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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煥新(1965,頁 237)指出,活動(activity)是指各種動作而言;教育目 的在於為男女準備各種活動,以期將來能夠過著美滿生活;美國教育家 James 與Dewey 等人主張「由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原則,即認為兒童的知識 都來自活動,若知識不根據於活動,不能認為真知識,亦即「行而後知」;因此,

各教育家都注意學生的「活動」,認為可以直接獲得智識、增加經驗,因此廣義 來說,教育就是改進一切生活活動。

然而,有關活動課程的內涵蘊義絕不僅止於如此。陳新轉(2003,頁 26-27)

認為,活動課程(activity curriculum)是一種結合發展主義、有機心理學和計畫 方案的兒童中心概念(child-centered concept)的課程。而就活動課程本質及與 其他課程關係而論,司琦(1989,頁 98)則主張,活動課程是一種以學生興趣 為課程組織基礎的整合性課程,活動多於講述,學習活動由師生共同設計,教 材與進程具有相當彈性,重視個別差異,以問題解決為教學法中心,並以培養 學生問題解決能力為目的。

另外,Good(1973)則認為「活動課程」與「方案課程」(project curriculum)

意義接近,又與「經驗課程」的內涵相似,是一種因應學習者興趣、目的與需 求,而設計的一系列有目的、為引導學習者發展對自己具重要意義的經驗之課 程,在活動進行過程中藉由新的資料與瞭解來探討、批評、設計、研究與再設 計課程;當課程奠基於共同興趣和需要之時,共同學習即是課程期待的結果,

學生個人的特殊興趣則可納入專題研究、個別活動中。Good(1973)並指出「活 動課程」內容的界線是模糊的、廣泛的,也與「統整課程」的意義相近。

黃譯瑩(2003,頁 299)指出,儘管教育系統中存在的「活動課程」有著各 自的背景與定義,但從活動課程發展歷史的探討中,不難得知活動課程所具有 基本的、共同的性質,茲歸納為下列二點:

(一)活動課程體現於活動「內容」與活動「方式」的交互運作

應彰顯「活」的開放與多元性、「動」的參與、感受與實踐性,以及「課程」

的組織性等特質;具體地說,活動課程以學生活動為核心而組織,重視學習者 的自發性與自我決定,活動課程意義上的「活動」是指心智與行為互動的活動,

其教育價值是通過學習者對活動的實踐產生體驗、在體驗中建構個人對活動的

意義、省思並再次認識這個意義建構的主體(即自我),亦即通過自己與所知之 間(知己統整)、自己與內在自我之間(己我統整)的統整過程而實現。

(二)活動課程目的在提供學習者獲得「直接經驗」與即時反饋

學習者乃透過活動獲得應用與驗證學習內容、表達自己對活動的認識、覺 察自我、發展個人興趣與豐富人生體驗的機會;當然,在歸納本質的同時,也 有必要理解「活動課程」與其他課程概念如:「課外活動」、「學科課程」與「一 般活動」之異同關係,以及比較「活動課程」與「統整課程」之間的關係,以 使活動課程的輪廓與範圍更為清楚。

黃譯瑩(2003,頁 302)認為,活動課程與統整課程之間關係,在於:其一,

活動課程中的「活動」並不特別突顯知識統整,但是實際上活動課程的範疇廣 泛,活動本身必定融合著各類知識;其二,活動課程並不特別將發展「我世統 整」世界觀當作課程目的,但其多元開放、參與感受的實踐特質,鼓勵學生與 各種外界個體組織進行互動;其三,活動課程很明顯地重視學習者「行、思」

與「知」之間的統整,以及對於「在活動中的自己」之覺察、反思與再認識。

因此統整課程的範疇涵蓋了活動課程,而活動課程是實現統整課程的機會。有 關活動課程與一般活動、學科課程、課外活動等之關係,詳如圖2-2 所示。

2-2 活動課程與一般活動、學科課程、課外活動之關係 資料來源:黃譯瑩(2003),頁 301。

活動 課程 課外

活動

學科 以教師授課為 課程

主的教學活動

以活動方式進 行的學習內容 以學生主動、實踐與

體驗為主的學習活動

一般活動 一般活動