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乃就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進行文獻探討。內容將依序呈現教師的工 作與家庭、家庭壓力及其影響因素,以及家庭-工作干擾及其影響因素。
第一節 教師的工作與家庭
壹、踩在天秤兩端的教師
一、「教師」-不可承受之重
教育乃國之本,影響著一個國家的未來。教師的教學行為的成效、工作 及待人處事的態度、個人情緒與行為,直接或間接影響學生的學習表現、師 生關係、與品格發展。周新富(民 80)的研究中發現,教師的工作投入對 學生的學業成就有顯著的預測力。也因此,教師角色一直以來,無疑是最受 社會高度期望、討論與規範的議題,光是國內就有不下數百篇關於教師角色 的研究或文獻。
打從孔子「至聖先師」的典範,便深深影響著社會對教師角色期待的價 值。長久以來,社會大眾、教育領域的學者與研究者對於教師有說不盡的角 色期待。傳統上,教師不僅要有完美的人格作為表率,須有淵博的學術涵養 以啟迪學生,更應淡泊名利、安貧樂道、獻身於教育工作(吳天方、廖秀香,
民88)。教師不僅是背負著「傳道、授業、解惑」的使命,必須做「經師」
與「人師」,在個人的操守、品格與行為態度上也都必須符合高標準的檢驗。
像是在林清江(民 70)師職業聲望與專業形象的調查研究中,就有高達 77.93.%的受試者認為,教師無論在校內或校外,都應該隨時隨地表現良好。
整體而言,教師必須擁有諸如耐心、同理心、仁慈、友善、好脾氣等的人格 特質,必須擁有教育與教學上的專業、必須能與同事、家長及社區建立良好 的關係網絡、能公平公正且有效地管理或輔導學生(郭丁熒,民84)。
隨著社會各方面的變遷與教育的持續改革,教師的角色雖有些部分維持 不變(例如:愛心、耐心、熱忱、盡責、重視學生、傳道、授業、解惑等),
然而整體而言仍有相當程度的改變,社會對於教師有了更多的要求。資訊發 達、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教師被要求是學生學習的領航者、學生創意學習 的推手、終身學習的研究者、知識社群的參與者與合作者、人文精神與倫理 道德的提振者、轉化型的知識份子(簡慶哲,民93)。在九年一貫的新教改 中,教師則必須同時是學科領域專家、規劃課程的專家、研究與改進課程的 專家、課程的改革發動者(洪福財,民88)。而在價值觀多元、紛歧,甚至 是相互衝突的現代社會,教師則必須是價值的整合者與協商者(林生傳,民 83)。此外,由於傳統家庭教養職責的衰微,各種創新教育理念的興起,以 及其他種種的社會變遷也都衝擊著教師的傳統角色,社會、家長似乎從不間 斷地把他們的期望與本身的不足加諸於教師身上。
二、「教職」-兼顧工作與家庭間的最佳選擇?
教職工作的穩定、有寒暑假、育嬰假、就業中斷後回到工作崗位薪資亦 不會減損,普遍被認為是能兼顧家庭最好的職業。尤其背負傳統性別角色期 待的女性,更傾向因而考慮從事「教職」,而女性的重要他人(例如:父母)
也會如此建議,甚至也有不少男性會傾向選擇「女教師」為擇偶的對象。楊 妙芬(民 86)以 480 名國小教師為樣本,探討其工作價值觀、工作滿意與 任教職志的關係。其研究發現,男女教師雖整體工作價值觀並無顯著差異,
然在「安定感」之分量表上,女性教師確實顯著高於男教師。可見,相較於 男性,女教師更在意工作為個人及家庭所帶來的安定,更重視工作與家庭之 間的合諧。此外我們更可以透過教師當初選擇教職的理由,了解教師們對於 教職與家庭的看態度。林益慶(民89)以 1549 位國小教師為樣本,發現在
「個人志趣」、「現實考量」、「教職吸引」、「重要他人」以及「未來發 展」五個選擇教職的理由中,以「個人志趣」﹙如:能力、個性、喜歡與孩 童相處、成就感…﹚和「教職吸引」﹙如:教職的工作環境單純安定、收入 穩定、假期多…﹚這二個因素群最被認同。就性別而言,男教師選擇教職時 比女教師在意「現實考量」此因素群組,女教師則比男教師較易因「教職吸 引」和「重要他人」而選擇教職。這在一次證明女性因受傳統性別角色規範 的影響,而選擇教職。黃馨儀(民88)以 1989 年「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原 始資料為根據,利用內生轉換模型分析探究女性選擇教職是基於所得因素,
還是受其他個人特性、家庭社經背景、對女性角色態度及工作特性的影響。
研究發現,薪資因素並非女性決定當老師的重要考量,而女性角色態度較傳 統者選擇教職的機率較大。此外,黃馨儀發現女性選擇教職與參與勞動活動 這兩個決策呈顯著的正相關,她認為可能是因為教職工作特別能兼顧家庭,
使婦女除了能繼續發揮其在家庭的功能外,又能參與工作。整體看來,教職 似乎確實是女性用以平衡工作慾望與傳統家庭角色責任的選擇。
再者,教職除了擁有以上吸引人的條件之外,它尚擁有另一個重要特性
-「彈性」。教職的彈性來自於教育行政體制對於教師的尊重與體諒,絕大 多數的公立學校都採榮譽簽到退制,教師擁有較其他職業更多時間上的彈性 與調配的可能,以及自主的空間,教職的彈性無疑是教師「工作-家庭衝突」
的緩和劑,無怪乎黃馨儀(民 88)會發現家庭特徵變項對教師而言,並不 會阻礙其參與勞動市場的意願,然而對非教師而言卻是其不能參與勞動市場 的牽絆。Brett 與 Yogev (1989) 以 76 對兩人都在專業職業上全職工作,且至
少擁有一名子女的夫妻為樣本,其研究指出,無論男性或女性皆須調整工作 以順應家庭的需求,但女性重新調整的較多,而夫妻之中職業較富彈性的人 也往往傾向調整較多(引自 Marshall, 1992)。是故,富彈性的職業使個人必須 擔負起更多的家庭責任,成為整個家庭與大環境和平共存的樞紐,教師、尤 其女教師便是如此。
三、「教職同親職」的沉重負擔
郭丁熒(民 92a)、陳思穎(民 91)等人回顧國內外文獻,一致指出女 性教師與母親有緊密的相似性,兩者同為女性,且皆具親切體貼、保護小孩 的態度、以及教養的行為,所以常被聯想在一起。總之,「教職」的特性,
使的女性教師的工作與家庭、婚姻緊密相連(邱秀祝,民87)。此外,常言 道「一日為師,終身為父」,這同樣顯示出教師養育、教導等角色與親職的 相似性。
郭丁熒(民 92b)指出,當一位教師就意味著某一些程度的個人生活和 專業行為可以被公開來檢查。因此,教職與親職的相似性,迫使教師的親職 角色履行與其子女的表現,往往備受社會高標準地檢視。透過深度訪談,陳 思穎(民 91)及何淑楨(民 91)皆注意到女教師因為受到外界環境對其本 身職業的刻板印象與高度期望的影響,對於子女的表現非常在意,她們擔心 子女表現不如社會預期,以致自己的專業受到質疑而倍感壓力。由此觀之,
教師這個人人稱羨的職業,並非十全十美,也為教師本身帶來了額外的壓力。
四、內憂與外患-腹背受敵的現代教師
綜上所述,教職雖較富彈性,使教師有較多的資源因應工作與家庭兩方 面的要求,但教師也同時承受著社會對其家庭角色與工作角色的高標準的期 待。然而,教職的彈性,以及他人對於教職是富彈性的認知,會不會也是某
些教師不得不犧牲工作,多投身於家庭的脈絡性因素?
由於個人時間、精力的有限性,工作角色與家庭角色的要求與角色表現 往往是相對的。相對於這幾年因為九年一貫課程改革所帶來的另一波教師角 色的變遷,教師在工作上面對新的、更多的角色期待,教師在家庭角色的負 擔並未有相對的改變,家庭角色負擔依然存在,且家庭對教師抱持高度家庭 投入、可以彈性調整的期待亦未褪去,再加上學校並未提供教師更多的支持 策略與方案,教師可謂是腹背受敵。整體而言,教師的負擔增加了,支持與 資源卻未相對增加,在工作與家庭的雙面夾攻下,其工作與家庭相互干擾的 情形恐因此而增加。倘若再加上把教師選擇教職的理由有不少是為了能兼顧 到家庭這個因素一併考慮,恐怕亦有教師傾向以工作犧牲家庭,那麼對於教 育品質的影響便值得憂慮。
因此,如何協助教師有效處理來自家庭的責任要求,或是來自家庭的壓 力與衝突,裝備教師更多因應「家庭-工作干擾」的技能是重要的關鍵。也 唯有如此,方能期許教師為教育、為學生投注更多的心力與精力。而首要之 務便是去了解哪些因素與教師的「家庭-工作干擾」有關。
貳、教師工作與家庭之相關研究
一、教師的家庭壓力
教師壓力研究一直以來多聚焦於教師的工作壓力,直到近幾年才有較多 探究教師在家庭所面臨的壓力的研究出現(如:何淑禎,民 91;黃惠慈,
民90;鄭雅娟,民 90)。
探討家庭壓力,不外乎親職(子女教養)、夫妻相處、家務負擔、代間 關係(家人照顧)、家庭經濟五個主題。大多數以教師為對象的研究都指出
親職壓力是最讓教師感到有壓力的面向(井敏珠,民 80;黃惠慈,民 90;
鄭雅娟,民 90),而教養子女更是讓教師倍感壓力(黃惠慈,民 90)。一方 面可能因為親職角色的重擔多落在女性教師的身上(陳思穎,民91),另一 方面或許正如同之前所提到的,教師或許因其本身職業的緣故,遭受較多的 關注與高標準的檢驗。「家務負擔」則是另一個非常讓教師感到頭痛壓力(井 敏珠,民80;鄭雅娟,民 90)。透過訪談六位子女未超過 12 歲的女教師,
何淑禎(民 91)指出家務對女教師而言是永遠沒有休止符的負擔,女教師 是家務的主要負責人。對於先生在家務上的表現,女教師傾向認為「雖不滿 意但能接受」,她們將丈夫在家務工作上的表現歸因於過去成長環境的塑 造,只要丈夫能體恤其本身工作的繁忙,適時地給予資源,她們就已心滿意 足。在代間關係上,何淑禎(民 91)指出女教師因未與婆家同住,對於偶 爾扮演媳婦給人家看,覺得還能容忍。但是對於未來雙親及公婆照顧的問 題,因人手有限無法提供完善的照顧而感到擔憂。在夫妻相處上,井敏珠(民 80)的研究發現來自配偶的壓力並不高。「性」是夫妻關係中最隱晦卻也影 響甚深的議題,女教師表示因整天周旋於家庭與工作而精疲力盡,面對「睡 眠需求」與「滿足丈夫性需求」的衝突,她們多被動配合(何淑禎,民91)。
研究指出,與一般大眾的認知相似,平均而言教師的家庭壓力並不是很大,
但教師之中以子女就讀小學及或屬學齡前階段女教師家庭壓力較大(井敏 珠,民80;鄭雅娟,民 90),而未兼行政之女教師其在婚姻關係、家人關係、
家庭經濟及整體層面上的危機感都較兼行政者來的高(黃惠慈,民90)。
此外,民 87 年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報告指出女性軍公教人員的生活困擾 依普遍性依序為夫妻溝通問題(26.54)、子女或親人照顧問題(23.92%)、子女 溝通問題(16.43%)、經濟問題(14.01%)、親友關係問題(13.40)、公婆妯娌問 題(11.20%)、青春期子女照顧問題(9.46%)、婚姻暴力問題(1.61%)(內政部 統計處編,民 88)。其中以經濟問題明顯低於其他所有職業(農林漁牧業為
48.46、工礦業為 34.35、商業為 22.55%、服務業為 32.48%)。夫妻溝通問題 及子女或親人照顧問題稍高,約比平均數多5 個百分點,至於其他的生活困 擾則與平均數及其他行業工作者差距不大。整體而言,對於經濟收入穩定且 待遇不差的軍公教人員而言,生活明顯很少會為經濟問題感到困擾。
可惜的是,上述的研究與調查都是以女性為對象,並未將男性教師納入 研究範圍,因此,在傳統性別角色與教職彈性的脈絡下,男性教師的家庭壓 力情形尚待進一步的釐清。
二、教師的工作與家庭
雖然工作與家庭的研究在近二十年來在國內外大量發表,但以教師為對 象的工作與家庭研究並不多。在國內,這幾年才稍有研究者致力於教師工作 與家庭的探究,然,研究多以「衝突」觀點切入探討(邱淑琴,民 91;劉 雅惠,民90)。
相關研究指出:教師(公教人員)工作與家庭間的衝突情形比起其他職 類並不突出(吳美連,民87),甚或少有這樣的情形,不過相較之下「家庭
-工作干擾」的衝突情形又更少於「工作干擾家庭」的衝突情形(劉雅惠,
民90)。然而,比起男性教師,女性教師更顯的因來自工作角色與家庭角色 的時間壓力,而覺得時間短缺、精力透支(劉雅惠,民90),時間的匱乏可 謂是女教師面對工作與家庭最大的挑戰(何淑禎,民91)。而工作與家庭間 的衝突與生活滿意的負向關聯,又以女性教師較為顯著(劉雅惠,民90)。
邱淑琴(民 91)以高雄市高中職教師為對象,檢驗以動機論所建構的工作
-家庭雙向衝突成因與影響模型。其研究發現,教師若在家中強烈感受到配 偶的尊重,將會有較高的動機投入於家庭活動;在學校中,教師若未能強烈 感受到上司支持,則投入工作活動的動機會較低;至於工作與家庭的衝突的 主要來源是子女的照顧問題,而工作家庭的相互干擾則會導致教師的工作倦
怠。此外,良好時間管理行為亦有助於減緩中小學教師工作-家庭雙向衝突 的程度(劉雅惠,民90)。
綜上所述,整體來說,教師家庭干擾工作的情形似乎並不嚴重,但對女 性教師而言,卻明顯感受到工作與家庭間時間上的衝突,並對生活有較低的 滿意度。雖然,既有的研究結果顯示教師相較於從事其他職業的工作者,其 家庭干擾工作的情形並不算嚴重,但換個角度來說,研究也證實了學校場域 中確實存在教師家庭干擾工作的情形。是故,若欲提升教師工作表現以嘉惠 於學生,那麼,深入探究家庭干擾工作之影響因素,並進一步協助教師、滿 足教師之需求,便刻不容緩。再者,「衝突」僅是眾多說明工作與家庭的關 聯機制的觀點之一,若能兼併其他「家庭-工作」關聯機制的理論觀點加以 探討,或許能對教師家庭與工作間的關聯有更豐富的瞭解。
第二節 家庭壓力及其影響因素
國內以家庭壓力為題的研究並不多(如:張培英,民 93;陳雅媺,民 90;黃庭芳,民 92;鄭雅娟,民 90),並非國內的家庭壓力研究不受重視,
而是有為數不少的研究乃以「生活壓力」的概念涵融了家庭壓力及其他主要 生活範疇的壓力(如:工作壓力)進行探討(如:王秀枝、吳英璋,民 76;
尤金淳,民92;井敏珠,民 81;馮燕,民 81;鄭忍嬌、陳皎眉,民 83),
家庭壓力以次概念或子量表的形式存在於這些研究中。此外,由於家庭壓力 是個複合性的概念,它包含了親職壓力、婚姻壓力、家務壓力等子概念,因 此有許多研究轉而聚焦於這些特定的子題,取代對於總括性的家庭壓力的探 究(如:陳若琳,民91;羅國英,民 89)。是故,以下有關家庭壓力文獻之 分析,將含括生活壓力,以及親職、婚姻等特定家庭壓力子題之相關文獻。
壹、家庭壓力研究的發展
早期的家庭壓力研究著重於壓力的測量工具 (Holmes & Rahe, 1967;白 璐、溫信財、陸汝斌、郭敏伶,民 76),以及壓力源對個人生心理健康所造 成的負面影響(王秀枝、吳英璋,民76)。然而,隨著研究數量的累積,無 論是國內或國外的壓力研究,都一致發現家庭壓力源與生心理健康的關連雖 然呈現顯著,但關連程度並不強烈(Lin, 1992;孫敏華,民 82)。有鑑於此,
後繼的研究者著手修正由Selye 所提出的「壓力源-苦惱(stressor-distress)」
派典,他們將壓力源進行更細部的區分,將壓力事件的分析分為可控制性 (controllability)、重要性(importance)、及嚮往程度(desirability)多個面向(Lin, 1992),並將壓力源的概念及操作加以擴展,加入角色緊繃(role strain)(Pearlin
& Schooler, 1978) 與 日 常 生 活 的 困 擾 (daily hassles)(Lazarus & Folkman, 1984)。在另一方面,有些研究者企圖想要進一步了解,是否存在某些中介 或緩和「壓力源-苦惱」關係的因素,換言之,相關研究者的焦點漸漸擴及 個體所擁有的內外在因應資源(例如:社會支持、自尊與精熟程度等)與因 應策略(Lin, 1992)。此後,包含壓力源、後果變項(例如:身心健康、婚姻 滿意、生活滿意等),以及因應策略、社會支持或資源等中介因子的研究蔚 為風潮,堪稱後期家庭壓力研究的典型模式。
綜觀國內家庭壓力研究之發展,早先以醫學、精神病學、社會流行病學 為主,關注於壓力對於身心疾病或健康作的影響。其後,逐漸成為以心理學、
社會心理學及社會學為首的研究範疇,並以職業婦女為關注的焦點。近年 來,研究的焦點出現移轉與特殊化(specialize)的趨勢,有的研究特別以男性 為研究對象(如:尤金淳,民92),有些則針對某些特定職業的工作者(如:
吳淑女、梁文嘉,民 87;林錦坤,民 90;張培英,民 93),或針對境遇與 經歷特殊的人加以研究,例如:低收入戶婦女(如:李淑惠,民89)、二度 就業婦女(如:陳雅媺,民90)、特殊病症兒童父母(如:許瓊文,民 91、
穆佩芬,民86)、單親家長(如:單雅麗,民 84;陳惠君、宋麗玉,民 89;
謝美娥,民91)等。
貳、家庭壓力的定義
一、壓力的定義
壓力(stress)一詞源自於物理學與工程學,意指物體內部由於外力作用、
受熱不勻、或永久變形而產生單位面積上的抗力(廖瑞銘,民76)。直到加 拿大的醫生Hans Selye 率先研究壓力對於人體的影響,壓力一詞才開始被拿 來解釋人類的現象(Walker, n.d.)。Selye(1956) 定義壓力是身體對於任何需
求(demand)所產生的非特定反應,無論其肇因於或導致令人愉悅或不快的狀 況。爾後,隨著壓力研究的蓬勃發展,先後有許多學者相繼提出其對壓力的 定義。茲列舉其要者於下表:
表 2-2-1 壓力的定義
出 處 壓 力 定 義
Selye(1956) 身體對於任何需求所產生的非特定反應
Lazarus(1966) 個人與環境動態互動的結果,且經由個人知覺到威脅而啟動 Holmes & Rahe
(1967)
遇到外界事件而失去生活平衡時,個體為了恢復原有適應狀 態所需花費的精神與體力的總量
Lazarus &
Folkman(1984)
個體知覺並評估本身與環境之間的關係後,必須付出其擁有 的資源,甚至超出其所有的資源,且危及其福祉的情況 張春興(民 78) 個體生理或心理上感受到威脅時的一種緊張狀態。此種緊張
狀態,使人在情緒上產生不愉快甚至痛苦的感受
彭懷真(民 80) 因挫折而產生的不快樂和困擾的情緒或經驗(如:生氣、焦 慮、混亂、不舒服等)
井敏珠(民 81) 個人與環境間的交互作用,個人對其本身與環境中的特殊情 境之關係,產生主觀知覺,加以評估後,情境要求超出其資 源、能力的情況
戴維 · 賈理、
茱莉亞 · 賈理
(民 88)
個人不能充分應付壓力、或互相衝突的要求造成的緊張狀 況。壓力是主觀性的,不同人對同一事件的體驗各不相同
藍采風(民 89) 在某種情境下,使個人覺得像受到某種程度或種類的威脅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綜上所述,壓力這個概念固然耳熟能詳,然而這個詞的確切意涵卻始終 模稜兩可、令人難以捉摸,相關研究者所下的定義十分不一致(Menaghan, 1995;Cox, 1978)。即便研究者們長久以來企圖提供「壓力」一個綜合性、
全面性的定義,但始終沒有一個定義能讓絕大多數的壓力研究者感到滿意 (Lazarus & Folkman, 1984)。整體而言,「壓力」因著學者、研究者相異的觀
點與立論,而有不同的定義與側重,一般而言可歸納成三個主要的觀點取 向,亦即將壓力視為一種「刺激」、一種「反應」、或一種「互動過程」:
(一) 刺激取向(stimulus-based definition):
此派學者用「壓力」這個詞來指陳肇因(causative factors)與刺激,
諸 如 引 起 特 定 反 應 或 導 致 抑 鬱(distress) 的 內 外 在 環 境 事 件 或 狀 態 (conditions) (Menaghan, 1995)。他們對於壓力的界定,比較接近於壓力 源(stressor)的概念(Pearlin, Lieberman, Menaghan, & Mullan, 1981),關注 於生活中的改變或事件,強調外在情境的刺激,上述 Holmes 與 Rahe (1967) 、Walker (n.d.)等的定義屬之。至於在研究操作上,則被界定為 自變項。然而,此一觀點的主要問題有三:(1) 該定義並未說明為何刺 激的出現會是充滿壓力的;(2)該定義隱含「對一個人充滿壓力的事件 或刺激,也必然對其他人而言同樣是充滿壓力」的假設;(3)並未提出 一套決定容忍限度、或到哪個程度就會變得充滿壓力的簡易方法,況 且,事實上,是否有壓力的臨界點(cut-off point)因人而異,更可能受過 去的經驗影響(Fisher, 1986)。
個 人 環 境
刺激 反應 緊張
(strain) 壓力
(Stress)
圖 2-2-1 刺激反應取向的壓力模型
資料來源:” Stress ,” by T.
Cox, 1978,
London: Macmillian, p.12.
(二) 反應取向(response-based definition):
此派學者用「壓力」這個詞來指陳效果(effects)或後果(outcomes),
把壓力視為內外在環境事件或狀態(即壓力源)所喚起的反應,或所引 發的抑鬱(Menaghan, 1995;井敏珠,民 81)。這一派的觀點根源於醫學,
以生理學的角度來看壓力,因此,較不注重原因,而注重症狀的治療(陸 洛 , 民 86)。他們對於壓力的界定,比較接近於壓力反應(stress response)、壓力後果(stress outcomes)的概念(Pearlin et al., 1981;尤金 淳,民92) ,強調行為反應,上述 Selye (1956)、張春興(民 78)等的 定義屬之。至於在研究操作上,則被界定為依變項。然而,此一觀點存 在以下幾個問題:(1)我們很難明確地區分出哪些反應屬於壓力反應,
而哪些卻不是;(2)事實上壓力反應可能出現在事件發生之前(如:考試 之前的焦慮行為),或者當事過境遷,反思事件發生的歷程時(如:921 災區居民回想當時地震的那段日子,所產生的情緒反應),因此壓力的 反應是可能與壓力源在時間上是分離的;(3)許多壓力反應變項在壓力 過程中並非恆定,可能會有改變,壓力反應間可能有調節或緩和的作用 (Fisher, 1986)。
心理壓力 (stress)
生理壓力 (stress) 個 人
環 境
刺激 反應 壓力
(Stress) 壓力源
(Stressor)
圖 2-2-2 反應取向的壓力模型
資料來源:” Stress ,” by T.
Cox, 1978,
London: Macmillian, p.4.
(三) 互動取向(interactional definition):
此派學者結合壓力刺激與壓力反應兩大取向,並加入影響個人是否 面臨充滿壓力的事件與狀態的社會因素(例如:性別、種族、家戶組成 等)及影響反應的資源,提出「壓力歷程(stress process)」的觀點 (Menaghan, 1995)。此觀點認為壓力是個體與其所處環境互動的結果,
特別強調刺激-反應歷程中個體的主觀認知評估與因應(Cox, 1978;
尤金淳,民92;井敏珠,民 81;鄭忍嬌、陳皎眉,民 83;黃茂丁,民 93)。支持者認為相同的壓力源對於不同的人會產生相異的反應-有的 人有反應、有的沒有,有的人產生的壓力反應嚴重、有的人則輕微,乃 是因受個人對於壓力源事件與情境的解讀的影響。因此,當一個人主觀 認定是有壓力的,對那個人而言就是有壓力的;若認定沒有壓力,就是 沒有壓力。在研究上,往往以中間變項來操作,且強調受試者的主觀評 估。上述Lazarus(1966)、Lazarus 與 Folkman (1984)、井敏珠(民 81)
的定義屬之。
由壓力相關研究的發展來看,三種壓力定義的取向雖各自擁有擁護者,
然而,相關領域的研究者、學者已漸漸傾向接納涵融刺激與反應取向、並考 量個人主觀認知評估的互動觀點,認為此觀點提供了較為恰當與全面性的觀 察角度,相對地他們認為,將壓力視為外來的壓力刺激、壓力源,或面對壓 力源的反應並不足以說明人類壓力現象的全貌(Cox, 1978;Lazarus &
Folkman, 1984)。是故,本研究擬採取壓力的互動觀點,將壓力視為個體透 過主觀的認知評估,與環境產生交互作用的結果。
二、家庭壓力的定義
家庭壓力(family stress)的定義,亦可以上述的三種壓力觀點取向來分析 之(請見表2-2-2)。首先,部分研究者將家庭壓力視為一種刺激,認為當家
庭生活中出現改變或某些事件即為家庭壓力,(如:玲恩˙布思,民 83)。再 者,有些研究者採納「反應」的觀點,把家庭壓力定義為家庭壓力源所引起 的任何生心理與行為反應(張培英,民93)。最後,有較多的學者與研究者 採取「互動」觀點,將家庭壓力視為在家庭運作過程中,源自壓力源和能力
(如:資源、因應)之間實際或知覺到的不平衡狀態(Huang, 1991),這也再 次說明了目前眾人對於壓力的觀點傾向支持相較於各執一方的「反應」觀點 與「刺激」觀點,更具全面性、更切合壓力現象的「互動」觀點。本研究採 納「互動」觀點,綜合互動觀點學者對於家庭壓力的定義,界定「家庭壓力」
為個人對於日常生活之家庭壓力源,產生本身能力或資源無法或有困難去應 付的主觀認定,及包括緊繃、焦慮、憂慮、沮喪、憤怒、恐懼、鬱悶、羞愧 等的主觀壓力知覺感受。
表 2-2-2 家庭壓力之定義
觀點 來 源 定 義
玲恩˙布思
(民 83)
意指家庭系統的平衡狀態出現改變
刺激觀點徐綺穂
(民 87)
指家庭在平衡狀態中有了改變,而使家庭處於低潮、有壓迫,擾 亂而非靜止的情境,然而它對家庭的壓迫是否有害,端賴此壓力 程度為家庭帶來的結果是有害或有利
反應觀點
張培英
(民 93)
家庭成員面臨各種壓力源而在心理、生理、及行為上所產生的反 應
藍采風
(民 76)
家庭對危機產生在心理上或資源上,沒有或僅有極少的事先準 備,故面對危機時,因無法應變而產生困擾,即為家庭壓力 Huang
(1991)
在家庭運作當中,源自壓力源和能力(例如:資源、因應)之間實 際或知覺到的不平衡狀態
井敏珠
(民 81)
指家庭環境的特質對個人產生心理及生理的特殊要求,所造成的 結果
互動觀點
鄭雅娟
(民 90)
家庭中發生的壓力事件,使個人感到有因應之困難的情況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參、家庭壓力的內涵與測量
探討家庭壓力的內涵與測量,莫不從客觀的壓力源著手。所謂壓力源意 指引起壓力的環境刺激與外在性的壓力事件(Pearlin, 1989)。其在概念及測 量上又可分為「重大生活事件」與「日常生活小困擾」兩個主要的取向。前 者將家庭壓力來源著眼於影響力甚大的家庭生活事件(例如;結婚、懷孕、
退休離婚、配偶死亡等)(Holmes & Rahe, 1967);後者則聚焦於每天的家庭 生活中,時常會發生大小的困擾、挫折與衝突的事件(例如:夫妻關係、家 務負擔等、經濟責任等)(Lazarus & Folkman, 1984)。然而,隨著研究的發展,
研究者發現多數人一年當中遇到重大壓力事件的次數其實很少,因此認為重 大 生 活 事 件 並 不 能 反 應 出 一 般 人 平 日 真 正 所 面 臨 的 家 庭 壓 力 來 源 (Dohrenwend & Dohrenwend, 1974);相對地,研究者們傾向認為日常生活的 小困擾對個人身心健康的影響程度,比起重大生活事件還來的大(Lazarus,
1981),並有助於人們掌握對生活壓力及其因應模式的瞭解(馮燕,民 80)。
在此之後,研究者更多以與日常生活的小困擾同樣普遍存在於日常家庭生活 中、具有持續且長期性特徵的「角色」,做為探討家庭壓力的切入點(如:馮 燕,民80;鄭雅娟,民 90)。測量時,研究者則多提供客觀壓力源的情境與 陳述,讓受試者做主觀的評估。
一、以角色緊繃觀點看家庭壓力的內涵
著名的社會壓力理論家與研究者Leonard I. Pearlin 指出,重大的制度性 角色的職責,為個人帶來了必須持續承受與面對的狀況與期待,再加上個別 角色與其相對應角色的關係(例如:夫-妻、親-子等)通常會維續好一段 時間,是故,一但當這些經歷是具有威脅性且困難的,或關係充滿衝突且存 在問題,那麼壓力便會產生(Pearlin, 1989)。換言之,無論是家庭角色的履行,
或是家庭中相對角色間的互動都是家庭壓力的來源。是故,家庭角色無疑是 解讀家庭壓力的的最佳切入點之一。
個人因扮演家庭角色而所感受到的壓力,文獻中常以家庭角色緊繃稱 之。所謂緊繃乃意指人們在面對日常生活中富持續性的問題、衝突與威脅 時,因資源不足或其他因素在心中所產生的負面反應與感受(Pearlin, 1989)。因此,家庭角色緊繃便是個人在日程生活扮演各種家庭角色時,因 持續面臨問題、衝突與威脅,而感到資源不足等等的負面感受,其實也就是 主觀的家庭壓力。是故,家庭壓力的內涵,應可以從角色緊繃的意涵,以及 已婚者扮演哪些家庭角色兩個向度,交織鋪陳而得。
首先,回顧過去探討角色緊繃的研究,將其內涵、類型歸納分述如下:
(Kahn, Wolfe, Quinn, Snoek, & Rosential, 1964;Pearlin, 1989;王秋絨,民 69;
李奇勳、吳萬益、蔡東峻,民91;趙美玲,民 87)
1. 角色負荷過重(role overload):意指對於該角色的要求過多,使個體無法在 一定的時限內完成,或要求的水準過高,超過個人能力所及,所引起的心 理負擔。其中,個體被賦予的角色行為要求水準過高,超過個人能力所及 所引起的心理負擔,有時被單獨提出來討論,稱為「角色能力不足」。
2. 角色模糊 (role ambiguity):意指個人因對該角色的角色期望沒有充分的 資訊,或不知該如何達成,抑或對於個人的角色行為無法做出評價,而無 法決定如何扮演適當的角色,而產生無所適從的感受。
3. 角色衝突(role conflict):意指因角色期望或規範的不一致、相互衝突所 產生的心理緊繃感受,通常又可細分為角色間衝突、角色內衝突、角色要 求與個人期望與價值的衝突,有的研究者甚至認為角色過度負荷也包含在 內。茲分述於下:
(1) 角色間衝突(inter-role conflict):意指個體因同時擁有兩個以上相互衝 突、角色期望與規範相異的角色,面臨無法同時滿足所有角色期望的
窘境所產生的心理矛盾與衝突的感受。
(2) 角色內衝突(intra-role conflict):意指個體因相同角色同時接收到兩 種以上、且相互衝突的角色期望,而感到無所適從與衝突。
(3) 角色要求與個人人格的衝突(role-personality conflict):意指個體因 他人對角色的期望與要求,和本身的期望與價值觀相異且衝突,而產 生的心理上的不平衡。
4. 相對角色間的人際衝突(interpersonal conflicts within role sets):意指源 自個體在相對角色(例如:夫-妻;父母-子女)互動中的問題與困難的 長期緊張,
其次,已婚者的家庭角色有哪些呢?Nye (1976)曾針對進入婚姻後的成人 劃分其重要的家庭角色,他共提出八項重要角色,分別為供應者、管家、子女 養育、子女社會化、性、策劃娛樂、治療者、與親屬聯繫。至於各角色的角色 責任如表2-2-3(引自
諾曼•古德曼,
民84):表 2-2-3 已婚者的家庭角色
角 色 角 色 責 任 內 涵
養家 提供家庭經濟來源,及安全保障
家務 三餐製備、料理家務(清掃、洗衣、洗碗等)
子女養育 提供基本的生、心理環境,供子女在良好環境中成長 子女社會化 教養子女使之適應社會生活,成為社會的一員
性 在相互取悅的前提下,滿足配偶的性需求
娛樂 規劃、執行家庭娛樂活動
慰藉 提供感情支持,協助配偶處理困擾
親屬聯繫 與親屬互動,維繫親屬間的良好關係
資料來源:婚姻與家庭(175 頁),諾曼•古德曼,民 84,臺北市:桂冠。
在國內,徐光國(民 92)依據家庭的七種功能,提出達成這些功能所必 須的家庭角色,包含:性、養家(經濟)、家務、育兒、慰藉、親屬、及休閒 娛樂七種角色,其分類基本上與 Nye 幾近一致。再者,我們亦可透過分析家 庭壓力研究中家庭壓力變項測量工具之項目或構面,來了解家庭角色有哪些。
馮燕(民 81)透過相關文獻的分析、事實觀察與預試分析提出造成各種角色 困擾的壓力源,其中家庭角色壓力源共包含了家庭經濟、家務太多、照顧老年 父母、子女管教、夫妻相處、婚姻暴力、婆媳相處七個來源;至於其他研究則 將家庭壓力劃分為夫妻相處、家人相處、子女教養、家務負擔、長輩照顧幾個 主要面向來進行探討(尤金淳,民92;唐先梅、曾敏傑,民 80;陳雅媺,民 90;鄭雅娟,民 90)。
承上,各學者、研究者所提出的家庭角色分類大同小異,相異之處並非本 質的差異,而僅是命名上或分類詳簡之不同,例如:Nye 的分類中,「子女養 育」與「子女社會化」皆與子女有關,或可簡化為「子女教養」;而「性」與
「治療者」基本上都與配偶息息相關,在有些研究中被予以合併。整體而言,
家庭角色大致可歸納為親職角色、婚姻角色、家務角色、家人及姻親關係維繫 角色、長者照顧角色、及家庭經濟角色。然而在本研究中,因研究對象為教師,
其經濟狀況整體而言還算不錯,又欲選取的教師其子女不超過15 歲,因此教 師本身年齡推斷介於30-50 歲,其父母及配偶父母應尚未進入老年階段或屬年 輕老人。因此,家庭經濟角色及長者照顧角色皆不特別強調與深究。此外,為 能深入討論,本研究並將家人及姻親關係維繫角色聚焦於成年子女與上一代父 母及配偶父母互動與情感維繫之代間角色。
綜合以上對於角色緊繃及家庭角色的討論,在此將分別從親職角色、婚姻 角色、家務角色、以及代間角色,探討已婚教師在各個角色所面臨的角色過度 負荷、角色模糊、角色衝突等角色緊繃情形,具體呈現家庭壓力的內涵,茲分 述於下:
(一)親職壓力
子女教養的負擔一直以來是家庭壓力中最突顯的範疇,談到家庭壓力,幾 乎沒有研究者會忽略親職壓力。親職壓力在家庭壓力中舉足輕重的地位,可從 國內最近逐年累積的親職壓力研究探出端倪(翁毓秀,民 92;陳若琳,民 91;
陳若琳、李青松,民 90;陳思穎,民 91;羅國英,民 89)。以角色壓力的觀 點分析,親職壓力的內涵包含了(1)角色的過度負荷,特別是當配偶投入親職 的量越小,個人因角色負荷的加重,其所感受到的親職壓力就越大(陳思穎,
民 91;羅國英,民 89)。陳思穎(民 91)透過五位已婚女教師的深入訪談內 容發現,旁人對於教師職業的刻板印象,造成對受訪者較高的親職期望與高標 準的檢視,也讓女教師因害怕子女表現不如社會預期、自己的專業受到質疑而 喘不過氣、並倍感壓力。此外她發現,由於原生家庭的母親往往是女性對於親 職角色期望的來源,有好幾位女教師都因認為自己「無法像母親一樣面面俱 到」,而感受到挫折或愧疚的壓力感受,這顯然是因為認定自己的角色能力不 足所產生的壓力經驗;(2)角色間衝突:親職角色對於已婚者的友伴關係與個 人角色相衝突,在陳若琳、李青松(民 90)的研究中,家有幼兒的雙工做父 母反應「有了孩子之後,較無法做我自己喜歡做的事」、「有了孩子之後,較少 與朋友見面或應酬」分別為最常讓這些父母感受到親職壓力的前五項之一;(3) 角色要求與個人期望、價值的衝突,例如父母、公婆等介入子女教養,且兩代 的觀念差距過大(陳思穎,民91)。除此之外,為人父母者失職的焦慮、困惑 或自責(羅國英,民89),以及對於孩子安全、教育、行為表現等等的擔心(陳 若琳、李青松,民90),亦是源自親職角色期待或親職角色本身,極為重要的 親職角色壓力內涵。此外,依據 91 年社會發展趨勢調查報告,照顧未滿六歲 子女之父母,其最大的困擾是「沒有足夠的時間照顧他」,佔28.47%,其次為
「經濟負擔太重」,占25.39%,第三則是「精神與體力負荷太重」,占 21.20%
(行政院主計處編,民92)。
(二)婚姻壓力
探討夫妻角色所帶來的壓力,或稱為婚姻壓力,多聚焦於角色壓力面向下 的角色間人際衝突、角色能力,及因夫妻雙方角色期望落差而生的角色衝突。
McKenry 與 Price 定義「婚姻壓力(marital distress)」為婚姻或伴侶關係中一人 或兩人覺得他們的婚姻關係遭遇嚴重的問題,且會影響到婚姻穩定的程度(鄭 維瑄、楊康臨與黃郁婷譯,民93)。他們指出,極端的壓力通常是婚姻不幸福 與不滿意感所造成,而導致婚姻壓力的來源則為不斷地抱怨所引起的衝突,或 缺乏處理衝突的能力。抱怨往往起因於雙方角色期待的落差,亦即當對方的角 色行為不符個體對對方的角色期望時,便種下了抱怨的種子,婚姻自然不易和 諧。事實上抱怨並不見得會帶來壓力,然而當夫妻的角色期望無法透過協商而 達成一致,衝突則可能產生。此外,當夫妻能無法以正向、具建設性的方式處 理衝突與抱怨,而採以諸如批評、鄙視、退縮、拒絕和對方溝通等方式,亦會 造成婚姻壓力(Gottman, 1994, 引自鄭維瑄、楊康臨與黃郁婷譯,民 93)。再者,
到底哪些日常生活困擾容易引起夫妻的關注與抱怨,為夫妻間關係緊張與壓力 的來源呢?回顧文獻,則大致包含了性生活、家務分配、子女照顧、過度投入 工作、生育態度、經濟來源與使用、親密與自主的需求、閒暇時間運用、姻親 適應、信任等議題(Orth-Gomer, Wamala, Horsten, & Schenck-Gustafsson, 2000;
Skinner, 1980;黃慈,民 85;鄭維瑄、楊康臨與黃郁婷譯,民 93)。
(三)家務壓力
談到家務角色,就讓人想到做不完的家事。馮燕(民 81)針對 1316 名婦 女進行主觀生活角色壓力知覺情形的調查,研究發現:「家務太多」是台灣婦 女普遍的嚴重生活困擾,這一點並不因人口變項上的差異而有所不同。由於傳 統性別角色分工意識的根深蒂固,婦女投入就業市場並未對其所背負的家務責 任有任何大幅度的轉變,女性依舊花費大量的時間在家務工作上(唐先梅,民
87;謝秀芬,民 84)。例如,唐先梅(民 87)從研究中觀察到職業婦女每週約 需花費42.84.個小時在家務工作上,而男性僅大約花費了 23.33 個小時。由此 觀之,女性從傳統社會規範與性別角色分工承襲了強大的角色期望,因此角色 負荷過重為女性家務角色上最主要的壓力來源。除此之外,當女性看見男性在 做自己原有的任務時,則會產生愧疚的感受(Keith & Schafer, 1980)。
反觀男性,做家事對許多男性而言是在「幫」太太,是愛的表徵。男性是 否真的因為背負遠小於女性的家務責任而沒有家務壓力?隨著兩性平等的意 識抬頭,以及女性投入就業市場,丈夫背負起妻子對其能共同分擔家務、或增 加家務負擔的角色期望。是故,男性是否會因為漸增的角色期望與家務參與而 感到角色負荷過重呢?又,投入家務工作的男性是否會因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 的文化規範,而感受到角色衝突? Keith 與 Schafer (1980)指出,雙工作家庭 的丈夫可能因妻子的高標準或無法於時限內完成任務而感到自己無力勝任,角 色負荷過重;且據研究發現,對男性而言,執行「女人」該做的任務,可能對 本身的心理福祉造成負面的影響(例如:自尊下降)。推測這些遊走於傳統與 現代的家務負擔角色期待與規範之間的已婚男性,由於認同上的角色內衝突,
再加上男性所能獲得的情緒支持與身體照料遠不及女性,因此男性較女性容易 在扮演跨性別的角色任務時,經歷更多的衝突與困難。Bruke 與 Weir (1976) 指 出,雙生涯婚姻中的男性比起那些那些妻子沒在工作的男性在各方面顯得較不 滿意,且工作效率較差,面臨較多的壓力(引自 Skinner, 1980)。而這些除了可 能跟男性在這樣的婚姻型態中失去了一個積極、活躍的支持系統-妻子之外,
亦很可能跟他們所僭越的新角色-像是家務角色-不為文化所接納與重視有 關。
(四)代間壓力
原生家庭的親子關係是人們一輩子都掙脫不了的結,與永遠的牽絆。隨著 進入婚姻,姻親關係的連結,使的原本單純的關係複雜了起來。再加上傳統文 化規範與現代思潮下的雙重角色期待與雙重衝擊,這複雜、糾葛、矛盾與衝突 的關係網絡如同一道難以衝破的迷網,造就了多少夾心餅乾般的男性(兒子與 丈夫),以及進退兩難的女性(女兒與媳婦)。而這分寸難捏的關係,往往也為 已婚者帶來莫大精神上的困擾與心理壓力。
姻 親
兒子 (夫)(婿) 女兒
(媳)(妻)
父親 (公公) 母親
(婆婆) 母親
(岳母) 父親
(岳父)
圖 2-2-3 夫妻原生家庭親子關係與姻親關係之複雜網絡
資料來源:改編自“親子情感、家庭角色與個人界域:已婚女性代間情感糾結的經 驗與內涵”,利翠珊,中華心理衛生學刊,4,86。
在父系社會的傳統文化規範下,兩性被賦予不同的與角色期待,而婚後兩 性在面臨關於原生家庭與姻親關係的問題上也大大不同。由於我國長久以來屬 於父系社會,因此「嫁出去的女兒是潑出去的水」,婚姻對女性而言是離開原 生家庭,進入另一個家庭重新開始新的、好壞未知的生活。利翠珊(民 89)
為了解已婚女性代間關係中所面臨的自我、角色與親情困境,遂針對大台北地 區12 個家庭 35 位女性進行深度訪談。其研究結果顯示,中生代女性與母親及 婆婆的代間關係,呈現出代間的愛憎、罪疚與拒斥的三種情感糾結。以角色壓
力的觀點分析,已婚女性的代間壓力包含了:(1)不知該如何拿捏與母親和婆 婆彼此情感親近程度,以及是外人還是自己人的定位不明的角色模糊;(2)因 環境因素使個人無法達到自己對女兒或媳婦角色期望,以致深感力不從心或罪 疚,或者在三代家庭中背負過多且不均的責任的角色過度負荷或能力不足;(3) 上一代的期望與個人期望不能兩全的角色內衝突。此外,相對角色間的人際衝 突亦是婆媳之間時常上演的一幕。
反觀男性,其立場是尷尬、且常常左右為難的,他必須是愛太太且有氣概 的「丈夫」,同時也必須是聽話又孝順的「兒子」。當妻子與父母(公婆)的關 係亮起紅燈,男性更必須肩負起居中疏通、安撫與擺平的重責大任,如果沒有 足夠的解決能力,往往會使事情日益惡化,並未自己帶來莫大的心理負擔(簡 春安,民85,引自徐光國,民 92)。承上所述,男性的代間壓力乃主要源自於 角色間的衝突,與角色能力不足。除此之外,男性同樣會面臨上一代的期望與 個人的期望不相容的角色內衝突。
儘管因上一代父母與成年子女同住的比率日漸下滑,同住所導致的角色壓 力獲得某種程度上的紓解,然而,隨著雙薪家庭的普及,父母成了中生代夫妻 托育子女的最佳支持管道,上一代父母介入孫子女教養的情形甚是普遍。利翠 珊(民 86)針對家有學齡兒童或學齡前幼兒的女性所進行的研究中發現,有 多達 63%的女性認為上一代(包括父母及公婆)對子女教養一事多少介入一 些或介入很多,其中又以婆婆(40%)及母親的(32.3%)介入頻率高居一、二,相 較之下,女性們知覺上一代對於其婚姻的介入就少了許多,僅有35.4%的受訪 者如此認為。由此觀之,教養議題與教養觀似乎成了發展代間壓力的新的主要 戰場。陳思穎(民 91)指出,受訪女教師當與長輩的教養關不一致時,會因 傳統規範而常常不敢表達自己的意見,偶爾才進行溝通或請先生傳達,而這些 壓抑為她們帶來了挫折、困惱與無奈的壓力感受。
二、家庭壓力的測量
家庭壓力的測量,始於 Holmes 與 Rahe (1967)所發展的社會再適應量表 (Social Readjustment Rating Scale [SRRS]),此量表主要測量個人在生活中所 面臨的壓力,其中包含了家庭、工作、個人與財務四個部份。這一類測量生 活事件的量表運用範圍廣、簡單且方便,因而廣泛使用於早期的生活壓力研 究(Lin, 1992)。然而,後續的研究卻顯示此類以測量客觀壓力來源為重心的工 具其效果並不如預期,與壓力的後果變項(如:憂鬱、心理福祉等)僅呈中 等程度的(moderate)關聯,並不能有效解釋不同人在面對相同壓力事件時的相 異反應。有鑑於此,學者的關注逐漸轉移到個人對於壓力事件、壓力源的主 觀感受,建議將個人對壓力事件的可控制性、重要性、及嚮往程度等多個面 向的評估納入測量(Thoits, 1981;Tausig, 1986, 引自 Lin, 1992),為壓力測量 開創了新的方向。例如:在心理學領域較常使用的壓力知覺量表(Perceived Stress Scale [PSS]),即以不可預測性、不可控制性、及過度負荷等測量指標,
來 表 示 人 們 評 估 他 們 的 生 活 處 境 充 滿 壓 力 的 程 度(Cohen, Kamarck, &
Mermelstein, 1983)。此外,依據鄭忍嬌(民 78)、張笠雲(民 78)對國內外 生活壓力研究與文獻的整理,主觀壓力的測量指標除前面所提到的,尚包括 了影響廣度、影響持續度、自我效能、及穩定度等。
雖然心理或社會壓力理論強調人們對於客觀壓力源是具威脅性或挑戰 性的評估,實際上卻少有壓力知覺測量工具的發展(Cohen, 2000)。綜觀國內 的家庭壓力研究,並沒有一個較為通用的測量工具,多數的研究者皆乃透過 文獻的探討,自編或改編研究之測量工具,茲將國內測量主觀家庭壓力變項 之工具的測量重點、題項性質與內涵等資訊整理於表 2-2-4。主觀家庭壓力 變項之測量,不外乎採取以下兩種方式:(一)請受試者針對客觀壓力源做 主觀評估。其中客觀的壓力源包含了客觀的壓力事件(如:配偶外遇、死亡)、 壓力情境脈絡(如:為了顧及家庭,我無法在下班後參加同事間的活動)、
表 2-2-4 成人家庭(生活)壓力知覺之測量
變項 名稱
工具 名稱
來源
(年代) 測量重點 構面/子量表(題數) 測量尺度 Cronbach’s α
主觀生活 壓力
生活 壓力 量表 (IB)
鄭忍嬌 陳皎眉 (民 83)
對於客觀的壓 力情境所知覺 到的不喜歡程 度、影響程度、
不可控制度
填答者就客觀生活壓力 量表(IA)題項中發生頻 率最高之前10 項
分別就「不喜歡程 度」、「影響程度」、
「不可控制度」三 個向度進行5 點量 表的評估
缺
生活 壓力 知覺
缺 馮燕 (民 81)
認為客觀角色 壓力源造成生 活困擾的程度
家庭角色壓力源(7)
(家庭經濟、家務太多、照顧老 年父母、子女管教、夫妻相處、
婚姻暴力、婆媳相處)
個人角色壓力源(6) 社會角色壓力源(5)
5 點量表:
從未發生 非常不嚴重 不嚴重 嚴重 非常嚴重
缺
家庭 壓力
家庭 壓力 量表
井敏珠 (民 81)
對於客觀事件 或情境,或主觀 壓力的知覺評 價
子女教養壓力(5) 公婆壓力(5) 先生壓力(4) 家庭負擔壓力(4)
3 點量表:
無此情境 輕度壓力 中度壓力 重度壓力
總量表:.
.8751
子量表:
.77-.89 家庭
生活 壓力
家庭 生活 壓力 量表
陳淑珠 (民 81)
主觀的壓力知 覺評價
經濟壓力(4) 家事負荷(3) 照顧依賴者:
子女照顧(教養)(8) 照顧老人(3) 照顧生病家人(2)
5 點量表:
從來沒有 幾乎沒有 偶爾 常有 總是如此
缺
家庭 壓力
家庭 壓力 量表
鄭雅娟 (民 90)
對於客觀壓力 源的主觀壓力 知覺
夫妻相處(4) 家人相處(6) 子女教養(9) 家務負擔(11)
5 點量表:
沒有壓力 稍微壓力 中度壓力 大有壓力 極大壓力
總量表:
.96
子量表:
.84-.93
家庭 壓力
家庭 壓力 量表
陳雅媺 (民 90)
個體對於的家 庭壓力知覺描 述的同意程度
子女教養(5) 家務工作(5)
工作角色與家庭衝突(5) 夫妻關係(5)
長輩照顧(5) 家人態度(5)
5 點量表:
非常不同意 不同意 沒意見 同意 非常同意
總量表:
.9485
子量表:
.8337-.9223
生活 壓力
生活 壓力 問卷
尤金淳 (民 92)
對於客觀壓力 事件或情境脈 絡的主觀壓力 知覺
子女教養壓力(11) 配偶壓力(11) 心理壓力(11) 健康壓力(11) 工作壓力(11) 社會壓力(11)
5 點量表:
沒有壓力 有一點壓力 有壓力 很有壓力 非常有壓力
缺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或日常的生活困擾(如:家中宴會的準備與處理、姻親相處);在採用的評 估指標方面,則以壓力的「大小」或「嚴重性」最常被使用(如:馮燕,民 81),但也有研究者採用「不喜歡程度」、「不可控制度」等其他指標作評估
(如:鄭忍嬌、陳皎眉,民 83);(二)提供主觀知覺壓力的敘述句(例如:
我對照顧孩子感到心有餘而力不足),請受試者評估與現況的符合程度或發 生頻率。(如:陳淑珠,民81;陳雅媺,民 90)。
由於第二種測量方式可能使壓力的意涵受限於文字的敘述,而影響作 答,例如,填答者可能因是對於壓力源感到無助、不知怎麼做比較好,而非 題目所述的心有餘而力不足,那麼他的填答就可能傾向代表較沒有壓力的
「不太符合」。因此本研究擬採取第一種主觀壓力測量的方式,在測量前告 知填答者所謂壓力的意涵,以及可能產生的感受與情境,然後再請填答者針 對題項所呈現的客觀壓力源,表示其所感受的壓力大小程度。
肆、影響家庭壓力的因素
以下茲就個人因素、家庭因素與工作因素三個方面,分別探討影響個人 承受家庭壓力多寡之因素:
一、個人因素
Menaghan (1995)回顧相關研究與文獻指出:過去的家庭壓力研究主要聚 焦於兩個問題的探討:(一)以壓力承受的多寡來解釋個人及家庭在後果上 的差異;(二)以能力、資源與因應上的差異來解釋隸屬同一群體中的個人 與家庭在後果上的差異。這兩個議題皆是理解壓力源對家庭產生影響的過程 很好的切入點,這一點無可置疑,然而在本質上這兩個議題卻似乎都假定面
臨壓力是一個隨機的過程。有鑒於面臨困苦的生活事件或是壓迫性的社會環 境往往與一些社會性的特質或社會處境有關,有些家庭壓力研究者,開始著 手探討究竟哪些社會脈絡因素,迫使家庭遭遇壓力,並影響家庭的後果。他 們發現,這些社會脈絡因素,例如:性別、年齡等,它們或為個人帶來了機 會,或帶來了阻礙,因而造成人們遭遇不同程度的家庭壓力、並經歷不同的 壓力後果。以下茲就性別、年齡兩個因素,做進一步探討:
1. 性別
雖然一般普遍認為女性因受傳統性別角色分工與期望的影響,其家庭壓 力較男性來的大,且兩性的家庭壓力內涵上亦有顯著的差異。然而,由於國 內的家庭壓力(生活壓力)研究,幾乎青一色以女性為研究對象,少見兼含 男女兩性樣本之研究,因此對於這個立論並未能提供足夠的支持與說明。不 過,從 91 年台灣地區的社會發展趨勢調查報告的數據,我們似乎可以嗅出 些許端倪。該報告指出,兩性對於照顧6 歲以下子女所感到的困難有顯著的 差異,例如,有將近半數(48.57%)的男性表示沒有足夠的時間照顧子女讓他 們最感到困擾,然而僅有兩成女性(20.00%)如此表示;另一方面,有近六成 的女性(56.67%)表示經濟負擔太重,然而確僅有 25.71%的男性如此認為;再 者,女性(20.00%)表示精神與體力的負擔過重的比率亦高於男性(11.43%);
最後,相對於沒有女性認為「無適合人選或機構照顧他」、「不知如何教導 他」、「和上一代教養態度不一致」是主要的困擾,男性則仍有少數人認為這 三項是他們所面臨的主要困擾(行政院主計處編,民92)。
2. 年齡
民國 87 年婦女生活狀態調查報告顯示,夫妻溝通問題以 25 歲至 34 歲 及35 歲至 44 歲兩個年齡層的婦女最高,子女或親人照顧問題在婦女 25 歲 至44 歲及 55 歲至 64 歲各有一個高峰,親子溝通問題在 35 歲至 44 歲及 45
歲至 54 歲兩個年齡層的婦女身上最為普遍,年紀越小,公婆妯娌問題的普 遍性越高,青春期子女教養問題在35 歲至 44 歲及 45 歲至 54 歲兩個年齡層 形成高峰(內政部統計處,民88)。國內其他研究也都有相似的發現(吳美 連,民87;孫敏華,民 82;馮燕,民 81),例如,馮燕(民 81)的研究也 發現30-40 歲的已婚女性,較會感到子女管教與婆媳相處的壓力。由此觀之,
年齡確實與家庭壓力有關,然而在對照家庭生命週期的發展後,這些關聯似 乎源自於子女的成長歷程中的親職任務,上一代父母親的老化,以及婚姻、
姻親關係的發展。年齡與生活壓力的關聯,是否僅是假性的,尚待釐清。
二、工作因素
與個人工作方面的因素亦可能對家庭壓力產生影響。有些研究者關注於 工作職務的高低是否會影響個人所感知到的家庭壓力程度。研究發現,擔任 主管階級者的生活壓力,比非主管級者大(陳淑珠,民80;井敏珠,民 81),
職務確實可能是家庭壓力的來源之一。不過,由於過去研究關於工作因素對 家庭壓力的影響的探討有限,因此,值得進一步驗證。
三、家庭因素
1. 子女年齡與家庭生命週期
家庭壓力的影響因素中,以子女年齡及家庭生命週期的最受研究者重 視。國內外學者普遍認為,處於家有學齡前期或學齡期子女(尤其是學齡前 期)的已婚者所感受到的壓力勝於其他任何一個家庭生命階段(馮燕,民 81;孫敏華,民 82)。此外,最小子女的年齡亦是一個常用且有效的指標,
最小子女年齡越小,已婚者的家庭壓力越大(Katz & Piotrokowski, 1983;陳 淑珠,民81)。綜言之,子女年齡愈輕,已婚者將承受越大的家庭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