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檢閱
第一節 電子化政府的發展:效率、民主與治理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章 文獻檢閱
本章文獻檢閱分為三節,第一節檢閱電子化政府的相關文獻,說明電子化政 府的概念與發展過程的轉變,並重新檢視整體數位化政府的架構。第二節論述政 府資訊公開與數位民主的關聯;第三節則將焦點拉回立法院,說明議事資訊公開 的方式與內容,論述議事資訊透明化在數位國會中的價值。最後則綜合闡述數位 國會在數位化政府架構中的特殊性,強調IVOD 個案研究在數位國會研究中的重 要性,確立本文在學術研究及實務上的定位,並在檢閱數位國會文獻的脈絡下,
作為建構研究架構及設計訪談題綱的基礎。
第一節 電子化政府的發展:效率、民主與治理
在數位化政府的架構中,最初電子化政府認為ICTs 的發展能改善政府機關 的行政效率,也因為網際網路的發展,讓民眾能直接向政府機關表達意見,增加 與政府機關表達意見,以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機會,進而出現數位民主的概念,而 ICTs 的發展在過去數十年間已逐漸成熟,電子化政府提供了公民參與公共事務 的虛擬場域(virtual field),影響公民與政府機關間的互動關係,邇來,新興研 究認為電子化政府的發展,已不再僅限於改進效率與公民參與的概念,而有朝電 子治理(e-governance)多元管理及參與的傾向,讓公民透過網路參與公共事務 及表達意見,進而提升政府服務的效能(Aggarwal,2009)。
壹、 價值並存的電子化政府(
e-government)
電子化政府係指政府藉由資訊通訊科技的應用,改進政府與民眾(G2C)、
政府與企業(G2B)及政府機關間(G2G)的關係,以提升政府內部行政效率,
改善政府對外在公民的責任及與民意互動的回應性(聯合國,2003;World Bank,2005;轉引自李仲彬,2006)。而 Northrup 與 Thorson (2003)認為電子 化政府能使政府機關減少業務成本,提升公共服務生產力與效率,讓政府更透明 化,促進行政改革。實務上,政府機關實際應用內容項目,諸如:線上支付公用 事業、稅款及罰款等、申請許可證、辦理流程追蹤系統、申請牌照、線上採購、
線上申訴、電子公布欄、FAQs、資訊需求、客製化首頁、個人資料存取、線上 購票、網站管理員諮詢、違法查報區等(D'agostino et al, 2011)。另外,從加拿 大電子化政府發展經驗來看,認為電子化政府為影響政府決策過程、權力分享及 溝通協調的新興模式,意謂電子化政府帶來影響組織變革的可能(Allen, Juillet, Paquet & Roy, 2001)。綜合上述學者的看法,定義電子化政府(e-government)
的概念為:增進政府機關內部的行政效率與運作流程,對外則提供便利而迅速的 電子化服務,改善政府對公民的回應性。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而我國推動電子化政府服務過程,自民國87 年規劃建設基礎通訊環境,至 今逐漸強調e 化治理的概念(如圖 1);我國電子化政府的發展,越來越強調政 府網站與民眾互動(政府網站論壇、留言版、市長信箱等機制等),使民眾能直 接與行政機關溝通與發聲,擴大參與政府事務的機會;未來將更強化跨機關整合 服務的功能,使線上服務更能有效使用(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2007)。
圖
1 電子化政府推動進程
資料來源: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2009)。
電子化政府的發展,初期政府機關著重公共事務的電腦化,認為能提升內部 運作的行政效率,但也因為網際網路的發展,逐漸重視政府主動線上資訊公開,
提供線上服務的功能,以及應用ICTs 創造公共價值,進而興起電子化政府為資 訊社會帶來效率、民主及公民參與等多元價值的討論(李仲彬,2006;陳敦源、
潘競恒,2009),顯示這些多元的價值,在電子化政府的發展脈絡中,並非呈線 性式的發展,而是共同並存的;也就是說,在電子化政府的每個發展階段中,係 基於前一階段的基礎加以創新,進而出現新的價值與概念,但新的價值並不會取 代既有價值,因為在不同領域的學術研究中,對電子化政府的看法亦持不同角度 觀察,而使電子化政府具多元並存價值的現象(包含:提升行政效率、改善公民 參與…等),並且隨著ICTs 的發展而有所變動。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貳、 電子民主(
e-democracy)能實現全民參與嗎?
電子民主(e- democracy)、數位民主(digital democracy),或電子參與(e- participation),係指藉由ICTs讓公民實踐民主政治參與之意。多位學者(Clift,2002 ; Chardwick, 2003 ; 陳銘祥,2004;葉俊榮,2004;黃東益、蕭乃沂,2004;項靖,
2005;莊文忠、張鐙文,2008;項靖、顏上晴,2010)認同 ICTs 及網際網路讓 公民能以較低的成本參與政府決策、減少政治溝通成本、彌補民主代議制的缺 失、擴大民主政治參與的層面或程度、徵詢並迅速匯集民意、亦為公民監督政府 的管道,進一步藉電子民主或數位民主實現民主深化的理想;反之,亦有學者
(Kingham,2003 ; 陳銘祥,2004;葉俊榮,2004;王文岳,2004;莊文忠、張鐙 文,2008;陳敦源、潘競恒,2009)則提出反面立論,認為資訊通訊科技對強化 民主功能或政治參與條件並沒有實現,甚至因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排除了 公民參與民主的機會,反向造成民主赤字(democracy deficit),對行政機關而言,
則造成資訊超載及回應力不足問題;且可能因國家對資訊通訊科技政策的介入、
控制或忽視,而傷害創造民主的機會;另須思考公民政治疏離感或在缺乏政治參 與誘因下,而為電子民主參與率低的根本問題。而互動民主或治理(interactive democracy/governance)為數位時代下,電子政府及電子民主兩難僵局的解決方 案(王文岳,2004)。
探討電子民主的發展模式,需先檢視傳統的民主政治理論,根據政治學民主 理論的發展,可將民主理論區分為兩大類:古典理論與修正理論;自十七世紀以 來,古典理論的興起(又稱為規範的民主理論),主要討論實踐民主的作法,具 濃厚理想主義色彩,該理論假定在適當的政治環境下,公民參與政治的行為是理 性的,且公民對參與政治有高度興趣與意願;而Schunpeter等人則認為古典理論 高估公民參政意願與興趣,缺乏實證支持,進而提出修正民主理論(又稱實證的 民主理論),主張以實證方式解釋民主與政治的現象,認同政治菁英透過民主制 度,取得合法統治地位,該理論於1960年代相當盛行(呂亞力,1994),但於1970 年代興起的參與民主論者,則批判修正理論為菁英式民主,反思菁英政治及代議 制度的缺失,同時意識到公民直接參與民主的機會,肯定擴大公民參與公共政策 的民主方式(陳敦源、黃東益,2009)。以下分別就電子民主模式與電子參與層 次相關討論進行瞭解。
電子民主理論與模式乃依循傳統政治學民主政治理論的討論,如Astom
(2004)將電子民主模式分為:直接民主、互動民主與間接民主三種(如表 1,
轉引自王文岳,2004);又如Kingham(2003)檢視資通科技對未來政府民主體 制發展的可能影響,論述資通科技在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1、代議民主
1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係指能透過網路擴大讓公民涉入(involvement)政府決策過程的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2及參與民主(participative democracy)3三種民主形 態的影響。再者,呂亞力(1994)於《政治學》一書中,明確指出民主制度應包 含人民主權4、責任政治 5、多數治理6及尊重少數7四項特質。而電子民主部分,
Coleman(2005)亦指出運用資訊科技能藉由下列三個途徑,建立新的民主代表 關係,分別為:課責(accountability)8、多元性(plurality)9及真實性(reality)10
(轉引自左正東,2010)。由上述可知,課責即是責任政治;多元性則隱含多數 治理與尊重少數的概念,故傳統民主理論與現今所討論的電子民主模式相仿,並 未造成民主理論本質上的改變,亦同Coleman 與Spiller(2003)認為網際網路對 民主的影響,在於造成政府體制關鍵的修正(fixed)過程,而非使民主制度本身 產生改變。且電子民主在參與的本質上,即是建構在民主制度上,使公民在新的 虛擬溝通(virtual communication)方式上,與政府進行溝通,促使民眾參與政治 行動的潛在可能(Chardwick, 2003)。
表
1 三種電子民主模式
直接民主 互動民主/參與民主 間接民主/代議民主
目標 主權/平等 自主性 個人自由
正當性基礎 多數原則 公共討論 問責
公民角色 決策者 意見形成者 選民
民選官員的責任 契約式(bound) 互動式 開放
資訊通訊科技 決策 討論 資訊
資料來源:修改自王文岳(2004)與 Kingham(2003)。
2在代議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體系的運作上,ICT 對民主體制是一種嶄新的挑戰與機 會,公民藉由網路得到充分賦權(empowerment),透過 email 能擴大公民諮詢的機會,同時,
增加公民對政府行動/作為/活動過程的瞭解,但於可能因資訊超載(overload)反向造成效率不
3參與民主(彰。 participative democracy)係指能增進舒緩溝通與資訊間的供需,對 ICT 的管理具有 益,中央政府能持續越過代議選舉制度,建立與公民直接接觸的管道,有效平衡國家政治力的 輪替,大幅降低地方直選代議角色的必要性。
4強調國家主權係屬全國人民共有,即政府必須建立在被同意者同意(consent of the governed)的 觀念上。
5乃指執政者須負起政策的成敗責任,係為政治責任(對選民與選票負責)或稱行政責任,同時,
責任政治為民主國家與非民主國家的一大區別。
6民主制度的原則係建立在多數決 (majority rule) 上,亦即少數服從多數或多數治理的概念。
7避免因多數暴政而剝奪少數特定利益。
8課責(accountability):係指代議者的偏好或行動,皆能在開放的溝通環境下,接受公開評價或 檢視。
9多元性(plurality):係指在代議的過程中,數位化使訊息來源與社會網絡應更加多元。
10真實性(reality):係指在代議的溝通過程中,應忠實呈現原貌,數位傳播應提供測試和判斷的 技術(資料保存的特性),確保代表溝通過程的真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