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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將藉由 Dryzek 的分析進一步指出,一旦跨過那個在 Elster 經典之作 中,看似揮之不去的「論壇」隱喻後,我們才能重新關注審議民主理論的真正內 涵。事實上,審議民主的理論來源有二,但審議民主卻在轉向之後,遺落了兩種 理論來源的其中一種,這不僅導致審議民主在實踐上嚴重偏向,更讓審議民主的 真正批判力道無法展現。也因此,若要真正實踐審議民主,則有必要先行導正對 審議民主的這種偏頗想像。
第二節、轉向之後,遺落什麼?
誠如上節所述,民主理論或實踐確實需要「審議」轉向,以便讓民主往更符 合審議方向前進,亦即找到一個可以讓更多人,就更多議題作更民主參與的實踐 方案。然而,在審議轉向這個呼聲的背後,不同的研究者對審議轉向的內涵卻有 歧見,有人認為「論壇」的風行,就是審議時代已至;但有人卻認為,論壇取徑 盛行後,一些原本應該與審議轉向一起推進的根本原則,卻反而被忽略了。就此 問題,當初提出審議轉向的Dryzek(2000)表達出最為深刻的關注,他試圖用《審 議民主及其超越:自由主義者、批判者、爭論》一整本書,來提醒審議民主論者 正視這個問題。Dryzek(2000)認為,審議民主理論的基礎應該有兩種來源:一是 自由憲政主義(liberal constitutionalism);另一則是批判理論(critical theory)。在自 由憲政主義的基礎下,又可分為三派。第一種派別認為,審議是為了正當化基本 的自由權利,亦即基本原則應訴諸審議,尋求共享的觀點,比方說 John Rawls 認為,透過「公共理性」(public reason)所進行的審議,應該限定在與基本正義相 關的議題上。第二種派別則認為,應該在憲政體制中,找到可以促進審議的作法,
因為憲政體制本來就保障審議的存在,比方說提升立法、司法的審議過程等等。
第三派則認為,制定憲法的過程本身就是一種審議過程,比方說 Amy Guttman 與Dennis Thompson 認為,審議與憲政體制間會互相補充。
不管是那一種派別的自由憲政主義,站在這些立場上的審議民主論者,都嘗 試在憲政制度下找尋審議民主的可行性。無疑的,改善憲政制度確有必要,因此 抱持這種理論基礎的審議民主論者,對審議民主的貢獻不可抺滅。問題在於,當 審議民主論者「過度」擁抱自由憲政主義時,反而會讓審議民主受到限制,而不 是持續地往前發展。從理想上來看,憲法確實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因此也確保 了審議的可行性,所以審議民主似乎只要能夠讓憲政體制更為健全,就能確保民 主的良性發展。然而,將審議民主的根基全然倚靠在自由民主的憲法保障上,看 來穩當實則不然,因為從實踐上來看,即使憲法保障每個人自由平等,但每一個 族群或團體,其實對決策都具有不同的影響力,甚至有些在決策過程中看似沒有 任何影響力的族群,反而才是真正影響決策的人。比方說,在立法院的法案審查 過程中,企業財團的領導者雖然都不具投票權,但仍能透過其他方式影響決策。
更進一步來看,如果議題超過國界,比方說全球性的環保問題,那麼以憲政為基 礎的審議民主機制,是否亦能妥當處理?合法性或正當性如何取得?
事實上,Dryzek 在書中逐一詳列自由憲政主義下的審議民主限制,無非是 想要彰顯出,在審議民主的起源中,有另一個取徑漸被遺忘,亦即 Dryzek 所稱 的批判理論取徑。Dryzek(2000)認為,自由憲政主義與批判理論取徑的主要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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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並不來自於前者接受現況而後者不然。事實上,兩種取徑都希望能突破現狀,
也就是說,兩種取徑都希望能夠創造出可以進行良好審議且無壓迫的政治對話,
但自由憲政主義卻有過度熱衷於制度和法令設置之嫌。比方說,John Rawls 便曾 提出,要讓選舉遠離金錢的解決之道,就是設置公基金來資助選戰,而改善民主 的可能性,其實應置放在與憲政體制相關的機制之中。然而,這種改善方式其實 意味著,自由憲政主義取徑並未體認到,在民主決策過程中,除了憲政體制中的 制度和法令之外,還有很多體制外的機制,會試圖影響決策過程,這些影響並無 法依靠制度,或法令加以改善、排除。比方說,意識型態或主流論述等等因素,
都會預先設定審議的主題或內容,若未能跳脫既有制度,而僅在既有制度上尋求 改善,其實很難找到改變的可能。也因此,Dryzek 認為,審議民主論者應要嘗 試找回這個漸被遺忘的批判理論基礎。
從 Dryzek 在書中的行文來看,他所指的審議民主批判理論取徑,深受 Habermas 的溝通行動理論影響。溝通行動理論認為,溝通理性(communicative rationality)的實踐場域,應該是生活世界(life world),而不是國家或系統,因此,
審議民主的發展若僅著重在既有的自由民主制度上,其實是遺忘了批判理論取徑 的初衷(Dryzek, 2000)。可惜的是,Habermas(1987)將實踐的可能置放在「理想言 說情境」(ideal speech situation)上,並預設了四個有效性宣稱(validity claim),包 含「正當(rightness)聲稱」、「真理(truth)聲稱」、「真誠(truthfulness)聲稱」和「可 理解(comprehensibility)聲稱」,以期能達致真正的溝通。這些預設讓人很難與市 民社會的真實情況產生聯想,因為在複雜多元的現代社會,所謂「理想言說情境」
是否存在,已讓人十分懷疑,若再加上資源有限,且資源必須經由決策才能進行 分配的情況下,要讓參與者在理想言說情境下達成共識,幾近是緣木求魚。也因 此,試圖透過這個取徑來解決民主困境者,最後似乎只能在體制外進行批判而別 無他法。
為了處理這個困境,Habermas(1996a)逐漸改變他的立場,並開始關注市民 社會的溝通過程如何影響決策,只是Habermas 自己最後也向自由主義靠攏。對 Habermas 而言,市民社會所產生的論述,僅能具備影響力,這個影響力必須經 由選舉的管道,轉換成為溝通權力(communicative power),並進一步將代議士推 進立法院,溝通權力才得以藉此影響真正決策(Habermas, 1996b)。Dryzek(2000) 認為,Habermas 將選舉視為是公共領域論述去影響國家決策的主要管道,實在 令人驚訝,可見Habermas 根本沒有體認到,利益團體介入選舉之深,天真地以 為論述的影響力,可以順利地進到國會之中,而Habermas 將希望置放在選舉之 中,也證明了他已不再堅持批判理論的立場,轉而投入自由主義的懷抱,並帶起 批判理論取徑投靠自由主義的風潮。Dryzek 是這麼說的:
自由主義是政治思想歷史中最有效的吸塵器,可以吸納看來是挑戰它的 所有學說,不管是批判理論、環境主義、女性主義或是社會主義。一些 自由主義者,或是已被吸納進自由主義中的某些人,可能認為這個吸納 能力是優勢,我持相反立場,因為自由主義耗盡了具備批判距離的政治 想像(political imagination of the critical distance),若要思索主宰的政治 制度和實踐如何變得更好,這個政治想像是必須的。(Dryzek, 2000: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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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yzek(2000)更進一步指出,審議民主論者向自由憲政主義靠攏,將會出現 兩種問題。首先,民主並不是一個靜態的制度,而是動態的變動過程,何以民主 理論得在接受當代民主現狀的情況下,去發展民主模式?事實上,任何時期的民 主現狀,都是由特定時空形塑出來,而不是唯一的民主狀態,因此,民主理論應 關注的不應是民主模式,而是「民主化的過程」。對Dryzek 而言,民主化的過程 應包含三種面向上的延伸:一是市民權的推展,指的是讓更多的人有能力,可以 有效地參與集體決策;二是範圍上的延伸,讓更多生活中的議題和領域可以納入 民主程序之中;三是擁有真正的控制能力(authenticity of the control),指的是人民 對決策的控制不再是象徵意義,而是真實存在的,讓自主且有能力的人民,可以 進行有效的參與。此外,向自由憲政主義靠攏,也會讓審議民主失去批判力道,
並喪失挑戰當代民主現狀的必要資源。因此,民主理論真正需要的,是一個更具 批判能力的審議民主理論,讓審議民主理論的批判力道得以被復興,一如Dryzek 所信奉的「對話民主」(或譯為話語民主、協商民主)(discursive democracy)一樣。
從上述可知,提出「審議轉向」一詞的 Dryzek 深信,審議民主真正優越之 處在於,它能夠對既有的權力結構展開批判工作,而不是急於附和既有機制,或 在既有機制中尋求藏身之處,更重要的是,審議民主制度有效與否判準,不是它 是否能有效地制定出符合共識的決策,而是它是否能不斷地推進民主化或深化民 主。換言之,既然審議民主是針對自由民主的弊端而來,審議民主所要處理的,
當然不是配合自由民主的運作機制,並從中設法找到些許空間,以便讓審議民主 可以在決策時以討論取代投票,若如此,這其實只稱得上是運用審議技巧的「自 由民主」──而不是「審議民主」──機制。相反的,審議民主應該要處理的是更 為深層的問題,是能夠真正深化民主的方案,這個方案必須能夠處理社會所面臨 的真正困境,並持續不斷地彰顯多元及凝聚共識,其中可能包含不確定風險、長 久不斷的價值衝突、環保,以及跨國界議題等等。事實上,在討論審議民主如何 走出既有困境的同樣脈絡下,Hand(2007)也認為,因為「現在的民主形式基本上 太易受資本利益影響與佔據,以至於很難看到民主形式能夠提供任何真正可能的 希望」(ibid.: 102),也因此,若僅將審議民主的希望,置放在改善自由民主的決 策機制上,其實是忽略了當下的民主實踐,已與福利國家和新自由主義的聚合民 主極度靠攏的這個事實。
這意味著,不管被稱為市民社會或公共領域,那個公民得以交換意見,並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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