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入GATT/WTO的談判決策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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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的影響力逐漸增大,使國際社會不得不正視中國的對外經貿政策。 對台灣來說,瞭解中國的對外經貿政策尤其重要。首先,自從台灣政府開放 台商至中國大陸間接投資後,中國大陸地區逐漸成台灣最重要的貿易伙伴。2010 年台灣對大陸出口(含香港)金額高達 1147 億美元,佔台灣總出口的 41.8%; 5 同 年中國大陸佔台灣總進口的比例為 14.307%。 6 進出口的差距,表示台灣對中國 大陸享有鉅額貿易順差,但也意味著台灣出口經濟容易受到中國大陸的經濟政策. 政 治 大. 影響而產生波動。另外,台灣因為政治因素,長期被排除於東亞區域整合外。為. 立. 了突破台灣被邊緣化的危機,台灣政府在 2010 年 6 月與中國大陸簽訂兩岸經濟. ‧ 國. 學. 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預計在此. ‧. 架構協議之下,將展開一系列長期的經貿談判。在此環境下,台灣實有必要瞭解. Nat. io. sit. y. 中國大陸對外經貿決策過程,方能在未來的相關談判中,抓住對方的談判中心,. er. 有效地取得對台灣最有利的談判結果。. al. n. v i n Ch 然而,鑑於中國並非是一個民主國家,因此其決策過程並不是經由既定的民 engchi U. 主制度程序進行的,這樣的特性加深了對於理解中國決策行為的困難,如果期待 以民主國家的研究途徑來分析中國的外交決策,可能會因為對政治制度、文化與 意識型態的誤解,而對中國的對外經貿政策做出誤判,甚至會導致不必要的衝 突。也因此,對於中國對外經貿決策的相關研究也更有必要性。 中國加入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以下以 GATT 代替關稅暨貿易總協定) 5. 財政部官網,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62151&ctNode=1774&mp=6。 (最後瀏覽日期: 2011 年 7 月 28 日) 6 國貿局官網,http://cus93.trade.gov.tw/fsci/。(最後瀏覽日期:2011 年 7 月 28 日) 2.
(3) 與世界貿易組織(WTO,以下以 WTO 取代世界貿易組織)的對外經貿決策可以 說是中國自實施改革開放政策以來最重要且影響力最廣的對外貿易政策。中國領 導高層在 1986 年決定加入 GATT,但是直到 2001 年才成為 WTO 的正式會員。 在此期間,中國為了要達成加入世界貿易體制的標準,在長達 15 年的談判期間 也同時進行了內部經濟改革,但是卻也引發了國內保守勢力的強力反彈,因此也 引發了保守派與改革派的爭論,導致對外談判的困難(尤其是與美國的談判);. 政 治 大. 最後領導高層(尤其是最高領導人)介入決策並明白支持中國入世,這才解決與. 立. 美國的談判僵局。. ‧ 國. 學. 從國內層次觀察,1986 年至 2001 年這段中國加入 GATT/WTO 的談判過程. ‧. 剛好與中國的改革開放進程的大部分時間重疊,因此正好充分反映出中國自實施. Nat. io. sit. y. 改革開放政策後在經濟上與政治上轉型所遭遇的困難。中國加入 GATT/WTO 議. er. 題的複雜性,與其所反映出的中國經濟體系轉型困難,使 GATT/WTO 決策議題. al. n. v i n Ch 成為典型的中國對外經貿決策範例。藉由觀察中國在此時期的入世談判過程,我 engchi U 們得以清楚瞭解中國對外經貿決策過程中的參與決策者有哪些、決策者之間的互 動情形為何、以及關鍵的決策要素為何等重要資訊。 具體而言,本論文的研究目的有:(1)整理出中國的加入 GATT/WTO 決策. 過程,並說明為什麼中國的 GATT/WTO 談判過程長達 15 年; (2)找出參與中國 GATT/WTO 決策過程的單位有哪些,以及他們對 GATT/WTO 決策議題的立場為 何;(3)探究中國加入 GATT/WTO 決策的參與者互動過程;(4)找出促成中國. 3.
(4) 入世決策中的關鍵因素; (5)藉由中國入世決策過程建立中國對外經貿政策的決 策模型。. 第二節. 文獻回顧. 比起中國在軍事、政治、環境等外交決策方面,中國經貿外交政策研究的成 果尚顯不足,但是隨著中國近年來對於國際經濟事務的參與程度與日俱增,對於. 政 治 大. 中國經貿外交政策研究也逐漸受到重視。以下先介紹目前文獻對於中國經貿外交. 立. 政策的研究成果,以便讓讀者對於中國的經貿決策過程有大略的思想架構;接著. ‧ 國. 學. 說明目前針對中國加入GATT/WTO的談判決策議題的文獻討論;最後提出筆者. Nat. io. sit. y. 一、中國經貿外交決策. ‧. 會在這些文獻研究基礎上提出自己的淺見。. er. 首先要指出的是中國經貿外交決策過程與其他外交政策在本質上的不同。韓. al. n. v i n C h Sheng Zhao)曾指出,雖然在國家安全議 林(Carol Lee Hamrin)與趙穗生(Sui engchi U 題方面,領導高層(特別是革命元老)仍有絕對的主導權,不受下級官僚及派系 牽制;但是在經濟科技議題,多方可參與決策過程,尤其在鄧小平之後的領導人 日益重視制度、立場及組織利益的調和與互補,這種趨勢更為明顯。 7 以上觀點受到多位學者的認同。 8 陸寧曾指出經濟外交政策正逐漸成為中國 7. Carol Lee Hamrin and Suisheng Zhao, “Introduction,” in Carol Lee Hamrin and Suisheng Zhao, eds., Decision-Making in Deng’s China: Perspectives from Insiders (Armonk: M. E. Sharpe, 1995), pp. 233-242. 8 K. G. Lieberthal, “Introduction,” in K. G. Lieberthal and D. M. Lampton, eds., Bureaucracy, Politics, and Decision Making in Post-Mao China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2), p. 19. 4.
(5) 外交政策的重心。他認為在鄧小平時期的外交決策出現三個轉變焦點:一、從國 家安全移轉到國家經濟發展;二、經濟因素成為影響外交決策的核心因素;三、 外交決策權力有分權化的傾向。隨著這些趨勢的出現,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對於 外交決策的影響力逐漸增大,而中央聯絡部與外交部對外交政策的主導地位逐漸 降低。 9 李侃如(Kenneth Lieberthal)與奧克森伯格(Michel Oksenberg)進一步解. 政 治 大. 釋了何謂「多方參予的決策機制」。他們提出提出了兩種中國決策模式:理性(政. 立. 策)模式(Rationality / Policy Model)及派系(權力)模式(Factional / Power. ‧ 國. 學. Model)。理性(政策)模式多被應用於農業、科技、公共衛生、教育等議題;. ‧. 理性(政策)模式的研究認為中國的外交決策是基於參與行為者的理性辯論,決. Nat. io. sit. y. 策結果是以國家利益為考量做出的最佳選擇。派系(權力)模式則多被應用於處. er. 理牽涉到派系之間的權力議題,依此模式的決策結果多半視派系之間鬥爭的輸贏. al. n. v i n Ch 李侃如與奧克森伯格並結合理性(政策)模式與派系(權力)模式,並 engchi U. 而定。 10. 進一步提出「分裂的官僚結構」(fragmented bureaucratic structure)。在「分裂 的官僚結構」下,領導高層到官僚體系中的權力分配事實上是「分裂且不連接」 (fragmented and disjointed),低層官僚與地方政府有愈來愈多「討價還價」 9. Lu Ning, The Dynamics of Foreign- Policy Decision-making in China (Boulder: Westview Press, 1997), pp. 161-166. 10 從事「派系鬥爭」研究的相關著作,包括 David A. Charles, “The Dismissal of Marshal P’eng The Huai,” The China Quarterly, No. 8 (Oct.-Dec, 1961), pp. 63-76; R. L. Powell, “The Party, the Government and the Gun,” Asian Survey, Vol. 10, No. 6 (Jun., 1970), pp. 441-471; L. W. Pye, The Spirit of Chinese Politics (Cambridge, Mass.: MIT Press, 1968); L. W. Pye, The Dynamics of Chinese Politics (Cambridge, MA: Oelgeschlager, Gunn and Hain, 1981); L. Dittmer, China's Continuous Revolution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7); A. Goldstein, From Bandwagon to Balance of Power Politics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5.
(6) (bargaining)的權力,而在官僚單位的相互角力之下,中國的決策速度變得緩 慢。 11 另一方面,領導高層對於經濟決策的影響力也受到注意。趙全勝認為,隨著 中國極權時期領導人的去世,加上中國外交事務議題的擴大,與參與決策機構的 增多,中國的外交政策不再由一個最高領導人決定,而是由多個分散的有自己不 同利益和觀點的權利機構通過協調而制定的。就此他提出中國的決策機制是從. 政 治 大. 「垂直的權威主義」(vertical authoritarianism)轉變為「水平的權威主義」. 立. (horizontal authoritarianism); 12 前者是指最高領導人垂直且單一地獨斷決策,. ‧ 國. 學. 其他單位最多只能被動地參與決策過程,後者是指決策權仍然把持在領導高層手. ‧. 中,但是每個領導高層菁英各自代表了不同官僚單位的利益與立場,藉由與其他. Nat. io. sit. y. 領導菁英協調,官僚單位得以間接地參與決策過程。趙全勝基於此進一步說明,. er. 由於「水平的權威主義」的特色逐漸明顯,而「人」的關係運作特色逐漸消退,. al. n. v i n Ch 因此鄧小平後期的決策過程開始呈現多元化與制度化的特徵。 engchi U. 13. 從趙全勝的研究. 可知,在中國經貿外交決策過程中,除了最高領導人以外的共產黨高層菁英與重 要官僚逐漸發揮了比以往更明顯的影響力。 另一方面,由於經濟決策需要專業知識輔助才不至於出現重大失誤,因此民 間專業研究機構對於經濟外交決策的影響力也受到關注。趙全勝注意到智庫的重 11. K. G. Lieberthal, “Introduction,” in K. G. Lieberthal and David M. Lampton, eds., Bureaucracy, Politics, and Decision Making in Post-Mao China, pp. 8-9. 12 Quansheng Zhao(趙全勝), “Domestic Factors of Foreign Policy: From Vertical to Horizontal Authoritarianism,” Annals of the Academy of Political and Social Science, Vol.519,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January, 1992), pp. 158-175. 13 同上註, 161. 6.
(7) 要性日益增長,在1980年代以後,研究外交事務的學術機構逐漸增加,並且這些 學術機構多半是在各政府機關的資源下成立,例如國務院、外交部、對外經濟貿 易經濟合作、國家安全部與重點大學都有紛紛成立自己的研究機構。14 在這些官 僚單位進行決策時,往往會邀情民間相關研究單位的重要學者一起參與決策過 程,民間智庫可藉此發揮對於中國經貿外交政策的影響力。但是趙全勝也承認, 知識份子在外交政策問題上的政治影響力仍然不大,雖然智庫能夠就各種問題進. 政 治 大. 行內部討論,但是研究機構很難公開發表背離中央政策的觀點。 15. 立. 二、中國加入GATT/WTO的談判決策議題. ‧ 國. 學. 裴松梅(Margaret Pearson)曾經針對中國加入GATT/WTO的談判議題進行. ‧. 研究。她認為有四個變數(variables)對中國的GATT/WTO的談判議題造成影響;. Nat. io. sit. y. 其分別為高層領導人的角色(the role of top leaders)、國內行為者的多元化(the. er. pluralization of domestic actors)、外部影響(external influence)與輿論(public. al. n. v i n Ch 前三項因素對於中國的GATT/WTO談判議題仍然具有關鍵性的影響 engchi U. opinion)。 16. 力,但是藉由GATT/WTO談判議題,裴松梅揭露了雖然社會輿論對於中國外交議 題的影響力不大,但已不可忽略。Wei Liang 也同意裴松梅的看法。 17 傅士卓(Joseph Fewsmith)採用了派系政治的研究途徑,討論了國內的經濟. 14. 筆者認為這有可能造成受到贊助的學術機構所產出的學術報告,只是為了替贊助其學術研究 的政府機構政策背書。 15 趙全勝,解讀中國外交政策—微觀‧宏觀相結合的研究方法(台北,月旦出版社,1999 年), 頁 168-170。 16 Margaret M. Pearson, “The Case of China’s Accession into GATT/WTO,” in David M. Lampton ed., The Making of Chinese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 in the Era of Reform, 1978-2000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pp. 367-370. 17 Liang Wei, “China’s WTO negotiation process and its implications,” pp. 683-719. 7.
(8) 改革如何與黨內領導高層內部的政治鬥爭產生關連,並且領導高層又如何介入中 國加入WTO的談判決策過程。18 他認為中國共產黨內的改革派領導高層為了要將 國家帶入經濟改革的軌道上,而對抗黨內的強勁保守勢力。傅士卓對於共產黨內 改革派與保守派之間的鬥爭有清晰的描述,並且藉此解釋了領導高層對於中國加 入WTO決策議題的影響;然而他忽略了在中國申請加入WTO的過程中中國已經 逐漸走向制度化的事實,在經濟議題方面擁有比以往更大決策權力的官僚系統對. 政 治 大. 於此議題亦有不容忽視的影響力。. 立. 王勇將中國改革開放的過程分成三階段,並且討論在每個階段中國家保守派. ‧ 國. 學. 與改革派對於經濟改革議題上的激烈爭論,王勇並認為最高領導人的決策偏好受. ‧. 到了雙方辯論的影響,因此拖累了中國加入WTO的進程。19 他並在另一篇文章提. Nat. io. sit. y. 到,中國加入WTO的進程之所以花費了近14年,是因為保守派官僚從中作梗的. er. 關係,然而1999年領導高層的介入,使對美談判獲得了立即且有效的解決。 20. al. n. v i n Ch Wei Liang則著重於解釋國內制度變化如何促成中國成功加入WTO。她認為 engchi U. 因為政府高層在對外經濟決策機制中的權力向下分散,有愈來愈多的官僚單位參 與GATT/WTO決策議題,其中強大的保守派阻擾了中國的對美談判,拖累了中國 的GATT/WTO談判時程,才會使得中國花了 15 年才成功入世。1998 年是中國入. 18. Joseph Fewsmith, “China and the WTO: The Politics Behind the Agreement,” The National Bureau of Asian Research, December 1999, NBR Website, http://www.nbr.org; Joseph Fewsmith, “The Impact of WTO/PNTR on Chinese politics,” NBR Website, Analysis,www.Nbr.Org/Publications/Analysis/Vol11no2/Essay2.Htm. 19 Wang Yong, “China’s Domestic WTO Debate,” The China Business Review (January-February 2000), Vol. 27, Iss. 1, pp. 54-61. 20 Wang Yong, “China’s Stakes in WTO Accession-The Internal Decision-Making Process,” in Robert Ash and Heike Holbig eds., China’s WTO Accession: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s (UK: RoutledgeCurzon Press, 2002), pp. 20-39. 8.
(9) 世的轉捩點,因為當年朱鎔基大力推動政府改組,大幅減少了參與決策的單位, 間接地消除了國內保守派對於WTO決策議題的阻力;加上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改革派代表官僚單位)被提升到入世談判中的領導地位,中國才得以在與美國 的談判過程中,獲得了前後一致且具先發制人作用的談判地位。 21 Hui Feng以國家主義(statism)作為研究途徑,除了結合了其他曾經針對此 議題的學術觀點以外,他並且做了實地研究。22 他發現雖然中國領導高層的決策. 政 治 大. 偏好不得不受民意所影響,但是領導高層會操縱媒體使民意符合自己的決策偏. 立. 好。他並認為地方政府對於中國加入GATT/WTO談判決策議題幾乎沒有影響. ‧ 國. 學. 力,因為能夠參與此決策議題的中央官僚單位只考慮到自己的本位利益,而非地. ‧. 方政府的經濟利益。他並認為中國的經濟發展模式符合了東亞經濟發展模式. Nat. sit er. io. 三、筆者意見. y. (East Asian developmental state),也就是所謂國家領導的改革開放發展模式。. al. n. v i n Ch 筆者認為,一國的對外政策不可能不受到國際因素的影響而完全靠國內各決 engchi U. 策行為者的互動而決定。然而,有鑑於目前已經有許多相關文獻從國際層面分析 中國的外交決策,加上筆者的能力有限與研究興趣,使筆者想要從國內層次做為 研究途徑研究中國加入GATT/WTO的談判議題;從國內層次研究除了能在此議 題上提出不同以往的學術貢獻外,也能更清楚地釐清中國外交決策模式。. 21. Wei Liang, “Bureaucratic politics, interministerial coordination and China’s GATT-WTO accession negotiations,” in Ka Zeng, ed., China's Foreign Trade Policy The New Constituencies (New York: Routledge, 2007), pp. 20-39. 22 Hui Feng, The Politics of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London, NY: Routledge, 2006). 9.
(10) 筆者並認為,經濟政策不像政治決策,前者必須要配合堅實的專業知識與經 驗輔助才不至於做錯決策,而後者可能為領導人的政治取向或意識型態所左右。 為了要避免決策錯誤,領導人必須讓其他的行為者(例如次於最高領導人的領導 高層、專業官僚或者甚至民間智庫)參與對外經濟決策的制訂過程,在這麼做的 同時,經濟外交決策權也變得分散。以上各學者的研究成果已經說明了不同的參 與決策行為者在中國加入GATT/WTO的外交決策談判議題的涉入決策程度與互. 政 治 大. 動情形,本論文希望將這些研究成果加以比對,並且以許志嘉所提出的「領袖主. 立. 導」 、 「領導集體」與「官僚組織」三種決策模式,將此決策議題以更精確、更完. ‧ 國. 學. 整的方式呈現。. io. sit. 研究途徑與研究方法. y. ‧. Nat. 第三節. er. 研究途徑是選擇問題與資料的準則,研究方法則是收集資料與研究資料的技. al. n. v i n Ch 在研究途徑方面,本論文將採用「決策分析研究途徑」並根據許志嘉以此 engchi U. 術,23. 為基礎發展出的「領袖主導」 、 「領導集體」與「官僚組織」三種決策模式進行研 究;在研究方法方面,本論文將採用「文獻分析法」與「歷史結構分析法」。 一、研究途徑: 艾利森(Graham Allison)與澤利科(Philip Zelikow)的《決策本質:解釋 古巴飛彈危機》(Essence of Decision: Explaining the Cuban Missile Crisis)對於. 23. 易君博,政治理論與研究方法(台北:三民書局,1984 年),頁 98。 10.
(11) 美國的古巴飛彈危機處理的精湛研究受到許多學者仿效。該文描述美國政府在面 對蘇聯即將在古巴佈署的緊急時刻,所反應的三種決策模式:一、理性行為者模 式(Rational Actor),係指被視為單一理性行為者的國家或政府首先要分析對手 國行為者的目標與目的,精確計算對手國行為的意義,藉著對偏好順序、功用、 結果與副作用的分析作為推斷、預測的根據。二、組織行為模式(Organizational Behavior),係指政府決策乃組織依其能力、文化與標準作業程序的產品。一方. 政 治 大. 面組織運用資源的能力限制了政府領導人有效選項的範圍,另一方面領導人的決. 立. 策空間也受到組織提供選項造成的結構性限制。三、政府政治模式(Governmental. ‧ 國. 學. Politics)或官僚政治模式(Bureaucratic Politics),認為政府決策並非單一、理. ‧. 性選擇下的結果,而是政客角力、官員討價還價的結果。 24 根據組織行為模式,. Nat. io. sit. y. 理性行為者模式的決策並非是精確推斷、預測的結果,而是組織依其決策「標準. er. 作業程序」處理後的結果;政府政治模式則否定以上兩種模式,而認為政府決策. al. n. v i n Ch 並非單一、理性選擇下的結果,而是政客角力、官員討價還價的結果,也因此, engchi U 這種決策模式最能反映出各行為者對於議題的利害關係與立場,也能反映出各行 為者試圖影響決策的行為。 艾利森的研究架構雖然可作為外交政策研究的模範,但是卻不完全適用於研 究中國的政策研究。這主要是因為中國的外交決策往往帶有極大的人為因素:鑑. 24. G. T. Allison, Essence of Decision: Explaining the Cuban Missile Crisis (Glenview and London: S. Foresman, 1971).後來,Philip Zelikow 教授又發表了該書的第二版。G. T. Allison and P. Zelikow, Essence of Decision: Explaining the Cuban Missile Crisis, 2nd. (New York: Addison Wesley Educational Publishers Inc, 1999). 11.
(12) 於中國領導高層往往具有極大決策權力,重大決策可能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受到中 國共產黨領導高層的政策偏好所左右;25 換言之,一旦領導高層介入決策,外交 決策運作就很難像西方民主國家一樣,可以藉由單純的理性模式、組織行為模式 或是政府政治模式來運作。因此,筆者希望仿效艾利森的研究架構,但是採取許 志嘉針對中國外交決策研究所提出的三種研究模式做為研究途徑進行研究。 由於人為因素(領導高層的個人偏好)難以量化,因此難以作為研究途徑的. 政 治 大. 「因變數」,建構出包含其中的研究價購。不過許志嘉克服了這項不利因素。許. 立. 志嘉以郝思悌(Ole R. Holsti)所提出的官僚政治、團體互動及個人決策三種決. ‧ 國. 學. 策模型作為基礎,26 加以修改而成為領袖主導、領導集體與官僚組織三種決策模. ‧. 式,使其更適合中國外交決策研究。這三種研究途徑有兩項優點:第一、這三種. Nat. io. sit. y. 研究途徑能有條理地清楚分析決策機構在決策過程中的角色,這是「靜態」分析;. er. 第二、這三種研究途徑接受決策者認知在決策過程中的影響力,並且藉此分析各. al. n. v i n Ch 決策機構在決策過程中互動的情形,是屬於「動態」分析。鑑於中國決策過程當 engchi U. 中人治色彩相當濃厚,因此如果單以「靜態」分析,必定會遇到解釋上的困難, 因此結合「動態」角度分析實有相當之必要。然而,許志嘉在《中國外交決策模 式研究》用了這三種模型分別研究了懲越戰爭、獨立自主外交政策等外交決策個. 25. 白魯恂(Lucian W. Pye)認為中國的政治文化深受儒家文化影響,強調人治面,因此不能以行 政位階決定政治地位, 「鄧小平本人無政治職位的一官半職,可是如何領導中國,他是標準靠關 係及非正式政治來領導的。」參見:L. W. Pye, “Factions and the Politics of Guanxi: Paradoxes in Chinese Administrative and Political Behavior,” The China Journal, No. 34 (July 1999), pp. 37-39. 26 Ole R. Holsti, “Models of International and Foreign Policy,” in Harry Harding, ed.,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in the 1980s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4), p. 43. 12.
(13) 案,但他並未運用這三種模型研究中國對外經貿政策。27 鑑於對於中國對外經貿 政策研究需求的加大,筆者希望站在前人的學術研究基礎上,進一步對於中國對 外經貿決策研究做出微薄貢獻。 這三種研究途徑分別會被應用在本論文的第三、四、五章。以下分別介紹三 種研究途徑。 (一)官僚組織決策模式. 政 治 大. 屬於次要的議題事務性政策、較不重要國家的雙邊關係等,多採此模式。具. 立. 體而言,此模式是指政策的制訂是透過官僚組織系統,逐級向上呈送政策方案,. ‧ 國. 學. 依議題的重要性,逐級決定政策。. ‧. 一般而言,政策議案的提出有些是由上級組織交辦的政策、方案,有些則是. Nat. io. sit. y. 負責執行外交政策的機構所面臨的實際問題,經過黨政軍組織系統,依循外交決. er. 策相關組織結構,逐級向上呈送法案,政策的選擇機構則視議題的重要性而定。. al. n. v i n Ch 官僚組織模式處理的決策議題若為事務或例行性質,最高在國務院層級便可決 engchi U. 28. 定,或牽涉重要國家利益特別是涉及意識型態、共產政權利益時,便需送交黨中 央決策討論後決議,方才完成決策。 基本上,次要外交問題例如雙邊關係、對外經濟與文化關係議題方面的決策 權都已下放給較低階層之官僚組織機構,特別是對外經濟議題上,國務院對外貿 易經濟合作部的法定職權中已取得政策擬定權,因此取得了較重要的決策地位。. 27 28. 許志嘉,中國外交決策模式研究(台北:水牛出版社,2001 年) ,頁 265-312。 許志嘉,中國外交決策模式研究,頁 227-228。 13.
(14) 29. 但即使如此,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在進行對外經濟議題決策時,仍需要在領導. 高層已擬定的若干原則、方針下進行具體決策。具體而言,經貿外交決策議題是 由國務院下的各部門經過討論而成,而中央領導小組、政治局常委會主要是負責 核可的工作。以中國加入GATT/WTO的決策議題為例,領導高層曾對對外貿易經 濟合作部制訂多種原則,例如江澤民曾一再宣示的中國「入世」三原則;而當 GATT談判部際協調委員會以及後來的WTO工作小組的會議結果,也必須上呈給. 政 治 大. 朱鎔基批准,而朱鎔基必須上呈給江澤民批准。 30. 立. (二)領導集體決策模式. ‧ 國. 學. 基本上從鄧小平後期開始中國的決策模式就呈現「集體領導」的特色, 31. ‧. 這種特色在江澤民時期更加明顯,而領導集體決策模式系統性地表現了這樣的. Nat. io. sit. y. 「集體領導」的特色。這種決策模式主要是處理領導高層關切的重大議題,基本. er. 上由中國掌握實權的機構來做最後的決策。具體而言,此模式是指領導高層對外. al. n. v i n Ch 交政策做出具體決議後,再上呈最高領導人核可後,便完成決策。決策議題由最 engchi U 高領導人或領導高層成員提出,但是最後決策主要決定於中央書記處或中央政治 局及其常委會等具有日常事務決策權的次一級集體領導成員;最高領導人雖然可 能提出決策議題,但不會下達明確的指導內容。 32. 29. 同上註。 目前沒有發現明顯的證據證明江澤民批准了最後中美談判方案,但是傅士卓認為沒有江澤民 的支持,光憑朱鎔基的政治權力很難獨自批准最後中美談判方案並單獨承擔相關的政治責任。這 在第五章會有更進一步的說明。參見 Joseph Fewsmith, “China and the WTO: The Politics Behind the Agreement,” NBR Analysis, Vol. 10, No. 5, pp. 34-37. 31 此乃邱坤玄教授給予筆者的寶貴意見。 32 許志嘉,中國外交決策模式研究,頁 220-221。 30. 14.
(15) 領導集體決策模式是指先由高層領導對外交政策做出具體決議後,在上呈最 高領導核可後,便完成決策。提議可能出自最高領導人或領導高層,接著領導高 層運用各種正式或非正式管道取得相關資訊,經過討論協商後提出數項基本方 案,以供最高領導人選擇,待其核可後,即完成決策流程。33 不過這種決策模式 的特色是,在最高領導人不介入決策內容的前提下,決策結果多半出自於領導高 層的共同決策。在領導集體決策模式下,針對政策內容辯論的主要場所是中央政 治局及其常委會。. 立. 政 治 大. 由於中央書記處或中央政治局及常委會成員係經中共高層最高領導人與元. ‧ 國. 學. 老之間協議後產生,因此此種政策帶有「派系政治」的色彩,也就是說高層原來. ‧. 透過人事的安排,使代表其意識型態或意志的成員出任高層階層,如此一來元老. Nat. io. sit. y. 就不需要親自出面干預政策,因為,其「代理人」會依其態度在決策過程中提出. er. 意見。34 在此種政治運作下,決策結果其實就是派系權力運作妥協的結果。不過. al. n. v i n Ch 必須注意的是,領導集體決策模式雖透過權利模型的運作來決策,但其所制定的 engchi U 政策內容,必須受到最高領導人所提出的指示,講話,及最高方針的制約。以中 國加入GATT/WTO決策議題為例,中國加入GATT/WTO是 1986 年鄧小平親自決. 定的決策議題、因此其他領導高層(例如飽受派色彩濃厚的李鵬),甚至是中共 第三代最高領導人江澤民也不能推翻這項決策。 (三)領袖主導決策模式. 33 34. 許志嘉,中國外交決策模式研究,頁 220。 同上註,頁 221-222。 15.
(16) 外交政策總路線、方針、政策等基本外交政策原則,或是最高領導人視為極 具重大利益的議題,多採此模式。具體而言,此模式是指最高領導人提出政策議 題並逕行決策,不經由正式黨政決策組織體系的運作,最高領導人透過各種管道 取得相關資訊,但不一定接受正式與非正式的高層幕僚建議或建言,而是以自己 的判斷做出決策;或者是由最高領導人提出政策概念、原則,交給次一級的決策 領導層討論,做成較具體的基本政策後,再送交最高領導決策。 35. 政 治 大. 領袖主導決策模式具有濃厚的人治色彩,此模式是直接由最高領導人提出政. 立. 策議題並逕行決策,不經由正式黨政決策組織體系的運作,最高領導人透過各種. ‧ 國. 學. 管道取得相關資訊,不一定得到正式與非正式的高層幕僚建議或建言,而是以自. ‧. 己的判斷做成基本政策;或者是由最高領導人提出政策概念、原則,交給次一級. Nat. io. sit. y. 的決策領導層討論做成較具體的基本政策後,再送交最高領導決策。 36. er. 在這種決策模式下,最高領導人扮演最後的決策者角色,經由正式的外交決. al. n. v i n Ch 策管道、元老、相關幕僚成員等,向最高領導人提出基本原則政策,或者將外交 engchi U. 政策概念、原則性指示,傳達給負責日常決策工作的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會,經 其依指示討論後,擬妥具體而初步的政策雛形,送交最高領導人裁示核可後形成 政策,在循正式的管道下達指示,交由各外事工作單位執行、研議。 37 一般而言,外交政策總方針、政策的最基本型構是經此種決策模式產生。此 種決策模式的決策過程不一定是倉促做成,也可能經過長久的醞釀,最主要的特 35 36 37. 許志嘉,中國外交決策模式研究,頁 214-215。 同上註,頁 214。 同上註,頁 215。 16.
(17) 徵在於,政策提出的主導權在最高領導人手中,最高領導人可能是在元老、其他 政治局常委或相關幕僚的建議影響下做成政策雛形,也可能是最高領導人自己研 判形式後的結果,因此,此種政策輸出可能只是最基本的概念、原則,也可能是 最基本的概念、原則,也能有一些具體的看法。 領袖主導決策模式與領導集體決策模式均屬於由上而下的決策類型,議題的 發起及政策選擇均由領導高層決定,官僚組織扮演的角色有限,兩者最大的不同. 政 治 大. 在於,領袖主導模式中,最高領導人會下達明確的指示,並主導政策的選擇,而. 立. 領導人基本上只是對政策的內容予以認可。 38. 學. ‧ 國. 領導集體決策模式中,最高領導人並未對中央政治局成員下達具體的指示,最高. ‧. 在中國加入 GATT/WTO 的談判決策議題中,最高領導人發揮了重大的決策. Nat. io. sit. y. 影響力。首先在 1986 年鄧小平決議中國重返 GATT,發動了中國加入 GATT 的. er. 談判議程;到了 1999 年在江澤民的推動下,黨內高層迅速達成共識,而負責談. al. n. v i n Ch 判的對外經貿合作處也在江澤民的支持下,迅速得到中美最終談判結果,並使中 engchi U 國在 2001 年順利成為 WTO 的會員國。 二、研究方法 (1)文獻分析法 文獻分析法是收集、檢視與評估資料的研究方法,由於常需要大量的歷史資 料與文獻,因此亦稱歷史文獻法。當研究者對歷史資料進行蒐集、檢驗與分析後,. 38. 許志嘉,中國外交決策模式研究,頁 221。 17.
(18) 便可以從了解、重建過去所獲致的結論中,解釋社會現象的現況,甚至預測將來 之發展。 39 文獻資料可分成原始資料與次級資料。前者指公私機關官方文件、相關數 據、日記、自傳等文件,後者主要是指轉述資料,例如網路資料、新聞報導、相 關研究報告等。在收集資料時,不論是第一手或是次級資料,均應確定其可靠性 和可信度。40 雖然原始資料往往是最多的來源,但是有時候官方單位出於正確資. 政 治 大. 料可能抵觸本身立場或利益,而可能誇大、忽略或歪曲了自行判斷「不重要」的. 立. 部分。41 次級資料雖然可能經過一再轉手而失真,但是當現有資訊不足以供相關. ‧ 國. 學. 研究作為參考依據時,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所做的學術研究往往能補充原有資料. ‧. 的不足之處,尤其是備受學術界肯定的專家學者所做的研究,其觀點和論據均值. Nat. n. al. (2)歷史結構分析法. Ch. engchi. er. io. 比對原始資料,以盡力求得資料正確。. sit. y. 得研究者作為手邊的分析資料。42 有鑑於此,筆者在收集資料會以次級資料交錯. i n U. v. 任何結構或事件,都是不同時空下的不同因素結合後造成的結果,亦是各種 關係相互折衝、對立、平衡之後的產物;所以國家的性質是隨著歷史條件或政經 社會的不同而轉變,最終呈現出「在一既定情境下所有勢力平衡的中介結果」. 39. 葉至誠,社會科學概論(台北:揚智文化,2000 年) ,頁 105。 葉至誠,社會科學概論,頁 105。 41 鍾倫納,應用社會科學研究法(香港:台灣商務出版社,1992 年) ,頁 153。 42 然而當專家學者的研究受到政府贊助時,或許無法與決策者的利害關係做明確切割,故在進 行這類資料的分析時,亦須特別注意。鍾倫納,應用社會科學研究法,頁 153-154。 40. 18.
(19) 。 43 中國的入世談判長達 15 年,在這期間影響中國入世決策的各項國內外都有 所變化,因此本論文將這 15 年分成幾個歷史階段,再分別討論在該歷史階段中 特殊的時空背景下,參與中國入世決策的各行為者的互動情形。.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 一、研究範圍. 政 治 大. 1. 時間範圍:本論文主要探討從 1986 年中國申請恢復 GATT 會員國地位開始,. 立. 一直到 1999 年中國完成與美國就中國入世問題的談判協議為止。. ‧ 國. 學. 2. 研究對象範圍:本論文主要探討黨政系統中領導高層與官僚層級之間的互. ‧. 動。解放軍系統不在本論文的研究範圍內。此外,本論文著重在中國與美國. y. Nat. al. er. io. sit. 的談判過程,對於中國與其他國家的談判過程並非本論文重點。. v. n. 3. 研究層級範圍:中國加入 GATT/WTO 的談判決策議題涉及到國內外層次因. Ch. engchi. i n U. 素;然而,本論文將著重於國內層級,尤其是中國黨政系統中領導高層與政 府官僚系統之間的互動情形;對於中國入世決策中的國際層次因素方面,本 論文將著重在國際因素對於參與中國入世決策者「間接」所造成的心理認知。. 二、研究限制. 43. 王振寰, 「誰統治?如何分析國家機器與權力結構」,載於王振寰編,誰統治台灣?轉型中的 國家機器與權力結構(台北:巨流出版社,1996 年) ,頁 7-51。 19.
(20) 本論文並非以經濟學理論理性地評斷中國加入GATT/WTO的對外經濟外交 決策議題,而是藉由國際關係決策理論分析中國入世過程。對於一般的總體經濟 決策,官僚政治通常扮演著決定性的角色。44 但是中國入世的決策過程並非是單 純地從經濟考量出發,更大程度上還包含了政治、意識型態與社會意涵。是故如 果只進行經濟學上的討論,很容易誤解中國入世背後的真正推力。. 本論文最大的研究限制在於資料的可信度。由於中國一向將內部決策視為高. 政 治 大. 度機密,尤其外交決策更是如此。雖然與其他方面的外交議題比較起來,經濟外. 立. 交決策機制可能比較透明,因為經濟議題不但需要藉助專業官僚部門、甚至民間. ‧ 國. 學. 智庫單位的協助,也會影響到國內利益團體的本位利益而導致它們積極參與決. ‧. 策。但是中國入世的最後決策仍舊掌握在領導高層手中,因此領導高層之間彼此. y. Nat. al. n. 究時會多加比對資料,以求得出最精確的結論。. Ch. engchi. er. io. sit. 的討價還價,甚至權力鬥爭仍然難為外人所知。為了克服此研究限制,筆者在研. i n U. v. 第五節 章節架構 中國加入 GATT/WTO 的決策過程是中國近年來對其影響最大,也是最不容 易的一次經濟外交決策,但也因為這樣具有代表性,而富含研究價值。然而中國 中國加入 GATT/WTO 的決策過程因為挑戰了許多官僚單位原本在計劃型經濟體. 44. K. G. Lieberthal, “Introduction,” in K. G. Lieberthal and David M. Lampton, eds., Bureaucracy, Politics, and Decision Making in Post-Mao China, pp. 8-9. 20.
(21) 制下所得到的既有利益,而造成國內保守派與改革派的爭論不休,進而拖累中國 與其他 GATT/WTO 會員國的對外談判。為了清楚瞭解在中國加入 GATT/WTO 的決策過程中各參與決策者的立場、互動情形、對外經濟決策機制的運作、領導 高層介入決策過程的原因等問題,本論文架構分為六個部分,分別概述如下: 第一章為緒論,說明本論文的研究動機與問題、文獻回顧、研究方法與途徑、 研究範圍與限制以及章節架構。. 政 治 大. 第二章概述中國長達 15 年入世談判期間的過程,並著重於說明在這段期間. 立. 中國內外環境的變化,如何使各參與 GATT/WTO 決策議題的行為者(尤其是保. ‧ 國. 學. 守派與改革派)的立場產生變化,進而影響它們之間的互動過程。最後說明領導. ‧. 高層如何介入決策,完成了中國對美的最終談判。. Nat. io. sit. y. 第三、四、五章分別以許志嘉提出的三種研究中國外交途徑(即官僚組織決. n. al. er. 策模式、領導集體決策模式、領袖主導決策模式)分析在 GATT/WTO 決策過程. Ch. 之中各參與行為者之間的互動。. engchi. i n U. v. 第三章以官僚組織決策模式研究中國加入 GATT/WTO 決策議題。本章著重 說明國內各官僚部門對中國加入 GATT/WTO 決策議題的立場,它們的立場又如 何隨著國內外情勢的變化而發生轉變,在這樣的轉變之下,它們之間互動過程又 發生了如何轉變,以及為什麼以官僚組織決策模式無法有效地使中國順利加入 GATT/WTO。 第四章以領導集體決策模式研究中國加入 GATT/WTO 決策議題。本章著重. 21.
(22) 說明各領導高層對中國加入 GATT/WTO 決策議題的立場為何,他們的立場又如 何隨者國內外情勢的變化而發生轉變,在這樣的轉變之下,它們之間互動過程又 發生了如何轉變。 第五章以領袖主導決策模式研究中國加入 GATT/WTO 決策議題。本章討論 的問題是,中國最高領導人究竟為什麼並且以什麼樣的方式介入 GATT/WTO 決 策議題,以及最高領導人的決策影響力的關鍵程度為何,以至於延宕多年的. 政 治 大. GATT/WTO 談判在最高領導人的強力介入下在數月期間就完成了。最後,本論. 立. 文以中國入世過程中國內各單位的互動過程為例,探討未來中國在經貿外交的決. ‧ 國. 學. 策過程當中將會有什麼樣不同與加入 WTO 之前的變化。. ‧. 第六章為結論。本章將總結本論文內容並就以上研究找出主導中國經貿外交. Nat. io. sit. y. 決策的關鍵因素為何,並且以中國加入 GATT/WTO 談判過程中國內各決策單位. er. 的互動過程為例,探討未來中國在經貿外交的決策過程當中將會出現什麼樣不. al. n. v i n Ch 同,並進一步指出中國經貿外交政策的提出看法與建議。 engchi U. 22.
(23) 第二章 中國加入 GATT/WTO 的過程概述 中國入世的談判過程可回溯到二戰後。當時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為了避免 世界再次陷入二戰前的貿易混戰,故建立了布列顛森林體系(The Bretton Woods Institutions)作為聯合國之特別機構,擬議中之經貿組織包括:世界銀行(World Bank)、國際貨幣基金(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以及國際貿易組織 (International Trade Organization, ITO)。. 政 治 大. 其中國際貿易組織憲章草案於 1948 年 3 月在古巴的哈瓦那(Havana)舉行. 立. 之聯合國貿易與就業會議(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Employment). ‧ 國. 學. 中通過,然而後來遭到美國國會反對,致使國際貿易組織未能成立,故目前「布. ‧. 列敦森林體系」僅有世界銀行及國際貨幣基金兩個經貿組織。國際貿易組織雖然. Nat. io. sit. y. 最後未能成立,但各國為免籌組國際貿易組織之努力完全白費,且美國政府參與. er. 關稅減讓部分之談判已獲國會之授權,因此包括美國在內之各國最後協議,將該. al. n. v i n Ch 關稅談判結果,加上原國際貿易組織憲章草案中有關貿易規則之部分條文,成為 engchi U 「關稅暨貿易總協定」(以下以GATT代稱關稅暨貿易總協定);另鑒於美國國會 並未批准加入ITO,各國亦同意以「暫時適用議定書」(Provisional Protocol of Application, PPA)之方式簽署GATT。 1 中國也參加了 1948 年 3 月的哈瓦那會議,並在 1948 年 4 月 21 日簽署議定 書,並自同年 5 月 21 日起,成為締約會員國。隨後中國內戰告急,國民黨被共. 1. 中華經濟研究院,關稅及貿易總協定/WTO歷史沿革, http://taiwan.WTOcenter.org.tw/WTOhistory.asp(最後瀏覽日期:2010 年 9 月 21 日) 23.
(24) 產黨打敗隨後撤守台灣,並於 1950 年 3 月 6 日宣佈退出 GATT,但是成功奪取 政權的共產黨政府並未能承繼國民黨在 GATT 的會員資格。1965 年 3 月 9 日台 灣以觀察員名義列席 GATT,一直到了 1971 年,中國引用聯合國第 2758 號決議, 撤銷了台灣在 GATT 的觀察員席位,隨後 GATT 秘書長邀請中國加入 GATT,但 是當時中國內部的文化大革命正酣,GATT 被毛派份子視為由已開發國家組成的 西方資本主義俱樂部,中國因此拒絕加入,也因此錯失了進入 GATT 的機會。. 政 治 大. 一直到 1984 年 11 月中國才成為 GATT 觀察員,並在 1986 年 9 月申請「重. 立. 返」GATT 並開始一連串的談判,但是一直到 1994 年前中國皆未能成功加入. ‧ 國. 學. GATT,嚴重打擊了中國的民族自尊心,導致中國開始出現抗拒融入國際經濟體. ‧. 制的傾向。1995 年 1 月世界貿易組織(以下以 GATT 代稱關稅暨貿易總協定). Nat. io. sit. y. 取代了 GATT,但是 1995 年以後的國內外情勢比起 1994 年以前更不利於中國加. er. 入 WTO 的談判,尤其是與美國的談判更是一再陷入僵局,一直到 1999 年在中. al. n. v i n Ch 美領導人共同的推動之下,中美才順利完成雙邊談判,並在 2001 年正式成為 engchi U WTO 會員。比起其他會員國加入 WTO 的談判過程皆不超過兩年,中國加入. GATT/WTO 的談判過程長達 15 年的時間,這顯示了中國作為一個共產主義國 家,為了融入市場經濟為主的國際經濟體制而產生的轉型困難,這些困難在在反 映在國內經濟、政治、法律與社會制度方面。另外,在外交方面,蘇聯解體、中 美貿易失衡、中國人權問題、台灣問題等也都成為中國入世的障礙。總體而言, 中國這 15 年的談判期間涉及到中國內部由集體經濟過渡到開放經濟的掙扎、中. 24.
(25) 國內部改革派與保守派的政治鬥爭,加上強大的國際壓力。以下筆者試著概述 1978 年中國開始改革開放到 2001 年中國正式加入 WTO 的這段歷史,並將這歷 史分為五個階段,分別就每個階段中國所遭遇到的國內外情勢說明。. 第一節 1979 年至 1986 年:開始「改革開放政策」 中國在實行多年的計畫經濟與中央集權控制後,直到 1978 年中國領導人鄧. 政 治 大. 小平執政,開始了中國的「改革開放政策」才開始有所轉變。在國際貿易方面,. 立. 從 1979 年起,中國實行外匯留成制度,以鼓勵企業擴大出口;到了 1984 年至. ‧ 國. 學. 1986 年,中國某些地方政府與企業獲准透過自己的貿易公司進行國際貿易,打. ‧. 破了由原本被中央政府壟斷的貿易市場。在關稅方面,1980 年全國海關建制收. Nat. io. sit. y. 歸中央統一管理,設立海關總署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統一管理全國海關機構和. n. al. er. 人員編制及其業務;1985 年中國國務院並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 Ch. 條例》,大幅降低中國的平均關稅。. engchi. i n U. v. 在開放外資方面,1979 年 7 月 1 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外合 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使得以進入中國投資。中國政府為了要吸引外資,於 1980 年在廣東與福建兩省成立了深圳、珠海、汕頭和廈門四個經濟特區。1984 年國務院決定進一步開放 14 個沿海港口城市,隨後又相繼成立長江三角洲、珠 江三角洲、閩南三角洲等沿海經濟開放區。其他吸引外資的政策還包括減少工資 與土地租用費用、開放中外合資企業使用外匯交換市場、將中外合資企業契約年. 25.
(26) 限延長超過 50 年、允許外資不必經由與中國所屬企業合資就可以進到中國內部 投資、立法保障外資企業免於被中國國有化。 就在對國內進行經濟改革的同時,中國也開始與國際經濟組織接觸。1978 年中美建交後,中國於 1980 年恢復了在國際貨幣基金(IMF)與世界銀行(IBRD) 的會員國資格。1982 年 11 月中國官員出席 GATT 第 36 屆締約國大會;隨後在 1984 年 11 月中國派出代表團以觀察員的身份參加 GATT 理事會;1986 年 7 月. 政 治 大. 11 日中國正式照會 GATT 秘書長亞瑟·鄧克爾(Arthur Dunkel) ,要求恢復在 GATT. 立. 的成員國地位。. ‧ 國. 學 ‧. 第二節 1986 年至 1991 年:中國申請加入 GATT 至談判陷入僵局. Nat. io. sit. y. 一、中國申請復關初期大致順利. er. 1986 年 7 月至 1988 年 1 月為中國申請重返 GATT,以及答覆 GATT 審查小. al. n. v i n C h提出申請後,1987U年 2 月 13 日中國提交了關於 組問題的階段。在正式向 GATT engchi 其外貿體制的備忘錄;1987 年 3 月 4 日 GATT 理事會通過成立入會審查工作小 組。此後,GATT 中國工作組開始舉行一系列會議以評估中國的外貿體制。1987 年 10 月 22 日,首次舉行中國工作組會議。1988 年至 1989 年,中國問題工作組 召開了八次會議,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副部長沈覺人帶領中國代表團與會;與 此同時,中美與中歐的雙邊談判進行地很順利,每次雙方會談後都在媒體面前開 香檳大肆慶祝,營造出中國復關之日已近的氣氛;國內也熱烈地舉辦了好幾次的. 26.
(27) 教育展與書展,官員與老百姓急著要學與 GATT 的相關知識,復關熱潮席捲全國。 此後,GATT 中國工作組邀請 GATT 所有締約方就中國的外貿體制提出問 題,對中國的外貿體制進行了問答討論和綜合評估。之後中國進行了一連串的貿 易對外開放工作。1988 年 4 月,國務院決定適當擴大沿海經濟開發區,共有 288 個省縣市擁有相當於經濟特區的特權(或是部分特權) ;1991 年在沿海開放城市 和開放地區,關於技術改造專案所需進口設備的關稅和進口產品稅(增值稅)優. 政 治 大. 惠政策,自 1991 年起至 1993 年底止,繼續執行 3 年;1990 年,國務院出臺《關. 立. 於開發和開放浦東問題的答覆》,將上海浦東視作長江流域的重點發展區域,. ‧ 國. 學. 1990-1991 年間浦東特區吸引了大量外資。1986-1991 年間,中國總共減低了 83. ‧. 進口產品項目的關稅。. Nat. io. sit. y. 在 1986 年中國提出復關申請至 1989 年天安門事件爆發這段期間,中國的復. er. 關談判還算順利,在與 GATT 主要會員國進行十幾次雙邊磋商後基本上已經就恢. al. n. v i n Ch 復 GATT 合法席位的核心問題達成諒解。從國際層面觀察,這是因為冷戰尚未結 engchi U 束,美蘇仍處於嚴重對立,美國希望拉攏中國對付蘇聯,自從 1972 年美國總統. 尼克森訪華,中國與西方世界就開始了一系列的和解。從中國國內情況來看,自 1978 年起中國內部也進行了一連串的經濟改革,逐漸從社會主義的中央經濟制 度轉移到資本主義的市場機制。中國的經濟改革受到西方國家的肯定,故在 1986 年申請復關之際有許多 GATT 的主要會員國支持中國復關,即使當時的中國經濟 自由化程度離 GATT 的要求仍有一大段距離。另外,這期間中美之間的談判內容. 27.
(28) 僅以貿易體制為主,至於智慧財產權、農業標準等敏感議題尚未成為談判議題。 這一期間的談判障礙主要是由於中國仍然實行中央計畫經濟體制,其他會員 國不瞭解中國如何在這種狀況下融入由實行市場經濟國家組成的GATT而不與它 們發生衝突。當時中國官員最常提出的反駁就是,中國實行的是「計畫調節與市 場調節相結合的商品經濟」 ,但是卻無法說服其他會員國,美國代表甚至表示: 「我 們只知道世界上有兩種經濟體制,一種是計畫經濟,另一種是市場經濟。從來沒 聽過『商品經濟』。 2. 立. 政 治 大. 二、1989 年「六安事件」對中國申請復關議題的不利影響. ‧ 國. 學. 然而 1989 年的「六四事件」使中國陷入了外交孤立,並嚴重打擊了中國的. ‧. 復關談判。本來西方國家希望藉由將中國拉進到國際經濟體制以達到促使其進行. Nat. io. sit. y. 政治改革的目的,但是天安門事件讓西方各國(尤其是美國)相信中國仍然是一. er. 個中央集權國家,終究無法實行開放的自由貿易,因此歐洲各國開始對中國實施. al. n. v i n 武器禁運的國際制裁,而美國C 自h l990 年開始每年都發表包括抨擊中國人權狀況的 engchi U 《人權報告》(Human Rights Report),矛頭直指中國一系列涉及人口、異見份子、. 出口勞改產品、西藏等等的政策;又每年帶頭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United Nations Human Rights Council)上提交反華提案。. 「六四事件」也打擊了中國 1989 年的經濟成長,私人投資大幅減少,旅遊 業的收入大幅下降,申請移居海外的人數急遽增加,股市動盪不安,連世界銀行. 2. Hui Feng, The Politics of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the dragon goes global (London, NY: Routledge, 2006), p.100. 28.
(29) 都把 1989 年度給中國的貸款從 13 億減到 7.8 億;此外由世界銀行主持的七筆貸 款項目全部中止。 與人權問題拉上關係的是最惠國待遇問題。中國早在 1980 年已取得美國給予的 最惠國待遇, 3 但由於 1974 年《 「傑克森‧范尼克修正案」 (Jackson-Vanik. Amendment)》通過的有關條文規定, 「最惠國待遇不能給與一個不准人民自由出入 的共產主義國家,除非得到美國總統的特別批准」 ,所以中國一直未能直接享受最惠. 政 治 大. 國待遇。1989 年為了確保中國的最惠國待遇地位,鄧小平在退休後再一次以最高領. 立. 導人的身份做出釋放民運人士方勵之夫婦的決策。 4 直至 1994 年,美國國會每年都. ‧ 國. 學. 對給予中國最惠國待遇這問題進行審議,又每每以中國「違反人權」為藉口向北京. ‧. 施壓,使中美經貿關係難以正常、穩定地發展。失去美國所給予的最惠國待遇將對. Nat. io. sit. y. 中國經濟發展造成損害,但中國不願意因此向美國低頭,最後在國內工業團體的壓. er. 力之下,克林頓在 1994 年 5 月宣佈,人權問題與中國最惠國待遇脫鈎,這樣才完滿. al. n. v i n Ch 地解決了上述問題,但每年審定一次的程序依然存在。 e n g c h i U 另外,從 1990 年起,美國 5. 把通過第三國或地區(如香港)向美國轉口的中國紡織品貿易額計算在中國向美國 出口貿易額中。儘管中方指出這種計算方法並不合理,6 美國卻一再扣減中國紡織品. 3. 1979 年中美建交後,在同年 7 月 7 日簽訂《美中貿易關係協定》(Agreement on Trade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nd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規定: 「為了使兩國貿易 關係建立在非歧視基礎上,在特定的條件和程序上,締約雙方在貿易關係上,應相互給予最惠國 待遇。」此後中國每年均獲得美國政府同給予最惠國待遇。參見:王高成,交往與促變——柯林 頓政府對中國的外交戰略(台北:五南圖書,2005 年) ,頁 271。 4 Carol Lee Hamrin, “Elite Politic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in Thomas W. Robinson and David Shambaugh,eds., Chinese Foreign Policy: Theory and Practice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94), p.93. 5 盛斌,中國對外貿易政策的政治經濟分析(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 年) ,頁 366。 6 美中關於貿易逆差數值之爭議,主要起因雙方對於出口貨品原產地認定不同,美方進口統計因 忽略轉口和轉口增加值而高估了自大陸的進口值,參見宗侯, 「對中國與美國現存經貿問題之探 29.
(30) 輸美的配額,使中國感到無理受壓。 7. 「六四事件」給中國加入GATT/WTO的談判造成了巨大的困難。1989 年後, 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包括歐盟、日本、加拿大,達成共識在國際上孤立中國, 一直到 1997 年中期美國仍然私下與加拿大、澳洲、歐盟達成協議,確保它們對 中國的談判立場一致,以便享有同樣的談判結果。 8 中國也曾試圖「快要與其他 會員國達成協定」為由,企圖離間孤立中國的西方集團,但是並不成功。例如. 政 治 大. 1996 年歐盟曾表示中國的改革過程尚未完成,因此在入世談判議題上應該要有. 立. 更大的彈性。北京立即抓住這個機會,宣布取消訂購美國的波音(Boeing)飛機,. ‧ 國. 學. 而改訂歐洲的空中巴士(Airbus)飛機;1996 年 6 月總理李鵬更清楚地表示,如. ‧. 果歐盟與中國合作,歐盟將可得到更多的談判利益。然而,同年 7 月當龍永圖飛. Nat. io. sit. y. 到歐洲進行談判時,歐盟卻拒絕早美國一步與中國達成入世協定。一直到 1999. er. 年中美完成入世協議後,中歐才在 2000 年 5 月達成入世協議。9 龍永圖曾表示,. al. n. v i n Ch 在 1989 年美國拒絕與中國談判後,他轉而向歐盟、日本甚至是第三世界的友邦 engchi U. 進行談判時,得到的第一個回應都是「你們跟美國談過了嗎?」日本代表更清楚 地私下表示,「基於『歷史與政治因素』,我們必須跟隨美國的腳步。」 10 討」,中國研究,第 32 卷第 8 期(1999 年 8 月),頁 36-37。中美貿易逆差的數值雖然不若美方 所公布者為高,但相對於彼此的雙邊貿易總額仍然偏高,參見 Barry Naughto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Management of Economic Conflict,” in Robert S. Ross, ed., China,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Soviet Union: Tripolarity and Policy Making in the Cold War (New York: M.E. Sharpe, 1993), pp. 152-153. 7 連浩鋈,改革革命再革命繼續革命告別革命(改革開放)的歷程(1900-2000 年) ,頁 69。 8 Margaret M. Pearson, “The Case of China’s Accession into GATT/WTO,” in David M. Lampton ed., The Making of Chinese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 in the Era of Reform, 1978-2000, pp. 368. 9 Hui Feng, The Politics of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the dragon goes global, p. 151. 10 Wei Liang, “China's WTO Negotiation Process and its Implications,”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 (2002), Vol. 11, Iss. 33, P. 707. 30.
(31) 三、中國企圖扭轉中美談判僵局 1991 年底至 1992 年初中國曾經做過一次努力挽救中美關係並企圖爭取美國對 於中國加入GATT的支持。1991 年 11 月美國國務卿貝克(Colin Baker)訪問北京與 中國領導人會談時,中國表示願意遵守「導彈技術控制體制」(Missile Technology Control Regime, MTCR),希望換取美國同意取消 1989 年 6 月對中國的三項制裁, 即解除向中國出口高科技技術的禁令、其中包括解除不許中國代他國發射美國商業. 政 治 大. 衛星的決定,以及同意支持中國在條件符合時加入GATT。11 1992 年 1 月底,李鵬臨. 立. 時中斷了對歐洲的訪問,去紐約參加聯合國安理會成員國首腦會晤,欲藉此顯示中. ‧ 國. 學. 國在國際上已經脫出孤立。美國總統布希原本不願意與李鵬見面,但是由於他希望. ‧. 中國能信守遵守MTCR的承諾,並希望李鵬在與布希會面時公開宣佈,因此答應在 3. Nat. io. sit. y. 月 31 日與李鵬會面。然而由於受到中國軍方壓力,李鵬並未在雙方會晤中宣布中國. er. 將會遵守MTCR規定,令美方相當失望。因此這次的中美會晤對於緩解中美關係並. al. n. v i n Ch 沒有起什麼作用,當然也無助於推進中國的GATT談判進程。 engchi U. 12. 中國對內的經濟改革也遇到了挫敗。自實行改革開放以來,總理趙紫陽也進 行了價格改革,但卻導致了 1987 年至 1988 年的物價急速膨脹。經濟過熱的問題 一直沒有得到有效遏制,這也間接成為了 1989 年六四天安門事件爆發的部分原 因。1988 年 9 月,中國共產黨十三屆三中全會決定「治理經濟環境、整頓經濟 秩序、全面深化改革」(被稱為「治理整頓」),以控制嚴重的物價飆漲與預算問. 11 12. 陳有為,天安門事件後中國與美國外交內幕(台北,正中書局,1999 年),頁 66。 同上註,頁 67-68。 31.
(32) 題,並開始實施緊縮經濟政策。天安門事件加上中國緊縮經濟,讓其他締約國懷 疑中國繼續推進改革開放的決心。1989 年 12 月中國工作組召開第八次會議,幾 乎推翻了先前針對中國改革開放的改革評估,中國復關談判陷入停頓;此後一直 到 1992 年 2 月,關貿總協定中國工作組第十次舉行,中國復關談判才重新啟動。. 第三節 1992 年至 1994 年:恢復談判至中國加入 GATT 失敗. 政 治 大. 一、1992 年鄧小平南巡演說挽救中美談判. 立. 直到 1992 年 2 月鄧小平發表南巡演說之前,中美談判仍未出現好轉跡象。. ‧ 國. 學. 1991 年 1 月底 GATT 中國工作組召開第九次會議,初步通過對中國貿易制度的. ‧. 評估,決定 7 月草擬中國重返 GATT 總議定書。但是另一方面,美國從 1990 年. Nat. io. sit. y. 起提出美國知識產權在中國缺乏保護的問題。在此議題未獲解決之前,美國不願意. er. 與中國合作完成復關談判。中國為了盡快完成復關談判,願意在智慧財產權議題. al. n. v i n Ch 上讓步,於是在 1992 年 1 月與美國簽署 e n g《中國政府與美國政府關於保護知識產權 chi U 審判權,實行統一代碼識別標誌的協定》。然而此舉並未使美國完全滿意,同年 8. 月美國單方面公佈了對華貿易報復清單;9 月,中國政府公佈了反報復清單,中 美貿易戰一觸即發。 1992 年 2 月鄧小平的南巡談話,在次確定了中國「改革開放」的國策不變, 也鞏固了西方國家對於中國融入世界經濟體制的信心;13 加上 1992 年 10 月十四. 13. 詳情請見第四章。 32.
(33) 大黨代表大會皆確定了中國改革的目標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也挽救了 中美談判。關於上段提到的中美貿易齟齬,中美雙方於 1992 年 10 月 10 日在華 盛頓舉行談判,經過了近 24 小時的談判後,中美達成了《市場准入備忘錄》 ,美 國並在這份備忘錄中承諾「堅定地支持中國取得關貿總協定締約方地位」。 1992 年 10 月十四大黨代表大會皆確定了中國改革的目標為建立社會主義市 場經濟體制,消除了其他締約國的疑慮。1992 年 2 月,GATT 中國工作組第十次. 政 治 大. 會議舉行,正式結束對於中國的外貿體制審核,並開始實質性談判階段,中國始. 立. 二、中國加速內部經濟改革以便使談判順利. 學. ‧ 國. 得以與其他締約國針對市場准入議題進行雙邊談判。. ‧. 1992 年至 1995 年間中國的經濟改革與 1980 年代相比都更明顯地朝向自由. Nat. io. sit. y. 化的方向進行。首先 1991 年起中國外貿機制由補貼轉向自負盈虧,並取消財政. er. 補貼,期使人民幣匯率成為調節進出口質易的主要手段。14 1992 年中國稅則目錄. al. n. v i n Ch 轉換成各國通用的協調製度商品編碼(H.S.)後,降低了 e n g c h i U 3371 種商品的關稅稅. 率,1993 年又降低了 1898 種產品關稅稅率,1995 年 1 月又降低了 243 項進口商 品的關稅,15 這些削減的關稅額度加起來,總共使中國的名目平均加權關稅減少 了 7.3%,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自 1949 年成立以來在關稅上所做的最大刪減 程度。在匯率改革部分,1994 年 1 月起原來的人民幣官方匯率和外匯市場浮動. 14. 陳坤銘、饒秀華、邱如伶,「人民幣實質匯率與中國對美出口之關係一第三國效果」,人文及 社會科學集刊,第 21 卷第 3 期(1998 年 9 月),頁 358。 15 不過當時外交部否定這與復關談判有關係。參見:於海生、譚國器, 「外交部發言人答記者問 降低進口商品關稅與復關談判無關」,人民日報,第 1 版 ,1995 年 1 月 20 日。 33.
(34) 匯率並存的匯率雙軌制取消,改採統一匯率,而外匯買賣允許在一定幅度內浮 動;同時,各類外匯留成、上繳和額度管理制度也被取消;另外,特定銀行獲准 買賣外匯,使人民幣匯率逐漸由市場供給決定,從此外資企業可以在外資指定銀 行買賣外匯。 不過這段期間最顯著的改革則是自 1994 年 5 月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 國對外貿易法》。在此之前中國各級政府與地方政府在自己的管轄範圍內對於對. 政 治 大. 外貿易方面各自製訂了不相一致的規範,該法實行後,全國各地貿易法規獲得統. 立. 一。該法還規定,服務業(包括銀行業與運輸業)仍然未對外開放,但是貨物進. ‧ 國. 學. 出口與技術進出口必須開放競爭,依照市場法則運作,這標榜著中國對外體制已. ‧. 經漸漸符合 GATT/WTO 的標準。. Nat. io. sit. y. 同時中國的復關談判也獲得進展。至 1994 年 4 月為止,中國與其他一百多. er. 個國家簽署了烏拉圭回合談判最後議定書以及同意中國加入 WTO 的雙邊條約,. al. n. v i n C h 1994 年底復關成功,並且順理成章地成為 這使得國內外都一致相信中國將在 engchi U WTO 的創始國之一。 三、 1994 年底復關失敗的原因. 然而到了 1994 年後半,國內與國際層面上又出現了新的阻力。在國內方面, 隨著復關談判逐漸開花結果,國內保護主義的反對聲浪也愈來愈明顯;再加上美 國在後來的雙邊談判中提出的嚴苛條件,讓中國國內工業部門與某些政府部門 (尤其是保守派)的反彈聲音愈來愈大。根據中國第四任首席GATT談判代表龍. 34.
(35) 永圖,1994 年中國復關失敗,「很大的原因還是我們內部的協調問題」。 16 國際方面,中國在 1994 年間持續與各主要GATT會員國進行磋商,企圖在年 底及時復關成功,及時成為WTO的創始會員。17 但由於烏拉圭回合達成的《世貿 組織協議》生效在即,談判議題不在侷限於貿易管理、關稅和非關稅措施、貿易 政策統一實施和透明度等問題,而還涉及到智慧財產權保護、服務業市場開放、 農產品與紡織品貿易等問題;同時談判的重點也開始涉及「中國」內部一些不合. 政 治 大. 市場經濟的措施,如指定經營、價格協調、財稅政策和司法審查等。尤其中美存. 立. 在多種難解歧見,導致談判陷入僵局。 18. ‧ 國. 學. 美國方面,首先 1990 年冷戰結束後蘇聯解體後,美國成為唯一國際強權,. ‧. 因此改變了其原來的外交主軸:少了蘇聯抗衡,美國自然不再需要拉攏中國聯手. Nat. io. sit. y. 對付蘇聯;於是中美意識型態的不合逐漸浮出檯面,這反映在前文已經提過的人. er. 權問題上。除此之外,中國對美國的貿易順差愈來愈大,19 因此美國決心要利用. al. n. v i n Ch 與中國進行雙邊談判機會,要求中國合作改善中美貿易失衡問題;同時,鑑於中 engchi U 16. 「『我感到如釋重負』龍永圖口述入世談判內幕」,大華網,2001 年 11 月 11 日。 http://www.zaobao.com/special/newspapers/2001/11/stnews111101.html(最後瀏覽日期 2010 年 9 月 8日) 17 根據該 WTO 協定第 11 條,原 GATT 締約成員在 1995 年 1 月 1 日 WTO 正式成立之際,自動 成為 WTO 會員,這些會員即所謂的「創始會員(founder members)」 ;另外,在 1994 年 4 月之後, WTO 正式成立前加入 GATT 者,以及參與烏拉圭回合談判,卻在 WTO 成立後正式加入者,稱 為「初始會員(original members)」;第三種會員則為 1995 年之後申請加入並成為正式會員者。 18 高長、史惠慈,「大陸加入 WTO 對其經濟之影響」 ,遠景季刊,第 1 卷,第 1 期(2000 年 1 月)。 19. 根據美國方面的統計顯示,在中美貿易中,1979 年至 1982 年美國為順差,1983 年開始出現. 逆差,1996 年貿易逆差達到 395 億美元。不過中國認為,美國對華貿易逆差是事實,但美國方 面顯然把逆差的程度嚴重地誇大了。參照「關于中美貿易平衡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 聞辦公室,2005 年 05 月 26 日。 http://big5.gov.cn/gate/big5/www.gov.cn/zwgk/2005-05/26/content_1033.htm(最後瀏覽日期 2010 年 9 月 8日) 35.
(36) 國經濟急速成長,大量且廉價的中國出口商品使得美國與其他工業國家開始擔心 自己的國內市場將受到威脅。此外,美國也不滿意中國的對外開放程度,認為中 國對進出口貨物採行配額措施,對大戶國有企業與外資企業有差別待遇,貿易法 規缺乏一致性,阻礙外國金融及其他服務業進入大陸市場,對智慧財產權保護不 足。中國方面,中國堅持要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復關,而美國認為依照中國 當時的人民所得與經濟規模,中國必須以「已發展國家的身份」復關,20 美國的. 政 治 大. 立場也獲得了歐盟各國的支持。21 中國則認為自己為了入世已做出許多讓步,並. 立. 應以開發中國家身份復關較為符合大陸的經濟實況。為了加入關貿總協定,北京. ‧ 國. 學. 除了推動改革外,也積極對美國送出利多,以爭取美方好感,化解入關的阻力。. ‧. 在 1994 年月 7 日至 9 月 3 日美國商務部長布朗(Ronald H. Brown)率領龐大商. Nat. io. sit. y. 業訪問團至北京參訪時,中國與其簽署了近 50 億美元的商業合同。對外貿易經. er. 濟合作部部長吳儀對布朗強調,中國申請入關已近 8 年,正進入關鍵時刻,希望. al. n. v i n Ch 美國的要求適可而止,中國只能承擔與其經濟發展水準相適應的義務,同時也應 engchi U 享開發中國家的權力。為了增加入關的動力,中國又在 1994 年 8 月底提出有關. 農產品、非農產品和服務貿易減讓表修改版本。但即使如此,美國認為中國的讓 步幅度仍然有有限,在 11 月中旬的亞太經合會議(APEC)中,美國首席貿易談 判代表坎特(Mickey Kantor)在與吳儀會談後,仍表示中國在美國所關切的市場. 20. 開發中國家可享有特殊優惠待遇,如「技術協助」 、 「過渡期間較長」等。雖然 GATT/WTO 對 「已開發國家」及「開發中國家」之分類並未設有任何判斷之準據,但會員國得基於「自我選擇」 (self-selection) 之基礎自行宣稱其是否為「開發中國家」,其他會員國對此宣示得提出異議。 21 The Economist (August 6, 1994), p. 5. 36.
(37) 開放、保護智慧財產權、與對外資公平待遇、貿易規則透明化及匯率操縱等議題 上的改革仍嫌不夠,無法同意其加入即將成立的WTO。 22 中美雙方的僵持不下,最後的結果是中國未能在WTO取代GATT之前復關成 功。1994 年 11 月 28 日,中國政府對中國工作組的各談判方發出最後通牒,指 責美國違反 1992 年底《美中市場准入協定》支持中國入關的承諾,並表示如果 不能在 199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完成復關,中國不準備繼續談判,更不會有進一. 政 治 大. 步的退讓。在 1994 年 12 月中國代表團飛往日內瓦超過四十次,希望能完成復關. 立. 談判。然而中國仍然無法如期復關成功。1994 年 10 月 20 日中國工作組召開第. ‧ 國. 學. 十九次工作會議,會中美國代表不顧中國先前的讓步,以違反美國國內法為由,. ‧. 拒絕在中國復關後給予中國最惠國待遇。23 最終談判破裂,也表示中國最後一絲. Nat. er. io. sit. y. 在 1994 年底之前復關的希望破滅。. al. n. v i n 第四節 1995 年至C1998 h e n年:中美關係好轉有利談判 gchi U 一、中美談判再度陷入僵局 1995 年 1 月 1 日,WTO(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以下簡稱WTO)正式 取代GATT。但另一方面,中國對於未能及時復關成功感到十分憤怒。龍永圖指 責美方拒絕中國加入GATT是基於政治考量而非經濟考量; 24 一篇《人民日報》. 22. 王高成,交往與促變——柯林頓政府對中國的外交戰略,頁 294。 1995 年 4 月吳儀寫信給坎特,再次要求美國必須在中國入世以後給予其永久最惠國待遇,但 是再次遭拒。參見:Wei Liang, “China's WTO Negotiation Process and its Implications,” , P. 707. 24 龔雯,「千帆盡舉待東風—中國復關備忘錄」,人民日報,第 2 版,1994 年 12 月 20 日。 23. 37.
(38) 的社論就曾指出西方國家「別有用心」; 25 另外,1994 年中國代表團在日內瓦也 宣佈,中國將不再主動要求談判。 26 在 1994 年中美之間的齟齬還包括另一場貿易戰。1992 年的中美談判並未徹 底解決中美在智慧財產權議題上的歧見,儘管中國做了些努力,美國依然認為中 國打擊侵權、盜版活動不力,於是 1994 年 12 月,美國公佈對華貿易報復清單; 中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也在同日公佈擬對美國的貿易反報復清單,中美貿易戰再. 政 治 大. 度一觸即發。1995 年 2 月,兩國再度恢復談判;3 月,中國外經貿部部長吳儀和. 立. 美國貿易談判代表坎特(Mickey Kantor)分別代表中美兩國政府重新簽署關於知. ‧ 國. 學. 識產權的協議,中美貿易戰才免於發生;坎特並表示願意彈性務實地處理中國復. Nat. io. sit. y. 二、美國的態度欲擒故縱. ‧. 關的身份,不再堅持其已以開發國家的身份申請入會。 27. er. 美國並非真的要將中國趕出國際經濟體制。1994 年底當中國代表團尚未從. al. n. v i n Ch 日內瓦返回中國時,日本就曾轉達美國的意思,表示希望中國能盡快恢復雙邊對 engchi U 話。28 1995 年 3 月坎特,與稍後的訪華歐盟代表團皆表示希望中國儘快重啟入世 談判,坎特和吳儀並達成八點協議,中國承諾會發出外交照會來繼續針對市場准 入的雙邊談判,美國則承諾會支持中國以「開發中國家」身份加入WTO,但是 同時美國又以對某些已開發國家的標準,要求中國必須盡快消除某些貿易障礙,. 25. 「堅持原則 面向未來」,人民日報,第 6 版,1994 年 12 月 23 日。 周少平「中國政府就復關問題作出決定 提出年內結束實質性談判時限」 ,人民日報,第 1 版 1994 年 11 月 29 日。 27 王高成,交往與促變——柯林頓政府對中國的外交戰略,頁 295。 28 Wei Liang, “China's WTO Negotiation Process and its Implications,” p. 706. 26.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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