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歐巴馬執政時期對阿富汗之外交政策
第三節 造成歐巴馬在阿富汗政策上差異之個人特質因素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三節 造成歐巴馬在阿富汗政策上差異之個人特質因素
在上一節中的推論可以知道,歐巴馬在阿富汗的外交政策上可以簡單地歸納 出三個方向,其目的在於根絕蓋達組織在當地所可以活動的可能,先透過軍事行 動來建構和平的可能,再透過發展與援助讓阿富汗可以成為有能力自我保護不受 塔利班侵害的國家。以一種傑佛遜主義精神的方式希望透過速戰速決在阿富汗建 立長久的友好邦誼。在第三章中本文推導出來美國歷任總統的阿富汗政策,自從 艾森豪總統邀請阿富汗加入巴格達條約組織失敗後,一直要到卡特總統時期,由 於阿富汗本身政策突然轉向,最後形成蘇聯入侵阿富汗的事實,美國才開始在阿 富汗所有行動,長達十年左右的蘇聯-阿富汗戰爭,在雷根總統時期畫下句號,
隨之而來的是蘇聯的即將解體,美國與蘇聯共同在阿富汗保證不干涉的情況下,
歷經老布希與柯林頓時期放任阿富汗內戰,進而形成塔利班的政權崛起,最後成 為恐怖主義的溫床。
而與第二章中米德的分類做連結分析,過去的美國總統之中並不乏像是卡特 的傑佛遜主義者或者是如柯林頓一樣同樣為冷戰後民主黨籍的總統,為什麼歐巴 馬與過去歷任的總統相較,會在阿富汗的外交政策上出現如此大的轉變?米德外 交政策傳統學派的分類主要來自於各總統實際作為的歸納,正如米德本人所言,
並不期望建立一個穩定而詳細的國家行為理論,對於各任總統之間為什麼會產生 變化,並沒有一個詳盡的說明,在 Special Providence 中,米德所提出各種主義 的消長,會隨著時間與國際大環境的變化而產生不同,但除了國際局勢不同之外 必然還有其他的影響因子。本文的將分析的關鍵放在每個總統時期大體的政策,
其中有些總統信賴國家安全顧問,如尼克森。有些總統喜歡自我決策,如老布希。
各自皆有不同的決策風格。因此在為了理解各總統間在擬定外交政策上的差異性,
嘗試使用外交決策分析中偏向政治心理學的方法來協助米德理論上的不足。
利用政治心理學來解釋外交決策大約是從 1950 年代開始成形,1965 年史布 勞特夫婦(Harold and Margaret Sprout)在其著作The Ecological Perspective on Human Affairs中提出在制定外交政策中,心理環境(psychological milieu)的研
‧
勞特夫婦之後,赫嫚(Margaret G. Hermann)開始針對領導人的性格做出研究,在赫嫚的論點中,特定的外在環境限制,即:(一)領導人被迫定義或解讀一個 格(interpersonal style),意指為領導人如何處理其與其他政策制定者間的關係。49 2001 年赫嫚在“Who Leads Matters: The Effects of Powerful Individuals” 一文中將 領導人在面對外在約束的反應、資訊的開放程度與在動機上是重視問題還是重視 個人特質的代表作The Presidential Character: Predicting Performance in the White House 中先指出他的研究並總統個人特質的決定論,所要表達的是說明總統決策 時,個人特質會影響傳統決策研究上「理性選擇」的結果。50
47 Harold Sprout and Margaret Sprout, The Ecological Perspective on Human Affairs,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International Politic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66), 118.
48 Margaret G. Hermann, "Effect of Personal Characteristics of Political Leaders on Foreign Policy," in Why Nations Act: The Theoretical Perspectives for Comparative Foreign Policy Studies, ed. Maurice A.
East, Stephen A. Salmore, and Charles F. Hermann (Beverly Hills, Calif. : Sage Publications, 1978), 55.
49 Ibid., 59-61.
50 James David Barber, The Presidential Character: Predicting Performance in the White House (New Jersey: Prentice Hall,, 1992), 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巴柏的看法中,總統的「個人特質」(personality)決定於他的「風格」(style)、
「世界觀」(world view)與「個性」三者,其中風格是最顯而易見的,指的是 總統在展現其言詞、人際關係與其所完成工作所習慣的方法。世界觀則與總統主 要與政治相關的信仰所組成,包含其對於社會中因果關係、人性、道德衝突中的 觀感。個性則是總統面對人生的傾向與態度。總統的個性會與他所面對的政治處 境(political situation)互相共鳴,這種政治處境由公眾或壓力團體、國會裡的政 黨平衡,最高法院的推力等所共同設定,個性將決定總統如何面對。同時除了政 治處境之外,另一個外在的因素在於民眾期待的氛圍(climate of expectations),
這種期待的氛圍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種情況是民眾對於總統相當的放心,樂觀的 認為總統將照顧好他的人民。第二種則是希望總統有所行動或進展,認為總統有 責任去領導這個國家做些什麼事。最後一種則是對合法性的期待,認為總統必須 在正確的方向上使用正確的方法,特別是帶有一種道德上的合法性。民眾期待的 氛圍是會隨著時間演進所變化,在戰爭時期、和平時期都會有不同的變化。51
巴柏認為個性是主要提供總統政策推力與大方向的因素,但不是絕對,因為 也有可能會是世界觀與風格的影響。因此在判斷總統個性上,巴柏選擇「主動-
被動」與「正面-負面」兩個要素來評判,形成一個 2 乘 2 的方格矩陣。主動與 被動是指總統在他的工作上所花費的精神與時間,如詹森總統常常工作到日落後 很長一段時間,但柯立芝總統(John Calvin Coolidge)則喜歡睡上 11 個小時,
這種情況就會決定他們在「主動-被動」的軸線上的位置。「正面-負面」的軸 線則是總統如何感受他們自己的作為,換句話說,他們如何看待自己的總統的權 責,是正向的享受,還是負面的悲觀。為什麼只採用這兩種簡單的面向來分析,
巴柏表示這兩個軸線,正好是可以代表的每個總統如何面對人生的重要特徵,相 較於其他更為複雜,但是如何取捨都會有偏頗的情況下,這兩個軸線反而可以簡 單的讓我們去了解全貌。52
51 Ibid., 5-6.
52 Ibid., 8.
‧
正面(Positive) 負面(Negative)
主動(
A ct iv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自 James David Barber, The Presidential Character: Predicting Performance in the White House (New Jersey: Prentice Hall, 1992)。
在巴柏的分析中,這四種類型的總統分別會有下列特性: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且尋求權力。容易將環境導向具有侵略性,而他們向來無法管理 自己的侵略性。這類型的總統在政治系統內灌注了能量,但是是 一種被扭曲的能量。
(三) 被動-正面:此類型總統的人生是比較偏好情感的,相對於個人 武斷的結果,他們更傾向於平和與合作。但是他們常常會在膚淺 的樂觀與自己過低的自我尊重中矛盾。正面的態度有助於弭平爭 論並且帶來鼓舞,故常常有助於軟化政治上的惡劣情勢,但他們 的依賴性與脆弱性也會造成政治上的失落。
(四) 被動-負面:這類型的總統並不喜歡扮演政治性的角色,同時他 們認為政治上的自尊根本是不必要的,因此他們也沒有特別去維 護。他們認為自己會成為總統是因為他必須去做的,通常缺乏去 扮演好一個良好政治領袖的經驗與彈性。這類總統傾向在爭議與 不確定的政治議題中逃脫,他們堅守合宜的方式與權利,避免受 到少數政客的汙染。
巴柏的書中並沒有對歐巴馬進行研究,但簡單根據本文之前對歐巴馬的分析,
似乎可以得出歐巴馬的總統個性應該是屬於「主動-正面」的,曾在 1970 年擔 任尼克森政府白宮法律顧問的狄恩(John Dean)在 2008 年歐巴馬贏得總統選舉 後,發表了一篇用巴柏的理論來分析歐巴馬總統個性的文章。53 狄恩透過歐巴 馬的兩本著作Dreams from My Father: A Story of Race and Inheritance與The Audacity of Hope開始著手,以巴柏的研究方法論證出,歐巴馬屬於「主動-正面」
的個性。巴柏的研究主要是針對各總統的個性去分析他們在外交政策或外交事務 中的態度與結果,或許可以用來解釋在上一節末尾所提出的問題,為什麼歐巴馬 在阿富汗的外交政策會顯如此不同,特別是同黨籍的也是同樣外交政策傳統學派
53 John W. Dean, "Predicting the Nature of Obama's Presidency,"
http://writ.news.findlaw.com/dean/20081114.html.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的卡特總統,以及在類似的國際局勢下,同黨籍的柯林頓總統,他們的對阿富汗 的外交政策與歐巴馬產生差別,以下將分別討論。
與卡特時期之比較
回顧卡特政府時期對阿富汗之外交政策,1978 年阿富汗共和國的達烏德遭 到國內親蘇份子政變暗殺,蘇聯所扶植的阿富汗人民民主黨在阿富汗建立了阿富 汗民主共和國,對於此一事件卡特政府並沒有在國際間表示任何意見,可以視為 美國在此時其實是默認阿富汗屬於蘇聯的勢力範圍。事實上,在第三章的分析中 可以知道,自艾森豪總統開始,就已經把阿富汗視為潛在的敵人,因此卡特政府 會有此政策並不意外。一年後,阿富汗民主共和國中再度發生政變,態度轉向親 美的總書記阿敏遭到蘇聯的指示推翻,此時卡特政府的態度突然有 180 度的變化,
開始公開譴責蘇聯的入侵舉動,並且開始透過巴基斯坦提供阿富汗游擊隊支援,
協助其對抗蘇聯,但由於並無明顯可見的成果,最後被視為是失敗的政策。簡單 而言,從原本的不干預轉變為擴大干預,是卡特政府在面對阿富汗的外交政策。
根據米德分析中,卡特總統屬於傑佛遜主義,希望可以盡可能地減少美國在 其他國家的承諾,避免擴大在海外的衝突。在本文的分析中,歐巴馬一樣屬於傑 佛遜主義,特別在處理阿富汗外交政策上,更可以明顯看出傑佛遜主義背後在維 護國內民眾的權益與安全下,節制不必要同時可能樹敵的海外行動。同樣是傑佛 遜主義,造成其差異點為何?其中一個基本因素當然是因為國際環境的差異所造 成,卡特政府時期,冷戰還在繼續,阿富汗處於美蘇之間接近緩衝地帶的國家,
然而到了歐巴馬政府時期,蘇聯已經解體,並且在阿富汗問題中,並沒有其他區 域的強權介入。然而單討論國際環境的差異可能不足以作出全盤性的解釋。
然而到了歐巴馬政府時期,蘇聯已經解體,並且在阿富汗問題中,並沒有其他區 域的強權介入。然而單討論國際環境的差異可能不足以作出全盤性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