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教育作為公眾外交實踐–以巴拿馬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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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謝辭 時光飛逝,七年以後也步上畢業的道路,終能放心地開啟下一段人生旅程。回 想過往求學、實習和工作的種種,抱持興趣與懵懂的心情入學就讀,學習新的專 業知識,才知道過往習以為常的語言,竟有如此多的理論與學問在細節中。在海 外實習的時候雖然能體會何謂站在課室中進行教學的悸動與不安,但終非將中文 作為二語或外語進行教學,心中覺得可惜。而後在爭取類似的實習機會時卻未能 如願,心中備感扼腕,因為一直想追趕心中對自己的期許,反而帶給自己很多瘩 焦慮。也由於尋找不到適合的論文主題,便決定暫時休學去服兵役,反而開啟了 人生中重要的階段–成為替代役男華語教師,前往巴拿馬進行華語教學。 一年的服役時間很快過去,然而心中知道僅一年的教學經驗不足以為往後的工 作申請或面試加分,故而選擇續留一年,充實自己的教學經驗,挑戰自己的學識 技能。兩年的時間中確實學到很多寶貴的經驗,也從中體會到,在海外從事第一 線的華語教學工作,是多麼地不易,以流行語來說,是「跳脫舒適圈,挑戰自 我」!回國後在工作不穩定的情況下,慢慢地將這碩士論為完成,「行百里者半 九十」,這最後的十里路,差點走不過去,差點要選擇放下,最後還是在師長、 家人和朋友的指導、協助與鼓勵下,終於將它走完,為七年的時光畫下一個該有 的句點。 首先要感謝師長們,指導教授楊聰榮老師針對宏駿的服役經驗,給予論文主題 的框架,要宏駿從大方向著手,逐步論述到細節,而且寫作過程中不時地關心進 度與提供意見,幫助宏駿完成論文,可謂勞苦功高!再來是擔任口試委員的張竣 嘉教授和鄭得興教授,兩位在口試過程中給予宏駿非常中肯的批評,直抒論文的 整體性有待加強,但以溫和與肯定的語氣提供建議讓宏駿得以將論文中各主題從 一而終地串連起來,讓整體性臻至完整!第三是楊炳煌教授,在宏駿修課時也不 時關心論文的進度,炳煌老師心思細膩,看出宏駿心中對論文的焦慮和不安,以 「每天要求自己寫一千字」鼓勵宏駿堅持將論文做完。最後是吳龍雲教授、蔡雅 薰教授以及中原大學的夏誠華教授,感謝三位在論文寫作的過程中提供相關資料 來讓宏駿充實論文的內容,由衷感謝! 其次要感謝朋友們,感謝曾為同袍與同事的承諭、柏維、郁瑄、子惠、虹婷、 瑞汎、任廷、健程、宗翰、冠茹、宜樺、維芯、玟欣和敏榕,兩年間與你們在遙 遠的巴拿馬共處一地工作,那些酸甜苦辣的時光永記心底!也感謝你們答應訪談 的請求,侃侃而談自己的教學心得與個人意見,幫忙甚多!再來是感謝相識五 年,身為宏駿西語老師的佳瑩學姐,不管是在巴拿馬教書或是在台灣寫論文,都 不時地關切,以詼諧的語氣化解我的焦躁與低落,終於能跟你說「Finalmente lo terminé」。還有聽我訴苦給予建議的皓婷、口試當天幫忙甚多的格非,與其他曾 經鼓勵宏駿的朋友們,在此也說聲感謝! 最後是感謝家人們始終如一的支持與陪伴,作為當初自己的選擇,雖過七年,.
(3) 也終於走到終點。學涯中讓你們諸多費心,自覺一路走來雖非一帆風順,幾經波 折,但困難踏過去後,得見青天白雲。最後要跟七年的碩士生涯說一聲,再見! ¡Hasta la vista! 胡宏駿.
(4) 華語教育作為公眾 外交實踐–以巴拿馬為例 中文摘要 中華民國與巴拿馬的外交關係始於晚清時期,到中華民國成立後至遷 台,隨著時間進程不斷地透過政治、經濟、文化等外交途徑加強雙方合 作,企圖穩固邦交。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數十年來國際情勢的轉變、中華 民國在國際間外交情勢轉弱等因素,中南美洲邦交國對中華民國的重要性 是與時俱增,不同時期的領導者其外交政策都對此處多所著墨,期望在實 質的外交關係往來上能為中華民國在國際間發聲,爭取外交空間,以維護 一國的主權。 身為中南美洲邦交國之一的巴拿馬也存在為數不少的華人。西元 1854 年 首批華人勞工抵達巴拿馬修築鐵路,為巴拿馬現存最早正式記載華人移民 在巴國的史事。在一百六十二年的移民史中,華人不斷地從中國、台灣、 港澳地區等地移民至巴拿馬,從早期從事勞力修築鐵路與運河,進而開始 經商,到近代因教育水準提高,開始涉足其他經濟領域或參與政治,為巴 拿馬的整體發展做出不少的貢獻。 公眾外交做為一種外交理念,輔以軟實力的概念做政策制定與推廣,是 希望在傳統外交模式之外,作為一國爭取外交空間的「第四種外交模式」 。 企圖將一國長時間的發展中所累積的無形和有形資產,轉化為承載「國家 形象」的訊息,將國家形象打造成一個「品牌」 ,來讓他國的人民或政府, 在長期的互動過程中,對訊息內化產生認同,進而制訂對本國有利的外交 政策。為配合國家外交政策之推行,中華民國將華語教育作為公眾外交理 念的一種實踐方式,透過遴選適合的華語教師於巴拿馬大學、巴拿馬科技 大學、中巴文化中心中山學校等三處進行華語教學,來配合並完善台灣對 巴拿馬的外交政策。 本文以參與觀察法並配合相關文獻,來討論在公眾外交理念與僑務政策 實行之下,華語教育在研究者任教的巴拿馬中巴文化中心中山學校的發展 情形,並訪談曾經同時期任教該校的替代役男華語教師,來討論身為國家 外派的外交人員如何協助邦交國的華語教育發展,並就訪談中的內容來討 論成效與限制。 關鍵字:公眾外交、巴拿馬、華語教育、海外華人、替代役 i.
(5) Chinese Education as the Practice of Public Diplomacy in Panama Abstract China established diplomatic relationship with Panama since 1910, then this relations was inherited by Republic of China (ROC). Panama as a member of ROC’s state diplomatic relations in Central and South America, both sides has reinforced diplomatic relations in Political, economical and Cultural way. Since ROC government moved to Taiwan, the international affairs and diplomatic status had changed in decades, the diplomatic relations in Central and South America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for Taiwan to maintain the national sovereignty and extend the diplomatic status in the world by strong and consistent diplomatic relations. As a diplomatic member to ROC, there are many overseas Chinese in Panama. 1854 was the first year of Chinese labor reached to Panama to work for railway construction. In 162 years of immigration, Chinese consistently moved to Panama from China and Taiwan. From working for railway and canon construction as a labor, till got involved in business and politics by education, Chinese Panamanians have done great contribution for Panama. Public Diplomacy, as an idea of diplomatic strategy, within the conception of Soft Power, also is so-called “The forth diplomatic mode” for a country to extend its diplomatic relations. Public Diplomacy attempts to build a “brand” which represents national image, then broadcast to other countries, hopefully affects a country’s government officials and people to have identity with the brand, in order to formulate the foreign policy that benefits bilaterally.Taiwan sees Chinese education as a way to achieve the goal of public diplomacy, by choosing Chinese teachers to teach in Panama University,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 of Panama and Centro Cultrual Chino Panameño. This thesis uses participant observation as research method and related literatures to discuss the Chinese education development in Centro Cultrual Chino Panameño under the idea of public diplomacy, within the achievements and limits by interviewing the Substitute Military Service Chinese teachers. ii.
(6) Keywords:Panama, Chinese education, Public diplomacy, Overseas Chinese, Substitute Military Service. iii.
(7) 目錄 目錄-------------------------------------------------------------------------------------------------i 表目錄----------------------------------------------------------------------------------------------ii 圖目錄----------------------------------------------------------------------------------------------iii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3 第三節 研究主題---------------------------------------------------------------------------4 第四節 研究範圍---------------------------------------------------------------------------5 第五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6 第六節 文獻與相關資料參考-----------------------------------------------------------13 第七節 名詞界定--------------------------------------------------------------------------17 第二章 論文背景--------------------------------------------------------------------------------18 第一節 中華民國建國前後對中南美洲的外交發展------------------------------18 第二節 中華民國與巴拿馬外交關係緣由------------------------------------------35 第三節 建交後的巴拿馬華人社經發展---------------------------------------------49 第三章 公眾外交與華語教育-----------------------------------------------------------------62 第一節 公眾外交------------------------------------------------------------------------64 第二節 華語教育作為公眾外交實踐------------------------------------------------68 第四章 華語教育現場--------------------------------------------------------------------------73 第一節 巴拿馬華語教育---------------------------------------------------------------73 第二節 在中巴的華語教育現場------------------------------------------------------74 第三節 華語教育在中巴的實踐成效與限制---------------------------------------8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101 參考文獻-----------------------------------------------------------------------------------------105 附錄一--------------------------------------------------------------------------------------------113 附錄二--------------------------------------------------------------------------------------------114 附錄三--------------------------------------------------------------------------------------------115. iv.
(8) 表目錄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表. 一-1 受訪役男華語教師清單---------------------------------------------------------------9 一-2 訪談記錄說明--------------------------------------------------------------------------11 一-3 逐字稿謄寫範例-----------------------------------------------------------------------11 二-1 先鋒案計畫內容-----------------------------------------------------------------------24 二-2 中華民國駐巴拿馬歷任大使--------------------------------------------------------54 二-3 巴拿馬駐中華民國歷任大使-------------------------------------------------------55 三-1 「硬實力」和「軟實力」之間的差異關係-------------------------------------65 四-1 呂必松對外漢語教學模式的教學類型和課程類型-----------------------------76. 表 四-2 華語教師訪談題目與題目內容闡述-----------------------------------------------87. v.
(9) 圖目錄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一-1 受訪役男華語教師謝承諭訪談影像檔與錄音檔--------------------------------10 一-2 文獻參考與相關網路資料的敘述面向--------------------------------------------17 二-1 我國與巴拿馬延長農技合作--------------------------------------------------------27 二-2 巴拿馬農技團成員返國報到單-----------------------------------------------------27 二-3 巴拿馬市內中國城中西文牌示與廣東鶴山公所-------------------------------45 二-4 華安公祠公墓現況-------------------------------------------------------------------46 二-5 僑領鄭始發等人聯合陳情書-------------------------------------------------------47 二-6 巴拿馬華商公所總理黎登淇陳情巴拿馬華商虐待一事-----------------------48.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二-7 駐美公使張蔭棠籌商保護中南美洲故埠華僑之信封--------------------------48 二-8《New York Times》巴拿馬政府驅逐華人報導---------------------------------50 二-9 巴拿馬華僑請訂中巴條約以除苛例由之信封-----------------------------------51 二-10 古巴巴拿馬苛例嚴酷各華僑籲請訂約由之信封------------------------------52 二-11 蘇州明報刊載巴拿馬苛待華工一事---------------------------------------------52 二-12 巴拿馬外交部長 Miguel Moreno Jr.夫婦訪台----------------------------------56 二-13 中俄共對巴拿馬正展開積極滲透報導------------------------------------------57 二-14 巴拿馬政府反共宣傳海報---------------------------------------------------------57 二-15 台灣與巴拿馬簽訂文化專約------------------------------------------------------58 三-1 公眾外交訊息傳遞概念圖----------------------------------------------------------67. 圖 圖 圖 圖 圖 圖. 四-1 呂必松對外漢語教學模式架構下的中巴華語教學-----------------------------77 四-2 端午節粽子品嘗活動----------------------------------------------------------------82 四-3 端午節香包由來介紹-----------------------------------------------------------------83 四-4 七年級進階班學生背景-------------------------------------------------------------84 四-5 八年級基礎班學生背景-------------------------------------------------------------84 四-6 九年級中級班學生背景-------------------------------------------------------------85. vi.
(10) 第一章 緒論 本章將分成研究動機、研究目的、研究問題、研究範圍、研究方法與 步驟、文獻與相關資料參考和名詞界定等部分來進行討論。研究動機起因 於研究者的海外替代役教學經驗,將外交、華工、海外華人、華語教學等 概念作為研究的一環,將研究目的、研究問題、研究範圍、研究方法與步 驟、名詞界定等包含於內進行探討與整理。. 第一節 研究動機 外交(Diplomacy)為有主權國家之間以談判的形式處理兩國甚或是多國 的國際關係,旨在為國家謀求最大利益。而外交政策(Dipolmatic policy)是 用以為國家在外交事務上爭取國家的最大利益,其基本原則是代表一國在 外交議題上的態度或看法。對一個國家而言,如何從與他國的外交關係中 為自己謀求到最大的國家利益,便是外交政策最主要的考量。而對於中華 民國而言,時至今日越趨艱困的外交處境不僅使得人民時刻憂心,也使得 身在前線的外交官員們得如實達成國家所制定的外交政策,而為中華民國 開拓外交空間。而外交政策的制定對應至受惠的邦交諸國,其中佔為數一 半以上的邦交國,便是在中南美洲。這些中南美洲邦交國能給予中華民國 實質上的幫助,便是在國際組織或會議上支持中華民國對於主權的維護。 而對中南美洲邦交國外交政策的制定,直接作用於邦交國政府及其人民, 其中還包含已生活於當地數十年、歷經數代的海外華人或僑民。 自清末以降,中國國內戰亂不堪,加以居住環境的地理條件因素限制, 讓許多華人移居海外,尋找新天地安身立命。從鄰近地區的日韓等國,到 跟隨著商船而至東南亞各國經商或擔任契約勞工,讓東南亞華人成為海外 華人世界在數量上是最多的地區。同時也有華人賣身擔任苦力,前往遙遠 的美洲,為當地政府進行農業栽種或是鐵路修築,在美國、加拿大等國都 可見華人勞工修築鐵路的歷史。更甚者,也有華人移至歐洲,或是更遠的 中南美洲,如古巴、牙買加、墨西哥、巴拿馬、祕魯、巴西、阿根廷等。 華人移民胼手胝足於異鄉打拼,有的無不盼望於他處積攢財富,而後落葉 歸根重歸故里;有的選擇落地生根,決定在居住國定居,並透過血緣、地 緣等海外華人移居的鏈結形式,將更多的人接往該處,從而在當地逐漸形 成聚落,於海外各處能見的「唐人街」 、 「中國城」便是海外華人聚落形成 的範例。再者,當時於中南美洲數國有虐待華工之情形,清政府為保護國 人,遂派公使代表前往與之談判,最後在該國更設立領事館來保護當地僑 1.
(11) 民,是謂外交事務的開始。時至今日,縱使名稱更迭,設置大使館處理當 地僑民事宜,仍是邦交國間最基本的外交事務之一。 研究者本身也曾短暫地旅居過海外兩年。起因研究者的專業為華語教 學。在華語教學的道路上,除了理論學習之外,實務接觸也是不可或缺的 實踐過程,透過理論與實務相輔相成,從中應證所學發現教學難題,對於 日後從事華語教學時會是寶貴的經驗。此外在台灣的男性皆有服兵役之義 務,為了能將所學應用,故而選擇替代役的方式為國服務。研究者當時的 服役項目為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以下將簡稱僑委會)教育役「巴拿馬華語 教學」,於 2015 年受訓前往巴拿馬,在中巴文化中心中山學校進行華語教 學替代役。役畢退伍之後又選擇回校再教一年,前後共計兩年的時間。 在該校服務的兩年間實屬有所收穫。第一,海外以中文作為二語或外語 教學的環境不同於在台灣學習華語的環境。在沒有可以使用目標語的環境 中教學實屬不易。對教師而言,困難的是如何在課堂中以教學引起學生興 趣,進而讓學生產生動機學習華語,並且得到良好的學習效果。第二,身 為海外華語教師,於中巴教學的兩年中,除了一般的教學工作外,也發現 中華民國為落實與巴拿馬邦交之情誼,透過國內不同政府單位制定相關計 畫,派遣適合的專業技術人員赴巴,協助巴拿馬在經濟、教育、文化等方 面的發展,而研究者本身的工作是僑校的華語教師,便是在此理念下所產 生的派遣形式。第三,中華民國遷台後(以下將簡稱台灣)的外交發展自始 以來歷經多次震盪,邦交國的數目自從退出聯合國後便開始減少,更由於 與中國在政治上的不同立場,延伸至於邦交國的締結,在外交的發展過程 中便可見與中國競爭邦交國的情形。巴拿馬作為中華民國在中南美洲少數 設有大使館的國家,在鞏固邦交上台灣各時期的政府付出許多心力。研究 者居巴的兩年內,大使館藉由參與和舉辦不同的公開活動,投注資源協助 在巴華人與台灣移民發展以外,也是在促進台巴友好,穩定台灣在巴拿馬 的外交與經貿關係。 研究者的身分為華語教師,台灣近年來因應外交政策的推行,將華語教 育作為拓展外交空間的一種形式,選派適合的華語教師派往有師資需求的 國家進行華語教學。其中牽涉政府多部門的合作與整合,華語教師在前線 教學的背後實帶有落實台灣外交政策的成分,也與近年外交政策理念相契 合,希望透過不具有政治意識型態的外交實踐方式,來讓台灣藉由幫助邦 交國與非邦交國來實質加強外交關係。而華語教育本身作為一種語言教 育,在外交政策理念中契合「軟實力」的概念,屬於「公眾外交」(Public Diplomacy)的一種實踐方式。所以在拓展外交關係中可以教育作為一種實 踐的方式,而對台灣而言,便是華語教育,將華語作為二語或外語的教 學,對象是邦交國或非邦交國的人民。雖然研究者任教的學校為僑校,但 2.
(12) 就學生背景而言,多為非華裔的學生,符合華語教育的對象需求,可以當 作是公眾外交的實踐。 所以本文將分成三部分來討論,第一從外交的角度上看從晚清至中華民 國成立後至今,對中南美洲邦交國的外交發展、外交關係和具體政策,以 及台灣與巴拿馬的外交關係緣由,其中牽涉至十九世紀末的拉丁美洲華 工,所以從歷史的角度看華工前進中南美洲的沿革,與海外華人在巴拿馬 的發展與現況。第二是引介公眾外交的概念來做為外交政策的理念並介紹 具體實踐的方式,其次是將華語教育與公眾外交做結合,將其作為一種外 交實踐的方式。第三是討論研究者服務的學校–中巴文化中心中山學校華 語教育發展的情形,及訪談替代役男華語教師,討論華語教育作為公眾外 交實踐的方式,在該校具體實踐的成效與限制。.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文研究之目的如下: 一、 論述自晚清時期至中華民國成立後至今的外交政策發展及其階段性 理念,以及如何在中南美洲邦交國實施。 晚清時期自中英鴉片戰爭後簽訂了一系列不平等條約,致使中國 國家主權受到嚴重侵害。清政府受外力所刺激,開始設立專門的外 交機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來學習與處理外交事務。同時也因華 工在拉丁美洲受虐的情形,派遣專使前往調查,與拉丁美洲國家訂 定主權未被矮化的通商條約來保護在地華工。時序遷移,自中華民 國成立、1949 年後中華民國政府遷台至今,外交發展曾歷經多次震 盪,始肇於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改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 代表中國的合法國際地位。自此邦交國逐年遞減,我國國際地位趨 於不穩。為因應此困境,政府的外交政策曾歷經過不同階段性的理 念,並透過各種形式實行於邦交國與非邦交國。 二、 從拉丁美洲華工的歷史切入,論述中華民國與巴拿馬如何建立外交 關係,以及巴拿馬華人移民的發展情形。 十九世紀的拉丁美洲獨立運動促使許多中南美洲國家脫離原殖民 國西班牙與葡萄牙的統治,建設國家的過程需要大量的勞工,如墨 西哥、祕魯、阿根廷等國曾向當時的清政府引進大量的華人勞工, 前往目的國進行當地政府所要求的勞力工作。部分的華工也進入巴 拿馬協助修築鐵路和建築運河,而後部分華人當地定居,開始形成 聚落,是為早期發展的樣貌。因拉丁美洲有引入華工的國家時有發 3.
(13) 生受虐之情形,清政府為落實保護國人之理念,派遣公使代表實際 考察華工受虐的情況,而後更進一步與部分國家締結邦交,成立領 事館處理在地華人的相關事宜。中華民國成立後及至 1949 年後中華 民國政府遷台,邦交關係都由中華民國繼承,繼續與巴拿馬維持邦 交,協助當地華人以及近年移居巴拿馬的台灣移民的社經發展。 三、 論述公眾外交的理念、定義與功能,以及華語教育如何作為公眾外 交的實踐方式。 作為近年政府於外交政策上的主要理念之一,強調以「柔性的軟 實力」為訴求,透過跨國間的思想、文化、資訊及藝術等交流來宣 傳輸出國的特色。而語言的影響可以跨越國界,來表達其中所蘊含 的文化與思想,讓他人可以接受並認同。近年台灣的華語教育除了 對內作為外國人學習的外語教學,對外也是一種作為實踐公眾外交 理念的工具,協助邦交國或非邦交國在當地華語教育的發展,來讓 當地更多的人民學習華語。 四、 從訪談替代役男華語教師,來論述華語教育如何在目標學校–中巴 文化中山學校發展的情形。 作為公眾外交實踐的一種方式,我國僑委會與役政署合作,徵選 具有華語教學、相關教育專業的替代役男,將他們派至邦交國或非 邦交國去協助華語教育發展或是其他學科的教學工作。而在巴拿 馬,則有旅巴華人陳奉天先生創辦的中巴文化中心中山學校,收取 當地華人、華裔學生與非華裔學生就讀。因為辦學良好而吸引很多 當地父母將其子女送至該校就讀。為解決學生人數增多伴隨而來的 師資人數問題,中巴文化中心中山學校向僑委會申請替代役男來協 助華語教學,一來解決師資問題,二來我國政府也能達到穩定邦交 的效用。其中因為學生背景的關係可被視作是公眾外交的實踐,另 一方面也因為師資來源的單位,可被視作是華僑教育的延伸,同時 間有外交與僑務的成分。. 第三節 研究主題 根據研究目的,所設立的研究主題如下: 一、 論述自晚清時期至中華民國成立後至今的外交政策發展及其階段性理 念,以及如何在中南美洲邦交國實施。 1.1. 藉由文獻論述晚清開始至中華民國成立至今後外交政策的發展及階段 4.
(14) 性理念。 1.2. 承上述概念,論述各時期的外交政策在中南美洲邦交國如何實施。. 二、 從拉丁美洲華工的歷史切入,論述中華民國與巴拿馬如何建立外交關 係,以及巴拿馬華人移民的發展情形。 2.1. 華工在拉丁美洲的歷史發展。. 2.2. 華工進入巴拿馬後,如何在當地形塑成海外華人社群並發展。. 2.3. 為維護在巴華人權益,與巴拿馬建立邦交,設立領事館。. 2.4. 建交後至今的在巴華人社經發展,其中包含來自中國與台灣的移民 發展現況。. 三、 論述公眾外交的定義與功能,以及華語教育如何作為公眾外交的實踐 方式。 3.1. 論述外交政策中公眾外交的理念、定義與功能,並列舉一些國家具 體實踐的方式. 3.2. 論述華語教育如何作為公眾外交的實踐方式。. 四、 從訪談替代役男華語教師,來論述華語教育如何在目標學校–巴拿 馬中巴文化中山學校發展的情形。 5.1. 藉由訪談替代役男華語教師與結合自身參與經驗,來建構中巴文化 中心中山學校的華語教學情形。. 5.2. 藉由訪談替代役男華語教師與結合自身參與經驗,來討論實際參與 的成效與限制。. 第四節 研究範圍 本文研究範圍將依照時間、地點與研究背景來區分: 1. 以時間區分,1847 年華工抵達古巴從事農業栽種,是謂華工在拉丁 美洲勞動之開端,其後華工被運往至其他國家進行勞力活動,抵達 巴拿馬的時間為 1854 年。而清政府與巴拿馬締結邦交,互設領事 館的時間為 1910 年。所以 1854-1910 年為討論未建交前巴拿馬華 人早期移民的社經發展,而 1910 年建交後至 2016 年為討論巴拿馬 華人、中國移民與台灣移民的社經發展,和中華民國對中南美洲邦 交國的外交發展與階段性理念。而中華民國始派替代役男華語教師 5.
(15) 前往巴拿馬服役為 2011 年,但就研究資料收集與參與觀察的經 驗,將著重描述 2015-2016 年中巴的華語教育發展情形。 2. 以地點區分,巴拿馬當地及其華人社群。論及華工歷史的部分,則 會著重描述在古巴、祕魯和巴拿馬等三國。 3. 以研究背景區分,可分做第一是自晚清後到中華民國政府成立後的 外交政策發展及其階段性理念,與如何在中南美洲邦交國實施。第 二是從中華民國與巴拿馬建交的緣由帶出拉丁美洲華工的歷史沿革 和巴拿馬華人的社經發展。第三是論述公眾外交的理念、定義與功 能,以及華語教育作為公眾外交的一環,替代役男華語教師在巴拿 馬中巴文化中心中山學校協助華語教育發展的情形,和契合公眾外 交的理念下,訪談替代役男華語教師來討論華語教育在該校發展的 成效與限制。. 第五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 本文採用文獻分析和參與觀察研究(participant observation)為主要研究方 法,以自身在中巴的華語教學經驗為輔,蒐集相關文獻、網路資源來論述 華工在拉丁美洲的發展沿革、巴拿馬華人、中國和台灣移民在當地的社經 發展;清政府到中華民國政府在中南美洲邦交國的外交政策發展、公眾外 交的理念、定義與功能,及華語教育做為實踐的方式;以及教學期間 (2015-2016)在校華語教育發展的情形,輔以訪談曾在校同時期教學的替代 役男教師來討論華語教育作為公眾外交的實踐方式,於中巴的實行成效與 限制。 一、 參與觀察研究(participant observation) 根據《教育大辭書》對參與觀察研究的定義: 為觀察者成為被觀察團體中的一員,參與活動或生活,一方面扮演參與 者的角色,另一方面扮演觀察者的角色。因此,觀察者不被視為局外人, 可以維持觀察時的自然情境,而且被觀察者較不會防衛自己,其所表現出 來的行為也就較具真實性。. 源於人類學民族誌中的一種研究方式,類似田野調查,是根據在 自然或控制的情境中,藉由既定的研究目的,對現象或個體行為, 進行有系統性、有計畫地觀察記錄,做出客觀性的解釋。以情境來 種類可區分成自然觀察(naturalistic observation)和控制觀察(controlled observation)。兩者其中的差別是自然環境與人為控制的環境。 6.
(16) Judd, Smith & Kidder(2000)認為參與觀察者會積極地涉入研究對象 的交談、行動與生活,透過具結構性的觀察計畫,在過程中完整地 紀錄觀察過程;或是透過一個觀察主題或範圍,非結構性的形式去 記錄觀察過程。而過程所記錄下來的會成為田野筆記,留待日後去 做分析與整理。 本文中受訪的替代役男華語教師,皆是直接參與在中巴的華語教 學環境中,進行其被國家所交付的工作。研究者同時是參與者和觀 察者,參與華語教學的工作同時也觀察在中巴的華語學習情況。而 研究者與其他的替代役男華語教師的經驗將會透過訪談題目的設 計,試圖去還原其在中巴協助華語教育發展的情形,以及其實行的 成效與限制。 二、 訪談 訪談作為質性資料收集的一種方式,是透過設計訪談題目去獲取 訪談對象對於特定議題的想法或態度,進而將其內容轉錄成可分析 及詮釋的文本。訪談題目的設計與形式為「半結構性訪談」,以研 究問題為基礎設計標準化的題目,但題目的設計能留予訪談對象較 大的空間去表達自己的想法或態度。此種方式多用於教育調查的研 究中,因為訪談的過程在於收集想法,受訪者能在不具壓力與自在 的受訪環境中保持其想法的自發性(spontaneity),且近乎獨白地對特 定議題表達其想法(A. N. Oppenheim,1992)。 為使訪談對象能暢所欲言,訪談者,同時也是傾聽者,其角色須 保持客觀中立的態度,不讓自己的主觀意識、想法及情緒去影響受 訪者的作答。訪談者也得營造訪談的氣氛,讓受訪者能針對訪談的 題目自然地回應。 故而訪談的過程可依循下列原則: 1. 設計訪談提綱,確立訪談目的與想獲得的訊息,並列出想提 問的問題。 2. 適當地進行提問,表述上要求簡單、清楚、明瞭、準確,符 合受訪者認知的程度。 3. 於訪談過程中完整地獲取所想知道的資訊與相關資料。 4. 過程中適度地回應受訪者,不輕易地打斷受訪者,但也不讓 訪談過程沉默太久。 7.
(17) 5. 於訪談過程中錄影,將內容記錄。 三、 訪談對象 再來是訪談所選擇的對象,分別是研究者在中巴文化中心中山學校所曾 任教過的替代役男華語教師。作為替代役男華語教師,雖是由中華民國僑 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僑委會)所派出,服務的學校為海外僑校,但學校的性 質已從服務在巴華人或華裔子弟的僑校,轉變為具有中文、英語和西班牙 語等三語教學的私立學校,以非華裔的學生為主體,另有部分華人背景的 學生。同時學校自創校後一直受中華民國駐巴大使館的協助,近年則有來 自中國在師資與教材上表達補助的意願,所以讓學校在外交關係上帶有兩 國隱形的競爭,而從中進行華語教學任務的替代役男華語教師,便有「落 實外交理念,完成僑教任務」的使命,讓這些替代役男華語教師,同時具 有外交人員與僑務人員的雙重身分。所以就研究者在校服務的時間,詢問 2015 年至 2016 年於中巴的役男華語教師的受訪意願,兩年間包含研究者 本身有七位役男教師,得到五位同意接受訪談,並製作受訪役男華語教師 清單,分別以代號、國籍、當時所屬部門、教學年度、專業背景及相關培 訓示之。如表一-1 所示。 代號. 國籍. 當時所屬部門. 教學年度. 專業背景及相關培訓 專業背景 國立政治大學新聞研 究所畢業. T1. 台灣. 小學部. 2015年.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應 用華語文學系畢業 相關培訓 2015年僑務委員會教 育替代役–華語教學 培訓 專業背景. T2 台灣. 中學部. 2015年. 國立中興大學中國文 學研究所畢業 相關培訓 2015年僑務委員會教. 8.
(18) 育替代役–華語教學 培訓 專業背景 △ 國立聯合大學應用 華語文學系畢業. T3. 台灣. 小學部. 2016年. △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 語文語創作學系華 語文學碩士班就讀 中 相關培訓 2016年僑務委員會教 育替代役–華語教學 培訓 專業背景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中國文學系畢業. T4. 台灣. 中學部. 2016年. △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 海外華語師資數位 在職碩士專班就讀 中 相關培訓 2016年僑務委員會教 育替代役–華語教學 培訓 專業背景 △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中國文學系畢業. T5. 台灣. 中學部. 2016年. 相關培訓 2016年僑務委員會教 育替代役–華語教學. 9.
(19) 培訓 表一-1 受訪役男華語教師清單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製作). 四、 訪談實施程序和資料轉錄 研究者將訪談題目透過網路郵寄的方式寄給受訪的役男華語教師先行準 備,並自行約定時間,以面對面訪談、線上訪談的形式進行個別訪談。過 程中使用通訊軟體Skype或側錄軟體Motavi Screen Recorder(以下簡稱MSR) 把訪談內容記錄下來。作法是先以Skype與受訪者聯絡,之後使用MSR側 錄訪談人與受訪者的對話紀錄。訪談之前,先錄製測試音檔以確認錄音品 質有無問題。確認無虞後以訪談題目做劃分,分出數個影像檔與音檔,並 加註代號。如圖一-1所示,檔案名「謝1」即表示為受訪役男華語教師的第 一題訪談題目的影像檔和錄音檔,以此類推至其他的役男華語教師。訪談 過程中研究者會作筆記紀錄重點,以備日後進行比對和省思。訪談結束後 將訪談內容轉錄、分析與討論。. 圖一-1 受訪役男華語教師訪談影像檔與錄音檔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製作). 五、 謄寫逐字稿、建立文本 訪談的資料收集齊全後,將謄寫逐字稿,將錄音檔的內容轉錄為文字, 並建立文本。轉錄的過程中有助於研究者本身對訪談內容、謄寫的文本進 10.
(20) 行再一次的閱讀與省思,同時也能將訪談內容依照主題分類,與所設立的 問題結合。此外轉錄的目的在於整理、再重現受訪者對題目的看法與意 見,所以文本的完整性尤為重要。而對文本的閱讀與省思,則能再一次思 考訪談時所得到的心得,以及結合自身教學的經驗,思考與受訪者之間意 見的異同之處。表一-2與表一-3為訪談紀錄說明、逐字稿謄寫範例。 訪談記錄說明 編號 1 2 3. 符號. (. 說明. ) ……. 【. 表示研究者對受訪者敘述的回應 與研究無關的內容,或因吵雜而無法確定內容之言語. 】. 表示受訪者的情緒或肢體動作. 4. T1. 表示受訪教師,數字代表受訪清單順序. 5. A. 表示訪談題目,順序為BCDEFG…… 表一-2 訪談記錄說明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製作). 編號. 內容. T1-A. 一到三年級的學生是 由資深老師來教學 的,那他們不分班, 是因為他們需要懂西 語的教師去教和管秩 序…恩…是以注音為 主,他們的教材是 《遠東天天中文》, 那四到六年級的學生 是由台灣的實習生或 是我們去教學。那分 成基礎班、進階班和. 編碼. 摘要. 省思. △ 一到三年級不. △ 大班教學 的方式有 助於一到 三年級的. A2 教材. 分班,教注 音、使用《遠 東天天中文》. A3 學生. △ 不分班的理由. A1 師資. 是出於教師的 語言能力和課 室管理的需要. △ 四到六年級分 班、教拼音、 使用《遠東少 11. 小朋友學 習華語 嗎?. △ 不繼續使 用注音的 理由為 何?.
(21) 高級班,他們是以拼 音為主,教材是以 《遠東少年中文》。. 年中文》. △ 注音能有 效幫助學 習拼音 嗎?. 表一-3 逐字稿謄寫範例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製作). 六、 研究過程步驟 研究者就本身曾經海外服務的兩年經驗為始,研究者在服務的兩年間曾 經與居住於當地的華語教師非正式地訪談過關於學校華語教育發展的始 末,也曾應大使館的要求參與一些正式的外交活動如國慶酒會、舉辦華語 文能力測驗等。返國以後與指導教授討論後將華工、海外華人、外交、華 語教學等概念作為研究的一環,從中確定研究目的為討論華語教學在巴拿 馬中巴文化中心中山學校的發展成效與限制,並設立相關的研究問題,分 別蒐集相關文獻資料和網路資料。並就研究問題與文獻探討來設立訪談役 男華語教師的題目,將之解釋分析與建構,最後將意見整合為結論與建 議。 故而本文的研究過程中將會是以下的八個步驟: 1. 擬定研究名稱與範圍 2. 確定研究目的 3. 提出研究主題 4. 蒐集相關文獻資料與網路資源 5. 前往該校進行華語教學服務 6. 返國後設立訪談題目訪談替代役男華語教師 7. 解釋分析與建構 8. 結論與建議. 第六節 文獻與相關資料參考 本文研究文獻來源主要來自於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圖書館、中央研究院 近代史檔案館、國家圖書館、台北市立圖書館等館藏藏書有關華工、海外 12.
(22) 華人移民、巴拿馬、外交、海外華語文教育等方面的著述與相關論文,以 及在巴拿馬的中巴文化中心中山學校圖書館有關學校發展沿革的資料。其 二是僑委會、國家合作發展基金會、外交部、教育部等關於中華民國與巴 拿馬之間外交發展、華語教育的相關資料。其三是收集網路資源,關於巴 拿馬華人發展、台巴外交、巴拿馬華語教育等相關報導來作為本文書寫的 參考資料。 關於中華民國與巴拿馬兩國之間的外交發展,由於巴拿馬從清政府時期 便建交成為邦交國,其後邦交關係由中華民國繼承,而中華民國政府遷台 後至今的外交政策發展及其理念也影響與巴拿馬之間的邦交關係。王士皓 (2008)認為晚清與拉丁美洲諸國的建交始於華工問題,與祕魯制定的〈中 秘通商條約〉中對中方領事人員的保護內容有具體的規定,使之往後與其 他國家建交時能對當地的華僑華人行保護之實,同時也讓國家的外交地位 未被矮化。向駿(2004)藉由回顧 2000 年前後台灣不同政黨執教時期的外交 政策與事件提出台灣須根據國際情勢調整外交策略、務實經營與拉丁美洲 國家之邦交、藉由學術來落實全民外交、減少外交決策錯誤來鞏固邦交情 誼。白方濟(Francisco Luis Peréz Expósito)分析台灣與拉丁美洲之關係,尤 其是對 1980 年代以後中國改革開放以後逐漸成為台灣在拉丁美洲邦交國之 間的新力量,以及對 2000 年初期台灣政權轉換和政黨輪替後新政府對拉丁 美洲的外交策略。梁其超(2007)藉由分析台巴兩國的經貿關係指出,若要 持續穩定邦交,其中一項建議是從兩國間教育合作著手,為巴拿馬的華裔 與非華裔學生提供更多教育機會。 關於拉丁美洲華工的相關資料,無不與十九世紀的苦力貿易有所關連, 肇因於 1840 年以後西方國家先後立法解放黑奴,加以拉丁美洲的獨立運動 促使新興國家產生,出現了勞力短缺的現象,故而西方與拉丁美洲諸國前 往中國招募勞工,以自願、利誘、拐騙、綁架等方式帶走了許多居住於東 南沿海的華人前往各處進行勞力活動,以此展開了長達三十年的苦力貿 易。而後當時的清政府意識到苦力受虐之情形層出不窮,需要對華工加以 保護,先後派遣公使代表前往拉丁美洲考察實情,訂定相關條約來保護當 地僑民,而後更設置領事館正式處理(陳翰笙,1984;吳劍雄,2000;管彥 忠,2002;楊金發,2006;林佳瑩,2010;李安山,2013,李沂臻, 2014)。而由於資料收集之緣故,會集中描述古巴、祕魯與巴拿馬三處的華 工工作情形,以及因華工受虐的問題而引起清政府正式地使用外交談判來 訂定通商條約,保護雙方僑民之權益。 關於巴拿馬的華人社經發展沿革,有巴拿馬華裔譚堅先生(2004)所著 《巴拿馬華僑 150 年移民史》一書,從歷史角度帶入巴拿馬華人的移民歷 程、社經發展等過程,以巴拿馬華裔的身分敘說具有參考價值。另外有李 13.
(23) 沂臻(2014) 以時間區分,從 1854 年至 2014 年分做三個時期,分別討論其 時中國外交政策改變或統治階級更迭時巴拿馬華人發展的情形。除此之 外,中國的僑務院辦公室駐巴代表楊金發也曾於 2006 年製作〈走進巴拿馬 華人〉專題,管彥忠(2002)與李安山(2013)也分別就史料敘述巴拿馬華人一 百多年來從華工到華人聚落的社經發展。另外則還有僑務委員會關於台灣 移民相關的研究報告,以及旅遊作家林輝(2015)其書《旅行是一場修行》 中對巴拿馬市舊中國城的敘述也可以作為參考資料。總論之,資料來源有 台灣、中國與巴拿馬三方的角度,期盼將巴拿馬華人從過去到現在的社經 發展進程建構更完全。 關於公眾外交(Public Diplomacy)的部分,首先黃富娟(2005)爬梳冷戰時 期美國使用的文化外交(Cultural Diplomacy)策略及其意涵,再對比台灣在 2000 年後初期當時的國際情勢,認為以文化外交作為外交策略,能突破中 國在國際上以硬性外交的形式對台灣的打壓。卜正珉(2009)其書對公眾外 交的理論和策略進行詳細的介紹,提供了公眾外交的理論框架,認為文化 外交是屬於公眾外交的一種實踐方式。透過公眾外交可以向邦交國或非邦 交國傳遞一國的國家價值與文化,進而讓對方喜愛並更進一步地達到認 同。而語言與文字的傳遞也是一種文化交流的形式,對台灣而言便是政府 在僑務與外交上投注許多心力的華語教育。Ö zkan(2015)以土耳其為例研究 教育如何作為公眾外交實踐的方式,土耳其在國內設立基金會和協會來做 為發展語言教學的機構,兩者相輔相成,在海外廣設語言中心,藉由提供 學習語言和文化的機會來達到潛移默化的效用,達成公眾外交的目的。而 台灣自 2011 年起,僑委會與役政署合作將具有華語教學專業或相關專業的 替代役男送至巴拿馬中巴文化中心中山學校進行華語教學的任務,可說是 擔負僑民教育、實現公眾外交的理念。 關於巴拿馬的華語教育發展則與海外僑校的興辦有關,而海外僑校的興 起與海外華人對教育的需求又有密不可分之關係。董鵬程(2008)認為早期 海外華人出於對生活的需求,如書信往來、商業活動等因素,需要能有讀 書識字的技能。隨著海外華人在居住地形成聚落,有了不同階級人士同住 一地,其中有識之士認為中華文化與典章制度的傳承有其必要性,不願出 生於海外的後人有失承文化的可能性,於是在居住地開辦私塾、蒙館或聘 請家庭教師教授。清末年間光緒皇帝變法維新,於北京設立京師大學堂, 後於全國各地設立中學堂,欲意國人接受新式教育,從根本上改變中國國 力。海外華人也群起效尤,於居住地興辦新式學堂,辦學風氣逐漸開展。 這個時期僑校的華文教育,其功能性是以傳承中華文化為主。於二十世紀 三十年代至五十年代,僑校發展進入興盛期,然而隨著二戰結束,曾受殖 民統治的國家開始獨立,提倡民族主義,加以中國為共產黨執政,反共氛 14.
(24) 圍之下各國家對於僑校恐有傳遞共產思想之疑慮。加上周恩來鼓勵僑居海 外的華人應當入籍於當地,而脫離殖民統治的國家也相繼制定一些排華或 強迫華僑同化的政策,僑校此時的發展遂呈現衰退,停辦或改變教育內容 (莊國土,2005)。董鵬程(2008)認為此時的華文教育根本上已改變成為 「海外華僑華人或外籍人士學習中國語言文化的課程」。 時序推移,現今僑校因應所在的國家對華人所制定的政策而有不同的發 展,馬來西亞華人堅持華文教育的延續而於國內各地開設獨立中學,廖宜 瑤、夏誠華與張榮顯(2012)對菲律賓僑校的研究中說明菲律賓的僑校因政 策影響,僑校開始菲化,加以中國建交等因素,開始向中國靠攏。而於印 尼、緬甸的僑校受排華政策影響,許多僑校被迫關閉,華文教育呈現停 滯,直至近年因政策改變而開始復甦(董鵬程,2008)。位於東亞如日本和 韓國的僑校則是被併入當地教育系統,受政府直接管理(董鵬程,2008;許 奭丞,2015)。而位於歐美澳等地的僑校則多為中文學校,以周末班的形式 經營,性質上已轉變為補習教育,服務當地主流教育和推廣華語教育(董鵬 程,2008;鄭良根,2010)。位於中南美洲的僑校則因政治情勢而有接受中 國或台灣於師資、教材或經費上的補助之分(李亞群,2006),如祕魯的三 民聯校於西元2006年起從台灣轉向中國接受資助(林佳瑩,2010),巴拉圭 的僑校則是受台灣僑委會補助,在教學性質上近於台灣於海外開設的台灣 學校,與台灣中小學同步。學生日後畢業後可選擇前往台灣就讀大學(董鵬 程,2008;陳祖欽,2014) 。 僑校隨著時間的演進,從根本上已產生質變,從初期作為中華文化傳承 的媒介,到海外華僑華人學習中國語言文化,或是成為周末班的形式,成 為補習教育的一支,各地僑校也因此而有不同的教學方式。因為學習對象 之不同和對語言的需求性不同,加以僑校所在的國家之政治、經濟、文化 各有所異,近來有學者認為教育僑校學生,在中文教育上可用「第二外語 教學」的方式(郭熙,2004; 江惜美,2009)。李方(1998)認為海外華文教 育是一種「含母語基因的非母語教學」 ,在教學上對語言交際的需求與文化 傳承的必要性需要取得平衡,方能見學習成效。鄭良根(2010)與吳德偉 (2016)針對美國僑校研究指出,受美國語言政策影響,僑校的中文教學內 容已走向華語作為第二外語教育,溝通交際為主要需求,以多數人使用的 英語進行教學。而在東南亞的僑校,以泰國僑校和馬來西亞獨立中學仍可 以華語進行中國語言文化和其他學科的教學之外,其他國家如新加坡、越 南、柬埔寨、緬甸、印尼等的僑校以當地的主流語言進行華語教學。位於 中南美洲的僑校也是以主流語言的西班牙語進行華語教學(林佳瑩,2010; 陳祖欽,2014)。 現今的僑校在進行華語教學時會因應學生的背景和語言能力來使用華語 15.
(25) 或僑校所在地的主流語言進行教學。且現今僑校的華文教育多已作為一門 科目,依學校政策的實行可為必修或是選修科目。對比於過往僑校華文教 育的性質,已並非強制性的學習。華文教育在海外的僑校中以逐漸從「傳 承文化的華文教育」變成為「具有母語性質的華語教育」。 在上述對僑校與華文教育的探討中,可發現僑校的華文教育在時間的進 展中改變了其原有的性質。海外各地的僑校有的被當地政府列為當地教育 體系的其中一支,受國家的教育局及其政策管轄;或是已改變其定位,變 成輔助當地主流教育體系的資源。隨著海外華人的觀念逐漸從落葉歸根到 落地生根,從身為華僑到申請公民權變成該國公民,對華文教育的需求也 會因此改變。從以中文做為教學語言,傳承中華文化與教授學科,到變成 類似外語學習性質的華語教育。 研究者所任教的巴拿馬中巴文化中心中山學校是受巴拿馬教育局管理的 私立學校,同時也因台灣和巴拿馬兩國具有邦交關係,受台灣僑委會資助 師資、教材與硬體設備。中巴因學生背景的不同可在華語教學上區分做華 文教育和華語教育。因學校同時招收來自中國或台灣出生,在巴拿馬居住 的華人,或巴拿馬出生,父母是中國人的華裔、巴拿馬華人和與巴拿馬人 通婚所生之華裔,以及非華裔的巴拿馬人。有少數學生則來自其他國家。 對於中國或台灣出生,華語能力較好的學生,於授課時可以中文教學,教 學內容也不同於巴拿馬華裔、巴拿馬人與其他國家的學生,可以在文化層 面與教材選擇上擴展其學習內容。而教學對象若是巴拿馬華裔、巴拿馬人 與其他國家的學生,則應以華語作為第二語言的方式進行教學。換言之, 在該校的華語教學裡,可以看見華文教育和華語教育的成分,於現今的僑 校裡是屬於較特別的存在。 因為兩國之間的邦交情誼,1986 年創校以來藉由僑委會提供師資與教材 上的協助,當地的華人社群也贊助學校擴建校舍與增添硬體設備,完善學 生的學習環境。誠然時過境遷,海外華人其身分認同也會從母國轉向為居 住國,對比於過往的華文教育,現在已變成是華語教育,是「第二外語教 學」的方式(郭熙,2004;江惜美,2009)。由於時局的變遷影響海外華文 教育的質變,呂必松(2007)與吳勇毅(2012)分別就中國的對外漢語教學模式 提出定義,可概括為「概念是從華語本身的語言特點出發,結合華語作為 二語或外語的教學理論去做教學設計,發展出一套對教學者與學習者都有 利的模式」。最後根據相關文獻與網路資料去設立訪談題目來訪談替代役. 16.
(26) 男華語教師,如圖一-2 所示。 華工 巴拿馬華人. 文獻 訪談. 論文 網路資料. 外交發展 公眾外交. 海外華文教育 華語教育 圖一-2 文獻參考與相關網路資料的敘述面向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製作). 第七節 名詞界定 本研究所提及的名詞,其界定如下: 一、 華人。是對於原居於東亞中國族裔群體及其後代的泛稱,其概念源 自於華夏、中華或中華民族。「華人」一詞是約定俗成的名稱,並 非嚴格制定的學術名稱。海外華人研究學者王賡武(1994)對「華人」 一詞定義為「加入外籍或具有永久居留權的華族」。而莊國土(2002) 則定義為「一定程度上保持中華文化(或華人文化)、中國人血緣的 非中國公民」。而在本研究中採用莊國土對其之定義。 二、 華裔。華裔為具有華人血統的後代,多出生於非祖籍國。中華民國 行政院僑務委員會定義為「華裔乃泛指在海外出生的華人後裔」。 另外《中華民國國籍法》接受同時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與他國國籍的 雙重國籍身分,將華裔定義為只要血統上具有華人血緣者,皆為華 裔。 三、 公眾外交。公眾外交重視在國家與人民之間的雙向溝通,不論是對 國內的人民或是對他國的人民;可以透過一國的非政府組織與他國 17.
(27) 的非政府組織做溝通和交流。公眾外交藉由直接與他國的人民溝 通,來使他國人民了解本國的價值觀、制度與文化,藉此影響他國 政府轉化政策而對本國有利,可以透過廣播、文化活動、教育交 流、獎學金、學者訪問與培訓等等方式進行來達到公眾外交的目 的。 四、 華語教育。華語教育是將華語(中文,於中國稱作漢語)作為第二語言 或外國語言的教學或學習,在台灣也可稱作「華語文教學」,在中 國則被稱作「對外漢語教學」。 五、 能力分班。根據《教育大辭書》對「能力分班」的定義是「基於因 材施教的理念,能力分班或分組希望能以學生的智力或學術成就等 表現,作為編班的依據,將學生分發到適當的班級,使學生得以依 其能力得到適性的發展」。 六、 教學模式。「模式」的定義是「為一種有目的、有意義、有系統之 程序」。教學必然也要注重教學模式之應用。教學方法,亦即教師 善用適當的材料,有系統、有組織地去引導、刺激、鼓勵和指導學 生們,以達到預定學習目標之程序。有效教學模式不僅能使學生獲 得知識、技能及好的學習態度,更能使學生享受學習的過程,樂在 其中。. 18.
(28) 第二章 論文背景 本章為論文的研究背景,分成三節討論外交與巴拿馬華人,第一節藉 由文獻爬梳自晚清開始至中華民國建立後,與中南美洲邦交國的外交發 展,與不同時期領導者其外交政策的理念與發展。第二節藉由台灣與巴拿 馬之間的外交關係帶出華工出國的始末、華工在古巴、秘魯等地受虐之情 形、華工抵達巴拿馬的緣由,第三節則是巴拿馬華人在巴拿馬一百多年來 的社經發展。. 第一節 中華民國建國前後對中南美洲的外交發 展 外交(Diplomacy)為有主權國家之間以談判的形式處理兩國甚或是多國 間的國際關係,旨在為國家謀求最大利益。劉達人、謝孟圜(2001)於其書 中認為外交是「處理國家間相互關係之手段及方法」、「不同國家關係之 學問」、「國家實現其對外政策的重要手段」。由此可見,外交是作為一 種處裡國際關係的方法,以語言為交涉的工具,旨在達成國家在國際關係 中所欲求的目的,過程中以和平溝通為原則,不希望以戰爭來做為處理國 際關係的最後手段,因而破壞一個國家在領土、主權上的完整性。國家間 的外交談判仰賴國家委任的外交官就政治、經濟、文化、戰爭、和平等議 題進行協商,制定相關條約,最後由國家元首簽訂生效。 而外交政策(Dipolmatic policy)是用以為國家在外交事務上爭取國家的最 大利益,其基本原則是代表一國在外交議題上的態度或看法。而外交政策 的目標實行成功與否在於: 甲、 乙、 丙、 丁、. 國家的最大利益是否獲得一定程度上的滿足 提出政策的國家是否有能力為政策的實現提出保障 國家所處的外交環境是否能使政策實現 國家是否擁有實現政策的外交策略與手段. 外交政策的制定仰賴於外交部擬定、規劃與執行,其原則不得違背我國 憲法中關於外交的定義1:. 1. 憲法基本國策第一百四十一條。中華百科全書。. http://ap6.pccu.edu.tw/Encyclopedia_media/main-soc.asp?id=5515 19.
(29) 中華民國之外交,應本獨立自主之精神、平等互惠之原則,敦睦邦交,尊重條 約及聯合國憲章,以保護僑民權益,促進國際合作,提倡國際正義之原則。. 而外交政策制定的基本立場在於審時度勢,就國家在國際的地位與所謀 求的目標與利益而去選擇與他國結盟來達成,抑或是保持中立,獨立自 主,例如閉關鎖國,不主動去介入國際事務。 為求論述之完整,本章節將透過時間、政權轉換、不同執政者作為論述 外交政策的依據,分別是晚清時期至 1949 年中華民國撤退來台,1949 年 以後至今中華民國在台灣的執政領導者如蔣中正與蔣經國、李登輝、陳水 扁、馬英九等人對中南美洲的外交策略及具體的實行方式。. 1.1 晚清時期至 1949 年 在中華民國建國以前,清政府的外交立場是堅守閉關,以「天朝上國」 自居,接受鄰國朝貢,體現出來的是以中國為中心的本位主義思想。及至 中英鴉片戰爭的爆發,南京條約及後續條款的正式簽訂,打破清政府的閉 關鎖國政策,自此開啟了西方列強侵略中國,制定各式不平等條約的序 幕,反映出天朝夢碎,中國並非世界強國的現實。及後中國面臨內憂外 患,國內的各種戰亂與對外戰爭,造成大量人口流離失所,不少中國人寄 居海外,以求溫飽。 彼時清政府與各西方列強所訂定的條約多是單方面的滿足他國對中國的 索求而得以享用的權利,清政府難以從條約中獲得利益,表現出的是在外 交上的無力與被動。在中國,西方列強得以享用領事裁判權、關稅不自 主、租界、最惠國待遇等權利,對清政府而言是侵犯國家領土完整與主權 的象徵。換言之,清政府在中國與西方列強的外交交涉多是對中國不利, 無得以維護本身利益。西方列強的科技與文明著實讓中國逐漸改變對西方 國家的看法,認知到中國在文化與地理上已不是世界的中心,是世界的一 部分。同時也改變了傳統觀念中對外來國家所持有的「華夷」觀,及以此 形塑而成的朝貢制度(張效民、徐春峰,2006)。 晚清的外交機構「總理各國通商事務衙門」(以下簡稱總理衙門)在 1861 年成立以前,並沒有專門的外交機構,在中英鴉片戰爭之前,由於中國與 西方國家通商的港口僅限於廣州一處,多由時任的兩廣總督全權處理與西 方國家的事務,張效民、徐春峰(2006)稱之為「外交地方化」。及後歷經 兩次鴉片戰爭、戰後《天津條約》、《北京條約》的訂立,更加速清政府 與中國的有志之士認知到當時的局勢若中國不自力救濟,則中國無以與西 20.
(30) 方列強抗衡。於是各種介紹西方地理、文明與民主制度的書籍相繼問世, 冀望學習西方的事物,來達到「師夷之長技以制夷」的目的。《近代中國 史事日誌》記載咸豐十年十二月十日(西元 1861 年 1 月 20 日)成立「總理 各國通商事務衙門」,由恭親王奕昕、大學士桂良與戶部左侍郎文祥共同 管理,成為晚清時期第一個正式的外交機構。外交機構的設立,在意識上 中國已逐漸轉變對西方國家的看法,願意以平等的姿態處理外交事務,加 上西方各國為維持在中國的利益,轉向以合作的形式解決中國境內或境外 的紛爭。 張效民、徐春峰(2006)認為清政府在對西方國家的想法改變以後,在外 交上開始採用「誠信外交」的形式,意即忠實地履行所簽訂的條約內容, 凡外交交涉據以條約為憑。雖然在實行上開始走向外交近代化,但最重要 的外交準則依據則是《萬國公法》的確立。出於對西方國際法律的不熟 悉、中國境內法國傳教士的紛爭,時任總理衙門大臣文祥徵詢美國駐華公 使蒲安臣之意見,引介了美國法學家亨利·惠頓《國際法原理》一書作為處 理外交事務的依據,後經美國傳教士丁韙良與總理衙門所派之助手翻譯而 成《萬國公法》,最後總理衙門大臣恭親王奕昕得咸豐皇帝准許,將《萬 國公法》訂定成清政府在外交上用以行事依據的準則。而後得力於此,使 清政府得以使用此法來與西方各國處理外交紛爭。《萬國公法》的問世確 立了中國對主權與主權平等的認識,並將之應用在外交交涉與談判上,其 中最主要的主權問題是領事裁判權、關稅不自主、租界、最惠國待遇等。 這些侵犯中國主權的條約內容成為往後中國歷經晚清政府、中華民國建立 以後至 1943 年歷經各時期的政府在外交事務上著力最深的一點(劉達人、 謝孟圜,2006)。 另外一個外交近代化的特徵是駐外使節的確立。由於西方國家使用駐外 使節來處理國家的外交事務以行之有年,加以西方列強與中國訂定不平等 條約中有保障西方人在中國有居住、置產、傳教與旅行之權利,有越來越 多的西方人士在中國活動,對中國多所了解,但中國人卻無有相同之情 形。派遣駐外使節可以讓中國透過駐外使節來了解該國的政經情形,以來 減少在外交交涉上的失誤。張效民、徐春峰(2006)指出 1868 年中外修約或 換約的事件提供了遣使的契機。《近代中國史事日誌》記載同治六年九月 十五日(西元 1867 年 10 月 12 日)總理衙門上奏: 原議十年修約,為期已近(1868),請飭濱海沿江通商口岸地方將軍督撫大臣, 各抒所見,可否允外使入覲,遣使出洋,建築鐵路電報,內地設行棧,內河駛輪 船,以及運鹽,開礦,傳教。. 21.
(31) 其中「遣使出洋」以成為討論的事項之一,及後左宗棠、李鴻章、沈葆 楨、曾國藩等人具表示「遣使可行」,顯見當時朝中接觸過洋務的大臣對 於派遣駐外使節一事是持贊成之見。認為透過駐外使節表明政府立場,與 外國使節商討修約事宜,能達成雙方共識,同時派遣駐外使節是國家外交 間之慣例,應當從善如流。而後為修約一事清政府派遣蒲安臣為代表的使 節團出國交涉外交事務,學習遣使海外的具體事宜。但中國真正派出使節 的時間與代表是 1876 年的第一任外交使節郭崧焘,因為馬嘉理事件而前往 英國駐任2。及後中國便開始向各國派遣駐外使節,集中派往當時西方與東 方的強國,也有派往中南美洲國家的駐外使節。總論之,清政府在外交事 務上逐步走向現代化,反映在認清國際情勢、審視自我之不足、設立外交 機構處理外交事務等事項。 而中國與中南美洲的外交關係起因於華工問題,大量的契約華工在中南 美洲受到不人道的對待,尤以古巴與秘魯兩地為甚。清政府為此而曾派遣 陳蘭彬與容閎前往考察華工受虐情況,回國後交呈報告,使清政府得以與 西班牙和祕魯力爭訂定條款改善華工待遇及禁止誘騙華工出洋。其中與秘 魯政府商議制訂的〈中秘友好通商條約〉,其中根據條約兩國可互相設置 領事館,派遣領事官員處理僑民事務,是謂享有領事裁判權之意,而且條 約中對中國官方領事人員的職責有明確的規定,對於保護僑民與處理中秘 外交事務上能更為有利與明確,而且此條約也使秘魯成為清政府在中南美 洲國家第一個建交的國家。而〈中秘友好通商條約〉也成為日後清政府與 中南美洲國家中制訂外交條約的範例。及後清政府陸續與巴西、墨西哥、 古巴、巴拿馬等國設立領事館,制訂通商條約,建立邦交。王士皓(2008) 認為清政府與中南美洲國家之間沒有直接的利益衝突,但存在為數眾多的 契約華工問題,促使清政府在外交事務近代化的過程中,得以以中南美洲 國家作為實驗的跳板,實踐了外交近代化的程序與步驟。 而後武昌起義,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成立,取代了清朝兩百多年的統治, 孫中山繼任為臨時大總統,彼時外交政策主張「實踐民族主義,推翻滿清 專制政權,扶持弱小民族」與「促進國際合作」,爭取西方列強的承認與 援助。中國之後三十幾年歷經袁世凱稱帝、民初軍閥割據、抗日戰爭、國 共內戰等事件,在外交政策上著力甚多是與當時在中國的西方列強,以追 馬嘉理事件,又稱滇案、馬嘉理案,是發生在 1874 年的一起民間與外國人發生衝突的 外交事件,該事件導致英國駐華公使館特派書記翻譯官馬嘉理(Augustus Raymond Margary)被殺。事件後清國簽署中英煙台條約,約分三端:一曰昭雪滇案,二曰優待往來, 2. 三曰通商事務。又另議專案一條。約成即互相換文,其中包括大清派出候補五品京堂劉錫鴻持璽 書前往英國道歉。. http://www.wikiwand.com/zhmo/%E9%A6%AC%E5%98%89%E7%90%86%E4%BA%8B%E4%BB%B6 22.
(32) 求廢除不平等條約、完善國家主權為訴求,逐步與西方列強廢除不平等條 約與收復租界,及至 1943 年中華民國政府在時任外交部長宋子文與駐美大 使魏道明分別與英美兩國磋商之後,正式立約簽字,解除百年中國受不平 等條約荼毒的情形,與西方列強共同享受平等的國際地位,重整新的外交 關係(劉達人、謝孟圜,2001)。但二戰後爆發的國共內戰的結果最後是由 中國共產黨取得在中國合法統治的地位,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 國);而中國國民黨所代表的中華民國政府則在 1949 年遷往台灣,開啟了 至今逾七十年的兩岸分治的情形。而在遷台之前,中南美洲的邦交國尚未 成為中華民國政府在外交事務上著力甚多的地區。. 1.2 1949 年至 1971 年 此時期為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以下簡稱台灣)開始執政至 1971 年退出 聯合國為止,在蔣中正總統執政期間,外交政策的主張是「漢賊不兩 立」、「維護我國在聯合國的地位」與「加強與友邦聯繫,拓展新邦交 國」(高朗,1993)。此時期的國際情勢為往後台灣在拓展外交事務、制定 外交政策上有了很大的影響,從 1949 年至今,台灣的外交理念與政策都受 中國的掣肘與美國對台政策的影響,連同影響到台灣在中南美洲外交政策 上的制定。在此時期,美國對中國與台灣的立場在冷戰時期因蘇聯的關係 前後轉變,中國與蘇聯的國際關係從好轉惡提供了美國拉攏中國的契機, 反映在聯合國常任理事國的代表權爭議(高朗,1993;向駿,2004;白方 濟,2005);二戰後亞非新興民族國家的誕生也促使台灣與中國在締結邦交 國上展開競爭;非洲與中南美洲地區漸成為台灣在外交上重點發展的地 區,表現在經貿條約與對外援助的實踐(高朗,1993;向駿,2004)。 起初美國將中國政權轉移的因素歸咎於中華民國政府,台美關係處於低 點;中國成立新政權後立刻獲得蘇聯與其附庸國家在外交上的承認與結 盟,共產世界成型;為防止蘇聯與中共在世界上傳遞共產思想的氛圍,美 國亟欲在太平洋布置防禦網來阻止中共,而韓戰的爆發確立了台灣在戰略 上的重要性,重新與台灣在外交關係上修好,在政治上重設大使館,派遣 駐華使節;在軍事上派遣第七艦隊協防台灣,確保中共不會武力犯台;在 經濟上給予台灣經濟援助協助發展,而 1954 年台美簽訂的《中美共同防禦 條約》提供了更多的協助以確保台灣能夠維持兩岸分治的局面。另一邊中 國因第七艦隊協防台灣的舉動,而選擇參與韓戰,遭聯合國定調為侵略 者,在國際中處於孤立。. 23.
(33) 彼時台灣、中國互有美國與蘇聯支撐,在亞洲地區形成制衡的局面,但 在 1954 年後中共開始提倡和平共處五原則來改善韓戰後在國際的地位與形 象,舒緩兩岸間的緊張情勢。1950 年代與中國建立外交的國家也迅速增 多,得以讓中國藉由蘇聯在聯合國提議的「中國代表權問題」來進入聯合 國。贊成與反對票數的多寡仰賴支持台灣或中國的邦交國,所以聯合國代 表權的爭奪,呈現在爭取與新興國家建交的外交政策上。由於台灣和中國 互不承認對方在國際間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權,在締結邦交國的同時也 希望該國能與對方斷交,是屬於零和遊戲的局面(高朗,1993)。 二戰後在亞洲與非洲誕生許多新興國家,台灣與中國分別爭取新興國家 的建交與支持,對外援助是一種有效提升外交實質關係的方式。台灣在 1961 年非洲地區所實行的「先鋒案」即是派遣技術團隊到非洲國家協助發 展農業與小型工業,來博得非洲國家對台灣的良好國際印象,並寄望於他 們能在聯合國會議上為台灣發聲,鞏固台灣在國際組織上的地位(劉達人、 謝孟圜,2001)。「先鋒案」由於執行完善,確實達成目標,而後更將服務 範圍拓展至中南美洲地區、太平洋地區等區域。「先鋒案」分成具體技術 合作和文宣方面,如表二-1: 先鋒案 技術合作–以農業、小型工業與手工. 文宣–針對全非洲為對象進行宣傳. 業為主 具體方式:. 具體方式:. 1. 邀請非洲各國政府派遣農工業領袖 來華訪問 2. 設立非洲學員訓練班及設置非洲學 生獎學金 3. 我方派遣專家前往非各國訪問,以 便研究提供技術協助之途徑. 1. 2. 3. 4.. 在適當地區設立新聞機構 加強書刊及視聽宣傳 派遣雜技藝術團赴非洲訪問 邀請非洲各國人士訪華. 表二-1 先鋒案計畫內容 (資料來源:劉達人、謝孟圜(2001)。中華民國外交行政史略,284-285). 而另一種方式是簽訂條約來提供經貿上的協助或合作,高朗(1993)認為 條約的簽訂在外交關係上能反映國家的外交目標、是國家外政策的工具, 以及能規範國與國之間在特定議題上的行為。高朗(1993)以年代和區域來 分析台灣在 1949 年至 1971 年的條約簽訂情形,可以發現由於受到外交政 24.
(34) 策的影響,非洲與中南美洲 1960 年代以後的條約數呈現不小的成長,原因 出於在 1960 年代以後台灣的經濟成長,能藉由經貿合作或援助來幫助邦交 國或非邦交國的經濟發展,來換取這些國家在聯合國上贊成關於聯合國 「中國代表權」的緩議。其中台灣與中南美洲國家簽訂的條約中較重要的 有 1962 年與巴拿馬的貿易協定、1964 年與哥倫比亞和烏拉圭的友好條約 和 1966 年與海地的友好條約(白方濟,2005)。然而中國也是運用此一方式 在與其他國家建立邦交,甚至提供更多的金錢援助。隨著國際間新興國家 的產生越多,台灣與中國的建交競爭也越趨於白熱化。 1960 年代以後中國與蘇聯的關係惡化,以及中國擁有自己的核子武器, 使美國認為拉攏中國來制衡蘇聯是可行之策,以及中國擁核的事實也促使 國際須正視。雖然中國之後歷經文革而減緩其加入聯合國的腳步,但美國 因越戰所造成的軍事與經濟損失,促使其外交政策重點看向亞洲,首要目 標是拉攏中國,而國務卿季辛吉多次訪問北京正是代表美國外交態度上的 轉變。對台灣與中國來說美國外交態度的轉變是雙方外交發展上的轉折 點,中國開始受到西方國家的承認並與之建交,台灣則因秉持外交理念而 與之斷交,從 1970 年加拿大開始承認中共並建交開始,產生漣漪效應,也 影響到中南美洲的國家如智利和祕魯,也承認中國並與台灣斷交。然而對 台灣打擊最甚的是聯合國「中國代表權」的歸屬,雖然美國提出雙重代表 的形式來緩頰,但最後受制於台灣與中共在政治意識與外交理念上的「漢 賊不兩立」,以及聯合國決議案上的投票結果,台灣最終在 1971 年 10 月 25 日退出聯合國,由中共取代台灣在聯合國擔任常任理事國的席位,中共 的國際地位獲得很大的提升,而台灣的外交處境則面臨日後許多國家開始 與之斷交,國際地位越趨不利(高朗,1993;白方濟,2005)。退出聯合國 的事實讓台灣在政治與外交上大受打擊,得思求新的外交政策來因應;雖 然在中南美洲有部分國家與中國建交,但在中南美洲邦交國數量上,台灣 依然還是居多。. 2.5. 1972 年至 1988 年. 在此時期台灣正值退出聯合國之後,國際處境孤立,不少的邦交國紛 紛斷交,前景堪慮。蔣中正總統因病無法治理政務,遂由其子蔣經國來主 理國事。蔣經國主理國事的時間內其外交政策仍是延續其父蔣中正的立 場,對中國的態度是「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對外聯合其他民主國 家一同反共,但不以武力作為號召,而是改以三民主義作為光復中國的途 徑(高朗,1993;白方濟,2005)。然而國際情勢的險峻,使得台灣的外交 政策在反共以外,也加強與非邦交國之間的實質關係;同時也維持與邦交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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