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臺灣與大陸國初中音樂教科書之創作內容分析比較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臺灣與大陸國初中音樂教科書之創作內容分析比較"

Copied!
125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國⽴臺灣師範⼤學 ⾳樂學系碩⼠班⾳樂教育組 碩⼠論⽂. 臺灣與⼤陸國初中⾳樂教科書之創作內容 分析⽐較 Analysis and Comparison of Music Creativity Contents in Junior High School Textbooks of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研究⽣:紀寧 指導教授:林⼩⽟ 博⼠ 中華民國 105 年 7 ⽉.

(2) 誌 謝 三年前,我有幸踏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的研究所生涯。歷經三年來在異地生活,潛 心學習、認真研究的過程,終於將本論文順利完成。回想這段求學期間即使有休閒時間, 心中也彷彿被一塊重石壓住一般,如今這塊「重石」即將卸下,心情即喜悅又複雜。作 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第一位大陸畢業生,我感到非常地榮幸與自豪,在碩士生 涯即將畫下休止符之際,誠摯地感謝這三年陪我一路走來的師長、同學及家人,是你們 成就了我的成長與進步。 在研究進行的這些日子裡,獲得的協助與鼓勵從不曾間斷過,最特別要感謝的是我 的論文指導教授—林小玉老師。感謝老師的諄諄教誨,從論文萌芽階段,悉心引導我往 正確的研究方向前進,至寫作期間時時予以啟迪及匡正,到最後階段的幫助與砥礪,讓 艱澀的研究得以順利進行,更讓這本論文更為充實與完善。特此向恩師獻上最深的敬意 與謝意! 在研究所進修期間,要感謝陳曉雰老師對我的指點與肯定、潘宇文老師對我的啟發 與關懷,以及吳舜文老師,莊惠君老師,賴美鈴老師對我的指導與幫助等,讓我在求學 過程中獲得了很多寶貴的知識,增益了不少專業知能。還要感謝謝苑玫教授,陳曉嫻教 授、郭芳玲老師,協助本研究完成專家效度,提供了專業的指導與建議,才能讓此研究 更加嚴謹與完善。以及感謝陳曉雰教授,陳曉嫻教授在口試期間,撥冗費心審閱,並不 吝指正,提供了許多寶貴的意見與建議。師長們精益求精的治學態度與嚴謹務實的學術 作風,是我今後仍需努力的目標,為我樹立了仿效的典範。 回顧在臺灣求學的日子裡,謝謝一起同甘共苦,同窗學習的夥伴們:美妤、眉涵、 瑜芳、子慧,在三年生活學習的過程中,互相陪伴、鼓勵,協助與扶持,充滿了許多美 好的回憶;感謝孟青學姐,在研究需要協助時,及時伸出援手,給予我很多的幫助,才 能讓研究的路程更加順利。另外,特別感謝李藝的陪伴,讓我更有勇氣和信心來到異地 求學,並與我一起面對、解決瓶頸與困難,度過每個重要的時刻。.

(3) 最後,由衷地感謝辛苦栽培我的父母親,在這三年求學期間,在實質上與精神上給 予了不求回報的支持、鼓勵與理解,讓我得以安心地把學業完成,家是我最強大的精神 支柱與後盾。能夠有機會經歷這樣不同於以往的學習歷程,我感到非常地感恩和滿足。 碩士的學習歷程雖然辛苦,但將是我最寶貴的回憶。在此,謹以最誠摯的心,對陪伴我 一路走來的各位獻上最高的祝福與謝意,並與大家分享我的成果與喜悅!. 紀寧 謹誌 2016年8月 於師大.

(4) 摘 要 本研究旨在分析、比較臺灣與大陸兩岸國初中音樂教科書之音樂創作內容。研究者 採內容分析法,以臺灣康軒、翰林版國中藝術與人文教科書,與大陸人民音樂、人民教 育版音樂教科書作為研究對象,每個版本各6冊,共計二十四冊。以文獻內容發展而成 之「兩岸音樂教科書之音樂創作內容類目表」作為研究之工具,將其分成「音樂創作內 容次數與所占比例、音樂創作內容所反映之音樂元素次數與比例、音樂創作內容所運用 之創作媒介次數與比例」等三個主類目,並以此發展出其他對應的次類目對研究對象進 行分析、比較。依據分析之結果與發現,本研究有以下結論: 臺灣與大陸四個版本國初中音樂教科書中音樂創作內容次數與所占比例均甚低,大 陸人音版音樂創作內容出現次數與所占比例相對最高。音樂創作內容所反映之音樂元素 項目次數與比例方面,臺灣康軒版以節奏與曲調元素並列最高,臺灣翰林版以曲調元素 最高;大陸人音版以節奏元素最高,人教版以曲調元素最高。所運用之音樂創作媒介, 在兩岸四個版本音樂創作內容中,皆以記譜為最多。臺灣兩個版本在運用肢體創作比例 方面相對最低;大陸人音版以運用數位創作比例相對最低,人教版以運用圖形/音畫及肢 體創作比例相對最低。 最後,研究者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建議,以提供教育行政單位、教科書編輯者、音 樂教學者以及後續研究者之參考。. 關鍵詞:音樂創作、音樂元素、創作媒介、音樂創造力、教科書. i.

(5) Abstract This study aimed to analyze and compare the musical creativity contents in junior high school textbooks of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Using the content analysis method, the researcher investigated the Kanhsuan, Hanlin Arts and Humanities textbook versions in Taiwan and the People's Music Publishing House, People's Education Press Music textbook versions in Mainland China. With six volumes per version, there were 24 volumes involved as study subjects. Based upon literature review, a self-developed content analysis table was utilized as the research instrument, in which the frequencies and percentages of musical creativity contents, music elements exemplified and creation medium consisted of the main analysis categories. The secondary analysis categories were developed hereby. 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findings,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 were drawn: The frequencies and percentages of musical creativity contents in the four textbook series were all very small; among them, the People's Music Publishing House took a relatively large proportion. As to the category of music elements exemplified in music creativity-related textbook sessions, Kanhsuan topped others in rhythm and melody ; Hanlin included most creation activities in melody; People's Music Publishing House covered mostly in rhythm-related content; People's Education Press dealt mostly with the music element of rhythm. When it comes to the creation medium incorporated, the conventional music notation occupied most of the space in all four versions; the two Taiwan versions least utilized the medium of body creation; People's Music Publishing House least implemented the digital medium; People's Education Press least involved iconic/music mapping or body creation. The researcher proposed suggestions for references to educational administrators and institutes, to textbook publishers, to music instructors as well as to future researchers.. Keywords: medium for musical creativity, music elements, musical creativity, textbooks. ii.

(6) 目 次 中文摘要 .................................................................................................................................i Abstract ......................................................................................................................................ii. 目次 ........................................................................................................................................iii 表次 .........................................................................................................................................v 圖次 .......................................................................................................................................v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背景 ...........................................................................................2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7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8 第四節 名詞解釋 .......................................................................................................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13 第一節 音樂創作之意涵與價值 ............................................................................13 第二節 音樂創作之元素與媒介 ............................................................................18 第三節 兩岸音樂創作之課程發展 ........................................................................23 第四節 兩岸音樂教科書與音樂創作內容相關研究 ............................................32.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43 第一節 研究架構 .....................................................................................................43. iii.

(7) 第二節 研究對象 .....................................................................................................45 第三節 研究方法 .....................................................................................................45 第四節 研究工具與信效度 .....................................................................................46 第五節 研究步驟 .....................................................................................................49 第六節 資料處理分析 .............................................................................................50.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53 第一節 兩岸國初中音樂教科書音樂創作內容之分析情形 ................................ 53 第二節 兩岸國初中音樂教科書音樂創作內容之分析比較 .................................82. 第五章 研究結論與建議 ................................................................................................89 第一節 結論 ...............................................................................................................89 第二節 建議 ...............................................................................................................92. 參考文獻 ..............................................................................................................................97 一、 中文部分 .............................................................................................................97 二、英文部分 ...........................................................................................................101. 附錄 .....................................................................................................................................103 附錄一 以發展之音樂創作內容類目表分析劃記之範例 .....................................103 附錄二 音樂創作內容設計題型相關文字說明節錄 .............................................107 附錄三 研究工具類目表之專家效度意見彙整 .....................................................111. iv.

(8) 表 次 表 2-1 臺灣國民中學課程標準教材綱要中與音樂創作內容相關表 ...............................24 表 2-2. 2008 年臺灣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第四階段與創作相關的分段能力指. 標 ....................................................................................................................................26 表 2-3 2008 年臺灣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綱附錄─教材內容第四階段之音樂創作部 分 .................................................................................................................................... 27 表 2-4 2001 年大陸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課程內容第三階段(七至九年級)之音樂 創作部分 .........................................................................................................................31 表2-5 兩岸有關音樂方面之比較相關學位論文 ...............................................................32 表2-6 兩岸音樂創作之相關研究 .......................................................................................35 表2-7 吳蕙純(2007)「兩岸三地音樂教材音樂創作內涵分析表」................................38 表2-8 朱富榮(2006)「藝文教科書音樂創作內涵類目表」 ..........................................41 表3-1 兩岸音樂教科書之音樂創作內容類目表 ...............................................................46 表 3-2 專家效度評鑑名單 ...................................................................................................49 表 4-1 臺灣康軒版藝術與人文教科書音樂創作內容次數與音樂內容頁數之比例統計 表 .....................................................................................................................................53 表 4-2 臺灣翰林版藝術與人文教科書音樂創作內容次數與音樂內容頁數之比例統計 表 .....................................................................................................................................55 表 4-3 大陸初中音樂教科書人音版音樂創作內容次數與音樂內容頁數之比例統計 表 .....................................................................................................................................56 表 4-4 大陸人民教育出版社音樂教科書音樂創作內容次數與音樂內容頁數之比例統計 表 .....................................................................................................................................57 表 4-5 康軒版音樂創作內容所反映之音樂元素項目設計題型關鍵字說明及分析界定 表 .....................................................................................................................................59 表4-6 康軒版音樂創作內容中所反映的音樂元素項目次數與比例分配表 ...................60. v.

(9) 表 4-7 翰林版音樂創作內容所反映之音樂元素項目設計題型關鍵字說明及分析界定 表 .....................................................................................................................................62 表 4-8 翰林版音樂創作內容中所反映之音樂元素項目次數與比例分配表 ...................63 表 4-9 人音版音樂創作內容所反映之音樂元素項目設計題型關鍵字說明及分析界定 表 .....................................................................................................................................64 表 4-10 人音版音樂創作內容中所反映的音樂元素項目次數與比例分配表 .................65 表 4-11. 人教版音樂創作內容所反映的音樂元素項目設計題型關鍵字說明及分析界定. 表 .....................................................................................................................................67 表 4-12 人教版音樂創作內容中所反映之音樂元素項目次數與比例分配表 .................68 表4-13. 康軒版音樂創作內容所運用之媒介的設計題型關鍵字說明及分析界定表 .....71. 表4-14. 康軒版音樂創作內容中所運用之創作媒介次數與比例分配表 .........................72. 表4-15. 翰林版音樂創作內容所運用之媒介的設計題型關鍵字說明及分析界定表 .....73. 表4-16. 翰林版音樂創作內容中所運用之創作媒介次數與比例分配表 .........................74. 表4-17. 人音版音樂創作內容所運用之媒介的設計題型關鍵字說明及分析界定表 .....75. 表4-18. 人音版音樂創作內容中所運用之創作媒介次數與比例分配表 .........................77. 表4-19. 人教版音樂創作內容所運用之媒介的設計題型關鍵字說明及分析界定表 .....78. 表4-20. 大陸人教版音樂創作內容中所運用之創作媒介次數與比例分配表 .................79. 表 4-21. 音樂創作內容次數在兩岸音樂音樂教科書所占的音樂內容頁數比例─總表 ..82. 表 4-22. 音樂創作內容在兩岸音樂教科書中所反映之音樂元素項目次數與比例─總. 表 .....................................................................................................................................84 表 4-23. 音樂創作內容在兩岸音樂教科書中所運用之音樂創作媒介項目次數與比例─總. 表 .....................................................................................................................................86. vi.

(10) 圖 次 圖 3-1 研究架構圖 ............................................................................................................... 44 圖 4-1 音樂創作內容在兩岸國初中音樂教科書中所反映之音樂元素項目次數與比例-比 較結果折線圖 ................................................................................................................ 84 圖 4-2 音樂創作內容在兩岸音樂教科書中所運用之音樂創作媒介項目次數與比例-比較 結果柱形圖 .....................................................................................................................87. vii.

(11) 第一章 緒論 在二十一世紀知識經濟時代的今天,創造力與獨立思考、解決問題的能力,已成為 世界各國及社會各領域在求新求變時不可或缺的能力。社會的發展對人才的創造性潛質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透過音樂教育來發展學生的創新思維與創造能力已得到了世界音 樂教育界的廣泛認可,音樂教學的發展也由以往著重於音樂知識的認知、歌唱與欣賞的 教導,逐漸拓展到音樂創作能力的培養。 為提高綜合國力,迎接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大陸在2011年頒布了《義務教育音樂 課程標準》,要求在中小學音樂教育中必須充分發揮學生想象力和思維潛能,使學生積 累音樂創作經驗和發掘創造性思維能力,為創造力教育時代拉開了序幕。而臺灣教育部 在民國1993年公布的課程標準中,將「創作」列為音樂教學六大項目之一。而後又於2003 年發佈了「創造力教育白皮書」,文件中指出創新思考、批判思考或解決問題之能力, 皆是未來世界公民的重要基礎能力(教育部,2003a)。 雖然世界各國對於音樂創造力的培養頗為重視,可是音樂創作仍是教學中最難以落 實的一環(蘇金輝,2010a)。在教學活動中,由於教材是教師教學之依據,也是學生 學習內容的主要來源,其重要性毋庸置疑。一本理想的音樂教科書,從編排、選材、知 識內容的呈現、銜接等,都需要經過縝密的思考與設計,其包含了各地的教育理念和教 學主張,傳遞著一個地區的文化精隨,有著深遠的價值與意義。 有鑑於此,研究者透過此次從大陸赴臺學習的機會,以臺灣教育部審定的國民中學 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與大陸教育部審定的初中音樂教科書中的音樂「創作」部分作為 對象進行分析比較,最後依據比較結果提出建言,希望能為兩岸音樂教師及教材編輯者 提供有益的借鑑,改善音樂創作的教學環境,提昇學生音樂創造的能力。 以下分四節敘述本章內容,第一節說明本研究的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與 待答問題,第三節交代本研究之範圍與限制,第四節解釋本研究關鍵詞的涵義。. 1.

(12)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蘇聯教育家瓦·阿·蘇霍姆林斯(B· A· Сухомлинский)曾提出在影響青年人心靈的 因素中,音樂占著重要地位,音樂是思維有力的源泉,沒有音樂教育,就不可能有合乎 要求的智力發展(帥大燕,2013)。由此看來,在學校教育中,音樂科目是必不可少的, 而教科書作為音樂課程中實現音樂教育目的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它提供了教學資源,決 定了教學活動內容的架構,仍舊是教師教學的主要依據。一本理想的教科書所建構的內 容不僅能指引教師的教學方向,更能讓學生有目標地學習、獲得、內化知識,進而應用 與實踐在生活中。因此,研究者認為教科書的內容本身值得探究。 在進入資訊快速發展的二十一世紀以來,社會多元化的腳步越來越快,傳統的音樂 教學多以傳授知識為主,被動學習的方式儼然已不能適應時代的要求,「死讀書」的方 式亦滿足不了現代學生學習的需求,創新、創造成為重要發展的目標(教育部,2003a)。 聯合國教文組織理事長梅爾(Federico Mayor)在1999年11月的第三十屆年會中,首度 提出藝術教育宣言,極力倡導藝術教育對每個人的重要性;並強調創造力是人類之所以 凌駕萬物的關鍵,也是希望之所在,而提升創造力的關鍵,就在於藝術教育(引自陳昭 儀,2006)。而音樂創造力即為藝術教育的創造力之一,亦可被視為等同於音樂創造性 思考之能力(Webster,1991)。 由此可見,創造力已受到各國教育界的重視,創造力 的培育已成為教育改革中重大的教育方向之一。 創造力教育白皮書(2003a)中提到這是「一個以『腦力』決勝負的 『知識經濟時 代』」。各國為提升國家競爭力,有計劃地推動音樂創造力教育已是必然之勢:1994年, 美國音樂教育者學會(MENC)正式出版的《藝術教育國家標準》 (The National Standards for Arts Education)中,從幼稚園至十二年級的三個學習階段都有提及「即興創作曲調、 變奏及伴奏」與「根據指定的引導來創作和改編音樂」兩項音樂課程內容標準(引自賴 美鈴,1995)。1991年,通過日本文部大臣審查鑑定的《中學時的音樂》教科書中,音 樂創作便作為一塊獨立的內容呈現,音樂創作內容包括歌曲創作和器樂曲創作兩個方面, 透過示例、練習、拓展等形式,逐漸實現音樂創作知識和技能從理論到實踐的轉變,使 學生初步掌握音樂創作的基本規律(張瑩瑩,2012);1988年,英國在教育改革法案 (Education Reform Act)中,首次確立了國民義務教育中最基礎的教育內容,音樂便自 成一門學科,創作便是音樂學習的四項主軸之一(吳蕙純,2007)。由此可見,各國都 將創造力視為藝術領域學習中一項重要的能力,培養學生之創造力已成為時代的趨勢。. 2.

(13) 有關「創作」部分的發展,臺灣自1968年1月頒布的《國民中學暫行課程標準》中, 首次出現與音樂創作教學相關的文字,其目標第一項為「增進學生演唱歌曲與演奏樂器 之技能及創作之興趣」。1983年,為配合國家教育政策與社會發展的需求,臺灣教育部 重新頒布了《國民中學課程標準》,「創作」與「樂理」、「基本練習」、「歌曲」、 「樂器」、「欣賞」並重,作為六大類別之一;1992年,修訂後的國民教育階段九年一 貫課程總綱綱要中提到,教育目的以培養人民的思考、判斷及創造能力;國民教育階段 的課程設計應以學生為主體,培養欣賞、表現與創造的能力;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以提 昇創造力等藝術能力與素養為內涵。在1993年《國民小學音樂課程標準》與1994年《國 民中學音樂課程標準》中,「創作」便作為一個獨立的項目放在教材綱要中;2003 年 1 月公布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 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目標則分為「探 索與表現」、「 審美與理解」、「實踐與應用」,創作已融入每項目標當中,第四階 段(7~9年級)的分段能力指標中,1-4-1的「瞭解藝術創作與社會文化的關係,表現獨 立的思考能力,嘗試多元的藝術創作」及3-4-10的「透過有計畫的集體創作與展演活動, 表現自動、合作、尊重、秩序、溝通、協調的團隊 經營與態度」。可見臺灣音樂教育 對於學生音樂創作能力發展之推崇,除了教導學生尊重與瞭解藝術創作外,亦強調開發 學生的潛能與創造性思考,使之能展現創新能力,進而培養「帶得走的能力」(教育部, 2008)。 綜觀大陸音樂教育「創作」部份的發展,自1956年新中國成立後頒布的第一份《初 級學校音樂教學大綱》直至2001年《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初級中學音樂教學大綱》,教 學目的首次將音樂實踐活動提到了首要位置,除音樂的基礎知識與技能的傳授任務之外, 強調學生的參與,促進學生的個性發展;2011年,教育部頒布的《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 準》便將創造作為獨立的學習領域之一列在課程內容中,關注學生創新精神的培養,強 調音樂實踐能力,明確提出了「鼓勵音樂創造」的基本理念。並提出中小學音樂課程中 的音樂創造,目的在於通過音樂豐富學生的形象思維,開發學生的創造性潛質。同時, 將「創造」作為與「感受與鑒賞」、「表現」、「音樂與相關文化」並列的一個重要的 教學領域羅列於課程内容中。由此可見,大陸對於音樂創造的發展雖然起步較晚,但對 培養學生的音樂創造能力可說日益重視。 然而,創造力是很複雜及抽象的概念,不同領域的學者對創造力有不同的看法與主 張。Robert Schumann (1810-1856)認為一個發展完全的音樂素養有四個H:演奏(Hands),. 3.

(14) 聽力(Hearing),欣賞(Heart)及理論作曲(Head),其中創作為最高層次(引自朱 富榮,2006)。楊世華(1993)提出音樂能將人類的情感表現出來,亦就是人類可以透 過聲音的組織與藝術表達自我,所以音樂就是創造的表現。蘇金輝(2010a)認為「音 樂創作」就是創作音樂的能力,為創造力用之於音樂上之展現,也可稱為「音樂創造力」 (creativity in music)、「音樂創造性思考」(creative thinking)或「創造性問題解決」 (creative problem-solving)之能力,因此探討「音樂創作」的定義與內涵時,亦可由探 討與「音樂創造力」相關之論述來得知其定義與內涵。林小玉(2007)也提出音樂創造 力多指音樂行為中含有擴散性思考成份的產出歷程或結果,如作曲、即興、改編等。曾 如詩(2009)亦表示學習者個人的創意與創造力必須透過創作才能具體化地呈現出來, 同時驗證了Amabile(1983)的觀點,「產品」是創造力的最終證明,所有抽象的思考 皆須被具體化。綜上所述,創作是創造力的一種表現,而音樂創作即是音樂創造的呈現, 亦是一種能力。而對學生來說,音樂創造就是用平常積累的音樂創造經驗來發揮想象力 和創造力的學習過程。 進行音樂創作需要學習運用音樂知識與音樂技能,學生在學習音樂創作過程中必然 要聯繫節奏、節拍、曲調、和聲、調式、調性、曲式結構等音樂知識及讀譜、記譜、演 唱、演奏樂器等技能,必須學習運用上述音樂知識與技能去表現自己內心情感世界(謝 嘉幸、郁文武,2006)。音樂的創作,通常可分為精神創作(藝術抽象思維)與物質創 作(符號形式創造)兩個時期,前者又可分為最初概念的形成,主題的思考以及整部音 樂作品的醞釀三個階段,後者則為音色、力度、速度、節 奏、音程等音樂元素,透過 旋律、和聲、複調、曲式,配器等組織手段的具體呈現(張蕙慧,2004)。基於此,可 得知進行音樂創作之前應該要先學習音樂相關的樂理知識與技能,音樂元素在音樂創作 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創作音樂時必須透過學習音樂元素與樂理的知識來輔助及組成。 因此,研究者想要透過教科書裡的創作內容來分析這些音樂元素在各版本的項目次數與 比例。 在藝術的領域裡,人類發揮無限豐富的想像與創造力,藉由不同的媒介(如聲音、 肢體、圖形、數位等),來傳達及表現內在的情感、外在的景象或文化脈絡(羅雅莉,. 4.

(15) 2008)。為了能有效提昇創造力的發展,許多與音樂創作相關的研究也逐漸擴展到創作 媒介方面的研究。金信庸認為音感作畫可藉音樂作為聽覺的媒介,激發我們潛意識的思 想因素,構成「美」的思想、靈感,進而透過音樂訴諸情緒而觸動繪畫的思想,增強繪 畫的功能(引自羅雅莉,2008)。而圖形則是利用點線面的圖像符號畫出樂譜,比起五 線譜更為具體(吳秋琴,1994)。不同創作的方式會有不同的創作效果,每位學生都有 屬於自己的創意思考,創作動機和風格,透過不同的創作媒介可以讓他們表達及記錄對 音樂不同的想法與設計。例如在音樂創作內容中使用音畫會讓學生感覺在進行音樂遊戲, 繼而在創作時產生愉悅興奮的心情。Barrett認為由記譜法的內容,學習者可以呈現出自 己對於音樂的認知與想法(引自蘇金輝,2011)。簡易操作的媒介(例如肢體表現)能 幫助學生在短時間內完成創作任務並獲得成就感。因此創作的媒介相當重要,使用適當 的媒介能幫助學生在創作的過程中順利完成作品,且從中獲得成就感及樂趣,從而培養 學生勇於創新的精神。因此,本研究欲藉由整理歸納來瞭解兩岸教科書中音樂創作內容 中,主要運用之創作媒介為何。 回想過往的求學經歷,研究者從小學至高中所接受的皆是一般音樂課程教育,記憶 中,音樂課除了傳授音樂知識外,最主要的授課內容便是學習唱歌,吹奏直笛與欣賞歌 曲,沒有真正地接觸過創作,且在中學的升學壓力下,音樂課時間往往被列入考試範圍 的科目所占據。在社會資源日益豐富的今天,音樂課程更是面臨著嚴峻的挑戰。自研究 者來到臺灣求學後,從中小學的音樂觀課中發現,音樂教師特別注重對學生音樂創造力 的培養,在課堂中為學生提供了很多創造思考的機會,給予學生很大的自由創作空間。 對比早期自己的音樂課經驗,感覺時代不同了,也讓研究者對如何啟發學生的音樂創造 能力產生了興趣。曾經有過在校教學經驗的研究者亦瞭解,對於音樂教師來說,在時間 有限的音樂課程中,如何有效地提升學生的音樂創造力是教學中的一大難題,如何讓學 生在課堂學習後可以內化成自己的音樂知能亦是一件不容易的事,而創造力在音樂課程 中最直接的實踐方式即是透過課程中豐富的創作教學活動,來啟發學生們的創造思考。 因此,作為提供教師創作內容之參考依據,達成教學目標的重要媒介,音樂教科書中的 創作部份的內容便是不容忽視的項目。. 5.

(16) 近年來,兩岸之間在經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關係更為密切,因臺灣與大陸都屬 於華人社會,歷史與文化淵源有著許多的相同之處。臺灣的中學教育成形於1968年,為 提升臺灣人民的知識水準,臺灣教育部實施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原「初級中學」一律改 制為「國民中學」(彭焕胜,2009)。國中即是目前臺灣對初級中學的稱呼。解嚴後的 臺灣,為了回應民間教育改革對本土化與自由化的要求,1989年起,臺灣教育部開放部 份科目的教科書由民間編印,國立編譯館審定。直至2002年,為配合九年一貫課程的實 施,政府已逐年開放國中教科書由民間編輯,施行教科書「一綱多本」的課程改革政策。 而大陸由於地域廣闊,人口眾多,各地經濟、文化、教育等發展狀況不平衡的關係,1987 年,大陸教育部頒布《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工作章程》提出:「在統一教學基本 要求的前提下,有領導、有計畫地實現教材的多樣化,以適應不同地區的需要」,中小 學教科書亦開始逐漸呈現出「一綱多本」的局面,鼓勵個人和團體在遵循教學大綱的前 提下,可以編寫出不同版本的中小學音樂教材。時至今日,兩岸的音樂教材皆由多家出 版社發行,經教育部審定通過使用,而隨著課程改革的不斷推進,提升學生音樂方面的 創造力,亦成為教改的共同努力目標。因此,研究者認為,兩岸的教科書,其相似性與 差異性值得探究,分析音樂教科書對於教科書的使用也至關重要。 目前,研究者觀之兩岸學者所做有關音樂教科書內容分析的研究成果資料中,大多 以歷史、語文、數學、政治、社會等領域的研究居多,且多為與其它國家或區域的教材 內容比較,針對兩岸音樂領域教科書進行比較分析的研究較為缺乏,例如:「臺海兩岸 小學音樂課程標準與音樂教科書之比較研究」(周曉筠,2001);「臺海兩岸小學階段 音樂教育之比較研究」(林錦鈺,2005);「澳門和臺灣小學音樂教科書的比較研究」 (易海燕,2011)等,且對音樂創作內容的相關研究多聚焦於創作教學、課程等實務方 面,如:「國小音樂創作課程實施現況之研究」(朱富榮,2006);「兩岸三地小學音 樂創作教學課程綱要與教材內涵之分析比較」(吳蕙純,2007);「自動作曲融入國小 六年級音樂創作教學之教材設計與學習成效研究」(葉雲生,2011);「國民中學藝術 與人文領域教科書音樂創作之內容分析研究」(葉維珍,2012)等。由此可知,針對教 科書中音樂創作內容的分析研究寥寥無幾。基於此,研究者選定兩岸國/初中階段藝術與. 6.

(17) 人文教科書之音樂創作內容作為分析對象,以塡補兩岸音樂教科書創作分析研究之不 足。 基於以上背景與動機,可得知兩岸音樂教育中的共同點,即音樂創作教學皆處於發 展階段且缺乏實踐;教科書仍然是學校中教與學的重要依據。研究者身為從大陸赴臺的 音樂教育專業的學生,期望通過在臺學習的階段,透過兩岸音樂教科書中創作内容的探 究與分析比較,增進對兩岸音樂教育的瞭解,以提供音樂教改專家及教師們的反思與借 鑑,作為音樂教科書編輯與修訂之參考,改善音樂創作的編輯品質,提昇學生音樂創造 的能力,並為日後海峽兩岸教育的互動發展盡一份心力。.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壹、 研究目的 一、分析臺灣國中階段藝術與人文教科書之音樂創作內容。 二、分析大陸初中階段音樂教科書之音樂創作內容。 三、比較臺灣與大陸國初中階段音樂教科書之音樂創作內容。. 貳、待答問題 一、臺灣國中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之音樂創作內容為何? 1-1. 臺灣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科書中,音樂創作內容次數所占音樂內容頁數之比 例為何? 1-2. 臺灣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科書中,音樂創作內容所反映之音樂元素項目次數 與比例為何? 1-3. 臺灣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科書中,音樂創作内容所運用之創作媒介次數與比 例為何?. 7.

(18) 二、 大陸初中現用音樂教科書之音樂創作內容為何? 2-1. 大陸初中音樂教科書中,音樂創作內容次數所占音樂內容頁數之比例為何? 2-2. 大陸初中音樂教科書中,音樂創作內容所反映之音樂元素項目次數與比例為何? 2-3. 大陸初中音樂教科書中,音樂創作内容所運用之創作媒介項目次數與比例為何?. 三、 分析臺灣與大陸國初中音樂教科書之音樂創作內容之異同為何? 3-1. 臺灣與大陸國初中音樂教科書中,音樂創作內容次數所占音樂內容頁數之比例異同 為何? 3-2. 臺灣與大陸國初中音樂教科書中,音樂創作內容所反映之音樂元素項目次數與比例 異同為何? 3-3. 臺灣與大陸國初中音樂教科書中,音樂創作内容所運用之創作媒介次數與比例異同 為何?.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廣義的教科書包含教師和學生使用的所有教學材料,例如教師教學手冊、學生練習 冊、教學媒介或者教師自己編寫、設計的教案等內容之廣與複雜關係,在本研究中僅以 發行之教科書課本為主,來進行兩岸音樂教科書中的創作內容分析。 本研究聚焦於國中階段,僅以臺灣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科書與大陸初中 音樂教科書之音樂創作內容作為研究範圍,進行探究。 根據臺灣國家教育研究院教科書審定咨詢網信息顯示,臺灣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教 科書審定本共有康軒、翰林、育成三家出版社出版之版本。根據「翰林我的網」網頁提 供的版本查詢數據顯示,臺灣各國民中學選用的藝術與人文教科書版本以康軒、翰林兩 個版本居多,因此臺灣方面選用康軒及翰林出版的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一至 六冊作為內容分析之對象;而大陸方面,則根據「新華網」網頁數據顯示,選擇具有超. 8.

(19) 过50%穩定市场選用率,直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的專業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 簡稱人教版;以及國內歷史最悠久的專業音樂出版社─人民音樂出版社,簡稱人音版, 兩所出版社所出版的義務教育標準音樂教科書一至六冊。. 貳、研究限制 因教材開放多個版本,亦有教師自編教材,考慮研究限於人力、物力、時間等因素, 無法蒐集、分析比較所有版本,故將本研究所欲進行內容分析的教科書限定為國/初中階 段,兩岸各兩個版本。若要將研究結果推論至兩岸其它教科書版本,將有其限制性。 另研究者自身不是作曲專業,故不能從創作技法入手評判教科書中的音樂創作內容。 且研究者自身並無擔任過國中音樂教師,故無法以國中教師的角度,結合教學現場來瞭 解教科書的使用情形與效能,僅能透過對兩岸音樂教科書面內容進行分析,瞭解兩岸國 /初中音樂教科書創作實踐活動之內容。. 第四節 名詞解釋 為了對本研究所使用的名詞意義更加明確,以便於研究的分析與討論,故將本研究 相關的名詞界定如下:. 一、 教科書(textbook) 教科書作為教材的一種。藍順德(2003)認為廣義而言,包括以書本為形式的其他 教學媒介,如教師自編教材、地圖、歷史原始資料、各類參考書籍…等;而狹義的定義 是指專門為學校教學所出版的書籍,大多按照學校、學科等類別編製。楊玲悅(2010) 提出教科書即一般所稱「課本」或「學生手冊」,是出版者以政府公布的課程標準(綱 要)為依據,將教學內容做有系統、有組織的編排,為學校教學出版的書籍,是學校師 生教與學的重要依據。 本研究之教科書以通過教育部審核的國初中階段三個年級的藝術與人文領域/音樂 課本作為參照。臺灣方面以康軒版、翰林版兩個版本的七至九年級課本,一至六冊為內. 9.

(20) 容分析的研究範圍,共計十二冊;大陸方面則以人音版與人教版兩個版本的七至九年級 課本,一至六冊為內容分析的研究範圍,共計十二冊。兩岸教科書總計二十四冊。. 二、 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junior high school arts and humanities textbooks) 本研究中的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領域教科書,是指臺灣國中階段(等同於大陸初中 階段),經臺灣教育部審核通過,實施九年一貫課程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所使用的國中 課本。臺灣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的基本理念中提到「藝術與人文」即為藝術學習與人文 素養,是以人文素養為核心內涵的藝術學習。學習領域包含音樂、視覺藝術、表演藝術 等方面的學習,以建立學生基本藝文素養,培養學生藝術知能,鼓勵其積極參與藝文活 動,提升藝術鑑賞的能力,陶冶生活情趣,並以啟發藝術潛能與人格健全發展為目的。 目前臺灣各校廣泛使用的三個教科書版本分別為康軒版、翰林版以及南一版的課本。 本研究選用臺灣使用率較高之前兩名:康軒及翰林出版社出版的國民中學藝術與人文領 域教科書一至六冊作為內容分析之對象。. 三、 初中音樂教科書(junior high school music textbooks) 本研究中的初中音樂教科書,指的是大陸使用範圍最廣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 教科書 音樂》,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頒布的《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的精 神,結合中小學音樂教育發展狀況和全國各地中小學音樂教學實際編寫的,由課程教材 研究所和音樂課程教材研究開發中心編著,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2013年審定通 過。 目前大陸使用率較廣的兩個教科書版本分別為人民音樂出版社及人民教育出版社 出版之音樂課本。故本研究選用這兩個版本的初中音樂教科書一至六冊作為內容分析之 對象。. 四、 音樂創作(musical creativity). 10.

(21) Hickey將「音樂創作」分之為「作曲」(Composition)與「即興」 (Improvisation) 兩種活動方式(Hickey,1995)。音樂學者康謳(1967)則認為有創作性的音樂活動, 例如作曲、欣賞、唱歌或演奏等,都屬於音樂創作的範圍。駱正榮(1992)亦提出凡是 透過音樂性的教材,能激發學生內在情愫(思想、感情、觀察力...等)表現於音樂者, 皆可視為「創作」,如音樂的基礎訓練(節奏、曲調、和聲...)皆是;蘇金輝(2010a) 認為音樂創作的內涵是基於已備的知識,並運用各種不同的技能及媒介(如哼唱,彈奏、 敲擊、吹奏、肢體、表演,甚至透過電腦科技),來自由地表達情緒、即興或作曲。 本研究中提到的音樂創作,特指音樂教科書上,提供學生進行作曲,改編,即興等 有關音樂創作的項目活動內容。. 五、 音樂元素(music elements) 音樂的基本元素是指構成音樂的要素。布魯納(Jerome Bruner,1915-2015)認為若 將音樂元素適當的定義與組織,任何發展階段的兒童皆能瞭解複雜的音樂概念。 本研究採用Boardman等人所指出的音樂元素,包括重整體概念的音樂元素,含表現 (expression)、時地風格(time and place)、曲式(form)三種;亦包括重單一概念的 音樂的元素,含節奏(rhythm)、曲調(melody)、音色(timbre)、力度(dynamics)、 語法(articulation)、和聲(harmony)、 織體(texture)七種(引自林小玉,2003) 。 總共十項音樂元素,來分析兩岸音樂教科書之創作内容,探究創作內容所反映之音樂元 素為何。. 六、音樂創作之媒介(medium for musical creativity) 顧建華、張占國(1999)指出藝術媒介是指在藝術創作過程中用於藝術表現的物質 手段,即用來表現藝術構思的物質材料。可以得知,音樂創作媒介即是指在音樂創作過 程中用於表現音樂的物質手段,即用來表現音樂構思的物質材料。音樂媒介是審美創造 活動的產物,是傳達審美信息的物質載體。音樂傳達的完成要靠媒介來實現,媒介在整 個音樂實踐活動系統中起著相當重要的中介作用。因而,沒有音樂創作之媒介,也就沒 有音樂作品的誕生,人類的一切藝術活動也就成為空無。不同的藝術門類採用不同的藝. 11.

(22) 術媒介,創作出不同形式的藝術體裁、品種或樣式,其目的在於指事造形、窮情寫物。 音樂以聲音、節奏、旋律為物質材料;舞蹈以人體動作為物質材料等。 本研究提到之音樂創作媒介,是指音樂教科書上創作內容中所提及運用之透過記譜、 圖形/音畫、人聲、肢體、樂器、數位等來創作音樂的媒介。. 12.

(23)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旨在探討音樂創作相關理論基礎與研究,期能透過文獻的探討,獲得理論與實 證基礎。全章共分為四節:第一節為音樂創作之意涵與價值;第二節為音樂創作之元素 與媒介;第三節為兩岸音樂課程之創作課程發展情形;第四節為兩岸音樂教科書與音樂 創作相關研究。. 第一節 音樂創作之意涵與價值 長時間以來,「音樂創作」被視為是一種音樂專業人士的實踐活動,一般人提到音 樂創作總認為是作曲者才具備的能力。在西方世界中,音樂創作能力也一直被視為是一 種即使透過學習也未必能學得來的高超才能(Humphreys,2006)。但其實音樂創作的 範圍並非僅僅侷限於純專業藝術,作曲也只是作為音樂創作的其中一部份,諸多專家及 學者對「音樂創作」有著更廣泛的觀點和定義,敘述如下:. 壹、「音樂創作」之意涵 「音樂創作」(music creativity,music creating,music composing)乃音樂創作之 能力,也是創造力在音樂上的展現,因此也可稱為「音樂創造力」 (creativity in music)。 韋氏大辭典(Merriam-Webster Online Dictionary)中,創作(Creativity)是創造(Create) 的名詞時態,代表製造、發明、產生新產品的行為,包括藝術中的原創作品,是人類智 慧與想像力的產物。許多專家及學者也認為創造力常常體現於音樂創作中,林小玉(2002) 表示音樂創作乃是以音樂想像力與音樂心像為基礎,再擴及整體音樂性之培養。並於 2007年提及音樂創造力時,多以「創作」一詞稱之,一般多指音樂行為中含有擴散性思 考成份的產出歷程或結果,如作曲、即興、改編等。蘇金輝(2010a)亦指出探討「音 樂創作」的定義與內涵時,亦可由探討與「音樂創造力」相關之論述來得知其定義與內 涵。Elliott(1995)認為「有創造性」是用來形容作曲(composing)、即興(improvising)、 改編(arranging)作品具有原創性和重要性,因為這三者兼具即時性及新穎之特性(引. 13.

(24) 自朱富榮,2005)。他主張音樂教育宜積極提供學生在即興創作(improvising)、作曲 (composing)、編曲(arranging)等的音樂學習機會(引自林小玉,2002)。 駱正榮(1992)提出音樂創作從廣義而言,凡是透過音樂性的教材,來激發學生內 在情愫(觀察力、思想、感情等)表現於音樂者,皆可視為是音樂創作。而狹義是指學 生利用既有的音樂知識和技能來創作樂曲的教學活動,即作曲。廖家驊(1993)認為, 音樂創作的本意是根據音樂藝術的規律,創造性地設計出新的音樂作品,並以樂譜的形 式記錄下來。普通音樂教育中的創作教學,旨在發展學生創造精神和音樂創造能力的各 種創造性的音樂活動,也包括逐步地進行一些簡易短小的曲調創作練習。 梁寶華(2014)表示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皆已在其全國課程中強調創作的 重要性,其中作曲、即興演出或演奏、編曲等,均被認定為可以利用的音樂創作活動。 音樂創作在當今音樂教學上的內涵是「基於已備的知識,並運用各種不同的技能及媒介 如哼唱、彈奏、敲擊、吹奏、肢體、表演,甚至透過電腦科技,來自由表達情緒、即興 或作曲」(蘇金輝,2010a)。謝嘉幸與郁文武(2006)指出廣義的音樂創作學習,是 「自我實現創造性」的學習,不僅包括音樂作曲,如曲調創作、歌曲創作、音樂伴奏創 作、改編音樂作品,還包括即興創作表演等創造性音樂活動在內的活動。 綜上所述,本研究主要目的為探究兩岸教科書中的音樂創作內容,主要以教科書中 作曲、即興與改編之項目內容為主,以下探討其意涵:. 一、作曲(composition) 「音樂創作」一般人會認為就是「作曲」,范儉民(2000)指出作曲即是高度的音 樂創造。作曲可說是創作中最明顯的例子,但是作曲並非為創作的全部,而只是其中一 環。 「作曲」一詞源自拉丁動詞「Compose」,有「組合」之意,當運用為動詞時意指 為「創作新作品的行動」(林小玉,2007),也就是用不響聲、素材、奏彈技巧、空間 等各種建構原則等來塑造音樂(林淑芳,2011)。根據新葛洛夫音樂字典(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的解釋,「作曲」的涵義為:創作音樂的行為,或創作音樂的過程。 Brophy(2001)提出作曲是創造新作品的行動,並對所創作的音樂保持修正的意圖,以. 14.

(25) 便能滿足作曲者的創作企圖。作曲也是學生在創作過程中,透過修改,創作符合其需要 或希望的新音樂。. 二、即興(improvisation) 「即興」在音樂教學中,是音樂創作活動重要的一部分(Brophy,2000)。即興是 在無預先準備的情形下,所表現出的一連串活動。它是屬於主觀性的表現,完全取決於 即興者本身的認知(胡慧芳,2003)。根據新葛洛夫音樂字典(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的解釋,即興是音樂最終的演出形式,通常是臨場的創作,或是將既有的樂曲 做進一步的製作或變化。吳榮順(2000)指出即興是一部份或是全部的音樂即席創作的 演奏行為。Fitzsimonds(2002)也指出,即興是屬於演出者自身創造力及靈感的抒發, 即表演者本身對音樂的感受力所表現出來的動作,是一種音樂自然流暢的創作,換言之, 即興為第一個時間點的創作。Apel定義即興為一種將腦中的想法立即再現的一種表演音 樂的藝術,也就是說,沒有手稿、原稿和記憶的幫助(引自Radocy & Boyle,2003)。 真正的即興是沒有排練的(Radocy & Boyle,2003)。蔡振家(2001)亦提出即興可以 是演奏者瞬間的音樂創作,也可以是在既存的音樂模式中加以裝飾的部分。 Campbell(1991)認為即興是對旋律和節奏自發性所產生的,並沒有特別的準備或 計劃。它是對音樂不具預測性的衝動或情緒。對演奏和作曲而言,它是將兩者融合在一 起,並在這複雜的狀況中間尋求平衡後產生的結果。而若是將即興實踐於教學上,意指 為「讓學習者在現有或已具備的音樂知識上,配合技能,將創作立即發表出來」。Brophy (2000)亦指出即興是學生不經修改,自發性的創作作品。鄭方靖(1993)提出即興可 以提供許多創作的機會,學生在整段即興創作的過程中不斷地接受挑戰,以致獲得成就 與滿足,因藉著即興創作能充分將人內在的情感表達出來。Kratus(1991)指出即興訓 練可讓學生的演奏不再是一成不變,藉由即興技巧能讓其體會到樂譜上所沒有的特殊經 驗與感受,因為即興是一項透過自發性的創作,能賦予音樂新生命。. 三、改編(arrangement). 15.

(26) 改編也稱為編曲,新葛洛夫音樂字典(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將改編解釋 如下:一個音樂作品的再創作,通常是指一個作品的不同表現方式;利用與原作不同的 手法或表演手段,將一首音樂作品或作品的局部加以改寫的創作;也指改編的作品版本。 大陸音樂辭典中,編曲意指為了某一種媒體(medium)而寫的樂曲加以改編,使其適用 於另一種媒體,而其音樂本質基本上未加改變。Boyd(2005)指編曲是將作品由一個媒 介轉化到其他媒介,或是指將一作品精密化或簡化。以上說法均含有再創作的意涵。 Elliott(1995)認為編曲是一個傘狀的術語,包含很多種音樂成就,例如:將原有 的音樂作品作修改化(editing)、轉化(transcribing)、和聲化(harmonizing)、管絃 樂化(orchestrating)或重新創作化(re-composing)。一個編曲者必須具備音樂實作的 許多認知,必須知道該如何表演、即興、作曲,根據現有的已完成的作品為素材,在此 基礎上,重新進行編配的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Brophy(2000)指出編曲是學生為 一首已存在的音樂作品進行改編或為一文學作品配上節奏、旋律來顯示該作品特質的活 動。 綜上所述,音樂創作內容涵蓋了作曲(composition)、即興(improvisation)和編 曲(arrangement)(陳永明,1995;Brophy,2000)。本研究所指音樂創作內容之範圍, 特指音樂教科書上,提供學生進行作曲,改編,即興等有關音樂創作的項目活動內容。. 貳、音樂創作的功能與價值 曹理、何工(2000)提出音樂創作是一種創造性活動,也是音樂實踐的基礎,普通 學校學生的音樂創作與作曲家的音樂創作具有同樣的創造價值。蘇金輝(2010b)指出 作曲家Bosch表示創作不應該被認為是屬於一些職業作曲家的專利,創作的練習可以讓 每個人在聆聽音樂時較之前更專心投入,更仔細專注於音樂中的各部份,故創作是一種 特殊聆聽音樂的方法,每一個人都應透過這樣的訓練來強化其聆聽音樂的能力。 朱富榮(2006)認為創作可成為一種對所有孩子發展音樂認知的工具,提供自我表 達和對音樂想法詮釋表達的機會。Hickey(1999)曾提出透過音樂創作,學習者可以自 由地體驗聲音,並發現如何處理和組織聲音。蘇金輝(2010a)指出在音樂課程中,透. 16.

(27) 過創作,不僅可培育學習者多元的學習能力、建構全面的音樂智能,更可以讓學習者發 展出創造性的思維及批判能力。梁寶華(2005)清楚說明了音樂創作鼓勵學生發展其創 造力,令學生理解音樂,創作活動提供了學生用不同元素的機會,增強學生的學習動機, 讓學生從起身經歷的創作過程中,清晰明白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 Wiggins(1990)曾提出學生先天就富有創意,他們極容易從創作中獲得滿足和喜 悅;創作能幫助他們發展音樂上的成就感,從而引發更深層的學習;且創作是強化學生 音樂概念的極佳的方法;創作的呈現能評量學生對於音樂概念的理解程度。 Abeles、Hoffer 和 Klotman(1984)認為音樂創作的價值有三點:1. 創作的成果允 許並鼓勵了學生個人嘗試自我的音樂概念;2. 創作能提供音樂的學習動力;3. 透過創 造性活動,學生可以把音樂學得更佳。 Davis(1986)指出創造力教學或訓練主要可以達成幾項目標:1. 讓學生成為具有 創造意識及創造態度的人;2. 使學生更瞭解創造力的主題並致力於創造力的活動;3. 讓 學生應用創造性問題的解決歷程;4. 強化其創造性的人格特質;5. 協助學生學習創造 思考的技巧;6. 增強學生的創造思考能力。 Beer和Hoffman(1982)表示音樂創作經驗對學生的重要性為以下幾點(引自陳祐 加,1997):1. 創作經驗能給與學生做音樂判斷之機會;2. 創作經驗能給與學生在音 樂作業中較大的自由與空間;3. 創作經驗提供學生達到音樂成功的機會;4. 創作經驗 能協助教師評估學生在音樂方面的所知所能。 梁寶華(2014)提出推行音樂創作的原因,主要在於:1. 音樂創作鼓勵學生發展其 創造力,能逐漸培養學生主動創作的態度、不怕困難和用於冒險的勇氣、有規律的工作 習慣和敢於創新的精神;2. 通過創作,可以令學生主動體驗音樂,理解音樂的本質;3. 對學生引起學習音樂的動機十分有效;4. 學習創作比單純聆聽和表演更能讓學生了解音 樂歷史和文化。 范儉民(1990)認為音樂創作可以增進思考能力,擴展豐富活潑的想像力及潛在的 創造能力,繼而提高對其它作品的欣賞能力。Elliot認為創造是一個特殊的音樂製作,它. 17.

(28) 可產出實際的結果或成就,它被人們認為是有用的,有價值的,美好的(引自Brophy, 2000)。 Reimer(2003)指出,音樂創作的基本特徵,是一種探索和發現的成長過程,在音 樂的意義裡,這是一種發掘和表達的認知。Gordon強調音樂創作為一個人了解與發展音 樂內涵的途徑,在創作的過程中,學生可由獨立,而非傳統的,以教師為中心的方式來 學習音樂,故音樂教育應該將很少被提及的創作教學納入,讓學生能從實作的學習經驗 中,建構全面的音樂知識,並經由不斷創作的過程而產生持續學習的動力。如此,方能 實現對音樂的完整理解,並為音樂的感受層面提供了堅實的知識基礎。而真正的音樂教 育,才能由此開始(Gordon,1971)。 由上述可知,音樂創作乃音樂創作之能力,也可稱為音樂創造力。音樂創作在音樂 教育上的價值是無庸置疑的,音樂的藝術特性、情感特性對於培養學生的創造能力具有 獨特的優勢,所以創作是音樂課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份。因創作的範圍很廣,學者各 有主張,在學校音樂教育所謂的音樂創作活動,是以創造性的音樂活動作為主體,通過 創作教學過程,培養和發展學生的創新意識和音樂創造能力的教學活動。因此在本研究 中,音樂創作取狹義的範疇,主要針對音樂教科書中有關作曲、即興與編曲的項目內容, 進行歸納分析,以瞭解音樂創作在兩岸教材中的編製情形。. 第二節 音樂創作之元素與媒介 在音樂創作教育中,如何分析、歸納音樂元素,一步一步地增強學生架構性概念和 聲音、樂器控制的能力,並透過各種方法去拓展學生對聲音和音樂演奏想像空間,是學 校教學中不容忽視的重點(王雅代,2008)。當創作者在從事音樂創作時,應以音樂元 素之感受與理解當作是音樂課程之主軸(林小玉,2002)。從學生層面來看,部份學生 在音樂創作中所遇到的困難在於記譜、視譜或演奏上的侷限,而無法有好的創作表現。 有鑑於此,在音樂創作的過程中,必須透過不同的創作媒介,讓學生能夠充分運用,發. 18.

(29) 揮創思為教學目的。因此研究者欲嘗試探究教科書內創作內容中的音樂元素及創作之媒 介為何。. 一、音樂元素 認知心理學家Bruner指出「學習情境的結構性是有效學習的必要條件」(引自張春 興,2011),他認為教師應教導學生從求知活動中發現原則,從而整理統合,組織成屬 於自己的知識經驗。透過音樂元素的學習與應用,能更好地幫助學生掌握音樂的結構性, 瞭解音樂的本質與內容。Beall(1981)認為作曲的過程中應提供節奏、力度、和聲、結 構、曲式、曲調、風格等經驗。Moore表示學生須透過節奏、力度、段落、曲式等概念, 才能發展曲調的完整性,創作出完整的曲調聲響(陳慧筠,2009)。張蕙慧(2004)指 出音樂的創作,通常可分為精神創作(藝術抽象思維)與物質創作(符號形式創造)兩 個時期,前者又可分為最初概念的形成,主題的思考以及整部音樂作品的醞釀三個階段, 後者則為音色、力度、速度、節奏,音程等音樂元素,透過旋律、和聲、複調、曲式, 配器等組織手段的具體呈現。 Boardman等人(1988)將音樂元素分為十個,其中包括重整體概念的音樂元素,含 表現(expression)、時地風格(time and place)、曲式(form);亦包括單一概念的音 樂的元素,含節奏(rhythm)、曲調(melody)、音色(timbre)、力度(dynamics)、 語法(articulation)、和聲(harmony)、 織體(texture)(Boardman, Andress, Pautz, & Willman, 1988, p.xxvi ;Haas, 1984;引自林小玉等人,2004);將其內涵詳述如下(引自 廖明玲,2002) (一)節奏 1. 音樂可以是相對性的快或慢,視潛在脈動的速度而定。 2. 音樂可改變潛在脈動的速度而增快或減慢。 3. 音樂的進行可依據規律拍或最短脈動進行。 4. 一系列的拍子可以透過將某些拍子加重音的方式被組織為規律或不規律的節拍。. 19.

(30) 5. 在一節奏樂句內個別的聲音及休止符,相較於節奏樂句的其他聲音而言,可以長些、 短些或相同。 6. 在一節奏樂句內個別的聲音及休止符,相較於潛在的規律拍或最短的脈動而言,可以 長些、短些或相同。 7. 在一節奏樂句內的重音符,相較於有重音的潛在節奏而言,其重音可以是同一音、或 在其之前或之後。 (二)曲調 1. 一系列的音高走向,可以上行、下行或同音反覆。 2. 一系列的音高可以藉著級進或跳進而上行、下行。 3. 在調性的音樂中,同一曲調樂句中每個音高的走向與主音有關。 4. 一系列的音高被八度音組合在一起形成一個音階。 5. 曲調可以是相對性的高或低。 6. 當彼此比較時,個別的音高可以是高些、低些或相同 。 (三)音色 1. 聲音的品質由聲音的來源所決定。 2. 聲音的品質受聲音來源的材質所影響。 3. 聲音的品質受聲音產生的方式影響。 4. 聲音的品質受同時產生的其他聲音及數量之影響。 (四)力度 1. 音樂可以是相對性的強或弱。 2. 音樂可以變強些或弱些。 3. 聲音可以漸強或漸弱。 (五)語法 1. 一系列的聲音可透過圓滑或斷奏的方式從一個音進行到另個音。. 20.

(31) 2. 聲音的品質受聲音開始、持續或結束的方式所影響。 (六)和聲 1. 和絃與曲調可以在彼此相關的情形下同時進行。 2. 和絃可以在緊張與舒緩間交替出現。 3.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音高可以被同時聽到。 4.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聲部可以同時發生 。 (七)織體 1. 音樂的品質受聲部之間的距離影響。 2. 音樂的品質受同時發生的聲部之數量與彼此間對比的程度所影響 。 (八)曲式 1. 音樂整體包含開始、進行與結束 。 2. 音樂整體是由較小的樂段所組成。 3. 音樂整體可以由相同的、類似的、或對比的樂段所組成。 4. 一系列的聲音可以在音樂中形成單一獨特的樂念。 (九)表現性 1. 音樂元素被結合至一個整體來表現音樂的或非音樂的樂思。 2. 音樂的表現受音色、力度、語法、節奏、曲調、和聲、曲式,速度和織度所影響,促 成音樂呈現的整體。 (十)時地風格 1. 音樂元素被組合成各音樂整體的方式,反映了音樂的起源。 2. 綜合音色、力度、語法、節奏、旋律、和聲,曲式等元素的特殊運用手法反映了音樂 整體的起源。. 21.

(32) 二、音樂創作的媒介 不同的藝術門類採用不同的藝術媒介,人類發揮無限豐富的想像與創造力,藉由不 同的媒介(如聲音、色彩、圖形、肢體等),來傳達及表現內在的情感與外在的景象, 創作出不同形式的藝術體裁、品種或樣式。而音樂是一種特殊的藝術,用一種極為特別 的語言說話,在模仿可見可觸的外在事物方面不及造型藝術,但可對具有音高的事物對 象作直接的模仿,或者對事物作出象徵式的模仿,比如看到流水,可以用下行的音列來 象徵。蘇金輝(2010a)提出「音樂創作」一辭在當今音樂教學上之內涵應為:基於已 備的知識,並運用各種不同的媒介(如哼唱,彈奏、敲擊、吹奏、肢體、表演,甚至透 過電腦科技),來自由地表達情緒、即興或作曲。楊世華(1993)認為音樂即創造的表 現。音樂是透過聲音的藝術將人類的情感表現出來,也可以說音樂是透過聲音的組織表 現自我,而所有的藝術都應以表現的形式加以發揮,即以一種自我需要,自我完成的方 式,來呈現藝術的特質。 表現的形式有很多種,透過不同的媒介來傳達。人的聲音可以直接表達感情,自然 界的聲音亦可以觸發感情,器樂演奏可以傾注感情,將聲音作為媒介的音樂表現,屬於 人類特有的精神活動範疇(張蔭伯,1989),或音樂特質的呈現方式。聲音與音樂作品 的特定內容就是透過不同的媒介所表現的。陸錦林(2015)指出舞蹈、音樂本身就是不 可分割的整體,舞蹈藝術需要借助人體各類協調動作控制。許碧勳(1989)表示藉由身 體的律動和部位,能立即把握或善用自己所處的環境,在短時間內將自己所看到、聽到 及想到的事、馬上表現出來,表達對音樂的感受或音樂的元素。因此在音樂創作中肢體 活動能夠勾起個體身體舒展的主動性,進一步感知與表達所要處理的規則,能將內在的 創作潛能發揮出來,也為知識點的累積與吸收奠定基礎。 Barrett認為透過記譜,學習者可以呈現出自己對於音樂的認知與想法(引自蘇金輝, 2011)。張渝役表示創作不限於記寫於五線譜上的方式,透過身體的律動、培養兒童以 身體感受節奏,作出創新與變化,都是創作(引自吳蕙純,2008)。羅雅莉(2008)的 研究中發現對於從來沒有過音樂創作經驗的學生而言,應用圖像符號進行曲調創作能使. 22.

(33) 學生印象深刻,不僅提升了學生視譜與音樂創作的能力與自信,也增強了學生對於創作 的認知與興趣。Brown(2015)提出錄音是音樂創作的主要媒介,比現場表演更普遍, 也是主要的音樂表示格式,大多數學生透過記錄媒介獲得他人的音樂理念。因此,在音 樂教育中需要幫助學生透過媒介流利清楚地表達是愈加重要。在科技革命的推动和媒介 发展信息化的基础上,數字技術已經對學習和教育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對傳統的音樂創 作模式進行了極大的延伸,眾多創作者運用電腦或電子軟件進行音樂的創作與記譜,音 樂的形態以不同形式的數字技術作為依託,為音樂創作注入了新鮮的活力(庄曜, 2008)。 綜合上述文獻可發現音樂創作可以透過多種媒介呈現,不同的媒介有著不同的作用 和效果,因此研究者根據文獻探討之結果發展成研究工具之類目,將音樂創作所運用之 媒介分為記譜、圖形/音畫、人聲、肢體、樂器、數位創作等;在內容中藉由何種音樂元 素使音樂的概念得以呈現,亦是學習音樂創作之重要手段。. 第三節 兩岸音樂創作之課程發展 本節就兩岸之音樂課程綱要、課程標準,按其制定時間先後,依制定時程、課程內 容、學習階段劃分、音樂創作教學之 能力指標進行探討音樂創作在課程中的發展與重 要性,以作為本研究對兩岸教科書之音樂創作內容比較的基礎理論。. 壹、音樂創作在臺灣的發展狀況 臺灣音樂教育的發展曾歷經了多次的變革,各級學校在音樂課程的規劃中皆包括了 一些創作方面的教育。在2003年之前主要以培養學生音樂創作的興趣為目標。1968年1 月頒布的「國民中學暫行課程標準」首次出現音樂創作相關的文字,其目標第一點為「增 進學生演唱歌曲與演奏樂器之技能及創作之興趣」 (謝苑玫,2014) 。並將創作相關之內 容列於教材大綱之「基本練習」中,包含「用填空法練習創作局部曲調」 、 「用模仿曲調 法或改變曲調法,練習創作完整曲調」與「用歌曲配作曲調法,練習創作簡易歌曲」等。. 23.

(34) 在此次的課程標準中,依據不同年級給予不同難度之創作內容,且在「實施方法」第十 一點中提及「創作練習,不必求成果,只求學生獲得經驗」(沈啟箴,2013)。 在1968年和1972年的音樂課程標準教材綱要中,皆包含了樂理、歌曲、基本練習及 欣賞四大類,曲調創作練習置於「基本練習」中,雖所占分量不多,但相比57年的音樂 課程標準教材綱要,1968年修訂的音樂課程標準中即增加了「依照和絃練習創作曲調」 和「配合樂句練習創作曲調」兩項內容;1983年的音樂課程標準教材綱要中增列了「樂 器」和「創作」兩項,創作的內容主要以模仿、辨認、即興、創作節奏及曲調為主。 1994年,臺灣教育部公布的國中音樂課程標準教材綱要中分成了六大類,包含樂理、 歌曲、基本練習、樂器、創作及欣賞,可以發現,此時的創作已作為一個獨立的類目存 在,其中包含了節奏、曲調之創作,如表2-1。在「教學方法及教學要點」中,創作偏 重於練習、思考與聯想,另新增了五點與創作有關之教學策略:第一,利用遊戲、比賽 等方式,誘導學生啟發創作靈感,並鼓勵學生樂於發表;第二,引導學生運用肢體動作, 進而創作節奏;第三,運用語言、聲音模仿創作;第四,簡易的節奏模仿創作;第五, 利用模進或接尾令的方式啟發學生創作新曲調。最特別的是,在此次的課程標準中,首 次將創作列為評量項目,包含評量項目「技能」中第五點「直笛模仿吹奏再創新節奏能 力」與第六點「直笛模仿曲調與即興創作表現」。 表 2-1 1994年,臺灣國民中學課程標準教材綱要中與音樂創作內容相關表 各學年 第一學年. 創作內容 1. 模仿生活中的各種節奏 2. 創作節奏動作與節奏語言 3. 創作頑固節奏伴唱歌曲 4. 創作簡易節奏的合奏 5. 節奏樂器的創作 (續下頁). 24.

(35) 6. 模仿生活中的各種節奏 第二學年. 1. 創作四至八小節曲調 2. 模仿喜愛歌曲之樂句,重組新曲調. 第三學年. 1. 應用五聲音階創作曲調 2. 自行創作曲調. 資料來源:林小玉(2007)。音樂創造力-概論、教育心理學與實徵研究(頁324),臺 北:五南。 而後2001年度起,逐步實施「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 ,將原來的「學科」劃分方式, 改為七大學習領域,包括:語文、健康與體育、社會、藝術與人文、數學、自然與科技、 綜合活動等。音樂科目與視覺藝術,表演藝術一起,在七大學習領域中歸屬於「藝術與 人文」的範疇。暫行綱要中將課程目標與分段能力更改為三大目標「探索與創作」 、 「審 美與思辨」、「文化與理解」,創作部份能力指標設立於「探索與創作」之下,國中課程 要求學生運用樂器和簡易的曲式進行音樂創作。故九年一貫教育課程與創作相關的目標 是讓中小學生能透過自我探索,覺知環境與個人的關係,運用媒材與形式,透過音樂創 作讓生活與心靈變得豐富(國民教育社群網,2015)。 2003年,教育部發佈的課程綱要中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目標修訂為 「探索與表現」 、 「審美與理解」 、 「實踐與應用」三大目標,在三項課程目標中, 「探索與表現」之意涵, 是使每位學生能透过自我探索,覺知環境與個人的關係,運用媒材與形式,從事藝術表 現,以豐富生活與心靈;「審美與理解」則是讓每位學生能透過審美與鑑賞活動,體認 各種藝術價值、風格及其文化脈絡,並熱忱參與多元文化的藝術活動;「實踐與應用」 是希望每位學生能理解藝術與生活的關連,透過藝術活動增強對環境的知覺,認識多元 藝術行業、珍視藝術文物與作品、尊重與了解藝術創作,並能身體力行實踐於生活中。 分段能力指標即在三大課程目標主軸下依各年級階段來設計,第一階段為國小一至二年 級,第二階段為國小三至四年級,第三階段為國小五至六年級,第四階段為國中一至三 年級。其中兩項目標與創作有關,分段能力指標在「探索與表現」提到「瞭解藝術創作. 25.

(36) 與社會文化的關係,表現獨立的思考能力,嘗試多元的藝術創作。」及在「實踐與應用」 要求學生能「透過有計劃的集體創作與展演活動,表現自動、合作、尊重、秩序、溝通、 協調的團隊精神與態度。」 相較於2003年,2008年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在 修訂後,有關創作的分段能力指標明顯增多,研究者整理於表2-2;另2008年課綱中還 新增了「附錄教材內容」的部分,目的在於協助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教師,在設計或進 行教學活動時,針對不同的學習階段有更具體的教材指引。教材內容是教師運用藝術四 個面向「表現試探」、「基本概念」、「藝術與歷史文化」、「藝術與生活」進行教學, 透過教學活動來培養藝術能力。研究者節錄了國中一至三年級學生應具備的音樂創作能 力陳列如表2-3。 表 2-2 2008 年,臺灣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程綱要─第四階段與創作相關的分段能力指 標 課程目標 探索與表現. 分段能力指標 1-4-1. 瞭解藝術創作與社會文化的關係,表現獨立的思考能力,嘗試多. 元的藝術創作。 1-4-2. 體察人群間各種情感的特質,設計關懷社會及自然環境的主題,. 運用適當的媒體與技法,傳達個人或團體情感與價值觀,發展獨特的表 現。. 實踐與應用. 1-4-3. 嘗試各種藝術媒體,探求傳統與非傳統藝術風格的差異。. 1-4-4. 結合藝術與科技媒體,設計製作生活應用及傳達訊息的作品。. 3-4-10 透過有計畫的集體創作與展演活動,表現自動、合作、 尊重、秩序、溝通、協調的團隊精神與態度。 3-4-11 選擇適合自己的性向、興趣與能力的藝術活動,繼續學習。. 26.

(37) 資料來源:教育部(2008)。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藝術與人文學習領 域課程綱要。臺北:教育部。. 表2-3 2008年,臺灣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課綱附錄一教材內容第四階段之音樂創作部分 統整. 第四階段(國中一至三年級). 表現. 音樂表現. 試探. 發展良好的歌唱技能,如:呼吸、共鳴、表情、詮釋。. 基本. 音樂素材與概念. 概念. 1.運用所習得的音樂元素,進行曲調或簡易和聲伴奏。 2.運用所習得的音樂元素,進行特定曲式的樂曲創作如:二段體、三段體、 變奏曲。 3.運用適當的記譜或錄音形式,記錄、修改所創作的音樂作品。. 藝術. 音樂與歷史文化. 與歷. 1.選擇適當的音源與素材,為特定的風格、效果、場域進行音樂創作,以體. 史文. 驗結合歷史、文化或生活經驗的音樂作品。. 化 藝術. 音樂與生活. 與生. 1. 認識與音樂相關的資訊科技,對音樂創作的影響。. 活 資料來源:教育部(2008)。97年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藝術與人文學習領 域課程綱要。臺北:教育部。. 由上表可知,臺灣國中階段一至三年級藝術與人文領域課程關於創作部分之內容在 四個內涵中皆有體現,在第一項「表現試探」中一發展良好的歌唱技能,研究者認為詮 釋等同於二次創造。且可發現在進行音樂創作之前,學生應先學習音樂元素與樂理的知. 27.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fostering independent application of reading strategies Strategy 7: Provide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to track, reflect on, and share their learning progress (destination). •

Now, nearly all of the current flows through wire S since it has a much lower resistance than the light bulb. The light bulb does not glow because the current flowing through it

(1) Western musical terms and names of composers commonly used in the teaching of Music are included in this glossary.. (2) The Western musical terms and names of composers

Professional Learning Community – Music

The existence of cosmic-ray particles having such a great energy is of importance to astrophys- ics because such particles (believed to be atomic nuclei) have very great

The thesis uses text analysis to elaborately record calculus related contents that are included in textbooks used in universities and to analyze current high school

Yuen Shi-chun ( 阮 仕 春 ) ,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Officer (Musical Instrument) of the Hong Kong Chinese Orchestra, is the foremost innovator in the construction

(Keywords: general education, learning passport, language skills, cultivation in humanity, activities of music and arts, democracy and constitutionalism, the silky way 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