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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自由制度主義分析中日韓三邊經貿合作(2008-2013)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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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外交學系碩士班 碩士論文. 從新自由制度主義分析中日韓三邊經貿合作 (2008-2013). 政 治 大. China-Japan-South 立 Korea Trilateral Economic. ‧ 國. 學. and Trade Cooperation: A Neoliberal. ‧. Institutionalist Perspective.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指導教授:黃奎博 博士. 研究生:黃聖惠 撰 中華民國 103 年 05 月.

(2) 謝辭. 此時,心中滿懷感謝,無以言表。. 轉眼之間,在政大的日子將屆四年。回顧外交研究所求學生涯期間,聖惠深 深感受到自己是何其幸運,一路上受到許多人的支持鼓勵、包容、協助與提攜。. 政 治 大. 衷心感謝每一個你們,曾經給予我堅持下去的動力和勇氣。. 立. 首先,感謝我的指導教授黃奎博老師,從論文最初的方向摸索、題目訂定、. ‧ 國. 學. 大綱提報、研究發展、結果發表到最後的修改,一路悉心指導、耐心引領。每當. ‧. 遭遇到寫作瓶頸之時,老師總是能以豐富的學識和研究經驗協助學生順利解決問. y. Nat. 題,然後逐步朝結論邁進。感謝黃老師包容學生資質駑鈍、進度緩慢,在困惑或. er. io. sit. 想要逃避的時候,適時的督促並給予鼓勵。其次,感謝黃智聰老師和孫國祥老師 擔任我的口試委員,兩位老師對我的論文研究方向以及具體內容發展都提供了更. al. n. v i n 多元的思考面向和建議,細心糾正學生錯誤並提供參考資料,讓我的論文更趨嚴 Ch engchi U. 謹。同時,感謝研究生涯的啟蒙老師劉德海主任,讓我在擔任研究助理的期間學 習如何精確蒐集所需資訊與研究報告的撰寫方法。感謝蔡增家老師和王信賢老師. 在研究方法教導與論文題目發展上的協助,讓學生在徬徨失措的時候仍不致失去 希望。感謝所有碩士班期間曾給予我指導與協助的師長以及學界先進們,還有外 交系辦,特別是湘縈助教在程序上的種種幫助。. 另外,在此要特別感謝關心眼科楊醫師和全體員工平日對聖惠眼睛健康的細 心照料。感謝您用每個月的追蹤檢查時間協助我保護眼睛的狀況不至於在繁重的.

(3) 課業壓力下劇烈惡化。感謝碩士班同學們在這段期間的互助與陪伴,一起通過一 層又一層的關卡,尤其是劭昀、奕如、馥瑜、文瑾和奕圜在寫作技巧的傳授和情 感上給予莫大的支持。謝謝大學認識的好朋友們和中山好姊妹們擔任我的垃圾桶 和勇氣與力量的來源,每當我軟弱或需要你們的時候,一直都在。也謝謝瑪姬在 我寫作期間擔任在台大的戰友和借書證,以及小花的專業協助校稿。. 最後,深深感謝我最親愛的家人,做為我最溫暖而堅實的後盾。感謝媽咪和 老爸無條件的支持、包容與栽培,讓我能在無後顧之憂的環境下尋求學業、健康. 政 治 大 用最貼心的陪伴讓我不孤單。謝謝昨天的我,因為非常幸運地擁有各位的支持鼓 立 與生活之間的平衡點。感謝姊姊總是用最直接的方式提醒我不能鬆懈、拖延,也. 勵、包容、協助與提攜而沒有輕言放棄,才得以完成這看似簡單但過程卻一點都. ‧ 國. 學. 不輕鬆的拙作。. ‧. n. al. er. io. sit. y. Nat. 再一次,對曾經給予我支持、鼓勵和協助的每一個你們,致上最誠摯的謝意。. Ch. engchi. i n U. v. 黃聖惠謹誌. 中華民國 103 年 07 月 21 日,文山.

(4) 摘要 近年來,全球經貿活動因 WTO 下的多邊架構談判停滯不前而暫時走向區域 化;加上金融危機後的東亞地區需要穩定的區域經濟,促使中國、日本與韓國三 國之間萌生經貿合作的構想並逐漸制度化。本研究從新自由制度主義論述下,國 際制度的功能以及無霸權存在的國際合作兩方面來分析並理解中日韓經貿合作 的發展過程。三國各政府層級透過數次的正式、非正式及例行性會議安排,進行. 政 治 大. 相互了解、匯集共識,逐步建立起互利互惠的具體合作安排。相關作為例如舉行. 立. 中日韓高峰會、設置中日韓三國合作秘書處,並簽署中日韓投資協定與中日韓自. ‧ 國. 學. 由貿易區的共同研究和談判。. ‧. 本論文依新自由制度主義理論架構研究得出,國際制度的功能性是促使中日. y. Nat. sit. 韓之間經貿合作逐步走向正式制度安排的主要因素;此外,三國間的經貿合作是. n. al. er. io. 國家基於追求共同利益的理性行為,其中不存在霸權國來主導三國的經貿合作。. Ch. engchi. i n U. v. 關鍵詞:新自由制度主義、中國、日本、韓國、中日韓自由貿易區、 國際合作、國際制度.

(5) Abstract. Since the multilateral free trade negotiation under the WTO forum has been bogging down, States temporarily shift their free-trade policies to regional or bilateral FTA building. In addition, lessons learned from Asia economic and financial crisis make known that there’s a demand for stable regional circumstance in Northeast Asia.. 政 治 大 cooperation under a trilateral framework. The governments of China, Japan and South 立 Accordingly, China, Japan and South Korea start their economic and trade. Korea build mutual understanding and reach consensuses via lots of formal and. ‧ 國. 學. informal meetings. As a result, in view of mutual interests and reciprocity, a trilateral. ‧.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has been progressively constructed.. sit. y. Nat. io. er. This study based on the point of view from neo-institutionalism, arguing that the development of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among China, Japan, and South. al. n. v i n C h on pursuing mutual Korea is due to their rational behavior and shared interests. With engchi U. the help of the funct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China-Japan-South Korea trilateral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could be gradually realized in North East Asia, without no presence of a regional hegemony.. Keywords: Neo-institutionalism, Neoliberalism, China, Japan, South Korea, CJK FTA, North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

(6) 目錄 第壹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1 第二節 研究途徑與方法 ...................................................................4 第三節 文獻回顧................................................................................5. 政 治 大 第五節 研究架構與章節安排 .........................................................20 立.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17. ‧ 國. 學. 第貳章 理論探討—新自由制度主義 ....................................................21 第一節 國際合作的概念 ..................................................................21. ‧. 第二節 國際制度的特徵及功能 ......................................................25. y. sit. Nat. 第三節 制度、共同利益、相互性與國際合作 ..............................29. io. er. 第四節 無霸權下的國際合作 ..........................................................35 第五節 小結...................................................................................... 38 a. n. iv l C n 中日韓經貿合作發展 41 h ................................................................ engchi U. 第參章. 第一節 中日韓經貿合作的背景 .....................................................41 第二節 中國對三方經貿合作的態度 .............................................47 第三節 日本對三方經貿合作的態度 .............................................52 第四節 韓國對三方經貿合作的態度 .............................................57 第五節 中日韓經貿合作現況 .........................................................61 第六節 小結......................................................................................68 第肆章 無霸權下的中日韓經貿合作制度 ............................................71 第一節 三方共同利益與相互性合作 .............................................71.

(7) 第二節 制度的角色與功能 .............................................................81 第三節 無霸權下的三方經貿合作 .................................................91 第四節 小節....................................................................................104 第伍章 結論...........................................................................................107 第一節 研究發現............................................................................107 第二節 未來研究建議 ................................................................... 112 參考書目................................................................................................. 115.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8) 圖目錄. 圖一 區域貿易協定之發展趨勢圖.......................................................42 圖二 中日韓三國佔世界名目 GDP 比重圖.........................................44 圖三 日韓兩國對中直接投資趨勢圖....................................................50. 政 治 大. 圖四 日本前十大出口市場圖(2011)................................................52. 立. 圖五 東亞區域貿易發展趨勢圖............................................................55. ‧ 國. 學. 圖六 日本對中、韓兩國專利特許權報酬盈餘趨勢圖(2001-2011)...56. ‧. 圖七 韓國前十大出口市場圖(2011)...................................................58. Nat. io. sit. y. 圖八 韓國對中、日貿易餘額圖(1992-2012)........................................60. al. v i n Ch 韓國對中國直接投資趨勢圖........................................................75 engchi U n. 圖十. er. 圖九 日本對中、韓兩國直接投資趨勢圖.............................................74. 圖十一 韓、日、台三國輸出中國品項比較圖(2012)......................79.

(9) 表目錄. 表一 中日韓三國主要出口市場排名(2011)....................................45 表二 區域貿易自由化對中日韓三國實質 GDP 增加效果之比較表...54 表三 中日韓投資協定的發展進程....................................................65. 政 治 大. 表四 中日韓 FTA 的發展進程............................................................67. 立. 表五 歷屆中日韓高峰會重點整理表..........................................86. ‧ 國. 學. 表六 東協十加三架構下之中日韓峰會整理表................................87.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10)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自 2008 年中國、日本、韓國三方首次獨立舉行中日韓高峰會(China–Japan– South Korea Trilateral Summit)以來,三國持續為推動其間經貿合作的制度化進. 政 治 大. 行多次的意見交換與協商。時至 2012 年 5 月中旬,於北京舉行的第五屆中日韓. 立. 高峰會會後,三國正式對外宣布「中日韓三國戰略經貿夥伴合作宣言」,並簽署. ‧ 國. 學. 「關於促進、便利和保護投資的協定」(簡稱為中日韓投資協定),於 2014 年 5 月 17 號正式生效。這項協定內容共有二十七條和一個附加議定書,涵蓋範圍包. ‧. 括投資定義、適用範圍、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徵收、轉移、代位、稅收、一. y. Nat. sit. 般例外、爭議解決等條款。此協定是為促進和保護中國、日本與韓國三國之間投. n. al. er. io. 資行為的法律文件和制度安排,其重要性不僅在於這是三國之間第一個由官方簽. i n U. v. 署的經貿協定;同時也是提供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成立的重要基礎。與此同時,三. Ch. engchi. 方也宣布中日韓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於 2012 年正式啟動1。. 東北亞的中、日、韓三國,人口總數佔全球人口的五分之一,2013 年三國 的經濟總量約佔全球 GDP 的 21%2,稱得上是世界三大經濟圈之一。雖然三國在 區域經濟整合的進程上受到政治與歷史的影響而顯得較為遲緩,但受惠於地理位 置的鄰近性以及近年來三國的經貿往來不斷成長與發展,直到 2014 年,三國之 1. 其後因為受到中日兩方對釣魚台領土爭議的影響,中、日、韓三國決定將第一回合的中日韓自 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談判延後至 2013 年年初舉行。 2 「中日韓論壇呼加速自貿區談判」,中國評論新聞網, <http://mag.chinareviewnews.com/doc/1031/2/7/1/103127168.html?coluid=35&kindid=612&docid=10 3127168>(檢閱日期:2014 年 06 月 10 日) 1.

(11) 間的貿易總額已高達 6,814 億美元3,中國也蟬連日本和韓國兩國的最大貿易夥伴 國4。. 中日韓三國之間的經貿合作制度化同時象徵著東北亞經濟圈的逐漸形成。然 而,台灣位處於東亞地區,卻時常在東亞地區的經貿整合中缺席,無論是東協加 三(ASEAN plus Three, APT)或東協加六的安排,乃至今日東北亞經濟圈逐步 成熟,台灣都未能順利參與,而恐怕將面臨被邊緣化的危機。尤其,台灣與中、 日、韓三國之間經貿往來一向非常密切,此次簽署中日韓投資協定,以及未來可. 政 治 大 下降而可能產生區域內貿易移轉,或者導致相對不利台商投資的環境,勢必對台 立. 能實踐的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等制度化的合作安排,將使三國之間的經貿障礙大幅. 灣在東北亞經濟圈內的發展有相當程度的衝擊,因此我們不得不重視中日韓的經. al. er. io. sit. y. Nat. 二、研究目的. ‧. ‧ 國. 學. 貿合作發展。. v. n. 事實上,中、日、韓三國之間的經貿合作契機早已在 1999 年東協加三的非. Ch. engchi. i n U. 正式早餐會上萌芽,自此以後,中日韓每年都會將之視為一個發展三國更緊密關 係的論壇5。自 2008 年開始,三國之間更獨立設置了中日韓高峰會的年度例行性 會議安排,直至 2012 年,中日韓三國之間的經貿合作終於發展至正式官方協定 的簽署階段。究竟制度在三國經貿合作的發展上發揮了什麼功能?我們是否能夠 從國際關係理論中,對國際合作與制度琢磨最多的新自由制度主義(neoliberal. 3. 「中日韓經貿論壇呼籲三國加速自貿談判」 ,環球網, <http://big5.cri.cn/gate/big5/gb.cri.cn/44571/2014/04/14/3925s4502799.htm>(檢閱日期:2014 年 06 月 10 日) 4 林建山,「中日韓三國北京協定對臺灣經濟的重要影響」 ,陸資來台服務網, <http://iitw.cnfi.org.tw/all-module03.php?id=77&t_type=s>(檢閱日期:2013 年 12 月 08 日) 5 Momoko Sato, “Old Actors Reconfigured: Crisis and Northeast Asia,” The SAIS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 29, No. 2(2009), p. 107. 2.

(12) institutionalism)的論點中找到合理的解釋呢?. 承接前述研究動機,本研究之目的即在於回答以下研究問題: (一) 中日韓三國基於共同利益(common interests)進行經貿合作,並且自 2008 年起首度舉辦中日韓高峰會。至今,中日韓三國之間的經貿合作已簽署第一個正 式的官方協定,成立了第一個實體行政機構──中日韓三國合作秘書處 (Trilateral Cooperation Secretariat, TCS)。然而,究竟制度在三國經貿合作的發 展和推進上扮演何種角色、發揮了什麼樣的功能呢?. 政 治 大 關係的論述,來理解中日韓經貿合作制度化的進程呢? 立. (二) 我們是否能用國際關係理論新自由制度主義對國際制度和國際合作之間. ‧ 國. 學. 本研究希望透過新自由制度主義對於國際合作的論述,從結構層次與制度面. ‧. 的觀點來分析中日韓三邊經貿合作的發展狀況,亦即藉由制度對國際合作的影響. y. Nat. 與功能,以及霸權(hegemony)存在的有無和國際合作之間的關係等兩個主要. er. io. sit. 變數,來解釋中日韓經貿合作的發展,並檢視以下新自由制度主義的兩個主張是 否適用解釋於東北亞地區(中、日、韓)經貿合作之現況:(一)制度在促進國. al. n. v i n 際合作上扮演了資訊分享、提升效率、減少欺騙行為與執行監督等功能的角色 ; Ch engchi U 6. (二)霸權的存在對國際合作與制度的創設與形成而言,並非必要條件7。. 本研究主要論點可簡述為:新自由制度主義主張之國際制度的功能,是促使 三國之間經貿合作逐步走向正式制度安排的主要因素。並且,中日韓三國之間的 經貿合作是國家基於追求共同利益的理性行為,而其間不存在有一個霸權國來主 導三國的經貿合作。 6. 鄭端耀, 「國際關係『新自由制度主義』理論之評析」 ,問題與研究,第 36 卷第 12 期(1997) , 頁 11-12。 7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Cooperation and Discord in the World Political Economy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4), p. 13. 3.

(13) 第二節 研究途徑與方法. 一、研究途徑 依據 Kenneth N. Waltz 對於戰爭起源的分析,研究者觀察層面的不同,會對 事件的成因有不同的解釋,而我們可以約略歸納成三個層次:個人、國家以及國 際層次。分析層次的選擇表現出分析者的切入角度、分析單位、以及其認為的最 重要解釋來源為何8。本文將從第三層次,亦即國際體系與結構的角度來對中日 韓三邊經貿合作進行分析與觀察研究。. 政 治 大 此一觀點認為結構的力量大於個人,亦即國際環境或國家互動的結果是影響 立. ‧ 國. 學. 一國行為的主要原因。主張國際間存在著許多的強權國家,這些國家有著不相當 的資源以及行為能力,理性地依照自助原則,以追求國家利益以及(或)保障國. ‧. 家的生存與安全為目標。而國際體系缺乏一個中央權威,以及具有強制力的法律 來規範國家的行為,所以一國的行為深受國際互動的影響,而國際事件正是國際. er. io. sit. y. Nat. 互動的結果。. al. v i n Ch 賴也使三邊經貿合作的需求不斷增加。然而,在這樣的矛盾持續存在的情況下, engchi U n. 由於中日韓三國之間長期存在著歷史與領土上的政治紛爭,同時三國經貿互. 對於三國經貿合作何以開始邁向制度化的問題探究而言,只從三國領導者的更迭 與三國國內體制的解釋角度似乎有所不足。同時,筆者觀察到三國藉由多次而持. 續的國際互動逐步走向實際合作的現象,因此本研究試圖從國際關係理論新自由 制度主義對國際制度與國際合作的論述,從國際互動和結構的層次,以及制度的 角度來探討中日韓三國之間的經貿合作互動問題。因此,本研究解釋與觀察的切 入面向將著重於第三層次,亦即國際體系與區域環境的角度。並且從新自由制度 主義對國際合作的相關論述中歸納出兩個與制度安排相關的主要變數:一、制度 對國際合作的影響與功能;以及二、霸權存在的有無和國際合作與制度形成的關 8. Paul R. Viotti and Mark V. Kauppi,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New York: Pearson Education, 2010), pp. 24-36. 4.

(14) 係。並藉此來分析三國的經貿合作互動情況。.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質化研究為主,並透過文獻分析法(Document Analysis)來進行。 對與研究主題相關的第一手與第二手文獻資料進行大量蒐集與客觀地分析,從中 整理出中日韓經貿合作的發展脈絡與現況,並且應用理論來解釋這樣的國際現實 以獲致結論。. 資料蒐集方面涵蓋範圍包括:官方文件與統計數據、議題相關之國內外學術. 政 治 大. 期刊論文、研究機構以及智庫發表之研究報告與學者專家意見、專書以及國內外. 立. 新聞報導、雜誌等資料。. ‧ 國. 學. 研究理論方面,本研究在討論國際合作的部分採取新自由制度主義的觀點: 從制度面與體系的角度由外而內(outside-in)來解釋國家行為,並基於理性、自. ‧. 利的假設9。認為國家是國際社會中最主要的行為者,同時將國家視為在國際體. sit. y. Nat. 系缺乏層級節制迫使下的理性的利己主義者(rational egoists),並追求絕對利益. io. al. er. (absolute gains)。而國際合作是建立在共同利益之上,當國家能預見合作對自 己有利的好處,認為其可以從合作中獲利,那麼我們就可以期望各國政府之間有. n. v i n 意圖建立起促成合作的制度 C 。同時導入在新自由制度主義的脈絡下對制度功能 hengchi U 與國際合作的探討,作為本研究分析中日韓經貿合作的變數,亦即從國際制度的 10. 特徵與功能以及沒有霸權存在的國際合作等兩個切入點,分析中日韓三邊經貿合 作的發展現況。. 第三節 文獻回顧. 一、新自由制度主義對國際合作的論述 9.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pp. 19-27. Robert O. Keohane and Lisa Martin, “The Promise of Institutionalist Theor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0, No. 1 (1995), pp. 39-42.. 10. 5.

(15) 對於國家之間合作行為的探討,國際關係理論中新自由制度主義的主張具有 相當分量並且舉足輕重的地位。其將合作定義為:發生在行為者將實際或預設的 偏好與其他行為者,透過一連串的政策協商來調整其行為的過程。正式來說,政 府之間的合作發生於一國政府確實地遵循政策,而且其夥伴認為此舉是為了加速 實現他們的共同目標,並被視為是政策協調過程的結果11。. 新自由制度主義同時也可以稱為新自由主義或理性制度主義( rational. 政 治 大 國家與國家之間什麼時候會產生合作?以及如何成功地合作 立. institutional theory) 。其理論內涵主要在探討及解釋在國際體系的無政府狀態下, 12. ?主張國家是國. 際社會的主要行為者,在國際體系無政府狀態下,國家基於理性與自利原則,可. ‧ 國. 學. 能會為了追尋共同利益而願意與其他國家合作 13 。論述過程中則強調制度. ‧. (institution)與建制(regime)在國際合作的促進上扮演重要的角色。代表學者. y. Nat. 有 Joseph Nye、Robert O. Keohane、Stephen D. Krasner、Arthur Stein、Duncan Snidal、. er. io. sit. Helen V. Milner、Charles Lipson 等14。. al. n. v i n 新自由主義學者認為,國家主要將焦點置於個別的絕對利益上(absolute Ch engchi U 11.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pp. 51-52. Filippo Andreatta and Mathias Koenia-Archibugi, “Which Synthesis? Strategies of Theoretical Integration and the Neorealist-Neoliberal Debate,” International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31, No. 2 (2010), p. 211. 13 Arthur A. Stein, Why Nations Cooperate? Circumstance and Choic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ew York: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0), pp. 7-13; Andreas Hasenclever, Peter Mayer, and Volker Rittberger, 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Regim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p. 27. 14 相關著作請參閱 Robert O. Keohane and Joseph S. Nye, Power and Interdependence: World Politics in Transition (Boston: Little Brown, 1977);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Robert O. Keohane,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 Essay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Boulder, Colo.: Westview Press, 1989); Robert O. Keohane, and Lisa Martin, “The Promise of Institutionalist Theor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0, No. 1(Summer 1995), pp. 39-51; Stephen D. Krasner, International Regimes (New York: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3); Arthur A. Stein, Why Nations Cooperate? Circumstance and Choic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ew York: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0)., Duncan Snidal, “Relative Gains and the Pattern of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85, No. 3(1991), pp. 701-726; Helen V. Milner, Interests, Institutions and Information: Domestic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7); Charles Lipson, “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in Economic and Security Affairs,” World Politics, Vol. 37, No. 1(1984), pp. 1-23. 12. 6.

(16) gain),反之,相對利益(relative gain)的重要性是有限的。當合作所帶來的潛 在絕對利益是重大的,或者合作關係是包含兩個以上的國家,此時相對利益在國 際合作上的影響力就會較弱15。也就是說,合作的結果是否在相對利益上造成弱 勢並不那麼重要,只要合作能帶來絕對利益即可16。. 另外,學者 Ernst B. Haas 認為合作會發生在當國家權力的主要考量是國內福 祉,且在國家決策結構內有能夠清楚闡述福祉考量的團體存在時。除了前述基礎 條件之外,國際合作還需要行為者之間彼此的利益趨同,而國際制度則提供適當. 政 治 大 便可能增加行為者之間的期望,進而開始建立加強合作的慣例。更重要的是,藉 立. 的問題解決方案,可使國家之間能達成利益妥協。若能成功達到最初考量的利益,. 由採取議價的方式,政治菁英可以將國家個別利益的概念提升到國家間共同利益. ‧ 國. 學. 下某種可以接受的方案,藉此重新定義部分的國家個別利益。也就是說,對 Haas. ‧. 來說,國際組織是創立者設計以用來解決需要集體行動才能解決的問題17。. y. Nat. er. io. sit. 承上所述,國家基於理性與自利而追求絕對利益,因此當國家之間存在有顯 著的共同利益或者需要藉由集體行動才能解決的問題時,政府會有意願理性地尋. al. n. v i n 求合作與國際建制的形成。亦即在互惠(mutual advantage)的狀態下,合作比較 Ch engchi U. 容易達成,尤其是當滿足以下特定條件的時候:. (一)國家選擇不合作的時候所帶來的好處,小於選擇合作時所帶來的好處。 (二)行為者期望他們之間的互動能持續到未來。 (三)不會因為行為者太多或是資訊的匱乏,進而使得協議的談判、以及對背 叛者的制裁共識難以達成18。 15. Robert O. Keohane and Lisa Martin, “The Promise of Institutionalist Theory,” p. 44. Robert Powell, “Absolute and Relative Gains in 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85, No. 4(1991), p. 1303. 17 John G. Ruggie, Peter J. Katzenstein, Robert O. Keohane and Philippe C. Schmitte, “Transformations in World Politics: The Intellectual Contributions of Ernst B. Haas,” 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 Vol. 8(June 2005), pp. 283-284. 18 Filippo Andreatta and Mathias Koenia-Archibugi, “Which Synthesis? Strategies of Theoretical 16. 7.

(17) 當然,國家對合作仍然會有所顧忌,行為者會擔憂有關合作的不確定性面向, 意即夥伴的承諾,以及合作相關的風險程度,包括被欺騙以及獲得低的報酬等, 這些不確定性構成了國家合作的阻礙19。而行為者會注意到不利於合作的情況, 認為國際合作面臨以下問題,並試圖改變這樣的背景條件:(一)如何激勵合作 使合作在長期獲得報酬,以及使背叛的行為獲得懲罰;(二)如何監控行為而使 合作者與背叛者可以被指認; (三)如何將報酬聚集於合作者,並報復背叛者; (四) 如何將有效地將議題連接,創造多層次的賽局。然而,要解決上述問題最基本的. 政 治 大. 概念就是相互性(reciprocity) ,在世界政治中要達到合作,最好的方法即是在相 20. 互性下進行有條件的合作 。. 立. ‧ 國. 學. 新自由制度主義者認為面對這樣阻礙,我們可以藉由制度的建立來化解。雖. 21. ‧. 然制度一詞不易給予相當明確的定義,新自由制度主義者也承認其概念相當模糊. y. Nat. ,但我們可以依循 Keohane 對制度所下的定義:制度是指某種行為或者是由人. er. io. sit. 類所建構的正式或非正式的規範通則模式或者分類。並且是一組持續並且相互連 接的正式與非正式規則,用以規定行為角色、約制行動並形塑期望22。而制度的. al. n. v i n 主要功能就在於提供國家之間資訊環境的改善,並且藉此減少被欺騙與搭便車的 Ch engchi U. 機會23。也就是說,藉由改善國家獲得資訊的情況來解決國際合作的不確定性, 並降低被欺騙的風險。. 在缺乏中央資源分配者的無政府狀態國際體系下,國家間若要透過政策調整 Integration and the Neorealist-Neoliberal Debate,” pp. 211-216. 19 David Baldwin, Neorealism and Neoliberalism: The Contemporary Debat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3), p. 132. 20 Kenneth A. Oye, Cooperation under Anarchy (New Jers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6), p. 249. 21 鄭端耀,「國際關係『新自由制度主義』理論之評析」,頁 8。 22 Robert O. Keohane,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 pp. 1-4, 162-163. 23 Filippo Andreatta and Mathias Koenia-Archibugi, “Which Synthesis? Strategies of Theoretical Integration and the Neorealist-Neoliberal Debate,” pp. 6-11. 8.

(18) 以達到財富的增進,就必須靠議價而非中央權威的指導24。關於分配的問題,新 現實主義主張可以從國家權力的角度來解決,認為權力可用於決定誰能夠參與分 配、制定遊戲規則,並且可以改變支付矩陣(payoff matrix)內的價值,例如: 權力較大的行為者可以利用戰術連結去改變或有效地威脅對手的選項。但是新自 由制度主義者則認為: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的爭點並非相對利益,權力導 向的研究無法解決市場失靈的問題,權力的重要性不比資訊與監控能力來得重要。 並指出議題連結(issue-linkage)或對國家數量的限制,比起權力分配的結果更 能促進合作的發生。他們認為制度的研究是正向的,有助於合作;而權力的研究. 政 治 大 解決分配的衝突、並確保國家的獲利得以在長期合作下趨於公平,因此制度可以 立. 則是負向的研究,阻擋合作的發生25。分配的問題使得制度更為重要,藉由協助. 促使合作。而制度的功能要成功地發揮,極度依賴相互性的運作,制度化的相互. ‧ 國. 學. 性與分配問題是一體兩面。在一個缺乏中央權威迫使的國際體系下,如果國家想. ‧. 要從合作中獲得利益,必須要有可信的資訊來源管道,而制度正是提供必要資訊,. er. io. sit. y. Nat. 以達到解決分配問題的良方26。. 我們也可以從重複賽局的角度來解釋制度如何促進合作的發生。新自由制度. al. n. v i n 的分析認為:理性利己的國家會因為未來的陰影(the shadow of the future)而走 Ch engchi U. 向合作。重複性的互動使得行為者有能力以未來的制裁懲罰今日的不合作行為。 如果未來的陰影影響夠大,那麼不合作的行為在未來的成本將大於利益,因此理 性利己的國家會走向合作27。. 總而言之,制度除了可以提供資訊使承諾更具可信度並防止背叛行為的發生 之外,藉由確立協商的焦點、創造議題連結,更允許了有效的報復方式來制裁背 24.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pp. 19-27. David Baldwin, Neorealism and Neoliberalism, pp. 234-246. 26 Robert O. Keohane and Lisa Martin, “The Promise of Institutionalist Theory,” pp. 45-49. 27 Robert Powell, “Absolute and Relative Gain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85, No. 4(1991), pp. 1305-1306. 25. 9.

(19) 叛者甚至擔負執行與監督的功能,減少了交易成本,進而創造相互利益的條件交 換,促進相互性的進行。. 國際建制是正式制度的一種,Keohane 認為建制是有政府同意之明示規則, 並依附於國際關係某特定議題範圍的一種制度28。Ruggie 則將建制嚴格定義為已 被一組國家所接受的一套共同期望(mutual expectations)、規範與法規、組織計 劃、活動與財政承諾29。而 Stephen Krasner 對建制的定義是目前最為普遍的:在 特定的國際關係領域中,匯集行為者期待的一套明示或默示的原則(principles)、. 政 治 大 對事實(fact) 、因果關係(causation) 、正當(rectitude)的信仰;規則是在權力 立 規則(norms) 、規範(rules)及決策程序(decision-making procedures) 。原則是. 與義務定義下的行為標準;規範是對行動特定的指導或禁止法令(prescriptions or. ‧ 國. 學. proscriptions);決策程序是制定及實踐集體選擇的現行習慣30。. ‧. y. Nat. Keohane 進一步解釋:建制定義下的原則,一般來說是其成員期望追求的目. er. io. sit. 標。規則是包含了部分明確的對成員合法或不合法行為的指令,也相對界定了責 任與義務。規範與規則之間難以區分,但規範指出更多特定權利義務的細節,而. al. n. v i n 要達成既定的原則,可能有一組以上的規範。決策程序與規範具有相同特質,但 Ch engchi U. 其形式為程序而非實質內容,建制的決策程序提供落實原則與變更規範的方式。 並認為國際建制有對應的議題範圍(issue-area)31,政府建立建制來處理他們認 為是一系列相關,而且必須被一併處理的問題。而建制的功能是加速政府間特定 合作協議的達成,但仍必須放在自利的脈絡下來理解,國家主權仍是最基本的原. 28. Robert O. Keohane,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 p. 4, p. 175. John G. Ruggie, Constructing the World Polity: Essays on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alization (New York: Routledge, 1998), pp. 45-61. 30 Stephen D. Krasner, International Regimes, pp. 1-22. 31 議題範圍(issue-area)意指一系列應該被相同或相近的階層、協調方式以共同協商、一起處 理的議題。 29. 10.

(20) 則。同時,建制也可以影響國家利益以及行為者的基本期待與價值32。. 在一國的行為結果會影響另一國以及本國的選擇這樣的國際社會中,相互依 賴使共同期望(mutual expectations)變得非常重要。國際建制的存在意味著主權 實體在特定的情況下自願地放棄獨立決策權,並將世界利益視為一個非恆量的總 和(non-constant sum),行為者可以有共同的利益和好惡。這也說明了不同特性 的建制,何以能存在於某些議題範圍而不存在於另一些議題,以及為何有些國家 在某特定領域願意與他國合作而在另一些領域則否33。同時,不同的議題範圍有. 政 治 大 。. 不同的權力結構,而不同領域間的權力移轉也是有限的,因此政治軍事強權不一 定能在經濟議題上佔有優勢. 34. 立. ‧ 國. 學. 新自由制度主義者主張霸權的存在與否與國際建制的存在並無絕對關係。霸. ‧. 權不是建制形成的充分或必要條件,在合作的維持上也並不重要。霸權穩定論是. y. Nat. 基於現實主義對利益與權力的假設,而這是不對的。新自由制度主義認為當國家. er. io. sit. 之間的共同利益或共享利益(shared interests)有相當的重要性以及其他重要條 件都達成時,國際合作可以形成,而制度也可以在沒有霸權的情況下被創造。雖. al. n. v i n 然,霸權也可能藉由提供報酬予合作者、或處罰背叛的行為,來創造共同利益, Ch engchi U. 但只要有適當的條件允許下,相似的行為也可能在沒有霸權的狀況下存在。當然, 這並不是說建制的創造是簡單的,只是霸權可能有助於建制的創造,但霸權的衰 退不等於其創建的體系會崩潰。. 國際建制的創造主要是立基於以下三點:(一)共同利益、(二)相互交流 增進效率、(三)高密度的政策空間(policy space),亦即議題範圍高度連結,. 32 33 34.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pp. 58-63. David Baldwin, Neorealism and Neoliberalism, pp. 30-47. 鄭端耀,「國際關係『新自由制度主義』理論之評析」,頁 4。 11.

(21) 如此一來建制可以減少持續達成協議的成本。並且成員間要有緊密的互動,以及 理性選擇的基礎。而建制的維持則取決於一個相對少數的行為者,得以監控相互 的行為是否依循規範與實踐,以及遵循策略,使其他政府能持續實踐協議與了解 35. 。總而言之,無論霸權是否存在,國際合作與建制的創立和維持均與霸權無直. 接相關,因為國際合作是立基於行為者對共同利益或附加利益的感知之上,透過 理性地共同行動以達到追尋共同利益的目的。. 二、當前中日韓經貿合作發展與研究概況. 政 治 大 (一) 中日韓經貿合作發展概況 立. ‧ 國. 學. 在檢閱現有研究文獻之前,以下將先就中日韓三國政府之間官方的經貿合作. ‧. 現況加以簡要說明如下:. sit. y. Nat. al. er. io. 1999 年 11 月,當時的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日本首相小淵惠三,以及南. v. n. 韓總統金大中,三方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出席「東協加三」的領導人會議期間,. Ch. engchi. i n U. 首次舉行了一場非正式早餐會談,並自此開啟中日韓三國的合作契機。次年,三 方領導人更在第二次早餐會上決定三國在「十加三」框架下定期舉行會晤36。其 後,三國幾乎每年都在東協加三峰會期間舉行三國的領導人會議,並在會後對外 發表與三國之間合作有關的文件或聲明,但內容上多是表達其友好意願與確立三 方互動基礎,較少有對三國經貿合作具體安排的討論。直到 2008 年,三國之間 更有獨立於「十加三」框架外的中日韓高峰會機制設立。. 35.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pp. 78-80. 吳玲君,「中國推動東北亞自由貿易區策略:機會與意願的研究途徑」 ,遠景基金會季刊,第 13 卷第 2 期(2012 年 4 月) ,頁 145。 36. 12.

(22) 然而,真正促進三國經貿合作的重要平臺,是原則上每年舉行的中日韓經濟 貿易部長會議。首次中日韓經濟貿易部長會議在 2002 年 9 月於汶萊舉行,同年 年底,中日韓三國領導人在中方倡議下,同意就建立中日韓自由貿易區開展可行 性研究37。其實,早在 1999 年起韓國的學術圈就開始探討中日韓貿易合作的可 能性。但一直要到 2002 年,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可行性研究開始從民間討論階 段進入有政府支持的研究的時期,並由三國研究機構: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 日本綜合開發研究機構,以及南韓對外經濟政策研究院,三方共同組成、支持的 民間共同研究計劃38。. 政 治 大 基於 2003 到 2009 年期間所進行的三國之間的民間共同研究計劃,對中日韓 立. 自由貿易區為三國産業帶來的影響進行了綜合研究,並形成了共同的政策建議。. ‧ 國. 學. 研究結果表示,建立中日韓自由貿易區將可消除貿易壁壘、擴大區域內市場、推. ‧. 動三國經濟整合,實現三國共同利益39。於是,三國在 2009 年 10 月的十加三架. y. Nat. 構下之中日韓高峰會上表示對近一步推動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產官學共同研究. er. io. sit. 上有了共識,並於隔年(2010 年)5 月在韓國首爾展開第一回合的產官學共同研 究。到了 2011 年 12 月,在韓國平昌舉行的第七回合的產官學共同研究宣告完成,. al. n. v i n 並由共同研究委員會發表了聯合聲明。而於 2012 年 5 月的中日韓高峰會上,三 Ch engchi U. 國表明將於年內啟動中日韓自由貿易區談判40。而目前三國也已自 2013 年初啟. 動了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談判。. 37. 「 《中日韓合作(1999-2012) 》白皮書」,新華網,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world/2012-05/09/c_111919576.htm>(檢閱 日期:2013 年 12 月 09 日) 38 吳玲君,「中國推動東北亞自由貿易區策略:機會與意願的研究途徑」 ,頁 145。 39 「 《中日韓合作(1999-2012) 》白皮書」,新華網,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world/2012-05/09/c_111919576.htm>(檢閱 日期:2013 年 12 月 09 日) 40 「日中韓 FTA」,日本外務省,<http://www.mofa.go.jp/mofaj/gaiko/fta/j-jck/index.html>(檢閱 日期:2014 年 03 月 07 日) 13.

(23) 另外,根據 2003 年三國在第五次十加三架構下之中日韓高峰會後發表之《中 日韓推進三國合作的聯合宣言》,三國政府相關部門自 2004 年起,就洽簽中日 韓投資協定進行了多輪研究和協商,並於 2007 年啟動中日韓投資協定談判41。 而已於 2012 年 5 月完成簽署,成為三國之間第一個由官方簽署的經貿協定和制 度化安排,並提供了中日韓自由貿易區成立的重要基礎。. (二) 當前中日韓經貿合作研究概況. 政 治 大 入的實證、敘述性研究,將之整理如下: 立. 目前關於中日韓經貿合作的學術研究文獻其中多是從區域整合的角度來切. ‧ 國. 學. 中日韓三國之間的經貿整合自 1980 年代中期開始加速,主要原因來自美國. ‧. 在扮演東北亞經濟輸出市場與投資者的角色逐步弱化,同時,東北亞區域內經濟. y. Nat. 體之間的相互依賴逐漸加深,以及區域內貿易與直接投資也增加。而後冷戰時期. er. io. sit. 東北亞的經濟互賴,特別是在中日韓三個國家之間,得以從貿易量上直觀地衡量, 雖然伴隨著一些波動,但自 1995 年起有穩健的成長42。此時的東北亞區域整合. al. n. v i n 主要是由市場所推動,而缺少正式的區域制度,不若歐盟與北美自由貿易區的發 Ch engchi U 展,主要原因則在於東北亞持續存在的政治紛爭與意識形態的分歧,以及部分歷 史經驗的陰影,這使得官方的區域合作計劃較為難產43。. 但是,中日韓三邊關係強烈受到危機和共同利益的影響,亞洲金融危機是三. 41. 「 《中日韓合作(1999-2012) 》白皮書」,新華網, <http://big5.xinhuanet.com/gate/big5/news.xinhuanet.com/world/2012-05/09/c_111919576.htm> (2013 年 12 月 09 日) 42 Hochul Lee, “Balance of Power and Economic Interdependence in the Post-Cold War Northeast Asia International Relational: An Empirical Study,” APSA Annual Meeting (Boston: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ssociation, August 28-September 1, 2002), pp. 10-20. 43 Kevin G. Cai, “Is a Free Trade Zone Emerging in Northeast Asia in the Wake of the Asian Financial Crisis?,” Pacific Affairs, Vol. 74, No. 1(2001), pp. 7-14. 14.

(24) 國進一步整合最主要的催化劑。危機不僅使區域經濟合作擴大,也催生了三國之 間新的制度化結構。1997 到 1998 年間突如其來的金融衝擊,暴露了亞洲經濟體 的脆弱性,隨之而來的金融危機更廣泛地在亞洲各國蔓延。所以在危機之後,為 了防止此類事件再度發生,日本和韓國分別有了以區域為中心的亞洲貨幣基金 (Asian Monetary Fund)和東北亞開發銀行(Northeast Asian Development Bank) 的構想,而這種模糊的概念後來在東協加三與其他金融舉措下具體再現44。. 中日韓三國之間的經貿合作與區域整合除了受到危機的刺激與催化之外,有. 政 治 大 國家元首與高層間的對話與議價也激勵並強化了更緊密合作的推動。在多層次架 立 日本學者認為,即便中國與日本之間的政治緊張持續存在,中日韓三國在政府、. 構下,透過東協加三、二軌機制和針對特定議題範圍(issue-specific area)等方. ‧ 國. 學. 式,對推動中日韓之間的進一步區域合作提供了協助。東協加三為三方合作提供. ‧. 了資訊和意見的交換機會、二軌外交鼓勵了領導人的合作動機、特定議題範圍(如. y. Nat. 環境保護與能源合作)則讓談判與協商得以拓展到高層之間45。此外,有學者認. er. io. sit. 為三國經貿合作的制度化對區域信心建立(confidence-building)與區域安全和諧 有利。並建議未來三國若要朝向更高層次的區域整合,走向東北亞共同體. al. n. v i n (Northeast Asian Community,C NEAC)的建立與發展,則需要區域認同與更多的 hengchi U 溝通與交換46。. 而 2008 年的全球金融危機,與前述亞洲金融危機有著相似的作用,也成為 三國進一步合作的濫觴,危機促使中日韓三國首次獨立於東協十加三架構之外舉 行高峰會,三方同意擴大雙邊交流,並在三方政府之間建立起規律性的獨立會談。 如前所述,這樣的三方合作推動雖然是由危機所促成,但其實同時也是奠基於前 44. Momoko Sato, “Old Actors Reconfigured: Crisis and Northeast Asia,” pp. 107-108. Hidetaka Yoshimatsu, “From Distrust to Mutual Interests?: Emerging Cooperation in Northeast Asia,” East Asia: An International Quarterly, Vol. 22, No. 4(2005), pp. 18-36. 46 Byung-Woon Lyou, “Building the Northeast Asian Community,” Indiana Journal of Global Legal Studies, Vol. 11, No. 2(2004), pp. 293-310. 45. 15.

(25) 述的東協加三、二軌機制和議題針對性之上,經過十幾年的多層次架構漸漸發展 而來的47。. 除了以上將危機視為三國經貿合作之催化劑的觀點,以及雖然中日韓在政治 議題上持續存在有衝突,但肯定三方政府為其間經貿合作所作的努力的論述之外。 亦有學者注意到可以從中日韓三國對區域整合方式偏好不同的角度切入,認為三 國經貿合作應該放在東亞經濟整合發展的現實環境下來觀察。主張傳統東亞的經 濟整合制度在近年有所轉變,從對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政 治 大 亞」與「東北亞」的次多邊(sub-multilateral)層次制度化整合,並積極建立優 立 的多邊層次、以及聚焦於市場驅動與區域的非正式整合形式,轉向追尋 「東南. 惠貿易協議(preferential trading arrangements)的網絡48。. ‧ 國. 學 ‧. 認為傳統的經濟或政治甚至社會建構論點對今日東北亞的發展解釋力都有. y. Nat. 所不足,因此學者歸納出四個整合模式:單邊(unilateral) 、雙邊(bilateral) 、少. er. io. sit. 數多邊(minilateral) ,以及多邊(multilateral) ,並以此來分析國家個別情況以及 對既存制度的適用性。進而主張三國同樣面對來自環境的挑戰,但又有各自的經. al. n. v i n 貿合作模式偏好:日本期望是透過一般的雙邊協議(general bilaterals),中國則 Ch engchi U 偏好一對多的(one-to-many)合作,而南韓則希望與最有利與本國經貿的國家 簽訂夥伴協議即可。然而,三國之中又以中日兩國對區域合作模式的偏好為重, 因此,若將中日韓三方合作放在四個整合模式下來觀察,最符合中日的共同需求 而使得東北亞自由貿易區(Northeast Asia Free Trade Agreement, NEAFTA)最可 能成形的狀況,將會是在其他機制如少數多邊(亦即 APEC)與多邊(WTO)兩 者對整合的推進都弱化的時候49。. 47. Momoko Sato, “Old Actors Reconfigured: Crisis and Northeast Asia,” pp. 107-108. Vinod K. Aggarwal and Koo Min-Gyo, “Beyond Network Power? The Dynamics of Formal Economic Integration in Northeast Asia,” Pacific Review, Vol. 18, No. 2(2005), p. 189. 49 Ibid., pp. 206-209. 48. 16.

(26) 總而言之,目前的相關研究文獻在內容上主要主張自亞洲金融危機以來,雖 然企業尋求獲利與生產效率的經濟聯繫依然是最主要的合作驅動力,政治現實使 三國之間較少有正式的政府間協議,但是東北亞經濟關係與合作確實朝向一個更 制度化的發展趨勢50。. 基於當前對中日韓經貿合作具有議題針對性的學術研究尚不相當充足,現有 的文獻又多從實證、敘述的角度來切入,而較缺乏理論導向的觀點。因此本研究. 政 治 大 討論中日韓三國之間經貿合作的發展。 立. 嘗試透過新自由制度主義對國際制度和國際合作的論述,從理論的角度來分析與. ‧ 國. 學.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一、研究範圍. sit. y. Nat. n. al. er. io. 時間範圍上,本研究限定在2008年至2013年,亦即第一屆中日韓高峰會開始. i n U. v. 至2013年;議題範圍設定上,則以中日韓三國經濟、貿易合作的互動發展,尤其. Ch. engchi. 以中日韓投資協定與中日韓自由貿易區的研究與談判為主軸,以及三國官方對經 濟領域合作的決議、合作聲明與行動為主要研究對象。. 研究中雖然會提及中日韓經貿合作的背景,但主要研究範圍仍以歷屆中日韓 高峰會以及其他例行性制度安排為主軸,並聚焦於決議內容與其後實踐狀況與具 體合作內容,以及這樣的例行性制度安排是否促使三國經貿互動更頻繁、合作更 緊密。並透過國際關係理論中新自由制度主義的角度來分析、解釋三國經貿合作 朝制度化發展的現象。. 50. T. J. Pempel, “Northeast Asian Economic Integration: A Region in Flux,” Asia-Pacific Review, Vol. 14, No. 2(2007), p. 45. 17.

(27) 在名詞界定方面,雖然新自由制度主義學者對制度一詞的定義尚無明確的定 論,但本研究提及之制度將依循 Keohane 所下之定義:制度是指某種行為或者是 由人類所建構的正式或非正式的規範通則模式或者分類。並且是一組持續並相互 連接的正式與非正式規則,用以規定行為角色、約制行動並形塑期望51。本文將 從廣義的角度來解釋之,而將例行性三國高峰會與其他層級的例行性互動視為一 種非正式制度安排來討論。. 同時,由於國際建制實屬正式制度的一種,因此本研究在討論制度的功能時, 將其合併納入制度的概念下一起討論。並且從新自由制度主義界定的特質來辨識 制度,亦即制度具有以下特徵: (一)持續而可以預期; (二)包括正式與非正式. 政 治 大 中日韓三國例行會議安排與實體組織的設置都納入制度的概念下來討論。 立. 安排; (三)具規範性質; (四)議題專屬性。本研究將採取廣義的制度定義,將. ‧ 國. 學. 另外,制度化(institutionalized)則是指稱合作發展走向形成持續並且相互 連接的正式與非正式規則的過程。依據 Ruggie 將制度化分成三階段52:(一)純. ‧. 粹認知的層次;(二)成套的相互期望、商定的規範、以及法規與計劃,並且符. Nat. er. io. sit. y. 合既定的組織行動與財政承諾的國際建制;(三)正式的國際組織。. 值得注意的是,基於新自由制度主義學者對建制的定義較為具體而嚴格,被. al. n. v i n 視為是一組國家所接受的一套共同期望、規範與法規、組織計劃、活動與財政承 Ch engchi U 諾 。或是在特定的國際關係領域中,匯集行為者期待的一套明示或默示的原則、 53. 規則、規範及決策程序54。而依據筆者初步的研究發現,認為現階段之中日韓經 貿合作尚未發展至建制的階段,應仍屬於前述制度化三階段之純粹認知層次,並 逐漸走向建制的形成。因此本研究在討論三國合作時,將使用合作(cooperation) 或安排(arrangement)等名詞來指稱。. 同時,本研究將從不依賴霸權、基於共同利益與相互性的國際合作觀點,從. 51 52 53 54. Robert O. Keohane,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 pp. 1-4, 162-163. John G. Ruggie, Constructing the World Polity, pp. 45-61. Ibid., pp. 45-61. Stephen D. Krasner, International Regimes, pp. 1-22. 18.

(28) 結構(區域)層次與制度面來切入分析中日韓經貿合作發展。其中,本研究所指 稱之霸權的概念,主要建立在「主導區域政治經濟領域發展的單一強權國家」的 概念上來討論;而無霸權的國際合作則指稱區域合作是在未有區域政治經濟霸權 存在的環境下,國家之間基於對共同利益的追尋,而透過多次的會談、會議互動, 以及藉由國際制度的建立,來達到凝聚共識與相互合作的目的。. 二、研究限制. 資料限制方面,雖然研究以中國、日本與韓國三個國家為對象,但受制於筆 者不諳韓文,因此文獻與資料蒐集方面將會顯得較為侷限,而以英文與中文文獻. 政 治 大. 為主要參考與分析依據,並於必要時佐以日文資料為輔助。然而,為了盡量減少. 立. 語言限制所可能產生文獻運用偏頗的情形,本研究將盡量採用官方文件、並廣納. ‧ 國. 學. 中、日、韓三國學者之分析研究與觀點。另外,相較於政治安全議題,目前針對 三國經貿互動的學術文獻資料較為匱乏,因此筆者將盡可能地透過各國官方網站、. ‧. 學術或政策研究機構、新聞媒體與雜誌報導,以及網路資源的資料予以補充。. y. Nat. sit. 議題限制方面,基於本研究是從結構層次切入觀察的區域研究,從制度層面. n. al. er. io. 出發並以國家為分析單位對國際合作做探討,因此將國家視為單一行為者,而不. v. 會對各國國內政治、社會與經濟制度等因素,以及個人層次之領導者或特定政治 菁英或團體多做討論。. Ch. engchi. i n U. 雖然國內利益團體與政治精英對一國是否參與、以及如何參與國際經貿合作 的制度化有所影響,且決定一國對外行為的因素也牽涉極廣。任何的國家對外政 策在其國內一定會產生至少正反兩面意見的爭辯與拉扯,然而,基於本研究從國 際體系與結構的層次來探討國家合作行為,焦點在於國際制度如何影響國家行為。 因此,本研究討論將著重國際制度在中日韓三邊經貿合作中扮演的功能性角色。 故中日韓三國國內政治菁英與利益團體對國家參與中日韓三邊經貿合作制度化 的爭辯,並會不在本研究中多加著墨。. 19.

(29) 第五節 研究架構與章節安排 本研究在安排上大致分為五章,各章內容分述如下:. 第壹章緒論:包括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途徑與方法、文獻回顧、研究範圍 與限制,以及研究架構與章節安排等。. 第貳章理論探討──新自由制度主義:討論新自由制度主義對國際合作的論 述,包括合作、共同利益、相互性、制度與制度的功能,以及沒有霸權主導的國 際合作如何產生等概念。主要焦點則放在制度的特徵與其發揮的功能,與霸權與 國際合作的關係兩大議題之上。. 立. 政 治 大. 第參章中日韓經貿合作發展:除了對三國經貿合作的背景介紹之外,本章將. ‧ 國. 學. 透過兩部分來了解當前三國經貿合作的發展。首先,分別整理中、日、韓三國政 府對三國經貿合作相關的政策、決議、聲明以及行動,以及國內學界對三邊經貿. ‧. 合作的相關態度;其次,將三國於國際場域(如中日韓高峰會、中日韓經濟貿易. sit. y. Nat. 部長會議等)發表之共同宣言或決議和實際行動作整理。亦即藉由三國共同與個. io. n. al. er. 別國家兩方面來了解中日韓經貿合作發展的過程與現況。. Ch. i n U. v. 第肆章無霸權下的中日韓經貿合作制度:本章為研究的重點所在,希望從體. engchi. 系(區域)層次與制度的觀點,透過新自由制度主義對國際合作的論述來分析與 解釋中日韓經貿合作的進程。亦即藉由兩個來自理論的主要變數:一、制度對國 際合作的影響與功能;以及二、霸權存在的有無和國際合作與制度形成的關係, 來分析與討論三國之間的經貿合作發展,以及檢視理論是否適合用於解釋東北亞 經貿合作的現實情況。. 第伍章結論:藉由先前對理論以及實務的探討,為本研究的論點作一個總結, 並提出未來在相關領域可能的研究方向以供其他研究者參考。. 20.

(30) 第貳章 理論探討—新自由制度主義 第一節 國際合作的概念. 對於國家之間合作行為的探討,現實主義學派與新自由制度主義學者皆從國 家之間缺乏中央權威的假設出發,認為國際體系的無政府狀態使得國家之間難以 促成具有約束力的協議以創造國家增進其自身利益的機會。然而,新自由制度主 義學者雖然不否認無政府狀態下極端衝突的存在,但也不將其視為國際政治的全. 政 治 大 的結論,新自由制度主義則認為:探討並解釋在國際體系的無政府狀態下,國家 立 部表徵1。比起現實主義學派從權力與衝突等角度切入分析國際合作而獲致悲觀. 與國家之間會在滿足何種環境條件時比較容易發生國際合作?以及如何成功地. ‧ 國. 學. 合作2?這些才是比較值得研究的問題。. ‧. y. Nat. 換句話說,制度的研究往往是正向的,有助於合作;而對權力的研究則往往. er. io. sit. 是負向的研究,阻擋合作的發生3。新自由制度主義學者進而主張國際體系無政 府狀態下,國家基於理性與自利原則,可能會為了追尋共同利益而基於相互性原. al. n. 4. 則與其他國家合作 。. Ch. engchi. i n U. v. 一、合作的定義. Keohane 和 Nye 將 1970 年代以來世界政治與經濟的改變界定為一種互賴. 1. Robert Jervis, “Realism, Neoliberalism, and Cooperation ”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4, No. 1(1999), pp. 42-50. 2 Filippo Andreatta, and Mathias Koenia-Archibugi, “Which Synthesis? Strategies of Theoretical Integration and the Neorealist-Neoliberal Debate,” p. 211. 3 David Baldwin, Neorealism and Neoliberalism, pp. 234-246. 4 Arthur A. Stein, Why Nations Cooperate? Circumstance and Choice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p. 7-13. ; Andreas Hasenclever, Peter Mayer, and Volker Rittberger, Theories of International Regimes p. 27. 21.

(31) (interdependence)關係,從廣義的角度來說,互賴同時圍繞著武力(force)與 經濟策略議題,且經常是一種不對稱而高度政治性的關係,而這樣的關係在國家 或組織之間產生了不對稱的權力資源。這也使得國家之間對多邊合作 (multilateral cooperation)的需求增長,導致多邊合作在二十世紀中葉以後有超 乎預期的成長5。. 概念定義上,合作不等同於和諧(Harmony)。和諧意指行為者不關注其他 行為者的行動,各自制定並執行追求自身利益的政策,而政策實踐的結果卻自動. 政 治 大 滿足他方要求的過程。合作是一種不預先存在和諧的國家或組織之間,透過與其 立. 地促成其他行為者造就其目標。相反地,合作是需要國家或組織積極調適政策以. 他行為者交涉、談判並進而獲得一致性的過程,而這樣的行為通常也被稱為「政. ‧ 國. 學. 策協調」 (policy coordination)6。也就是說,合作不僅僅仰賴國家之間的共同利. ‧. 益,同時也指出合作產生於歧異或潛在的意見不合之中。若未有歧異的存在,則. y. Nat. 僅僅是和諧而不存在合作。因此,我們在討論合作概念的時候,必須強調相互調. er. io. sit. 整的重要性,而並非只是單純的共同利益如何勝過衝突的情況7。. al. n. v i n 依照 Keohane 定義,合作是指發生在行為者將實際或預設的偏好與其他行為 Ch engchi U. 者,透過一連串的政策協商來調整其行為的過程8。正式來說,政府之間的合作 發生於一國政府確實地遵循政策,而且其夥伴認為此舉是為了加速實現他們的共 同目標,並被視為是政策協調的結果。意即當合作發生的時候,參與合作的行為 各方會依據其他行為者的行為改變而變更其自身行為的偏好排序9。因此,依照 新自由制度主義學者的主張,我們在討論國際合作的時候,必須檢視行為者對未. 5. Robert O. Keohane, Power and Governance in a Partially Globalized World (London: Routledge, 2002), p. 2. 6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pp. 49-53. 7 Ibid., p. 51, pp. 12-13. 8 Ibid., pp. 12. 9 Robert O. Keohane,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 p. 159. 22.

(32) 來互動方式的期待、行為者對於適當經濟安排的假設、以及哪些政治活動被視為 合法的。. 一般而言,合作至少包含兩個要素:首先,行為者的行為直接指向特定的目 標。所謂行為者的特定目標,並非指所有行為者都擁有相同的目標,而是假設行 為者在追尋其目標時,符合理性的原則。其次,合作提供行為者利得與報酬 10。. 除此之外,高度政治性也是合作的特徵之一。合作必須伴隨著國家政府或組. 政 治 大 面或負面的誘因來完成。然而,相較於僅僅依賴正向誘因、或者試圖利用說服來 立 織行為模式的改變,而這樣的改變可能透過包括威脅、懲罰以及承諾與報酬等正. 達到合作這個目的而言,同時存在正反兩面誘因將更有效率11。. ‧ 國. 學 ‧. 依據以上論述,我們可以從幾個問題來判別行為者之間是否為合作狀態。首. y. Nat. 先,行為者的政策是否自動促成其他行為者達到其政策目標?其次,行為者是否. er. io. sit. 有為了其他行為者的目標而調整自己政策的意圖?最後,行為者的政策是否明顯 地與其他行為者的政策更為相容12?換言之,我們須將合作放在廣義的國際制度. al. v i n 脈絡下,從制度扮演的角色和功能的角度來理解與討論。 Ch engchi U n. 13. 二、合作發生的時機. 10. Helen Milner, “International Theories of Cooperation among Nations,” World Politics, Vol. 44, No. 3(1992), pp. 467-468. 11 請參閱 Robert Axelrod, “The Emergence of Cooperation among Egoists,”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75, No. 2(1981), pp. 306-18; Robert Axelrod, The Evolution of Cooperation (New York: Basic Books, 2006); Richard Ned Lebow, Between Peace and War: The Nature of International Crisis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81); Glenn H. Snyder, and Paul Diesing, Conflict among Nations: Bargaining, Decision Making, and System Structrue in International Crises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77);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p. 53. 12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pp. 52-53. 13 廣義的國際制度意指包括國家之間的實踐與期盼 。詳請參閱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第一章。 23.

(33) 除了了解合作的定義,還要了解合作發生的時機。新自由制度主義學者主張 市場失靈正是國家對合作有所需求的主因。合作既是發生在行為者之間透過政策 協調,調整其行為至符合其他行為者實際上或預期的表現之時。那麼國際體系無 政府狀態下的失序,加上與國家之間互賴而存有共同利益,就讓國家之間產生了 合作的需求。. 新自由制度主義學者認為國家作為國際社會的最主要行為者,其將焦點置於 國家個別的絕對利益上,而相對利益的重要性是有限的。所以當合作所帶來的潛. 政 治 大 。也就是說,合作的結果是否在相對利益上造成弱. 在絕對利益是重大的,或者合作關係是包含兩個以上的國家,此時相對利益在國 際合作上的影響力就會較弱. 14. 立. 勢並不重要,只要合作能帶來絕對利益即可15。. ‧ 國. 學 ‧. 同時,新自由制度主義學者認為在完全競爭市場的機制下,「看不見的手」. y. Nat. 保證各行為者在追求自利的同時,最終可獲致全體的利益。但這僅存在理想狀態. er. io. sit. 下,也就是沒有任何一個行為者的利益會受到其他行為者的行動所損害、亦無產 生任何負面的外部性(negative externality)。換言之,理想中和諧的狀態下,合. al. n. v i n 作是不需要的,因為國家之間沒有歧見無政策調適的必要。 Ch engchi U. 可惜的是,國際社會上並不存在如此的理想狀態。因此 Waltz 對於「無政府 狀態下沒有自動存在的和諧狀態16」的論述也受到新自由制度主義學者認同。亦 即在世界政治中,當兩個國家之間接觸頻繁的時候,很少存在和諧的狀態,因為 在其互動中會產生基於利己主義的觀點。既然,合作的本質是反應出衝突的存在, 以及為了克服潛在或既有衝突所作出的努力,那麼合作只發生在行為者認識到其. 14 15 16. Robert O. Keohane and Lisa Martin, “The Promise of Institutionalist Theory,” p. 44. Robert Powell, “Absolute and Relative Gain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 p. 1303. Kenneth Waltz, Man, the State and War (New York: Columba University Press, 1959), p. 182. 24.

(34) 政策之間潛藏著抑或者確實存在著衝突的環境下17。. 第二節 國際制度的特徵及功能 國際無政府狀態下,國家對合作會有所顧忌,行為者會擔憂有關合作的不確 定性面向,亦即夥伴的承諾,以及合作相關的風險程度,包括被欺騙以及獲得低 的報酬等等,這些不確定性構成了國家合作的阻礙18。. 面對這樣的阻礙,新自由制度主義學者認為可以藉由制度的建立來化解。雖. 治 政 。我們仍然可以在國際關係的眾多文獻討論中,整理出制度可能指涉一個活動 大 立 的普遍模式或分類(a general pattern or categorization of activity),或者是指向某 然制度一詞不易給予相當明確的定義,新自由制度主義者也承認其概念相當模糊 19. ‧ 國. 學. 些特定由人為建構而成的正式或非正式協定。普遍的模式包括 Hedley Bull 的「國 際社會的制度」 (institutions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亦即主權國家、外交、中立. ‧. 等概念,有時也包括相互性等規則。而廣義的制度包括持續且相關聯的一組正式. sit. y. Nat. 或非正式的規範,用以規定角色行為、限制活動並形塑期望。即使制度因涉及各. io. er. 式各樣的實體和活動而難以有一個明確、適切的定義,我們在討論制度的概念時, 依然可以專注於其特徵,並且將之定義為在某特定時間和空間背景下一系列相關. al. n. 的規範與規則20。. Ch. engchi. i n U. v. 我們可以依循 Keohane 對制度所下的定義:制度是指某種行為或者是由人類 所建構的正式或非正式的規範通則模式或者分類。並且是一組持續並且相互連接 的正式與非正式規則,用以規定行為角色、約制行動並形塑期望21。綜上所述, 我們也可以從新自由制度主義界定的特質來辨識制度,歸納出制度具有以下特 徵:. 17 18 19 20 21.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pp. 51-56. David Baldwin, Neorealism and Neoliberalism, p. 132. 鄭端耀,「國際關係『新自由制度主義』理論之評析」,頁 8。 Robert O. Keohane,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tate Power, pp. 162-163. Ibid., pp. 1-4, 162-163. 25.

(35) 一、持續而可以預期 根據新自由制度主義理論,國家之間為了追尋長期互動之下的利益,藉由於 制度的創造來降低國家之間的交易成本與解決資訊蒐集的問題,因此,制度唯有 在長時間持續的情況之下,其成員才有足夠的動機維持之。. 重複性的互動使得行為者有能力以未來的制裁懲罰今日的不合作行為。如果 未來的陰影影響夠大,那麼不合作的行為在未來的成本將大於利益,因此理性利 己的國家會走向合作22。這是因為長期的互動提供了抱持利己主義的行為者產生 合作意願,即便這些抱持利己主義的行為者們在短期互動的環境下並沒有走向合. 政 治 大 傾向追尋短期的利益和背叛而選擇停止合作。 立. 作的意願。故倘若行為者之間的互動不夠持久,則這些抱持利己主義的行為者會. ‧ 國. 學. 二、包括正式與非正式安排. ‧. 依據 Keohane 的定義,正式的制度是國際法的一部分,指涉具有正式的雙. y. Nat. sit. 邊條約或公約;而非正式制度則指稱活動的普遍模式,亦即可廣泛適用於某些領. n. al. er. io. 域或情況下的規則。國際制度大致上可以分為三種形式23:. Ch. (一) 國際慣例(convention). engchi. i n U. v. 屬於非正式制度,依循默示(implicit)的規則和諒解,便於國際成員之間 形成期望。對成員國的溝通、協調、往來提供協助。. (二) 國際建制(regimes). 屬於正式制度,由成員國政府所同意明示(explicit)規則所建立,通常依附 在特定的問題領域之中。目前對建制最為普遍的定義即為 Stephen Krasner 所述: 22 23. Robert Powell, “Absolute and Relative Gain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pp. 1305-1306. 鄭端耀,「國際關係『新自由制度主義』理論之評析」,頁 8-10。 26.

(36) 在特定的國際關係領域中,匯集行為者期待的一套明示或默示的原則、規則、規 範及決策程序24。. (三) 國際組織(organizations). 具有目的性的正式制度,有層級節制組織的機構,由成員刻意規劃而建立, 並包含明示的規則、成員的權利義務、以及組織的能力行動範圍。不同於國際建 制,國際組織有追求目標的具體行動能力,可以在組織的規則下,設定目標、動 員資源、制定政策,以及執行行動。. 三、具規範性質. 立. 政 治 大. 雖然制度並不一定是政治中立的,其中包含的規則有可能反映出在此制度下. ‧ 國. 學. 成員的權力相對位置,而這些規範也限縮了實際的議價空間、影響了交易成本。 但依據新自由制度主義理論,一個有效率的國際制度除了包括資訊分享的安排之. ‧. 外,尚包括依據所設立的標準來執行對承諾的監控。. sit. y. Nat. io. 力,也可能包括前文所述對背叛行為的辨識與懲罰。. n. al. 四、議題專屬性. Ch. engchi. er. 然而不論何種形式的制度,對參與制度的行為者的行為都具有某種程度約束. i n U. v. 制度既然是用來規範行為角色、約制行動並形塑期望,那麼這樣的行為規範 必定限制於特定的議題範圍之內。而根據前述,國際制度的存在是主權實體在面 對某些特定的議題時,為了避免獨立決策並解決困境而自願創設的,因此,我們 可以得知制度具有特定的議題範圍。. 一般來說若在交易成本小到可以被忽視的情況下,不需要創造新的制度來促 使互利的交換;反之,若是交易成本非常高的情況,則也不利於創設制度,甚至 24. Stephen D. Krasner, International Regimes, p. 2. 27.

(37) 連制度的發想都是不可想像的。根據新自由制度主義理論,我們預期國際制度出 現在當溝通、監控與執行的成本相對低於原於國家之間對特定議題的政治交換所 獲得之好處時。因而國際上有各式各樣不同的制度,一國可能會與他國在某些議 題領域創建制度以合作,而在其他領域仍存有所衝突。. 新自由制度主義學者主張,國際體系是缺乏中央資源分配者的無政府狀態, 國家之間若要透過政策調整以達到財富的增進,就必須靠議價而非中央權威的指 導25。認為市場失靈的爭點並非相對利益,權力導向的研究無法解決市場失靈的 問題,權力的重要性不比資訊與監控能力來得重要。並指出議題連結或對國家數 量的限制,比起權力分配的結果更能促進合作的發生。分配的問題使得制度更為. 政 治 大 因此制度可以促使合作。而制度的功能要成功地發揮,極度依賴相互性的運作, 立. 重要,藉由協助解決分配的衝突、並確保國家的獲利得以在長期合作下趨於公平,. ‧ 國. 學. 制度化的相互性與分配問題是一體兩面。在一個缺乏中央權威迫使的國際體系下, 如果國家想要從合作中獲得利益,則必須要有可信的資訊來源管道,而制度正是. ‧. 提供必要資訊,以達到解決分配問題的良方26。. Nat. sit. y. 我們可以說,制度的主要功能就在於提供國家之間資訊環境的改善,並且藉. er. io. 此減少被欺騙與搭便車的機會27。亦即,制度藉由改善國家獲得資訊的情況來解. al. 決國際合作關於不確定性的疑慮,並降低被欺騙的風險,進而增加國家之間合作. n. v i n Ch 的意願。在一國的行為結果會影響另一國以及本國的選擇這樣的國際社會中,相 engchi U 互依賴與市場失靈使共同期望變得非常重要。制度除了可以提供資訊使承諾更具 可信度並防止背叛行為的發生之外,藉由確立協商的焦點、創造議題連結,有些 較為嚴格的國際制度更允許了有效的報復方式來制裁背叛者甚至擔負執行與監 督的功能,減少了交易成本,進而創造相互利益的條件交換,促進相互性的進行。. 所有致力於國家之間的合作都發生在某種程度的制度架構下,無論這些制度. 25. Robert O. Keohane, After Hegemony, pp. 19-27. Robert O. Keohane and Lisa Martin, “The Promise of Institutionalist Theory,” pp. 45-49. 27 Filippo Andreatta, and Mathias Koenia-Archibugi, “Which Synthesis? Strategies of Theoretical Integration and the Neorealist-Neoliberal Debate,” pp. 6-11. 26. 2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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