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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ECFA時代的兩岸政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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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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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政治學研究所 國家事務與管理在職進修碩士專班 碩士學位論文. 後 ECFA 時代的兩岸政治關係. 指導教授:宋國誠 博士. 研究生:徐世伊 撰. 中華民國一○二年六月.

(2)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Graduate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Thesis:The Cross-strait Relations in Post ECFA Era. Advisor: Kuo Chen Sung Ph.D. Graduate Student: Shih I Hsu. June 2013 Taipei,Taiwan,Republic of China.

(3) 謝誌 論文順利寫就,首先感謝宋國誠老師的悉心教導與鼓勵,從主題 的訂定、架構的建立、論文的寫作到初稿的修訂等,期間總不厭其煩 的討論與琢磨,尤其老師同時忙於教學、家庭及寫作等多重工作與任 務,卻仍撥冗照拂我這學術領域的新兵,使我在學海中掌穩方向,在 此致上最深的敬意與謝意。此外,論文口試委員曲兆祥老師及蔡萬助 老師不論在寫作的建議、研究主題的分析及專業領域上的提醒上都給 了我相當多的指導,讓我在論文的寫作上受益匪淺,對於您們世伊由 衷感謝。 接下來,我要感謝母親對我的鼓勵始終不間斷,她總是利用各種 話題提醒論文要寫一寫,所以,當我通過口試時相信媽媽是最開心的。 其次感謝妹妹菁伶、菁延這些日子的鼓勵與協助;而幕後功臣當然是 內人卉嶸,因為她的鼓勵、陪伴與包容,使我無後顧之憂,能完成學 業。 最後感謝我生命中曾經出現過的每一位朋友,沒有你們的關心和 付出,就沒有今日的我,僅以此文向曾經鼓勵我、幫助我以及為我打 氣的師長、同學及親愛的家人,致上我最誠摯的感謝!.

(4) 校所名稱: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所 論文題目:後 ECFA 時代的兩岸政治關係 畢業時間:2013 年(101 學年度第 2 學期碩士學位論文摘要) 研究生姓名:徐世伊. 指導教授:宋國誠教授. 論文摘要: 自馬英九主政之後,兩岸在尊重並承認「九二共識」的前提下, 重啟了「兩岸兩會」談判,並於 2010 年 6 月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 作框架協定」(ECFA),兩岸關係進入了 1949 年以來難得一見和平穩定 發展的新時期。 「兩會協商」已完成其歷史性的階段任務,ECFA 的簽 署是兩岸政治關係的里程碑,在經濟合作需要政治力量的支撐與保護 下,兩岸過去的經濟性、事務性的經貿交流已告一段落,現已開始進 入政治性、實質性政治互動的準備與過渡階段,也就是進入「由經入 社」、「由社入政」的階段;這是一個新階段,包涵對舊時代的超越和 修正,也包括新時代的特徵與挑戰,且在前後兩個階段之間是一種既 有聯繫、也有轉變的關係。 本文在結合「球體國家理論」與「第三憲法理論」的基礎上,提 出「兩岸治理」概念,並以作為「後 ECFA」時期的兩岸政治定位。基 於「兩會模式」已取得成效,以及兩岸「第三社會」的形成,已為「兩 岸治理」提供了條件,兩岸應通過互助、互信、互賴的治理機制,建 立兩岸統合治理的新思維和新作為,在以民為本的前提下平穩的進行 「公民服務」,在危機時期啟動「風險治理」,創造興安治危的新局 面,既可服務兩岸人民,建構出理性和平的「兩岸公民社會」,亦可 化解未來兩岸可能出現的危機。 關鍵字:後 ECFA,球體國家,第三憲法,兩岸治理,兩岸公民社會.

(5)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Graduate Institute of Political Science Title of Thesis: The Cross-strait Relations in Post ECFA Era Student: Shih-I Hsu Advisor: Kuo-Chen Sung Abstract: Since Ma Ying-jeou came into power,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have resumed negotiation of “Cross Strait, Two Conferences” under the premise of respecting and admitting “1992 consensus”, and signed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ECFA) in June, 2010. Thus, the cross-strait relations have entered into a peacefully and stably developing new period which is hard to see since 1949. “Two conferences negotiation” has completed its historical phased mission; the signing of ECFA is a milestone in the cross-strait political relations. Under the circumstance that economic cooperation needs the support and protection of political power, the previous economic and transactional cross-strait trade exchanges have come to a conclusion and now enter into a preparatory and transitional stage in which political and substantial political interactions occur, that is entering into a stage “from economy to society”, “from society to politics”; this is a new stage, including the surpassing and revising of old age as well as the characteristic and challenge of new age, and there are both connections and changes between the two stages. This paper proposes the concept of “cross-strait governance” on the basis of “spherical nation theory” and “third constitution theory”, and regards it as the cross-strait political positioning in post ECFA Era. The achievements made by “Two conferences mode” as well as the formation of “third society” between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have provided conditions for “cross-strait governance”. Both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should establish the new thinking and act of cross-strait comprehensive governance through the mechanism of mutual assistance, mutual trust and.

(6) mutual dependence, and steadily carry out “civilian service” under the premise of “people oriented”, launch “risk governance” in case of the crisis, create a new peaceful situation without risk, which can not only serve the people both in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and construct a rational and peaceful “cross-strait civilian society ”, but also defuse the cross-strait crisis that may possibly happen in the future. Key words: post ECFA, spherical nation, third constitution, cross-strait governance, cross-strait civilian society.

(7) 目次 頁次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2. 第二節 研究途徑與方法. 5.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8. 第二章 何謂後 ECFA 時代. 11. 第一節 ECFA簽署前的兩岸關係. 12. 第二節 ECFA簽署後的兩岸關係. 19. 第三節 重新定義後ECFA時代的兩岸政治關係:一國兩區. 36. 第四節 小結. 40. 第三章 後 ECFA 時代的兩岸治理模式. 47. 第一節 屋頂理論與一中三憲理論. 49. 第二節 球體理論與杯子理論. 58. 第三節 兩岸治理. 66. 第四節 小結. 71. 第四章 結論. 73. 第一節 研究發現. 73. 第二節 研究建議. 77. 參考書目. 83.

(8) 第一章 緒論 自 1978 年中國大陸領導人鄧小平於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中 提出「改革開放」政策,打開了中國大陸建政近半世紀以來對外封閉 的門戶後,中國大陸的政治影響力、經濟與軍事實力等各方面,均有 明顯快速的提昇,此一改變不僅大幅提高了大陸人民的生活水準,更 改善了中國大陸在國際間的形象,同時也讓中國大陸進入了經濟高速 發展的時期,當前中國大陸已由一個落後的發展中國家,蛻變為一個 對區域和全球事務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大國。前述變化不僅成為當前國 際局勢整體運作不可忽略的重要變項,其國際角色變遷所帶來的國家 安全需求變化亦為必然,對於中國大陸而言,特別是在冷戰結束後「一 超多強」的複雜國家安全議題中,歷史所遺留的兩岸關係,以及近一 世紀以來與美、日等國的民族情節糾葛關係,都將面臨不同的局勢與 挑戰,而此種情況更勢必隨著中國大陸的持續發展而增添許多變數。 縱觀歷史發展,中國領導人自毛澤東以來,為了抑制「國內」分 裂勢力,對臺政策一向是採高姿態、強勢的武嚇與文攻策略,最明顯 的例子,莫過於 1958 年的「八二三金門砲戰」 ,以及 1995 年李前總統 的訪問美國康乃爾大學,中國大陸發動以臺灣周邊海域為目標的飛彈 及軍事演習,致使兩岸情勢陷入谷底。時序進入 2000 年,政黨輪替後 的陳水扁總統,在有關臺灣主權問題上的處理更是直接挑動中國最敏 感神經,兩岸關係冰封霧蒙,連正常的社會交往都難以維繫。 然自馬英九於 2008 年執政後,從經濟的觀點重新界定兩岸關係, 他認為,大陸事務與外交政策不能分開處理,因此,兩岸關係乃為最 優先之事務。他並主張,外交休兵,臺灣對大陸的政策是「不統、不 獨、不武」 。同時,代表臺灣的「海基會」與代表大陸的「海協會」開 始重新接觸與協商,總計自 2008 年 6 月兩岸兩會重啟協商之後,共舉 1.

(9) 行了 8 次會晤,簽署了 18 項協議,並於 2010 年 6 月簽署了「海峽兩 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 簡稱 ECFA)後, 兩岸關係進入了和平穩定發展的新時期。 ECFA 的簽署雖然使兩岸經濟更加緊密,但經濟的融合並不能保證 和支撐政治和諧與臺海和平,而兩岸的政治定位,包括兩岸政治協商 與談判等問題,至今仍衡亙於兩岸之間形成難以跨越的障礙,成為兩 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一個焦點和難點。因此,如何在經濟融合之後尋找 兩岸政治關係的妥善方案,並在此基礎上建立和平發展的契機和路 徑,此實為本研究所欲探究及關注的重點。 長期以來,分屬海峽兩岸的政府均主張「中國只有一個」的事實, 中國大陸所主張的「一個中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臺灣所主張的 「一個中國」是「中華民國」 。然隨著海峽兩岸政經局勢的變遷,全球 化發展的迅猛,海峽兩岸彼此間均不可能讓步與妥協的基本原則與政 策主軸,已產生鬆動現象。因此,海峽兩岸的學者,不一而足的提出 「邦聯」 、 「聯邦」 、 「國協」 、 「大中華經濟圈」 、 「歐盟式整合」 、 「統合」、 「一國兩制」等海峽兩岸整合概念與研究,本論文將從變遷中的海峽 兩岸關係,借用現有的國際關係理論及成功的區域性整合實例,架構 出一個海峽兩岸可能的「整合發展模式」或「整合理論架構」 。.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研究動機 兩岸從 1949 年分治以來,轉眼已進入 21 世紀,在這半個世紀中, 兩岸的人民在不同的空間內生活,彼此間的情感距離似乎也越來越遙 2.

(10) 遠;但不可抹滅的是兩岸的人民畢竟是同文同種的,就地緣而言,距 離也不過百里,這也更難切斷彼此間的關係。特別是在現今全球化的 趨勢已越來越相互依存的像一個大家庭,不論兩岸政府與人民的立場 為何,恐怕都很難脫離這地緣政治的宿命,而更加密切。雖然兩者有 同樣的歷史、文化、宗教及語言,但臺灣的民生經濟、軍備國防與政 治文化完全可以脫離中國大陸而自成體系,在這半世紀中,兩岸都在 尋求主權彌合、政權之爭的目標。 自馬英九主政之後,兩岸在尊重並承認「九二共識」的前提下, 重啟了兩岸「兩會」談判。經過歷次「江陳會」,終於獲至 ECFA 的 簽訂。對於這項協議,前中國總理溫家寶在 2010 年「兩會」中表示, 協議是一個綜合性的、具有兩岸特色的協議。商簽這個協議應該把握 好三個原則:第一、平等協商;第二、互利雙贏;第三、彼此照顧對 方的關切;2011 年 9 月 14 日中國大陸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表示,當前 大陸的「十二五規劃」已明確納入兩岸產業合作的內容,兩岸經濟合 作框架協定也為兩岸產業合作指明了方向,建立機制,兩岸攜手創新 經濟,合力轉型已經具備了有利的政策環境和時間的基礎 (王毅, 2011:2)。 以上情況均說明,全球化趨勢下的兩岸「後 ECFA」時代,兩岸關 係已不再繼續維持二元式、雙邊型的對立關係,兩岸互涉事務中的優 先性已不再是統獨、和戰、敵友等等高階政治議題,而是兩岸政府與 民間之間複雜而深入的公共議題。作者期望深切的關心追蹤「後 ECFA」 時代局勢的政治發展,仔細思索正反面的看法,然後綜合於結論中, 提出有貢獻的建議。. 貳、研究目的 ECFA 的簽署是兩岸關係的里程碑。本文以「後 ECFA」時代兩岸 3.

(11) 政治關係的特徵作為著眼點,在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問題上,經濟、 文化等社會領域議題和政治領域議題是否存在優先順序?何者為先? 臺灣學者認為 ECFA 的簽訂「帶動了兩岸經貿交流的七大佈局, 『江 陳會談』 、 『搭橋專案』 、 『陸資來臺』 、 『陸採購團』 、 『臺灣名品展』 、 『相 互認證』 、 『兩岸直航』」(張莉,2012:12-17;莊芮、張企申、華曉紅、 鄭學黨,2012:145-158;廖中武,2010a:50-52;劉瑩,2012:33-36; 鄭鳴、張盛銘,2011:23-39),以此來看待所謂「後 ECFA」時代,可 以把「後 ECFA」時代看成「兩會協商」已歷史性完成其階段性任務, 且對兩岸經濟發展均產生正面效益(和平紅利)之後,基於經濟合作需要 政治力量的支撐與保護,兩岸由過去的經濟性、事務性的經貿交流時 代,開始進入政治性、實質性政治互動的準備與過渡階段,也就是「由 經入政」的啟動和進入「後 ECFA」;既然是一個新階段,就必然包涵 對舊時代的超越和修正,也包括新時代的特徵與挑戰,且在前後兩個 階段之間是一種既有聯繫、也有轉變的關係。 中國大陸上海東亞研究所所長章念馳認為要尊重兩岸關係的規律 與特點,先易後難,先經後政;要耐得住寂寞,不要不適當的把難以 解決的問題拿到條件不成熟時機解決;要堅持擱置爭議,讓交流、交 往、經貿文化關係、對話與談判的進程越長越好,在建立了良好信任 的基礎上,再解決政治分歧更為妥當(章念馳,2009:1)。中國社會科 學院臺灣研究所所長余克禮則主張兩岸可以邊經邊政,因為經濟議題 的深入難免會碰到政治難題,在解決經濟議題的同時還要解決政治議 題。他認為兩岸應把握和平發展主題,抓住機遇乘勢而上,在順利推 進兩岸經濟性、事務性商談的同時,盡早著手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 態、簽定兩岸和平協定的協商談判進行準備、創造條件,雙方可以先 由初級形式開始接觸,累積經驗,已逐步破解難題。 4.

(12) 近年來中國展現相當驚人的經濟成長,加上在亞洲有舉足輕重的 地位及十四億人口的消費力,中國大陸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為 東亞最主要的經濟成長動能地區(譚瑾瑜,2013)。近來由於區域整合的 興起,使得臺灣在國際經濟貿易競爭上居於較不利的地位,特別是東 亞國家近年來快速的進行區域整合,對於臺灣的壓力更大,過去由於 兩岸關係緊繃,臺灣在區域整合尚無法有所突破,但在馬政府上任後, 兩岸 ECFA 的簽訂,在東亞國家間掀起了一陣骨牌效應,加速了整個 東亞經濟整合的進程。ECFA 的簽訂為臺灣展開參與東亞區域整合的道 路,亦為兩岸追求臺海和平出現了曙光,在新局面之下,兩岸應如何 深化統合、優化交往、協同治理、互助合作,以實現兩岸未來的繁榮 與願景為本文研究之目的。. 第二節 研究途徑與方法 科學實證立基於經驗性的研究之上,重視以科學的方法直接獲得 證據並歸納出結論,觀察目前對於中國大陸研究之理論基礎,是既期 望能奠基於實證性研究資料,又能在符合規範性的邏輯框架之下,而 其結果是研究當中,既包含非實驗性的資料又充斥著規範性的假設, 兩者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結合兩者並設法找出結論,實乃互補可行 之方法。. 壹、研究途徑 所謂的「研究途徑」,係指選擇問題與相關資料的標準,這是屬 於在某種研究基本理論下,對於某一問題的題材抉擇標準的問題,亦 即研究者在確認研究主題後,必先選擇適當面向看待此一研究主題(孫 5.

(13) 本初,2005:3)。對於研究對象的研究,會根據不同的出發點、著眼點、 入手處,去進行觀察、歸納、分類與分析,各有一組與之對應的概念, 作為分析的架構,並以其中一個核心概念作為此研究途徑之名稱(朱浤 源,2001:182)。 本研究以著重縱向時序探討上以歷史研究途徑為主,期藉由歷史 資料來描述和分析歷史,並解釋期間的前因後果關係,宏觀地瞭解自 1949 年來兩岸關係演變歷程,找出影響兩岸關係之變項因素,並評估 其效益與影響,作為研析「後 ECFA」時代兩岸因應作為之依據。 其次,在中層的觀察角度上採取政治研究途徑,政治是各種集團 進行集體決策的一個過程,一般來說,多用來指政府、政黨等治理國 家的行為,它是人類社會中存在的一種非常重要的社會現象,影響到 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因此本文期藉由從政治角度的切入,在「後 ECFA」時代中,據以解釋當前各學者提出之理論,並評估其效益與影 響,作為研析兩岸治理作為之依據。 最後,在微觀上則分別採取統治(government)及治理(governance) 研究途徑,隨著全球化時代的來臨,人類的政治生活在發生重大的變 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變化之一,便是人類政治過程的重心正在從統 治(government)走向治理(governance),從善政(good government) 走向善治(good governance),從政府的統治走向沒有政府的治理 (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由於兩岸政策問題的解決已進入 了一個「後 ECFA」時代的新紀元,使我們瞭解當前兩岸治理觀念的改 變,因此,吾人藉由統治、治理及善政、善治探討,將可更精確解釋 「後 ECFA」時代兩岸政治定位的座標。 綜上,本研究在途徑上乃期藉由宏觀的歷史時序縱向發展研究, 在輔以中層的政治途徑、微觀的「統治」與「治理」途徑,從橫面向 6.

(14) 對本研究進行研究分析,俾從此縱、橫兩個面向的交織研究探討中, 較前人更加深入、完整,對「後 ECFA」時代的兩岸政治關係進行研析、 提供決策者與後續研究者參考,期能在學術與實務上提供些許貢獻, 此亦本研究所具之研究價值所在。. 貳、研究方法 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依其進行實驗與否,可區分為「非實驗性 的 方 法 」( non-experimental method )、「 準 實 驗 性 的 方 法 」( quasiexperimental method)及「實驗性的方法」 (experimental method)等三 種主要類別(朱浤源,2001:156),而文獻分析法即屬「非實驗性的方 法」範疇,所謂的文獻分析法主要藉由過去事件的真實性,透過系統 化的客觀界定,據以瞭解過去、洞悉現在、預測未來,所以文獻分析 法是一種因果推論的研究方法(陳偉華,2003:143)。 本文在結合「球體國家」與「第三憲法」的基礎上,提出「兩岸 治理」理論,並以作為「後 ECFA」時期的兩岸政治定位。本文認為, 基於「兩會模式」已取得成效,以及兩岸「第三社會」的形成,已為 兩岸「沒有政府的治理」提供了條件。「兩岸治理」分為兩大範疇: 一般性日常治理(傳統治理)和「特殊性風險治理」(非傳統治理);「治 理政體」一方面補充「政府主導─官僚負責」治理機制的缺陷,一方面 加深與增厚兩岸和平發展的內涵與進程,是「後 ECFA」時期兩岸政治 關係發展的核心與主軸。 在「後 ECFA 時代的兩岸政治關係」此一主題的資料處理上,主 要採用非實驗性的「文獻分析法」(document analysis)為主,在相關文 獻資料的蒐集上,基於兩岸相同文化的研究優勢,本研究主要仍以中 文學術專門著作、期刊論文、中國大陸出版的書籍、期刊以及臺、港、 中出版報紙等為主,外國文獻與國外網站資料為輔,經藉由兩岸官方 7.

(15) 與長期、專精學者的文獻論述分析,以結合理論與實務為出發點,運 用「風險」、「統合」、「複合治理」等概念,說明兩岸應通過互助、互 信、互賴的治理合作模式,建立「兩岸統合治理」的新思維和新作為。.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本論文首先自 1949 年後兩岸在主權觀上的認知不同作一探討,再 對於兩岸在於主權主張上的內在衝突作一分析,並針對兩岸在開放交 流後,兩岸兩會在談判過程中對於主權問題的處理與協商作一探討。 其次檢視「後 ECFA」時代兩岸政治關係的特徵,將此一階段視為「由 經入政」的高階政治協商時期,重新界定兩岸主權從未分分裂的歷史 事實,兩岸已走入「重疊性認同」的新階段。. 貳、研究限制 由於後ECFA的兩岸關係所含括的層面相當廣泛,囿於篇幅限制及 避免溢出研究範圍,本研究在理論探討方面,以兩岸間政治層面的概 述為主,其他經濟、軍事、外交、文化、社會、心理等諸多面向的相 關理論,則以重點列舉方式來說明,不去做理論性的深入探討。有關 「後ECFA的兩岸政治關係」之分析與探討,則將時間框架限縮在2010 年兩岸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為研究時間的起點,迄 2013年5月間兩岸政體的互動;有關海峽兩岸的地理空間,則以海峽兩 岸現存兩個政治實體-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各自治權所及之領 土為主,其餘華人社會領域,將不納入本研究的範疇,以免增加不可 控制的變數。 8.

(16) 本研究旨在探討後ECFA的兩岸政治關係,故有關文獻的探討與資 料的引證與參考,則以海峽兩岸的期刊文章、論文、專著、研究報告、 書籍、政府出版品及報章雜誌相關報導為主,較能貼近海峽兩岸人民 的思維邏輯,俾以挖掘深藏在海峽兩岸人民心靈深處的智慧,構建出 最佳的可能整合模式;有關歐美對海峽兩岸整合發展之相關著作,則 列為輔助性參考與引證。. 9.

(17) 10.

(18) 第二章 何謂後 ECFA 時代 什麼叫「後 ECFA」時代,如果以英語來表述,可以稱為「post-ECFA era」 ,而「post」一詞,首先是由美國社會學家 Daniel Bell 在「後工業 社會的來臨」(The Coming of Post-Industrial Society)一書所提出的。 「post」一詞是在描述一種處於時代變遷之間隙狀態的過渡感受,亦即 一方面對過去已逝、另一方面對未來社會感到迷惘的心境。因此, 「post」 一詞具有前後兩個時代的脆弱接續,但也有結構的蛻變和前行時代已 悄然告終之意。對 Bell 而言, 「post」旨在描述未來社會的特徵,因而 是一種對未來社會的預測性設想;Bell 認為,社會從來就不是一個一 致性的整體,也從來沒有一個單一的概念架構可以完全表述所有的社 會事像的社會事實;因此,所謂「後工業社會」並非用來取代(displace) 「工業社會」的概念,它是在「除舊」(erasing)和「加厚」(thickening) 原來社會之社會結構的意義下來理解的(Bell,1976:193)。 兩岸關係近 60 年來,從以往的全面對抗到近 20 年的經濟、社會 交流發展再到今天的經濟合作、社會交流,但是由於雙方的隔閡太久, 猜忌太深,全無信任,導致政治的猜疑、軍事的對抗則一直沒有停止 過。如今我們看到兩岸已經朝著建立互信努力,特別是海西區的平潭 島共治和 ECFA 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的設立,可以說是兩岸共 治時代的開啟。所以在「後 ECFA」時代,我們將迎接一個相當不一樣 的兩岸關係。 在釐清「後 ECFA」時代之前,我們首先就其「ECFA」簽訂前後 之整個兩岸關係背景環境來進行研究。究竟在什麼樣的情況考量下使 原本對峙的兩岸展開民間的交流?交流後為因應兩岸的新局勢,兩岸 如何重新定義「後 ECFA」時代的兩岸政治關係?在以下的文章中我們 將一一針對這些問題來進行討論。 11.

(19) 第一節. ECFA 簽署前的兩岸關係. 自 1949 年中華民國政府遷移來臺,同年中國大陸於北京宣布建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兩岸進入分裂狀態。雖然雙方治權均不及對方 領土,但卻始終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將對方視為國內的叛亂勢 力,認為自己才是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因此,為了釐清「一個中國」 原則,維護自己合法政府的地位,兩岸不僅展開軍事對峙,並在國際 上進行零和競賽。自此以後,「一個中國」原則不僅主導著兩岸政治 的發展,也成為影響兩岸關係最關鍵的因素。 壹、一個中國的政策 從蔣中正總統、嚴家淦總統到蔣經國總統主政時期,基於維護傳 統的法統觀念,始終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在政策上強調只有一 個中國,沒有兩個中國,代表中國的政府,就是中華民國政府,中共 政權只是叛亂團體,不能代表中國。中國大陸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主 權屬於中華民國。 1973年11月12日,當時還擔任行政院長的蔣經國便指出:「只有 一個中國,那就是國父孫中山先生創建的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只有一 個法統,那就是基於三民主義與全民公意所制定的中華民國憲法;只 有一個政府,那就是經由民主憲政程序合法產生的中華民國政府(台灣 主權與一個中國論述大事記編輯小組,2002:153-156)。」 1977 年蔣經國擔任總統之後,他依然重申:「中國大陸是中華民 國的領土,中華民國政府永遠絕不放棄對於整個中國大陸的主權。」 「絕不同任何共產政權、集團來往,絕不與大陸的中共政權妥協,而 且要奮鬥到底,達到統一中國的目標(台灣主權與一個中國論述大事記 編輯小組,2002:153-156) 。」. 12.

(20) 貳、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 1978 年之後,為了對抗中共「和平統一」的政策,蔣經國提出「不 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三不政策」來因應。但由於「三不政策」 消極性較高,因此,1981 年 4 月國民黨召開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 「貫徹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決議案。此一決議案中決定:「中國的 富強,世界的和平,只有摧毀共黨暴政,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才能實 現。」希望以實施三民主義的中華民國作為統一中國的主體(台灣主權 與一個中國論述大事記編輯小組,2002)。蔣經國認為,中國統一的途 徑是將臺灣建設為政治、經濟的模範省後,再藉由兩岸交流,將改革 經驗推展到中國大陸,推動大陸中共政權的改變,進而帶動中國大陸 社會自由化,讓臺灣模式可以在大陸取得和平勝利。因此,他準備逐 步發展與中國的工作關係,並將此想法轉告美國。李潔明(James Lilley) 在其回憶錄中曾提及,「在我 1982 年元月由啟程赴臺北履新之前,蔣 經國就透過中間人跟我聯繫,表達他對臺灣政治革新的腹案。蔣經國 的特使向國家安全會議的亞洲事務主任席格爾透露,席格爾再向我轉 述蔣經國的四點方案是(一)民主化,包括全面選舉。(二)臺灣政 府開始本土化。(三)維持經濟繁榮。(四)向中國開放(李潔明,2003: 245)」所以,從 1983 年開始「三不政策」開始逐漸鬆動。1984 年元月, 行政院長孫運璿宣布臺灣人員在國際學術、科技、體育、文化等會議 與活動中,可以與大陸人員接觸。1985 年,宣布「對港澳地區轉口貿 易三項基本原則」,雖然仍禁止對大陸直接通商、通航、通郵等商業 行為和不得與大陸之機構或人員有來往,但對轉口貿易部分則採取「不 干涉」原則(蔡學儀,2004:35-36)。據香港海關統計,在 1983 年臺海 兩岸貿易總額估計已達 291.3 百萬美元,到了 1986 年底則達 955.5 百 萬美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編,1997:371)。 13.

(21) 參、兩岸關係解凍的催化劑—開放探親 1987 年 7 月 15 日,蔣經國宣告解除在臺灣地區實施長達 38 年的 「戒嚴令」,代之以「國安法」維持統治。同年 11 月 2 日,基於傳統 倫理及人道精神的考慮,開放民眾赴大陸探親,成為兩岸關係解凍的 催化劑(吳家安,1996:3)。這兩項政策,可說是在蔣經國時代繼「三 不政策」之後影響最深遠的政令(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編,1997:381), 它結束了兩岸近 40 年完全隔絕的情形,使得兩岸關係正式進展至民間 交流階段。經濟部另准許 27 項中國大陸地區的農工初級原料以間接貿 易方式進口,希望能經由民間的交流,成為奠定日後中國統一的基礎。 但是,此時雙方的定位仍是「合法政府」與「叛亂團體」的關係,在 官方關係上也仍然堅持著「三不政策」。 肆、通過國家統一綱領並設置專責機構 1988 年 1 月 13 日蔣經國辭世,由李登輝繼任為中華民國總統。在 李登輝執政初期一開始仍是延續蔣經國的政策,堅持「一個中國」的 原則。在 1988 年 2 月 23 日的記者會上,李登輝曾表示,「中華民國 的國策,就是一個中國的政策,而沒有兩個中國的政策。只有一個中 國,我們必須要統一(國史館李登輝口述歷史小組,2004:259)。」其 後,隨著李登輝憲政改革及推動「彈性外交」的需要,不僅調整了「一 個中國」的內涵,同時也著手進行規劃新的大陸政策。對於當時國內 情勢及大陸政策的規劃情形,李登輝在《亞洲的智略》(中島嶺雄,2000: 46-47)一書中有著清楚的描述。他說:「臺灣所處的情勢非常複雜,內 政、外交與大陸政策更是交互影響,不容大意。特別是與大陸關係的 調整,更是一項影響深遠的歷史性工作。臺灣的政治改革不僅是內政 問題,同時也要兼顧大陸政策的調整,與臺灣在國際社會的生存發展。 因此我最重視的問題是,臺灣的存在與國際地位的提升。我就任總統 14.

(22) 之後,首要的工作便是修正『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使憲法恢復 正常運作。為此,我們不但要從內政著手,同時也必須調整與大陸之 間的關係。而與大陸的關係一調整,外交政策也要隨之改變,內政、 兩岸與外交等三方面的問題,務須兼籌並顧。只要一方面有所疏失, 都將對臺灣的發展造成重大的影響。」「40 多年來,政府是根據動員 戡亂時期的相關法規一六八條的規定運作,一切政治、經濟、社會的 活動,也都與這些法規息息相關。宣布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及廢止臨時 條款後,如無相關的規定取代,我們一切活動都要失去憑據,停止下 來,也會發生問題。所以,為配合終止動員戡亂時期及廢止臨時條款, 我們頒定了「國家統一綱領」,使國家運作及對大陸政策有所依據。」 當時兩岸間交流的雛型已經開始形成,對於交流日益頻繁衍生出許多 攸關人民權利義務的法律及行政問題,亟待專責機關做政策的研究、 規劃及處理。中華民國政府遂於 1988 年 8 月由行政院設置任務編組成 立「大陸工作會報」,協調各部會處理有關大陸事務。1990 年 9 月, 李登輝鑑於國內亟須建立國家統一的共識,因此在總統府之下設置「國 家統一委員會」。這是一個總統主導型的決策機關,由李登輝擔任進 益擔任執行秘書,邀集朝野各界領袖定期集會,針對國家統一大政方 針提供研究和諮詢意見。以當時臺灣與大陸的關係來看,李登輝決定 設置國統會,對海峽兩岸政府一向堅持的「一個中國」,有重要的宣 示性意義,因為「國家統一」正是「一個中國」的具體實現,有助於 緩和兩岸因可能走向分裂而引起的緊張。但當時由於李登輝突然宣布 籌組國統會,並未接受「自由民主統一委員會」更名要求,曾引起民 進黨強烈反彈,新潮流系更對力主參與國是會議的美麗島系大加批 判,朝野爭議再起。另一方面,國民黨的老立委則因國統會位階在陸 委會之上,一致反對李登輝藉國統會擴權,凌駕行政院長郝柏村的執 15.

(23) 掌,黨內亦多掣肘(鄒景雯,2001:182)。 1991 年 1 月於行政院成立「大陸委員會」,由副院長施啟揚兼任 主任委員,成為政府統籌大陸工作的專責機關,在兩岸政府未能直接 談判前,又於 1991 年 2 月成立民間團體「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簡稱為海基會),由辜振甫擔任首任董事長,受政府委託,辦理兩 岸民間交流中涉及公權力,而不便由政府出面處理的事務性、技術性 的服務事項。對於海基會設立的目的與功能,郝柏村院長在海基會舉 行「會務人員研習會」致詞時,對海基會的功能有明確的說明,他說: 「海基會沒有政策,只是協助執行政府政策;海基會本身不談政治, 只講業務」(方鵬程,2005:8)而海基會成立前夕,中國國家主席楊尚 昆在接受香港《紫荊》雜誌記者採訪時也表示:「我們希望臺灣新成 立的機構或團體能為兩岸『三通』的實現作出努力。對於臺灣省的任 何團體和個人,只要是真正推動兩岸關係的發展,促進交流和實現『三 通』的,我們都願意接觸(人民日報,1991)。」中共自 1972 年與美國 簽定「上海公報」後,為因應臺海新局勢於 1980 年成立了「中共中央 對台工作領導小組」,該小組的工作主要是調查、研究對臺政策的重 要方針,透過定期集會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議,並在中央批准之後加以 執行(郭瑞華,1999:100-101)。1979 年中、美建交之後,在葉劍英的 建議之下還成立了中台辦,中台辦主要的工作是負責中共中央涉臺政 策及重要事務的協調工作,執行工作則交由各相關部會負責(蔡瑋, 2000:54)。1988 年 9 月,中共又設立了「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負責統籌中央政府的對臺工作,並進一步推動兩岸的交流活動。其後 由於國台辦及中台辦之間為了執掌及影響力的問題發生權力衝突,王 兆國奉命同時身兼中台辦及國台辦主任一職(蔡瑋,2000:57),此自 1990 年以後,中台辦及國台辦以「一套人馬,兩塊招牌」方式,就不 16.

(24) 同對象對外運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編,1997:50)。同年 12 月,中共 成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作為海基會的對口單位,雖然表面上海基 會與海協會都屬民間機構,受政府委託從事事物性的民間接觸和和 談,以避開雙方官方政府接觸所可能帶來的尷尬及困難,但其實都是 雙方政府的白手套,有關官員都是由政府黨政機構暫時轉任,站在處 理兩岸工作的第一線,和對方打交道(蔡瑋,2000:50)。至此,不僅正 式確立了中共與臺灣海基會進行制度化商談的管道,為兩岸交流協商 開啟歷史新頁,兩岸政府在政策的規劃與執行上,也完整建立起兩岸 間的交流體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編,1997:32)。 伍、政冷經熱時期 1999 年 7 月 9 日時任總統的李登輝對「德國之聲」表示:「由於 兩岸關係定位在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因此沒有再宣布台灣獨立的必 要。」從此揭開台灣海峽兩岸對於「一個」或是「兩個」中國的角力 戰。2002 年 8 月 3 日時任總統的陳水扁總統在世界台灣同鄉聯合會上, 以視訊直播的方式指出:「台灣跟對岸中國一邊一國,要分清楚。」 此話一出,更是直接挑起兩岸之間緊張的軍事對峙(蘇起,2003:2)。 2000 年 4 月,當時陸委會蘇起主委,因基於民進黨將於 5 月 20 日執政, 對 1992 年「以口頭聲明的方式表達一個中國的原則」的共識,創一新 名詞為「九二共識」,以便民進黨執政後,容易處理兩岸問題(蘇起, 2003:16)。可惜,2006 年 6 月 27 日,雖然陳水扁總統在接見美國亞 洲基金會會長傅勒博士(William Fuller)等人時表示,新政府願意接 受海基、海協九二年「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共識,但 6 月 28 日此說 被陸委會蔡英文主委所否定。「九二共識」在 2000 年至 2008 年民進 黨執政期間持不承認的態度使海基會與海協會無法進行協商,兩岸關 係降到谷底(李慶平,2012)。在李登輝及陳水扁時期,兩人對於國家統 17.

(25) 一採取相對負面思維,不認為臺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而堅持臺灣為 一個主權獨立國家,甚至有推動法理臺獨的作法,也因此導致兩岸關 係陷入前所未有衝突危機,雖然不同領導人對國家統一有不同看法, 但在經濟自由化與依存關係緣故下,兩岸之間的文化交流與經濟互動 仍非常之熱絡,因此兩岸關係出現了政冷經熱的情形。 陸、維持現狀、兩岸雙贏、和平共榮 2005 年 4 月 29 日,中國國民黨連戰主席與中國共產黨胡錦濤總書 記的「連胡會」後,發表了新聞公報。其中二次提到「九二共識」: 「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謀求台海和平穩定,促進兩岸關係發展, 維護兩岸同胞利益是兩黨共同主張」,「促進兩岸在九二共識的基礎 上,儘速恢復平等協商」,連胡新聞公報表達了大陸領導人正式接受 了「九二共識」的提法(中評電訊,2012)。 2008 年 5 月 20 日,馬英九總統在就職演說中表達了大陸政策的主 軸為:「以協商取代對抗,以合作創造雙贏」,並主張在「九二共識」 的基礎上恢復協商。這之前在 2008 年 3 月 26 日,新華社報導指出, 大陸胡錦濤總書記與美國小布希總統熱線電話中說,「中國一貫的立 場就是中國大陸與臺灣應該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恢復協商,『九 二共識』就是雙方都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但是同意彼此定義不同」。 兩岸領導人分別肯定「九二共識」,使 1992 年以口頭聲明方式表達「一 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得以鞏固(李慶平,2012),也因此海基會、海協會 2008 年 6 月 30 日恢復協商,舉行第一次「江陳會談」,至今已有 11 項協定、7 項協議、1 項紀要及 2 項共識,這些皆是雙方均堅持「九二 共識」而有了互信的成果。ECFA 的簽署,是兩岸關係發展進程中一件 大事,標誌著兩岸經濟關係真正進入互利雙贏、合作發展歷史新階段, 對謀求兩岸經濟共同發展繁榮,增進兩岸民眾切身利益具有十分積極 18.

(26) 和深遠的意義。 1949 年中國的一場國、共戰爭,導致海峽兩岸分裂、分治局面, 迄今已長達 60 餘年。從「以消滅對方為目標的軍事對抗」-「漢賊不 兩立的尖銳對立」-「民間經濟暗通款曲的低階交流」-「開放民間 交流的初級互動」-「兩岸兩會的正式會談與制度化連繫管道」-「金 馬地區局部小三通的開辦」-「全面三通的訴求」-「中華人民共和 單方面關閉事務協商管道」等過程,不論海峽兩岸採行的是什麼手段 及政治口號,實質上都隱藏了一個「高階政治」的意涵,那就是尋求 建構一個「統一的中國」?. 第二節 ECFA 簽署後的兩岸關係 在兩岸的歷史脈絡中兩岸簽署ECFA可視為一重要的歷史事件, ECFA可謂兩岸和平發展的具體實踐,意味著兩岸間錯綜複雜的問題獲 得部分的解套。在ECFA簽署前,兩岸間的經貿事務已有一定程度之互 動,而ECFA簽署後,兩岸間經貿事務之互動有了法源依據,在此法源 依據下,確定了先經後政的基調,兩岸關係再度獲得進展,此經貿機 制化將有助於兩岸互信的建立。 壹、兩岸簽署ECFA後之互動 兩岸為簽署ECFA,於2010年6月14日於北京舉行第3次正式協商, 6月24日由海基、海協兩會進行第5次「江陳會談」預備性磋商,正式 會談於6月29日在大陸重慶舉行,共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及「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等兩項協議,雙方並同意於 第6次「江陳會談」就「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兩岸投資保障協議」 19.

(27) 等兩項議題進行協商(經濟部,2012:2)。 協議簽署前,包括胡錦濤、大陸國家副主席習近平及賈慶林等人 均先後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有利於兩岸經濟長遠發展,深化兩 岸經濟合作,能最大限度地實現優勢互補,互利雙贏;胡錦濤和王毅 再次重申會充分考慮兩岸經濟規模和市場條件不同的實際情況,切實 照顧臺灣中小企業、基層民眾特別是農民的利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2010:80);習近平並提出兩岸同屬中華民族經濟說,認為推動兩岸 加強經濟合作,有助於共同促進民族經濟繁榮發展、維護和擴大中華 民族的整體利益(中國新聞網,2010)。 協議簽署後,6月29日王毅會見兩會協商代表時表示:ECFA簽訂 將有利於兩岸共同提升經濟競爭力,共同增進兩岸民眾福祉,促進中 華民族整體利益及兩岸共同應對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機遇和挑戰;7月1 日,商務部副部長姜增偉表示,雙方不要把目光放在早收清單,而應 抓住機遇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的步伐,大陸方面將積極做好以下工作: 與臺灣方面儘快就「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的成立達成共識,以處理 未來協議的執行、監督、爭端解決和後續單項協議的協商等各項事宜; 承諾修訂相關配套政策及措施,以確保早期收穫儘快實施;做好政策 解讀;7月7日,王毅指出,大陸將積極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的實施, 惠及兩岸企業,讓協議儘早惠及兩岸企業;將繼續輔導臺資企業進行 轉型升級及產業轉移,提升企業競爭力;將積極協助臺資企業建立行 銷通路,進入大陸內需市場;將進一步協助臺資企業解決好生產經營 中出現的新問題,同時切實維護好臺資企業的合法權益(行政院大陸 委員會,2010:80)。 ECFA內容為兩岸對特定議題進行協商,亦為臺灣與大陸間的一項 重要的協商成果,藉由此協議,兩岸得以在有法源的基礎下進行互動, 20.

(28) 互動之內容主要以經濟貿易相關業務為主,共同面對經濟挑戰及創造 雙贏之契機。觀察臺灣與大陸之關係,已跳脫過去侷限於政體的討論, 在全球化經濟競爭的催化下,經貿議題的重要性高於政治議題,且經 貿議題較政治議題容易解決,使得兩岸關係優先處理程序為先經後政 的基調。 貳、先經後政的基調 2010年7月12日,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北京釣魚臺國賓館與中國國 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會面。胡錦濤強調,ECFA是一份為民謀利、互利 雙贏、影響深遠的好協議,符合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及中華民族整體利 益。協議的簽署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要成果,標誌著兩岸經濟合作 進入新的階段(自由時報電子報,2010)。第六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 在ECFA商談過程中,雙方都作出努力,大陸方面履行對臺灣同胞作出 的鄭重承諾。兩岸雙方增進在共同政治基礎上的互信,對下一步兩黨 和兩岸關係發展至為重要,透過增進互信,求同化異,為兩岸關係和 平發展創造更有利的條件(人民日報電子報,2010)。吳伯雄強調, 兩黨高層交往,對促進兩岸關係發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兩年多來, 兩黨不斷增強互信,推動兩岸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的制度化協商持 續推進。ECFA的簽署,更是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步向前的關鍵時刻, 期盼協議早日生效,造福兩岸人民。馬總統希望兩岸「正視現實、累 積互信、求同存異、續創雙贏」,以不斷開啟兩岸關係發展新局面(行 政院大陸委員會,2010)。 2010年9月22日,溫家寶在美國與華文媒體及港澳媒體負責人座 談,有記者提問:兩岸簽署ECFA後,在經濟互信基礎下,有沒有可能 繼續推進,擴大政治互信,甚至討論軍事互信機制?大陸國防部發言 人提到,在兩岸軍事互信前提下,可討論軍事部署問題,包括對臺撤 21.

(29) 除飛彈,北京對此有何想法與做法?溫家寶表示,「我想你提出這個 問題,最終會得到實現」(今日新聞網,2010)。9月29日國臺辦發言 人亦稱,「溫家寶在紐約有關談話,體現了我們對臺方針的一貫立場」。 10月13日,國臺辦發言人表示主張兩岸通過適當方式,適時就軍事問 題,包括兩岸軍事部署的有關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兩岸軍事 安全互信機制,以利於穩定臺海局勢,減輕軍事安全顧慮(行政院大 陸委員會,2010)。 2010年10月15日,中共「十七屆五中全會」召開,胡錦濤於會中 強調,要牢牢把握兩岸關係發展主題,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推進兩岸 關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鳳凰網,2010) 。國臺辦主任王毅10月 訪美期間表示,持續反對任何形式「臺獨」活動,增進並深化政治互 信,特別是在「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問題上,形成更為清晰與明確之 共識;兩岸間仍有不少尚待解決的矛盾與分歧,以及面臨新問題及挑 戰,應以「先易後難、先經後政」思路,循序漸進,加強兩岸各領域 合作;兩岸關係發展有其內在需求與客觀規律,無須加以干預、強行 改變,關鍵是要謀求並保持穩定發展。 「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實為「易 中有難,經中有政」 ;兩岸政、軍複雜問題,可藉由各種形式之政治對 話增進瞭解,累積共識,並透過民間學術交流,為日後商談進行探討, 預作準備;關於大陸撤除飛彈一事,大陸願意與臺灣坐下來討論「降 低安全擔憂、增加軍事互信」問題,並「希望這一天能早日到來」(行 政院大陸委員會,2011)。 馬總統於11月8日出席「99年僑務委員會議」時表示,期盼僑胞繼 續做為政府最有力後盾,打造兩岸和平穩定,以無比豐沛軟實力,讓 全世界看見中華民國的精采。馬總統強調,自ECFA簽訂後,使得兩岸 經貿制度化,也讓臺灣能夠參與亞太區域經濟整合;而「兩岸和解」 22.

(30) 政策創造穩定和平環境,有助於朝向「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 樞紐」、「臺商營運總部」及「外商區域總部」目標邁進。當前中華 民國在世界上扮演著「和平的締造者、人道援助的提供者、文化交流 的推動者、新科技與商機的創造者」等四個角色,在兩岸對峙多年的 情況下,要善用軟實力,讓兩岸朝和平方向發展,並運用創新能力, 使不對稱的兩岸軍事力量取得平衡,消弭戰事的可能性(行政院大陸 委員會,2011)。2010年11月13日,胡錦濤於日本舉行之亞太經合組 織(APEC)峰會期間與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會晤時表示,將繼續按「先 易後難,先經後政、循序漸進」思路,深化經濟合作與文教交流,穩 步推進兩岸關係。兩岸關係發展關鍵在於就反對「臺獨」、堅持「九 二共識」達成共識、建立互信,應當在此基礎上求同存異(周志懷, 2012)。 2010 年 12 月 5 日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出席「兩岸互動與東亞權力關 係之變遷研討會」開幕式中表示:陸委會成立至今 20 年間最重要的成 效之一,便是開啟兩岸會談,為兩岸交流創設一個兩岸協商機制,兩 岸協商機制在 1998 年到 2008 年的十年間,一度封閉,直到 2008 年才 出現突破性轉變。馬總統就任後,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堅持「不 統、不獨、不武」原則,以「九二共識」為基礎,展開兩岸關係,並 重啟兩岸制度化協商。中華民國政府推動大陸政策施政目標及願景。 首先,「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是馬總統大陸政策最高綱領,以 臺灣為主,就是堅守臺灣的主體性;對人民有利,就是兩岸交流與協 商的果實為全民共用。中華民國大陸政策願景與施政目標就是要建構 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並且進一步捍衛並發展臺灣人民的核心利益, 以求更加落實大陸政策最高綱領。賴幸媛更指稱,從政府大陸政策施 政目標歸類來看,臺灣人民的核心利益應該包括 7 項,分別是: (一) 23.

(31) 民主; (二)主權; (三)安全; (四)對兩岸關係的未來,有自由選擇 的權利; (五)有意義的參與國際空間的權利; (六)不被歧視的權利; (七) 弱勢者的生存權利(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0)。 兩岸於2010年12月20日舉行第六次「江陳會談」,雙方簽署「海 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協議簽署前,兩會商談已形成制度化安 排,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的專家協商已基本完成,總體進展順利, 並在第六次商談中正式簽署。關於兩岸投資保障協議,這是落實兩岸 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協商的一項重要內容,儘管框架協議生效時間 還不長,但雙方就投保協議的接觸商談已取得積極進展。協議簽署後, 大陸衛生部表示,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將進一步深化兩岸醫藥衛生 合作,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同時,為兩岸醫藥衛生界建立更廣闊 的交流合作平臺,為保障兩岸人民的健康做出實質性工作(行政院大 陸委員會,2011)。 2010年12月29日,國臺辦發言人楊毅表示,兩岸下一步協商,除 了投資保障、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經濟合作等兩岸經濟 合作框架協議後續議題的協商外,兩岸科技合作、產業合作、文化教 育合作、氣象合作等議題,亦需要兩會協商,簽署協議。至於兩會商 談已形成一年兩次,輪流在兩岸舉辦的制度化安排。大陸方面主張保 持兩會制度化協商穩定發展;至於具體安排,可以依據實際需要和相 關議題的商談進度,由兩會協商處理(中國評論新聞網,2010)。 自ECFA簽署後,兩岸間的經貿事務往來頻繁,其影響涉及旅遊業 (王正英、陶紅軍,2012)、農業(趙玉榕,2011)、金融合作(江培斯,2012)、 服務創新(林忠燕,2012)等,促使兩岸累積促進經濟成長的能量;ECFA 能運作順利,主要核心關鍵在於兩岸間的互信承諾,及兩岸領導者對 彼此的政治主張有部分的共識,致使兩岸間已經進入和平發展的軌道。 24.

(32) 參、兩岸進入和平發展的軌道 2011年1月中國大陸藉「兩會」、「政府工作報告」、「全國政協 常委會工作報告」、「十二五規劃綱要」、「2011年對臺工作會議」、 「海協會第二屆理事會第三次會議」及「2010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 等重要會議,提出未來對臺工作重點與對兩岸關係發展的看法。大陸 方面重申「反臺獨」與堅持「九二共識」是維持「和平統一」方針, 強調「九二共識」是建立政治互信、兩岸關係改善的重要前提和基礎; 將續按「先易後難、先經後政、循序漸進」等思路推動對臺工作,維 護兩岸和平發展成果;大陸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兩會」後中外記者 會以「骨肉之親、析而不殊」,強調對臺灣人民的關切;此外,國臺 辦主任王毅1月19日在「第九屆兩岸關係研討會」及3月8日參加全國人 大臺灣代表團分組討論時表示,2011年是兩岸關係承前啟後的重要一 年,希望今年兩岸關係能夠「穩中求進」,致力穩固兩岸雙方已達成 的重要政治共識、重要成果,以及兩岸民眾支持和平發展的主流民意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大陸情勢季報,2011:67)。 2011 年 3 月 14 日獲大陸全國人大表決通過的大陸國務院「十二五 規劃綱要」,首次將兩岸關係以專章單獨處理(第 58 章「推進兩岸關 係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大業」),重申「和平發展、一國兩制」、堅 持「江八點」及貫徹「胡六點」,並強調鞏固兩岸關係發展的政治、 經濟、文化基礎,及「海峽西岸經濟區」在推行兩岸交流合作中先試 先行的作用(中國評論網,2011)。大陸國防部 3 月 31 日發布「2010 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則首度在白皮書中依據「胡六點」,提及兩 岸可適時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 題,以利於共同採取進一步穩定臺海局勢、減輕軍事安全顧慮的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2011)。大陸國防部發言人耿雁 25.

(33) 生並在該白皮書發表的記者會中表示,大陸軍事部署不針對臺灣,有 關軍事部署方面的問題,可在兩岸商討軍事互信機制時加以討論,他 強調,兩岸應避免再出現骨肉同胞同室操戈、兵戎相見情況,應攜手 共創中華民族的未來(聯合報,2011)。 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於2011年5月10日會見吳伯雄等出席「第七屆 兩岸經貿文化論壇」成員時表示,雙方要堅持體現「一個中國原則」 的「九二共識」,堅決反對「臺獨」分裂活動,鞏固這一共同政治基 礎,雙方就可以繼續營造兩岸交流合作、協商談判的必要環境。胡錦 濤表示:「要繼續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局,要繼續維護國共兩黨、 兩岸雙方的良性互動,要繼續穩步推進兩岸交流合作,要繼續保障臺 灣基層民眾共享兩岸交流合作成果」。賈慶林、王毅亦分別於「第七 屆兩岸經貿文化論壇」提出類似說法,並指出兩岸同胞共同推動兩岸 關係發展,也應該共享兩岸關係發展成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1)。 2011年6月8日,兩會於臺北舉行首次「兩岸協議成效與檢討會議」, 國台辦常務副主任、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於開場致辭時強調,「九 二共識」是兩岸協商談判的基礎,協議成效的檢討以平等互惠為原則, 是互惠雙贏的平等協商;會中除針對兩岸所簽署協議之執行情況進行 檢視外,也就旅遊、空運、農產品檢疫檢驗、食品安全、共同打擊犯 罪及司法互助等協議在執行過程中應予強化或改善的方向,共同確認 後續處理的作法(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1)。 2011 年 6 月 12 日,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於出席第三屆「海峽論壇」 時強調,大陸的「十二五」規劃將民生放在優先位置;兩會商談也應 繼續把改善民生放在重要位置,更多地考慮保障就業和增加收入等民 眾的切身利益。王毅則指岀,希望儘快簽署兩岸投保協議,目前兩岸 的商談總體進展順利,對於臺灣同胞關切的人身安全通報事宜,大陸 26.

(34) 各級主管部門高度重視(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1)。 2011年7月1日,胡錦濤在中共成立90周年大會上講話中表達,把 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主題,全面深化兩岸交流合作,擴大兩岸各界往 來,共同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活動等一貫對台政策,使兩岸實現 共同發展和共同繁榮成為可能,但要真正實現這美好前景,就是要保 持兩岸關係的穩定,保持臺海局勢的穩定,保持兩岸各自政策的穩定 (中國評論新聞網,2011)。 2011年10月20日於大陸天津市,兩岸第七次會談簽署「兩岸核電 安全合作協議」,並就兩岸投保協議階段性成果及加強兩岸產業合作 發表共同意見。有鑑於今年3月日本大地震所造成的核安重大影響,此 次完成的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主要是希望建立兩岸核電安 全。除了研討核電安全議題之外,也在共同建議之中,增列加強核電 安全交流與合作,並支持兩岸將核電安全納入商談議題,其內容包括: 推動兩岸建立核電安全資訊通報機制,加強兩岸核電安全專業機構合 作,針對核電事故應急管理與安全技術進行深入交流,提高兩岸核電 安全水準,共同預防核電事故(譚瑾瑜,2011)。有關產業合作後續 推動情形,國臺辦發言人於10月26日記者會表示,兩岸產業小組將於 10月28-29日舉行首屆兩岸產業合作論壇,討論「未來兩岸產業合作潛 力領域及模式研究」、「如何透過產業合作帶動雙向投資」、「如何 落實兩岸產業合作」;另兩岸經合會第二次例會,會中總結評估ECFA 的執行情況,回顧兩岸經合會各工作小組為落實ECFA目標所進行的各 項工作。此外,大陸對兩岸後續協商議題表示,兩岸目前除了貨物貿 易、服務貿易、投資、爭端解決、產業合作、海關合作、ECFA的後續 協商外,還有文化教育、科技、產業、氣象合作等許多議題,需要進 行商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1)。 27.

(35) 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於2011年11月11日於夏威夷舉行APEC峰會 期間與我前副總統連戰會晤時表示,要推動兩岸關係穩中求進,兩岸 應鞏固反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政治基礎,以及認同 「九二共識」是兩岸開展對話協商的必要前提。中國大陸除持續重申 此既定立場外,並強調否認「九二共識」對兩岸關係的危害性,否定 「九二共識」將使兩會協商難以為繼,已簽署之協議難以順利實施, 已有的協商成果難以落實,兩岸關係勢必出現停滯甚至倒退,損害兩 岸同胞利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2)。 2011年12月大陸內部透過學術研討會及學者接受媒體專訪等方 式,就2011年兩岸關係發展作出總結,以及未來兩岸關係如出現逆轉 情勢所帶來的後果提出看法,學者多認為2011年兩岸關係穩中求進, 兩岸政治基礎進一步鞏固,政治互信不斷累積,兩岸經貿關係在ECFA 後續協商及實施過程中穩步取得實質性成果。在我2011年總統大選 前,大陸官方及涉臺學者利用相關場合,針對兩岸後續協商及交流提 出立場,表達只要兩岸雙方既有的政治互信基礎得到鞏固和增強,兩 岸協商就能夠開闢更廣闊的領域及取得更大的成就,包括積極支持推 進ECFA後續協商,推動簽署兩岸文化教育方面的交流協議,提升兩岸 文教交流和文化產業合作的水準,陸客擴大赴臺旅遊、臺灣稻米進口 大陸、臺灣民眾持卡通關、國際合作等都可以期待(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2012)。選後大陸方面也多次表示,針對後續協商,大陸願意繼續秉持 「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基本思路,務實推動兩岸關係循序漸進向 前發展,相關工作包括兩岸經合會運作,ECFA早期收穫計劃、兩岸貨 物和服務貿易談判、簽署投保協議、兩岸金融合作、兩岸貨幣清算機 制,並推動兩岸銀行相互參股、陸資來臺、大陸臺資企業轉型升級、 推進海西經濟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此外,將著眼未來,大陸方面也 28.

(36) 提出本著相互體諒、平等協商的精神,不斷為破解兩岸政治、軍事等 方面的難題積累共識,創造條件(楊毅,2012)。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2012年2月6日在美國哈佛大學「費 正清中國研究中心」發表「中華民國的民主成就,是建構兩岸關係永 續和平的核心力量」專題演講時表示:臺灣民主經驗與價值,可以作 為大陸政治、社會及經濟變革的參考模式,未來4年,有責任把兩岸「不 武」制度化,打造不可逆轉的兩岸和平局勢。未來兩岸雙方若有政治 方面的協商,必需要有雙邊共同參與,和平協議是兩岸發展最終目標, 也是對臺灣、大陸都有好處的雙贏政策,但現在局勢並不允許,仍有 很長一段路要走,臺灣民主經驗與價值,可以作為大陸政治、社會及 經濟變革的參考模式。2012年臺灣的總統大選,便感染了不少大陸民 眾對未來的啟發與想像,網民在網路上、微博熱烈討論;大陸觀選團 與2011年才來到臺灣的陸生都認為,雖然沒有投票權,但卻有民主參 與的感覺,臺灣正潛移默化地改變大陸。大陸應該澈底排除對臺用武 的思維,讓兩岸建立充分互信,達到「鑄劍為犁」的真正和平(賴幸媛, 2012)。 我在總統大選後,大陸國臺辦主任王毅、發言人楊毅及海協會會 長陳雲林等涉臺官員均曾發表談話強調,臺灣同胞再次用行動表明對 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正確道路的擁護和支持,其願意繼續在反對「臺 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基礎上,與我方各界進一步開創兩岸 關係和平發展的新局面。事隔月餘,大陸領導人始陸續就未來兩岸關 係發展及對臺工作重點進行定調,在2012年2月29日召開的「2012年對 臺工作會議」中,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提出下一階段對臺工作的「四 要」主張,其中在政治方面,要鞏固大陸和臺灣同屬「一個中國」的 框架,努力增進兩岸政治互信,繼續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活動, 29.

(37) 使臺灣民眾進一步認識到臺灣和大陸不能對立和分割,維護兩岸關係 繼續穩定發展的宏觀環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2)。 另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於「兩會」記者會引用臺灣詩人林朝崧「情 天再補雖無術,缺月重圓會有時」的詩句,期許中華兒女實現祖國統 一和民族振興的大業。「兩會」期間,溫家寶、賈慶林均強調今年對 臺工作方向係堅持中共中央對臺工作的大政方針,增強、夯實兩岸關 係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和民意基礎,王毅並特別強調要鞏固兩岸 關係和平發展的民意基礎。此外,大陸方面2月15日國臺辦例行記者會 應媒體詢問,就兩岸進行政治對話、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等表達立 場,重申在「一個中國」原則和前提下,兩岸可就啟動政治對話、建 立軍事互信機制以及達成和平協議等問題進行討論,兩岸之間終究是 要面對政治、軍事以及固有的一些矛盾、分歧,這是難以迴避的,兩 岸間任何政治、軍事問題,都可以坐下來談,亦贊成雙方適時就軍事 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的問題(行政院大 陸委員會,2012)。 2012 年 3 月 7 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賴幸媛於立法院質詢時強 調,政府主張「先經後政」,因為政策是循序漸進而且很穩健,關於 和平協議,重申目前沒有時間表。「先經後政」的原則相當重要,兩 岸談判到底要不要跨入政治領域,要視是否有社會條件;政府目前評 估兩岸進入政治談判的社會條件尚不具足,除了國內要有高度共識, 兩岸互信還要到相當程度。兩岸互信有在增加,但「還不達到需要從 經濟跨越到政治的程度」,臺灣人民對大陸軍事武力針對臺灣,感覺 非常不舒服、有敵意,政府多次公開呼籲大陸,應該主動撤除對臺軍 事部署(今日新聞網,2012)。. 30.

(38) 2012 年 3 月 9 日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1 月 14 日總統大選,馬總統順利取得連任,這表示馬總統的兩岸政策獲 得大多數民眾支持,也得到美國等重要國家的支持,過去幾年在「九 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兩會制度性協商,完成 7 次會談,簽署 16 項協 議,使兩岸走上一個健康發展的和平大路,這 16 項協議簽署的結果, 不但嘉惠臺灣民眾,也促進臺灣的經濟發展,為兩岸今後的發展提供 基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2)。 2012 年 3 月 15 日,王毅於「第十屆兩岸關係研討會」亦表示,兩 岸在事關維護「一個中國」框架這一原則問題上形成更為清晰的共同 認知和一致立場,更為明確地樹立兩岸同胞一家人的觀念,就能為創 兩岸關係新局提供更加堅實的基礎;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於 3 月 22 日 與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會面時則重申,雙方要繼續鞏固和增進 政治互信,重在堅持「九二共識」,堅決反對「臺獨」;並強調兩岸 雖然還沒有統一,但中國領土和主權沒有分裂,大陸和臺灣同屬「一 個中國」的事實沒有改變。確認這一事實,符合兩岸現行規定,應該 是雙方都可以做到的。對於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於吳胡會提及 的「一國兩區」問題,大陸僅透過國臺辦例行記者會被動回應,此為 長期以來臺灣方面在法律層面對兩岸關係所持的基本態度;強調只要 認同「一個中國」,其他問題都可以討論(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2)。 2012 年 4 月 1 日副總統吳敦義率代表團前往大陸海南市參加「博 鰲亞洲論壇」,在龍潭嶺酒店與大陸國務院常務副總理李克強,針對 兩岸關係進行「吳李會」對話,吳敦義表示:期許兩岸「求同存異, 兩岸和平,講信修睦,民生為先」;並加速推動兩岸經貿合作,包括 進一步開放陸資來臺、兩岸投資保障、兩岸貨幣清算機制、金融監理 合作等。李克強則表示:大陸企業赴臺灣投資不是要搶食臺灣市場, 31.

(39) 而是要共同合作開拓大陸及全球市場,兩岸攜手賺全世界的錢;大陸 爭取在 2012 年上半年完成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的簽署;另兩岸應朝向建 立或完善兩岸證券業及保險業的監理合作平臺,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有 助兩岸金融產業進一步合作,兩岸有關部門應加緊協商;大陸重視臺 灣農漁民需求,將擴大開放臺灣農漁產品進口至大陸;透過雙方平等 協商,應可找到辦法讓臺灣參與國際活動(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2)。 2012 年 5 月 20 日馬總統於就職演說時強調,過去 20 年來兩岸的 憲法定位就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兩岸應該要正視這個現 實,求同存異,建立「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共識,雙方 才能放心向前走。馬總統表示,兩岸政策必須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 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現狀,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基礎 上推動和平發展;「我們所說的『一中』,當然就是中華民國」;過 去 4 年經驗顯示,這是一條「兩岸都可接受的路」,未來還會在這條 路上繼續往前走(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2)。 大陸國臺辦在5月30日記者會中,對馬總統就職演說所提「一個中 華民國、兩個地區」的主張做出正式回應,表示馬總統所陳述的是他 一貫的大陸政策,並不感到意外,強調,大陸和臺灣儘管尚未統一, 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沒有分裂,兩岸同屬一個中國的事實沒有改 變,兩岸不是「兩個中國」,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關係。對於符合這 一客觀事實的言論、主張、政策,都是有積極意義、有利於兩岸關係 和平發展。至於兩岸之間長期存在的政治分歧,這是眾所周知的,所 以一貫主張擱置爭議、求同存異,並為今後雙方通過政治對話解決這 些問題積累共識、創造條件。(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2) 2012 年 5 月 27 日民進黨宣布前行政院院長蘇貞昌以 5 萬 5,894 票當選民進黨第 14 屆黨主席。蘇貞昌表示,將恢復設立「中國事務部」 , 32.

(40) 面對不斷變化中的「中國」,「要不斷變動的去瞭解他們」;兩岸議 題「態度該放的放,方法要靈活」。蘇貞昌強調,民進黨本來就有「中 國政策」,不必陷入敗選迷思,敗選就覺得政策錯了、需要修改。民 進黨的「中國政策」應該是由全黨凝聚共識,這個問題大家應該不停 討論、凝聚最好的方法;黨主席面對「中國政策」只是「表達態度」, 而不是「自己宣布要怎麼做」。民進黨從不迴避與「中國」接觸,未 來將自信與「中國」互動,讓「中國」瞭解臺灣、民進黨也要瞭解「中 國」;這部分「態度是開放的,將自信且積極來做」(中國評論新聞 網,2012)。 中國大陸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7月27日在哈爾濱舉行之「第八屆兩 岸經貿文化論壇期間,會見我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時表示,實踐證 明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是正確道路,未來將保持對臺方針政策的連續性 和穩定性,鞏固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 礎。此外,賈慶林於論壇開幕式致詞,強調兩岸增進政治互信是要維 護和鞏固「一個中國」框架,「一個中國」框架的核心是大陸和臺灣 同屬一個國家,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關係。兩岸從各自現行規定出發, 確認此一客觀事實,形成共同認知,就確立、維護和鞏固「一個中國」 框架。在此基礎上,雙方可以求同存異,增強彼此的包容性。大陸國 臺辦主任王毅7月29日論壇之閉幕致詞中指出,兩岸應在反對「臺獨」、 堅持「九二共識」基礎上,增進彼此互信與加強溝通及對話,並就和 平發展相關議題與互信機制進行務實探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2) 。 大陸國家主席胡錦濤 9 月 7 日在俄羅斯海參威舉行之 APEC 非正 式領袖峰會,與我出席代表連戰晤時也表示,兩岸應繼續向前邁進, 不斷鞏固和深化,具體意見包括加強制度化建設;反對「臺獨」、堅 持「九二共識」等共同政治基礎,並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問題上 33.

(41) 毫不動搖。王毅於出席 9 月 23 日舉行之「2012 贛臺經貿合作研討會」 會議時表示,關於兩岸關係的前景及雙方各自的政策,就大陸而言, 有「四個不變」,包括堅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基本方針不會變、堅 持反對「臺獨」,認同「九二共識」的基本立場不變、堅持「先易後 難,循序漸進」的基本思路不會變、堅持「以人為本、為民謀利」的 基本理念不會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2)。 2012年11月8日,中國大陸召開「十八大」,並在黨代會報告中首 度寫入「九二共識」。胡錦濤於報告中強調,持續鞏固和深化兩岸關 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以及要始終堅持「一個 中國原則」、恪守反「臺獨」、堅持「九二共識」的共同立場,並增 進維護「一個中國框架」的共同認知。「十八大」後,王毅重申要不 斷鞏固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基礎;兩岸 關係將「維持同樣基調」,繼續深化,求同存異。大陸全國政協主席 賈慶林亦表示,兩岸的交流從經濟開始,現在已經過渡到文化交流合 作,並重申要繼續推進ECFA 的後續協商。 2012年12月11日「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4次例會於大陸廣州舉 行,除檢視ECFA 早期收穫效益、投保協議和海關合作協議外,並就 兩岸已核准經貿團體互設辦事機構相關事宜進一步協商,嗣12月17日 臺灣貿易中心於上海首次掛牌營運,此為臺灣經貿團體首次於大陸設 立辦事處,12月27日臺灣貿易中心再於北京設立辦事處。此外,大陸 人民銀行12月11日根據「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授權「中 國銀行」臺北分行為人民幣業務清算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2012)。 綜觀上述資料,兩岸簽署ECFA後,臺灣產品得以免稅進入較大的 大陸市場,甚至是東南亞的市場,相對而言大陸產品得以免稅進入一 個較小的市場,所以臺灣產品受惠較多,這是可以理解的。但ECFA的 34.

(42) 簽署絕不是臺灣的經濟因而受惠,中國大陸的總體經濟一樣會得到好 處(林祖嘉,2009)。 ECFA 的簽署,對於兩岸經濟的影響絕對不止是經貿而已,透過 ECFA 簽署,兩岸更多城市的直航,金融業的合作,必然導至企業的投 資佈局,形成不同的兩岸產業的分工及外資在兩岸的佈局等等,在在 都可能會使兩岸經濟關係出現複雜的結構性的變化,此一結果,將為 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和社會基礎。更有甚者, 兩岸的 ECFA 簽署之後,在兩岸兩會下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 這是兩岸經貿的機制化的時代的開啟,大大有助於相互的理解,以及 兩岸互信的建立。 自從兩岸簽署 ECFA 之後,台海雙邊關係進入了 1949 年以來難得 一見的平穩與發展階段。且在全球化時代下,兩岸已進入已進入「同 屬一個中國社會」的時代,兩岸之間的互動與交流也進入「兩岸公民 社會」的新格局,在新的局面之下,兩岸應思考如何深化統合、優化 交往、協同治理、互助合作,以實現兩岸未來的繁榮與願景。 中國大陸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後,習近平接替胡錦濤擔 任總書記的位子,成為「第五代接班人」,在十八大政治報告的內容 中,在對台的總目標上,中國大陸仍是要追求兩岸的和平統一;且在 報告中指出「解決臺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不可阻擋的歷史 進程。和平統一最符合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 然統一的目標當前無法立即完成,因此報告中亦提出「實現和平統一 首先要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全面貫徹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重 要思想,鞏固和深化兩岸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 會基礎」。 在胡錦濤的對台和平發展政策下,過去四年兩岸的關係已有明顯 3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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