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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重探韓愈精神世界 ──對清末民初韓愈批評的回應

第三節 重探韓愈的明道之心

清末民初「民主」意識的高漲,形成了時人對傳統所尊之「道統」的隔閡,

甚至衍生出種種帶有敵意的負面牽連。以倡言「道統」名世的韓愈,在本時期遂 不免要承受「不知億兆」(嚴復語)、「見道未明」(章太炎語)的批評,連他 為明道而作「古文」的價值,也在本時期掩沒不彰,只有胡適、陳獨秀片面地從

「語言形式」角度加以肯定。直到錢穆點明韓愈「以道治文」的特色,以及錢鍾 書提出古文家「所求在美」的觀點,才能從作者創作意識的角度,重探韓明道之 文的普遍性與永恆性。

一 「道」在先王之教

韓愈在〈原道〉揭示了先王之教的作用與價值,主要便在「相生養之道」。

〈原道〉曰:

古之時,人之害多矣。有聖人者立,然後教之以相生養之道。為之君,為 之師,驅其蟲蛇禽獸,而處之中土。寒然后為之衣,飢然后為之食。木處 而顛,土處而病也,然后為之宮室。為之工以贍其器用,為之賈以通其有 無,為之醫藥以濟其夭死,為之葬埋祭祀以長其恩愛,為之禮以次其先後,

為之樂以宣其壹鬱,為之政以率其怠勌,為之刑以鋤其強梗。相欺也,為 之符璽斗斛權衡以信之;相奪也,為之城郭甲兵以守之,害至而為之備,

患生而為之防。今其言曰:「聖人不死,大盜不止;剖斗折衡,而民不爭。」

嗚呼,其亦不思而已矣!如古之無聖人,人之類滅久矣。何也?無羽毛鱗 介以居寒熱也,無爪牙以爭食也。是故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 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絲、作器皿、通貨財,以事其上者也。君

不出令,則失其所以為君;臣不行君之令而致之民,民不出粟米麻絲、作 器皿、通貨財,以事其上,則誅。今其法曰:「必棄而君臣,去而父子,

禁而相生養之道。」以求其所謂清淨寂滅者。嗚呼!其亦幸而出於三代之 後,不見黜於禹、湯、文、武、周公、孔子也;其亦不幸而不出於三代之 前,不見正於禹、湯、文、武、周公、孔子也。472

「為之衣」、「為之食」等等,乍看之下,彷彿是獨由聖人所為。嚴復譏詈〈原 道〉,所謂「聖人非人」云云,473正是著眼於此。人群關係之理想體現,正是禮 樂之道。所以〈原道〉所提「相生養之道」中,除了衣食宮室器用之外,更有喪 祭禮樂刑政之屬。所謂聖人之教,並非指器用事物,而是文化的潤澤。這一點,

在〈送浮屠文暢師序〉一文中說得更清楚:

民之初生,固若禽獸夷狄然,聖人者立,然后知宮居而粒食。親親而尊尊,

生者養而死者藏。是故道莫大乎仁義,教莫正乎禮樂刑政。施之於天下,

萬物得其宜;措之於其躬,體安而氣平。堯以是傳之舜,舜以是傳之禹,

禹以是傳之湯,湯以是傳之文、武,文、武以是傳之周公、孔子;書之於 冊,中國之人世守之。今浮屠者,孰為而孰傳之邪?474

聖人之教的內涵,即韓愈所謂「道」──「博愛之謂仁,行而宜之謂之義,由是 而之焉之謂道,足乎己,無待於外之謂德。」它真正價值在化育「禽獸」為「人」。

在韓愈看來,「民之初生,固若禽獸夷狄然。」未受禮樂教化的人,猶不知人之 所以為人。處於這種狀態的人,屬於人的理性靈性尚未受到啟悟育成,表現出來 的只有動物性的一面。人若不能知仁義道德,便如禽獸般只關注生理層面的需求。

472 〔唐〕韓愈:〈原道〉,《校注》,卷 1,頁 15-16。

473 嚴復:〈闢韓〉:「如韓子之言,則彼聖人者,其身與其先祖父必皆非人焉而後可,必皆有羽毛麟介而 後可,必皆有爪牙而後可。使聖人與其先祖父而皆人也,則未及其生,未及成長,其被蟲蛇禽獸寒飢木 土之害而夭死者,固已久矣,又烏能為之禮樂刑政,以為他人防備患害也哉?」《中國學術名著》,頁 390。

474 〔唐〕韓愈:〈送浮屠文暢師序〉,《校注》,卷 4,頁 251-252。

而當需求隨著慾望膨脹而無所節制,現實上的資源又有限制的時候,那麼人與人 間就必然會發生爭奪、衝突乃至戰爭與殺戮。韓愈所謂「古之時,人之害多矣」

一句當由此觀入。聖人之出,不在於提供衣食宮室器用本身,而是啟蒙了人心中 原有的理性與靈明,使人自如禽獸般混沌無思的狀態,脫化為擁有自覺所以為人 的人。若不如是,則人間將永遠處於渾沌未明的長夜,擺脫不了無止盡的爭奪與 殺戮。聖人之出,正在鑿破此一混沌,為人間帶來理性的光輝、自覺的靈明。所 以杜甫說「天不生仲尼,萬古如長夜。」即有深悟於此。韓愈所謂「如古之無聖 人,人之類滅久矣。」亦應由此來說。錢穆謂「韓公尊仁義,乃專本於人道」、

「其論人道,乃始一本於儒宗旨也」。475

由上可知,韓愈所謂「人」有兩指,一是未行人道,靈明猶未開化之人;二 是曾受先王之教所化,習於禮樂文化之人。這點分析,在〈原人〉一文中更為明 白。他在〈原人〉指出:

夷狄禽獸皆人也。476 但他隨即提出一個問題:

曰:「然則吾謂禽獸人,可乎?」曰:「非也。」477

上一句的「人」即在韓愈語境中廣義的、雙指的人,下一句的「人」則是狹義的、

單指有道德自覺的人。兩句所指的「人」所涉不同,所以也就發展出不同的語脈。

對韓愈來說,所以要對「人」之所指作出分明的辨析,目的在標舉「人者,夷狄 禽獸之主。」這裡所說的「人」,是有道德自覺的人。理想的「人」──即「聖 人」──能為夷狄禽獸之「主」。聖人知仁義,行道德,推行禮樂教化如春風化 雨,過程中或許有現實上遠近的限制,但關係上卻無對待的差別,此即〈原人〉

475 錢穆:〈雜論唐代古文運動〉,《中國學術思想史論叢(四)》,頁 59。

476 〔唐〕韓愈:〈原人〉,《校注》,卷 1,頁 26。

477 同前注。

所謂「一視而同仁,篤近而舉遠」,聖人之心,博愛仁厚如此。此說正與前文所 引「聖人者立……萬物得其宜」(〈送浮屠文暢師序〉)相應。反之,「主」若

「暴之」──意即不能合於「聖人之道」(恐自身亦流於夷狄禽獸之徒),則自 然不能化育夷狄禽獸,使永遠不能領悟其所以為人的理性與靈明,所謂「夷狄禽 獸不得其情」也。如此一來,「人道」必「亂」。前文所引「如古之無聖人,人 之類滅久矣」(〈原道〉),正可與此論互相參看。

韓愈接著說:

今其法曰:「必棄而君臣,去而父子,禁而相生養之道。」以求其所謂清 淨寂滅者。478

君臣父子,是社會人際之大倫。由此可知,韓愈指責的「不事上」,實是就悖反 社群倫理言之。換言之,「民不事上」,就是忽略了「相生養」之相互往來之關 係,意即不再致力於追求大我的分工,同時也輕忽了要求自我的責任。就韓愈當 身情況言之,當時社會入佛老者眾。他說:「古之為民者四,今之為民者六。」

(〈原道〉)具有生產力的四民,卻要資養六民,必然供不應求。韓愈有見於此,

感嘆「奈之何民不窮且盜也!」(〈原道〉)在他看來,入於佛老離倫背常之眾,

未能從事生產支持社會之民,就是偏離了聖人所揭示的「相生養之道」,就是「不 事上」。諸不事上之民,昧於「相生養之道」,不悟聖心之仁義道德,將大亂人 道,非但恐使普眾生民身陷窮盜之境,也將使人之理性靈明終黯而無光。就社會 關係言之,諸不事上之民,固然亂了秩序,自當受到誅罰;但若自聖人胸懷來看,

則夷狄禽獸皆人也,只是謬於異說,昧於靈明,故諸民猶惶惶於「清淨寂滅之法」,

未知「事上」之價值,在於成就「相生養之道」,在於領悟「仁義道德」之聖心。

在韓愈而言,佛教「清淨寂滅之法」,將有害於聖人所教「相生養之道」。所以

478 〔唐〕韓愈:〈原道〉,《校注》,卷 1,頁 16。

他主張「人其人,火其書,廬其居」,其意正是要諸人返回人間之倫理,重新正 視社會之關係與分工之職責;人道由是才能各得其情,文明由是才得以推進開展。

是故宋人真德秀盛贊韓愈:「自清淨寂滅之教行,乃始以日用為粃糠,天倫為疣 贅。韓子憂之,於是〈原道〉諸篇相繼而作。其語道德也,必本於仁義,而其分 不離父子、君臣之間,其法不過禮樂刑政之際。飲食裘葛,即正理所存;斗斛權 衡,亦至教所寓。道之大用,粲然復明者,韓子之功也。」479所言誠是。

扣回韓愈對唐代腹患──地方軍武勢力──的關注,從前文的論述可知,他 對節度使叛服無常的情形深有所會。這些叛將自擅其事,無視朝廷的行徑,也無 異於「不事上」;且相較於佛教「清淨寂滅之法」,這些武將的叛亂,更接近洪 水猛獸,無數百姓的身家性命都牽連其中。所以,韓愈行文中,往往視這些叛將 為「夷狄」、「戎狄」,如〈論捕賊行賞表〉曰:

況今元濟、承宗,尚未擒滅,兩河之地,太半未收,隴右河西,皆沒戎狄。

480

又如〈為裴相公讓官表〉曰:

方今干戈未盡戢,夷狄未盡賓……481

這裡的「夷狄」、「戎狄」所指,乃不臣服京師、朝廷之人。「夷」、「戎」即 相對京師、朝廷而言。此說另可證見他對管仲的形容:「九合諸侯,一匡天下,

戎狄以微,京師以尊」。482顯見他懷著強烈的夷夏之辨,所以他曾在上宰相書時 說過:「今天下一君,四海一國,捨乎此則夷狄矣,去父母之邦矣。」(第三書)

在政治意義上,「夷狄」、「戎狄」是與中央對立的地方勢力;在文化意義上,

479 引自《韓愈資料彙編》,第 2 冊,頁 472。

480 〔唐〕韓愈:〈論補賊行賞表〉,《校注》,卷 8,頁 610。

481 〔唐〕韓愈:〈為裴相公讓官表〉,《校注》,卷 8,頁 601。

482 〔唐〕韓愈:〈進士策問十三首〉其五,《校注》,卷 2,頁 104

「夷狄」、「戎狄」也可說是悖離先王之教、恐有害於人道。韓愈往往以「夷狄」、

「戎狄」稱之,應包含了至少這兩層意思。

就悖離先王之教的層面而言,在韓愈看來,佛教「棄君臣」、「去父子」,

「求清淨寂滅」之法,實與叛服無常、未以民生為懷的叛將沒有太大的差異,所 以他斥佛者為「夷狄之人」,斥佛法為「夷狄之法」。他在〈論佛骨表〉中說:

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製,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 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假如其身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

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製,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 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假如其身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