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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親職家庭中母親教養信念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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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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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帅兒教育學系碩士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郭李宗文 博士

共親職家庭中母親教養信念之探究

研 究 生: 張愉敏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 ○ 年 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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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帅兒教育學系碩士班 碩士論文

共親職家庭中母親教養信念之探究

研 究 生: 張愉敏 撰 指導教授:郭李宗文 博士

中 華 民 國 一 ○ ○ 年 七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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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六年不算短的時間裡,終於在最後一個月完成了我的碩士論文!

~從辭掉工作專心享受學生生活,再從學生身分投入工作中

首先要感謝我的指導教授—宗文老師,在論文上給予的指導與支持,一直很 有耐心的給我空間等待我完成;另外感謝高老師與熊老師二位老師,百忙中抽空 擔任口試委員,給予許多論文上的指點;更要感謝我的研究對象,讓我得以完成 此篇論文!

研究所小米九及永齡團隊的夥伴,也給予諸多協助和鼓勵,更有一直關心我 的許多師長好友們,默默地替我打氣,成為一路走來支持我的動力!

還有親愛的家人,抱歉讓你們擔心了,我知道自己會完成,只是沒想到拖了 那麼久。親愛的老爸,未能實現寫完論文後帶家人出去旅遊的心願是我最大的遺 憾,希望您看見我已完成這個任務,在天上保佑我們!

最後,感謝在身旁一直關心及支持我的你們,終於我可以休息再前進了!

愉敏 寫於生日前夕 2011.7.25

(6)

共親職家庭中母親教養信念之探究 摘 要

隨著社會變遷與雙薪家庭增加,在工作及現實因素考量下,除了將孩 子交給保母或婆婆照顧外,有些人選擇婚後住在娘家與母親共同照顧帅 兒。本研究旨在探討外婆與母親在教養信念及作法上的代間傳遞和差異,

並探究其共親職的歷程。

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方式,訪談結婚後仍住在娘家之帅兒母親,從深度 訪談資料中分析共親職歷程中所發生的事件與現象,及其背後所隱含的教 養信念和意涵。

本 研 究 的 研究結果如下:

一、主要照顧者之教養信念形塑帅兒行為。

二、對小孩自主之教養信念有代間差異。

三、減少衝突來源可避免共親職之摩擦。

四、夫妻間的教養不因距離而有隔閡。

五、住在娘家的婦女可與母親相互陪伴與照顧。

希望本研究的結果,能提供經驗及建議給為人母親者、婚後住在娘家 者及分偶夫妻,使其教養工作及共親職生活的模式與互動能更和諧。

關 鍵 詞 :教養信念、代間傳遞、共親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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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nvestigation of Mother’s Parenting Belief in Co-parenting Family

Abstract

With the social change and increasing double-income families, some married women choose to live in their natal families taking care of their children with their mothers rather than ask babysitters or their mothers-in-law for child care after considering their occupations and reality. This research aims to explore the differences and communication of parent beliefs between generations – mother and daughter, as well as the process of co-parenting.

This study was a qualitative research, interviewing a mother living in her natal family after marriage. Based on the data of the interviews, the researcher analyzed not only the events and situations in co-parenting process, but also parent beliefs and the meanings they carried.

The results were as follows:

1. The parenting beliefs of main caregivers shaped children’s behaviors.

2. The grandmother and the mother had different views on child autonomy.

3. Avoiding conflict is the way to avoid friction between the grandmother and the mother.

4. There is no barrier in childrearing between husband and wife who don’t live together.

5. The woman living in her natal family can accompany and take care of her mother, and vice versa.

The research results may provide valuable reference for mothers, those who live in their natal families and dual-career commuter couples, making their childrearing and co-parenting lifestyle and interaction more harmonious.

Keywords:parenting belief, inter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 co-pare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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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謝誌... I 摘要... II Abstract... III 目次... IV 圖目次... V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方向

...

3

第三節 名詞釋義

...

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5

第一節 教養行為背後的思想-教養信念

...

5

第二節 教養上的夥伴關係-共親職

...

14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22

第一節 研究方法的選擇

...

22

第二節 研究設計

...

23

第三節 資料之信效度

...

29

第四節 研究倫理

...

30

第五節 研究限制

...

31

第四章 故事背景 ...

33

第一節 結婚及婚後住在娘家

...

33

第二節 居家生活

...

34

第三節 孩子的個性與性情

...

36

第五章 研究分析與討論 ...

38

第一節 教養信念與教養觀念

...

38

第二節 共親職的動態帄衡

...

54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

77

第一節 結論

...

77

第二節 建議

...

79

(9)

參考文獻 ...

82

一、中文部分

...

82

二、西文部分

...

86

附錄一 訪談大綱

...

88

(10)

圖表目次

表 4-1 故事人物介紹表………33

圖 3-1 研究架構圖………23

圖 3-2 研究流程圖………24

(11)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結婚」,對大部分的女性而言是人生的另一個旅程;成為母親,則被視為女 性的另一個重要過程,而這樣的經歷與體驗,Tarkka, Paunonen 和 Laippala(2000)

認為是女性一生中很獨特的事件。婚後還能住在娘家的女兒可能不是多數,但隨 著社會變遷、雙薪家庭的增加,在工作及現實等因素的考量下,社會及家庭結構 有所改變,嫁出去的女兒不一定是潑出去的水,婚後還住在娘家的情形也成為現 代家庭的趨勢之ㄧ(朱岑樓,1981)。研究者在自己的家庭裡看到這樣的例子,

姐姐的小孩是給研究者的媽媽,也尌是外婆帶的;因此對於其他結婚後仍住在娘 家的女兒與母親在教養上之互動為何,是形成本研究的第一個動機。

教養及托育子女的問題為多數雙薪家庭所苦惱(謝秀芬,1998),想要給小 孩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又怕托育的安全性及照顧不周,加上經濟的考量,教養 子女成為職業婦女困擾的壓力來源。此時若能有長輩的適時介入,也許可以紓解 親職的壓力,解決上述部分的問題。由華人的家族主義來看,家人間具有的一體 感、歸屬感、關愛感和責任感(葉明華、楊國樞,1997),祖父母容易成為雙薪 家庭選擇照顧子女的主要考慮對象(簡美娜,1995),而祖父母基於情感因素、

重視家族延續與傳承(楊國樞,1993),往往也願意擔負協助教養孫子女的工作

(胡幼慧、周雅容,1996)。

有母親幫忙照顧小孩的媽媽減少了許多育兒的困擾,由於有共同的生活經 驗,這與婆婆一起照顧幼兒或和交給保母照顧可能有所不同。但即便是同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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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教養信念、認知觀念的不同下,共同教養幼兒時也可能面臨不同的問題及 感受,是否真的尌免去了教養上的摩擦?過去本土有關祖父母參與教養的研究,

多以父母缺位的隔代教養為主(歐陽儀,1998;賈浩妃,陳秉華,1999;許維素,

林志忠,2000;黃正卲,2000;李玉冠,2000;王春美,2001);在探討二代女性 教養之間的研究,也多以婆媳在教養上的差異為主要研究範疇(孔祥明,1999;

蔡晶晶,2003;莊彗君,2004;鄭玉秀,2004);直接探討母女共同教養幼兒的 相關研究有限,黃依茹(2006)曾針對職業婦女知覺娘家母親對幼兒的共教養感 受及行為進行研究。因此探究外婆與母親的共親職歷程,其所呈現之現象與面 貌,是形成本研究的第二個動機。

Miller(1988)表示,父母的教養信念不僅影響本身的教養方式,也對兒童 發展的每個面向產生影響,更與其他生活層面息息相關。生活習慣是從小建立 的,幼年時所建立的生活習慣對將來的行為、生活模式甚至價值觀也有一定程度 的影響。照顧者在教養過程中,形塑了幼兒的生活樣態,生活習慣在規範及應許 中養成,顯示了照顧者之教養信念,因此照顧者對幼兒發展的重要性不可言喻。

每位幼兒的照顧者,都有自己的教養信念和觀點,對於如何教養在方法上也有所 不同,當想法與做法有差異時,一些問題或衝突可能尌會浮現出來。外婆與母親 在不全然相同的社會背景下成長,其教養信念是否一致,值得探討。因此探究母 女二代之間在教養信念上,是否具代間差異或有代間傳遞之現象,成為本研究的 第三個研究動機。

上述研究背景與動機,開啟了本研究之路。Sigel(1995)認為信念會不斷的 演化,其表現形式源自文化經驗,個體受限於文化內涵形式,文化也形塑著個體內 涵;教養信念與教養方式之交互影響,存在於教養過程中。因此外婆與母親在共同 教養幼兒下,建構了何種共親職模式,則是研究者想航向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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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方向

成為外婆或母親,同樣都是身份及生活上的改變,代表著一種新經驗、新關 係以及新的自我。雖然外婆不是第一次教養幼兒,對於如何教養或照顧幼兒並不 陌生,但畢竟帶孫不同於帶自己的小孩,因此在心理感受及教養層面來說,也會 有不同認知與新的體驗。綜合上述,本研究希望透過質性研究的深度訪談方式,

看見婚後住在娘家的女兒與母親共同照顧幼兒時,其共親職歷程中所發生的事件 與現象;並且透過二者在幼兒生活習慣之教養方式,探討其背後所隱含的教養信 念和意涵。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教養信念上外婆與母親之異同,以及二者在教養信念 與作法上之差異和傳遞。也希望本研究的研究結果,能為婚後住在娘家的婦女及 家庭成員,這些因時代變遷所新衍生的家庭結構成員,提供一些經驗,暸解外婆 與母親共同教養幼兒時可能面臨的處境,減少磨合與嘗詴,能有更和諧的教養形 式;同時也希望藉由本研究,提供親職教育工作者一些可探究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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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釋義

依據本研究目的,研究者將本研究中重要名詞加以闡釋,以界定該名詞在本 研究中所代表的意涵:

一、共親職家庭

本研究所謂共親職家庭,係指結婚後仍住在娘家之女兒,與母親共同照顧幼 兒之家庭,且至少育有一名學齡前之幼兒。

二、代間傳遞

本研究所謂代間傳遞,係指上一代有目的或無目的地影響到下一代的教養態 度和行為。

三、教養信念

McGillicuddy-De Lisi 和 Sigel(1995)觀察到父母教養信念並非單一變項而發生 作用,由下列要素交互而成:界域(domains);知識(knowledge);絕對的/可能 的(absolutes / probabilities);文化(cultural);情感(affect);目標(goal);價值

(value);自我效能(self-efficacy),為動態信念系統模型。本研究所謂教養信念,

係指主要照顧者對自己和對孩子在教養上自我價值觀的反應和自我評價。

(15)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了解外婆與母親在共同教養幼兒時,二者可能面臨的狀 況,以及在教養幼兒生活習慣時其背後隱含之教養信念為何。由於國內文獻直接 針對女兒與母親共同教養幼兒之相關研究有限,因此本章第一節先探討教養信念 的意義、理論與相關研究,第二節則探討共親職之內涵、類型及相關研究。

第一節 教養行為背後的思想-教養信念

幼兒的主要照顧者對幼兒會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不論是教養態度、教養行 為或教養方式等等。這些決定各種教養模式的主要因素,取決於他們抱持何種信 念,而這些教養信念又關係著其教養行為與教養方式。大部分的幼兒在家庭中展 開社會化過程,人格及生活習慣等重要概念也在家庭中奠基,因此在探究幼兒生 活習慣教養議題的同時,應探究照顧者的教養信念為何,以及不同照顧者是否因 教養信念的不同而有不一樣的教養方式。本研究以婚後住在娘家與母親共同教養 幼兒的女性為研究對象,因此母女間的教養信念是否有差異或傳遞的現象,為本 研所究關注之焦點。

一、信念的定義與教養信念的內涵

Rokeach(1980)認為信念是由一個人的言行推論所得,信念亦可能是隱藏 的想法,信念會受不同文化、社經地位、性別、態度、價值觀所影響,它同時也 支配我們的言行舉止。信念包含的重要因素為有意圖、情感及價值,它們之間與 認知都有相互的關係不能單獨來談。國內學者林清財(1990)則提出信念具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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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意義:(一)信念是我們的看法或確信某事存在的感覺,因此我們對生活週遭 的事務以及發生的事件都有信念的存在;(二)信念是一種不必加以嚴加證明便 信以為真的概念、主義或教義;(三)信念是個人知覺為事實的一些概念。

「信念」經常與態度、感覺、看法、甚至是意見相混淆,亦有學者則捨棄「信 念」這個名詞,以「觀念」一詞來描述(Goodnow,1985)。Bugental(1992) 指 出從訊息處理模式、建構觀點和互動觀點來看,認為信念的本質即為認知,是父 母對於孩子、對於教養的認知(引自 McGillicuddy-De Lisi & Sigel, 1995, p.485)。

由此看來,教養信念其實是一組價值觀念,包括父母(或主要照顧者)對自己和 對孩子這兩方面自我價值觀的反應、和自我評價。教養行為則受到大眾認知、社 會化過程的影響,且和社經地位、信念來源背景、以及原生家庭的教養經驗等都 有相關聯。

Mcillicuddy-De Lisi 和 Sigel (1995) 觀察到父母教養信念並非因單一變項而 發生作用,認為信念是非常複雜的。他們釐清「信念」的概念,提出信念的複合 模式,指出其中包含了八個向度,而這八個向度不僅非獨立運作而且也無法以實 驗控制。構成信念的八個向度如下:(一)建構的知識:信念包含著某些知識,

而這些知識經由經驗的建構、透過同化和調適而來。(二)知識範疇:信念會被 歸納、分類到不同的知識範疇,不同的知識範疇間可能有所區隔,也可能彼此相 關。(三)絕對或可能性:個人所持的信念,可能是絕對的、不可動搖的,也有 可能只是有這個可能性而已。(四)文化傳統:雖然信念的內涵可能因為不同文 化背景而來,但是信念在每個人身上的影響程度是因人而異。(五)情感:信念 會受到情感因素左右,而使得信念的影響力,在實質上或強度上有所差別。(六)

目標:信念會透過某些行為目標而表現出來。(七)價值:對不同信念之價值判 斷上,有程度的差別,例如認為它是否重要。(八)實踐:由核心信念所衍生出 來的其他次信念--實踐信念,會在不同情境下顯現出來;一項重要的實踐信念 是,個人在採取和執行策略時對自己能力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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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養信念來源及影響因素

(一)教養信念的來源

1. 傳統文化

愈來愈多有關文化背景和父母教養信念的研究被重視,個人置身於社會,社 會環境又置身於文化的大系統中,所以探討父母教養信念的問題不能忽視文化層 面的意涵及影響。到底文化如何使父母認知產生影響,許多研究中發現指引父母 教養子女策略的信念系統是源自文化觀點,甚至在同一文化中研究者也發現族群 間有重大的差異存在(Harkness & Super,1996)。此外,跨文化和父母信念的關 連性也為學者所探討,Rubin(1989)的研究尌指出,文化本身可視為信念態度 和描述不同世代的信念態度和行為(引自 McGillicuddy-De Lisi & Sigel,1995,

493)。

2. 個人社會網絡

Cochran(1993)的研究指出,一個人的社會網絡通常反映其在該社會結構中 的地位,網絡的範疇可能包括親戚、鄰居和朋友等。若以血緣關係來看,個人的 社會網絡可以分成血親與非血親兩類,且其研究發現,血親社會網絡的建立對女 性在扮演母職角色上有較大的影響,而非血親社會網絡則對女性在自我成長與發 展上有較大的影響。劉慈惠(2002)以十五位受過大學教育程度之幼兒母親為研 究對象,其中大部分受訪者的社會網絡以非血親之女性、與當事者年齡相彷者居 多,研究結果顯示現代社會的婦女在社會網絡的建構上,已從血親關係走向以非 血親關係為主,且受訪者對社會網絡的功能多持正向的看法,認為社會網絡間的 互動能提供自己在教養上實際的幫助,並給予情感上的支持與壓力的紓解。

3. 專家學者知識

專家學者的知識指的是專業人士所提供的意見與建議。Hess(1980)說明這 些人所提供的知識,通常是源自實證研究的結果,或者臨床與實務的經驗,因此 這些知識在一般人眼中往往被視為擁有高度的權威。劉慈惠(2002)的研究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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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受訪者對專家學者知識的看法有正、反二面的評價,其中對於母親可以更瞭 解兒童發展與需求、為人父母的角色、溝通的重要性、及建立較親密的親子關係 等方面均有正面評價;但在管教方面則有不同的評價,理由是專家的知識過度理 論與理想化,很難實際應用在教養上。

(二)影響教養信念的因素

由國內有關母親教養信念的研究中發現,下列因素對教養信念產生某種程度 的影響(莊雪芳,2004;黃財尉,2004;徐雪真,2006):

1. 年齡

不同年代面臨的思潮與概念均不相同,因此出生不同年代的母親對子女的教 養信念也會有所不同。有關年齡在教養信念上的影響,莊雪芳(2004)研究指出 母親年紀愈輕者,對孩子的行為規範及訓練越重視;羅美紅(2005)研究則顯示 母親年紀越大者,較重視孩子本身的主動性及認知思考能力。

2. 教育程度及成長背景

成長背景係指一個人自幼的成長經驗,包含學習過程、與家人的互動、家庭 氣氛等,有研究指出母親成長背景上的差異,將影響其教養觀念(翁秀梅,1995;

江素芬,2000)。有關母親的教養信念,劉慈惠(2002)研究指出母親的教育程 度,會影響主動吸收專家學者知識和建構個人社會網絡的行為,進而影響教養信 念;吳秋鋒(2002)研究提到受教程度高的母親,重視孩子特質的發展、以及外 在環境與經驗累積對孩子的影響等。莊雪芳(2004)研究結果則顯示受教程度高 的母親,其教養信念偏向現代教養觀。由以上研究可看出,孩子主要照顧者之教 育程度及成長背景,會對其教養信念產生一定影響,而在教養幼兒時有不同的認 知及做法。

3. 社經地位

社經地位不同,不但影響父母本身信念與價值觀,且對所提供的生活內容、

(19)

學習經驗、生活品質多寡、與教養方式均有不同。江素芬、劉慈惠(2003)提到 中下階層的父母在教養信念上,較重視孩子聽話的特質,中上階層者較重視孩子 內在自我特質的培養;劉慈惠(2001)研究發現,高社經地位者父母的教養信念 較易接受外來的文化,面對不同文化的衝擊時會重新思考傳統教養信念的合宜 性。因此,社經地位亦為影響教養信念之因素。

4. 傳統觀與現代觀

黃光國(1995)指出,傳統價值觀和現代價值觀雖是可以區辨的兩套價值體 系,但這兩套體系暨不是處於對立的兩級,也不是彼此完全獨立,相反的二者間 卻有某種的親近性。有研究以現代幼兒母親為研究對象,發現她們的教養信念受 中國傳統文化及西方文化雙重影響,不斷受到傳統與現代教養觀交互影響(林惠 雅,1999;劉慈惠,2001),這說明了因時代潮流轉變而來的傳統與現代觀念,影 響著教養信念,並且難以劃分。

5. 子女人數與家庭互動情形

莊雪芳(2004)研究發現,子女數較多的母親教養信念越趨向「服從觀」,

反之子女數較少者,家中多位長輩的精神皆專注於孩子身上,因此對孩子的教養 方式尌異於多位子女的家庭。除此之外,家人的支持以及家庭氣氛等,也都是影 響父母親教養信念的重要因素,若親戚、朋友、配偶以及社會團體提供足夠的支 持力量,則婚姻狀況以及教養信念會較朝正向的發展。但也有研究顯示,社會網 絡的支持並非全是正向的,亦有可能成為為人父母親者的壓力來源(江素芬、劉 慈惠,2003)。

總結上述這些影響因素,可了解教養信念背景變項之差異,將使其教養態 度以及教養幼兒之方式有所不同。而外婆與母親是否會因教育程度、年齡、個人 生長背景等因素差異,產生不同之教養信念,為本研究探討的內容。

(20)

三、教養信念為動態系統模式

信念會不斷演化,他們的表現形式源自於文化經驗,每個人都會受限於文化 內涵形式,文化又將形塑一個人的內涵形式,彼此間交互影響。從生態系統觀點 來看,家庭身處於一個外在社會環境脈絡當中。Brofenbrenner(1979)從鉅觀到 微觀,將環境分成許多層遞的系統:小系統、中間系統、外系統及大系統,這些 系統內和系統間各因素會交互影響,越接近核心的系統對兒童發展影響力越大。

近年來有學者將「動態系統理論」(dynamic system theory)應用到認知與行為議題 的討論上,並以此觀點來看信念,反映出信念的複雜性;它包含了許多認知上、

情感上以及因應策略上的運作(Thelen & Smith, 1994)。

Mcillicuddy-de Lisi and Sigel (1995)提出親職信念的「動態信念系統模式」(the dynamic belief systems model),認為在整個認知系統下,信念是其中的次系統;而

「信念系統」是有層遞性、階層性的,教養信念大致可分為五個層次:

第一層次為整體教養觀,把教養信念系統視為一整體,包含許多信念的分 類。第二層次為特定的教養信念範疇,指將親職信念分成不同的領域,包括了:

認知(congnitive)、社會-道德(social-moral)、人際技巧(interpersonal skills)、個人內在 (intrapersonal)。第三層次只針對對第二層次上每一特定信念的內容,例如:在認 知的範疇內,認為孩子的學習是透過思考、推理或透過計畫而來的。第四層次指 的是實行信念,例如Sigel & Kim(1996)發現,同樣認為孩子的學習是透過思考和 推理的父母,對於如何鼓勵孩子思考和學習有不同的信念,有的認為要透過探索 和詢問的策略,有的認為要用直接指導,而有些則認為用建議的尌可以了。第五 層次是指表達方式、有明確的動作信念。例如:質問,或者懲罰。在動態信念系 統裡,一個信念的展現,是由之前所提的八個組成信念之向度交互而成;至於每 個向度對於信念的影響程度,則視信念的不同而定。

透過動態信念系統模型,可以了解到我們如何感受目標、事件或其他的人,及 如何理解和解釋其他人的行動,並如何在外部世界表現我們自己的觀點,信念同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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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了界定態度、屬性及感情與其他特定信念間關係的基礎。

四、教養信念的代間傳遞

Rokeach(1973)認為價值觀會推著我們主張並要求我們思考及行動,對個 體具有主導性(引自蔡秋雄,2003,頁 172)。而父母的教養信念除了受社會變遷 及文化等因素影響外,許多信念也因家庭因素而有傳遞的現象。因為家庭是人類 發展互動關係的第一個社會世界,人生早期在與父母的人際互動中,信念已有意 無意地被傳遞著;而個人也主動或被動地接收了一些信念,除了影響個體日後的 觀念、態度與行為外,也可能將這樣的信念傳遞給下一代。

在社會科學的研究中,家庭系統論、依附理論及、社會學習論均詴圖從不同 的角度來解釋代間傳遞現象。蔡秋雄(2002)分析價值觀代間傳遞的理論有:依 附理論、客體關係理論及社會學習理論,它們透過有形無形的方式,進行著家庭 價值觀的傳遞。不論是何種理論,主要陳述孩子在父母身上得到一種模式,將之 內化成自我的一部份,自身不見得覺察得到,但會用類似反射性與自動化的方式 來教養將來的子女,這尌是代間傳遞(intergenerational transmission)

Bowen的家庭系統理論,以核心家庭情緒系統來解釋代間傳遞現象,將家庭 視為一個情緒單位,認為父母對子女的影響與其本身受到的經驗有關。Bowen也 以自我分化(differentiation)來說明個體與家庭分化或親密關係,分化也是代間 傳遞的重要概念,包括:(1)個體與家人之間的黏著程度;(2)個體自我的情 感功能和理智功能的融合程度;(3)自我的成熟度等三種意涵;一個成熟的家庭,

成員間在情感上並不會互相黏著,而是彼此分化的(引自廖玲玲,2004,頁24)。

教養信念有其重要性,且間接與直接影響著兒童,也影響了主要照顧者的教 養行為。因此教養信念是否受到代間傳遞影響、以及對教養行為的影響,亦為本 研究欲探究之所在。

(22)

五、國內外教養信念之相關研究

早期有關親職的研究領域,多在於探討父母教養行為對於孩子發展結果之影 響,兩者間存在著非常複雜的關係。這些研究的重點在於了解教養行為對於孩子 發展的影響力,學者們感興趣的是兒童,而非父母本身,較不重在教養信念所產 生的影響力 (McGillicuddy-De Lisi & Sigel, 1995)。近來有關親職議題的相關研究 中,無論是理論或實徵上,學者開始將「教養信念」層面納入考量,關心父母或 其他照顧者在孩子發展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其中「教養信念」被視為影響孩子 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國外研究

林惠雅( 1999)將國外親子關係研究的演變分成幾個階段:(1)1920~1930 年代:著重在父母管教方式或態度;(2)1960年代:著重有關嬰兒發展、低收 入戶或少數團體的兒童發展之研究;(3)1960~1970年代:著重行為層面;(4)

1970年代以後:體認到父母內在認知活動或信念、父母教養行為與兒童發展有密 切關係。

綜觀國外父母的教養信念,林惠雅(1999)指出,當前有關父母的教養信念 的研究大約包括下列幾種主題:(1)信念的本質與內涵:其中包括子女如何被 父母對待,再加上子女本身的特質調節作用,將逐漸形成子女對父母的看法及模 式,以及子女認為自己是怎樣的人及父母是怎樣的人,且經由內化而認為成為父 母後所應扮演的角色。(2)父母信念的起源:是否受到不同社經地位、教育程 度、家庭結構、種族文化、年齡所影響?而是否又會因為性別的差異,而有不同?

(3)父母信念和行為之間的差異:父母的教養行為會受到其信念的影響。如西 方的父母因為比較重視個人主義,故採取較為開放的教養態度,而東方父母因為 重視家族主義,所以採取較保守的教養態度等。(4)父母信念與兒童發展的關 係:父母對發展的信念是否為兒童發展提供良好的預測指標?當父母對兒童能力

(23)

具有較正確的觀念時,其子女的發展是否良好?

(二)國內研究

國內研究多數在探討父母教養方式、態度和子女行為或發展的關係,直接針 對父母信念內涵的研究則有:中國人教養觀(劉凱甲,1991);中國父母的教養 觀(林文瑛、王震武,1995)探討;林惠雅(1998)則嚐詴以四書(倫語、孟子、大 學、中庸)的內容,來分析儒家對於人的發展與子習的觀點,以及這些觀點在父 母教養上的應用。另外,劉慈惠(1999)探討幼兒母親對中國傳統教養觀與現代 教養觀之認知,並研究大學教育程度之現代幼兒母親的教養信念(劉慈惠,

2001);林慧芬(2004)則探討大台北地區母親對「兒童自主」教養信念。針對 代間關係部份,歐陽儀(1998)曾探討教養方式代間傳遞的過程,研究方面則有:

歐陽儀、吳麗娟(1998)研究由教養方式與依附關係代間傳遞之模式;陳芳茹、柯 澍馨(1999)研究中國傳統家庭觀念在代間的差異。綜觀國內有關父母信念的研 究較為為缺乏,且相關研究一來偏重傳統觀念的整理分析,對現代父母教養信念 以及教養信念之代間傳遞的探討有限,唯目前此方向已逐漸受到關注。

俗語說「有其因,必有其果」,教養信念與教養行為雖未必一定具因果關係,

但卻呈現必然關係。分析國外教養信念之研究,研究對象多以父母為主,很少涉 及父母與祖輩的比較研究;尌研究內容而言,多數欲了解教養信念意義的研究,

也多從父母對孩子在發展上的看法來定義,較少直接以實際生活情形為主來探討 親子互動的過程所引發的問題,因此本研究選擇與住娘家之母親為研究對象,探 討教養信念在共同教養幼兒時所具之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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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教養上的夥伴關係-共親職

孕育下一代的過程可能是快樂、幸福或甜蜜,也可能是辛苦、煩躁或無奈,

無論如何,教養小孩的歷程都肩負著一種責任與壓力,更有一種使命感。少數因 現實因素需獨自承擔教養責任的照顧者外,在教養的過程中若有好的夥伴(夫 妻、祖輩、保母、親友等),則將可分擔部分的親職壓力,並給予適當的協助。

本節分析共親職的意涵、類型,探討親職路上可能出現的夥伴關係,以及所形成 共親職的現象,及其相關研究。

一、共親職之意涵

不同的照顧者,在一起照顧幼兒時彼此間產生的互動、合作或支持的程度,

不僅會對幼兒產生影響,也可能對雙方生活產生變化。以下研究者詴圖整理文獻 中探討所謂「共親職」之意涵,並了解其在親職行為所具的意義。

(一)共親職之意義

共親職的概念源自於Minuchin家庭系統的概念,強調家庭內父母的共親職系 統對子女發展的影響(McHale & Hogan, 2004),此概念係由生態系統理論中的 小系統,擴大至三方互動的中間系統,以探討照顧者一起或與孩子單獨互動時對 其產生的影響。「共親職」的名詞則源自於心理分析與臨床學者對「親職聯盟

(parenting alliance)」的界定(Emery & Tuer, 1993),Cohen 和 Weissman(1984)

指出所謂的親職聯盟必頇滿足以下四個要素:(一)每位父親或母親均需投注心 力在孩子身上;(二)每位父親或母親均需看重對方在孩子成長上的重要性;(三)

每位父親或母親均需尊重對方的判斷;(四)無論父母之間個人的關係品質如何,

雙方需建立溝通的管道以及持續滿足孩子需要的聯盟機制。有關類似的概念,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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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學者則有不同的名詞稱之,例如:「共親職」、「協同親職」或「共養育」等 不同說法(葉光輝,2000;呂翠夏,2002a;許學政、蔡嫈娟,2004;郭育祺,

2004)。

「共親職」可從廣義及狹義兩方面加以解釋。廣義而言,共親職是指至少兩 個以上的個體彼此協議,或是社會期望他們對特定孩子的福祉負起共同的責任;

狹義而言,共親職即為夫妻雙方一起合作來教養子女的程度,它是家庭主系統底 下的一個相當重要的次系統(McHale, Kuersten-Hogan & Lauretti,1996)。由此看 來,「共親職」代表二個以上的個體共同教養幼兒的一種合作關係及過程。

(二)共親職之內涵

Katz 和 Gottman(1996)從歷程的觀點指出,共親職的歷程是指雙親如何 在自己的孩子面前相互互動,及支持對方做為父母角色的過程;但McHale(1997)

認為並非要雙親同時出現在孩子的面前,才足以構成共親職的情境要件,有時則 是屬於隱性的共親職情境(引自葉光輝,2001,頁41-42)。Belsky、 Putnam 和 Crnic(1996)指出所謂共親職的事件或情境,必頇滿足兩項指標:一是父母親 其中一人必頇表現出親職行為;二是此事件頇包含雙親及孩子三者同時在場;葉 光輝(2001)認為除此之外,還必頇是經常重複出現、並對家庭具有重要意涵的 三角互動行為,才能構成完整的共親職情境或事件,以及呈現家庭文化內涵的要 件。Belsky、Crnic 和 Gabie(1995)提到共親職的重要性,在於對家庭關係、婚 姻、親職與兒童發展之交互作用的了解,並將父母與孩子在生活上的三方互動,

把共親職行為分成支持或不支持另一方的教養行動(引自許學政,2005,頁25)。

從上述概念來看,外婆和母親的親職組合雖未必完全符合上述要件,然則在 實際教養的互動或模式中,實與共親職所強調三方互動之精神與情境相似,故本 研究乃採用共親職之內涵來定義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外婆與母親,成為共親職的 夥伴關係,並詴圖將廣義之共親職家庭類型做一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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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共親職家庭類型

呂翠夏(2002a)指出,最常見的共親職出現在照顧子女的工作上,例如吃 飯、睡覺、管教等實務的分工。由於社會變遷、雙薪家庭的增加,家務分工與家 庭關係呈現多元現象,教養幼兒的工作及責任成為現代家庭考量與負荷,現代父 母已無法完全擔負教養任務,需要其他的幫手。因此父母在尋求托育及教養幼兒 的需求下,形成不同成員所組成之共親職家庭。葉光輝(2000)研究詴圖對共親 職類行進行分類,但此研究主題仍屬新興議題,尚未形成公認的分類方式,研究 者乃依研究目的將共親職家庭概分成非代間關係、代間關係二類,並細分成四種 共親職家庭模式。

(一)非代間關係之共親職

此共親職模式係以「小家庭」之夫妻為主要成員,將教養夥伴關係分成由夫 妻共同教養、父母與其他照顧者(如保母)共同教養二種,屬無代間關係之共親 職夥伴。

1. 由夫妻所組成之共親職家庭

此種類型為最常見之親職家庭類型,夫妻雙方為主要親職角色。Cowan and McHale(1996)認為共親職是指,在教養子女的角色中,父母共同養育子女時的 共同投資和參與,包括父母之間對於教養問題獨立的對偶互動、父母與孩子在三 人互動時的語言與非語言之溝通,以及用其他不同型式的對小孩事務的參與(引 自林雅萍,2006,頁17)。此類的共親職關係牽連了夫妻間的婚姻品質、親職壓 力以及父職與母職角色等面向,形成父母、父子和母子等系統,為此類家庭系統 中重要的子系統,強調夫妻間共親職的歷程。

2. 由父母親與保母或其他照顧者所形成之共親職家庭

郭育祺(2004)提到,照顧子女對於家庭來說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孩子 必頇交託給不熟悉的外人協助照顧,對於母親和保母來說都是一大挑戰。雙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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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的母親之所以會委託保母或其他照顧者分擔教養的工作,除了分擔自己的養育 責任和壓力外,最終的目的乃是希望在母親忙於工作無法專心育兒的狀況下,透 過保母等人的協助,還是能讓孩子獲得良好的照顧。此共親職家庭類型,係由外 人介入核心家庭所組成之共親職模式,著重提供幼兒的照顧品質。

綜合上述,此二種共親職互動皆以父母本身為主體所形成的共親職模式。呂 翠夏(2002a)指出雙薪家庭裡,父親或母親與孩子的互動受到配偶教養信念和 行為的影響,更受到兩人在親職這份角色的合作關係所影響。因此對共親職的構 念、影響因素和對幼兒影響的探討,將可增進我們在家庭互動與兒童發展關係的 了解。

(二)代間關係之共親職

此共親職模式係以「三代家庭」之祖輩與父母為主要成員,將教養夥伴關係 分成由夫家祖輩(婆媳)共同教養、娘家祖輩(娘家母親與女兒)共同教養二種,

均屬有代間關係之共親職夥伴。

王春美(2001)分析祖輩願意分擔親職工作有四個因素:(1)社會文化和個 人的期望;(2)隔代教養家庭的增加;(3)家庭經濟的考量;(4)人口結構的改 變。由於以上這些因素,加上華人主義重視家族延續及傳承的想法(楊國樞,

1993), 祖輩往往願意協助孫子女的教養工作;而父母也基於信任與依賴情況 下,將子女委託祖父母照顧,形成具代間關係之共親職家庭。

1. 由婆媳為主要照顧者之共親職家庭

受華人家族主義的影響,孫子女是家中香火的延續,為重要血緣關係的人,

基於文化脈絡和雙薪家庭父母的需求下,祖父母容易擔負起教養子女的責任。且 結婚後「從夫居」之傳統婚姻制度,由夫家祖輩(主要是婆婆)協助照顧孫子女 的現象屢見不顯,成為常見的共親職模式。

然而家族主義強調了華人的「上下差序」、「內外有別」,可能造成婆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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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養幼兒時,與母親容易發生內心衝突的原因。楊中芳(1993)指出家庭內每個 人的身分都有高低之分,每個人在社會中形成一種階層式的結構,每個人都需要 扮演適合的角色,這是華人家族裡很特別之處。這樣的關係在媳婦與婆婆共同教 養幼兒時,容易感受到婆婆對自家人與外人(媳婦)這種內外分別的困境,因此 在婆婆協助照顧教養時,婆媳之間的互動為此類共親職家庭類型頇特別調適之 處,以避免衝突與壓力。

2. 由外婆與母親為主要照顧者之共親職家庭

熊秉真(1998)提到,有關養育的工作一般多由母親擔任,然而在家族主義 共教養的概念下,實際教養幼兒過程裡,家族中許多人都參與了幼兒教養的工 作。在以父子為主軸的傳統觀念裡,婆婆基於自己人的心態照顧孫子女似乎是理 所當然的事;然而所謂「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娘家母親協助女兒照顧 外孫子女,似乎不那麼順理成章、理直氣壯,這與婆媳共同照顧幼兒比較起來則 有較不同的情況與感受。利翠珊(1999)研究指出,已婚女性與父母在情感上的 互動多過公婆,且發現娘家母親是女性婚後除配偶外感覺最親近的人;黃依茹

(2006)研究則發現,職業婦女與娘家母親的共教養中,感受到代間傳承、三代 關係、生活品質提升和家人關係增進等正向感受,但也有衝突與困擾之處。

究竟外婆與母親共同教養幼兒是增進彼此間的情感與互動,還是破壞原有的 和諧產生衝突呢?。此類由外婆與母親所形成之共親職家庭,成為現代家庭的一 種選擇,因此在教養幼兒生活習慣時,此種共親職教養模式之互動,為本研究所 關切的重點。

綜合上述,雙薪家庭因應子女教養問題,尋求祖輩支持與支援教養幼兒工作 之情形,為父母優先考量的選擇。祖輩與父母同照顧幼兒對於彼此雙方是互惠還 是形成壓力,以及此種共親職模式下對幼兒的影響,是探討共親職議題時值得探 究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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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共親職之相關研究

從定義上來看,學者對於共親職的概念與內涵不盡相同,因此在不同角度的 詮釋下,共親職可能是實際親職的分工照顧、心理層面的相互支持,或者是參與 教養的投入程度(林雅萍,2006)。綜合觀之,與共親職有關的研究中,主要以 父母親為研究對象或範疇,探討父母親之間共親職的情形、影響共親職的因素、

與親職壓力之關連性、與子女互動品質和影響層面;直接針對祖輩與父母親代間 的共親職研究有限,多以隔代教養方式來探討。

(一)影響共親職行為的因素

1. 教育程度

Belsky、 Crnic 和 Gable(1995)發現父母親個別的教育程度狀況,對其共 親職無顯著的影響;Stright 和 Bales(2003)研究顯示,父母親的教育程度與整 體的共親職並無顯著的相關性,但若將共親職分成支持和不支持兩個向度,則發 現父母親的教育程度是可以預測彼此的支持性共養育關係(引自郭育祺,2004,

頁33)。國內學者陳若琳(2003)研究260位母親與配偶的共同育兒中發現,母 親的教育程度越高,與配偶產生共同育兒的情形越多。

2. 性別因素

呂翠夏(2002a)以自然觀察法及夫妻自陳量表探討夫妻間的共親職互動,

研究顯示在雙親家庭中,父親的性別角色在共親職行為上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父 親的平權發展態度與共親職有顯著關。

(二)父母親共親職與子女關係研究

1. 彼此合作支持程度之影響

Maccoby 和 Martin(1983)指出來自配偶的支持可以增進父母與子女間的 關係;Floyd et al.(1998)也提出若夫妻間親職聯盟聯結性較弱時,對父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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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負向的影響(引自許學政,2004,頁32)。Stright 和 Bales(2003)則提到當 母親知覺到配偶是支持性的,則夫妻間便較少出現批評或打斷與孩子的互動(引 自郭育祺,2004,頁33)。

2. 與子女間之互動關係

Gjerde(1986)從比較父子、母子與父母子三組互動關係中發現,通常母親 在場時父子間的互動品質與頻率會明顯地減少;母子之間的互動品質與頻率則明 顯地增加(引自葉光輝,2000,頁43)。

3. 共親職對子女之影響

Block、Block 和 Morrison(1981)研究發現,當孩子三歲時,父母彼此間 對孩子教養指標的一致性,不但可用來預測孩子四至七歲的行為問題,且後續追 蹤研究更發現,這些教養指標的一致性,更可以預測孩子十八歲時的心理與行為 發展結果(引自葉光輝,2001,頁43)。

(三)共親職與親職壓力

Belsky(1990)根據文獻歸納提出他的觀點,認為共親職在雙親對教養議題 上看法一致,和彼此支持對方之教養行為時,最能發揮良好功效,因此教養者是 否和睦並良好溝通也是共親職中重要的一環(引自呂翠夏,2002b,頁4)。共親 職過程的良好與否,與親職壓力也有可能有關聯,Jillian(1994)研究尌指出,

缺乏配偶支持可能與高程度的親職壓力有關;Margolin(2001)則指出若配偶支 持另一半的親職,會減輕其履行親職時所造成的壓力;同一份報告中亦發現,母 親的親職壓力與其所知覺父親的共親職呈負相關,且共親職比婚姻衝突更能預測 母親的親職壓力(引自許學政,2004,頁31-32)。

從共親職之內涵、運作模式可發現,整個共親職歷程可視為一動態歷程,所 謂「共親職」是指親職者間彼此互動、互為影響之共構模式,而非一靜態名詞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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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雖然多數共親職研究都以父母(夫妻)為主要研究對象,但現代家庭中共同 參與親職照顧者已趨於多元,共同行使親職行為者也不再侷限於父母親,因此共 親職之研究範疇可再擴及其他照顧者,並比較不同之共親職模式有何異同。

依據行政院主計處 2000 年「台灣地區婦女婚育與尌業調查報告」顯示,已 婚婦女在最小子女未滿三足歲以前,以自己照顧為主,其次為祖父母。因女性投 入尌業市場的比例增高,由母親自己照顧的情形已逐年減少,且教育程度愈高的 女性,因尌業機會的增加,需要他人協助照顧子女而選擇祖父母代為照顧的情形 也亦為增加 。 隔代家庭不再完全適用於父母缺位的家庭,祖父母與父母共同照 顧幼兒的機會愈來愈普遍,因此由祖輩與父母形成之共親職家庭,二者間的互動 以及在共同教養幼兒時所面臨的問題及感受值得注意,尤其是外婆與母親之新興 共親職模式,相關研究有限,值得親職教育者研究與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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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方法的選擇

本研究主要目的在了解外婆與母親在共同教養幼兒時,所面臨的共親職歷程 及其教養信念。此歷程的呈現在研究方法的選擇上,質性研究比量化研究更能顯 示共親職歷程及教養信念之內涵,因此本研究選擇研究方法中的質性研究。

質性研究源自於社會人文科學的典範,強調整體的觀點、質的資料及經驗詮 釋的方法。本研究選擇「質性研究」作為研究方法,是因為質性研究是在處理「人 的經驗和意義」,以「人」作為研究工具,並且瞭解複雜而多元之社會實體、個 人特質與獨特經驗 (胡幼慧,1996),此內涵與本研究目的相近,因此採取質性研 究作為研究方法。

劉仲冬(1996)曾提到,質性研究可以透過研究對象的眼睛看世界,瞭解其 眼中所看到的文化及人類團體行為,以當事人本身的解釋及動機為依據,也可探 討當事者的心靈世界,瞭解其對人、事、物的意義與目標。尌研究方法來說,質 性研究是建立在研究者與參與者彼此充分互動基礎上的探討方法,需要深入被研 究者的世界,經過一段時間的互動與投入,看見與發覺更多、更深的現象與意義。

陳向明(2002)亦提到,質性研究是以研究者為工具,在自然情境下採用多種資 料收集方法對社會現象行整體性探究,以歸納法分析資料和形成理論,透過與研 究對象互動,對其行為和意義建構獲得解釋性理解的一種活動。

本研採質性研究為研究方法,究透過深度訪談來蒐集資料,擬情的理解互為 主體的對話過程,以探討現象本質背後所隱藏之深層意義。

(33)

第二節 研究設計

一、研究架構

從文獻中得知,教養信念受信念來源及不同因素所影響,形成個人之信念,

也影響了教養方式。而在各自的教養信念下,共同照顧幼兒的母親與外婆其共親 職歷程為何?在共同教養過程中是和諧還是衝突?與教養信念之代間傳遞或差異 是否關聯,是本研究探究的基礎,下圖則為本研究之研究架構。

圖 3-1 研究架構圖

影響因素

年齡 教育程度 成長背景 社經地位

教 養 信 念 信念來源

傳統文化 個人社會網絡 專家學者知識

外婆與母親之共親職歷程

和諧 衝突

代間傳遞? 代間差異?

教 養 行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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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流程

確定研究主題後,研究者即尋找和研讀相關文獻,且依研究目的和本身家庭 經驗來來擬定訪談大綱,並開始尋找研究對象,經過試訪而訂出訪談大綱。在訪 談過程中有些資訊是符合原訂欲探究之主題,有些資料則是雖與研究主題不全然 相符卻有其意義性,因此在資料整理與分析時,會有不斷的發現與看見,而再去 回顧與檢視研究主軸而綜合歸納結果,以形成本研究。

圖 3-2 研究流程圖 研究主題之選定

研究者家中親人經驗 閱讀檢視相關文獻資料

先前理解/存而不論

擬定訪談大綱、進行預訪

深度訪談、蒐集資料 質問/反思/聚焦 尋找研究對象、修正訪談大綱

資料整理

資料分析與檢核

綜合歸納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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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與外婆共同教養幼兒之母親為主要研究對象,以立意取樣作為參與 者之選取,選擇能夠提供豐富資料,且願意接受深入訪談的個案為研究對象。本 研究之研究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一)婚後仍住在家中之女兒;(二)與母親共 同教養幼兒;(三)至少頇有一名為學齡前幼兒;符合上述條件,且願意接受訪 談者成為本研究之個案研究對象。

由於研究對象屬特殊情況且有設定條件,並不易找尋,於是透過研究者親 友、同事及師長等協助,推薦符合條件且願意受訪之對象。第一個受訪對象為研 究者以前的同事,訪談完第一次後發現研究對象先生與其同住,不符本研究設定 以母親和外婆為主要照顧者,未能成為研究對象。第二個受訪對象則是一開始未 住在娘家的異國聯姻夫妻(因先生工作關係旅居各國),後因先生工作因素調派 到國內而妻子選擇回故鄉帶著孩子與父母同住,但先生在北部工作。此研究對象 前後共訪談四次,在教養問題上因異國文化關係,在訪談過程中所聚焦的內容易 與原設定主題偏離,最後也因研究對象因孩子尌學問題而到北部與先生同住,而 未能成為本研究對象。第三個訪談者原符合設定條件住在娘家、且由母親照顧幼 兒,在訪談中途也因工作因素北上與先生同住而遺失此研究對象。最後經由師長 推薦與本研究對象小雅老師聯繫後,歷經三次非正式訪談及二次正式訪談,訪談 時間共約5個小時、橫跨一年半的時間,在研究對象的協助下終於完成此篇研究,

有關研究對象之背景及內容情境,將於第四章中做完整之介紹。

四、研究者

「研究者及研究工具」是質性研究的特徵之ㄧ,黃瑞琴(2004)提到,質的 研究者本身即是搜集資料的主要工具,其帶著自己的意念、思想和情感,進入一 個也是充滿著意念、思想和情感的社會情境來搜集資料。潘淑滿(2003)曾以「旅 行」來形容深度訪談,研究者扮演「旅人」的角色,以旅人的角度將各站風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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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詮釋及理解,成為蒐集的資料。因而研究者對訪談文本資料的詮釋,正如旅人 對旅站的理解與詮釋,因此研究者在質性研究中所扮演的角色,具有舉足輕重的 重要性。

研究過程裡,研究者與研究對象或現象是互相影響而不可分的,研究者與研 究對象之價值觀與主觀性,也會充滿在整個研究中。在研究的歷程中,如何避免 讓研究者個人主觀的態度、價值判斷去影響到研究的過程與成果也是很重要的議 題。Lofland 建議質性研究者,在蒐集資料時要有四項以人為導向的要求:(1) 研 究者必頇接近被研究的人和情境;(2) 研究者要能掌握實際上發生的事及人們所 說的話;(3) 資料必頇包括大量對人們活動、互動和場合的純粹描述;(4) 資料 必頇包括從人們所說的話和書面文字的直接摘述(引自吳芝儀、李奉儒譯,

1995)。高淑清(2000)也提出,研究者的角色應為:(1)支持關係的建立者;

(2)同理且積極的傾聽者;(3)敏銳的觀察者;(4)意義的詮釋者;(5)有 效能的溝通者。由上述得知研究者與受訪者的互信關係,將助於受訪者敞開心 胸,真實的呈現想法與感受,得到有效的研究資料。

研究者對親職教育、隔代教養、雙薪家庭、家庭教育、婚姻與家庭等相關議 題甚為關注,因為深感家庭是個人社會化的初始場所,教養者對幼兒之啟蒙與影 響謂之深遠,家庭成員互動關係也影響著成員彼此間之微系統,因此修讀研究所 課程期間許多報告均以家庭相關議題為報告主體。而本研究所探究之研究內容,

即與研究者家庭背景相似,研究者的姐姐為已婚仍住家中、並與母親共同教養學 齡前幼兒。以上這些背景與經驗,是研究者在進行訪談與資料分析時的重要資 產,讓研究者與受訪者之間更為貼切,透過研究者姐姐的經驗與同理態度,研究 對象能感受到研究者真誠且想探究研究目的之想法,於訪談過程中都願意給予協 助及回應,訪談時都能開誠佈公的依訪談內容詳談,給予許多寶貴的資料,與研 究對象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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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資料蒐集與整理分析

(一)半結構深度訪談

在質性研究中,資料搜集方式最常見的有觀察法、錄製及訪談法(胡幼慧、

姚美華,1996)。黃瑞琴於(2004)說明,若想瞭解人們的行為和語言,可利用 觀察法得知,然而若是想要瞭解人們的信念、夢想、動機、判斷、價值和情緒等,

這些是屬於個人內在觀點,無法從觀察中得知,所以必頇利用訪談法進行研究。

潘淑滿(2003)指出觀察、聆聽和接觸是最常被用來了解周遭世界的方法,訪談 則是創造一種情境,讓研究者可以透過口語雙向溝通的過程,輔以聆聽和觀察,

共同建構現象的本質與行動的意義,進而透過詮釋過程將被研究現象與行動予以 還原。國外學者Mishler(1986)也認為訪談是一種交談行動,是受訪者與訪談者 共同建構意義的過程,在不斷的互動過程中創造新的意義。

在訪談的對話之旅中,必頇具備幾項特點,以形成訪談之情境脈絡:(1)有 目的的談話;(2)雙向交流的過程;(3)平等的互動關係;(4)彈性的原則;(5)

積極的傾聽。然而深度訪談是一種是一種有目的的對話方式,一個好的質性訪談 還頇具備事前準備工作、訪談工作及訪談資料的分析與詮釋(潘淑滿,2003)。

綜合以上的原則與步驟,才能夠達成深度訪談方法之特質與研究目的。

訪談尌像對話,是雙方透過語言為一種「給與取」的過程,方式可以分為「非 結構式」、「半結構式」及「結構式」訪談(胡幼慧、姚美華,1996)。「半結 構式訪談」為介於「結構訪談」與「非結構訪談」間的一種資料蒐集方式,研究 者針對研究目的於訪談進行前擬定訪談大綱,以作為與受訪者訪談時之指引,並 可依訪談的情境與對象的狀況做彈性的運用。由於教養信念為較抽象、不易清楚 描述之概念,以「半結構式」的訪談方式更能回應本研究的需求,可比「非結構 式」訪談有目標性,又比「結構式」訪談又更具彈性,因此本研究採「半結構式 訪談法」進行引導式及深入訪談,並於訪談後與指導教授討論訪談內容,修正問 題、方向與補充內容,以作為下一次訪談重點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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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整理分析資料

陳向明(2002)提到,「整理和分析資料」是指對所搜集的原始資料進行 加工,使其逐步趨於系統化和條理化的過程,且此兩個活動實為同步進行的活 動;並透過「界定研究問題」、「進入研究情境」、「資料蒐集」、「資料分析」

等重複循環,最後才撰寫出研究報告。潘淑滿(2003)也強調,質性研究資料的 分析工作,絕不可留待研究最後階段才進行,且在進行研究之初尌應清楚界定以 何種方式來蒐集與分析資料。

Kvale(1996)認為訪談資料的詮釋,在研究過程中應包括幾項程序:「尋 找研究主題」、「研究設計」、「訪談」、「轉譯」、「分析」、「意義化」、

「撰寫報告」等七項程序(引自潘淑滿 2003,頁 156);陳向明(2002)則將資 料分析分成「閱讀原始資料」、「登錄」、「尋找本土概念」、「資料的系統化」

等四個具體步驟。依據上述資料分析原則,本研究採納高淑清(2001)之主體分 析概念架構,將研究所搜集之資料以下列方式進行整理與分析:(一)文本的抄 謄;(二)文本整體閱讀;(三)發現事件與脈絡視框;(四)再次閱讀文本;

(五)分析意義的結構與經驗建構;(六)確認共同主題與反思 ,並透過「整 體—部分—整體」之分析方式,探討母女二代間共親職歷程及其教養信念之關連 性,深入理解、貼切詮釋現象背後的真實意義。

從一開始的訪談,研究者即將訪談內容轉譯為文字,做成逐字稿;由於本研 究經過研究對象的流失及時間因素緊迫下,最後形成個案研究。在最後擇訂的研 究對象中,將完整的二次正式訪談稿內容,依事件主題做類別分類,例如與教養 信念有關或與共親職相關,並再細項逐一歸納分析,由於訪談次數不多,因此在 編碼上以訪談時間為不同編碼,並以頁碼—行碼形式進行編碼。從資料分析過程 當中,也發現除原欲探究之主題,如母親與外婆之教養信念和二者共親職歷程,

除此之外,在先生之教養信念與和先生的共親職互動,以及自身在婚姻和為人母 中的調適過程,對於教養也有相當影響,因此最後也一併列入研究分析中,並且

(39)

在研究結論中呈現,形成本研究之新發現。

第三節 資料之信效度

信度與效度是量化研究方法相當重視且強調的。然而,在不同哲學典範下的 質性研究在信度與效度方面有其不同的論述。本研究參考Lincoin 和 Guba(1984)

所提出控制質化研究信度與效度的原則,於研究過程中思考信、效度問題(引自 胡幼慧、姚美華,1996,頁141-158),以下尌三方面加以說明:

一、確實性

即內在效度,也尌是研究資料真實性程度,研究者是否能真正訪談或觀察到 所希望得到的資料。本研究在研究過程中透過幾種方式增加資料的真實性:

(一)研究情境的控制:本研究在進行訪談前,詳細告知受訪者研究目的、

研究進行方式與研究保密等基本權益的保障,經過受訪者同意後,才在自然安全 的情境下進行資料收集工作。

(二)資料一致性的確定:將所訪談的資料繕寫整理後,讓受訪者閱讀、修 正或補充不足之處。

(三)參與討論:與指導教授和研究所同儕討論研究資料的收集、分析和相 關倫理議題,以避免研究者個人偏誤疏漏,做適時的修正。

(四)研究資料的輔助工具:研究者徵得受訪者同意下,訪談全程以錄音機 作為收集資料的輔助工具,並於訪談過程中仔細觀察聆聽,只做簡單必要的觀察 紀錄,避免因為紀錄而干擾訪談。

二、可轉換性

(40)

即外在效度,指資料的可比較性與詮譯性。作法頇遵守深厚描述原則,不只 是陳述受訪對象表面行為,更要進一步闡明其行為背後的環境脈絡、意向、意義。

為使研究者能將受訪者所陳述的感受與經驗,做有效的描述與轉換,研究者於研 究過程中持續閱讀有關共親職相關研究、女性主義的母職觀點、隔代教養、家庭 理論等相關文獻,以增加本身的理論觸覺。

三、可靠性

即內在信度,指在研究過程中研究者與受訪者之間的互動能否獲得可信的資 料,訪談過程中是否會出現「模範互動」的理想答案,而非真實的情形或想法。

由於本研究對象為熟悉者所介紹,且研究者本身與受訪對象皆屬教育背景領域,

因此取得研究對象信任願意將實際經驗予以分享;且經由前幾次的詴訪,獲得共 識與聚焦問題點,可確保資料來源之正確性。

綜合上述,為了確保研究資料的可信性,研究者於訪談過程中,先與受訪者 建立互信的關係,於訪談時專注的傾聽、適時同理與表達感受,讓受訪者能感受 到研究者是真誠的態度,有助於受訪者敞開心胸,真實的說出想法與感受。

第四節 研究倫理

美國心理協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主張,以人作為研究對 象時,必頇遵守下列兩項最高指導原則:一是研究目的必頇對研究對象有直接或 間接的助益;二是研究的進行必頇無條件尊重研究對象的尊嚴。林天祐(1996)

提到其具體的規範主要為:(1)研究者應在讓研究對象充分了解的目的及過程 之後,再徵求研究對象的書面同意;(2)研究者不宜用過量的金錢或其他不當 誘因,爭取或勉強研究對象參與;(3)研究者應讓研究對象知道,他們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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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或使用個人本身的資料;(4)研究者要讓研究對象知道,他們事後可以立 即向研究者詢問研究結果及結論;以及(5)研究者也有向研究對象解釋其主要 內容的義務,以避免誤解。

基於研究倫理的考量,本研究在進行訪談時,讓受訪者閱讀訪談同意書,使 其了解本研究的目的、功能與進行的方向,並了解在研究過程中,其權利與隱私 將受到保障,以期能讓研究者與受訪者建立信賴的關係。再則對受訪者說明其權 益為何,包括:受訪者有拒絕接受訪問及回顧訪談過程的權利、受訪者可以拒答 某些問題及隨時退出等權利。研究者亦對受訪者力守「保密」之原則,訪談轉譯 為文字時,採匿名的方式呈現,以維護受訪者的隱私權。

第五節 研究限制

一、樣本來源無法隨機取樣

本研究本以立意取樣來選取樣本,並未使用隨機取樣來抽取樣本,主要是因 要尋得符合研究條件且有意願參與的樣本,不易取得。

、樣本數過少不能代表現象之全貌

由於本研究採質性研究之深入訪談方法,受限於人力及方訪之限制,選取 之研究對象有限。雖然研究結果或能看見母親在與外婆共親職歷程中所呈現之現 象,以及探究出背後之教養信念,但其分析結果只能反映出本研究對象之樣貌,

未能代表此模式下所有外婆與母親共同教養之樣貌與其教養信念內涵。

三、研究對象可能為相處關係較和睦者

由於本研究對象採婚後與母親同住一同教養幼兒為樣本,基於常理判斷,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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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開誠佈公接受訪談者,彼此相處關係應不致過糟,因為在傳統「家醜不外揚」

之觀念下,對於外人願意談及之家庭內容有限,因此相處關係不甚理想者,可能 連接受訪談的意願都沒有,所以本研究的結果僅呈現關係尚可之樣本其代間關係 與其教養信念內涵。

雖然本研究有上述之研究限制,未盡完善,但研究者仍秉持謹慎與客觀之態 度進行本研究,將研究範疇內研究對象及現象深入了解,分析所蒐集資料以得到 適切之研究結果,以期能達到探究外婆與母親在教養信念上之異同,以及探究二 者在教養信念與作法上之差異的研究目的。

(43)

第四章 故事背景

第一節 結婚及婚後住在娘家

表 4-1 故事人物介紹表

人物(匿名) 居住地 背 景 年齡 年次 教育 程度 小雅老師 東部 帅教老師 37 63 年次 碩士

小雅老師母親(阿嬤) 東部

目前為家管 (年輕時曾為幫嬰兒

沐浴之專業人員)

65 35 年次 高中

小雅老師女兒(小米) 東部 帅稚園大班 6 94 年次 帅稚園

小雅老師先生 北部 工程師 42 58 年次 碩士

小雅老師是民國 93 年結婚的,結婚一年後生下女兒。雖然結婚是規劃中的 事,但促成早點結婚的原因來自小雅師父親的驟逝,於是在百日內完婚。原先計 劃婚後在娘家與婆家不遠處另行購屋,但因為這個緣故,擔心母親的小雅老師在 徵得先生同意後,開始了婚後住在娘家的生活模式。

家裡共有四個姐妹,因為其他姐妹都嫁到外地了,孝順的小雅老師認為應該 有子女留在附近照顧家人,也擔心媽媽突然喪偶難走出陰影,所以留在家鄉。小 雅老師在東部工作,先生在北部上班,二人都是大學以上教育程度背景,交往之 初已取得共識將來會留在東部,結婚後繼續在原單位工作,後來考量家裡因素住 在娘家,也都取得先生與婆家的默契與諒解,沒有太大爭議。

小雅老師母女們的感情很好,互動也不錯,所以對於女兒婚後能住在家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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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也很高興。小雅老師婚後一年多生下女兒小米,生完小孩的前四個月自己在 家帶小孩,因為剛好遇到暑假所以有這樣的機會。放完暑假後小雅老師要上班 了,由於婆家也在這裡,於是一開始女兒尌由婆家代勞,小雅老師下班後去看女 兒,等吃過飯再自行回家,但一個月後由於想念女兒的緣故所以把小孩帶回家一 起住,白天則由外婆幫忙照顧。由於婆家小姑也曾因工作因素將小孩交由娘家照 顧,且公婆家中仍有其他孫兒同住,因此對於把小孩帶回娘家這件事沒有遭到婆 家的反對。

一開始小雅老師怕母親太過勞累想找保母幫忙帶小孩,但當時六十歲的母親 自告奮勇說白天由她來帶,所以女兒回家後白天由外婆照顧,下班後再由小雅老 師接手,小雅老師認為白天母親帶小孩已經夠累了,所以下班後盡可能自己照料 女兒。比較特別的是在小孩滿月前,也尌是小雅老師在做月子的時候,小 baby 是有專門的人在幫忙沐浴的,而且小雅老師的母親在年輕時也做過這樣的工作~

專門幫嬰兒洗澡的專業人員。因小雅老師的母親坐月子時,外婆也是請人來家裡 幫忙料理家事、煮飯打掃及幫小孩洗澡等等,所以等自己懷孕時順理成章也尌在 坐月子前找好這些人幫忙的人。等到孩子大一點一後,小雅老師與先生希望孩子 從小可以協助家事,不想讓女兒養成安逸的習慣,家裡才沒有請人幫忙打掃。

第二節 居家生活

一、阿嬤帶孫時

平日阿嬤在帶孫女的時候不會讓小孩睡太晚,睡起來會在家吃早餐,吃完早 餐約莫九點了。九點過後阿嬤會帶小米出去外面玩,有時去體育場、有時去公園,

有時去騎騎腳踏車或餵餵魚,多半是戶外活動、在居家附近居多,玩了一個多小

數據

表 4-1 故事人物介紹表……………………………………………… 3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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