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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八不政策,壓抑採礦大戶亞泥與台泥之反對

若納稅人未反對加稅,則推動加稅必然事半功倍。花蓮縣內最主要兩大採礦業 者亞泥與台泥,就是推動礦石稅加稅時設法減少阻力的主要目標。從 105 年礦石 稅加稅與鬆綁八不政策同時出臺可知,兩者有相當之關聯。依訪談資料,縣府在98 年底宣示八不政策主要針對的對象係水泥業者,蓋亞泥與台泥之水泥產量合計以 及大理石採礦量合計占全國七成到八成,縣府若使台泥與亞泥對加稅方案妥協,便 能大幅減少加稅的阻力,開闢財源。畢竟產業龍頭若不反對,則反對加稅的聲浪會 減低不少,而縣府使台泥與亞泥妥協的關鍵策略即以八不政策為名,分別對亞泥及 台泥落實在土地續租以及水土保持計畫許可權限,使採礦業者面臨礦區可能無法 開採的風險,然後據以獲取對業者談判加稅之籌碼。

亞泥方面,99 年 10 月縣府以八不政策為由對亞泥租賃之土地是否續租不予准 駁,但依礦業法規定亞泥得透過向法院提存租金的方式持續開採,因此亞泥並未直 接受到影響。對此,環團代表G4 指出,八不政策沒有達到抑制產業發展的效果,

但仍營造維護環境、禁止開採氛圍,使相關產業面臨不明的發展前景。本文認為,

雖然亞泥水土保持計畫此前已審查通過並且開工,八不政策並未對其造成影響,但 從縣府未准租約的情況來看,未來猶有可能透過土地不予續租抑或提高租金的手 段,驅使亞泥對加稅妥協。職此,亞泥人員F2 表示「能夠鬆綁就是好事」,非無 道理。105 年加稅同時鬆綁八不政策之後,縣府在 9 月核准租約、提取租金,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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鬆綁八不政策的承諾,讓亞泥在土地租賃方面無後顧之憂。

如果花蓮縣政府因為八不政策卡住了台泥,未來包括我們,其他的新礦場也有可能被卡住,

所以能鬆綁就是好事。(F2

但傅縣長因為八不政策,就不去續租土地給亞泥,但礦業法規定還是能繼續開採,對業者 只是沒有租約,實際上並沒有影響,亞泥還是每年把租金送法院提存。傅縣長把租約一放 就放了6年(9910月),不去處理,到了八不政策鬆綁(1054月)之後,縣府才核 准租約(1059月),很有可能是跟鬆綁有關係的。(G4

相對於亞泥,台泥受八不政策影響更為嚴重。台泥長年來在和平工業區投入建 設港口、水泥廠以及發電廠等設施,已做好長期投資與營運的準備,金昌礦區亦係 其依據寶來與合盛原礦區環評建議的聯合開採規劃。經查,台泥於 102 年 4 月即 向縣府申請水土保持計畫開工許可證及申報開工,縣府以「請經審存在部分問題尚 待釐清」為由,多次退回而未予准駁,致台泥金昌礦區遲遲無法動工(工商時報,

2019)。105 年 2 月,縣府方核發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及同意開工函後,然後於同 年9 月 1 日經濟部同意才得以開工。在 105 年 3 月,縣府即召開礦石開採稅重行 制定公聽會,提案將稅率調漲至每公噸100 元,並於 105 年 4 月議會通過加稅法 案,表明了立法期程相當密接。且從縣府迅速提前半年廢止第二期、而開徵第三期 的行動來看,本文認為八不政策確與加稅緊密關連,在台泥妥協、反對阻力大幅減 少之後,縣府即迅速推動加稅,充裕財源之動機十分強烈。

由於申請礦區水保計畫遭縣府擱置,台泥基於成本考量,乃不得不對加稅妥協。

礦務局官員D2 指出,金昌礦區是寶來與合盛原礦區開採的關鍵,若金昌礦區無法 開採,寶來與合盛原礦區均無法繼續開採,導致和平水泥廠缺乏料源。然後,台泥 不得不向幸福水泥的福安礦區以較高成本購入石灰石,以維繫和平水泥廠的營運,

如亞泥人士F1 所言,台泥和平廠設施、設備俱在,只欠石料而已。

你知道金昌礦區為什麼跑不掉嗎?勇士山有合盛礦區,另一半剛好就是金昌礦區,對於合 盛礦區來說,開採下去也就只能挖到一個坡度,如果不讓金昌礦區開採,合盛礦區就沒有 辦法降階,合盛礦區一旦沒辦法降階,隔壁的寶來礦區也不能降,這就導致台泥完全沒有 料源。(D2

台泥的礦區如果不能採,就會跟其他業者買石頭,畢竟他們只是缺石頭而已,設備還是持 續運作,所以跟其他業者買石頭就能維持,這對他們的成本結構是有影響,但對我們沒有 影響。(F1

如下表6-1 以及圖 6-1 所示,台泥的寶來與合盛原礦區在 103 年面臨枯竭,係 因為勇士山另一面的金昌礦區遲遲無法開採,使得兩礦區在 103 年及 104 年幾乎 沒有產量;而台泥缺料期間,幸福水泥的福安二礦產量在104 年高達 521.91 萬公 噸,足表明當時台泥係購入福安礦區之礦石維繫營運。直到 105 年金昌礦區水土 保持計畫經縣府核准後,台泥在花蓮的三個礦區始有產量,福安二礦在 106 年產 量即減少至270 萬公噸,顯示金昌礦區確實是台泥和平廠的關鍵礦區。由此可知,

縣府以八不政策之名義,運用水土保持計畫施工許可准駁權,導致台泥花蓮廠缺乏 料源而產量減半(更生日報,2015c),逼得台泥基於成本考量而不得不向縣府的 加稅提案妥協,換取八不政策的鬆綁。

表 6-1 花蓮縣內大理石礦場 98 年-107 年產量表(單位:萬公噸)74

水泥公司 台泥 亞泥 幸福 欣欣

供料礦場 寶來石礦 合盛原石礦 金昌石礦 新城山 富山富益 福安二礦 和仁一礦

98 年 814.60 69.80 - 604.38 40.06 226.36 94.34

99 年 936.52 8.99 - 561.96 36.15 280.03 112.64

100 年 867.48 60.45 - 521.15 21.83 318.19 93.72

101 年 341.20 490.49 - 466.80 31.88 349.63 139.98 102 年 266.81 236.83 - 540.20 29.99 378.61 139.80

103 年 51.74 15.48 - 583.58 23.13 475.61 139.80

104 年 0.72 0.20 - 565.21 19.23 521.91 139.93

105 年 35.88 40.94 27.87 556.54 18.08 428.15 118.95 106 年 10.49 201.70 181.74 495.50 24.32 270.33 95.38 107 年 19.45 229.49 278.36 476.41 12.11 177.08 117.01 資料來源:經濟部礦務局

74 台泥、亞泥所產大理石均供交水泥用。福安二礦係一部供交宜蘭水泥廠製作水泥,一部則係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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