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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2.5. 語用分析

2.5.2. 語用相關理論

關於語用層面的探討,我們將簡述言語行為理論(Speech Act Theory)、合作 原則(Cooperative Principle; CP)和關聯理論(Relevance Theory),做為本文對

「並」在語用層面的分析依據。

44 同話輪修正的重複是指說話人在搜尋合適的字眼之前重複已經說過的話語片段;替換是指 在說話的過程中停下來,替換已經說過的某個部分;添加指在說話的過程中插入某一修飾成 分;重啟則是指在說話的中途停下來,放棄繼續往下說而換一種方式重新構造要表達的話語 (沈蔚,20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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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言語行為

Austin 於 1962 年提出所有話語皆涉及三種行為。我們整理何自然、冉永帄

(2009:154)、何兆熊(1999:92)的說明,簡述言語行為三分:1.言內行為/以 言指事(locutionary act),就是說出詞句,以句法、詞彙、音韻來表達字面意義。

2.言外行為/以言行事(illocutionary act):為話語在語境條件下體現的意圖,就 是說話者要表達的意義。3.言後行為/以言成事(perlocutionary act):指說出話 語所導致的行為,也就是話語說出後產生的連帶影響,以受話者為主要施為者。

我們以例句(139)說明 Austin 的言語行為:

(139) 我明天去辦公室。 (例句(139)引自何自然、冉永帄,2009:154)

把例句(139)以正確的發音及語調說出來,就符合言內行為,當說話者說出這句話 時,其用意可能是「保證」、「允諾」或「威脅」,就是言外行為;當受話者聽到 此句後,受到這句話的影響,因而產生「感到放心」或「緊張」,就是言後行為。

(二) 合作原則

Thomas(1995)認為溝通時,只有在明白詞義、指稱意義和結構意義,並且 排除語義模糊或歧義後,才能真正理解語境中說話者的真正意義(引自何自然、

冉永帄,2009:64)。言語溝通時,說話者與受話者之間,除了直接說出話語之外,

還會以隱含間接的方式進行溝通,Grice(1975)提出「會話含意(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用以指稱受制於語境和說話者溝通意圖的隱含亯息,也就是言下 之意,弦外之音(何自然、冉永帄,2009:63)。其中,會話含意出現於說話雙方 對於會話合作原則的遵守或違反,而違反合作原則會產生「非標準會話隱含

(non-standard implicature)(Levinson,2001:216)」。

Green(1996)重新解釋 Grice 在 1975 年所提的合作原則,把合作原則擴展 為包含非言語行為,並重新定義為「行為者會根據自己的目的行事」,以下我們 簡要介紹合作原則的四大準則「數量準則(Maxim of Quantity)、質量準則(Maxim of Quality)、關聯準則(Maxim of Relevance/Relation)和方式準則(Maxim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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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ner)」:

一、 數量準則:所提供的話語應達到交談目的所需的亯息。不使自己說 的話超過交談目的所需亯息的詳盡程度。例如:「你家有幾個人?我家有 三個人」,此句就符合數量準則。

二、 質量準則:不說自知是虛假的話;不說自知缺乏證據的話。例如:「明 天會下雨。」若說話者掌握精確的氣象報告,明天下大雨的機率達 100%,

則此句遵守了質量準則。

三、 關聯準則:說話要切題。例如:「張三:聽說你找到一份工作?李四:

我今天不想出門。(筆者自擬)」李四未針對張三的提問回答,李四的回 應就明顯違反關聯準則。

四、 方式準則:避免晦澀,避免歧義;要簡潔,有條理。例如:「學徒:

師傅,這機器怎麼操作?師傅:第一開電源,第二拉下操縱桿,第三直 接添加材料(此例引自何自然、冉永帄,2009:68)」就是明確的指示,

句中未見模糊語的使用。

關於說話者公然違反合作原則某準則,並且想讓對方知道他故意違反,稱為 對會話準則的蔑視(flouting),可產生會話含意,且此會話含意是由受話者自行 推理得知的。溫鎖林(2010)以「申辯語氣」來描述「並」,請見例句(140):

(140) 他們說小明那孩子傻,其實他並不傻。(引自溫鎖林,2010:30)

從語用來看例句(140),我們可以設想,當說話者聽到有人在說小明傻時,可能因 為同情小明,而替他分說,說出「他們說小明那孩子傻,其實他並不傻」;也可 能是說話者是小明親人,進而辯解而說「你知道嗎?上週的考詴,他可考了滿分 呢!」來否定「小明很傻」的預設。雖然「申辯」在某些情境下可以呈現出「並」

的部份語用功能,但是卻無法客觀呈現「並」的真正語用義。

(三) 關聯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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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聯理論(Revelance Theory)是由 Sperber 和 Wilson(1986)所提出的,認 為在 Grice 的合作原則中,關聯才是溝通時最基本的原則。Sperber 和 Wilson 認 為溝通時以編碼及解碼過程無法完全解釋語言溝通的本質,語言只是人類賴以交 際的手段之一,不是唯一。因此,Sperber 和 Wilson 結合語碼與推理模式,提出

「明示推理模式(ostensive-inferential model)」,由說話者明示,受話者結合新舊 語境進行推理。語言的基本功能是認知,是一種有目的、有意圖的活動,關聯原 則既關注隱含亯息,也關心交際時的明說意義,就是從說話雙方的動態共識的補 充和擴張來進行溝通,而不變的是話語之間的關聯性(何自然、冉永帄,

2009:299-326)。對於明示推理的模式,受話者認知語境的改變有以下三種情況:

1.新舊訊息結合,產生語境含意。如例句(141);2.新訊息為舊訊息提供證據,補 足舊有的不足訊息,如例句(142);3.新舊訊息互相矛盾,新訊息取代舊訊息。請 見例句(143):

(141) 甲:你可以幫我買杯飲料嗎?

乙:我不會經過便利商店。 (筆者自擬)

(142) 媽媽:怎麼了?

兒子:我打破杯子了。 (筆者自擬)

(143) 甲:要不要休息一下?

乙:我不累。 (筆者自擬)

在例句(141)意味著乙沒辦法幫甲買飲料或者是乙不想幫甲買飲料。而例句(142) 的舊訊息為「兒子發生某件事」,新訊息則補足舊訊息的匱乏。例句(143)中的舊 訊息就是「乙累了」,但是乙提供的新訊息取代了舊訊息,就是不必休息。另外,

受話者認知語境的補充和擴展也有三種情況:1.加入所需的百科知識;2.從短期 記憶(話語的上文)調用相關的訊息;3.從話語當下的周圍客觀情境調用相關訊 息。上述情況都是屬於違反合作原則的關聯準則(何兆熊,1999:203-210)。至於 推理的過程,要有語境介入,先推導出隱含前提(implicated premise),再導出隱 含結論(implicated conclusion),但是每人的認知不同,所以同一語言訊息未必 會有相同的隱含前提和結論。我們以 Sperber 和 Wilson(1986:11)所舉的例句進 行說明,請見例句(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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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Coffee would make me awake. (咖啡讓我睡不著。)

如果甲問乙:「你要不要喝咖啡?」乙用例(144)回答,則隱含的前提可能是「乙 希望自己睡得著」和「乙希望自己睡不著」,而導出的隱含結論就可能是「乙不 要喝咖啡」或者是「乙想要喝咖啡」。關聯理論的隱含前提,我們認為和「並」

所呈現的預設有關,至於「並」在言談中的出現是否違反合作原則,以及以關聯 理論來檢視「並」的語用預設現象,我們將於 4.4.2 以上述語用理論來分析說話 者在話語溝通時使用「並」的現象。接下來,我們略述語言中的主觀化與主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