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台灣專業貿易商於貿易服務之核心競爭力
第三節 專業貿易商之貿易服務核心競爭力分析
四、 貿易商於貿易服務競爭力之自評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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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為客戶選
定通路商
(通路建 構)
55.3% 3.08 1.76 安排保險 72.3% 3.71 2.68
信用調查 51.1% 3.21 1.76 安排倉儲 80.9% 3.68 2.96 代表客戶
議訂契約 68.1% 3.34 2.3 進出口
檢驗 74.5% 3.66 2.72 供應商之
管理及 訓練
78.7% 3.32 2.62 進出口
報關 85.1% 3.78 3.24 通路商之
管理及 訓練
55.3% 3.12 1.78 進出口
結匯 68.1% 3.59 2.52 售後服務 95.7% 3.82 3.46 資金融通 72.3% 3.38 2.46
於表 3-4 中「有提供該項服務之專業貿易商的自評平均分數」欄位,乃只計 算有提供該項服務的專業貿易商之自評平均值。觀察該欄位可發現,有提供交易 創造服務的專業貿易商,其交易創造服務的自評平均分數範圍落在2.5~3.9 分之 間,未滿3 分的項目包括電子商務平台、廣告與推廣;3~3.5 分的項目包括市場 資訊的蒐集與分析、產品研發與設計、行銷策略規劃、為客戶選定通路商(通路 建構)、信用調查、代表客戶議訂合作契約、供應商之管理及訓練、通路商之管 理及訓練;3.5 分以上的項目則包括為客戶選定供應商(搜尋貨源)及售後服務
(整理於表3-5)。
而於實體履行服務方面,有提供服務的專業貿易商在實體履行服務的平均自 評分數普遍較交易創造服務高,範圍落在3.3~3.9 之間,未滿 3.5 分的項目只有 資金融通一項;3.5~3.75 分的項目包括貿易包裝與刷嘜、安排運送承攬、安排保 險、安排倉儲、進出口檢驗、進出口結匯;而3.75 分以上的項目包括相關成本 及運保費之詢報價、貿易單據製作、產品加工、產品品質管控以及進出口報關(整 理於表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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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5 依據交易創造服務及實體履行服務之分類彙整之專業貿易商於貿 易服務之自評平均分數
交易創造服務
平均分數範圍:2.5~3.9 分 未滿3 分 電子商務平台、廣告與推廣
3~3.5 分
市場資訊的蒐集與分析、產品研發與設計、行銷 策略規劃、為客戶選定通路商(通路建構)、信 用調查、代表客戶議訂合作契約、供應商之管理 及訓練、通路商之管理及訓練
3.5 分以上 為客戶選定供應商(搜尋貨源)、售後服務
實體履行服務
平均分數範圍:3.3~3.9 分 未滿3.5 分 資金融通
3.5~3.75 分 貿易包裝與刷嘜、安排運送承攬、安排保險事宜、
安排倉儲事宜、進出口檢驗、進出口結匯 3.75 分以上 相關成本及運保費之詢報價、貿易單據製作、產
品加工、產品品質管控、進出口報關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整體而言,專業貿易商於實體履行服務之自我評價是 較高的,亦即大部份之受訪者認為其提供之實體履行服務較具競爭力。
而於表 3-4 中的「所有樣本於該項貿易服務的自評平均分數」欄位,乃為所 有受訪之專業貿易商(包含未提供該項服務者)於各項貿易服務的自評平均值,
藉此以觀察目前台灣專業貿易商之貿易服務提供情形。於實體履行服務方面,幾 乎所有的服務項目皆為2.5 分以上,然交易創造服務則有一半的項目分數低於 2 分,顯示台灣專業貿易商在貿易服務提供上普遍集中於實體履行服務。
由於本研究所提出之貿易服務項目多達 22 項,為便於分析,以下將進一步 進行因素分析,試圖找出重要的貿易服務類型,以及在交易創造服務及實體履行 服務此種分類下,有無更進一步的貿易服務分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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