一件創意商品時通常透過比較的方法做 商品評估,比較的方法包括垂直性區隔(如一張 CD 與一部電影)與水平性區隔(如兩首歌)。這 樣特性誘使創作者創作較受歡迎的作品。

垂直性區隔之技能 創作者被熟悉市場運作的經理人定位在不同的水平 上,而這樣的排名評比建構創意市場的價格。

時間就是金錢 因為部份創意商品的創作必須要所有參與者同時在 場,因此人力成本被視為重要考量,具備短期密切 合作及快速兌換獲利之經濟依賴的特性。

耐久性產品與耐久性租金 因為藝術不朽的特性,因此許多的創意商品時耐久 性的,並且會隨著每一次的演出或播放而累積。

表2-5 Caves 創意活動之七項基本經濟特性

資料來源:Caves(2003)

對於Caves(2003)所提出的七項基本經濟特性,英國學者 Garnham

(2005)表示部份認同其觀點,並進一步的提出文化創意產業所具備之特性為 表2-6 所述。

產業特性 內容

高固定成本、低管理及再製成本 因為這樣的特性,因此利用規模經濟、消費 者極大化、垂直與水平整合作為因應策略。

因需求未知導致高度投資風險 在產品完成並銷售之前,包括創作者與消費 者都無法事先知道需求與市場情況。

固有公共財特性 原有公共財的特性無法藉由價格機制完全私 有化,另外也藉此突顯智慧財產權的問題,

因此,文化創意產業又另稱為「內容產業

(copyright industries)」。

關聯性生產 文化產業被視為一個複雜的價值鍊:利潤的 關鍵在於控制生產投資與分配及是否已發掘 創意工作者,創意產業的管理者選擇將關鍵 的創意事務外包,轉而以經營智慧財產權為 核心。

受科技影響 因為所有的東西逐漸受到科技與數位化的影 響,取得利潤的關鍵已成為掌握多少科技而 非提供原始文化產品及服務。

表2-6 Garnham 所提出之文化創意產業特性

資料來源:Garnham(2005)、整理自:林麗卿(2007)

另一方面,英國學者Hesmondhalgh(2006)提出以「文本」的概念來詮釋

資料來源:Hesmondhalgh(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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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twell 與 Mowery 彙整了有關文化產業特性之研究,指出文化產業所具 備之共同特性為:

1. 產業架構之特性為一生態系統。

2. 由中介者(intermediaries)介導及由自由工作者與非正式互動所促進之 重疊性網絡(overlapping networks)。

3. 相對的缺乏中型企業。

4. 壽命短暫之優勢,聯合自由工作者的專案式公司。

5. 市場不確定性並伴隨著高度的失敗風險。

6. 創新、時尚及產品週期更替率迅速。

7. 「成王敗寇」系統形態:勝利與失敗間差距大。

8. 內容條例與競爭條例之間的緊張局勢。

從以上有關文創產業所述之特性,我們不難發現學者們所提出之產業特性 是有相似之處的,尤其是Garnham(2005)及 Hesmondhalgh(2006)所提出之 產業特性更是極為相同。當然,也不盡是所有的文創產業之特性都可被視為設 計產業之特性,故本研究以前文提及之文創產業特性中,挑選出符合設計產業 之特性,並與經濟部工業局所提出之設計產業特性相結合,彙整出設計產業之 特性如下表2-8 所示:

產業特性 內容

市場不確定性、高投資風險 創作者無法預測消費者對於創作品的喜好反應,

高度的需求不確定性造成其市場具有高風險。

深度美學與知識力密集(多 元技能、統合性)

設計服務涉及將美學、工學及經濟學統合操作,

設計師除了本身所具備之設計專業能力外,還必 須瞭解相關產業之工學技術知識,並能將概念系 統化具體化,從產品的發想至銷售,均需統合不 同領域之技能才能夠完成,還需具有深度的美學 素質及各種創意思考來將工作完成。

高度消費者導向性 設計服務強調以用戶為中心的概念,以滿足消費 者需求為目的來設計產品。某些專案式設計產品

(如室內設計)更強調與用戶交流,讓用戶參與 設計過程,以創造高度客制化之產品。

具高度加值型特性 設計服務所提供的產品是具有高度附加價值的創 意,是一種無形知識,而此往往是需要知識的整 合及經驗的累積才能產生的無形知識。以創意為 基礎所構成之差異性,是讓產品增值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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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質化產能的特性 設計服務所提供之產品為設計及創意構想,屬質 性產能。一般無法以量化的標準來衡量,創意之 產生過程也並非如一般生產流程可被衡量評估。

創作者重視其作品 創作者需投入大量的心血才能將作品完成,而作 品亦能反應出創作者之品味與偏好,兩者之間的 關係是密不可分的。

區隔性產品(差異性) 為不同產業領域之客戶所提供之客制化服務,造 成其產品間較大的差異性。此外,設計業強調創

區隔性產品(差異性) 為不同產業領域之客戶所提供之客制化服務,造 成其產品間較大的差異性。此外,設計業強調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