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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青少女非預期懷孕事件之危機輔導

危機初級處理的目的在於事件發生之始、給予當事人一些協助,使之能平 穩下來。而危機次級處理則是在幫助當事人增進因應能力,得以成長而遠 離無助狀態(鄔佩麗,2005)。學者李德芬採用 Moos 與 Schaefer(1986)

所提出的危機處理五大目標:一為建立情境的意義及了解情境對個人的意 義;其次為面對現實且對外在情境提出反應;第三,讓個案與家人或朋友 以及可能幫助個案的其他人儘量維持關係;再則,處理因情境激發的情緒 以維持情緒的平衡;最後則是維持正向的自我概念及有能力處理的自信心

(李德芬等,2003)。

因此危機處理的首要之務為平撫懷孕青少女的不穩定情緒,讓危機事件轉 而為成長的轉機,逐步釐清問題以及尋找解決方法。Roggow 與 Owens

(1998)即明確指出:懷孕青少女之心理調適歷程可以分為震驚、否認、

憤怒、磋商、憂鬱、接受及成長七個階段(引自李德芬等,2003);然而國 內學者李德芬(2001)將此七個階段之行為反應與諮商者可能提供的處 置,匯整於表 2-4-1。

懷孕青少女自懷孕到生產階段,獨自經歷所有壓力事件,包括未能獲 得男友、公婆的支持而產生強烈被遺棄之感受;寄望男友的希望破滅而陷 入絕望與出現自殺念頭;對於孩子保留與否與同儕意見不合與遠離同儕朋 友;非預期懷孕污名化讓他們離開校園或家庭;這些都令青少女陷入極端 的矛盾與掙扎(林雅雯,2004;鄭惠娟,2001)。林雅雯(2004)研究指 出,在美國社會青少女可能將懷孕視為一種生活的轉變,是長大成人、脫 離父母另一種成長階段的生活方式。然而,台灣卻將意外懷孕視為「做錯 事的後果」。此時除了個人身心理的挑戰之外,男友與家人通常無法提供 正向支持(林淑芬,1985;沈滿華,1998;勵馨基金會,2000),因此她 們的支持系統是需要被建立,使其能找到一些有用的協助或是支持的資 源。因此學校班級導師或輔導教師必須把握時間作立即性的諮商,且諮商 者需表現細心、自信且真誠,以利於傾聽懷孕學生的相關訊息與資料,同 時諮商者要能夠立即性地反應出尊重且同理個案之感受,以及協助孩子確 認事件的發生與不鼓勵責備、不給予錯誤的保證以及提供行動(引自李德 芬等,2003;Sandoval, 1999)。

另外,針對懷孕青少女的墮胎諮商、生育歷程與護理亦是輔導的重要 議題,莊素真(2004)針對台南地區 965 位技職院校學生進行墮胎知識與 態度的研究,發現技職院校大學生對於墮胎充滿焦慮與擔憂,有負面心理 反應;女學生比男學生更不贊同墮胎,且發生非預期懷孕而墮胎的心理壓 力也較大,相當需要心理支持;葉珍杏與郭素珍(2001)研究中特別提出 人工流產對青少女而言,是極具威脅性的,包括身體的傷害與心理的焦 慮,建議學校能結合社區資源如張老師、生命線等專業輔導機構,增設非 預期懷孕相關資源與專人諮詢服務。墮胎諮商不僅是處理危機事件,更是 協助青少女正向發展的策略,其目的在提供青少女精神上的支持及提供解

決危機的資訊和方法,增進青少女因應技巧以及處理各種相關的複雜情境 的能力(劉杏元、呂慧珍,2006)。

陳欣憶(2002)研究顯示學校面對青少女懷孕生子的問題時,解決方 式多學生辦理休學或退學,而不是站在輔導協助立場,給予學生積極的幫 助。建議參考國外的實行方案,結合醫療、輔導、教育、社福等各方面,

有效減低青少女懷孕現象。周麗玉(2005)指出學校在處理學生懷孕事件 應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與其施行細則、學生懷孕是件輔導及處理要點及其 他相關法令,建立出學校學生懷孕事件之輔導與處理流程;並應重視以下 之原則:積極維護基本人權,保障受教權與工作權;處理過程應嚴守專業 倫理,尊重隱私且採取必要之保密措施;統整校內外資源並提供必要之經 費,以維護當事權益、提供最大協助;並審慎因應該事件對學校之衝擊。

學校應常設兼具行政權與專業權威之團隊,以為性別平等教育與事件 處理之資源整合與後勤機制。如果學校僅於「緊急事件」時,才臨時依法 組隊,不旦人才尋找不易,且合作默契也不足。況且除了依法職責之處理 小組之外,依機關行政系統配合處理之事項仍多,例如人力與經費,必須 強而有力的行政權才能做出有效的溝通與資源整合。因此兼具行政權與性 別專業權之團隊,不但可以提供常態性的專業諮詢,也作為「申訴信箱」

答覆與處理之專業常設單位,更可以在危機處理時發揮有效行政與專業協 調之機制,達成資源統整與補給(周麗玉,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